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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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能

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能

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能篇一: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一、主要职责(一)承担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会同有关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

组织机构规章起草地方性交通运输法规和规章草案。

分管全县财务管理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

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议定经济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指导公路、水路相关行业体制改革。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划推行并监督实施。

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停车场、搬运装卸、机动车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指导城乡运营管理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

理论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四)承担管辖水域漂流交通安全监管代管责任。

负责水上封路、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船舶配套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

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指导航运、管理丘陵地区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五)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领域项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负责金融行业内部审计。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拟订公路、水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质量体系并监督实施。

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负责公路、水路等有关研究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

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交通设施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运营管理。

按规定组织协调发展中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负责县内国、省县重点水路运输干线公路网运行检测和协调。

应该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八)辅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市政建设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发布有关信息。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一、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根据省、安庆市、桐城市交通发展总体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引导。

(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三)负责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拟定城市客运行业规范并实施监管;负责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承担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行政、交通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驾驶员培训市场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行业管理。

(四)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通行条件的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进行调控;在遇到抢险、救灾、国防建设等紧急或其它特殊运输任务时,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五)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管全市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和局属单位生产安全。

(六)组织全市交通重大科技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市交通体制改革、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行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述交通运输局职责范畴内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管理所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由地方公路管理局承担;交通运输稽查、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交通运输稽查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客运市场管理工作由客运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责(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组织重要会议,负责会议报告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局机关值班、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报道、网站管理、调研、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外事接待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网络问政等事项;负责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双拥及计划生育工作。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及设机构主要职责一、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根据省、市、桐城市交通发展总体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引导。

(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三)负责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拟定城市客运行业规并实施监管;负责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承担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行政、交通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驾驶员培训市场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行业管理。

(四)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通行条件的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进行调控;在遇到抢险、救灾、国防建设等紧急或其它特殊运输任务时,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五)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管全市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和局属单位生产安全。

(六)组织全市交通重大科技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市交通体制改革、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行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述交通运输局职责畴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管理所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由地方公路管理局承担;交通运输稽查、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交通运输稽查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客运市场管理工作由客运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设机构及其职责(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组织重要会议,负责会议报告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局机关值班、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报道、管理、调研、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外事接待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网络问政等事项;负责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双拥及计划生育工作。

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一)

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一)

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一)交通运输局是负责管理和监管公路、铁路、民航、航运等交通运输领域的部门。

作为公务机构,交通运输局在日常工作中拥有多种职责和任务,并承担着保证社会公共交通的安全、便捷和高效的重要责任。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交通运输局的工作职责。

一、制定和贯彻交通运输政策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并贯彻国家交通运输政策,统筹协调运输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各个交通运输领域的政策和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同时,该部门还与行业协会、同行业单位建立联系,收集信息以便更好地服务公众。

二、管理和监管交通运输行业交通运输局的职责之一是管理和监管交通运输行业,着力打造一个安全、高效、便捷、先进的交通系统。

为此,交通运输局需要积极开展航空运输、公路、铁路、海运等方面的审批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评估和督查,并按照法律法规对运输企业进行管理。

三、交通设施建设和维护交通设施建设和维护是交通运输局的重要工作之一。

交通运输局需要组织和协调各项重点项目,包括各类机场、高速公路、港口、铁路和航道等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方案,加强维护和日常设施管理,并保障路网和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

四、应急管理和处置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和交通量的增加,突发事件和意外事件成为了公共交通运输中的常态。

因此,交通运输局需要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协调各方资源,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和人为不良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五、交通产业发展和创新交通产业发展和创新是交通运输局的另一项重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需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支持交通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动交通服务向智慧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实现交通运输领域的创新和突破。

综上所述,交通运输局的工作职责十分繁重。

这其中涉及到政策制定、管理和监管、设施建设和维护、应急管理和处置、产业发展和创新等多个方面。

可以说,交通运输局是一个重要的公共交通服务保障机构,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公共安全和改善市民出行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交通运输局岗位职责

交通运输局岗位职责

交通运输局岗位职责【篇一: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一、主要职责(一)承担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

组织起草地方性交通运输法规和规章草案。

负责全县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

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停车场、搬运装卸、机动车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

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四)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

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指导航运、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五)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负责行业内部审计。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拟订公路、水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负责公路、水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

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负责县内国、省县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发布有关信息。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九)按照省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交通运输部作为中国政府负责交通运输管理的部门,担负着保障国家交通安全、促进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职责。

作为部门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工作素养和专业知识,以履行自己的职责。

一、职责描述1.政策制定与执行: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需要研究并制定相应的交通运输政策,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同时,他们也负责对政策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落地。

2.安全管理: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是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首要职责。

他们需要负责相关交通运输设施的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以及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3.规划与建设: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需参与交通运输规划的制定,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运输设施建设工作,以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4.运输服务管理:他们需要协调、管理和监督全国范围内的道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服务,确保运输服务质量和安全。

5.国际交流与合作: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需要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保持紧密联系,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参与跨国、跨境运输事务和条约谈判等工作。

二、要求1.政治素质: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党纪国法,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2.专业背景:交通运输部不同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知识技能,如交通规划、道路交通管理、交通安全、航空运输管理等。

3.团队合作能力: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协调各方面资源,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各项任务。

4.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要忠诚履行职责,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并能够适应工作压力,保持工作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5.沟通与协调能力: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能够与各个相关方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系,有效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结: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作为交通运输管理的中坚力量,需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交通运输部门的结构和职责【详尽版】

交通运输部门的结构和职责【详尽版】

交通运输部门的结构和职责【详尽版】1. 引言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我国交通运输部门的结构和职责。

交通运输部门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负责国家交通运输行业的规划、管理、建设和运营。

通过本文档,我们将深入了解交通运输部门的组织架构、主要职责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2. 交通运输部门的结构2.1 组织架构我国交通运输部门的组织架构分为四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

- 国家级:交通运输部,作为国家交通运输行业的最高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的规划、管理、建设和运营。

- 省级:各省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局),负责本地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规划、管理、建设和运营。

- 市级:各设市交通运输局(委),负责本地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规划、管理、建设和运营。

- 县级: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地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规划、管理、建设和运营。

2.2 内设机构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内设若干职能机构,主要包括:-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保密、档案等工作。

- 规划与发展司: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项目审批等工作。

- 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司: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管理、质量监督等工作。

- 运输服务司:负责交通运输服务管理、运输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等工作。

- 财务审计司: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审计、价格等工作。

- 人事教育司: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国际合作等工作。

- 政策法规司: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制定、行政执法、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3. 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3.1 国家级职责- 制定国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 统筹国家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地方交通运输发展。

- 管理国家交通运输市场,维护市场秩序。

- 负责国家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

- 指导地方交通运输工作,对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进行考核和评估。

3.2 省级职责- 制定本地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

- 组织实施本地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项目质量。

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

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

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篇一: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湘乡市交通运输局是湘乡市人民政府组成局,担负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职能,制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现有干部职工223人,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政工人事股、老干办、纪检监察室、工程计划股、安全法规股;下设5个二级机构:湘乡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地方海事处、湘乡市县乡公路管理站,湘乡市交通运输管理所,湘乡市交通建设质监站、湘乡市搬运装卸行业管理办公室、湘乡市民侨民渡管理所、交通项目建设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全国、全省、全市交通建设和湘乡市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主管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工作。

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

指导交通战备和交通通讯工作,负责应急状况下交通运输的组织指挥。

4、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客货运输、车船修造、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主管全市的客货汽车站场,归口管理交通基础设施经营者,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主管全市市、乡(镇)公路、桥梁、航道、港口、码头、车站(场)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实施路政航政管理;保护公路产权,按照国家和省、湘潭市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规划、审批市乡(镇)公路两侧各种构造物和广告宣传等设施;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审批市乡(镇)公路沿线开发区和各种建筑设施。

6、主管全市水上安全管理,实施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和通航水域内各种建筑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水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7、负责全市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工作;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行业管理。

交通运输局职责清单

交通运输局职责清单
交通运输局是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政府部门,主要承担多项重要职能。首先,负责起草并审核交通运输相关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次,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组织开展执法培训,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此外,还牵头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实施意见,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同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负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的行政许可与监管,以及水路客货运输和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与行业监管。此外,还承担铁路建设的综合协调管理,协调民航、邮政等综合运输相关工作,致力于优化交通运输业结构,统一开发、利用和管理城区公共客运资源,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城市客运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将原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城市客运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三)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五)将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行业资质认证、行业调查分析等工作交给行业协会。

(六)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的职责。

(七)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城市客运业的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客运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监督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城市客运管理;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汽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工作。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36号)精神,设立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稽征管理职责。

(三)划入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市政园林局指导城市客运职责和管理市港航管理局的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布局,促进道路、水路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科学、有效衔接,切实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促进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路、港口等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订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编制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重点交通枢纽和站场的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订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运输、交通科技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

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及相关业务、港口、城市公共交通、汽车租赁、搬运装卸、机动车检测和维修、运输技术规范、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路政、运政、港政、航政的监督管理;参与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和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

岗位职责之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岗位职责之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职责【篇一: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一、主要职责(一)承担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

组织起草地方性交通运输法规和规章草案。

负责全县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

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停车场、搬运装卸、机动车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

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四)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

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指导航运、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五)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负责行业内部审计。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拟订公路、水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负责公路、水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

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负责县内国、省县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发布有关信息。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九)按照省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职能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职能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职能交通运输部作为国家级别的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交通运输政策,管理和监督全国的交通运输行业。

交通运输部的工作人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职责和职能对于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效率、促进国家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职能进行探讨。

一、制定交通运输政策作为交通运输部的工作人员,他们负责参与制定并完善国家的交通运输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行业特点,他们需要深入研究并制订相关政策和规章,以保障交通行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他们需要关注并解决交通领域的热点问题,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促进交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职责还包括对交通运输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他们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管制度,确保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交通安全和运输质量。

他们通过开展监督检查、行业评估和数据统计等方式,对交通运输行业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推进交通建设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职能之一是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他们需要与相关单位合作,规划和建设高速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提高交通运输网络的覆盖和连通性,促进各地区和产业的发展。

他们也需要研究新的交通技术和设施,推动交通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交通运输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变得尤为重要。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需要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和机构的活动,参与国际交通合作和谈判。

他们需要与其他国家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合作,共同解决跨国运输、国际航线等问题,推动国际交通运输事务的发展。

五、服务公众和解决疑难问题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职责还包括服务公众和解决疑难问题。

他们需要建立健全的服务渠道,及时回应公众的咨询和建议,解决公众遇到的交通问题。

同时,他们需要处理各种疑难问题,如事故处理、道路拥堵等,提供专业的指导和解决方案,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作为交通运输部的工作人员,他们还需要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交通运输局关键岗位没有执行轮岗制度的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局关键岗位没有执行轮岗制度的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局关键岗位没有执行轮岗制度的情况说明交通运输局是负责统筹和协调本地区交通运输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促进交通发展的重要任务。

在交通运输局中,关键岗位的职责非常重要,他们直接参与和推动交通运输工作的实施,确保交通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

然而,在一些交通运输局中,关键岗位之间并没有执行轮岗制度,这可能会导致一些问题的产生。

首先,没有执行轮岗制度可能会导致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压力过大。

交通运输局的工作涉及到多个不同的领域和职能,关键岗位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承担起重要的决策和管理责任。

如果长时间连续地从事同一岗位的工作,可能会导致人员不断面临相似的工作挑战,容易产生工作的倦怠感和压力。

而通过执行轮岗制度,可以使关键岗位人员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和任务要求,避免过度压力的积累。

其次,没有执行轮岗制度可能会使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发展受限。

交通运输行业是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新的技术、政策和管理理念不断涌现。

如果关键岗位人员长时间从事相同的岗位工作,他们可能没有机会接触到新的知识和技术,导致其专业能力得不到及时提升。

而通过执行轮岗制度,可以使关键岗位人员能够不断接触到不同的工作任务和场景,增加他们的经验积累和专业能力提升。

另外,没有执行轮岗制度可能会导致关键岗位人员之间的沟通协作不畅。

交通运输局的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岗位的协同合作,关键岗位人员需要与其他部门和岗位进行密切的沟通和协作。

如果关键岗位人员长时间从事同一岗位的工作,可能会导致他们对其他岗位的工作流程和职责不了解,沟通协作受阻。

而通过执行轮岗制度,可以让关键岗位人员有机会了解其他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增加他们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机会,有利于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交通运输局应该着重推行执行轮岗制度。

首先,应该明确关键岗位人员所涉及的岗位范围和工作内容,并制定相关的轮岗计划。

其次,要确保相关人员参与到轮岗计划中,避免出现关键岗位长期空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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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部门职责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负责对我市境内客运班线及出租客运经营申请的资格审查,按时限要求发放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负责收集、汇总客运各类统计报表和年报,做好客运及安全管理的各项基础台账。

二、依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客运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开、歇业,变更申请和资格资质审查发放和收缴《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规范完善车辆档案。

三、依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对汽车维修企业开、歇业申请和资格资质提出审核或审定意见,并核发、收缴经营许可证。

四、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对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合法经营许可证。

五、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进行资格审查,核发经营许可证,依法对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依法检查。

六、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对站(场)经营的开业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合法经营许可证,对各类站(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检查。

七、依据《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货运源头企业非法装载和车辆非法改装进行依法管理,并对恶意超载和改装车辆进行依法检查。

公开服务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坚持严格、公正、文明、理性、规范执法,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二、实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运政。

严格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四制”,丰富“一站式”行政服务内涵,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质量效率。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坚决杜绝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和门难进、脸难看现象。

四、强化廉洁勤政,树立良好形象。

加强教育培训,严守廉政承诺,不断提高运政的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五、建立考核管理制度,欢迎群众监督。

强化内部管理机制,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及时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监督举报热线:0318——862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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