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历程与最终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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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历程与最终归宿

到底是什么创造了价值?对于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就形成了劳动价值论与非劳动价值论两大理论阵营。第一种观点认为,劳动是一切价值(无论是劳动价值还是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第二种观点认为,劳动只是劳动价值的唯一源泉,不是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自然界也是使用价值的源泉;第三种观点认为,价值是人类天生赋予的、意识决定的,意志与理念决定价值的存在与否。目前,理论界人士普遍认同的是第二种观点,其实这种观点是一种典型的非劳动价值论,或者说是一种不彻底的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曲折的发展过程,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基本概念的分化与整合

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分工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商品与货币,这样就出现了价格和价值问题,这些客观存在反映到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就形成了模糊的、朦胧的价值观念。

亚里士多德第一次粗略地区分了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概念,认为每种货物都有两种用途:一种是货物本身所固有的,可以满足人们需要的用途;另一种是可以用来进行交换的用途。他还明确提出“一切物品都必须有一个价格;这样才会始终有交换,因而才会有社会。事实上,货币就像尺度一样,使物品可以通约,从而使它们相等。因为没有交换就没有社会,没有相等就不能有交换,没有可通约性就不能相等”。亚里士多德在商品的价值表现中发现了等同关系,但是他未能发现这种等同关系究竟是什么。

奥古斯丁提出了“公平价格”概念,实际上指的是平均价格。马格努将公平价格看成是与生产商品时的劳动耗费相等的

价格,认为只有劳动耗费相等的物品才可以相互交换。他第一次提出了应该以劳动耗费作为商品交换之基础的理论。

威廉配第把价格区分为“自然价格”和“政治价格”。前者实际上就是商品的价值,后者则是指商品价值的市场表现——价格。他认为,市场价格的涨落是有中心的,这中心就是自然价格,即价值。他认识到商品和货币的价值均取决于劳动,劳动量就是货币和其他商品得以比较和交换的基础。这样,他一次粗略地、模糊地区分了商品的价值与价格,但是把价值与交换价值混为一谈。

斯密把价值区分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但没有把交换价值与(劳动)价值的概念区分开来。李嘉图发展了斯密的理论,他指出:“具有效用的商品,其交换价值是从两个源泉得来的,一个是它们的稀少性,另一个是获取时所必须的劳动量”。决定商品价值的并不是每个生产者在生产时实际耗费的劳动量,而是必要劳动量,但他认为是生产者在最劣等条件下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

马克思在概念上严格区分了劳动价值与使用价值,还区分了交换价值与劳动价值。他认为,劳动价值是劳动者在生产商品过程中所付出的一般人类劳动量,使用价值则是客观事物对于人的需要所产生的肯定与否定关系,交换价值是指一种商品同另一商品相交换的量的比例关系。他还区分了劳动价值与劳动力价值,他认为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不过,他并没有区分价值与劳动价值,他认为价值完全等同于劳动价值,与使用价值无关,不含有任何使用价值的成分,这就通过对概念的定义,很自然而然地得出结论:劳动是价值(即劳动价值)的唯一源泉。由于他同样认为,自然界能够创造使用价值,劳动只是劳动价值的唯一源泉,不是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因而他所建立的劳动价值论并不是一种彻底的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把劳动价值建立在时间尺度基础之上,认为商品的交换比例是由劳动时间的相对比例来决定的,然而,对于不同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同一国家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职业,单位劳动时间(或必要劳动时间)的真实价值内涵必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并且这种差异是不断变化着的。只有当单位劳动时间的价值内涵相同时,商品的交换比例才会由劳动时间的相对比例来决定的。

统一价值论一方面促进了价值概念的进一步分化,把使用价值分解为效用价值与耗散价值两个分量,在此基础上严格地区分了事物的使用价值与使用特性,并指出自然资源的使用价值也是由劳动创造出来的,为建立彻底的劳动价值论奠定了基础。统一价值论另一方面又促进了价值概念在更高意义上的统一:从物理学角度定义价值,认为价值是一种“广义有序化能量”,从而实现了价值理论与自然科学的衔接,进而有力地推动了整个社会科学走向自然科学;它还认为使用价值与劳动价值是价值的两种基本形态,其中使用价值反映了客观事物对于人的作用程度,而劳动价值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它反映了人对于客观事物的反作用程度。

二、理论出发点的变更

使用价值是劳动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任何价值理论都必须首先回答“究竟是什么领域在生产社会财富(即使用价值)?”不同的价值理论因其理论出发点不同而有不同的回答。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社会分工的程度很低,商品交换在社会生产中的比重很小。社会生产的主要矛盾在于直接的物品生产,而不在于物品的交换。人们只意识到生产过程中的价值增值,几乎没有意识到流通过程中的价值增值。

到了封建社会末期,自然经济开始解体,商品货币日益发展,城乡资本主义逐渐成长,整个社会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思想上不断向商业资本倾斜,从而产生“重商主义”的政策和学说。重商主义者认为:只有可以实现为货币的东西才是财富;生产只是创造财富的先决条件,必须尽力鼓励和发展这个先决条件;流通领域(即商品变为货币的领域)是财富的直接源泉;金银即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态,除了开采金银矿藏之外,只有对外贸易才是货币财富的真正源泉,从而把财富和利润全部归结为流通过程的产物。

资本主义的发展改变了生产和流通的关系:流通过程变为再生产过程的一个环节。这时必须对重商主义重新考察,理论研究的出发点也跟着从流通领域逐渐转移到生产领域。另一方面,由于推行重商主义政策,严重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使农业日益衰落,工商业的发展也受到阻碍。这时,人们开始怀疑“重商主义”的政策和学说,于是就形成了“重实业主义”。“重实业主义”者从交换的等价性原则“推导”出流通领域不生产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么一个结论。他们认为在充分自由的竞争条件下,商品交换是按照等价原则进行的,既然交换是等价的,那么流通领域就不可能是财富的源泉。

“重农主义”是“重实业主义”的原始表现。重农学派认为:商业丝毫不能创造财富;金银本身不是财富,除非用来交换到生活资料;商人是货币财富的代表,他既剥削卖者,又剥削买者,破坏了交换的等价性。重农学派的代表魁奈以生产费用论为依据,力图证明只有农业劳动才是生产性劳动,只有农业部门才是生产性部门,农业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工业劳动不是生产性劳动,工业不是财富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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