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课程教学大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总体规划》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020127 学分:4.0 总学时:136
大纲执笔人:彭震伟大纲审核人:赵民
一、课程性质与目的
本课程为专业课,是城市规划专业的主要课程设计,也是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环节。
本课程的目的是通过对此课程的实践和教学,培养学生认识、分析、研究城乡问题的能力,掌握协调和综合处理城乡问题的规划方法,并且学会以物质形态规划为核心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的具体操作能力,基本具备城市总体规划工作阶段所需要的调查分析能力、综合规划能力、综合表达能力。
二、课程基本要求
本课程结合实践性规划项目组织施教。课程教学的内容和要求可根据实际或虚拟的工程项目来拟定。所选项目要体现城市总体规划任务的性质,规模和深度要适当,要使学生可在规定的教学课时内完成作业,实现教学要求。
作为教学案例的规划项目应当根据可能条件在以下的范围内选择:
1.中、小城市或规模较大的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编制或调整;
2.大、中城市的分区规划编制或调整;
3.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其中应当包括建制镇、县城等城镇或城市规划的编制或调整;
4.其它涉及城市或分区发展目标、规模、总体布局研究的专项性规划编制或调整的项目。
课程设计的题目原则上只能是一个,并应在上一学期末基本确定。如需修改设计题目,或因特殊情况需增加教学和设计题目,则应经教学小组讨论通过,并报教学系主任同意。
在城市总体规划课程中,为适应城乡规划学科发展要求,应专门安排乡村规划的教学。乡村规划的对象,可以选择总体规划案例所在地,也可以另行在更具教学针对性且便于搜集资料地点。
三、课程基本内容
本课程的包括现场实习教学和课堂教学两个阶段,其中,实习教学包括理论讲座和现场调查两部分内容,课堂教学包括理论讲座和指导改图两部分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以个别指导和理论性授课的方式相结合,学生在完成教学课程的过程中以集体合作和个人分工负责的方式相结合。
为了实现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承担本课程的教师在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性课题项目的过程中,按以下3个环节组织教学内容:
(一)现场实习
1.现场实习的主要教学内容
(1)总体规划相关基础资料的全面调查和分析;
(2)基础资料调查分析成果的文字、图纸和口头表达;
(3)初步提出规划的思路或方案设想,作为对调查工作的反馈。
2.教学要求
每个学生在掌握自己调查部分的内容的同时,应全面掌握整个城市
及的各方面情况,保证对城市总体规划现状调查的各个方面和保个
环节的了解。
3.实习阶段成果要求
城市总体规划实习阶段应完成总体规划现状资料编写,包括现状图
与基础资料汇编,具体内容在必要时可以合并或作进一步的细分,
其深度要求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项目所在城市及所在
省的有关规定。
乡村规划的现状资料编写应包括现状图、照片与基础资料汇编,深
度应参考符合乡村规划编制要求,宜参考《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
行)》、《镇规划标准》、《镇(乡)域规划导则》、《村庄整治技术规
范》,以及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二)理论讲座
在城市总体规划课程教学过程中要辅以较有针对性的理论课教学。理论课分为基本专题和选讲专题,后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加以选择增减。
1.基本专题如下:
(1)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调整的任务、主要内容和法定程序;
(2)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与城乡统筹的内容以及方法;
(3) 村镇规划的编制方法;
(4) 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查方法和调查内容;
(5) 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方法;
(6) 城镇人口规模预测的方法及其应用;
(7) 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制定和多方案比较。
2.选讲专题如下:
⑴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资料调查研究的意义、内容和方法;
⑵国内外城市规划体系的介绍和评价;
⑶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问题;
⑷城镇历史文化和风貌规划;
⑸城市绿地和生态环境系统规划;
⑹中、小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⑺中、小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⑻小城市总体规划深化的途径(开发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⑼近期城镇建设规划和造价估算;
(三)指导改图
1.指导改图中的主要教学内容
(1)对总体规划方案中涉及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条件的要素,如
城镇性质和发展目标、人口和用地规模、区域发展等加以论证和提
出规划设想;
(2)制定总体布局方案,并进行多方案比较;
(3)制定总体规划各主要专项规划的方案;
(4)提出重点地段的方案示意,或进行若干专题分析,并反馈到
总体规划方案;
(5)图纸、文字成果的整理和汇报。
(6)乡村规划方案及简要说明书。
2.教学要求与完成成果要求
在教学过程中,应使学生在掌握个人所负责的专项内容的同时,对
集体合作的内容以及其他学生负责的内容有全面的了解。
城市总体规划成果要求完成内容的深度要求参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镇(乡)域规划导则》(试行)和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及所在城市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乡村规划的完成内容深度应参照《村镇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要求。
四、实验或上机内容
本课程要求课内上机时间为17学时,上机内容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课程设计进行。
五、能力培养与人格养成教育
本课程对学生的能力培养要求为满足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调查分析能力、综合规划能力、综合表达能力。
本课程的特点为理论联系实践,通过结合实践性规划项目的施教,对学生开展国情了解和中国特色城市发展与规划的人格培养。
六、前修课程要求
本课程的前修课程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道路与交通》、《区域发展与规划》、《城市工程系统与综合防灾》和《城市详细规划》等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
七、评价与考核
本课程为考查课。每个学生在掌握自己调查部分的内容和个人所负责的专项内容的同时,应全面掌握整个城市各方面的情况,并对集体合作的内容及其他学生负责的内容有全面的掌握。这是对学生知识掌握的总的要求,也是测评与考核的基本出发点。
城市总体规划教学共安排2次测评和2次考核:
1、测评
(1)实习教学阶段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内容包括:组织纪律情况、工作态度、对所安排任务的执行情况、调查完成的质量、现状图的制作质量、现状基础资料的编制质量等。
(2)村庄规划阶段完成后,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村庄规划个人成果进行综合测评,测评内容包括:组织纪律情况、工作态度、对所安排任务的执行情况、村庄规划个人方案的质量、图纸的质量、文字表述的质量。
2、考核
(1)各组指导教师交叉对其它组的学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在此前所完成的任务及其质量、学生完成的规划方案情况、对总体规划阶段认识和对总体规划内容的了解。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学生提出书面警告。
(2)整个课程设计完成后,由教学组组织对各小组的学生进行期末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在此阶段所完成的任务及其质量、对总体规划各个阶段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