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项目工程规划项目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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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体校代建工程项目工作程序、工作总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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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合同组
工程管理组
二、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
1、工程立项
(1)工程立项由使用单位办理,代建办(代建部)报建组协助办
理。办理立项的主要材料包括①同意工程建设实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
要;②申请立项的函;③可行性研究报告;④国土证
(选址意见书);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⑥经住建局批准的规划、建
筑方案;⑦环评意见;⑧资金到位证明;⑨招标情况表;⑩其他建设单位
资料(如法人证书)。
说明:在办理工程立项的材料中,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建筑设计
方案、环境评估三项需要与咨询或设计单位发生合同关系,使用单位在与
这些单位签订合同时,须将合同报代建办(代建部)科审核,计划财务科
主要对合同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进行审定。
2)使用单位完成工程立项后,具函代建办(代建部)
移交材料清单),要求工程代建同时移交有关材料。
2、签订代建合同并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
(1)计划财务科审核使用单位移交的有关材料,若材料不齐全,计划财务科负责具函使用单位,要求补齐相关材料;若材料齐全,计划财务科负责与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2)签订代建合同后,计划财务科具文请示局领导,确定项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局领导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同时明确项目是否督办;
(3)计划财务科根据局领导的批示意见,将项目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科室公章)移交给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项目管理科,同时将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
3、工程计划编制与审核
(1)项目组根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建合同及有关使用单位文件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招标计划》,编制好后报计划财务科审核;
(2)计划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完成对《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核,审核后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和项目组,原件报档案馆存档;若涉及到督办事项的,还应移交一份给办公室,办公室按核准的计划进行督办。
4、图纸设计
(1)确定设计单位。
①项目组根据有关文件及使用单位的使用要求编制设计任务书,报计划财务科审核;
②计划财务科召集使用单位、局总工室、项目管理科、项目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对设计任务书进行评审;
③项目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勘探、设计、监理单位(详见招标工作流程);
④项目组办理勘探、设计、监理合同(详见合同办理流程)
(2)规划、建筑方案设计与审批。
①设计单位完成规划、建筑方案后,由项目组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按规定报住建局总工室审批;
②规划、建筑方案经住建局审批后,计划财务科在方案图纸中加盖科室公章,分发给项目组与使用单位,由项目组按审批的规划、建筑方案完成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
(3)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
设计单位至少应按设计任务书及有关要求完成各建筑单体、市政道路、给水、排水排污、供电、绿化、弱电智能化、设备,以及概算,概算由项目组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按规定将概算报发改局审核。
(4)施工图纸设计与设计备案。
①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纸后,项目组组织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总工室、使用单位及设计院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由设计院对图纸进行完善;
②项目组将优化后的施工图纸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审核并加
盖科室公章后,由项目组将施工图纸送图纸审查机构审查;
③项目组将审查合格后的图纸及审图合格证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设计招投标科,完成图纸备案工作
说明:设计备案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应将设计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或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勘探、设计、监理招标文件;
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④设计任务书;⑤规划、建筑方案;⑥ 初步设计图纸;⑦施工图纸;⑧经审批的概算;⑨施工图纸审查合格证;⑩设计备案书)
5、工程申报与审批
工程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
(1)项目组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专项审查的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按规定统一办理。
(2)工程申报办理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应将工程申报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消防部门审查意见;③防雷审查意见;④人防审查意见;⑤其它专项审查意见)
6、预算编制、审核与备案。
(1)项目组填写《造价咨询单位选择审批表》,报计划财务科和局领导确定造价咨询单位;
(2)预算编制好后,项目组组织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总工室、使用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对预算进行会审,造价咨询单位按照会审意见修改预算书;
(3)项目组将修改后的预算书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预算进行审核;
(4)预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由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造价站进行预算备案;
(5)预算备案结束后,计划财务科将预算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
(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造价咨询合同;②工程预算书;
③预算审核意见书;④预算备案书)。
7、工程招标项目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取施工单位
(详见
招标工作流程)。
工程招标结束后,计划财务科应将工程招标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招标代理委托书;②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③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含中标工程量清单);④中标通知书;⑤施工合同)。
8、施工准备阶段流程
(1)办理质量安全监督
项目组收集齐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的材料报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按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