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机制砂规范
贵州机制砂地方标准
贵州省地方标准《贵州省高速公路机制砂高强混凝土技术规程》规程编制组二○○七年十二月前言根据贵州省建设厅文件黔建科标通[2006]467号“关于下达《贵州省高速公路机制砂高强混凝土技术规程》编制任务的通知”要求,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是在进行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应用经验,参照国内外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对技术关键进行验证试验,并在应用基础上制订的.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及符号,3。
基本规定,4.原材料,5。
混凝土技术性能,6。
配合比设计,7。
施工,8.混凝土质量检验和验收;附录A:防止机制砂高强混凝土发生碱骨料反应技术措施;附录B:机制砂高强混凝土结构设计原则;附录C:原材料及混凝土试验方法.本规程由贵州省建设厅归口管理,由主编单位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本规程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函寄解释单位。
本规程主编单位: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邮编:550004;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联系地址:北京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任仁、梅世龙、冷发光、丁威、凌建明、康厚荣、费小申、余崇俊、陈才琳、彭运动、周平、汪金育、阮有力、田冠飞、孙会元、张仁瑜、韦庆东、吴大鸿、周永祥、石连富、严敏1 总则1.0。
1本标准的制定对贵州高速公路领域机制砂高强混凝土技术及其应用水平、机制砂高强混凝土工程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1.0.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规定强度等级大于C50的混凝土为高强混凝土,对机制砂高强混凝土尚无具体规定。
事实上,当前贵州在实际工程中采用的机制砂高强混凝土强度等级主要是C50,而C60机制砂高强混凝土已经十分少见,至于大于C60强度等级的机制砂混凝土,当前尚未采用,而且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尚不会大规模采用,因此本规程内容集中在当前和今后将大量采用并具有发展潜力的C50~C60强度等级范围的机制砂高强混凝土。
贵州省机制砂规范
≤3.0
-
表4.3.8 机制砂中有害物质含量限值
项目
含量限值
云母含量(按质量计,%)
<2.0
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
<1.0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
(折算成SO3按质量计,%)
<1.0
有机物含量
(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如深于标准色,应按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对原状砂和洗除有机物的砂进行胶砂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应低于0.95。
0
10~0
37~15
60~37
75~52
85~63
100~85
表4.3.5 机制砂泥块含量和石粉含量的限值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
C55、C50
C55、C50
胶凝材料用量≤470kg/m3时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5
≤1.0
≤1.0
石粉含量
(按质量计,%)
MB<1.4
≤5.0
≤7.0
≤10.0
MB≥1.4
表4.4.3 粗骨料级配范围
方孔筛筛孔
累计筛余(%) 边长尺寸
(mm)
公称粒径(mm)
2.36
4.75
9.5
16.0
19.0
26.5
31.5
37.5
5~25
95~
100
90~
100
-
30~
70
-
0~
5
0
0
5~31.5
95~
100
90~
100
70~
90
-
15~
45
-
0~
5
0
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
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促进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结构调整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行业绿色生产和智能制造水平,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标准规范,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机制砂石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一、总体要求(一)机制砂石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当地矿产资源规划和建材工业结构调整方案等要求,建设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
利用原矿生产机制砂石企业应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机制砂石骨料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再生骨料生产规模不低于25万吨/年。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二)机制砂石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出厂产品质量。
机制砂石骨料质量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建设用砂》(GB/T1468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等有关标准要求。
高性能混凝土用骨料应符合《高性能混凝土用骨料》(JG/T568)标准要求。
再生骨料应符合《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及《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等有关标准要求。
(三)机制砂石企业工厂应建立试验室,具备砂石骨料产品质量进出厂检测项目的检验条件,按照《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JC/T2299)附录A配备相关检测仪器设备,并达到《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T/CAATBS003)中Ⅲ级及以上试验室要求。
建立可追溯的产品质量检测原始记录、台账、报表等体系和质量档案制度。
3.0-机制砂的有关问题
1、什么是机制砂?按《建筑用砂》(GB/T146842011)的规定:经除土处理,由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小于4.7mm的岩石、矿山尾矿或工业废渣颗粒,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颗粒。
特细砂:按《建筑用砂》(GB/T14684)规定方法检验所得细度模数为0.71.5的天然河砂。
混合砂:由机制砂与天然砂混合而成的砂。
2、什么是机制砂混凝土?用机制砂作为细骨料配制的混凝土。
目前国外每年生产机制砂不低于50亿吨,大型工程、民建房屋基本上都在使用机制砂配制混凝土。
3、什么样的机制砂是合格的?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经出厂检验的机制砂就是合格的。
一般需要检测的项目有:细度模数、颗粒级配、石粉含量、表观密度、空隙率、压碎值、亚甲蓝MB值等。
4、哪些岩石可以用于机制砂石生产?机制砂石(碎石)的制砂原料通常用花岗岩、玄武岩、河卵石、鹅卵石、安山岩、流纹岩、辉绿岩、闪长岩、砂岩、石灰岩等。
其制成的机制砂按岩石种类区分,也存在有强度和用途的差异。
5、与天然河沙相比,机制砂的有何特点呢?1)与天然河沙相比,机制砂具有棱角尖锐分明、针片状多、粗糙的特点,从外观上就可区别两者;2)机制砂的坚固性比河沙稍差;3)机制砂石粉含量大;4)一般天然沙,一种细度模数,可以有多种级配,机制砂的细度模数可以人为的通过生产工艺来控制,按用户要求来组织生产,这是天然砂所不能做到的;5)机制砂有更好的粘合度,更抗压,使用寿命也更长;6)机制砂矿物成分和化学成分与原料是一致的,没有天然砂那样复杂。
6、为什么山沙和海沙质量比河沙差?一般山沙风化较严重,含泥较多,含有机杂质和轻物质也较多;海沙中常含有贝壳等杂质,另外所含氯盐、硫酸盐、镁盐会引起钢筋的腐蚀,这些物质都影响混凝土性能,故质量较河沙差。
7、目前国内执行的主要机制砂标准有哪些?GB/T14684—2011《建筑用砂》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T241-2011《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50/5030-2004《机制砂混合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重庆)JT/T819-2011《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DBJ52-55-2008《贵州省高速公路机制砂高强混凝土技术规程》JTGE42-2005《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8、机制砂有哪些技术质量指标?机制砂的主要技术指标有:颗粒级配、细度模数、石粉含量、空隙率、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亚甲蓝(MB)值、压碎值指标、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等16项技术指标。
贵州省石灰行业规范条件政策解读
贵州省石灰行业规范条件政策解读2020年10月1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黔工信原材料〔2020〕69号,下称《规范条件》)。
现就《规范条件》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规范条件》出台的背景目前,全省约有1786家砂石骨料企业和站点(其中有证砂石企业约1500家),从业人数在10万人左右,带动相关就业人员在30万人以上,砂石骨料产量达到8.9亿余吨,产值超过300亿元。
贵州省使用机制砂已有五十余年历史,在机制砂生产、应用以及标准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机制砂一直作为地方材料(地材),没被当作产品或材料加以管理,尚存在布局不合理、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技术装备水平落后、非法企业及非法开采多等问题。
基于上述原因,为鼓励砂石骨料行业技术进步、推进绿色生产和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依据工信部《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规范条件。
明确政策措施,推动我省机制砂石行业结构调整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布局,引导行业绿色生产和高质量发展。
《规范条件》从“总体要求”、“质量、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规范管理”、“附则”七个方面,对机制砂石骨料企业提出了要求,必将对机制砂石骨料行业的规范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规范条件》的制定原则有哪些?2020年10月1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贵州省石灰行业规范条件》(黔工信原材料〔2020〕71号,下称《规范条件》)。
现就《规范条件》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规范条件》出台的背景石灰是新型建材、现代化工、健康医药等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重要后处理及添加剂材料。
随着石灰相关应用领域的扩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对石灰企业的规范性和产品的质量都有了更高的要求。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28•【字号】黔工信原材料〔2020〕69号•【施行日期】2020.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正文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黔工信原材料〔2020〕69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制砂石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适应新常态经济形势下机制砂石行业发展需要,制定了《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现予印发。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9月28日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促进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结构调整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行业绿色生产和智能制造水平,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标准规范,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机制砂石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一、总体要求(一)机制砂石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当地矿产资源规划和建材工业结构调整方案等要求,建设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
利用原矿生产机制砂石企业应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机制砂石骨料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再生骨料生产规模不低于25万吨/年。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二)机制砂石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出厂产品质量。
机制砂石骨料质量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建设用砂》(GB/T1468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等有关标准要求。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实施意见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19•【字号】筑府发[2010]67号•【施行日期】2010.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10〕6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严格执行《贵阳市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砂石矿山和砂石资源(含建筑用石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用石英砂岩等用于建筑材料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坚持砂石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工作重点(一)重点区域。
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小河区、高新区、金阳新区和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办事处)。
(二)重点对象。
各类禁止开采区内的砂石矿山,非法盗采砂石资源的违法行为。
区(市、县)政府所在地城镇(办事处)设计生产能力小于10万吨/年的砂石矿山。
三、责任主体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整顿和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责任主体,国土资源、林业、环保、安监、水利、公安等部门是具体实施单位。
四、规范砂石采矿权的设置范围和审批行为(一)调整砂石采矿权审批权限1.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小河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的砂石采矿权审批权限上收到贵阳市国土资源局。
2.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国土资源局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意见要求严格审批砂石采矿权。
《贵阳市开山采石、采砂、采取粘土管理暂行办法》
《贵阳市开山采石、采砂、采取粘土管理暂行办法》82205【发布文号】筑发[xx]5号【发布日期】xx-01-18【生效日期】xx-01-1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xx年1月18日筑发〔xx〕5号)第一条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和利用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保护自然环境和风景观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保护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贵州省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贵州省乡镇企业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贵州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处罚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凡需开山采石、采砂、采取粘土的集体企业和个人,应向所在区矿产资源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国营企业应向市矿产资源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交验下列资料:(一)开采区地形图和矿山范围地质矿产资料;(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分配制度等);(三)砂、石、粘土取样化验全部结果。
经审查同意后,发给《采矿许可证》,并持证分别到规划、土地、安全、工商行政、税务等部门依法办理手续后,方可开采。
第三条第三条凡使用爆破药品爆破开采者,必须持《开采许可证》,到所在区公安部门办理爆破器材的购买、储存和使用审批手续。
第四条第四条下列地区或地带严禁开采:(一)城市规划的小区;(二)风景区、公园、名山、城市绿化地和苗圃、林区等;(三)对军事设施、火药库、文物古迹、仓库、桥梁、水库、铁路、公路、堤坝,以及各种工程主要管线、输电设备、水利设施等安全有影响的地带;(四)面向公路干线的两侧山头和影响景观、造成水土流失的地带。
第五条第五条开山采石、采砂、采取粘土的企业和个人应遵守以下事项:(一)必须按批准的开采范围和方案开采,不得乱开乱挖;(二)废土、废砂、废渣应按指定地点排弃,不准乱堆乱倒;(三)开采完毕,应按规定整理场地,并向原批准的矿管机关办理停采手续。
机制砂规范
机制砂规范机制砂是指通过人工破碎岩石或矿石等原料制成的颗粒状物质,常用于建筑、道路、桥梁等工程中的混凝土制备。
然而,由于机制砂的制备过程中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为保证机制砂的质量和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需制定相应的规范。
首先,机制砂的制备需要符合一定的原料要求。
原料的选择应根据工程要求和现场条件而定,一般以石灰石、花岗岩、麦饭石等为主要原料,要求原料的硬度适中、颗粒分布均匀。
此外,原料应经过洗涤、筛分等处理,去除杂质和粉末,确保机制砂的质量。
其次,在机制砂的制备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破碎设备的使用。
破碎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原料的硬度和工程要求而定,破碎机的规格和型号也需定期检验和维修,以确保破碎设备的正常工作和砂石的质量。
同时,要确保破碎设备运行时的安全性,避免事故的发生。
此外,机制砂的制备还需控制砂石的冲洗和筛分过程。
冲洗过程中应控制水量和水压,避免砂石颗粒的过度磨损。
筛分过程中要根据工程要求和规范进行筛网的选择和更换,避免过度细化或颗粒过大的问题。
同时,要定期检验和清理筛网,确保筛分设备的正常工作和砂石的质量。
对于机制砂的质量控制,需要进行相关的试验和检验。
包括砂石的颗粒分布、均匀性、磨损性能、抗压强度等指标的测试。
通过对试验结果的分析和比较,可以判断机制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最后,机制砂的储存和运输也需要注意相关要求。
机制砂的储存要求干燥、通风,并防止杂质的混入。
机制砂的运输要使用专业的运输设备,加强包装和固定,确保不发生砂石的溢出和散落。
综上所述,机制砂的规范应包括原料要求、设备选择与维护、工艺控制、质量检测和储存与运输要求等方面。
只有在严格遵循规范的情况下进行机制砂的制备和应用,才能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5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我省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生产,实现资源、环境、生态、安全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按规划布局砂石土矿山(一)严格界定砂石土类矿产。
砂石土类矿产是指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页岩,主要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砂、建筑用辉绿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凝灰岩、建筑用大理岩、建筑石料、砖瓦用砂岩、砖瓦用砂、砖瓦用粘土、砖瓦用页岩等12个矿种。
(二)严格实施规划管控。
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要在深入开展砂石土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域内基本需求、环境承载力、地质条件、资源保护等因素,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矿山空间布局,科学划定禁采区、限采区和开采区,于2014年上半年前编制完成本行政区域砂石土资源开发规划,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三)严格控制矿山数量。
按照“规划禁采区内的矿山关停,规划限采区内的矿山收缩,规划开采区内的矿山集聚”的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的砂石土矿山进行优化调整,原则上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砂石土矿山数控制在6个以内,其他乡(镇)控制在2个以内,确保到2015年末全省砂石土矿山总量控制数为2878个。
关于机制砂各类规范对比
C60→≤2.0; C55、C50→≤3.0;
Ⅰ类<1.0;Ⅱ类 <3.0;Ⅲ类<5.0。 Ⅰ类<8;Ⅱ类<8;Ⅲ 类<10。 Ⅰ类<20;Ⅱ类<25; Ⅲ类<30。 <0.10%
Ⅰ类≤2.0;Ⅱ类≤ 3.0;Ⅲ类≤5.0。 Ⅰ类≤8;Ⅱ类≤8; Ⅲ类≤10。 Ⅰ类<20;Ⅱ类<25; Ⅲ类<30。 <0.10% Ⅰ类宜用于>C60;Ⅱ 类宜用于C30~C60; Ⅲ类宜用于<C30。
机制砂试验指标对比表
贵州省高速公路机制 山砂混凝土技术规 砂高强混凝土技术规 程DB24/016-2010 程DBJ52-55-2008 Ⅰ区 级配
9.5mm以上无要求 9.5mm以上有要求 9.5mm以上有要求
建筑用砂GB/T146842001 1区 2区 3区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 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范 JTG/T F50-2011 JGJ52-2006 Ⅰ区 Ⅱ区 Ⅲ区 Ⅰ区 Ⅱ区 Ⅲ区
<2.0 <1.0
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0.95
Hale Waihona Puke Ⅰ类<1.0;Ⅱ类 <2.0;Ⅲ类<2.0。 <1.0 比色法合格 <0.5 Ⅰ类<0.01;Ⅱ类 <0.02;Ⅲ类<0.06 Ⅰ类<1.0;Ⅱ类 <3.0;Ⅲ类<5.0。
<1.0
≤1.0 钢筋砼≤0.06 预应力砼≤0.02 ≥C60→≤2.0; C30-C55→≤3.0; ≤C25→≤5.0; ≥C60→≤0.5; C30-C55→≤1.0; ≤C25→≤2.0; ≥C60→≤5.0; C30-C55→≤7.0; ≤C25→≤10.0; GB/T14684-2001取样500g、泡水2h、浸水高度150mm; JTG E42-2005取样400g、泡水24h、浸水高度200mm; JGJ52-2006取样400g、泡水2h、浸水高度150mm;
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0.30•【字号】黔工信原材料〔2020〕68号•【施行日期】2020.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正文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工信原材料〔2020〕68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能源管理部门:为认真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有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制定了《贵州省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落实工作。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能源局2020年10月30日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原〔2019〕239号)精神,推进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加强统筹布局,提升优质砂石骨料供给能力;着力完善标准体系,提升产品的质量保障能力;着力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不断提高绿色发展和本质安全水平,实现产业现代化、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引导全省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优化布局。
统筹资源、能源、环境容量和物流成本等因素,立足区域市场需求,以重点城市、交通走廊、重要交通节点及沿边沿江沿河工业带等为依托,优化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布局。
机制砂质量控制
机制砂质量控制一、引言机制砂是一种常用的建造材料,广泛应用于混凝土、砌筑、路基等领域。
为了确保机制砂的质量,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本文将详细介绍机制砂质量控制的标准格式。
二、机制砂质量控制标准格式1. 产品规格机制砂的产品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粒径分布、含泥量、含水率等指标。
具体规格如下:- 粒径分布:根据不同用途,机制砂应满足相应的粒径要求,如细砂、中砂、粗砂等。
- 含泥量:机制砂的含泥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普通不得超过5%。
- 含水率:机制砂的含水率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普通不得超过5%。
2. 原材料选择机制砂的原材料应选择优质的石英砂、石灰石等矿石。
原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石英砂:应具备高硬度、坚固耐久的特点,不得含有有机物、泥土等杂质。
- 石灰石:应具备良好的耐磨性和耐蚀性,不得含有大量的粉尘和杂质。
3. 生产工艺机制砂的生产工艺应符合以下要求:- 破碎工艺:采用先进的破碎设备进行破碎,确保破碎后的颗粒大小均匀。
- 筛分工艺:采用合适的筛分设备进行筛分,确保机制砂的粒径分布符合规定要求。
- 洗涤工艺:采用洗砂机进行洗涤,去除砂中的泥土和杂质,确保机制砂的含泥量符合规定要求。
- 干燥工艺:采用干燥设备进行干燥,确保机制砂的含水率符合规定要求。
4. 质量检测机制砂的质量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粒径分布检测:采用筛分方法进行粒径分布检测,确保机制砂的粒径分布符合规定要求。
- 含泥量检测:采用洗涤法进行含泥量检测,确保机制砂的含泥量符合规定要求。
- 含水率检测:采用干燥法进行含水率检测,确保机制砂的含水率符合规定要求。
5. 质量记录机制砂的生产过程应进行详细的质量记录,包括原材料采购记录、生产工艺参数记录、质量检测记录等。
质量记录应保存至少3年,并定期进行复查。
三、结论机制砂质量控制是确保机制砂质量稳定的关键环节。
通过严格按照产品规格、原材料选择、生产工艺、质量检测和质量记录等要求进行操作,可以有效控制机制砂的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
附件4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促进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结构调整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行业绿色生产和智能制造水平,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工信部《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贵州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机制砂石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一、建设要求与产业布局(一)机制砂石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当地矿产资源规划和建材工业结构调整方案。
建设用地应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
(二)机制砂石企业应融入当地循环经济产业链,利用建筑垃圾、尾矿、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生产再生骨料,节约自然资源,提高行业绿色制造水平。
(三)利用原矿生产机制砂石企业应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矿山建设应达到《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要求。
利用建筑垃圾、尾矿、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生产再生骨料企业应有合法可靠的资源供给。
(四)机制砂石企业设计须达到《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要求,生产运行应达到《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JC/T2299要求。
利用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生产再生骨料企业设计须达到《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51322要求。
(五)利用建筑垃圾、尾矿、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生产再生骨料企业参照工信部、住建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执行。
(六)机制砂石企业应充分利用矿产、交通、物流等资源条件,建立优质砂石供应体系,推动贵州机制砂石资源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有效衔接。
二、生产规模、工艺及装备(七)生产规模机制砂石骨料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再生骨料生产规模不低于25万吨/年。
贵州机制砂特性初步研究
( G u i z h o u B u i l d i n g Ma t e r i a l Qu a l i t y S u p e r v i s i o n T e s t i n g C e n t e r G u i z h o u Gu i y a n g 5 5 0 0 0 2 ) 【 A b s t r a c t ] G u i z h o u n a t u a l s a n d r e s o u r c e s a r e m o r e s c a r c e i n t h e e n g i n e e r i n g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s a n d m a i n l y i n t h e m e c h a n i s m o f s a n d . M e c h a n i s m o f
较多会导致混凝土 的搅拌 和易性降低 、 强度 和耐久性较差 . 但是机制
砂中颗粒多为棱角状 . 表 面附着有细粉 . 这些细粉 的存 在会 对混凝土
的性能起 到较好 的作用 。 但是 , 机制砂中过多的细颗粒 . 尤其是砂 中的 泥, 在水搅拌体系 中会胶结在粗骨料表面 . 阻碍 了骨料与水泥的粘结 . 1 . 1原材料 降低 了混凝土 的强度 , 同时对混凝土 的抗渗 、 抗冻等性 能也存在一定 I - 3 ] 机制砂 : 选取贵州省具有代表性 的机制砂 两处 。 记为机制砂 1 、 机 的影响[ 表 1 砂颗粒级 配区 制砂 2 。 天然砂 : 取 自贵州省某在建工程 。 产地为湖南省 。 \ 级 配 区 1 . 2实验方法 公称直径\ \ \ ( 1 ) 颗粒级配、 含泥量及石粉 含 量等砂的相关指标参 照 J G J 5 2 — 2 0 0 6 5 . O O mm 《 普通混凝土用砂 、 石质量及 检验方法标准》 进行实验 。 ( 2 ) 混凝 土按照 J G J 5 5 — 2 o l o ( 普通混凝 土配合 比设计规程 》 进行 2 . 5 0 am r 配制 。
机制砂行业工作制度
机制砂行业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机制砂行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提高机制砂产品质量,保障公路工程安全、高效和优质的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机制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1.3 机制砂行业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确保机制砂产品质量,满足公路工程建设的需要。
二、生产管理2.1 生产企业管理2.1.1 机制砂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发展规划。
2.1.2 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机制砂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2.1.3 生产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对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2.2 产品质量管理2.2.1 机制砂产品应符合《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JT/T 819—2023)等行业标准的要求。
2.2.2 生产企业应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自检、抽检和送检,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2.2.3 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机制砂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和使用。
三、经营销售3.1 销售企业管理3.1.1 机制砂销售企业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发展规划。
3.1.2 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保证销售的机制砂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3.1.3 销售企业应加强销售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销售过程对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3.2 销售和售后服务3.2.1 销售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机制砂产品,保证产品质量。
3.2.2 销售企业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对客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3.2.3 销售企业应建立客户档案,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产品使用情况,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四、使用管理4.1 施工企业使用管理4.1.1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机制砂产品,确保工程质量。
4.1.2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对使用的机制砂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工程要求。
砂石、机制砂矿加工场管理规程
砂石、机制砂矿加工场管理规程一、总则本规程旨在规范砂石、机制砂矿加工场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加工场的所有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程。
二、加工场管理责任2.1 加工场所有人责任加工场所有人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负责加工场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他们应确保加工场设备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遵守相关法规和政府规定。
2.2 加工场管理人员责任加工场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加工场的具体管理工作。
他们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组织和指导操作人员进行加工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环境监测。
2.3 加工场操作人员责任加工场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方法。
他们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加工设备,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质量稳定。
三、加工场管理措施3.1 安全生产管理加工场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加工场的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能力。
3.2 环境保护管理加工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布局,采取有效的排污处理和噪声控制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加工场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排放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
3.3 资源利用管理加工场应合理规划矿石的开采和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矿山生态破坏。
加工场的管理人员应制定资源节约和再利用方案,鼓励砂石、机制砂的回收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加工场监督检查4.1 日常监督检查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加工场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环境和生产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加工场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4.2 技术支持和培训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加工场的技术支持和培训,向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机会,提高加工场的管理水平和作业技能。
五、处罚和奖励5.1 处罚对于严重违反规程的加工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进行停产整顿。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贵州省地方标准《山砂混凝土技术规程》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贵州省地方标准《山砂混凝土技术规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0.09.06
•【字号】黔建科通[2010]379号
•【施行日期】2010.1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贵州省地方标准《山砂混
凝土技术规程》的通知
(黔建科通〔2010〕379号)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设计、施工、监理、科研、质监单位:由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主编修订的《山砂混凝土技术规程》已修订完成,经我厅组织专家审查通过。
现予发布,编号为DB22/016-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原《山砂混凝土技术规程》DB22-016-95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厅负责归口管理和负责出版发行工作,由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解释。
各单位在该标准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随时反馈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二○一○年九月六日。
机制砂质量标准
Ⅲ区
0 10~0 15~0 25~0 40~16 85~55 100~75
对表1的补充说明: (1)当采用机制砂的颗粒级配不符合表1的要求 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经试验证明能确保工程 质量的前提下,经监理和指挥部认可后方允许使用。 (2)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Ⅱ区砂。当采用Ⅰ 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以满 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Ⅲ区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 (3)对于泵送混凝土用砂,宜选用中砂。
1 总则
1.1 为配合国家标准 《 建筑用砂 》 GB /T 14684-2001的实施, 正确使用机制砂,保证混凝 土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机制砂的预拌混凝土、现场 搅拌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
1.3 机制砂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以及按本 规程配制混凝土和生产混凝土制品时,除应符合本 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机制砂母岩强度首先应由生产单位提供,火成岩不 宜小于100MPa,变质岩不宜小于80MPa, 水成岩不宜小 于60MPa。对配制C60及以上混凝土的机制砂,其母岩抗 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宜小于1.2。
5.6 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
机制砂的表观密度、 堆积密度、空隙率应 符合如下规定: 表观密度大于2500 kg/m3、松 散堆积密度大于1350 kg/m3、空隙率小于47%。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表4.4.4粗骨料级配范围
方孔筛筛孔
累计筛余(%)边长尺寸
(mm)
公称粒径(mm)
2.36
4.75
9.5
16.0
19.0
26.5
31.5
37.5
5~10
95~
100
80~
100
0~
15
0
-
-
-
-
5~16
95~
100
85~
100
30~
60
0~
10
0
-
-
-
10~20
-
95~
100
85~
100
-
0~
0
10~0
37~15
60~37
75~52
85~63
100~85
表4.3.5机制砂泥块含量和石粉含量的限值
混凝土强度等级
C60
C55、C50
C55、C50
胶凝材料用量≤470kg/m3时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5
≤1.0
≤1.0
石粉含量
(按质量计,%)
MB<1.4
≤5.0
≤7.0
≤10.0
MB≥1.4
贵州省高速公路机制砂高强混凝土技术规程
表4.3.3高强混凝土用机制砂级配
方孔筛筛孔
边长尺寸(mm)
9.50
4.75
2.36
1.18
0.60
0.30
0.15
累计筛余(%)
Ⅰ区
0
10~0
35~5
65~35
85~71
95~80
100~90
Ⅱ区
0
10~0
25~0
50~10
70~41
92~70
100~90
混区
15
0
-
-
16~31.5
-
95~
100
85~
100
-
-
0~
10
0
表4.4.7粗骨料中针、片状颗粒含量限值
施工方式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泵送
<5.0
非泵送
≤8.0
表4.4.3粗骨料级配范围
方孔筛筛孔
累计筛余(%)边长尺寸
(mm)
公称粒径(mm)
2.36
4.75
9.5
16.0
19.0
26.5
31.5
37.5
5~25
95~
100
90~
100
-
30~
70
-
0~
5
0
0
5~31.5
95~
100
90~
100
70~
90
-
15~
45
-
0~
5
0
注:路面混凝土用粗骨料级配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2.0
≤3.0
-
表4.3.8机制砂中有害物质含量限值
项目பைடு நூலகம்
含量限值
云母含量(按质量计,%)
<2.0
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
<1.0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
(折算成SO3按质量计,%)
<1.0
有机物含量
(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如深于标准色,应按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对原状砂和洗除有机物的砂进行胶砂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应低于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