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1.为了加强对基因工程的安全管理,遵循科学、合理、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1)遵循生命和环境的普遍利益,确保基因工程的安全性。
(2)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防范基因工程的安全风险。
2.科学决策原则(1)制定决策基于科学、合理的依据,充分考虑相关保障措施。
(2)以公众安全和利益为出发点,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3.分级负责原则(1)建立健全基因工程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力。
(2)实行多部门协同管理,形成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管的工作机制。
4.防范风险原则(1)建立健全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评估安全风险。
(2)加强对基因工程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能力。
5.信息公开原则(1)采取主动公开和便民利民的方式,及时发布基因工程安全信息。
(2)促进公众参与和监督基因工程安全管理的过程。
三、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机构1.设立国家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调整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
2.区域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设立,负责本地区基因工程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3.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确保对基因工程的安全管理。
四、基因工程安全审查与批准1.设立基因工程安全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所有基因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性评估和审查。
2.基因工程安全审查委员会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估和审查。
3.基因工程项目经过安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实施,且应注明安全措施和风险评估报告。
五、基因工程实验室安全管理1.建立基因工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室的运作和使用。
2.基因工程实验室应按照安全等级分级管理,实施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3.基因工程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六、基因工程信息报告和公告1.基因工程项目实施前,应向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机构报告项目的相关信息。
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农业生物基因工程领域的研究与开发,加强安全管理,防止遗传工程体及其产品对人类健康、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和农业生态平衡可能造成的危害,根据国家科委发布的《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基因工程,包括利用载体系统的重组DNA技术以及利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把重组DNA导入有机体的技术。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的农业生物。
农业生物的范围包括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植物、动物、植物用微生物、兽用微生物和水生动植物。
下列生物不适用于本实施办法:一、仅通过下列方法得到的植物:(一)由自然发生、人工选择和杂交育种技术得到的植物;(二)由化学或物理方法诱变得到的植物;(三)通过器官、组织或细胞培养以及原生质体融合、染色体倍性操作得到的植物。
二、由自然发生、人工选择、人工受精(不包括携带重组DNA)、超数排卵、胚胎嵌合、胚胎分割、核移植或倍性操作得到的动物。
三、仅通过下列方式进行遗传性状修饰的微生物(不含病毒和亚病毒):(一)化学和物理诱变;(二)转导、转化及接合等过程转移非重组DNA。
第四条凡在中国境内进行农业生物基因工程的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或商品化生产按本实施办法的规定施行。
外国研制的农业生物遗传工程体及其产品拟在中国境内进行中间试验、环境释放或商品化生产,必须持有该国允许进行同类工作的证书,方可按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第五条农业部设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公室,主管本实施办法的施行;成立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国农业生物遗传工程体及其产品的中间试验、环境释放或商品化生产的安全性评价。
农药、兽药等生物制品以及与农业有关的植物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安全等级和安全性评价第六条按照潜在危险程度,将基因工程工作分为四个安全等级:安全等级I,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尚不存在危险;安全等级II,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低度危险;安全等级III,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中度危险;安全等级IV,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高度危险。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范本(2篇)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基因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基因工程的研究、开发、生产、应用等相关活动,并涵盖基因工程实验室、生产场所、研究机构等单位。
三、基本原则1. 预防为主:加强事前预防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基因工程实验活动中的安全风险;2. 物理控制与技术控制相结合:物理措施与技术手段相结合,形成全面的基因工程安全管理体系;3. 防护与应急相结合:加强事故应急预案和紧急措施等措施,控制和处理事故风险;4. 合理利用资源: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资源,提高基因工程的安全水平;5. 法律法规的约束: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四、基因工程实验室安全管理1. 实验室设计和建设:实验室应符合基因工程实验室建设规范,并设置合适的防护设施;2. 材料和设备管理: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检修和更换;3. 实验人员管理:实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关操作证书;4. 样品管理:样品应储存于规定的容器中,并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5. 废弃物处理:废弃物应分类储存并送交指定单位进行处理;6. 安全监测与事故报告: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事故。
五、基因工程生产场所安全管理1. 施工前准备:生产场所应符合基因工程生产场所建设规范,并制定施工方案;2. 设备与设施安全:生产场所应配备安全设备,并定期检修和维护;3. 生产操作人员管理:生产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效的操作证书;4. 生物材料管理:生物材料应符合规定的存放要求,并进行追溯管理;5. 废弃物处理:废弃物应分类储存并送交指定单位进行处理;6. 安全监测与事故报告:定期进行生产场所安全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事故。
六、研究机构安全管理1. 研究项目安全评估:研究项目应经过安全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2. 人员培训:研究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3. 实验设备管理:研究设备应符合安全标准,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4. 实验过程监测:研究过程应进行实时监测,并记录相关数据;5. 安全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6. 事故报告与处理: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是指对基因工程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措施和法律法规。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 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明确的任务和责任分工方案,明确管理部门、监督机构、实验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2.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实验室,包括安全设施、个人防护装备等,制定实验室使用和管理规范。
3. 人员安全培训:对从事基因工程活动的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基因工程安全知识、实验操作规范等,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实验材料和设备管理:对基因工程试剂、媒介、设备等的采购、存储、使用进行管理,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5. 风险评估和管理:对基因工程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如控制有害物质的使用、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等。
6. 安全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督制度,对实验室的基因工程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7. 信息公开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基因工程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保护相关技术的知识产权。
总之,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基因工程活动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并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公众健康和
环境安全。
具体的办法可以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基因工程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
基因工程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基因工程实验室是进行基因研究和生物技术开发的重要场所,它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实验室人员管理、实验室安全设施、实验操作规范等方面,介绍基因工程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的内容。
首先,实验室人员管理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之一。
实验室内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才能参与实验工作。
实验室应设立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与监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并及时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
同时,实验室内应建立日常工作记录和实验数据记录,以便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实验工作进行及时了解和监督。
其次,实验室安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也是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实验室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如安全柜、防护面罩、防护手套等,以保障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
同时,实验室内应设立标识明确的危险品存放区域,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储存。
实验室内还应安装应急报警设备和灭火器材,以应对紧急情况。
实验室操作规范是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性的重要保障。
实验人员在进行实验前,应仔细阅读实验操作规范并进行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
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遵循正确的实验流程和安全技术要求。
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应及时清理实验现场和实验设备,并做好相关记录。
此外,实验室应建立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应包括人员疏散、急救措施和紧急物资储备等方面内容,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以提高实验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实验室还应制定详细的实验废物处理方案,保证废物的正确处置和环境的安全。
最后,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是保证实验室安全的关键。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进行教育和监督,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
同时,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应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科技进步和安全要求的变化。
总之,基因工程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对于实验室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加强基因工程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和基因工程工作人员的健康,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因工程,包括利用载体系统的重组体DNA技术,以及利用物理或者化学方法把异源DNA直接导入有机体的技术。
但不包括下列遗传操作:(一)细胞融合技术,原生质体融合技术;(二)传统杂交繁殖技术;(三)诱变技术,体外受精技术,细胞培养或者胚胎培养技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一切基因工程工作,包括实验研究、中间试验、工业化生产以及遗传工程体释放和遗传工程产品使用等。
从国外进口遗传工程体,在中国境内进行基因工程工作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工作,成立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负责基因工程安全监督和协调。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基因工程工作进行安全管理。
第五条基因工程工作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等级控制、分类归口审批制度。
第二章安全等级和安全性评价第六条按照潜在危险程度,将基因工程工作分为四个安全等级:安全等级Ⅰ,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尚不存在危险;安全等级Ⅱ,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低度危险;安全等级Ⅲ,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中度危险;安全等级Ⅳ,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高度危险。
第七条各类基因工程工作的安全等级的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评估潜在危险,确定安全等级,制定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
第九条从事基因工程实验研究,应当对DNA供体、载体、宿主及遗传工程体进行安全性评价。
安全性评价重点是目的基因、载体、宿主和遗传工程体的致病性、致癌性、抗药性、转移性和生态环境效应,以及确定生物控制和物理控制等级。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因工程实验室的运行管理,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基因工程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从事基因工程实验及相关活动的单位、研究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基因工程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实验条件和设备,并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管理。
第四条基因工程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分工。
第五条基因工程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或修复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实验室的安全性。
第二章实验室管理第六条基因工程实验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的特点,制定实验方案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过程安全可控。
第七条实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掌握基因工程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实验室应设立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实验物品的购进、使用、存储和废弃管理制度,确保实验物品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十条实验室应配备充足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如紧急停电系统、通风设备、消防设备等,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一条基因工程实验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的风险级别,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立和实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对实验物品进行有效的分类管理。
(二)设立生物实验区域和非生物实验区域,严格控制实验物品的进出。
(三)实验室人员应戴好防护用具和服装,如实验手套、实验服、口罩等,减少接触和扩散风险。
(四)实验室应定期进行生物安全计划和演练,提高实验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五)实验室应建立严格的生物废弃物处理制度,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设立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保证设备通畅,便于疏散和救援。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进行定期的设备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实验记录和实验数据的备份和保管制度,确保实验数据的安全和可追溯。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是指为了确保基因工程活动的安全性,保护人类和环境健康,规范和管理基因工程活动而制定的管理方法和措施。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 许可和审批:要求进行基因工程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需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并经过安全评估和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相应的基因工程活动。
2. 安全措施:规定基因工程实验室和生产场所的安全要求,包括生物安全级别、实验操作规范、生物废弃物的处置等,确保基因工程活动不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
3.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基因工程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4. 知识普及:开展相关基因工程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 法律责任:明确违反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对违规单位或个人予以处罚,保证相关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度。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规范基因工程活动,避免潜在的安全风险,确保基因工程技术的安全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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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基因工程是在基因水平上对生物进行改造的重要技术。
基因工程在医学、农业、工业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在应用过程中,需要重视基因工程的安全性。
为了保障人类的安全和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对基因工程研究和应用进行监管。
本文将围绕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展开讨论。
一、国际基因工程安全标准为了保障全球基因工程研究和应用的安全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1年颁布了《生物安全公约》,旨在制定生物技术的标准和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随后,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制定了《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基准指南》,其中针对基因工程技术的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如选择合适的宿主生物、进行适当的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等。
此外,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国际标准还包括了ISO/TC276等一系列的标准化团体。
这些组织制定了一些基于基因学的测试和标准,以确保基因工程研究和应用具有一定的安全性。
二、国内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我国从1993年开始,就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此规定是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基因工程专门管理法。
后来,我国基因工程研究和应用的快速发展,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更多的必要性。
2001年,我国联合国永久代表团就生物安全公约的实施向联合国作出了正式通报。
2002年,我国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明确了基因工程研究和应用中需要进行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监测的要求。
目前,我国基因工程领域的管理不仅包括《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还涉及到《生物安全法》、《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一系列专门的法规。
这些法规明确了基因工程审核审批程序、建立生物安全和风险评估制度、实行基因工程研究人员和实验室的备案登记、防范生物恐怖主义等基因工程研究和应用的安全措施。
同时,这些法规还规定了违反相关法规的处罚措施和赔偿责任,从而保障了基因工程的安全性。
三、基因工程领域的安全管理挑战和未来发展基因工程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基因工程领域的安全管理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加强基因工程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和基因工(二)传统杂交繁殖技术;(三)诱变技术,体外受精技术,细胞培养或者胚胎培养技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一切基因工程工作,包括实验研究、中间试验、工业化生产以及遗传工程体释放和遗传工程产品使用等。
第五条基因工程工作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等级控制、分类归口审批制度。
第二章安全等级和安全性评价安全等级Ⅳ,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高度危险。
第七条各类基因工程工作的安全等级的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从事基因工程中间试验或者工业化生产,应当根据所用遗传工程体的安全性评价,对培养、发酵、分离和纯化工艺过程的设备和设施的物理屏障进行安全性鉴定,确定中间试验或者工业化生产的安全等级。
第十一条从事遗传工程体释放,应当对遗传工程体安全性、释放目的、释放地区的生态环境、释依据遗传工程产品适用性质和安全等级,分类分级进行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四条基因工程实验研究,属于安全等级Ⅰ和Ⅱ的工作,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批准;属于安全等级Ⅲ的工作,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审查,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安全等级Ⅳ的工作,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批准。
作,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备案;属于安全等级Ⅳ的工作,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批准。
第十七条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申报手续:(一)不存在对申报的基因工程工作安全性评价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事实;(二)保证所申报的基因工程工作按照安全等级的要求,采取与现有科学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判断不会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加强基因工程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和基因工程工作人员的健康,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因工程,包括利用载体系统的重组体DNA技术,以及利用物理或者化学方法把异源DNA直接导入有机体的技术。
但不包括下列遗传操作:(一)细胞融合技术,原生质体融合技术;(二)传统杂交繁殖技术;(三)诱变技术,体外受精技术,细胞培养或者胚胎培养技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一切基因工程工作,包括实验研究、中间试验、工业化生产以及遗传工程体释放和遗传工程产品使用等。
从国外进口遗传工程体,在中国境内进行基因工程工作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工作,成立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负责基因工程安全监督和协调。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基因工程工作进行安全管理。
第五条基因工程工作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等级控制、分类归口审批制度。
第二章安全等级和安全性评价第六条按照潜在危险程度,将基因工程工作分为四个安全等级:安全等级Ⅰ,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尚不存在危险;安全等级Ⅱ,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低度危险;安全等级Ⅲ,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中度危险;安全等级Ⅳ,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高度危险。
第七条各类基因工程工作的安全等级的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评估潜在危险,确定安全等级,制定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
第九条从事基因工程实验研究,应当对DNA供体、载体、宿主及遗传工程体进行安全性评价。
安全性评价重点是目的基因、载体、宿主和遗传工程体的致病性、致癌性、抗药性、转移性和生态环境效应,以及确定生物控制和物理控制等级。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随着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基因编辑、基因改造和转基因产品正在研制和生产中。
虽然这些技术在农业、医学、生物制药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但也带来了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基因工程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本文将对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进行简要介绍。
基因工程安全风险基因工程技术具有不可逆性和不可预测性的特点,不正确使用和管理可能会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全造成威胁。
其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因编辑和基因改造技术可能导致不良后果,例如基因突变、发育异常、毒性等。
2.外源基因的引入可能导致新的过敏反应和食品安全问题。
3.基因改造作物可能对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系统造成影响。
4.基因工程技术在人类遗传素质、生殖健康和社会道德等方面可能带来的影响和挑战。
为了避免和减少这些安全风险,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美国基因工程安全管理美国是基因工程技术发展最为先进和最为重要的国家之一,也是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行者。
美国基因工程安全管理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现行生物技术安全法案(Bioterrorism Act of 2002): 对进口基因编辑、增殖、转化或生产的物质进行报告和监管。
2.联邦生物技术委员会安全准则指南(Guidelines for ResearchInvolving Recombinant DNA Molecules): 提供实验室级别的安全指导文件。
3.农业部的转基因检测要求: 要求转基因作物在生产和销售前进行检测和认证,并披露作物成分。
4.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食品和药物法规: 要求整合食品和药品规定,确保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欧盟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欧盟基因工程安全管理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畜禽转基因草料标签法:要求畜禽饲料含有转基因成分时必须标明相关信息。
2.转基因作物种植管理计划:要求转基因作物要经过安全评估和标签识别,以确保消费者安全。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基因工程实验与应用的管理,保障公众和生态环境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进行基因工程实验、基因工程产品的转化和运输、进出境的检疫、基因工程产品的投放、使用和监管等工作。
第三条基因工程实验与应用应具备科学性、合法性、安全性、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原则,充分尊重人的尊严和权利,增强社会的认可和信任。
第四条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基因工程的安全管理,省级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因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各级生物安全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基因工程实验与应用的安全管理机制和监督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基因工程实验与应用的动态信息。
第二章基因工程实验管理第六条基因工程实验应遵循科学原则,确保健康安全和环境安全。
第七条基因工程实验的批准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科学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二)具备研究团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验条件;(三)具备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四)具备合理的实验计划和操作流程。
第八条基因工程实验的批准程序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实验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实验申请;(二)所在单位评估实验计划和安全风险,提出意见;(三)所在单位将实验申请报省级生物安全委员会,生物安全委员会对实验申请进行评估;(四)省级生物安全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发放实验许可证;(五)实验完成后,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撤销实验许可证。
第九条基因工程实验应制定实验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实验的目的、内容、操作程序和安全措施,并按照计划进行管理与实施。
第十条基因工程实验的实施应符合以下规定:(一)严格遵守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起相应的安全控制和管理措施;(二)定期进行实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三)建立健全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对实验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报告和处置。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是指国家对基因工程研究、开发、应用等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法规和规范。
以确保基因工程活动的安全性,防止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风险和危害。
基因工程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为人类健康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潜力和机遇,但同时也涉及到一系列的安全问题和伦理道德问题。
因此,制定和执行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对于保障公众利益以及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一、基本原则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将安全放在首位,对基因工程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控制,确保安全可控。
2. 预防为主原则:采取科学的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潜在的风险和危害。
3. 合理利用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基因工程技术的优势和潜力,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
4. 公开透明原则:加强对基因工程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基本内容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管理机构和责任: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基因工程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并明确相关的责任和职能。
2. 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对基因工程活动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3.实验室安全管理:对基因工程实验室进行分类管理,制定实验室操作规范,确保实验室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实验材料的安全。
4. 生物安全管理:对基因工程活动中的生物材料和生物产品进行管理,防止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5. 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基因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对基因工程活动的信息进行管理和保护,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 人员培训和监督:对从事基因工程活动的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并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
7. 情报交流与国际合作:加强基因工程安全信息的交流和分享,并积极参与国际基因工程安全合作与交流。
三、执行与监督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执行与监督应遵循以下原则:1. 程序合法性:确保制定和执行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实验室安全基因工程方案
实验室安全基因工程方案一、实验室安全概述随着基因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基因工程实验室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重视。
实验室安全是保障实验室人员、实验室环境以及公共安全的重要问题。
目前,基因工程实验室的安全主要包括生物安全、实验操作安全、实验室环境安全等方面。
实验室安全的问题不仅关系到个体的生命安全,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
因此,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制度和规范的实验操作程序是非常必要的。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1. 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目标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指通过规范的实验操作程序,采取各种生物安全措施,防止实验室中的生物材料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伤害,防止实验物质外泄造成的生物污染。
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目标是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共环境的安全。
2. 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措施(1)生物材料分类管理:将实验室的生物材料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级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对于高危险性的生物材料,应采取严格的隔离和保护措施,确保不会在实验操作中造成外泄。
(2)操作规范:建立完善的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对实验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实验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实验室建筑设计:实验室建筑的设计应考虑到生物安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构造和装备,确保实验室内的生物材料不会外泄。
(4)实验室紧急处理措施:建立实验室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对实验室事故进行规范的处理,减少事故对人员和环境造成的伤害。
三、实验室操作安全1. 实验室操作安全的目标实验室操作安全主要是指对实验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管理,防止常规的实验操作对实验室人员和环境造成伤害。
实验室操作安全的目标是规范实验操作流程,提高实验操作的安全性。
2. 实验室操作安全的措施(1)实验室操作规范:建立完善的实验操作规范,对不同类型的实验操作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2)操作人员培训:对实验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实验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实验操作设备:选择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实验操作设备,对实验操作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1. 背景介绍随着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人们对基因工程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但是,也存在一些安全问题,比如可能会导致新的基因突变、导致疾病的发生等。
因此,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2.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基因工程实验过程中,需要进行基因重组、克隆等操作,这些操作都需要使用到大量的细胞和生物材料,并且可能会产生污染物。
因此,如果没有严格的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就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
此外,还有可能会引起新的病原体、超级细菌等的出现,对人类和生态造成巨大危害。
因此,制定合理的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对于保障人类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至关重要。
3.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则制定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从源头减少风险:合理控制实验对象的来源,避免选用高危害物种作为实验对象。
•在实验环节加强控制:加强对实验使用的设备和试剂的管理。
•加强实验者安全管理:对实验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定期进行体检等。
•强制实验室卫生管理:对实验室进行定期彻底的卫生清洁。
•强制实验室物品管理:对物品的进出管理、存储方式等进行规范化。
•一旦出现问题,要立即上报,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4.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具体措施•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程序。
•仅允许在专门从事基因工程实验室内进行实验。
•设立实验室负责人和安全员。
•对实验室和实验对象进行鉴定和审批。
•科学选用实验对象。
•严格控制实验室进出口。
•严格控制实验室使用设备、试剂及其他物品。
•组织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严格执行实验室卫生和物品管理制度。
•对实验室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不定期演练应急处置措施。
5. 结论基因工程技术是一项重要的技术,但是如果没有好的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就有可能会造成生物危害和环境危害。
因此,对于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如果不断总结经验,制定合理的管理办法才能更好地保护人类安全和环境安全。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概述基因工程技术是一种前沿的科技,在农业、医学、能源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然而,基因工程技术的不当使用可能会引发许多不确定因素和潜在危险,对人类和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生态,制定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意义保障人类和环境的安全基因工程技术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了许多好处,但在使用过程中,垃圾处理、污染排放等问题也开始浮现。
因此,制定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可以规范基因工程技术的应用范围和使用方式,降低基因工程技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人类和环境的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基因工程技术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是我国重要的国家战略资源,因此制定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可以保护相关技术和产品的安全,维护我国的国家安全。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制定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有利于推动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规范基因工程技术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可以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并为相应行业的技术研发提供有力保障。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责任及义务1.基因工程企业应明确各级领导的责任,建立健全基因工程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切实承担起企业基因工程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2.基因工程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组建专业化安全管理团队,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3.基因工程企业应加强技术安全管理,建立专业库房和技术安全检查室等设施,确保基因工程技术的安全使用。
行为准则1.基因工程企业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包括《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生物技术安全管理规定》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
2.基因工程企业应保证基因工程技术的安全使用,严禁对生物材料进行私自移植和复制。
3.基因工程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基因工程技术批文,禁止擅自进行基因工程实验活动。
应急预案1.基因工程企业应制定健全应急预案,在发生基因工程技术事故时,统一采取应急措施,限制损失范围。
2.基因工程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模拟训练,加强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效果检查。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公众安全和环境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一、基因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基因工程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在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安全隐患。
不当的基因操作可能导致基因突变、新的疾病的产生,甚至打破生态环境平衡。
因此,建立科学的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对于防范潜在风险、保障公众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二、基因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则1.安全第一:基因工程研究和应用过程中,将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
2.预防为主:采取预防措施,降低基因工程操作可能带来的风险。
通过规章制度、技术措施等手段,确保基因工程操作的安全性与可控性。
3.谨慎审慎:对新技术、新操作进行谨慎审慎的评估和管理,确保其安全性和可行性。
4.透明公开:遵循信息公开原则,及时向公众披露基因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保证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基因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1.基因工程操作的分类和分级管理:根据操作的风险和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程度,将基因工程操作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安全防护体系的建立: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条件与设备要求、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培训等,确保基因工程操作的安全进行。
3.风险评估和审查制度:对每个基因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查,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4.监管和执法措施:建立健全的基因工程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对基因工程研究和应用进行严格监管。
5.应急管理和应对措施:建立基因工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程序,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风险。
6.信息公开和参与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公众披露基因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估结果和安全措施,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
四、基因工程安全管理的挑战和对策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应用领域的扩大,基因工程安全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存在差异,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协调。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是指针对基因工程技术和相关实验的安全性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其目的是保障基因工程研究和应用过程中对环境、人类和动物健康的安全,防止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和危害。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实验室管理:制定实验室内的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室环境的安全和消防设施的完善。
实验室内的基因工程研究应按照一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严禁随意处理和释放基因工程实验材料。
2. 个人防护:研究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实验室服、手套等,以降低接触风险。
3. 废弃物管理:基因工程实验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以保障环境安全。
4. 实验材料购买和使用管理:购买和使用基因工程实验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严禁购买和使用未经许可的材料。
5. 安全评估和监测:基因工程项目和实验需要进行安全评估和监测,评估研究的风险和可能带来的危害,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6. 信息报告和公开:相关单位和个人有关基因工程项目的研究进展和实验结果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报告,且应当保证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可以规范和指导基因工程研究和应用的过程,减少相关风险,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安全。
同时,也可以促进基因工程技术的可持续发展和应用的推广。
2024年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加强基因工程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和基因工程工作人员的健康,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因工程,包括利用载体系统的重组体DNA技术,以及利用物理或者化学方法把异源DNA直接导入有机体的技术。
但不包括下列遗传操作:(一)细胞融合技术,原生质体融合技术;(二)传统杂交繁殖技术;(三)诱变技术,体外受精技术,细胞培养或者胚胎培养技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一切基因工程工作,包括实验研究、中间试验、工业化生产以及遗传工程体释放和遗传工程产品使用等。
从国外进口遗传工程体,在中国境内进行基因工程工作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工作,成立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负责基因工程安全监督和协调。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基因工程工作进行安全管理。
第五条基因工程工作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等级控制、分类归口审批制度。
第二章安全等级和安全性评价第六条按照潜在危险程度,将基因工程工作分为四个安全等级:安全等级Ⅰ,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尚不存在危险;安全等级Ⅱ,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低度危险;安全等级Ⅲ,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中度危险;安全等级Ⅳ,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高度危险。
第七条各类基因工程工作的安全等级的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评估潜在危险,确定安全等级,制定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
第九条从事基因工程实验研究,应当对DNA供体、载体、宿主及遗传工程体进行安全性评价。
安全性评价重点是目的基因、载体、宿主和遗传工程体的致病性、致癌性、抗药性、转移性和生态环境效应,以及确定生物控制和物理控制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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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加强基因工程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和基因工程工作人员的健康,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因工程,包括利用载体系统的重组体DNA技术,以及利用物理或者化学方法把异源DNA直接导入有机体的技术。
但不包括下列遗传操作:(一)细胞融合技术,原生质体融合技术;(二)传统杂交繁殖技术;(三)诱变技术,体外受精技术,细胞培养或者胚胎培养技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一切基因工程工作,包括实验研究、中间试验、工业化生产以及遗传工程体释放和遗传工程产品使用等。
从国外进口遗传工程体,在中国境内进行基因工程工作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工作,成立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负责基因工程安全监督和协调。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基因工程工作进行安全管理。
第五条基因工程工作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等级控制、分类归口审批制度。
第二章安全等级和安全性评价第六条按照潜在危险程度,将基因工程工作分为四个安全等级:安全等级Ⅰ,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尚不存在危险;安全等级Ⅱ,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低度危险;安全等级Ⅲ,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中度危险;安全等级Ⅳ,该类基因工程工作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高度危险。
第七条各类基因工程工作的安全等级的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评估潜在危险,确定安全等级,制定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
第九条从事基因工程实验研究,应当对DNA供体、载体、宿主及遗传工程体进行安全性评价。
安全性评价重点是目的基因、载体、宿主和遗传工程体的致病性、致癌性、抗药性、转移性和生态环境效应,以及确定生物控制和物理控制等级。
第十条从事基因工程中间试验或者工业化生产,应当根据所用遗传工程体的安全性评价,对培养、发酵、分离和纯化工艺过程的设备和设施的物理屏障进行安全性鉴定,确定中间试验或者工业化生产的安全等级。
第十一条从事遗传工程体释放,应当对遗传工程体安全性、释放目的、释放地区的生态环境、释放方式、监测方法和控制措施进行评价,确定释放工作的安全等级。
第十二条遗传工程产品的使用,应当经过生物学安全检验,进行安全性评价,确定遗传工程产品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三章申报和审批第十三条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依据遗传工程产品适用性质和安全等级,分类分级进行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四条基因工程实验研究,属于安全等级Ⅰ和Ⅱ的工作,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批准;属于安全等级Ⅲ的工作,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审查,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安全等级Ⅳ的工作,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批准。
第十五条基因工程中间试验,属于安全等级Ⅰ的工作,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批准;属于安全等级Ⅱ的工作,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安全等级Ⅲ的工作,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备案;属于安全等级Ⅳ的工作,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批准。
第十六条基因工程工业化生产、遗传工程体释放和遗传工程产品使用,属于安全等级Ⅰ至Ⅱ的工作,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备案;属于安全等级Ⅳ的工作,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全国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批准。
第十七条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申报手续:(一)项目负责人对从事的基因工程工作进行安全性评价,并填报申请书;(二)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查;(三)上报申请书及提交有关技术资料。
第十八条凡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基因工程工作,应当予以批准,并签发证明文件;(一)不存在对申报的基因工程工作安全性评价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事实;(二)保证所申报的基因工程工作按照安全等级的要求,采取与现有科学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判断不会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三)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备从事基因工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能承担本办法规定的义务;(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章安全控制措施第十九条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等级,确定安全控制方法,制定安全操作规则。
第二十条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等级,制定相应治理废弃物的安全措施。
排放之前应当采取措施使残留遗传工程体灭活,以防止扩散和污染环境。
第二十一条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制定预防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将其列入安全操作规则。
第二十二条遗传工程体应当贮存在特定设备内。
贮放场所的物理控制应当与安全等级相适应。
安全等级Ⅳ的遗传工程体贮放场所,应当指定专人管理。
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编制遗传工程体的贮存目录清单,以备核查。
第二十三条转移或者运输的遗传工程体应当放置在与其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容器内,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运输或者邮寄生物材料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监督记录。
安全监督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以备核查。
第二十五条因基因工程工作发生损害公众健康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损害的扩大,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停止工作、停止资助经费、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一)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基因工程工作的;(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仪器、试验室等设施的;(三)违反基因工程工作安全操作规则的;(四)违反本办法其它规定的。
第二十七条审批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负有责任的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损害行为,并负责治理污染、赔偿有关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一)严重污染环境的;(二)损害或者影响公众健康的;(三)严重破坏生态资源、影响生态平衡的。
第二十九条审批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参与审查的专家负有为申报者保守技术秘密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所用术语的含义是:(一)DNA,系脱氧核糖核酸的英文名词缩写,是贮存生物遗传信息的遗传物质。
(二)基因,系控制生物性状的遗传物质的功能和结构单位,是具有遗传信息的DNA片段。
(三)目的基因,系指以修饰宿主细胞遗传组成并表达其遗传效应为目的异源DNA片段。
(四)载体,系指具有运载异源DNA进入宿主细胞和自我复制能力的DNA分子。
(五)宿主细胞,系指被导入重组DNA分子的细胞。
宿主细胞又称受体细胞。
(六)重组DNA分子,系指由异源DNA与载体DNA组成的杂种DNA分子。
(七)有机体,系指能够繁殖或者能够传递遗传物质的活细胞或者生物体。
(八)重组体,系指因自然因素或者用人工方法导入异源DNA改造其遗传组成的机体。
(九)变异体,系指因自然或者人工因素导致其遗传物质变化的有机体。
(十)重组体DNA技术,系指利用载体系统人工修饰有机体遗传组成的技术,即在体外通过酶的作用将异源DNA与载体DNA重组,并将该重组DNA分子导入宿主细胞内,以扩增异源DNA并实现其功能表达的技术。
(十一)遗传工程体,系指利用基因工程的遗传操作获得的有机体,包括遗传工程动物、遗传工程植物和遗传工程微生物。
下列变异体和重组体不属于本办法所称遗传工程体:用细胞融合或者原生质体融合技术获得的生物;传统杂交繁殖技术获得的动物和植物;物理化学因素诱变技术其遗传组成的生物;以及染色体结构畸变和数目畸变的生物。
(十二)遗传工程产品,系指含有遗传工程体、遗传工程体成份或者遗传工程体目的基因表达产物的产品。
(十三)基因工程实验研究,系指在控制系统内进行的实验室规模的基因工程研究工作。
(十四)基因工程中间试验,系指把基因工程实验研究成果和遗传工程体应用于工业化生产(生产定型和鉴定)之前,旨在验证、补充相关数据,确定、完善技术规范(产品标准和工艺规程)或者解决扩大生产关键技术,在控制系统内进行的试验或者试生产。
(十五)基因工程工业化生产,系指利用遗传工程体,在控制系统内进行医药、农药、兽药、饲料、肥料、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等商业化规模生产,亦包括利用遗传工程进行冶金、采油和处理废物的工艺过程。
(十六)遗传工程体释放,系指遗传工程体在开放系统内进行研究、生产和应用,包括将遗传工程体施用于田间、牧场、森林、矿床和水域等自然生态系统中。
(十七)遗传工程产品使用,系指遗传工程产品投放市场销售或者供人们应用。
(十八)控制系统,系指通过物理控制和生物控制建立的操作体系。
物理控制,系指利用设备的严密封闭、设施的特殊设计和安全操作,使有潜在危险的DNA供体、载体和宿主细胞或者遗传工程体向环境扩散减少到最低限度。
生物控制,系指利用遗传修饰,使有潜在危险的载体和宿主细胞在控制系统外的存活、繁殖和转移能力降低到最低限度。
不具备上述控制条件的操作体系,称为开放系统。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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