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机构类型、行业发展历程、企业数量及合同余额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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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机构类型、行业发展历程、企业数量
及合同余额情况分析
融资租赁公司有两个监管主体,并因此分为三种类型的融资租赁机构,一个是银监会(现银保监会)的监管体系,在此体系下批设的融资租赁机构属于金融租赁公司,是金融机构;另一个是商务部的监管体系,在此体系下批设的融资租赁机构属于非金融机构,其中又可分为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设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商务部省级主管部门批设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我国租赁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2006年后租赁规模开始快速增长,随着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以及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我国融资租赁经历了从缓慢到快速不断发展的进程,这一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公司数量大幅增加,市场活跃度明显提升,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为11,777家,较2017年底增长2,101家。
《2020-2026年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分析与投资决策咨询报告》数据显示:银保监会沿袭对金融机构出资人和发起人严格审批的惯例,对金融租赁公司的出资人和发起人有非常明确的准入规范,不仅如此还严控牌照发放,截至2017年底,金融租赁公司只有69家,占全国融资租赁公司9676家的比重仅为0.71%,2018年尚未有新获审批企业,数量仍为69家。
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需要通过省级商务厅申报试点资格,再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每批次数量不多,审批相对严格,2016年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天津等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试点确认工作下放,导致数量一度上升,2018年内资租赁公司总数以41.8%的增长率达到397家。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层级已经下放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高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相对宽松,数量也最多,2017年底占比达到96%,2018年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全国范围内共计11,311家,较2017年底增长21.3%。
业务方面,2018年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6,500亿元人民币,其中金融租赁公司合同约为25,000亿元,行业占比为37.6%;内资租赁公司以及外商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合同分别为20,800亿元和20,700亿元,行业占比为31.2%和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