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类食品检验标准细则
烤红薯(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烤红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烤红薯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红薯为原料,经清洗、烘烤、包装加工而成的烤红薯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红薯
应选用新鲜、形态正常、无裂缝、无腐烂、无霉变、无虫蛀的原料。其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
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2761、GB2762、GB2763 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颜色、允许有少量糖结晶体存在。
滋味与气味
香甜适口、质地细腻、柔韧、具有烤红薯特有的风
味
Q/04A1869S-2016
形状
块状
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要求中的全部项目,在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新产品投产前; b)当原料来源、设备有变化时; 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3 判定规则 当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7718、GB28050 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标志应符合 GB/T191 的规定。 7.2 包装 7.2.1 内包装用聚乙烯塑料薄膜封装,所用包装材料应符合 GB9687 的规定。 7.2.2 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6543 的要求。 7.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捆扎牢固,符合包装图示要求。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防雨、防潮、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所有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均应接受本细则规定的抽检程序和要求。
二、产品种类抽检产品应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三、检验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抽检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透明、可追溯的原则。
四、抽样方法抽样应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均匀性和一致性。
抽样方法应根据食品类别和特性进行选择,包括随机抽样、分层抽样等。
抽样过程中应避免样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五、抽样数量抽样数量应根据食品类别、批量大小以及检验项目的要求确定。
抽样数量应足够进行所有规定的检验项目,同时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抽样单抽样时应填写抽样单,详细记录被抽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抽样日期、抽样人、抽样数量等信息。
抽样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抽样单位保存,一份交被抽样单位。
七、封样与运输抽样后应立即对样品进行封样,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封样后的样品应按照规定的运输条件及时送达检验机构。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样品受到损坏或污染。
八、检验要求检验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检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确保检验过程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九、判定原则检验结果的判定应依据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
判定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背景介绍膨化食品是经过特殊工艺处理后,使其体积膨胀形成具有特定形状、口感和味道的食品产品。
膨化食品种类繁多,包括膨化谷物、膨化薯类、膨化豆类等。
由于膨化食品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为了保障膨化食品的质量安全,需要建立一套审查细则来规范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
二、审查细则的内容1.生产场所与设备条件:(1)生产场所应符合卫生要求,环境清洁、无异味,防止灰尘、害虫等污染;(2)生产设备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保证操作便利、清洁卫生。
2.原料与辅料:(1)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过期、变质、受污染的原料;(2)辅料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使用添加剂过量或禁用的辅料。
3.生产工艺:(1)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保证产品质量稳定;(2)控制生产工艺中的时间、温度、湿度等关键参数,确保产品的外观、口感等质量指标;(3)制定完善的生产记录,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
4.动态监测:(1)建立合理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检测膨化食品的微生物、残留物及重金属等污染物;(2)建立健全的产品抽检制度,对产品进行抽查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5.储存与运输条件:(1)储存场所应符合卫生要求,防潮、防鼠、防火;(2)运输工具应符合相关标准,保持车厢清洁,防止产品受到外界污染。
6.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1)员工应经过岗前培训,熟悉工艺流程和卫生操作规范;(2)员工应持健康证明,确保身体健康,不患有传染性疾病。
三、审查细则的实施与监督为了确保膨化食品的质量安全,审查细则的实施需要有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抽查检验。
一旦发现相关企业违反了审查细则的规定,相关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产整顿、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四、结语膨化食品作为一种受欢迎的零食,其生产和销售环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为了规范膨化食品生产,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制定和实施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非常重要。
只有严格按照细则要求进行审查和监督,才能确保膨化食品的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与2021年国抽细则变化
食品类别变化食品类别还是33个大类,没有变化;但是酒类中增加了其他发酵酒的类别,调味品里的酱类名称改为了酿造酱。
检验的项目变化・、粮食加工品检验项目1小麦粉增加了偶氮甲酰胺;2 .其他粮食加工品中将玉米粉、片、渣和米粉统称为玉米粉(片、渣);3 .发酵面制品、米粉制品、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增加沙门氏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4 .其他类别的产品检测项不变;:、食用油检验项U1 .食用动物油脂检验项目修改了附注:2 .食用油脂制品检验项目酸价和过氧化值检验项目删除了除粉末油脂之外的产品检测的附注:三、调味品检验项目1 .食醋增加了零添加产品需考虑发酵本底值注;2 .将酱类的表述直接改为酿造酱;3 .调味料酒增加注;4 .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增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沙门氏菌,并增加了注:5 .其他香辛料调味品增加丙澳磷、氯筑菊酯和高效氯虱菊酯、多菌灵、沙门氏菌,并增加检验应注意的问题;6 .其他固体调味料增加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阿斯巴甜,并增加了谷氨酸钠、呈味核甘酸;钠检测方法需根据判定标准选择的检验注意事项;7 .半固体符合调味料蛋黄馅、沙拉酱增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二氟化钛;8 .其他半固体调味料增加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9 .其他液体调味料删除总酸:四、肉制品检验项目1调理肉制品(非速冻)增加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10 腌腊肉制品删除镉;11 发酵肉制品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12 酱卤肉制品将大肠0157修改为致泻大肠埃希氏菌:13 熟肉干制品增加氯霉素,大肠0157修改为致泻大肠埃希氏;并删除了注;14 熊烧烤肉制品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0157修改为致泻大肠埃希氏:并删除了注:15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并删除注、修改检验应注意的问题;五、乳制品检验项目1液体乳(发酵乳)增加山梨酸,并增加了注;2 .其他乳制品(奶油)增加脂肪,删除金黄色葡萄球菌;3 .其他乳制品(奶片、奶条)增加沙门氏菌;六、饮料检验项目1 .饮用纯净水增加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其他饮用水增加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三氯甲烷;2 .蛋白饮料删除金黄色前萄球菌,并修改注;3 .茶饮料由甜蜜素变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验项不变;4 .其他饮料删除安赛蜜、金黄色葡萄球菌,由14项变成12项;七、方便食品检验项目1调味面制品增加了三氯蔗糖,并修改注;5 .冲调类方便食品、主食类方便食品、其他类别方便食品修改注;八、饼干检验项目增加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并修改注;九、罐头检验项目1畜禽肉罐头删除铅;6 .水果类罐头增加脱氯乙酸;7 .蔬菜类罐头删除糖精钠;8 .食用菌罐头增加苯甲酸;十、冷冻饮品检验项目增加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删除脂肪:十、果冻检验项目增加糖精钠、甜蜜素;十二、速冻食品检验项目1 .速冻面米生制品增加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并修改注;2 .速冻面米熟制品增加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并修改注;3 .速冻调理肉制品增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并增加注;4 .速冻调制水产制品删除N-二甲基亚硝胺,增加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并增加注;5 .速冻水果制品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并增加注;十三、薯类和膨化食品检验项目1膨化食品、干制薯类检验项目较21版干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并修改注;2.冷冻薯类删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而薯泥(酱)类却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十四、茶叶及其制品检验项目1.茶叶删除氯氟菊酯和高效氯氟菊酯、甲胺磷、荀虫威、哇虫酰胺4中农残,增加毒虫畏、氯酿酸甲酯、灭蛾配、甲氧滴滴涕、特乐酚等5中农残,并修改注;2.代用茶删除氯氟菊酯和高效氯氟菊酯,增加克百威、快螭特、毒死蝴,并修改注和检验应注意的问题;十五、酒类检验项目1 .黄酒增加氨基酸态氮;2 .睥.酒删除警示语标注,增加原麦汁浓度要求;3 .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去掉糖精钠:十六、蔬菜及其制品检验项目1 .酱腌菜删除三氯蔗糖、纽甜,增加亚硝酸盐;2 .蔬菜干制品删除糖精钠:3 .其他蔬菜制品增加糖精钠;十七、水果制品检验项目1水果干制品增加克百威、快螭特、毒死婢、毗虫咻;十八、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增加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十九、蛋制品检验项目1干蛋类和冰蛋类删除铅;4 .其他类别项目与去年一致;二十、食糖检验项目1.绵白糖、赤砂糖、红糖增加干燥失重;2.其他类别不变;二十,、水产制品检验项目1 .藻类干制品增加沙门、修改注;2 .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删除N二甲基亚硝胺;3 .盐渍鱼增加苯甲酸、山梨酸;4 .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删除N-二甲基亚硝胺钠,增加沙门氏菌;5 .生食动物性水产制品增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删除金黄色葡萄球菌,修改注;6 .其他水产制品增加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沙门氏菌,修改注;二十二、淀粉及淀粉制品检验项目粉丝粉条和其他淀粉制品删除脱氢乙酸及其钠;二十三、糕点检验项目1糕点删除富马酸二甲酯;7 .粽子删除苯甲酸,增加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修改注;二十四六、豆制品检验项目1 .发酵性豆制品增加黄曲霉毒素BK沙门氏菌,删除丙酸及其钠盐、钙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要求;2 .非发酵性豆制品(豆干、豆腐、豆皮等)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修改注;3 .非发酵性豆制品(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增加蛋白质、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修改注;4 .其他豆制品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铺萄球菌,修改注;二十五、蜂产品检验项目蜂产品制品删除大肠菌群,其他类别项不变:二十六、特除膳食食品检验项目1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品检增加金黄色葡萄球菌;2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增加企业标准/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中规定的质量指标:二十七、婴幼儿配方食品检验项目1.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检验项目分开;2.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增加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碳水化合物、Q-亚麻酸、亚油酸与a-亚麻酸比值、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占总脂肪酸的比值、芥酸与总脂肪酸比值、二十二碳六烯酸(22:61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n-6)的比、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的比、金黄色葡萄球菌;3.幼儿配方食品增加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碳水化合物、α-亚麻酸、亚油酸与a-亚麻酸比值、金黄色葡萄球菌;二十八、餐饮食品检验项目1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删除线虫幼虫、绦虫裂头蝴,增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增加糕点(自制)类别,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山梨酸、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二十九、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1猪肉增加吠喃它酮代谢物含量、删除利巴韦林;2.羊肉删除铅、金霉素,增加氯霉素、吠喃西林代谢物;其他畜肉增加五氯酚酸钠;三十、农产品畜副产品检验项目1猪肝增加吠喃妥因代谢物;2.鸡肝删除总种、金刚烷胺、金刚乙胺;其他禽副产品删除金刚烷胺;三H■•一、农产品禽肉检验项目1.鸡肉增加金霉素,删除金刚烷胺;2.鸭肉删除吠喃它酮代谢物、金刚烷胺,增加磺胺类(总量);其他禽肉删除沙拉沙星;三十二、农产品蔬菜检验项目1.豆芽增加总汞;2.鲜食用菌删除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蝇胺,增加总碑、百菌清;3.韭菜由22项增为23项,增加乐果、六六六、异菌胭,删除灭线磷、后菌酯;结球甘蓝删除涕灭威,增加克百威、灭线磷;菜藁增加镉,删除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氨菊酯和高效氯氟菊酯,由H 项变为10项;菠菜删除敌敌畏、甲基异柳磷、甲氟菊酯,增加六六六、灭幼服、睡虫嗪、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水胺硫磷、涕灭威,农残由17项增到20项;芹菜增加苯酸甲环嚏、懵菌睫、乐果、乙酰甲胺磷,删除甲蔡威、烯酰吗咻,农残由21项增到23项;普通白菜删除虫蟒睛、甲鼠菊酯、嚷虫嗪、辛硫磷、澳鼠菊酯,农残由21项减到16项;油麦增加毒死蝴、甲胺磷、懵菌哇、克百威,删除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喋磷,农残从13项增到14项;大白菜删除毗哇醛菌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曝虫嗪、涕灭威,增加乐果、乙酰甲胺磷;从16项变为14项;茄子删除氟虫睛、氯哇磷,增加睡虫胺,从12项减到11项;辣椒增加铅、倍硫磷、敌敌畏、联苯菊酯、嘎虫嗪,删除百菌清、多菌灵、甲基异柳磷、咪鲜胺和咪鲜胺锦盐,从20项增到21项;番茄增加镉、腐霉利、甲拌磷、乙酰甲胺磷,删除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辛硫磷;从11项增到13项;甜椒增铅、镉、甲胺磷、噬虫胺,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基异柳磷,项目从7项变为9项;黄瓜删多菌灵、氟虫懵,增倍硫磷、甲拌磷,13项不变;就豆从19项增到20项,增加三喋磷;菜豆删除氟虫懵、涕灭威、溟鼠菊酯,增加嚷虫胺;山药4项不变;胡萝卜删除敌敌畏、毒死蝴、联苯菊酯、氧乐果,增加氯氟氟菊酯和高效氯氟氟菊酯,从9项减到6项;姜由甲胺磷换成氯哇磷H项不变;莲藕项目减少从14项到6项,删除总汞、毗虫咻、毗蛎酮、丙环哇、敌百虫、咤虫眯、多菌灵、啼菌酯;三十三、农产品水产品检验项目1淡水鱼增加甲硝喋,删除氯氟菊酯、澳鼠菊酯;2.淡水虾、淡水蟹、海水鱼、海水虾、海水蟹、贝类及其他水产品检验项目均不变;三十四、农产品水果检验项目118个种类不变;2.苹果删除三嗖醇;3.梨增加苯酸甲环哇、甲基硫菌灵、咪鲜胺和咪鲜胺锦盐,从8项增到11项;4.桃农残项目增加毗虫咻;5.柑、橘删除杀虫眯,增加2,4-滴和2,4-滴钠盐、狄氏剂、毒死婢、杀扑磷;6.柚删除氟虫懵,增加氯氟鼠菊酯和高效氯氟鼠菊酯、氯喋磷、多菌灵;7.柠檬增加氟戊菊酯和S-鼠戊菊酯、草甘瞬;8.橙删除杀虫眯,增加2,4-滴和2,4-滴钠盐、苯酸甲环嗖、狄氏剂;9.葡萄增加氯毗胭;葡萄删除联苯月并酯:香蕉增加氟环喋、联苯菊酯、烯唾醇、百菌清;芒果增加吐睫酸菌酯、嘎虫胺;荔枝增加氯氟氟菊酯和高效氯氟氟菊酯;西瓜删除甲胺磷,增加乙酰甲胺磷、苯酸甲环哇;甜瓜删除甲基异柳磷;18种类的农残项目有不同程度增加和减少。
1202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202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前言为了加强薯类食品生产管理,保障薯类食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该细则适用于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
三、审查项目1.生产工艺1.1 生产车间:应符合卫生要求,设施完善,能够有效防止交叉污染。
1.2 生产工艺流程:应合理、科学、完整、可行,能够保证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的控制和监测。
1.3 原料清洗、消毒:应按照技术要求,保证产品表面无残留农药和微生物,并能确定其消毒效力。
1.4 烘焙加工:应掌握加热温度、时间、湿度等关键因素,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1.5 包装:应采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和工艺,确保产品保质期内的质量和安全性。
2.品质保证2.1 原料质量:应具备选择合格供应商、检验、入库等管理制度,确保原料质量符合要求。
2.2 产品质量:应具备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能够检验各项指标,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3 质量安全控制:应具备完善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和体系,包括:物理卫生、微生物卫生、化学卫生、人员卫生和停留时间等方面的考虑。
3.管理制度3.1 企业管理:应具备健全合理、完整且有效执行的下列管理制度: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人员管理、许可管理、不良品处置等。
3.2 工程建设:应具备符合标准的建设方案,确保施工过程卫生、安全、环保等方面符合要求。
3.3 设备管理:应有完善的设备检验和维护制度,能够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四、审查流程1.企业提交《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2.a) 审查组满足要求后,安排现场核查;b)现场核查合格后,递交评审报告。
3.评审委员会开会审查,并根据评审结果作出审批决定。
4.发放许可证。
五、结语本细则为审查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执法部门和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运用,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
薯类食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薯类食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一、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具备规定的条件为基础,申请使用薯类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不包括膨化工艺)制作而成的食品。
薯类食品按加工工艺主要分为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
薯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薯类食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场所审查薯类食品的生产场所除应满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和化验室。
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食品应具备:原材料仓库、半成品加工车间(包括清洗、切分、漂烫、蒸煮等工序涉及的生产区域)、主加工车间(配料、混合、干制、烘焙或油炸、调味、研磨、制粉、杀菌等工序涉及的生产区域,其中配料区域应与其他区域明显区分)、包装车间(内包装车间、外包装车间)、成品库。
直接用半成品(生坯)加工成品的企业可省略半成品加工车间。
(二)设备审查1、必备的生产设备①以鲜薯为原料的干制薯类食品:清洗设施或设备、整理切分设施或设备、热加工设备、包装设施或设备。
②以薯粉为原料的干制薯类食品:成形设备、热加工设备、包装设施或设备。
③冷冻薯类食品: 清洗设施或设备、整理切分设施或设备、冷冻设备、包装设施或设备。
④薯泥(酱)类食品:清洗设施或设备、整理切分设施或设备、研磨设备、热加工设备、包装设施或设备、杀菌设备。
⑤薯粉类食品:清洗设施或设备、干燥设施或设备、研磨设备(具备筛选功能)、包装设施或设备。
⑥其他薯类食品:必须具备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工艺流程所需设备。
除上述设备以外,称量原辅材料(包括食品添加剂在内)的计量器具最小分度值不得高于各原辅材料的允许称量误差。
2、生产过程在线检测设备切片型马铃薯片、复合型马铃薯片、其他油炸薯片、冷冻薯类食品、薯粉类食品应具备金属物探测装置。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薯类食品是指以薯类为主要原料,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食品。
薯类食品按加工工艺主要分为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
薯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薯类食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制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1)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蒸煮→干制→包装(如:甘薯干、甘薯片)。
(2)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捣烂→混合→成型→干制→包装(如:小甘薯、甘薯枣)。
(3)鲜薯验收→清洗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切片型马铃薯片)。
(4)薯类全粉、淀粉等原料验收→拌料→成型→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复合型马铃薯片)。
2.冷冻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冷冻→包装(如:冷冻甘薯条)3.薯泥(酱)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磨酱→调配→包装→杀菌(如:甘薯酱、混合型甘薯酱)4.薯粉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冷却→干燥→粉碎→包装(如:甘薯粉、马铃薯全粉、魔芋粉)5.其他薯类食品的工艺流程可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原则下根据企业生产实际确定。
(二)关键控制环节。
1.薯类原料验收控制;2.热加工时间和温度控制;3.包装车间环境卫生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1.微生物指标超标;2.超限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3.油炸产品酸价、过氧化值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应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清洗整理车间、热加工车间、包装车间等满足工艺要求的生产场所。
细则31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细则31: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薯类食品是指以薯类为主要原料,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食品。
薯类食品按加工工艺主要分为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
薯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薯类食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制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1)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蒸煮→干制→包装(如:甘薯干、甘薯片)。
(2)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捣烂→混合→成型→干制→包装(如:小甘薯、甘薯枣)。
(3)鲜薯验收→清洗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切片型马铃薯片)。
(4)薯类全粉、淀粉等原料验收→拌料→成型→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复合型马铃薯片)。
2.冷冻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冷冻→包装(如:冷冻甘薯条)3.薯泥(酱)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磨酱→调配→包装→杀菌(如:甘薯酱、混合型甘薯酱)4.薯粉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冷却→干燥→粉碎→包装(如:甘薯粉、马铃薯全粉、魔芋粉)5.其他薯类食品的工艺流程可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原则下根据企业生产实际确定。
(二)关键控制环节。
1.薯类原料验收控制;2.热加工时间和温度控制;3.包装车间环境卫生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1.微生物指标超标;2.超限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3.油炸产品酸价、过氧化值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应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清洗整理车间、热加工车间、包装车间等满足工艺要求的生产场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制薯类必备的生产设备①以鲜薯为原料的工艺:清洗设施、整理切分设施、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②以薯粉为原料的工艺:成形设备、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
薯类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
薯类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1 适用范围适用于薯类食品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食品。
2.2 产品种类薯类食品包括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食品。
干制薯类:以薯类为原料,经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蒸煮或烘烤、成型、干制而成的薯类制品。
切片型马铃薯片:马铃薯经清洗、去皮、切片、油炸或烘烤、添加调味料制成的马铃薯片。
复合型马铃薯片:以脱水马铃薯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淀粉、谷粉、食品添加剂等辅料,经混合、蒸煮、成型、油炸或烘烤、调味制成的马铃薯片。
冷冻薯类:以新鲜薯类为原料,经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后,经漂烫或用食用植物油炸熟,再经冷冻而制成的产品。
薯泥(酱)类:以马铃薯、甘薯等薯类为主要原料,经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磨酱,添加调味料、食品添加剂等辅料制作而成的酱类产品。
薯粉类:以薯类为原料,经蒸煮(或不蒸煮)、干燥、粉碎而制成的粉状产品。
其他薯类:上面几类未包括的薯类食品。
2.3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 5009.30 食品中叔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与2,6-二叔丁基对甲酚(BHT)的测定GB/T 5009.32 油酯中没食子酸丙酯(PG)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5009.35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 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56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T 5009.141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GB/T 5009.182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GB/T 18104 魔芋精粉GB/T 20188 小麦粉中溴酸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GB/T 21912 食品中二氧化钛的测定GB/T 21927 食品中叔丁基对苯二酚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3373食品中抗氧化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与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的测定GB/T 23374 食品中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GB/T 23378 食品中纽甜的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3495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NY/T 494 魔芋粉QB/T 2686马铃薯片SB/T 10631 马铃薯冷冻薯条SB/T 10752 马铃薯雪花全粉SN/T 1050 出口油脂中抗氧化剂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SN/T 1743 食品中诱惑红、酸性红、亮蓝、日落黄的含量检测高效液相色谱法SN/T 2918 出口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检测方法离子色谱法食品整治办〔2009〕5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的通知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2.4 抽样2.4.1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或称量销售产品。
薯类食品检验标准细则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薯类食品是指以薯类为主要原料,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食品。
薯类食品按加工工艺主要分为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
薯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薯类食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制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1)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蒸煮→干制→包装(如:甘薯干、甘薯片)。
(2)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捣烂→混合→成型→干制→包装(如:小甘薯、甘薯枣)。
(3)鲜薯验收→清洗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切片型马铃薯片)。
(4)薯类全粉、淀粉等原料验收→拌料→成型→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复合型马铃薯片)。
2.冷冻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冷冻→包装(如:冷冻甘薯条)3.薯泥(酱)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磨酱→调配→包装→杀菌(如:甘薯酱、混合型甘薯酱)4.薯粉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冷却→干燥→粉碎→包装(如:甘薯粉、马铃薯全粉、魔芋粉)5.其他薯类食品的工艺流程可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原则下根据企业生产实际确定。
(二)关键控制环节。
1.薯类原料验收控制;2.热加工时间和温度控制;3.包装车间环境卫生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1.微生物指标超标;2.超限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3.油炸产品酸价、过氧化值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应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清洗整理车间、热加工车间、包装车间等满足工艺要求的生产场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制薯类必备的生产设备①以鲜薯为原料的工艺:清洗设施、整理切分设施、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②以薯粉为原料的工艺:成形设备、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
薯味丸子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薯味丸子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薯味丸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马铃薯或红薯为原料,经筛选、清洗去皮、蒸煮、绞碎,辅以白砂糖、鸡精、味精、食用盐、菜籽油、马铃薯淀粉、芝麻、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复配膨松剂、鲜奶香精,搅拌、成型、油炸熟制、冷却晾晒、包装、冷冻等工序制成的薯味丸子。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T 1536 菜籽油GB 188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2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复配膨松剂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70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4 食用马铃薯淀粉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T 11761 芝麻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6565 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GB/T 20977 糕点通则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LS/T 3104 甘薯(地瓜、红薯、白薯、红苕、番薯) LS/T 3106 马铃薯(土豆、洋芋) 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原料3.1.1.1 马铃薯:应符合LS/T 3106的规定。
薯类食品检验标准细则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薯类食品是指以薯类为主要原料,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食品。
薯类食品按加工工艺主要分为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
薯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薯类食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制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1)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蒸煮→干制→包装(如:甘薯干、甘薯片)。
(2)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捣烂→混合→成型→干制→包装(如:小甘薯、甘薯枣)。
(3)鲜薯验收→清洗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切片型马铃薯片)。
(4)薯类全粉、淀粉等原料验收→拌料→成型→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复合型马铃薯片)。
2.冷冻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冷冻→包装(如:冷冻甘薯条)3.薯泥(酱)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磨酱→调配→包装→杀菌(如:甘薯酱、混合型甘薯酱)4.薯粉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冷却→干燥→粉碎→包装(如:甘薯粉、马铃薯全粉、魔芋粉)5.其他薯类食品的工艺流程可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原则下根据企业生产实际确定。
(二)关键控制环节。
1.薯类原料验收控制;2.热加工时间和温度控制;3.包装车间环境卫生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1.微生物指标超标;2.超限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3.油炸产品酸价、过氧化值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应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清洗整理车间、热加工车间、包装车间等满足工艺要求的生产场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制薯类必备的生产设备①以鲜薯为原料的工艺:清洗设施、整理切分设施、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②以薯粉为原料的工艺:成形设备、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
膨化食品的执行标准
膨化食品的执行标准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健康的关注度不断提高,膨化食品作为一种便捷、美味的零食,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然而,由于市场上存在着一些质量不过关的膨化食品,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和健康风险。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膨化食品执行标准,旨在规范膨化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确保其质量安全。
一、膨化食品的定义膨化食品是指将经过淀粉糊化的谷类、豆类、薯类等食材在高温高压下瞬间膨胀成为松脆的食品。
常见的膨化食品包括爆米花、薯片、玉米片、米饼等。
二、膨化食品的执行标准1.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规定了膨化食品中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用量等要求,保证了膨化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安全性。
2. 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限量该标准规定了膨化食品中铅的含量限制,保证了膨化食品中铅的安全性。
3. 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限量该标准规定了膨化食品中镉的含量限制,保证了膨化食品中镉的安全性。
4. GB/T 21776-2008 膨化食品该标准规定了膨化食品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保证了膨化食品的质量安全。
5. GB/T 22937-2008 膨化食品玉米片该标准规定了膨化玉米片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保证了膨化玉米片的质量安全。
6. GB/T 22938-2008 膨化食品爆米花该标准规定了爆米花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保证了爆米花的质量安全。
三、膨化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管理为了保障膨化食品的质量安全,我国对膨化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实行了严格的管理。
1. 生产管理膨化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鲜食马铃薯等级质量标准(试行)
鲜食马铃薯等级质量标准(试行)1 前言为保证马铃薯鲜薯交易合约正常履约,规范交易商品实物交收业务,根据马铃薯鲜薯特点和交易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鲜食马铃薯交收、交易。
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鲜食马铃薯的术语解释、质量要求、规格、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贮存等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鲜食马铃薯的分等分级。
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005年发布的国家技术监督局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GB/T 8855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GB l2313感官分析方法风味剖面检验。
4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1外部缺陷(External defect)可从外表观测到,但损伤的程度可能要切开薯块进行检测的缺陷。
外部缺陷包括环境损伤、机械损伤、生物损伤、病害病斑等。
4.1.1 环境损伤(Environment damage):块茎在生长、收获、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由不良环境因素引起的马铃薯外表或内部损伤。
环境损伤包括绿薯、畸形、二次生长、雨淋、水浸、冻伤等。
绿薯(G reen potato):由于受光线影响而发生块茎表皮、薯肉全部或部分变绿的块茎。
畸形(D eformity potato):由于土壤、水分或病害等不良环境因素引起块茎畸形、二次生长或龟裂的块茎。
水浸薯(Water immersion potato):由于水涝、雨淋、水浸等因素引起的皮孔突出或皮孔周围组织裸露的块茎。
冻伤薯(Frostbite potato):因低温冻害引起的块茎表皮或部分薯肉冻伤的块茎缩水薯(Shrink potato):因不良贮藏环境引起的表皮干皱、缩水或尾部回缩等块茎。
薯类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细则
1 抽查产品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薯类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产品范围
包括以薯类为主要原料,经一定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食品。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
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合、蒸煮、成型、油炸或烘烤、调味等工艺制成的马铃薯片。
冷冻薯类:原料经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冷冻等工艺制成的薯类食
品。
薯泥(酱)类:原料经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磨酱、调配等工艺制成的薯类食品。
薯粉类:原料经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冷却、干燥、粉碎等工艺制成的薯类食品。
件),样品应按要求进行处置。
6.6 抽样单
抽样单应符合国质检监[2004]546 号文件规定,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
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单位上一年度生产的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上一年未生产此
类产品,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
7 检验要求
7.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7.1.1 获证企业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油炸、烘烤薯类)
6
菌落总数
GB 16565 产品执行标准
强制性
GB/T 4789.2
7
大肠菌群
GB 16565 产品执行标准
强制性
GB/T 4789.3
8
致病菌
GB 16565 产品执行标准
强制性
GB/T 4789.4
备注: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BHT、BHT、铝是油炸食品检测项目。
注:A 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 类—重要质量项目。
薯类制品标准范文
薯类制品标准范文薯类制品是指以马铃薯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制造的食品产品。
薯类制品种类繁多,如薯片、薯条、薯泥等。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薯类制品标准。
本文将重点介绍薯类制品标准的内容。
首先,薯类制品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原料要求、加工工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包装等。
原料要求是薯类制品标准的基础。
马铃薯是薯类制品的主要原料,其品种的选择、外观质量、储存条件和处理方法等都会对最终制品的质量产生重要影响。
标准中通常会对马铃薯的品种、大小、形状、色泽、含水率等进行规定,并要求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新鲜、无霉变的马铃薯。
加工工艺是保证薯类制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
标准会对薯类制品的加工流程、处理时间、工艺参数等进行详细规定,确保产品能够充分去除杂质、保持原色原味,并且达到标准要求的卫生标准。
产品质量是薯类制品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标准将对薯类制品的外观、色泽、口感、营养成分等进行详细的规定。
例如,薯片的规格要求、薯条的形状和大小要求,以及口感的脆度和松脆程度等。
标准还会对薯类制品的营养成分进行限定,如脂肪含量、盐分含量等,确保产品符合营养均衡的要求。
食品安全是薯类制品标准的重要考虑因素。
标准会对薯类制品的微生物指标、重金属残留、农药残留、添加剂使用等进行规定,确保产品不含有害物质,并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规定,薯类制品标准还会对制造企业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进行要求。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并进行定期的产品质量检验。
总结起来,薯类制品标准涵盖了原料要求、加工工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包装等多个方面。
通过制定和遵守这些标准,可以保障薯类制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产品。
烤红薯(干)(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烤红薯(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烤红薯(干)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红薯为原料,经原料挑选、清洗、分切或不分切、烘烤、冷凉、包装加工而成的烤红薯(干)。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按工艺不同分为:烤红薯、烤红薯干。
4要求4.1原料要求4.1.1红薯应选用新鲜、无腐烂、无霉变、无虫蛀的原料。
其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的规定。
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薯类 出口 优质 标准
1. 外观质量:薯类出口的优质标准要求薯类外观整齐、无病斑、无机械损伤,表皮光滑、 无污渍和腐烂。
2. 尺寸规格:薯类出口的优质标准要求薯类的尺寸规格符合国际市场需求,通常根据薯类 的品种和用途确定具体的尺寸范围。
3. 质地口感:薯类出口的优质标准要求薯类质地饱满,口感细腻,不粘糊,不松散,不过 硬。
薯类 出口 优质 标准
4. 内部品质:薯类出口的优质标准要求薯类的内部品质良好,无空心、无中心腐烂、无霉 斑等问题,保持均匀的质地和颜色。
5. 化学成分:薯类出口的优质标准要求薯类的化学成分符合国际标准,如淀粉含量、糖分 含量等。
6. 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薯类出口的优质标准要求薯类的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符合国 际食品安全标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薯类食品是指以薯类为主要原料,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食品。
薯类食品按加工工艺主要分为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
薯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薯类食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制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1)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蒸煮→干制→包装(如:甘薯干、甘薯片)。
(2)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捣烂→混合→成型→干制→包装(如:小甘薯、甘薯枣)。
(3)鲜薯验收→清洗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切片型马铃薯片)。
(4)薯类全粉、淀粉等原料验收→拌料→成型→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复合型马铃薯片)。
2.冷冻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冷冻→包装(如:冷冻甘薯条)
3.薯泥(酱)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磨酱→调配→包装→杀菌(如:甘薯酱、混合型甘薯酱)
4.薯粉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冷却→干燥→粉碎→包装(如:甘薯粉、马铃薯全粉、魔芋粉)
5.其他薯类食品的工艺流程可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原则下根据企业生产实际确定。
(二)关键控制环节。
1.薯类原料验收控制;2.热加工时间和温度控制;3.包装车间环境卫生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微生物指标超标;2.超限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3.油炸产品酸价、过氧化值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应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清洗整理车间、热加工车间、包装车间等满足工艺要求的生产场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制薯类必备的生产设备
①以鲜薯为原料的工艺:清洗设施、整理切分设施、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
②以薯粉为原料的工艺:成形设备、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
2.冷冻薯类必备的生产设备: 清洗设施、整理切分设施、冷冻设备、包装设施。
3.薯泥(酱)类必备的生产设备:清洗设施、整理切分设施、磨碎设施、热加工设备、包装设施、杀菌设备。
4. 薯粉类食品必备的生产设备:清洗设施、干燥设施、磨碎设施、包装设施。
5.其他薯类必备的生产设备以满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工艺
流程所需设备为前提。
四、产品相关标准
QB/T2686-2005《马铃薯片》、GB/T18104-2000《魔芋精粉》、NY/T 494-2002《魔芋粉》、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薯类食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规定。
如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天平(0.1g);(二)分析天平(0.1mg);(三)干燥箱;(四)灭菌锅;(五)微生物培养箱;(六)生物显微镜;(七)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企业出厂检验项目无微生物指标的,5-7设备可以不做要求。
七、检验项目
薯类食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按照表格所列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2次检验。
表1油炸、烘烤薯类质量检验项目表
注:依据QB/T2686-2005等。
表2 魔芋粉质量检验项目表
注:依据GB/T18104-2000、NY/T494-2002等
表3 薯泥(酱)类质量检验项目表
表4 其他薯类(冷冻薯类、薯粉类等)质量检验项目表
八、抽样方法
1.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在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中每类产品各抽取一个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并在保质期内的产品。
2.抽样基数及样品数量
抽样基数不少于100个包装(或50Kg),抽样数量不少于20个包装(或2Kg)。
将样品平均分为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3.其他注意事项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
如产品在标签明示标准中有工艺类型和等级区别的,抽样人员应在抽样单上相应注明。
封条上应有抽
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