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考勤制度
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
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7篇)现如今,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1一、迟到员工上班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
鉴于城市交通突发状况,员工每月前二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可免于处罚;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含)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者;1小时以上则按旷工半天进行罚款处理。
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二、早退(一)未获得上级批准,提前30min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过30min的视为旷工半天。
(三)当月有早退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助,以及当天的销售提成。
(五)一年内累计早退三次或当月早退两次做解雇处理。
三、外出(一)店员外出办理公事2小时内须由店长批准,超过2小时需门店经理批准。
(二)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半小时以内需店长批准,超过半小时需要请假。
四、事假(一)店员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予店长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当班前电话通知店长,并在上班后当天补请假条。
(三)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由店长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以后做旷工处理。
(五)事假须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贴,以及提成。
五、用餐(一)店员用餐必须轮流替换,确保有店员在店,以防偷盗等事件发生。
(二)用餐时间40min,但不能在门店营业场所内就餐。
六、病假请假三天以下的,应附上相关药店购药或诊所就医证明材料,请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规医院(凡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均可)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请假建议条等相关证明,因病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
农民工人的考勤管理制度
农民工人的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农民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人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农民工人的工作时间、签到规定、请假、休假以及其他相关事宜,保障农民工人的合理休息,同时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建筑施工、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农民工人员。
农民工人员是指在农村户籍所在地以外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
三、工作时间1. 农民工人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执行,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 企业因生产需要,经与农民工本人协商一致,可以安排农民工加班。
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日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 农民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农民工休息。
4. 企业应当为农民工提供足够的休息时间,确保农民工的身心健康。
5. 企业应合理调整工作班次,避免农民工长时间连续工作,确保农民工的休息时间。
6. 企业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健康检查,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农民工须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进行签到,以证明按时到达工作岗位。
(2)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刷卡等,具体方式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告知农民工。
(3)农民工在签到时应确保本人亲自操作,不得代替他人签到或由他人代替签到。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上班签到时间为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5-10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规定的工作时间结束后5-10分钟。
(3)企业应设置合理的签到时间范围,确保农民工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签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农民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告外出事由及预计返回时间。
(2)返回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向主管说明情况,并由主管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
4、忘记签到处理(1)农民工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主管报告,并由主管协助处理。
农民工考勤记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考勤记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农民工考勤记工的公平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本考勤记工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农民工的出勤、请假、休假等事项的具体规定,为农民工提供清晰的工作时间安排,确保项目进度与农民工个人权益的平衡。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记工管理制度适用于参与我公司各项目建设的农民工。
凡在我公司工作的农民工,均应遵守本制度,按照规定进行考勤、请假、休假等事宜。
三、工作时间1. 农民工工作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
2.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但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3. 公司应确保农民工的休息时间,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如需加班,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4. 工作时间安排应充分考虑农民工的作息时间,避免在极端天气条件下进行户外作业,确保农民工的人身安全。
(注:以下内容因字数限制,仅提供部分示例,供您参考)四、考勤制度1. 每日签到制度(1)农民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到指定地点进行签到。
(2)签到方式可采用纸质签到表或电子签到系统。
2. 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签到时间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7:30-8:0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00-17:30。
3. 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需提前向项目负责人报备,并在返回工作地点后及时补签。
4. 忘记签到处理忘记签到的,应在当日内向项目负责人说明情况,经核实后予以补签。
5. 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考勤管理工作。
(2)各级主管应加强对农民工考勤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考勤制度的执行。
五、请假制度1. 请假申请和审批农民工需提前向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2. 请假审批权限项目负责人的请假审批权限为3天以内,超过3天的请假申请需报公司领导审批。
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民工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施工程项目的农民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农民工考勤管理,提高农民工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农民工实行每日考勤制度,每日上下班时间按照工程实际需要和工作安排执行。
第五条农民工每日考勤采取打卡方式,打卡时间为每日上下班时间。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打卡,应提前向项目负责人或考勤员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六条农民工上下班打卡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迟到、早退现象,按以下规定处理:(一)迟到15分钟以内,扣除当月工资的5%;(二)迟到15分钟以上,扣除当月工资的10%;(三)早退15分钟以内,扣除当月工资的5%;(四)早退15分钟以上,扣除当月工资的10%。
第七条农民工请假应提前向项目负责人或考勤员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
请假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事假:1天以内,扣除当月工资的2%;1天以上3天以内,扣除当月工资的4%;3天以上7天以内,扣除当月工资的6%;7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的8%;(二)病假:1天以内,扣除当月工资的2%;1天以上3天以内,扣除当月工资的4%;3天以上7天以内,扣除当月工资的6%;7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的8%。
第八条农民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考勤,应提前向项目负责人或考勤员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农民工考勤结果每月进行汇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考勤监督与处罚第十条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农民工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农民工考勤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考勤制度执行到位。
第十二条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
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1、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农民工专用通道,安装考勤门禁系统,并设立专人监督使用及维护。
分包队辖下农民工进出施工现场必须通过该通道,不得从其他通道或以其他方式进出施工现场。
分包队必须认可项目部所安装的门禁考勤系统,以及由该系统记录生成的农民工考勤信息,分包队辖下农民工上工下工必须在专用通道处通过考勤系统记录相关信息。
如发现分包队及辖下农民工有损害、毁坏考勤门禁系统设备的情形,分包队必须赔偿相关一切损失,工程款将不予结算,并将追究分包队的法律责任。
2、分包队辖下的农民工在进场前必须到项目部办理个人考勤卡,在系统内录入个人详细信息,之后方可持卡进入施工现场。
每张考勤卡外皮必须注明该卡登记持有人相关信息,并贴有持卡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每张考勤卡分包队应向项目部交纳50元押金,持卡人必须妥善保管本人考勤卡,若出现丢失、损坏考勤卡的情况,应及时到项目部补办考勤卡,补办每张考勤卡必须交费20元。
若未及时补办考勤卡,则该卡登记的农民工无考勤记录期间的劳务费不予结算。
每个农民工在离职时必须上交本人考勤卡,若无法上交考勤卡或上交的考勤卡与本人信息不符,则在工程结算时不予结算该农民工所有劳务费。
3、项目部必须专门设农民工考勤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监督农民工考勤打卡工作,整理每日农民工考勤记录表存档备查,每月向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部门提供当月农民工考勤记录档案。
农民工考勤记录档案每页必须加盖分包队公章予以确认。
4、分包队必须专门设农民工考勤管理人员,与项目部农民工考勤管理人员共同完成农民工考勤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5、项目部与分包队必须建立农民工考勤档案,农民工考勤记录工作必须每天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导出结合每日考勤备忘录整理后录入农民工考勤档案,并由当天执行监督工作的双方考勤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双方必须建立每日考勤备忘录,以记录当日考勤记录工作发生的各项情况,由双方考勤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工程结算时,农民工考勤档案将作为结算依据。
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内容
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内容一、目的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通过明确农民工工作时间、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休假制度以及迟到、旷工管理制度等,确保项目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同时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及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参与项目施工的全体农民工。
三、工作时间1.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农民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
2. 农民工加班应当得到充分休息,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3. 工作时间安排应充分考虑农民工的身体健康,避免在高温、高湿、有害气体等恶劣环境下长时间作业。
4. 项目部应合理安排农民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农民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签到,作为出勤的依据。
(2)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等,确保签到真实有效。
(3)签到时应确保本人亲自操作,不得代签、冒签。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上班签到时间为规定上班时间前15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实际下班时间。
(3)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签到,应提前向项目部报告并说明原因。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农民工需在当天内向项目部报告,并提供有效证明。
(2)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后,可予以免除未签到责任。
4、忘记签到处理(1)如农民工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向项目部报告,并说明原因。
(2)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对确有误的农民工给予补签机会。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项目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本考勤管理制度。
(2)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农民工的考勤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3)农民工本人应自觉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如实报告考勤情况。
(4)考勤数据由项目部负责汇总、审核,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农民考勤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民工管理,规范用工秩序,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施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农民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农民工的考勤管理要求,确保农民工出勤规范,促进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二章考勤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公司设立农民工考勤管理小组,负责农民工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农民工考勤管理小组职责如下:1. 制定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农民工考勤记录、统计和分析;3. 监督农民工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4. 协调解决农民工考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5.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农民工考勤工作情况。
第三章考勤管理内容第六条农民工考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上下班时间:根据工程进度和农民工工作性质,合理安排农民工上下班时间;2. 工作时间:农民工每日工作时间应保证在8小时以内,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3. 请假制度:农民工因故需请假,需提前向考勤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4. 迟到、早退、缺勤: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者进行相应处罚;5. 病假、事假:农民工因病或因事需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统计第七条农民工考勤记录采用电子考勤机或手工记录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八条考勤管理人员每月对农民工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形成考勤报表。
第九条考勤报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农民工姓名、工种、考勤日期;2. 上下班打卡时间;3. 请假、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4. 加班记录。
第五章考勤管理与处罚第十条对违反考勤规定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半天工资;2. 旷工:每次扣除一天工资;3. 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岗:每次扣除两天工资;4. 累计迟到、早退、旷工超过规定次数者,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我公司农民工考勤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
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为规范和统一农民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农民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了以下《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的范围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民工。
2.考勤地点:工地、田间、农场等工作场所。
3.考勤时间:按照工地的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考勤。
二、考勤制度1.考勤方式:考勤方式采用刷卡、指纹识别或其他电子化考勤系统进行签到。
2.迟到早退处理:迟到30分钟以内按照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按照旷工处理,早退同理处理。
3.请假管理:农民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班组长或工班长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未经批准的请假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4.加班管理:如果需要加班,农民工应提前向班组长或工班长请示,并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5.弹性考勤管理: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可以适当调整农民工的工作时间,但调整后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
6.节假日管理: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需要工作的农民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加班费或调休。
三、考勤记录管理1.考勤登记:考勤由班组长或工班长负责登记,记录农民工的签到、请假、加班等情况。
2.考勤记录保存:班组长或工班长应将考勤记录及时整理保存,如有需要,应能提供相关部门或领导查询。
3.考勤异常处理:如遇农民工的考勤异常,班组长或工班长应及时核实,如发现有造假等恶意行为,应按照工程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考勤管理责任1.班组长或工班长应对农民工的考勤情况负责,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考勤登记和记录。
2.工程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考勤管理部门,对各个工程项目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工程公司领导对农民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汇报和检查,对违规或恶意造假的农民工进行处罚。
五、考勤管理的奖惩制度1.对于出勤良好、工作积极的农民工,工程公司应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表彰。
2.对于违规、恶意造假等行为的农民工,工程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农民工考勤制度模板
农民工考勤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农民工考勤管理,规范农民工劳动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农民工的管理,对企业农民工的出勤、请假、加班、出差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四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是农民工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并对农民工考勤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五条农民工应当按时到岗,按照企业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主管请假。
第六条农民工请假需向上级主管申请,并填写请假单。
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需要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请假期间,农民工的工资待遇按照企业规定执行。
第七条农民工加班需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单。
加班时间按照企业规定计算,农民工加班工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支付。
第八条农民工出差需按照企业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填写出差申请单。
出差期间,农民工的工资待遇按照企业规定执行。
第九条企业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考勤设备,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农民工应当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不得转借他人。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考勤记录,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农民工的出勤情况。
考勤记录应当定期公示,接受农民工监督。
第三章考勤奖惩第十一条农民工按时到岗、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企业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二条农民工违反考勤制度,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的,企业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并可按照规定扣除相应工资。
第十三条农民工请假、加班、出差等事项不符合企业规定或者未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企业应当予以纠正,并可按照规定扣除相应工资。
第十四条农民工恶意破坏考勤设备、伪造考勤记录的,企业应当严肃处理,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工程项目农民工考勤制度
工程项目农民工考勤制度一、总则为落实国家关于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政策要求,规范工程项目农民工的考勤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中的所有农民工,包括正式用工和临时工。
三、考勤管理部门1. 工程项目考勤管理部门由项目经理或专门负责考勤管理的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负责农民工的考勤登记、统计、核实等工作。
2. 考勤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考勤流程和制度,保证考勤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考勤登记1. 农民工在进入工地时,应当进行指纹或刷卡登记,工地卡务系统自动记录进出时间。
2. 农民工上下班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签到和签退,由考勤管理人员进行记录。
3. 考勤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实,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考勤记录。
五、考勤统计1. 根据考勤登记的数据,考勤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对农民工的工时进行统计计算。
2. 考勤统计应当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按照规定进行扣减工资或相应处理。
3. 考勤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规范的考勤统计表格,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数据。
六、工资发放1. 根据考勤统计和农民工的实际工作情况,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发放工资。
2. 发放工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 对于迟发工资、漏发工资等情况,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并向考勤管理部门反馈情况。
七、考勤记录保留1. 考勤管理部门应当对考勤记录进行妥善保管,保存时间不少于两年。
2. 对于考勤记录的修改或者涂改,应当进行记录并保留相关证据。
3. 考勤记录的保留和管理严禁私自销毁、篡改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八、违纪处理1. 对于迟到、早退、旷工、未签到等违纪行为,考勤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进行扣减工资、通报批评等处理。
2. 对于严重违纪行为,考勤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汇报,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农民工考勤制度范本
农民工考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工的考勤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农民工的考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请假、加班、出差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考勤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农民工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考勤规定、监督考勤执行、处理考勤相关问题等。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五条: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六条: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工作时间,应提前通知农民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应按时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请假第八条:农民工如有请假需要,应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并填写请假单。
第九条:请假申请应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相关信息,并由上级领导审批。
第十条:请假期间,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应根据公司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章:加班第十一条:农民工如有加班需要,应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单。
第十二条:加班申请应注明加班原因、加班时间等相关信息,并由上级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农民工加班工资的支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章:出差第十四条:农民工如有出差需要,应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并填写出差申请单。
第十五条:出差申请应注明出差原因、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等相关信息,并由上级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农民工出差期间的工资待遇应根据公司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章:考勤记录与考核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考勤记录制度,对农民工的考勤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考勤记录应包括农民工的上下班时间、请假、加班、出差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一年。
第十九条:公司应对农民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农民工考勤制度范文
农民工考勤制度范文1.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规定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是每天8个小时,其中包括一个小时的午休时间。
同时,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个小时,以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权益。
2.签到签退:农民工在每天的工作前需要进行签到,并在工作结束后进行签退。
签到和签退的时间应按照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进行记录,以确保考勤准确。
3.迟到早退和旷工处罚:对于未按照规定时间签到的农民工,将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惩罚。
一般情况下,每次迟到早退会扣除相应的工资,连续几次迟到早退或者严重迟到早退可能会被扣除一天的工资或提前解雇。
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擅自不来上班的农民工将被视为旷工,同样会扣除相应工资或处以更严厉的措施。
4.请假制度:农民工需要提前向相关负责人请假,以确保工作计划的安排。
请假理由需要合理,如疾病或其他紧急情况。
请假时间通常需要提前一天或者更早通知,以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进行。
同时,农民工需要提供合适的请假单据,如医疗证明等。
5.考勤记录和工资支付:签到签退的记录将会用于计算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
通常情况下,工资计算按照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来确定。
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通常以每月或每周为周期进行,支付可以是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等形式。
农民工考勤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单位和农民工都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工作和工资支付,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人满意度。
这需要建立一个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包括签到签退的记录、迟到早退和请假的处理规则、相应的处罚措施等。
同样,施工单位也需要严格落实这些规定,确保农民工的权益不受侵犯。
同时,农民工考勤制度也需要与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如《劳动法》等。
通过规范农民工的考勤行为,既可以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农民工考勤制度【最新】
农民工考勤制度章总则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建筑[2014]2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细则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各类施工企业,各施工企业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细则所称现场劳资员是指受分包企业委托,负责现场农民工考勤、记工等工作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统一对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市施工队伍管理站负责。
第五条各区县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内所有在施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各省驻津建管处负责所辖企业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
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七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八条市施工队伍管理站负责对全市在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区、县建委负责辖区内在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的管理工作,具体应做好:1.监管辖区内注册的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下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保证金的缴存和使用;2.监管本辖区在施项目预储账户的设立和使用;3.监督本辖区在施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4.监督本辖区在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5.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即:《分包人员花名册》(附件3)、《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附件4)、《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附件5),同时网络审核(点击)企业的填报信息;6.做好日常检查和纠纷调解工作。
农民工实名制考勤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农民工实名制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农民工考勤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公平、公正。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所有农民工,包括直接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及辅助性工作人员。
三、工作时间1. 根据工程项目实际需要,农民工工作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2. 因施工进度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事先与农民工协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 保障农民工享有法定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具体休息时间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执行。
4. 遇有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紧急抢修等,需立即组织农民工加班的,应确保农民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及时支付加班工资。
5. 项目部应合理调整工作计划,避免农民工长时间连续加班,确保农民工身心健康。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农民工每日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签到,以确认出勤情况。
(2)签到方式采用实名制考勤系统,农民工需使用个人身份证在考勤机上刷卡签到。
(3)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项目部进行更新。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为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00-9:0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00-18:00。
(3)如项目有特殊要求,需调整签到时间,应提前通知所有农民工。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人员,需在返回工地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补充签到记录。
(2)需提供因公外出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工作照片等,以便核实。
4、忘记签到处理(1)如农民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考勤管理人员报告,并说明原因。
2024年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考勤方案
2024年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考勤方案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考勤方案是国家为了规范和提高农民工工作秩序、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管理和监督农民工的工作状态和流动情况。
2024年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考勤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农民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一、建立农民工考勤管理信息平台,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对农民工的个人信息和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和管理。
所有涉及农民工的信息均应纳入该平台,建立完善的数据库,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性。
二、制定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地点、任务等具体要求。
对于各类工程项目和企业单位,应根据其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勤方案,严格执行考勤要求。
三、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通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增强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现代化生产和管理要求。
四、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工按时、全额领取工资,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个人,应加大法律追究力度,严格处罚。
五、加强对农民工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查处并给予相应惩罚,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加大对农民工的保障政策和服务措施,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活权利。
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和救助,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提升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七、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的协作和合作,形成多方参与、分工协作的管理格局。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农民工问题的统筹和协调,积极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和实施,共同促进农民工的良性发展和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2024年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考勤方案的实施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推进。
只有通过制度规范、政策支持和社会关爱,才能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工的劳动纪律,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单位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所有农民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农民工的出勤记录真实、准确。
第二章考勤管理组织第四条单位应设立农民工考勤管理小组,负责农民工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考勤管理小组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及农民工代表组成。
第六条考勤管理小组职责:(一)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报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二)负责农民工的考勤记录、汇总、统计和分析;(三)对农民工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考勤制度的执行;(四)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农民工进行教育、处理;(五)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农民工考勤情况。
第三章考勤管理制度第七条农民工考勤采用指纹打卡或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第八条农民工每天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迟到、早退的处理:(一)迟到30分钟以内,扣除当天工资的10%;(二)迟到30分钟以上,扣除当天工资的20%;(三)早退30分钟以内,扣除当天工资的10%;(四)早退30分钟以上,扣除当天工资的20%。
第十条旷工的处理:(一)旷工半天,扣除当天工资的50%;(二)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的100%。
第十一条农民工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考勤管理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十二条农民工请假超过3天,视为旷工。
第十三条农民工考勤记录作为工资发放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四章考勤结果处理第十四条考勤管理小组对农民工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汇总、统计和分析,对考勤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单位领导。
第十五条单位领导根据考勤结果,对农民工进行奖惩。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领导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农民工实名考勤方案
农民工实名考勤方案背景在中国,农民工数量众多,这些劳动者往往在城市从事建筑、餐饮、清洁等行业,但由于缺乏合法身份和工资保障,往往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
而且在农民工工作岗位上常常出现的问题是上班打卡时间和打卡地点被公司管理进行不规范的管理后影响农民工权益。
因此,实名考勤方案对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保障其工资与福利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实名考勤方案的定义实名考勤方案是指对企业内所有劳动者进行实名登记,以确保打卡的合法化、公正性和准确性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考勤方案的内容方案体系1.管理人员制定农民工实名考勤方案,确立考勤的标准。
2.进行农民工实名登记,对农民工身份、证件信息进行核实。
3.在企业内部建立电子考勤记录系统,记录农民工上班、下班、请假等信息。
4.在电子考勤记录系统内设置对农民工的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管理,同时要通过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MIS)进行自动统计和报表打印等操作,从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方案实施1.企业针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考勤管理,通过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对农民工员工的信息进行登记,确保员工信息的真实性。
2.对于上班迟到、早退、旷工的农民工员工,企业的作法应遵循规定,公正、合理地进行管理,不能给予过多的宽容,对于不遵守公司规定的员工应当严肃处理。
3.每日考勤记录需要经过考勤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的审核,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公证性。
4.企业应及时向员工公布农民工实名考勤的相关制度和细则,实时监管,引导员工自觉遵守规定,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方案优势1.以实名制方案对企业内部管理进行规范化,确保农民工个人的隐私安全。
2.事实上,农民工实名考勤制度具有记录真实工作时间、提高劳动者的受教育程度的作用,能够改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3.通过实名制考勤方案,企业对员工的迟到、早退等行为能够进行全方位管理,同时也可以更便捷地计算员工的工资和工作时间等指标,提升管理效率,帮助企业更好地提升经济效益。
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
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建筑[2014]2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细则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各类施工企业,各施工企业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细则所称现场劳资员是指受分包企业委托,负责现场农民工考勤、记工等工作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统一对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市施工队伍管理站负责。
第五条各区县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内所有在施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各省驻津建管处负责所辖企业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
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七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八条市施工队伍管理站负责对全市在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区、县建委负责辖区内在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的管理工作,具体应做好:1.监管辖区内注册的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下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保证金的缴存和使用;2.监管本辖区在施项目预储账户的设立和使用;3.监督本辖区在施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4.监督本辖区在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5.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即:《分包人员花名册》(附件3)、《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附件4)、《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附件5),同时网络审核(点击)企业的填报信息;6.做好日常检查和纠纷调解工作。
工地工人考勤工作制度
工地工人考勤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工地工人考勤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工地工人的出勤、加班、请假等行为,确保工地工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考勤制度也有助于工地管理人员对工人进行有效管理,掌握工人的出勤情况,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确保工地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考勤时间1. 工地工人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8小时,上午班从早上6点到中午12点,下午班从中午12点到晚上6点。
具体工作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工人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到达工地,进行考勤。
迟到、早退或缺勤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工人在加班时,应提前向工地管理人员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加班时间按照相关规定计算。
三、考勤方式1. 工地应设立考勤记录本,由工地管理人员负责记录工人的考勤情况。
2. 工人每天上下班时,应在考勤记录本上签名,以确认出勤情况。
3. 工地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考勤记录进行检查,确保考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考勤结果的应用1. 工人的考勤结果将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缺勤、迟到、早退等情况将按相关规定扣除工资。
2. 工人的考勤结果也将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出勤情况良好的工人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出勤情况不佳的工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工地管理人员应根据工人的考勤情况,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请假制度1. 工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工地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2. 工人请假期间,扣除相应的工资和奖金。
3. 工人请假时间超过规定次数或时长,将影响其绩效考核和工资待遇。
六、特殊情况处理1. 工地管理人员应妥善处理工人考勤中出现的问题,如工人迟到、早退、缺勤等。
2. 如遇特殊情况,如突发疾病、家庭紧急事件等,工人可向工地管理人员申请特殊处理。
3. 工地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人的考勤结果进行合理的调整。
七、制度的实施和监督1. 工地工人考勤工作制度由工地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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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导农民工依法受雇、依法上访,建立规范高效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处理机制,特制定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现场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班组长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
第二条本公司在建项目农民工因工资拖欠进行投诉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民工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和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第二章投诉的提起与受理
第四条农民工依法受雇,在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未能取得约定工资情况下,应与劳务单位、项目部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或不予解决,可总公司进行投诉。
第五条农民工投诉时一般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劳动合同;
(三)劳动计酬手册;
(四)劳动者工资结算的书面依据(注明应支付工资的项目名称、数额、支付时间、支付单位等,并得到用工方的认可);
(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农民工应当有序就地逐级进行投诉,不得越级上访。
集体性投诉,应选派5名以下代表进行投诉。
投诉时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影响正常秩序。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区别下列情形分别作出是否正式受理的意见:
(一)投诉材料齐全的,处理小组应当正式受理。
(二)必须提供的投诉材料不齐全的,处理小组应向农民工一次性告知投诉受理要求。
第十二条对以下投诉,处理小组可以不予受理:
(一)无有效证件、无工资拖欠书面依据的;
(二)未与劳务单位、项目部及其所在部门协商解决的;
(三)未到约定支付时间的;
(四)未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的;
(五)其他可不予受理的情况。
第三章投诉的处理与要求
第十三条正式受理投诉的处理:
(一)对于情况核实准确的,由于处理小组上报公司,公司直接支付拖欠工资,并对拖欠工资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理。
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应编制实名制工资清单,农民工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第十四条处理小组接待人员应耐心细致地做好接待、受理、解释工作,不得推委扯皮。
第十五条处理小组要高度重视农民工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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