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政府会计制度“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分录
事业单位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核算
事业单位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一、计提工资:借:事业支出—工资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二、发放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部分贷:其他应付款—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其他应付款—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其他应付款—基本失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银行存款/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三、发生社会保险缴费事项: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其他应付款—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贷:银行存款/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四、缴纳住房公积金: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贷:银行存款/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五、缴纳个人所得税:(地税大厅扣款)借: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说明:“五险一金”单位承担部分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个人承担部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内容的要求,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年终结账时,事业支出—工资部分、事业支出—社会保险缴费的借方发生额与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部分、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缴费的贷方发生额应该一致;应付职工薪酬的工资部分、社会保险缴费科目,年底应无余额,若有余额,亦或是计提部分未发放、计提部分未缴纳,亦或是计提金额发生错误;。
行政事业单位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探讨【摘要】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社保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科目,结合日常工作实践和个人理解,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或类似科目更为妥当【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应付职工薪酬;代扣个人社会保险费一、引言新政府会计制度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重新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在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双功能、双基础、双分录、双报告”平行记账模式,即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同时进行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核算。
而职工薪酬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成本费用的重要组成部份,新政府会计制度借鉴企业会计的核算方法增加“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对其进行专门核算。
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对单位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进行核算。
本科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基本工资(含离退休费)”“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个人收入”等进行明细核算。
其中,“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明细科目核算内容包括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社保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职工计算缴纳的社保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财政部发布的政府会计制度应用案例之《负债类应用案例——关于职工薪酬业务的会计处理》节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水电费等(为简便核算,假设代扣代缴部分均从基本工资中扣除)时:财务会计: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176 311.02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金44 058.24—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金11 014.54—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22 029.12—住房公积金73 676.32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3 532.80其他应收款——应收个人水电费22 000.00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二、实践探讨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应付职工薪酬,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获得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或因辞退等原因而给予职工补偿所形成的负债。
政府会计工资业务平行记账实例
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107009误餐及夜餐费
30106伙食补助费
220107010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目标奖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09奖励金
独生子女费、计划生育目标奖
220107011其他一次性奖励
30103奖金
二、案例
一、某事业单位(假设今年车改实行货币化)2019年6月份工资表如下:
政府会计工资业务平行记账实例
——应付职工薪酬业务记账
(2019年7月24日)
工资业务是会计最常用的基础核算工作,大家要根据各单位的性质、发放模式、扣缴方式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实原理都是一样的。比如当月应发100万元工资、代扣税费10万元,实发为90万元,则无论如何发放和扣缴,对应的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的总额都恒为100万元。
22010304绩效工资
30107绩效工资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4
220104改革性补贴
22010401住房物业补贴
30102津贴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01离休费、30302退休费
津贴补贴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010402购房补贴
22010403采暖补贴
22010404提租补贴
22010405公务交通补贴
30114医疗费
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在职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如职工体检费、大病统筹等
6
220106住房公积金
22010601单位部分
30113住房公积金
《政府会计制度》明确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
22010602个人扣款
7
2019年新政府会计制度“发工资”会计分录(完全按新制度要求)
2019年新政府会计制度“发工资”会计分录某学校2019年1月应发工资(含退休费)总额200000元,(用于学校干部人员20000元、后勤人员10000元、退休人员10000元、专任教师160000元)。
其中代扣住房公积金10000元,代扣养老保险16000元,代扣医疗保险3000元,失业保险1000,代扣个税1000元,代扣小电费1000元。
工资财政直发,代扣款拨基本帐户。
(大家在设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科目时,注意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后面再加一级明细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用于核算代扣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数据提取分类:表一表二1、计算工资2)5、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等1、我觉得这样做是最接近新会计制度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有关规定,但是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规定本身的不合理,把代扣的“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等代扣款放到“应付职工薪酬”中核算,虚增了“应付职工薪酬”总帐科目的发生额,代扣了多少就虚增了多少。
2、如果完全按照“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有关规定做,即实发工资时,预算会计事业支出只记实发部分;待实际缴社保费、住房公积金、个税时,事业支出再记代扣部分。
这样做出来的帐非常混乱。
因为我们会计在代扣社保费和个税时不一定完全与实际缴的相符,如果缴多了,“应付职工薪酬”总帐科目借方就有余额,说明超支(本月事业支出也多记了),不看过程的话就说明单位有多发工资的嫌疑;缴少了,“应付职工薪酬”总帐科目贷方就有余额,说明单位有拖欠工资的嫌疑(本月事业支出也少记了)。
而实际上财政每月工资是足额准确拨款的,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既是单位收入的记帐凭证也是单位支出的记帐凭证,而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把“应发工资”的收入和支出人为的分开显然是不合理的。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实务探析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实务探析王丹摘要: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创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平行记账”,政府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报告双并行的新形势,满足了不同维度的会计信息采集要求。
但是伴随着制度变更,不同行业部门对新制度的理解也各有不同,造成了不少会计科目核算出现不同声音的探讨,本文将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应付职工薪酬”作为重点研究对象,以相关单位的类似业务具体实务操作作为事例以供参考。
关键词:应付职工薪酬;新政府会计制度;预算会计一、研究背景为了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新政府会计制度),满足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2019年1月1日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开始全面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
新制度的执行对于提高预算工作效果、强化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服务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要求、提升政府会计信息质量、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都具有里程碑和划时代的意义。
在新制度实施之前,行政事业单位各行各业会计制度繁多,口径不一,为不同部门之间预算数据编制的汇总造成了一定困难,加之,仅仅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已经无法提供最准确的数据信息要求。
所以新制度的出台无疑为解决历史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伴随着制度变更,不同行业部门对新制度的理解也有偏差,造成了不少会计科目核算出现不同声音的探讨,本文将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应付职工薪酬”作为重点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分析。
二、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问题(一)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科目核算不对应的问题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用来核算各个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应当支付给职工(包含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种薪酬,其中包括岗位工资(职务工资)、薪级工资(级别工资)、规范后津贴补贴(绩效奖励)、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如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财务会计对本科目的核算同企业会计核算类似,比较下我们可以看出,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等款项时的差异。
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会计分录实务教材
七、资产处置
1、均州交管局经财政部门批准有偿转让不再使用的H 专用设备一台,该设备原值为20万元,未计提折旧。
财务会计
借:资产处置费用—H设备 200,000 贷:固定资产—专用设备 200,000
预算会计
不做分录
2、按照评估价格出售,收到出售价款25万元;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借:银行存款 250,000 贷:应缴财政款 250,000
预算会计
借:库存现金—受托代理资产 20,000
贷:受托代理负债
20,000
非预算资金,不做分录
1-2、月底支付代保管现金2万元。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借:受托代理负债 20,000 贷:库存现金—受托代理资产20,000
非预算资金,不做分录
2、恢复上年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授权支付50万。
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
不做分录
6、结转工程待摊费用(残料收入5000元)。
财务会计
借:在建工程──待摊投资 5,000 贷: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02 5,000
预算会计
不做分录
7、同年12月10日桥梁扩建工程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全部工程 成本为2949.5万元)。
财务会计
借:公共基础设施──环库2号桥梁 29,495,000 贷: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02 29,495,000
预付账款—三才建筑公司 5,000,000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行政支出)—财
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102
20,000,00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
目支出102
20,000,000
5、收到70万元施工单位交付的质量保证金,保质期两年。
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1、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
如果有帮职工代垫的各种款项需要扣还的,则计入其他应收款贷方核算。
2、支付职工福利(向职工食堂、生活困难职工等发放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支付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缴纳社保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4、发放非货币性福利
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视同销售: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以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含增值税)
将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在外租房屋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哪些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如企业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研究
L i f e g u i d e生活指南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研究■ 文 / 齐宝君摘要:《政府会计制度》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了,在双基础、双制度、双报告核算模式下,对行政事业单位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实际工作中根据不同地区财政部门拨款方式的不同,其核算办法也各有不同,但其基本核算原理是相同的。
本文结合本地区财政拨款方式就应付职工薪酬会计账户的具体核算方式进行介绍,并对其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一、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一)应付职工薪酬账户核算内容重复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明细科目核算内容不应包括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新政府会计制度专门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应付给在职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
制度中提到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是行政事业单位应承担部分,对于单位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在未向社会保险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上交前,应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应付款。
如果这部分代扣代缴资金再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会计账户,就会造成资金重复记入,应付职工薪酬会计账户金额不能正确反映单位职工薪酬真实情况等的问题。
(二)年终奖金会计处理不正确行政事业单位当年奖金应记入当年收入和费用,应纳入当年的预算和决算中。
在实际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奖金(也有简称13薪的)一般都是下年1至2月份发放上年度的奖金。
这部分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应属于上年度收入和费用,实际中却作为下年度的收入和费用,造成奖金收入和费用的所属期和支付期不配比,不符合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可比性原则。
计提和发放员工薪酬会计分录
计提和发放员工薪酬会计分录
⼀、计提员⼯薪酬的会计分录
计提⼯资
借:相关费⽤科⽬(如管理费⽤、销售费⽤、⽣产成本等)——⼯资
贷:应付职⼯薪酬——⼯资
这条分录反映了企业在会计期间内,根据员⼯的⼯资标准和实际⼯作天数或业绩,计提应⽀付给员⼯的⼯资总额,同时增加了企业的应付职⼯薪酬负债。
计提企业社保和公积⾦部分
借:相关费⽤科⽬(同上)
贷:应付职⼯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住房公积⾦(单位部分)
这条分录记录了企业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中单位应承担的部分,同样增加了企业的应付职⼯薪酬负债。
⼆、发放员⼯薪酬的会计分录
发放⼯资并扣除个⼈社保和个税
借:应付职⼯薪酬——⼯资
贷:银⾏存款等(实发⾦额)
贷:其他应收款等(个⼈社保等代扣款项)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所得税(代扣代缴)
这条分录反映了企业在发放⼯资时,从应付职⼯薪酬中扣除员⼯个⼈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以及个⼈所得税后的实际发放⾦额,并相应减少了企业的银⾏存款等资产。
缴纳社保、公积⾦和个税
借:其他应收款等(社保、公积⾦个⼈部分)
借:应付职⼯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住房公积⾦(单位部分)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所得税
贷:银⾏存款
这条分录记录了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和个⼈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其中包括了单位部分和个⼈部分,并减少了企业的银⾏存款等资产。
政府会计制度工资发放账务处理
一、工资发放会计核算令狐采学目前,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模式为财政部门将人员经费拨付到单位代理银行工资代发户,通过银行代发户发放;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个人所得税,通过银行代发户扣款缴纳;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财政代扣个人应负担部分,连同单位负担部分直接支付到相关部门。
(一)行政单位案例1.2019年1月应发工资475721.85元,各项目分别为基本工资225071.00元、津贴补贴150999.85元、绩效工资99651.00元;财政代扣个人应负担的职业年金18357.60元、住房公积金61396.93元,计79754.53元;单位代扣个人应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36715.10元、医疗保险金9178.78元、个人所得税2944.00元,计48837.88元;单位本月实发工资为347129.44元(475721.85-79754.53-48837.88)。
2.1月份单位应负担基本养老保险金91787.80元、医疗保险金32125.73元、职业年金18053.69元、工伤保险917.93元,住房公积金61396.93,计204282.08元。
3.1月8日单位代理银行代发户收到财政拨款520798.78元,包括:工资款项395967.32元(475721.85-79754.53);单位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91787.80元、医疗保险金32125.73元、工伤保险917.93元,计124831.46元。
4、1月10日,单位工资347129.44元,银行代发成功;基本养老保险金128502.90元、医疗保险金41304.51元、工伤保险917.93元,计170725.34元扣款成功;当日财政部门将单位负担和代扣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直接支付到相关部门,其中公积金122793.86元(各负担50%),职业年金36411.29元(18053.69+18357.60)。
5、2月15日申报个人所得税并扣款成功。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分录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分录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分录是以衡量企业薪酬成本和财务状况的反映。
企业在每段时间内
发放给员工的薪酬,通过明确的会计政策体系、会计交易处理流程、会计分录构成以及会
计处理和审计程序,进行记录。
(1)付薪账户。
薪酬应付账户记录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以
及员工未领取的薪酬等信息,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社保账户。
社保应付账户记录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向社会保险基金所支付的费用,包括食堂补贴、住房补贴、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其会计分录为:借:社会保险应交款;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在核算应付职工薪酬时,企业要以实际发放的薪酬数额填制会计分录,把实际发放的
薪酬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账户、社保账户和个人所得税账户,对应借贷断线均按实际发放金
额进行核算。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核算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录现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因此企业的工资通过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进行核算,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在一个自然月月末计提本月应付职工薪酬包含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然后分配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相关费用科目中。
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工资除车间管理人员)制造费用——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车间管理人员)生产成本——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车间工人)销售费用——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销售人员)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注意:有些公司人事部提供的工资表中的应发工资为实际到银行提现的工资,但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核算的工资是全体人员的实际工资即应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所得,里面包含工资表中涉及的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现插入个表举例一下更能说得清楚些:xxx有限公司2012年05月工资汇总比例不准财务:人事:负责人: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本月总工资为159444元,未领工资151000元即为本月实际需要从银行提现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即职工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已经扣除企业代扣代缴个人需要交纳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然而企业本月发生的总工资应该是:员工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员工需要支付但在工资表中扣除的个人需交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151000+8030+414=159444元即为总工资。
公司支付的社保为个人缴纳的三倍左右(本文暂定为三倍),因此公司承担的保险金额为:8030*3=24090元,公司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按1:1的比例缴纳为414元(本文为举例只暂列414元的住房公积金)。
因此工资需要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为159444元,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为24090元,应付职工薪酬——住房为414元。
因此上面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为:管理费用中含车间主任四人工资为10707元。
最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基层医疗机构应付职工薪酬处理分录
政府会计制度中基层医疗机构应付职工薪酬处理分录:
一.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时: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医疗费用-人员费用-工资福利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含离退休费)
应付职工薪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二.发放工资时
财务会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含离退休费)
应付职工薪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支出-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贷:资金结存
三.缴纳社会保险费时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医疗费用-人员费用-工资福利费用(单位部份)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份)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支出-人员经费(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其他
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贷:资金结存
四.缴纳住房公积金时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医疗费用-人员费用-工资福利费用(单位部份)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份)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支出-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
贷:资金结存
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财务会计
借: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支出-人员经费(基本工资)
贷:资金结存。
政府会计制度-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
政府会计制度-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一、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概念:依据政府会计制度第三部分2201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
其中,“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明细科目核算内容包括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职工计算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二、按月计提应付职工薪酬1、计提X月份工资:财务会计借:业务活动费用-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基础性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津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奖励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物业服务补贴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基础性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津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奖励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物业服务补贴预算会计:不进行会计核算2发放X月份工资:(向职工支付工资、津贴补贴)财务会计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基础性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津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奖励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物业服务补贴应付职工薪酬-代扣个人部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部分)-职业年金(个人部分)-失业保险(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其他应付款-工会会费其他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工行新华支行预算会计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基础性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津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奖励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物业服务补贴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工行新华支行(实际支出金额)注意:预算会计的基本工资科目比财务会计的基本工资科目金额要少,具体差额金额为代扣各项目核算的金额。
实操政府会计制度下工资业务的会计处理
实操政府会计制度下工资业务的会计处理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政府会计制度》,可以说与过去老会计制度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尤其是同一帐套体系中平行记账,很让人不适应不习惯,制度规定涉及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既要财务会计核算又要预算会计核算,所以你先要区分是否部门预算管理资金收支再确定是否平行记账,科目名称的雷同也容易让人混淆。
新制度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引入权责发生制,导入坏帐准备、资产减值、摊销、支出预提、待摊及预计负债等内容,增加了核算的繁琐和复杂,改革也主要是填补这块空白,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大会计要素;完善了预算会计功能,实行收付实现制,只核算预算资金收入、支出、结余三个会计要素,增设了债务收支内容,我们比较熟悉,更好满足了预算执行管理的要求;整合了基建会计,统一在大账框架中核算,不再单独建帐,这倒是对有基建业务的单位大大减少了核算和并帐工作量。
其他方面,大家都是同一起跑线,处于学习摸索、消化吸收阶段,小编刚接触感觉是对原有知识的颠覆,体验有些糟糕,常常新老知识在脑海交叉打架,只能对着新制度去按部就班,慢慢刷新,想必大家也如是。
所以还得“先做减法再做加法”,把原有固化知识清理再置入新的知识内容。
财政部在业务辅导方面一直没有更多的作为,光依靠地方三两天突击培训填鸭式教学,鸡同鸭讲,效果甚微,倒不如拿几十万块聘请专业师资力量录制几期教学视频课件挂在官网供大家下载学习,再人性化点可以购买专业服务人员进行在线辅导,这样既有利于新制度推行,提高培训效果,又给地方和部门节约大量培训经费。
当然,那些老大爷是看不到的,只任大家在苦海里折腾,然后不对的时候又抡起大棒。
大家还得四处掏钱买教材、听课程,厚着脸皮去求人。
但小编还是要告诫大家:没有谁有义务为你的弱小买单,莫怨没人教没人带,大家何尝不是这样过来的。
都是成年人走向职业生涯,适应工作是最基本的技能,同时需要掌握学习方法和处世之道,尽量少麻烦人,对于新知识新工作,先要熟悉制度流程和操作技巧,善于学习借鉴和独立思考,再去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就会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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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政府会计制度“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分录
某学校2019年1月应发工资(含退休费)总额200000元,(用于学校干部人员20000元、后勤人员10000元、退休人员10000元、专任教师160000元)。
其中代扣住房公积金10000元,代扣养老保险16000元,代扣医疗保险3000元,失业保险1000,代扣个税1000元,代扣小电费1000元。
工资财政直发,代扣款拨基本帐户。
数据提取分类:
表一
表二
1、计算工资
2
5、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等
把代扣的“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等代扣款放到“应付职工薪酬”中核算,虚增了“应付职工薪酬”总帐科目的发生额,代扣了多少就虚增了多少。
2、如果完全按照“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有关规定做,即实发工资时,预算会计事业支出只记实发部分;待实际缴社保费、住房公积金、个税时,事业支出再记代扣部分。
这样做出来的帐非常混乱。
因为我们会计在代扣社保费和个税时不一定完全与实际缴的相符,如果缴多了,“应付职工薪酬”总帐科目借方就有余额,说明超支(本月事业支出也多记了),不看过程的话就说明单位有多发工资的嫌疑;缴少了,“应付职工薪酬”总帐科目贷方就有余额,说明单位有拖欠工资的嫌疑(本月事业支出也少记了)。
而实际上财政每月工资是足额准确拨款的,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既是单位收入的记帐凭证也是单位支出的记帐凭证,而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把“应发工资”的收入和支出人为的分开显然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