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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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维护劳动者权益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农村生产建设工作的农民工,并以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为主要管理方式。

第三条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的指导和支持。

第二章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每名农民工开立工资专用账户,并由农民工在用人单位指定的银行进行管理。

第六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农民工接受工资支付的唯一渠道,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变相替代。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周期和支付方式,在约定时间内向农民工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期支付劳动报酬。

第八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当是农民工个人独立使用,用于接收工资和个人储蓄,不得由他人代为使用。

第十条农民工有权随时查询、提取、支配其工资专用账户中的存款,在提取工资前应进行身份核实。

第三章银行代发管理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委托银行代为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和银行之间应当签订《银行代发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三条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到账,不得扣留、拖欠或挪用农民工工资。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农民工对工资支付的申诉和投诉。

第十五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农民工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六条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涉及的手续费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七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和银行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正常进行。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用人单位和银行,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采取警示教育、经济处罚、停业整顿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农民工福利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农民工福利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农民工福利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1. 背景介绍
农民工福利专用账户是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提高管理效率而设立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农民工福利专用账户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2. 管理机构
农民工福利专用账户由劳动保障部门作为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

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账户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3. 账户开设与使用
3.1 开设程序
雇主和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协商决定是否开设农民工福利专用账户。

开设程序应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材料和进行身份验证等步骤。

3.2 存入和提取资金
雇主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于每月指定日期将农民工应得的工资存入福利专用账户。

农民工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取账户中的资金。

3.3 账户资金的用途
福利专用账户仅用于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禁止将账户资金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4. 监督和处罚
4.1 监督机制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农民工福利专用账户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企业和农民工本身也有权举报账户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4.2 处罚措施
对于未按规定使用农民工福利专用账户的雇主,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故意挪用账户资金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农民工,也将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5.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劳动保障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解释。

以上为农民工福利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和管理的规范性。

希望各相关方能积极遵守并落实该制度,为农民工提供更好的福利保障。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一、概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确保其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提高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旨在加强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为农民工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作为开户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专用服务协议的一部分,确保工资及相关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3.农民工有权选择经营网点,开设与工资支付相关的银行账户,用人单位应协助农民工就近选择开户银行。

4.每位农民工只能开设一个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得与其他账户混用。

三、工资支付管理1.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将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到其专用账户,并及时告知农民工工资的具体数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2.用人单位应使用合法合规的支付方式,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3.工资支付应直接划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得通过现金支付或者各种形式的虚假支付。

4.用人单位不得扣押、挪用农民工工资,不得以补偿、罚款等方式削减或推迟支付工资。

四、账户管理1.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以农民工的实名信息为准,确保工资支付与农民工的身份一致。

2.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具有信用卡或借记卡的功能,方便农民工随时查询和使用工资。

3.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可以办理一定金额的定期储蓄,但不得用于其他与农民工的劳动收入无关的业务。

五、监督管理1.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资支付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进行定期核查,及时报告发现的异常情况。

3.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均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投诉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投诉,并追究违规行为的责任。

六、处罚与补偿1.对于违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其立即支付农民工工资。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

人工费用是指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专用账户拨付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或负有建设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总包单位是指从建设单位承包施工任务,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包单位是指承包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监理单位是指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法执行工程监理任务,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等单位。

本办法所称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铁路、民航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化等各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专用账户的开立、撤销第五条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约定以下事项:(一)工程款计量周期和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二)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用的周期和拨付日期;(三)人工费用的数额或者占工程款的比例等。

前款第三项应当满足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

第六条专用账户按工程建设项目开立。

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

专用账户名称为总包单位名称加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后加“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说明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说明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说明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而设立的一种专
门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账户。

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于2024
年开始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将农民工的工资以转
账的形式存入其专用账户,确保工资及时发放到位,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一、开户准备
2.办理开户时应选择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二、账户使用
1.用人单位应将农民工的工资通过转账的形式存入其专用账户。

如用
现金发放,应在农民工领取工资前提前存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

2.农民工可以通过持有的农民工工资专用卡或提供的账户信息查询工
资余额,确保工资正常到账。

3.农民工可以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卡进行刷卡消费、转账汇款等操作。

但注意保持银行卡的安全,严防遗失、泄露及被他人盗用。

4.农民工可以要求银行提供账户明细,及时查询工资发放情况,并留
存相关凭证作为工资发放证明。

三、注意事项
2.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将发放情况记录在册,留
存相关凭证备查。

如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工资不足或拖欠等问题,将面
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4.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只能由农民工自己操作,严禁用于他人的任何用途,如转账给他人、支付债务等。

最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但其本身仅是一种制度工具,必须在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和银行的共同努力下发挥作用。

同时,各方也应共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认识和使用能力,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安全和及时性,规范和管理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账户的制度。

1.设立专用账户:用人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该账户专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2.账户管理:用人单位应指定负责账户管理的专人,定期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账户中的金额足够支付农民工工资。

3.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周期和方式,将农民工工资汇入专用账户,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给农民工。

4.账户监管:银行应加强对专用账户的监管,核实资金来源和用途,确保账户的资金安全。

5.账户流水记录:用人单位应保留专用账户的流水记录,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给农民工和法律机构进行核查。

6.账户冻结:如有违法违规行为,银行有权冻结专用账户,停止支付农民工工资。

7.责任追究:对于未按规定管理账户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应追究其责任,依法进行处罚。

总体来说,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能够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安全和及时性,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按时收到应得的工资。

同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也能够进行严格的监管和追究责任。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指南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指南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指南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使建筑行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在这个产业中,农民工是最为重要和基础的劳动力资源,但却经常面临无保障、拖欠工资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资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指南》。

一、实施的背景和意义农民工问题是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之一,酿成的各种问题也日益严重,而拖欠工资问题一直是困扰农民工的问题。

让农民工拿到自己应有的合法工资,不仅是实现工人权益,促进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建筑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因此,为了有效解决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资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指南》。

二、实施的主要内容从流程上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指南》主要包括四个环节,具体为:1. 建立账户资金使用单位在发放农民工工资前,应与银行签订《农民工工资专项支付开户及管理协议》,并指定本地银行办理专项账户开户业务。

2. 资金移交开设专用账户后,资金使用单位将农民工的工资存入专用账户中。

3. 资金支付工地代表或农民工在提交完税单、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后,向银行申请提款,银行在无误后即时支付。

4. 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单位在账户开立后,后续的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应按照规定时间和额度进行,以确保农民工按时、按量、按法领取工资,同时,还需做好预算、决算、财务审批、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三、实施的优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指南》的出台,为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首先,该指南为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提供了财务保障。

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使用单位应及时向专用账户存入农民工工资,通过专项账户的监管,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到账,有效解决了拖欠工资的问题。

其次,该指南便于统计、查询和审核账务。

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

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

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民工工资专户管理,保障民工工资安全,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提高民工工资发放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与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专户管理。

三、工资专户开立和管理1. 用人单位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须按规定向民工开立工资专户,确保民工工资发放的安全和合法。

2. 工资专户的开立应由用人单位与民工协商选择信誉较好的银行,民工本人应配合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身份证明、银行卡等资料,协助完成工资专户开户手续。

3. 工资专户开立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将民工工资按时按月存入工资专户,保证工资安全、合法、及时发放。

4. 工资专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挪用于其他用途。

5. 用人单位应设立专门负责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的人员,保证工资专户的安全管理。

四、工资发放流程1. 用人单位应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将当月民工工资存入工资专户。

2. 民工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银行自行领取工资,或者通过ATM机或网银自行查询、提取工资。

3. 如果民工因特殊原因无法领取工资,须提前与用人单位协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应协助解决问题。

4. 用人单位应做好工资发放记录,确保民工工资的准确发放。

五、工资专户管理的监督检查1.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资专户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民工工资专户的安全。

2. 用人单位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资专户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

3. 对于发现用人单位挪用民工工资专户资金的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工资专户管理的处罚规定1. 对于挪用民工工资专户资金的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将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纠正、警告、罚款等处理。

3. 对于银行管理人员故意违反工资专户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指南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指南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指南引言:近年来,农民工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推出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帮助农民工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制度,确保自身权益。

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概念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申领2.准备好材料后,农民工前往银行柜台办理开户手续,在填写开户申请表时务必将账户类型选择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银行工作人员核实材料后,办理开户手续,并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账号、密码和开户银行等信息告知农民工。

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使用1.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只能用于存储和支付工资。

农民工工资应全额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扣留或挪用农民工工资。

2.农民工可以凭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进行取款、转账等操作。

农民工在人力资源部门指定的时间、场所办理取款手续,提取整月的工资,也可以选择将工资转账至自己的其他账户。

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管理1.农民工应妥善保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账号、密码等信息,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2.农民工应定期查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流水记录,核对工资发放情况和金额是否一致。

3.若发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或存在其他问题,农民工应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风险和防范措施1.由于银行账户管理涉及到个人财产安全,农民工在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时应遵循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不泄露个人账户信息。

2.农民工在办理取款等操作时,务必确认自己的身份和资格,并谨防提款、转账等环节中的非法收取行为。

3.若发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存在异常情况,如工资未及时到账或账户被盗等问题,应及时向银行申请冻结账户,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进行处理。

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监督与维权1.人力资源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照规定支付,并加大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管理力度。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一、账户开设1.使用工资专用账户作为工资支付的主要方式,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应积极主动为农民工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供必要协助。

3.工资专用账户需单独设置,不得与其他账户混合使用,确保资金安全与明晰。

二、资金存入1.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农民工应得的工资及各项津贴等款项转入其专用账户。

2.账户存款比例不得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支付比例。

3.用人单位应每月定期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条,明确每项工资及其支付情况。

三、资金支付2.用人单位需提前告知农民工工资支付时间及地点,并确保支付渠道畅通。

3.资金支付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约定,不得存在拖欠、克扣或提供虚假支付信息等行为。

四、账户管理1.工资专用账户的操作应由农民工本人亲自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农民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信息及相关证件,确保账户安全。

2.用人单位应督促农民工及时核对工资专用账户的余额及交易明细,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银行及劳动监察部门。

3.农民工应保留近期的银行交易凭证,以备工资支付纠纷解决时使用。

五、监督1.劳动监察部门应定期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进行检查,确保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3.社会各界和媒体应加强对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监督与曝光,形成舆论监督的力量。

通过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需各级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和银行等相关管理部门加强监督力度,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只有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才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和管理,提高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效率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二、账户开设和使用1.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用人单位应在办理工资支付前,在银行开设农民工专用账户。

2.农民工的工资应当直接存入农民工专用账户,用人单位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其他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支付。

三、账户管理1.农民工专用账户仅限于存储农民工工资,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农民工专用账户的开户和管理交由银行负责,由银行为农民工开设账户,发放银行卡并保障账户安全。

3.农民工专用账户的基本信息、工资存取明细等应当及时提供给农民工,确保他们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

4.农民工专用账户的资金余额查询和交易明细查询可通过银行网站、手机银行或ATM机进行查询。

5.农民工专用账户的变更,如户名、手机号码等信息变更,应及时向银行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

四、工资支付1.用人单位应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期限内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其专用账户。

2.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采取银行代发方式,用人单位不得以现金支付、物品发放等形式代替。

3.农民工可通过银行卡或其他方式将工资从专用账户中提取。

五、账户解冻和注销1.农民工专用账户在用人单位解冻或解除冻结前不得提前解冻或注销。

2.农民工专用账户注销时,应由农民工本人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注销手续,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六、违规处罚1.在农民工专用账户管理中,如发现用人单位擅自将农民工工资用于其他用途,应由银行予以警告,并责令其改正,并对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2.农民工利用专用账户进行非法活动,支付给非农民工人员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由银行冻结账户,并依法追究农民工的法律责任。

七、监督和维权1.银行应加强农民工专用账户的监督,对用人单位和农民工进行教育,宣传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3.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监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罚和纠正。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说明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说明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说明亲爱的工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说明。

我要告诉大家,这个账户可不是用来存零花钱的,而是用来保障我们辛勤劳动换来的血汗钱安全、合法、及时到手的。

下面,我给大家分几点来讲讲怎么用这个账户。

1.1 了解账户的基本情况咱们要了解一下这个账户的基本情况。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由政府或者企业设立的,专门用于接收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这个账户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的工资支出和政府的补贴。

所以,大家可以放心,这个账户里的钱是合法的。

1.2 注册和实名制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首先要做的就是注册。

注册的时候,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记住,一定要用自己的真实信息,否则可能会影响到工资的发放。

注册完之后,银行会给你发一个银行卡,这张卡就是专门用来接收工资的。

1.3 查询工资进度在工资发放前,大家可以通过银行的官方网站或者手机APP查询自己的工资进度。

这样一来,你就可以知道工资发放的时间,提前做好准备。

查询进度的时候,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

2.1 工资发放时间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工资发放时间一般比较固定,通常是每个月的固定日期。

具体的发放时间,你可以咨询一下你们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银行。

不过,有一点大家要记住,那就是千万不要轻信一些所谓的“快速赚钱”的项目,以免上当受骗。

2.2 工资到账通知工资发放后,银行会通过短信或者电话的方式通知你。

这时候,你要及时查收短信或者接听电话,确认自己是否收到了工资。

如果发现没有收到工资,或者收到的工资与自己的应发工资不符,一定要及时向单位或者银行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1 注意事项在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过程中,大家要注意以下几点:不要将个人的其他账户与这个账户混淆,以免影响工资的正常发放。

不要将这个账户的信息透露给他人,以免泄露个人信息。

如果需要办理相关业务,比如转账、取款等,一定要携带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前往银行办理。

3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3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3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是指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发放和管理的一项制度。

下面是一份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详细说明,包括账户开设、资金存入与支取、利息管理、账户定期检查等内容。

一、账户开设1.雇主应当依法为雇佣农民工开设工资专用账户,并将账户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等信息告知农民工。

2.账户应当属于农民工本人所有,不得与其它账户混用。

二、资金存入与支取1.雇主应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向农民工的工资专用账户中存入相应的工资款项。

2.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仅限于用于存储农民工的工资,并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农民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申请支取账户中的工资。

雇主应当提供便利的支取方式,如现金、银行卡等。

三、利息管理1.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的利息归农民工所有,由账户开户行负责计算和支付。

2.雇主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的利息。

四、账户定期检查1.监管部门定期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进行检查,确保雇主遵守规定并按时支付工资。

2.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流水记录应当清晰、完整,并与工资支付记录相符合。

五、违规处理1.雇主不得迟延支付农民工工资或扣留工资,并且不得截留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的资金。

2.如果发现雇主存在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求雇主立即支付农民工的欠薪。

3.如发生涉及恶意欠薪、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还可以追究雇主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1.农民工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工资专用账户,防止账户信息泄露、账户被他人冒用等情况。

2.如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遗失、被盗或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账户开户行报备,并尽快补办相关手续。

以上是一份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详细说明。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保护农民工的权益,规范工资发放和管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监管,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解决农民工工资“年年清,年年欠”的顽疾,我司着力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工资保障机制入手,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做到标本兼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为建立劳务人员的工资支付台账,实行工程款和工资分账管理的工作,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一、工程项目上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款之前,按照合同约定的同期工程款的一定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工程项目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三、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向人社部门和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四、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将及时向人社部门和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范文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范文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范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第二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雇佣农民工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雇佣单位为农民工在银行开立的用于收取工资的个人银行账户。

第二章账户开立和注销第四条雇佣单位应当在农民工就业前将工资专用账户开立的相关信息告知农民工,并协助农民工办理账户开户手续。

第五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当由农民工本人前往银行办理开户手续,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身份信息。

第六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应当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和账户状态等。

第七条农民工解除与雇佣单位劳动关系后,雇佣单位应当取消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协助农民工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第三章资金关系第八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只能用于收取工资,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九条雇佣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农民工的工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第十条农民工工资支付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银行提交工资支付凭证,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第十一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应当及时更新,保持与农民工实际工资一致。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合法支付。

第十三条银行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管理和监督,提供账户余额查询、账户注销等服务,并及时报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第十四条雇佣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雇佣单位未按照规定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者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第十六条农民工私自将工资专用账户转让给他人或者挪用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退还农民工工资,可以处以罚款,并纳入失信名单。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办法。

一、总则(一)目的和依据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其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工程建设领域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以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三)管理原则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管理遵循“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实时监控、足额支付”的原则。

二、专户设立(一)开户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符合条件的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

(二)专户名称专户名称统一为“_____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

(三)专户标识开户银行应当在相关业务系统中对专户进行特殊标识,确保资金往来清晰可查。

三、资金缴存(一)缴存比例和时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数额,将人工费用按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

拨付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每月_____日。

(二)资金来源人工费用应当从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中单独列支,不得挪作他用。

(三)缴存证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资金缴存凭证留存备查,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缴存情况。

四、工资核算与发放(一)工资核算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台账,准确核算每名农民工的应发工资数额。

(二)发放方式农民工工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至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三)发放时间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每月_____日。

(四)工资清单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发放工资后,应当向农民工提供本人的工资清单,明确工资的构成和支付情况。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流程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流程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流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不断增加,工程建设领域的农民工数量也在逐年增加。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其中包括对农民工工资的专用账户管理流程。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流程。

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设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就业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由劳务派遣单位为劳务派遣人员在银行开立,用于接收、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

二、工资支付流程1. 施工单位每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农民工专用账户支付工资。

2. 劳务派遣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支付的劳务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农民工专用账户支付工资。

3. 银行在收到劳务派遣单位的委托支付指令和资金后,将款项划入农民工专用账户。

三、工资保证金管理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施工单位需要在政府规定的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账户,提供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证。

工资保证金账户的管理流程如下:1. 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将工资保证金存入银行指定账户。

2. 银行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对工资保证金账户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工资保证金安全可靠。

四、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政府相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

监督检查流程如下:1. 相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定期对施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

2. 施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和工会组织的检查工作,提供相关的工资支付记录和资料。

3. 相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对发现的工资支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工资专用账户的合规运营1. 施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账户管理流程进行操作,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

2. 银行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工资专用账户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账户的合规运营。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说明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说明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说明亲爱的小伙伴们,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特别重要的话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说明。

哎呀,这可是个大事儿,关系到咱们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呢!别急,我给大家细细道来。

咱们要明白一个道理:农民工兄弟辛辛苦苦干活,挣点钱可不容易。

所以,他们的工资一定要安全、及时地到账。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国家出台了一个政策,就是让农民工的工资打进一个专门的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这样一来,既保障了农民工的权益,也方便了他们的生活。

那么,怎么才能顺利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呢?别着急,我给大家分步骤讲解。

第一步,当然是要找到这个专门的账户。

这个账户一般由用人单位设立,也可以由政府部门或者工会组织设立。

具体位置嘛,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或者工会组织的财务部门。

大家可以先问问身边的朋友或者同事,看看他们是不是知道这个账户的具体位置。

第二步,就是要了解自己的工资构成。

农民工兄弟的工资一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

所以,在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之前,大家要先搞清楚自己的工资构成,以免到时候出现误会。

第三步,就是要注意工资发放时间。

一般来说,农民工的工资会在每个月的固定日期发放。

所以,大家要提前关注一下自己的工资发放时间,确保自己能够及时拿到工资。

第四步,就是要注意核对工资数额。

拿到工资之后,大家要仔细核对一下数额是否正确。

如果发现有误,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或者工会组织反映情况,争取早日解决问题。

好了,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使用,我就给大家讲这么多。

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对待这个问题,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毕竟,咱们农民工兄弟辛辛苦苦挣钱不容易,我们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给大家送一句俗语:“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希望我们的农民工兄弟能够在享受美食的也能够安心地拿到自己的工资,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谢谢大家!。

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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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指南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指南

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指南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编目录1、《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主要内容解读—---——-—————--—-——---——---—-————--—----—-———-————12、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的通知---——-——-—113、2014年1季度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 154、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流程——-————-——-———-- 165、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 176、关于撤销-------——-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 187、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 198、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229、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审核表-——-———————-———------—2410、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拨付公示表—--—————-—2511、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监督流程---—--—————2712、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督管理的通知—-2813、相关文件(1)《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切实维护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21号---—---——---————34(2)《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合建维[2012]1号---—-—----—--——---—--—- 39(3)《关于建立在建工程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的通知》合维办[2011]6号-——--————-———-—————--——--——--———--———-- 45(4)《印发﹤关于对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责任主体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合建[2012]101号----——---——-—-———- 47(5)《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肥市建筑务工人员实名登记及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合建建管[2012]23号———-—--———--—52《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主要内容解读概述: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相关维权维稳的政策,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预防和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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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指南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编目录1、《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主要内容解读------------------------------------------------- 12、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的通知---------- 113、2014年1季度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 154、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流程---------------- 165、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 176、关于撤销----------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 187、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 198、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229、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审核表---------------------- 2410、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拨付公示表----------2511、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监督流程----------- 2712、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督管理的通知--2813、相关文件(1)《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切实维护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21号---------------- 34 (2)《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合建维[2012]1号----------------------- 39 (3)《关于建立在建工程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的通知》合维办[2011]6号--------------------------------------- 45 (4)《印发﹤关于对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责任主体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合建[2012]101号------------------ 47 (5)《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肥市建筑务工人员实名登记及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合建建管[2012]23号------------- 52《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主要内容解读概述: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相关维权维稳的政策,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预防和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新矛盾、新问题也接踵而至,原有的制度已不能满足新形势维权工作的需要。

尤为突出的是:少数建设单位因经营亏损、资金链断裂,挪用工程资金无序扩张,造成无法履行工程款支付义务;部分施工企业盲目垫资、低价无序参与市场竞争,因经济纠纷有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实际承包人挪用工资性工程款或卷款潜逃,因资金得不到保障(农民工保障金额度远远低于工资拖欠额度),成为维权工作的顽疾,也是群体性讨薪事件的直接原因。

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实施专用账户管理,能有效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遏制建筑企业恶意低价竞标降低人工费行为,能有效解决工资款来源和防止施工企业占用、挪用工资款问题,也能方便各级建管部门实施动态监管,对于预防和治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十分必要。

《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共十七条,分别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资金约定、资金使用、资金公示、监管等方面予以规范,详细条款解读如下:(一)自2014年1月1日起,涉及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人均应在我市市域范围内的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适用范围,执行时间] 本意见第一条规定了“农民工工资专户”的适用范围和执行时间。

即:实施时间和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庐阳、瑶海、蜀山、包河、新站、高新,经开、滨湖、政务、巢湖、巢湖经开区、肥东、肥西、长丰、庐江)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均应在我市市域范围内的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二)涉及招标工程的,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工资专户设立和管理予以约定;涉及非招标工程的,工程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应在合同中对工资专户设立和管理予以约定。

[招标、合同签订时的工资专户管理]本意见第二条从法律(合同法、招投标法)角度规范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时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方面的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在工程项目中实施。

即:招标工程应将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规定纳入到招标文件内容,非招标工程应将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规定列入合同约定。

(三)招标工程投标报价中的工资性工程款,非招标工程合同约定的工资性工程款,其计价标准不得低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同期建设工程人工费最低标准。

[最低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6.1.3条“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为保证工资性工程款满足农民工工资发放金额需要,避免发包人由于资金问题为了达到少支付工程进度款目的,故意压低工资性工程款金额;杜绝投标人为争夺工程项目盲目低价,在工程投标时,恶意降低工资性工程款。

本意见第三条规定了工资性工程款作为工程价款的工程成本组成部分,其金额计算不能低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同类型、同时期《建设工程人工费最低标准》。

(四)工程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应在合同中对工资性工程款数额、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数额和抵扣方式、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数额和支付方式予以约定。

[合同约定]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7.2.1条“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 预付工程款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工资性工程款作为工程款组成部分,本意见第四条规定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结算依据。

工资性工程款、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下列方式计算:1、工资性工程款:⑴建筑面积乘相应的人工费最低标准⑵工程造价乘相应的人工费最低标准2、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工资性工程款除合同工期(月);3、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由承包人申报,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审核确定的已完工程工资性工程进度款。

(五)专户资金须专项用于已实名登记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得用于农民工工资以外的价款支付,其使用由工程发包人、总承包人、设立专户的银行共同监管。

[实名登记、专款专用、共同监管]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肥市建筑务工人员实名登记及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款“在肥(含四县一市)所有在建工地的务工人员均是实名登记对象,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实名登记制度的意见》的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本意见第五条规定: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务工,必须进行实名制登记。

承包人应将工资发放至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农民工工资卡中。

工资性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

承包人应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其发放形式可委托银行代发。

“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的使用由发包人、承包人、开户银行共同监督。

BT项目(全垫资工程)由承包人代替发包人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承包人须按“工资专户管理意见”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时足额将工程项目中工资性工程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户”。

部分垫资的工程,发包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专户”责任转移至总承包人,发包人须按“工资专户管理意见”要求按时足额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和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六)工程发包人须按时足额将工资性工程款转入专户。

工程开工建设前,工程发包人须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并作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的必备条件之一。

工程开工建设后,工程发包人须于每月25日前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

其每月最低支付额,由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对工程承包人申报的已完工程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审核后予以确定。

[工资性工程款、工资支付]根据《合同法》,依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工程款中所含的人工费是承包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保障。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和第十二条“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以及《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中的人工费(即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也应预先支付。

从现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的内容来看,合同中一般会对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造价(投资)管理有所约定。

为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本意见第六条规定了发包人应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性工程款,并且在工程开工前预先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是监理人下达开工令必备条件之一。

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应在每月25日前支付,最低支付金额由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核定。

(七)工程总承包人根据务工人员实名登记信息,每月25日前将劳务企业(专业分包企业)、施工班组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审核。

经工作组审核确认后,次月10日前委托银行将工资直接划转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上。

[实名登记、工资清单审核、支付工资]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和《关于建立在建工程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的通知》“一、按照‘谁发包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各在建工程项目以施工许可证确定的项目范围为单位,成立‘在建工程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组长单位由业主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牵头”,本意见第七条规定务工人员须实名登记信息,工资发放清单由该项目农民工维权工作组审核确认,次月10日划转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上。

发包人按本意见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了工资性工程款,但由于种种原因,工资专户中的资金满足不了工资发放需求,总承包人应将缺少的资金及时足额划转至工资专户。

(八)工程总承包人须每月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将工资性工程款拨付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进行公示。

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总承包人须在施工现场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确认后,可会同工程发包人办理专户撤销手续,专户余额由银行划至合同约定的工程总承包人账户。

[专户公示、撤销]根据《关于切实维护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见》“一、明确责任农民工维权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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