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培训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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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专题培训课件PPT(31张)

所得税专题培训课件PPT(31张)
一、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 中抵扣的金额。如果有关的经济利益不纳税,则资产的 计税基础即为其账面价值。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20.05.2019
20.05.2019
返 回 退 出 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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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
所得税会计,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 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 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 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 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 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中级会计实务
9
2. 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一项负债的账面价值,为企业预计在未来期间清偿该项
负债时的经济利益流出,而其计税基础代表的是账面价 值在扣除税法规定未来期间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之后的 差额。因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 性差异,实质上是税法规定就该项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以 税前扣除的金额。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则 意味着该项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为负数, 即应在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调增增加应纳税 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金额,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税法用 直线法
(3)企业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税法规定可税前 列支额
(4)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
(250.)05.20投19 资性房地产公允中价级会值计实下务 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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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最新版企业所得税PPTppt(共45张PPT)

最新版企业所得税PPTppt(共45张PPT)

税种 基本税率
优惠税率
税率 25%
20%
适用范围
①居民企业 ②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 得与机构、场所相关的非居民企业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预提所得税税率
15%
20%(减按 10%征收)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①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 非居民企业
②在中国境内所设立机构、场所但 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 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计算公式一(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 年度亏损
计算公式二(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三、收入总额
一般收入
销售货物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资本化利息支出
扣除标准 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借款本金×金融企 业同期同类贷款利 率×借款时间 不超过比例的借款 金额×金融企业同 期同类贷款利率× 借款.扣除项目及标准
(5)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
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当年全部保费-退保金 15%
当年全部保费-退保金 10%
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 5% 收入金额
四、扣除原则和范围
2.不得扣除项目及标准
(1)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2)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互相支付租金、特许权使用 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互相支付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讲座》课件

《企业所得税讲座》课件

企业所得税税率
总结词
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但国家对一些 特定行业和小微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详细描述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但国家为了 鼓励特定行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会给予一 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于符合条件的 小微企业,可以享受20%的税率优惠;对于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 15%的税率优惠。此外,国家还出台了一系 列针对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农业
企业所得税特点
总结词
企业所得税具有税基广泛、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税收负担相对稳定等特点。
详细描述
企业所得税的税基广泛,几乎涵盖了企业所有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同时,企业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实行不同的税率。此外,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负担相对稳定,有利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 和财务管理。
01 02
案例概述
某跨国企业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子公司,其在境外的母公司为其股东, 该跨国企业202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万美元,计算其应纳所得税 额。
计算过程
根据税法规定,对于跨国企业,其境外所得已纳税款可以抵扣境内应纳 税款,因此应纳所得税额=5000万美元 x 25%-境外已纳税款。
03
结论
该跨国企业2022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其境外已纳税款与境内应纳
税款的差额。
的一种征收方式。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 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营业收入 - 成 本 - 费用 - 税金及附加。
核定征收
定义
核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企业规模 、行业特点等因素,采用合理的方法 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新)企业所得税讲解(行业讲座培训课件)

(新)企业所得税讲解(行业讲座培训课件)
非金融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企 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非金融 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企 业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准予扣除。
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 除。
(行业讲座培训课件)
8.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企业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发生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 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
企业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 费用,应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不得作为 企业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
(行业讲座培训课件)
8.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3.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准 予在税前扣除。
企业发放给在本企业任职的主要投资者个 人及其他有关联关系的人员的工资薪金, 应在合理的范围内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 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 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行业讲座培训课件)
8.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5.保险费用
(1)基本保险。企业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 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 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准予税前扣除。
(行业讲座培训课件)
8.2 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
2.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
惠税率。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但从我国取得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和 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各 项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减 按10%税率征税。 4.民族地区优惠政策。
8.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企业所得税相关知识培训(PPT课件)

企业所得税相关知识培训(PPT课件)

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自 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 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 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 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 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长期待摊 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 改变。
六、征收管理
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征收方式 总分机构管理
保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
财税〔2006〕10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 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 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 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 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 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 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 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 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 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 年度。
征收方式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 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 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 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 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 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地点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 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 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为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 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 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 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培训课件-企业所得税

培训课件-企业所得税
目录
概述 纳税义务人、征收对象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资产的所得税处理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优惠 特别纳税调整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申报
2019/7/14
企业所得税
1
企业所得税
第一节 概述
法律渊源
20%
小型微利企业
15%
高新技术企业
2019/7/14
9
企业所得税
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 除-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项目金调整额
收入总额
包括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 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 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这些非货币资 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 价值。
销售商品。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需要延期收取价款或者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会计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在货物 发出时确认收入实现;企业所得税按照合同价款,在合同约定收款的时间 确认收入实现
会计对采取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享投资单位 净利润的份额计量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 投资 方取得的收入,在被 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企业所得税对政府补
助按收付实现制确认收益,一般在实际收到年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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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4月9日,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至此涉外两 种企业所得税合并,统一了外资企业所得税法。
6
(二)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演进
➢ 直至2007年我国一直实行内外双轨的企业所得税课征体 制。
➢ 2007年3月16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自2008年1月1日施行, 终结了我国企业所得税课税内外有别的历史。
累进税率征收(5%--30%); 1958年工商税制改革,(工商所得税),个体经济实行14级
全额累进税率(7%--62%);合作商店实行9级超额累进税 率(7%--60%);手工业和交通运输合作社实行8级超额累 进税率(7%--55%)。
3
(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基金; ➢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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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免税收入的确定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 (一)国债利息收入; ➢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
性投资收益; ➢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
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 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纳税义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 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 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 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 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 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 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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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税率
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适用税率为25%。

企业所得税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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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分支机构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续)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 税发〔2008〕84号)规定,居民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在我省且跨 地级市设立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 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执行。
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
分支机构进行审核鉴定,督促其及时预缴企业所得税。以总机构名义进
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
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
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

国税函〔2009〕22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总机构应及时将其所属二级
分支机构名单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向其所属二级分支机
构及时出具有效证明(支持证明的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
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二级分支机构在办理税务登
记时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总
五、企业分支机构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 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 机构、场所(以下称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 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 理办法。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 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总机构在年度终 了后5个月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 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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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 各项中哪个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有( )。
A.在娄底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 B.在美国注册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娄底的外
资独资企业 C.在美国注册的企业设在长沙的办事处 D.在娄底注册但在中东开展工程承包的企

答案:C
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
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税法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减按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两档优惠税

减按l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低税率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 适用税率 所的。 为20% ,2.非居民企业虽然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 减按10% 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无
实际联系的。
1个重要原则
税法优先原则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
视同销售收入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 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 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 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 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 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 格确定的价值。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各项扣除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实务中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增-纳税 调减-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税率
种类
税率
适用范围
基本税率 25%
(1)居民企业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场所的,且其取得的所得(包括境内与 境外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
机构场所
1、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2、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无机构场所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
对所得征税。
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 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 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 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 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 但实际管理机构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 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
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 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 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买一赠一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 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 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 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 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 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视同销售税会差异
业务类型
非货币性交换
偿债、利润分 配、职工福利
捐赠、广告、
赞助、推广样 品
在建工程、管 理部门、分支 机构等内部转 移(不得转移 至国外)
税收规定
确认收入
确认收入
确认收入
不确认收入
会计准则
确认收入
确认收入
不确认收入 பைடு நூலகம்确认收入
三、成本费用等扣除标准
可扣除的成本费用项目 不得扣除的支出项目 税法有特殊扣除标准要求的成本支出项目
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 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企业所得法第21条)
二、收入的确认
1、收入类型 2、收入确定原则 3、视同销售收入
收入类型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销售货物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 收入
股息、红利等 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
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2016-11-23
目录
一、基本概念 二、收入的确认 三、成本费用扣除标准 四、税收优惠 五、亏损弥补 六、征收管理
一、基本概念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 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率 1个原则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 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 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 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 下列情形,应当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的是 ( )。
A.将自产水泥用于本企业不动产在建工程 B.将外购毛巾奖励给职工 C.将钢铁移送至境内分公司 D.将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
答案:B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 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规定:企业发生按规定视同销售情形时, 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 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 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 入。
(包括工资薪金、福利费、业务招待费、 广告费、准备金等)
可扣除的项目
项目 成本 费用 税金 损失
内容
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其 他耗费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除所得税和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以外所 有税金和附加 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损失
不得扣除的支出项目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 益款项;
权益性投资收 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

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
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
利息收入
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
租金收入
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 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
接受捐赠收入 兑收益等
收入确定原则(税法与会计趋同)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给购货方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 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资产所有权属改变视同
视同销售的判定
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用于对外捐赠 用于股息分配
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用于交际应酬
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改变用途 改变形状、结构或性能 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资产所有权属未改变不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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