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信息化管理及档案管理规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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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使其更好地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在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书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二、文书的管理第三条文件的传送和借阅1、上下级及平行单位对我公司发、送、报的文件,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编号、登记、签批送阅意见。

各部门收到的文件也要送综合办公室编号、登记。

2、传阅的文件由文书负责传递,一般文件要在三天内传阅完毕,急件要在一天内传阅完毕。

3、凡领导批办的文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应按期办理完毕,将办理结果填写后及时归还。

4、因工作需要借阅的文件,办理借阅手续后一周内归还,阅文时不得在文件上涂抹、写字、作标记。

查阅有关秘密文件,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否则不外借。

三、档案的管理第四条由综合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及利用。

第五条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上级文件、公司所发文件、业务报表、财务报表、原始凭证、各类合同、协议、预决算成果报告书、照片、图像、声像、证书、实物、公司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开会的材料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六条对接收的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加工、整理、选册、分类、排架等科学化管理,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建档。

第七条按公司档案形成规律编制总账、分类目录、底图目录和其它必须的检索工具,加盖档案专用章。

档案分为短期(五年)、中期(十五年)、长期三种。

第八条各部门应积极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做好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将签订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及成果报告书等资料交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长期保存应归档材料,因拒绝交档案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由所在部门或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各部门应建立项目档案光盘管理制度,便于查阅。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到合法、合规管理档案。

2. 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一体化。

3. 安全保密:保护档案的安全和机密性,避免档案泄露、被篡改等安全事件。

4. 实用性原则:档案管理制度要具有实用性,方便使用、查阅和存储。

5. 完整性原则: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随意删除、涂改档案内容。

6. 咨询性原则:档案管理要有咨询性,为相关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资料。

三、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1. 建立档案管理工作部门: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统一管理档案工作。

2. 设立档案管理岗位:明确各级档案管理员职责,确保各项档案工作有序进行。

3. 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4. 建立档案管理网络: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网络,实现电子化管理和存储档案。

四、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1. 档案的建立和归档:确保各项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有档案备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2. 档案的整理和编目:对档案进行整理和编目工作,确保档案内容清晰准确。

3. 档案的借阅和查阅:建立档案借阅和查阅制度,方便相关人员进行查询。

4. 档案的保存和销毁:对档案进行分类保存,适时对无用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5. 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六、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措施1. 建立档案管理流程:制定档案管理流程,确保档案工作有序进行。

2. 加强档案管理培训: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3. 定期组织档案保管:定期组织对档案进行审查和保管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4. 建立档案管理考核机制:建立档案管理考核机制,对各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五、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加强档案管理的监督: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技术档案的编制、复核、使用和管理,提高整体水平,保证咨询资料的完整性、统一性、实用性,降低咨询风险,制定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档案的归档与管理1.实行“项目归档”制度,每个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资料的归档工作。

2.对每个工程项目文档进行编号处理,并按文件类型再分成若干个子项以便查找。

3.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4.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

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第二部分:档案的收集及移交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整理归档,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咨询报告出具后30日内将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档案室。

公司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造价咨询档案的接收、装订立卷、保管、提供查阅等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档案移交后90日内将档案装订归档,并保证归档后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三部分:档案的保存项目负责人在交付存档资料时要保证各种资料齐全,归档时填写资料清单及页数,工程量计算书要求加封面,并分类装订完好,资料完整方能存档。

各种类型项目存档资料要求如下:工程标底、清单编制存档资料:1.存档资料目录;2.工作总结(业务范围、完成时间、参加人员等);3.工程造价(标底、清单)编制委托合同;4.委托方交付的资料:建设方提供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除图纸外);5.成果文件:工程(概)预算书(电子版及纸质版);6.三级复核表;7.工程量计算书(电子版及手稿);8.委托方评价意见。

工程造价审核:1.存档资料目录;2.工作总结(业务范围、完成时间、参加人员等);3.工程造价审核委托合同;4.成果文件:审核报告、定案表、单位工程预(结)算书(电子版及纸质版);5.计算书底稿、工程量确认单;6.委托方交付的相关资料: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经济签证、变更资料、洽商记录、对方报送预(结)算书等;7.三级复核表;8.委托方评价意见。

造价咨询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造价咨询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造价咨询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造价咨询项目档案是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造价咨询项目全过程的真实记录,对于维护造价咨询成果的合法权益、促进造价咨询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造价咨询项目组成员应积极配合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提供查阅等。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造价咨询项目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项目全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准确性: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

(三)及时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档案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根据档案资料的性质、内容进行分类,便于查阅和管理。

(二)编号: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三)装订:按照档案资料的类别和数量,进行装订,保证档案的整洁、美观。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造价咨询项目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防止火灾、水灾、虫蛀、鼠咬等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

(二)保密:严格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内容的机密性。

(三)便捷:便于查阅和利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资料仅限于内部查阅,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

(二)复制:需复制档案资料时,应征得档案管理员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借阅:借阅档案资料时,应填写借阅单,按时归还。

第五章档案销毁与迁移第十一条造价咨询项目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销毁档案资料前,应经项目负责人、档案管理员和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

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造价咨询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机构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伪造;(二)完整性:档案应全面反映造价咨询项目全过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三)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四)利用性:档案应便于查阅、利用,提高档案服务效能。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造价咨询机构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档案:包括造价咨询项目合同、项目资料、计算书、审核报告、验收报告等;(二)业务档案:包括人员培训资料、资质证书、业务合同、业务记录等;(三)行政档案:包括机构设置、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会议记录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及时:造价咨询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将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二)分类有序:按照档案类别和项目阶段,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三)整理规范:档案材料应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整理,确保档案整洁、规范;(四)手续完备:归档档案需填写归档登记表,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存放条件:档案存放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15℃-25℃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之间;(二)安全措施: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查阅权限:查阅档案需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查阅登记表;(二)保密要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档案,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三)借阅手续: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登记表,并按规定期限归还;(四)利用效果:档案利用应注重提高档案服务效能,为机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造价咨询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造价咨询行业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造价咨询行业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二)统一领导: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组织体系,明确档案管理职责。

(三)分类管理:根据档案类型、来源、用途等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四)安全保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露。

二、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造价咨询企业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内部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企业内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档案管理人员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四)负责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六条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明确项目档案的范围和内容。

(二)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四)按规定上报项目档案。

三、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档案收集(一)项目启动时,项目负责人应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包括合同、图纸、预算、结算等。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随时收集项目变更、洽商、验收等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一)项目负责人根据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二)整理后的档案应按顺序排列,编写页码。

(三)对整理后的档案进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

第九条档案归档(一)项目负责人将整理好的档案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二)档案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

(三)档案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的档案归档。

第十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1.doc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1.doc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1目录1、档案管理制度2、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3、资料归档程序4、立卷的原则5、技术档案资料分类6、案卷的编目7、案卷装订要求我公司按《档案法》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制度1、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并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

2、各部门应重视和支持技术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技术档案资料由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报告出具后十日内,将需存档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详见附录)、并移交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装订。

任何人不得将应存档的资料据为已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归档。

3、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将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在五日内整理、页码编号、立卷和归档。

4、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技术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5、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管理档案的历史和现状情况,积极为技术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6、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说明借阅的目的和归档时间,由借阅人在“借阅档案登记簿”上登记,并及时将借出的案卷催交收回。

7、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未经办公室主任的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单位,不得涂改、拆卷、转借,用后及时归还。

8、查阅、借阅技术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确定需复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9、非本公司人员查阅技术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调阅,并根据技术档案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是否允许查阅者复印或摘录其中的有关内容。

(二)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2、工程量清单编审存档资料目录(三)资料归档程序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出具后,原则立时归档,具体时间不超出一个月内归档。

2、工程结算审核档案应包括内容(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

3、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单位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仪、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

造价咨询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部档案,包括技术档案、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档案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领导对本单位档案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及时性原则。

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本单位的内部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报告、统计数据等文书档案;(二)项目资料、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造价计算书、验收报告等技术档案;(三)录音、录像、照片、电子文件等声像档案;(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目、立卷、归档原则。

第十条档案分类应按照档案的性质、来源、内容、形式等进行划分。

第十一条档案编目应包括档案名称、档案号、档案形成时间、档案页数、档案密级等。

第十二条档案立卷应按照档案的类别、年代、重要程度等进行立卷。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三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整洁、有序原则。

第十四条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的密级、期限、保管条件等进行分类存放。

第十五条档案查阅应遵循合法、合规、有序原则。

第十六条档案利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登记表;(二)查阅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损毁档案;(三)查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七条档案销毁应遵循合法、合规、有序原则。

第十八条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档案销毁应采取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式。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造价咨询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造价咨询档案是指造价咨询企业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应遵循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规范和系统,并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条造价咨询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造价咨询企业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应注重档案的收集工作,明确档案收集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造价咨询企业应建立健全档案整理制度,明确档案整理的标准、方法和流程,确保档案的系统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造价咨询企业应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等整理工作,使其有序、规范地存放。

第三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八条造价咨询企业应建立健全档案归档制度,明确档案归档的时间、要求和责任人。

第九条造价咨询企业应指定专门的档案保管场所,确保档案的安全、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防霉变等。

第十条造价咨询企业应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十一条造价咨询企业应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的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条造价咨询企业应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档案数据库,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第十三条造价咨询企业应加强档案的保密工作,明确档案保密的责任人,建立健全档案保密制度。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负责对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标准制定、考核评定等工作。

第十五条造价咨询企业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造价咨询企业违反本制度的,由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1. 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护公司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订立本档案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全体员工,包含内部档案管理人员、相关部门人员以及外部合作伙伴。

3. 规范性文件本制度的执行需遵从以下规范性文件:•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4. 档案管理标准4.1 档案分类与归档1.依照档案的性质和用途,对公司档案进行分类,将档案分为建设项目档案、运营管理档案、合同资料档案等,并在每个分类下再依照项目、部门、年度等进行归档。

2.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对档案进行登记、编号,并制作相应的档案目录。

3.档案应依照统一的文件夹或盒进行存放,标注清楚档案名称、编号和存放地方,并保管好档案的密封性和防火性。

4.2 档案的手记和整理1.档案管理人员应依照规定,及时、全面地手记公司产生的各类档案,并核对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手记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易查性,并制作档案目录和清单。

3.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修复受损档案,对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

4.3 档案的借阅和归还1.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2.借阅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逾期需重新申请延期,并经批准方可连续借阅。

3.借阅者在借阅过程中应妥当保管档案,对档案不得私自涂写、划改等。

4.4 档案的销毁与归档1.档案管理人员应依照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实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销毁。

2.档案管理人员应编制销毁鉴定报告,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档案销毁。

3.经过鉴定并具备历史价值的档案,应依照规定归档,并制作相应的归档目录。

5. 档案管理考核标准5.1 档案管理工作评定1.档案管理人员依照规定进行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安全,且整理和归档工作符合规范化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一、编制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加强档案资料的保存和利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管理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规定,本着正确处理效益与管理的关系,遵循严谨、科学、规范、实用的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所有档案材料的管理。

四、档案管理职责1、定期回顾档案材料;2、建立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档案材料文件的存储、保管和归档等工作;3、对咨询项目涉及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保管和归档,并做好相应的防火、防盗、防潮措施;4、协调文件与各部门的消息交流,对信息加密等保密工作负责;5、对档案材料的申请、开阅、调阅、复制、借阅、移交等事项进行管控,管理相关手续和登记记录;6、组织定期教育培训、动员、检查、评价等工作,提高全员档案管理能力和档案保密意识;7、做好档案移交的准备工作,保证移交事项合规、有序。

五、档案材料管理要求1、材料收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收集和整理所涉及的各类资料,确保资料全面、准确、可靠;2、材料整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一定类别、等级、来源、年限等做好资料整理,及时归档、编号、标签等;3、材料查阅:任何人员要查阅档案材料,均需遵守本制度规定。

未经签字或盖章批准,禁止查阅;4、材料存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材料要放在相应的档案柜或柜架中,并按一定的类别、等级、时限进行保管管理,以确保资料安全、防火、防盗、防潮;5、材料借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材料的借阅应经过审批和登记记录,并严格掌握资料保密,借阅期满应如期归还档案室;6、材料复制:档案材料的复制、转载等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制度要求执行;7、材料销毁:档案材料的销毁审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做到及时、彻底、安全;六、档案管理档案计划为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制定档案管理计划。

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涉及造价咨询业务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本机构在造价咨询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纸质、电子、声像等载体资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负责协调、监督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造价咨询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包括所有与造价咨询业务相关的资料。

(三)时效性: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档案。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用途等进行分类。

(二)编号: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确保档案的检索和管理。

(三)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形成时间、载体类型等。

(四)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及时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篡改。

(二)整洁:保持档案库房清洁、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

(三)保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内部利用:本机构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

(二)外部利用:对外提供档案利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履行审批手续。

(三)复制:对需要复制的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并确保复制档案的准确性。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鉴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鉴定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完整性:鉴定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 前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是为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质量而订立的。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包含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管理和存储。

2. 档案管理机构2.1 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管理、维护和服务工作。

2.2 档案管理部门由专职人员负责,具体负责人由公司领导任命。

3. 档案管理原则3.1 安全性原则:档案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防止遭到损毁、丢失、泄露或非法窜改。

3.2 完整性原则:档案的构成要素和内容应当完整,不能删除、更改或随便加添。

3.3 可追溯性原则:档案应当能够被及时找到和使用,遇有需要时能够追溯其历史记录。

3.4 便捷性原则:档案的存储、检索和归档应当简单方便,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

4. 档案分类与编目4.1 档案应依照工程项目、业务类型、年度等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条理性和可检索性。

4.2 每个档案应分别编制档案编号,记录档案的紧要信息和归属单位。

4.3 档案的编目标准应明确规定,确保档案编目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4.4 档案编目应及时更新,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档案存储和保管5.1 纸质档案应存放在指定的存档柜中,保持干燥、防尘、防火、防盗和防霉。

5.2 电子档案应存放在公司统一的服务器和网络存储设备中,确保数据安全和可恢复性。

5.3 档案存储设备和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和使用。

5.4 档案存储区域应划定出来,设有防火门、温湿度掌控等设施,严禁其他人员随便进入。

6. 档案借阅和归还6.1 档案借阅必需经过正式申请,由授权人审批,并有明确的借阅目的和时间限制。

6.2 被借阅档案应做好借阅登记,记录借阅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

6.3 档案借阅期限届满前,应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延期或归还。

6.4 档案应定时归还,逾期归还应承当相应责任,并记录在案。

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1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笫一条: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积累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体现档案的凭证价值和参考价值,更好地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单位为委托方提供的专业咨询服务过程中,记录和反应业务项□中直接形成的,与咨询报告表述意见一致的有关文件、电报、信函、凭证、笔录的原件(复印件)、照片、图片等形成的载体。

具体包括:(-)与委托人签订的《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二)《山东省丄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的推荐格式内容。

(三)所有工作底稿,包括:1报告拟稿;2现场勘察记录表;3取费核定讣算程序表;4定额子项核定表;5材料差价明细表;6复核工作记录及调整、修改工作记录等;7与审核结果相关的文件、协议、会议纪要等;8必要的签证及相关证明;工作底稿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记录清晰、结论明确。

(四)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复印件)。

(五)送审的工程预(结)算书(复印件)。

(六)工程计算书。

(七)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的工程签证单。

(八)材料购货合同或采购发票(复印件)(九)实施过程中建设、施工、咨询三方的会议纪要、现场记录、取证记录集相关的文字资料。

(十)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登记表及清退资料清单。

第三条:专业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建设项H策划、编制项LI建议书宇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LI投资估算及建设项LI财务评价;编制或审核工程概算、预算、施工结(决)算、项目后评估;编制审核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及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及相关的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

第四条:归档案卷封面编写的要求:(-)卷内标题,注明该案卷项目名称。

(二)起止时间,填写本案卷材料形成的起止时间。

(三)保管期限,按案卷的重要复杂程度填写永久、长期、短期。

长期一般为20年,短期一般为10年。

(四)单位,填写本单位名称。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造价咨询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管理,分室存放;(三)科学分类,便于检索;(四)安全保管,确保完整;(五)方便利用,服务发展。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造价咨询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收集各类造价咨询档案;(二)准确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资料;(四)规范性:收集的档案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第五条造价咨询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项目类型、档案性质、形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号管理:为每份档案编制统一编号,便于检索和管理;(三)装订成册:将相关档案资料装订成册,便于保管和利用;(四)编制目录: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数、形成时间等信息。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造价咨询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存放: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的专用档案室;(二)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三)防火、防盗、防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档案丢失、损坏、被盗;(四)保密措施: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采取保密措施。

第七条造价咨询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合法利用:档案的利用应合法、合规,不得用于非法目的;(二)便民高效:为档案利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查询服务;(三)授权查阅:未经授权,不得查阅、复制、借阅档案;(四)档案修复:对损坏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复。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造价咨询档案的鉴定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鉴定: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二)专家鉴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档案进行鉴定;(三)档案价值评估: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评估档案的保存期限。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目‎录‎1‎、档‎案管‎理制‎度‎2‎、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3、‎资料‎归档‎程序‎‎4、‎立卷‎的原‎则‎5‎、技‎术档‎案资‎料分‎类‎6‎、案‎卷的‎编目‎‎7、‎案卷‎装订‎要求‎我‎公司‎按《‎档案‎法》‎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制度‎‎1、‎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并‎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

‎‎2、‎各‎部门‎应重‎视和‎支持‎技术‎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技术‎档案‎资料‎由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报告‎出具‎后十‎日内‎,将‎需存‎档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详‎见附‎录)‎、并‎移交‎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装订‎。

任‎何人‎不得‎将应‎存档‎的资‎料据‎为已‎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归‎档。

‎‎3、‎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将‎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在五‎日内‎整理‎、页‎码编‎号、‎立卷‎和归‎档。

‎‎4、‎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技‎术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5‎、‎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管理‎档案‎的历‎史和‎现状‎情况‎,积‎极为‎技术‎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6、‎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说‎明借‎阅的‎目的‎和归‎档时‎间,‎由借‎阅人‎在“‎借阅‎档案‎登记‎簿”‎上登‎记,‎并及‎时将‎借出‎的案‎卷催‎交收‎回。

‎‎7、‎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未‎经办‎公室‎主任‎的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单‎位,‎不得‎涂改‎、拆‎卷、‎转借‎,用‎后及‎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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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信息化管理及档案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信息化和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提高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信息化管理包括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工程造价软件使用及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的建立,利用计算机及网络通信技术为工程造价咨询信息化管理服务。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信息化管理应贯穿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确定、工程计量与支付及竣工结(决)算,对所收集的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应及时处理,并应用于工程造价的确定、审核及成本分析等环节。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企业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议、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完成咨询业务后必须逐项建立档案。

第五条造价咨询档案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整理归档,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咨询报告出具后30日内将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造价咨询档案的接收、装订立卷、保管、提供查阅等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档案移交后90 日内将档案装订归档,并保证归档后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二章归档原则及内容
第六条造价咨询档案立卷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遵循工程造价咨询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
2.正确分析和鉴别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保管期限,工程造价咨询档案一般定为短期。

咨询合同约定有特殊要求的可定为长期或永久;
3.按委托项目分别立卷;
4.卷内文件材料应真实、完整,审批和签章手续完备;
5.卷内文件材料的制作和书写必须规范、清晰,益于长期保存和查阅。

第七条造价咨询档案归档材料主要由咨询成果报告、咨询依据文件、其他文件三部分组成。

1.咨询成果报告
(1)咨询报告书正本原件(含附件);
(2)签发人签发的报告书底稿;
(3)技术文件及工作底稿(各类分析说明文件、计算书、工料分析表等)。

2.咨询依据文件:
(1)委托方提供资料清单(清单应注明委托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附样1);
(2)项目建议书或批件(投资估算编审);
(3)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概算编审);
(4)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纪要、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结算编审);
(5)工程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补充协议(结算编制、造价控制);
(6)送审工程概、预、决算书;
(7)施工单位送审的工程结算书(结算审核);
(8)设计变更单、施工签证(结算编审);
(9)工程竣工验收凭证(结算编审);
(10)甲供材料、设备明细单(结算、决算编制);
(11)会议纪要、文函;
(1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结算审核);
(13)其他材料:各种调查材料、采集数据、取证资料等。

3.其他文件
(1)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或司法鉴定委托书;
(2)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工作交办单(附样5);
(3)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实施方案(附样6);
(4)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附样7);
(5)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回访与总结(附样8);
(6)备考表;
立卷情况说明: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

(7)封底。

工程施工图和竣工图一般不纳入归档范围。

如设计变更单和施工签证较多,可用清单形式归档,原件由委托方保存。

第三章立卷编目及装订要求
第八条造价咨询档案案卷必须按以下要求编目
1.案卷页号编写:正面在页面右下角编写,背面在左下角编写;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空白面不编页号;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页号。

2.案卷封面的编制(附样2)。

(1)立卷咨询企业全称;
(2)咨询业务类别:分为建设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经济评价报告;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工程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鉴定;项目实施阶段造价跟踪控制等;
(3)案卷标题:指咨询项目的全称;
(4)时间:指卷内文件材料所属的起止年月;
(5)保管期限:分为短期(10年)、长期(20年)、永久三类。

(6)件、页数:“件”指卷内文件材料的总件数;“页数”指卷内文件材料的总页数;
(7)归档号:可按咨询企业制定的规则编排,也可按档案立卷年份+分类代码+流水号组合成归档号;
(8)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指应移交当地政府档案馆保存的档案,由档案馆编排。

3.卷内文件目录编写(附样3)。

(1)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次填写序号;
(2)文号:文件制发单位的发文字号;
(3)作者:文件制发单位或个人;
(4)内容:即文件的标题。

文件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可自拟标题,但需外加“〈〉”号;
(5)日期:文件形成的年、月、日;
(6)页号:卷内文件所在之页的页码;
(7)备注:留待对卷内文件变化时作说明之用。

4.卷内备考表编写(附样4)。

(1)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
(2)立卷人:由立卷者签名;
(3)检查人:由案卷质量审查者签名;
(4)立卷时间:指完成立卷的时间。

第九条造价咨询档案案卷须按以下要求装订
1.案卷装订排列: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封底。

2.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应采用A4规格用纸,封面、封底宜采用120克至150克牛皮纸。

3.单卷厚度超过40mm的,可分卷立卷。

第四章信息化管理要求
第十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利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自行建立或充分利用市场已有的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和工程项目各阶段积累的工程价格信息,建立并完善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工程计价依据、市场价格、工程造价指标数据库等。

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以纸面形式存档,还需以电子文档形式存入专用电脑或光盘;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按照上述要求将有关资料扫描后同步建立电子档案。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通过现场和非现场两种渠道,建立可靠的信息来源途径,随时掌握工程计价在不同阶段和不同时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价格信息的变化,利用编码体系,做好信息获取、分析整理、信息利用、信息更新及信息淘汰。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循统一化、标准化、网络化的原则,应在工程项目各阶段有效应用工程造价软件,主要包括基础数据软件、工程造价编审软件、招投标管理软件、全过程造价控制软件等。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逐步建立项目管理系统和企业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涉及咨询合同管理、咨询的核心业务管理等。

企业管理系统在项目管理系统基础上,考虑办公自动化、人力资源及财务管理内容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则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
释。

第十五条本规则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附样1:委托人提供资料清单
附样2:卷宗封面
附样3:卷内文件目录
附样4:备考表
附样5: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任务交办单
附样6: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实施方案
附样7: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
附样8: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回访与总结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信息化管理及档案管理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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