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及延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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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间及其起算与延长——《民法总则》第188 条评释

诉讼时效期间及其起算与延长——《民法总则》第188 条评释

诉讼时效期间及其起算与延长——《民法总则》第188 条评释作者:周江洪来源:《法治研究》 2017年第3期摘要:包括延长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特殊规则、诉讼时效适用对象的明确化、诉讼时效届满抗辩权发生说的采纳、诉讼时效制度的强行法化、诉讼时效期间延期届满制度的新设以及中止中断事由的细化和仲裁时效、除斥期间的新设规定等等在内,《民法总则》第九章规定对现行诉讼时效制度作出了重大修改和完善。

本文选取本章的第一条(即《民法总则》第188 条),以评注的方式对其加以评释,以窥修改之一角。

但新法尚未实施,本文多关注制度的变迁和理解,对于制度实施后的适用状况及学说梳理,有待将来作进一步观察补充。

关键词:诉讼时效期间起算与延长《民法总则》第188 条《民法总则》第188 条第1 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2 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本条是关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起算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因本条涉及民法通则数个条文的重大修改,故将其分开阐述。

一、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一)历史由来民法所谓时效,指一定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期间后即产生与该期间经过相应的法律效果的法律制度。

时效属于法律事实之一种。

我国古代虽有受理田宅之诉等的时限规定,①但多认为现代民法的时效制度起源于罗马法。

后世各国各地区多将其分为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

我国大陆,民法通则未涉及取得时效,2007 年物权法中亦未规定取得时效。

虽然各学者草案建议应当规定取得时效,但民法总则草案对此未作出规定。

是否规定,有待民法典编纂完善民法分则物权编时决定。

诉讼时效,比较法上多称其为“消灭时效”,但我国民法通则仿效前苏联民法典,沿用了“诉讼时效”的称谓。

延续贷款诉讼时效的几种方法及应注意的问题

延续贷款诉讼时效的几种方法及应注意的问题

延续贷款诉讼时效的几种方法及应注意的问题诉讼时效, 贷款诉讼时效期间是权利人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在此期间权利人可以依诉讼程序请示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超诉讼时效,义务人获得抗辩权,对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可以不履行义务。

法院也不能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由于多种原因信用社超时效贷款时有发生,给信用社造成很大的资金损失,从某一方面讲延续贷款债权时效比清讨贷款更为重要。

一:下发贷款催收通知书下发贷款催收通知书是延续信用社贷款诉讼时效最简便易行的方法,也是信用社最常用的方法。

下发催收通知书应注意:1、已超诉讼时效的贷款,需要在贷款催收通知书“备注”栏注明催收的本金数额,及其产生的贷款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收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通知书,债务人在该通知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认为对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等受到法律保护”信用社下发催收通知书如不明确向借款人要求利息,在法律上认为仅对本金重新确认,放弃对利息债权的要求。

2、通知书上必须要求保人签字或盖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1994]8号文)第二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仅向被保证人主张权利而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中断,保证人不在通知书上签字的,保证人的保证债务责任将消失。

3、通知书上的签字必须由借款人或保证人亲自实施,由于种种原因,借款人和保证人不能签字,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信贷员都这样认为“让家属签一下总比不签字强”,结果只是手续上的完善,实质上是自欺其人,家属的签字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二:利用还部分借款的方法还部分借款延续贷款时效是信用社采用较多的方法,一方面收回了部分贷款,一方面保护了债权。

一举两得,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由借款人在信用社收回贷款凭证上签字。

有的信用社认为借款人还了部分借款,诉讼时效已延续,但在一定的环境下诉讼时效不能延续。

最高院、高院明确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诉讼时效衔接适用规则

最高院、高院明确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诉讼时效衔接适用规则

最高院、高院明确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诉讼时效衔接适用规则最高法民一庭: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适用规则解答(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7年第4辑(总第72辑))问:民法总则实施前,已逾民法通则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但未满3年,权利人起诉应否予以保护?答:民法总则在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基础上,对诉讼时效制度作出重大调整与重构,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将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调整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有观点认为,民事主体权利受到损害事实发生在民法总则实施前,虽权利人提起诉讼已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但由于2017年10月1日未满3年,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应受3年诉讼时效期间调整,权利人起诉应予保护。

我们认为,首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在该期间届满后,发生义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其给付义务效果的法律制度,其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行使权利、稳定法律秩序和维护交易安全。

其次,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分别规定3年与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属于相同事项上作出的不同规定,效力等级上处于同一位阶,根据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在民法总则施行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应为3年。

再次,权利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发生在民法总则实施之前,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在2017年9月30日前已经届满的,义务人已经确定取得了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抗辩权,该抗辩权不因民法总则施行而消灭。

另外,按照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在2017年10月1日前尚未届满的,义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系在民法总则施行后产生,基于新法施行及新法关于诉讼时效规定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等因素考虑,此时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规定产生溯及力,不再适用民法通则相关规定。

北京高院关于《民法总则》施行后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参考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总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对诉讼时效制度作了重大调整。

如何延续外欠帐款的诉讼时效

如何延续外欠帐款的诉讼时效
方经 办人 几经 易手 , 以不仅 清欠难 , 所 有些甚 至 连账
往收到与本地清欠相同的效果, 信函催欠法, 就是债
权人 通 过 向外 地债 务人 发催 收 欠 款 信 ,并 取 得债 务
款 的确 认保 全都难 。因此 , 延续 外欠 账 款的诉 讼时 效 人认账复信 , 进而 民法通则》 《 规定 , 一般 然 , 催欠 信 函内容一 定要 讲 求策 略 , 切不 可 口气生 硬
民事法 律关 系普 遍 适用 的诉讼 时效期 间为 两年 ,所 和 本 意直 露 。 以债 权 单位 要在 清 欠工作 中牢 牢地把 握 和 有效 地利 5 相关 材料 法 。一 是通 过保 留发 自债 务人 的挂 . 人始 终 未 问断欠 款 催收 。二是 通 过保 留去往 债务 人
维普资讯

预计 投 资 回收期 ,此 处 预 计设 备 年净 收人 是 指设 取 债务人 的 有效 签订确 认 。 践证 明 , 续外 欠账款 实 延
备年所得收入减去维修费 、 修理费、 材料 、 能源消耗 诉讼 时效 可采 取 以下方 法 :
后 的收 ^ , 一般 情况 下 , 计投 资 回收期 小 于标 准使 预 用年限, 则此投 资方 案可行 , 否则 舍 弃此方 案
由于一 般 医疗 设备 原值 都较 大 ,将 其更 新 ,难 下 决 权 人 的追讨 贷 款权 利 。 心 。那么 , 时更 新设 备 为最佳 时机 呢 ?可通过 公 式 何 2 .制定还 款 协议法 。 还款 计划法 不 同的是 , 与 协
计算得出答案 ,当旧设备年净收^ 一 处理旧设备损 议 法 使债 务人 与 债权 人之 间地位 和 关系拉 近 了。 为
学校还有多少资金, 中可用资金是多少 , 其 它们分布 在那些地方 , 这样做有利于领导把握财务大局 , 掌握

物流管理中的时效优化策略

物流管理中的时效优化策略

物流管理中的时效优化策略随着现代商业的发展,物流管理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物流管理的效率往往决定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与此同时,人们对物流配送速度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在物流管理中,时效优化策略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阐述几种物流管理中的时效优化策略。

提高物流配送速度,需要合理的配送网络和优化的物流流程。

首先,合理的配送网络能够提高物流效率。

企业在制定配送网络时,需要考虑配送距离、运输时间和配送人员等因素,从而设计出最优方案。

此外,企业还要结合消费者需求和市场需求,制定灵活的配送策略,以满足不同的需求。

例如,尽可能地减少配送时间,或者在消费者方便的时间送货等。

其次,在物流流程中的时效优化策略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方面,企业需要对物流流程进行优化,将物流流程分解成多个环节,通过每个环节的优化,来提高整体的流程效率。

例如,企业可以采用GPS定位、物流管理软件、智能门禁等技术手段,来自动化物流流程。

同时,还可以采取分拣、汇聚、打包等手段,加快配送速度。

另一方面,企业需要对配送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效率。

例如,可以为配送人员提供培训,让其掌握更多的配送技巧和知识,以提高其效率和准确率。

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采取合理的信息化手段,来提高物流效率。

例如,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物流信息系统等,能够实现物流数据共享和管理。

这样,企业可以更加高效地管理物流流程,把握物流信息,减少误差,提高配送效率。

最后,企业还需要根据市场需求,持续地进行创新和改进。

随着物流管理的发展,市场上不断涌现出各种新的时效优化策略。

因此,企业需要不断关注市场变化,及时发现物流管理中的问题,并且采取创新策略,不断提高物流管理的效率和时效。

以上几点,是现代物流管理中的时效优化策略。

物流管理中的时效优化,不仅仅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满意度。

通过合理的配送网络、优化的物流流程、信息化手段和创新策略,企业可以提高物流效率,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

第五章时效制度

第五章时效制度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
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
核准。
•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 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 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 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海商法,旅客之人身伤害亦为3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29条 因国际货物买 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 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 一、起算 •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
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实践中由于客观情况复杂多变,诉 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也各不相同。 •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应从权利人 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1)规定了履行期限的债权关系,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因为履行期限未满,债权人利益不 会受到侵害,也就无所谓诉讼时效的计算。 • (2)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债权关系, 应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 或者知道债务人表示不再向他履行义务之时开始计算。由于债权 关系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只要权利人没主张权利就可以认为其权 利没有被侵害, 所以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开始计算, 但是不得超过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 • (3)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诉讼时效应从条件成就之 时或期限到来之时开始计算。 • (4)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 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开始计算。

时效及延续方法

时效及延续方法

时效及延续方法一、时效(一)时效概念我们一般所说的时效即指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律上发生的效力是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即丧失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虽然丧失胜诉权,但是实体权利本身并不消灭。

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l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可划分为三类。

(1)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一般期间。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2)特殊诉讼时效。

法律特别规定的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③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海商法》第257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

《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时效为4年。

(3)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各种不同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方法:(1)附条件的债权,从条件成就之时开始计算。

(2)附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

(3)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权利成立之时开始计算。

(4)对于人身伤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二、诉讼时效的中断《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物流时效提升方案

物流时效提升方案

物流时效提升方案
随着电商和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物流时效已成为影响消费者购物体验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满足消费者对快速、准确、安全的物流服务的需求,物流企业需要制定有效的物流时效提升方案。

首先,物流企业需要提高仓储管理水平。

通过优化仓库布局、提高仓储设备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系统等方式,提高仓储管理水平,从而提高货物出库效率和准确率。

其次,物流企业需要加强运输管理。

通过优化运输路线、提高车辆利用率、完善运输过程中的管理和监控等措施,提高运输效率和安全性,缩短送货时间。

此外,物流企业还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

通过建立全面的物流信息化系统,实现对物流过程的全程跟踪和监控,提高信息共享和流转效率,从而提高物流时效。

最后,物流企业还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

通过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从而提高物流时效。

综上所述,物流时效提升方案需要从仓储管理、运输管理、信息化系统以及员工培训和管理等多个方面入手,以实现物流时效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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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过期的补救方法

时效过期的补救方法

时效过期的补救方法时效过期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或提交工作任务,导致任务失效。

当时效过期发生时,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方法。

首先,及时沟通。

当发现任务的时效可能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时,应立即与主管或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

沟通的目的是防止双方对任务进展的误解,并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

通过及时沟通,可以避免进一步延迟任务的解决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重新安排工作。

在时效过期的情况下,重新评估任务的优先级和重要性,重新安排工作计划。

将已经存在的任务与新的紧急任务进行比较,优先处理重要任务,确保按时完成。

通过重新安排工作,可以合理分配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多个任务同时延误。

第三,调整工作进度。

当任务过期时,可能需要重新评估任务的完成时间,并相应地调整工作进度。

首先,分析已经过去的时间,并预估需要完成任务所需的时间。

然后,根据可行性和资源的可用性,确定新的合理的完成日期。

调整工作进度可以帮助更好地管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寻求帮助。

当工作任务过期时,可以寻求他人的帮助和支持。

可以向团队成员、同事或上级申请延期,请求额外的资源或指导。

通过寻求帮助,可以分担工作负担,加快解决问题的速度,并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

第五,学习经验教训。

时效过期是一个重要的学习机会。

在完成补救措施后,应该回顾出现问题的原因,并从中吸取教训。

可能的原因包括任务分配不合理、工作计划不够详细、时间管理不当等。

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可以提高工作质量,避免将来再次发生类似的问题。

第六,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

为避免时效过期,应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

首先,明确任务的目标和截止日期。

然后,分解任务为更小的子任务,设置里程碑。

最后,合理地安排工作时间,并根据需要进行优先级排序。

通过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可以更好地管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时效过期的发生。

总之,当工作任务出现时效过期时,可以采取一系列的补救方法。

及时沟通、重新安排工作、调整工作进度、寻求帮助、学习经验教训和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都是有效的补救措施。

合作协议模板中的时效与延期规定

合作协议模板中的时效与延期规定

合作协议模板中的时效与延期规定在商业合作中,合作协议的签订是确保各方权益的重要一环。

合作协议中的时效与延期规定是其中一个关键要素,它涉及到合作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对于合作的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时效规定在合作协议中,时效规定是指合作协议的有效期限。

一般来说,合作协议的时效应当明确规定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

这样可以确保合作双方在一定时间内共同努力,实现合作目标。

时效规定还可以包含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例如,合作协议可能规定在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合作协议。

这样的规定可以保护合作双方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的利益。

另外,时效规定还可以包含自动续约的条款。

当合作协议到期时,如果双方没有提前通知终止合作协议的意愿,合作协议可以自动延续一段时间。

这样的规定可以避免因为合作协议到期而导致合作中断,为双方提供更多的时间来商讨新的合作协议。

二、延期规定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情况导致合作无法按时完成。

这时,合作协议中的延期规定就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延期规定是指在合作协议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协商延长合作期限的规定。

延期规定应当明确规定延期的条件和程序。

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在合作期限届满前提前一段时间通知对方,表示希望延长合作期限。

另外,延期规定还可以明确规定延期的最长时间,以避免无限期地延长合作期限。

延期规定还可以涉及到延期期间的责任分担。

例如,如果合作延期导致一方遭受了经济损失,可以约定由延期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样的规定可以保护合作双方的利益,避免一方因为延期而受到不公平的损失。

三、时效与延期规定的重要性时效与延期规定在合作协议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时效规定可以明确合作协议的有效期限,确保双方共同努力实现合作目标。

没有明确的时效规定,合作可能会无限期地进行下去,导致合作目标无法达成。

其次,延期规定可以应对合作中出现的意外情况,避免因为一时的困难而导致合作中断。

合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例如资金短缺、技术难题等,这时合作协议中的延期规定可以为双方提供更多的时间来解决问题,继续合作。

货物运输简易版的生效期限和续签

货物运输简易版的生效期限和续签

货物运输简易版的生效期限和续签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就货物运输事宜达成的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生效期限和续签是至关重要的条款。

本文将探讨货物运输合同的生效期限以及续签的相关问题。

一、生效期限货物运输合同的生效期限是指合同开始生效的起止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生效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不固定期限两种形式。

固定期限指合同在一定的时间段内生效,而不固定期限则是指合同在一定的条件下持续有效。

1. 固定期限固定期限一般适用于较为明确的运输需求,如临时货物运输或固定的配送任务。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应明确合同的生效日期和截止日期,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具体的起始和终止时间。

双方在合同达成前应充分协商,确保明确生效期限的起止日期。

2. 不固定期限不固定期限适用于长期合作关系下的货物运输合同,如供应链管理等。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生效期限常常不限定具体的起始和终止日期,而是根据一系列的条件和约定来判断合同的有效期。

例如,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持续时间为一年,但双方可以继续合作,直到一方提出终止的书面通知。

二、续签货物运输合同的续签是指在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合作的行为。

在合同到期前,双方应充分沟通并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续签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条件协商续签合同前,双方应就新的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合作的实际情况,对合同的生效期限、运输方式、付款方式等进行调整。

通过协商确定的新条款将在合同续签后生效。

2. 续签通知在货物运输合同即将到期之前,一方应向对方提出续签的书面通知。

通知中应明确续签的意愿以及新的合同条款。

接到通知后,对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表达是否同意续签的意愿,并对条款进行讨论和调整。

3. 续签期限续签合同的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一般来说,双方可以继续合作一段时间,如一年或更长,亦可根据具体业务需求确定较短的续签期限。

续签合同的期限应在续签通知中明确指定。

售后服务协议承诺书中的时效问题处理策略

售后服务协议承诺书中的时效问题处理策略

售后服务协议承诺书中的时效问题处理策略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我们的产品,并对我们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更好地满足您的需求,我们制定了一项售后服务协议,以确保及时有效地解决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

一、时效问题的定义在本协议中,时效问题指的是因产品质量或服务不达标而导致的您对产品功能的合理期待无法实现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损坏、故障等。

二、时效问题的解决流程为了能够快速高效地处理时效问题,我们建立了以下处理流程:1. 提交问题申报如果您发现产品存在时效问题,请您尽快致电我们的售后服务热线或通过我们的官方网站提交问题申报。

我们的客服人员将在收到申报后的24小时内与您联系,并记录您的问题详细信息。

2. 问题核实在与您的沟通中,我们将进一步核实您的问题,并要求您提供相关证据或图片以便更好地判断问题性质。

我们将尽力在核实问题的同时,减少对您的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3. 问题确认经过核实后,如果您的问题被确认为时效问题,我们将给予您书面确认,并记录在案。

如果问题属于售后服务协议承诺范围内,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4. 解决方案提供对于时效问题,我们将根据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为您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修理、更换、退款等。

我们承诺在问题确认后的48小时内向您提供解决方案,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5. 解决方案执行一旦您同意我们提供的解决方案,我们将立即执行,并将在解决方案实施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您进行回访确认,以确保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三、时效问题解决的时间限制我们理解您对时效问题的迫切需求,对于您的合理期待,我们制定了以下时间限制:1. 提交问题申报后的24小时内,我们将与您联系,并确保问题核实工作的启动。

2. 问题的核实和确认工作将在收到您提供的相关证据或图片后的72小时内完成。

3. 针对问题的解决方案,我们将在问题确认后的48小时内向您提供。

4. 解决方案执行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我们承诺在解决方案实施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您进行回访确认。

货物运输中的期限与延期约定

货物运输中的期限与延期约定

货物运输中的期限与延期约定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期限与延期约定是一项重要的合同条款,它涉及到运输双方的权益保障和业务顺利进行。

本文将就货物运输中的期限与延期约定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期限约定1.1 运输开始时间货物运输合同一般规定了运输开始的具体时间,即货物转移给承运人的时间点。

在这之前,货物属于发货人所有,因此对于双方来说,明确规定运输开始时间是非常重要的。

1.2 运输到达时间除了运输开始时间,货物运输合同也需要明确规定货物预计到达目的地的时间。

这个时间对于发货人和收货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货物的交付、处理和使用计划的制定。

双方需要事先商定一个合理的到达时间,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延期约定2.1 不可抗力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可能会导致运输延期。

不可抗力是指因为外部且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的履行变得非常困难甚至不可能完成的情况。

比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

在合同中,一般会明确规定这些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并对延期约定做出相应的规定,以保护双方的权益。

2.2 运输工具故障运输过程中,运输工具的故障可能会导致延期。

比如船舶故障、飞机故障等。

对于这种情况,货物运输合同一般会明确约定延期的处理方式,例如由承运人负责修理运输工具,或者提供替代的运输工具等。

2.3 交通拥堵或运输线路变更交通拥堵或运输线路变更也可能导致货物的运输延期。

合同可以明确约定对于这些情况的处理方式,比如允许延期一定时间、提供替代线路等,以保证货物能够按时到达目的地。

三、责任与赔偿当运输延期发生时,责任和赔偿问题也是需要考虑的。

具体责任和赔偿的处理方式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约定,通常有以下几种:3.1 免责条款对于不可抗力等无法预见和控制的情况,合同中可以规定相应的免责条款,减轻承运人的责任。

当运输延期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时,承运人将免除相应的赔偿责任。

3.2 违约责任如果运输延期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承运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作协议的期限与延续方式

合作协议的期限与延续方式

合作协议的期限与延续方式合作协议是商业合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它规定了合作双方在一定期限内的权利和义务。

而合作协议的期限和延续方式则是协议的关键部分之一,对于双方的合作关系和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合作协议的期限以及常见的延续方式。

一、合作协议的期限合作协议的期限一般由合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确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合作的时间长度。

合作协议的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

1. 固定期限固定期限是指合作协议在一定的时间段内生效,到期后自动终止。

例如,合作双方可以约定合作协议的期限为一年、三年或五年等。

固定期限对于双方都有明确的时间框架,可以更好地计划和管理合作事务。

合作协议到期前,双方可以协商续签或终止协议,确保合作的持续性和灵活性。

2. 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的合作协议则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可以持续到双方协商终止。

无固定期限的合作协议适用于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对于合作的发展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可以更加自由地探索和发展合作机会。

然而,无固定期限的合作协议也需要注意及时进行合作评估和协商,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和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二、合作协议的延续方式在合作协议到期之前,合作双方需要考虑如何延续合作关系,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常见的合作协议延续方式:1. 续签协议续签协议是指合作双方在合作协议到期前重新协商并签署新的协议延续合作关系。

续签协议可以在原有协议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修订,以适应双方合作需求的变化。

续签协议需要双方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新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能够符合双方的利益和合作目标。

2. 自动延续有些合作协议可以约定在到期之后自动延续一段时间,以便双方有足够的时间来进行续签协议或重新考虑合作方式。

自动延续的具体时长可以协商确定,例如可以设定为一个月、三个月或半年等。

自动延续的方式可以为双方提供更多的时间,避免因合同到期而导致的合作中断。

3. 双方协商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合作协议,双方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合作终止或继续的协商。

服务时效改善举措

服务时效改善举措

服务时效改善举措第一篇:服务时效改善举措株洲中支服务时效改善举措株洲中支客服部在总、省公司客服部的科学指导下,紧密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深化实践“五先”经营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技能和创新特色服务,为提高公司服务质量、塑造企业品牌形象、促进一线业务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继续保持这种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力扶植公司的业务发展,现将现将服务数据重点关注的指标情况及整改措施总结如下:一、承保出单时长承诺达成率株洲中支2011年度的出单次均时长为19.56分钟,考核标准为20分钟,2012年截至到1月份为止目前承保出单次均时长为15.80分钟,通过比对2012年与2011年度的录单时长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反映出株洲中支录单保存的平均时长在标准范围之内,但是非车险从保存-提交核保的平均时长过高,录单退回数量有明显增加的趋势,针对这种情况,株洲中支的整改措施为:1)、加强出单人员的专业操作能力,规范操作,确保在20分钟内完成出单任务,尽量减少因为自身原因造成退回的情况,坚决杜绝以下情况的出现:A、出单保存后等待客户确认再提交核保;B、边出单、计算保费边与客户商议承保项目;C、对超权限业务的报批手续不熟悉,等保单提交后再补手续,造成保单滞留;D、不看核保意见,反复修改数据,保单往返次数太多;E、初核保单长时间滞留,经常有初核保单未及时处理,放到第二天,初核开始时间包含在核保时长内;F、有时需要修改的保单要求核保人员暂时不核,还要求不要退回;2)、加大对出单人员条款知识、承保实务及政策、出单流程的培训力度,加强出单人员的风险意识,切实提高出单时效。

2012年2月18日,株洲中支组织全市承保人员开展承保新政培训,并进行了出单人员岗位经验分享,目的就是提高出单人员的专业操作能力。

二、报案处理时长1、首次查勘回复时长承诺达成率株洲中支2011年度的查勘回复时长达成率为88.23%,考核标准为查勘回复时长在10分钟之内达成率为100%,2012年截至到1月份为止目前查勘回复时长承诺达成率为90.67%,通过比对2012年与2011年度的GPS指标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反映出株洲中支查勘员使用GPS的情况相对来说还是呈上升的趋势,但是需要注意个案的处理时长。

保障物流时效的制度及措施

保障物流时效的制度及措施

保障物流时效的制度及措施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兴起,物流行业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保障物流时效成为物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为了确保物流时效,物流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物流企业应建立高效的仓储管理制度。

仓储是物流服务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合理规划仓库布局,制定科学的存储原则,提高存储密度和货物周转速度,能够大大提高物流时效。

此外,物流企业还应加强仓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仓库设备的正常运转,以及及时处理仓储中出现的问题。

其次,物流企业应加强运输管理制度。

制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表,严格执行运输计划,及时报送运输情况,确保货物准时送达目的地。

物流企业可以采取信息化手段,通过物流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运输进程,随时掌握货物的位置和运输状态,以便及时调整运输计划,提高运输效率。

此外,物流企业还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

通过提供培训课程,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使其具备良好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同时,物流企业还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激励,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

另外,物流企业应积极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

通过建立物流信息平台,实现订单跟踪和物流信息共享,能够提供及时准确的物流信息,满足客户的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同时,物流企业还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物流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优化物流网络和运输方案,提高物流时效性。

最后,物流企业应注重客户需求的反馈和处理。

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及时回应客户的咨询和投诉,处理客户的问题和意见,提高客户满意度。

通过与客户的密切合作,了解客户的需求和要求,不断改进物流服务,提高物流时效,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总之,保障物流时效是物流企业的重要任务。

通过建立高效的仓储管理制度,加强运输管理制度,培训和管理员工,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以及注重客户需求的反馈和处理,物流企业能够保证货物快速、准确地到达目的地,提高物流时效,为客户提供更好的物流服务。

协议书时效期

协议书时效期

协议书时效期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的《____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双方就原合同的时效期问题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时效期的定义1.1 本协议所称“时效期”是指原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日期止的期间。

第二条时效期的延长2.1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原合同的履行期限延长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2 延长期间,双方应继续遵守原合同的各项条款,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时效期的终止3.1 时效期届满后,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原合同即告终止。

3.2 任何一方在时效期内提出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时效期内的权利与义务4.1 在时效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4.2 在时效期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原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原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由双方根据违约情况协商确定。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的有效期限和续签程序

协议的有效期限和续签程序

协议的有效期限和续签程序在商业和法律领域,协议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双方或多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一个协议的有效期限和续签程序对于合同的执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协议的有效期限以及续签程序的相关问题。

一、协议的有效期限协议的有效期限是指协议开始生效的日期和结束的日期。

在编写协议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协议的有效期限,并在协议中详细说明。

有效期限可以是固定日期,也可以是一段时间。

对于固定日期的有效期限,一旦协议到期,双方将不再受协议约束。

这种有效期限通常适用于一次性交易或短期合作关系。

例如,一家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可以明确规定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自动终止。

而对于一段时间的有效期限,协议会在某种条件下自动延长。

这种有效期限适用于长期合作关系。

例如,租赁协议通常会规定有效期限为数年,并在到期前一段时间内进行协商续签。

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将在到期后终止。

无论是固定日期还是一段时间的有效期限,在协议生效之前,双方可以协商和修改有效期限的内容。

请注意,一旦协议生效,有效期限的修改将需要双方重新达成一致,并签署修改后的协议。

二、协议的续签程序协议的续签程序是指在协议到期前,双方进行协商和签署续签协议的步骤和要求。

首先,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应当开始商讨续签的可能性。

这包括评估过去协议的履行情况,以及双方对未来合作的期望和需求。

双方可以选择延长原有协议的有效期限,或者重新谈判和签订新的协议。

其次,如果双方决定续签协议,他们应当开始讨论和商定续签的具体条款。

这包括协议的有效期限、权利和义务的调整,以及其他补充条款。

双方需要在续签协议中明确规定并详细说明这些条款。

最后,一旦双方就续签协议的内容达成一致,他们需要签署续签协议,并确保遵守签署的程序和要求。

一般情况下,续签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的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和盖章。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的续签程序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要求而有所不同。

在编写协议时,双方应当了解并遵循适用的法律规定,确保续签协议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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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及延续方法
一、时效
(一)时效概念
我们一般所说的时效即指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律上发生的效力是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即丧失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虽然丧失胜诉权,但是实体权利本身并不消灭。

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l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可划分为三类。

(1)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一般期间。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2)特殊诉讼时效。

法律特别规定的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③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④寄
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海商法》第257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

《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时效为4年。

(3)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各种不同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方法:
(1)附条件的债权,从条件成就之时开始计算。

(2)附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

(3)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权利成立之时开始计算。

(4)对于人身伤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二、诉讼时效的中断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种:
(一)起诉
权利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重要原因。

特别是当权利人没有证据证明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其他情形时,向法
院起诉将是权利人确保不丧失诉讼时效的重要手段。

除向法院起诉外,其他与起诉性质相似的法律行为,如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均可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二)债权人提出要求
实践中,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是诉讼时效中断最常见的情形。

但是,权利人应当注意保全有关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十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债权人除了向债务人本人直接主张权利以外,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也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三)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债务人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债权人表示同意履行债务,将使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变得明确,因此也将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如果债务人没有直接表示同意履行债务,但是明确承认债务的存在,或者同意分期履行债务等,均可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三、延续时效的具体方法
延续时效,就是通过一定方式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使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延续时效的具体方法有:
(一)要求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

要注意偿还债务的形式,并保留书面证据。

要达到延续时效的效果,偿还债务要从债务人帐户电汇、债务人在银行承兑汇票或支票上
进行背书。

偿还现金一般不易达到延续诉讼时效的效果,因在诉讼时如对方否认我方不易举证。

(二)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这样诉讼时效就要从还款计划限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就可以使诉讼时效人为延长。

(三)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署书面对帐记录。

诉讼时效将从对账之日重新计算,这种方式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

(四)与债务人联合签署关于处理债务和遗留问题的会谈纪要。

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还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五)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

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

诉讼时效从担保人设定之日起重新计算。

(六)上门催款。

与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或其他与双方无关的第三者一起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在公证人员和第三者的证明下,诉讼时效将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七)最方便的延续时效的方法是发催款函。

发催款函时要写明对方欠款的事实和欠款的具体数额,并明确提出偿还欠款的要求。

催款函最好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并注意保留所发催款函的副本或复印件、特快专递回单。

(八)保留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电话记录、录音磁带等追索债务的单方证据资料,证明债权人一直在主张权利。

在上门催款或打电话催款时,进行录音或录像。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方式延续时效的效力是最差的,是其他方式都不行时才最后采取,采用此种延续时效需各种证据互相印证、形成证据链,而且在不同法院得到支持的程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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