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安全隐患-对应法律法规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社会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场所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会议场所等。
第三章安全隐患排查1.工作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设备设施、用火用电、化学品安全、危险作业、高处作业等方面。
2.安全隐患排查应当由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报告排查情况,并及时整改。
3.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并设定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处置。
第四章治理措施1.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和部门。
2.对于一般安全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监测和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
第五章监督检查1.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定期对本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2.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应当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对重大安全隐患直接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3.对于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责任人员追责。
第六章法律责任1.对于因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单位,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2.对于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3.对于故意隐瞒安全隐患或虚报整改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加强安全监督。
第七章其他规定1.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履行自己的职责。
2.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如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地方,请及时修改完善。
安全隐患的处理规定
安全隐患的处理规定
对于安全隐患的处理,一般有以下规定:
1. 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评估: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2. 安全隐患的报告:发现安全隐患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责任人进行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上报。
3. 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处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的处理和解决。
4. 安全隐患的追责和处罚:对于严重的安全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隐患,相关责任人应追究相应的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罚。
5. 安全隐患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定期的安全隐患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6. 安全隐患的宣传和教育:加强对安全隐患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形成安全文化。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处理安全隐患的规定,具体的处理规定还需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和执行。
第 1 页共 1 页。
常见安全隐患整改对应依据标准
文件制修订记录目录一、一般场所的用电安全常见安全隐患二、易燃易爆场所的用电安全常见安全隐患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常见安全隐患四、机械安全常见安全隐患五、消防安全常见安全隐患六、金属粉尘常见安全隐患八、机械隐患常见安全隐患九、电气设施常见安全隐患十、管理部分常见安全隐患120.厂房安全出口距离设置不符合疏散要求;(乙类:单层 75 米、多层50 米、高层 30 米;丙类:单层 80 米、多层60 米、高层 40 米;丁类:单层、多层不限、高层 50 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3.7.4121.车间(宿舍)通向天台的门上锁;《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4.4/4.54.4合用场所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应确保人员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
4.5合用场所使用的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顶平台。
122.车间(宿舍)的外窗或阳台设置防盗网;《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6.2合用场所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123. 洁净厂房安全出口未均匀设置;《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5.2.8安全出入口应分散布置,从生产地点至安全出口不应经过曲折的人员净化路线,并应设有明显的疏散标志,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有关规定。
124.洁净厂房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5.2.9洁净区与非洁净区、洁净区与室外相通的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加闭门器。
安全疏散门不应采用吊门、转门、侧拉门、卷帘门以及电控自动门。
125. 洁净厂房与洁净区同层外墙未设可供《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13洁净厂房同层洁净室(区)外墙应设可供消防人员通往厂房洁净室(区)的门窗,其门窗洞口间距大于 80m 时,应在该段。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防范和除去安全隐患,订立本规定。
2.本规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管束。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包含管理人员、办公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的定义1.安全隐患排查是指对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与实施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责任1.企业高层管理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责任人,负责订立具体的排查计划和目标,并监督执行。
2.各部门经理要组织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订立并贯彻实施相关制度和操作规范。
3.全部员工都有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要依照相关要求参加排查工作,并乐观报告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计划1.企业应每年订立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包含排查时间、范围、对象和排查方法等。
2.排查计划应在指定时间前报经企业高层管理负责人批准。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方法1.安全隐患排查方法包含现场检查、询问、查阅资料、安全设备检测和隐患分析等。
2.排查人员应依照排查计划和方法进行工作,做到全面、专业、细致。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孱弱环节1.企业应特别关注生产设备、不安全品储存、消防设施、用电设备、建筑结构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乐观采取防范措施。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结果整理和报告1.排查人员应及时整理排查结果,认真列出安全隐患清单,并分级进行评价。
2.整理结果应包含隐患描述、隐患原因、隐患等级、整改措施等内容。
3.排查结果报告由排查人员编写,并报经企业高层管理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第九条安全隐患整改措施1.排查结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需订立整改措施,并依照时间节点进行整改。
2.整改措施应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要求和验收标准等。
第三章安全隐患排查的监督与评估第十条安全隐患排查的监督1.企业高层管理负责人应定期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排查工作的完成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安全生产事故已经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了有效防范和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各级政府和企业纷纷出台了相关规定,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首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明确了政府和企业的责任。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其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要加强对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员工安全教育等方面的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出现安全隐患。
其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对隐患排查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规定。
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理。
同时,规定了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通报企业和相关部门,确保其得到及时处理。
最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对处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方式进行了规定。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要建立定期的事故隐患整改追踪制度,确保事故隐患得到有效处理。
相关部门要依法对企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确保企业及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通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出台,能够
更好的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同时也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安全隐患的处理规定范本
安全隐患的处理规定范本处理安全隐患的相关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园区内的安全管理,保障园区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园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园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工作,共同维护园区的安全稳定。
第四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园区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园区内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园区管理机构报告,并配合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章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报告第六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对园区内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并记录隐患。
第七条安全隐患的排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设备设施、电路线路、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
第八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安全隐患的等级和处理优先级。
第九条发现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园区管理机构报告,提供详细的隐患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和危害。
第十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安全隐患,根据事实情况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隐患的处理措施第十一条对于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要求整改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第十二条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要求相关单位暂时停止或限制相关工作和活动,以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对于纠正了一次的安全隐患,园区管理机构应当进行复查,并要求相关单位保持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对于频繁出现的安全隐患,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大整改力度,要求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整改,并进行追责问责。
第十五条对于不配合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园区管理机构可以采取停电、停水、停业等强制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安全隐患的考核和奖惩第十六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安全隐患整改考核办法,对相关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七条对于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单位进行整改。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完整版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一、电气安全(含防雷、防静电)1、静电接地依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拼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
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9 装有架空地结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栏。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
”2、静电接地专用线《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应与其它用途的接地装置综合考虑,统一布置。
可利用保护接地干线防雷电感应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使用,否则应专门设置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3、静电接地材质要求《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应采用具有足够机械强度、耐腐蚀和不易断线的多股金属线或金属体(6mm2铜芯软纹线或软铜编织线)”。
4、防雷接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Ω。
”5、防爆区域进线口密闭“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
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
不使用的线孔,应用适合于相关防爆型式的堵塞元件进行堵封。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5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
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制度。
其基本原则是事故谁责任、责任大小相等。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一般的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对直接责任人(如工地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等)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包括罚款、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
2. 建设单位责任追究:对建设单位(如房地产开发商等)在施工过程中未能落实安全责任的,要追究其责任,并可能依法暂停或撤销其相关经营管理资质。
3. 监理单位责任追究:对监理单位在监管过程中监管不力或失职的,要追究其责任,并可能暂停或撤销其相关资格。
4. 设计单位责任追究:对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存在严重缺陷或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追究其责任,并可能限制其从事相关设计工作的资格。
5. 施工单位责任追究: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且未采取相应措施的,要追究其责任,并可能暂停相关工程施工资格。
总之,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的出现,旨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强对安全隐患的防范和治理,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 1 页共 1 页。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是为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
1.责任分工: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职责和权利。
2.排查环节:制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周期和方法,包括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两种形式。
排查对象包括场所设施、设备、人员、材料等。
3.隐患识别:建立隐患排查的指标和标准,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类,并确定优先处理的隐患。
4.隐患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5.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监督检查: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反馈问题,加强整改。
7.奖惩措施: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8.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和处置安全事故。
9.安全培训: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10.资金保障: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资保障。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不同行业和地区还会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2018.8)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一、电气安全(含防雷、防静电)1、静电接地依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均必须接地: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拼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
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9 装有架空地结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栏。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应进行静电接地。
”2、静电接地专用线《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统一布置。
可利用保护接地干线防雷电感应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使用,否则应专门设置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3、静电接地材质要求《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应采用具有足够机械强度、耐腐蚀和不易断线的多股金属线或金属体(6mm2铜芯软纹线或软铜编织线)”。
4、防雷接地《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Ω。
”5、防爆区域进线口密闭《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应用适合于相关防爆型式的堵塞元件进行堵封。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
”6、人体静电导出装置设置《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2014),应配置个人防静电防护用品。
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计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7、配电柜孔洞《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高出地面的高度室内不应低于50mm,室外不应低于200mm;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各类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系列(附图片对照法律法规标准)079
隐患调研报告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查表
三、全员教育现场检查情况表
安全检查现场隐患分布图
办公楼
⑥
电
闸
箱
四、现场隐患调研汇总表
车间内电闸箱没有接装
接地线,没有跨接导线。
车间内电闸箱周围有杂
物堆放。
车间内电闸箱接装临时线不规范。
车间内总配电柜接线不规范。
氧气瓶、
震胶圈,
坏。
仓库内电闸箱没有跨接导线。
五、调研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对从企业基本情况、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隐患情况四方面进行了现场调研,经调研组研究决定,建议对上述隐患尽快进行落实整改,建立健全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各项安全教育,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到镇安监办进行报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
事故分类
生产安全事故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 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 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道路交通事故
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加强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和 纠正执法不公、不严等问题。
Part
06
法律责任与后果承担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或个人, 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
对国家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失 职渎职、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THANKS
感谢您的观看
相关文件废止或修改情况说明
废止文件
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以前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同时废止以 前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相关文件。
修改文件
对于以前发布的与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相关的文件,如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应及时进行修改,确保与本办法保持一 致。修改后的文件应重新公布,并注明修改内容和生效日期。
。
社会监督责任
公众监督
公众应积极参与对安全生 产的监督,对发现的安全 隐患和问题及时向有关部 门举报。
媒体监督
媒体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 舆论监督,及时曝光安全 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社会组织监督
社会组织应积极发挥自身 优势,参与对安全生产的 监督,推动企业落实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
Part
03
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对应依据标准
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对应依据标准在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安全隐患,如果不及时进行整改,很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因此,及时发现并整改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是非常必要的工作。
但是,在整改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时,需要根据相应的依据标准来进行操作,这不仅能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性,还能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下面,将介绍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对应的依据标准。
1. 电气安全隐患在工业企业的生产过程中,电气设备常常用来驱动大型生产机器和其他电子设备,但是如果电气设备没有得到及时维修和保养,隐患就会逐渐增多,严重的话就存在引发火灾和事故的风险。
针对电气安全隐患,以下是依据标准:•《国家标准》GB/T 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国家标准》GB/T 2423.6-201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6部分:试验Fc:振动(振荡)试验方法•《国家标准》GB 50169-2006:电气安全用电检测规程•《国家标准》GB 13955-2002:电力设施装置工程施工安全规程•《国家标准》GB 16855.21-2015:低压电器部分4:接触器和起动器2. 火灾隐患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时,经常涉及高温、易燃和易爆的化学物质,如果没有正确的安全措施,就会存在引发火灾的潜在风险。
相关的依据标准如下:•《国家标准》GB 50222-2017: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GB 50845-2010:电站火灾风险评估导则•《国家标准》GBZ 2.1-2007:职业接触裸火、高温物料作业防护规范3. 机械安全隐患在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是必不可少的生产工具,然而如果没有正常维护和保养,就会存在机械安全隐患,威胁员工的安全。
下面是相关的依据标准:•《国家标准》GB/T 15706-2007:机械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GB 5226.1-2019:低压电器及其组合的电气设备部分1:一般要求•《国家标准》 GB 5226.2-2002:操作控制与紧急停止•《国家标准》GB/T 13306-2018:标准化工作指南•《国家标准》GB/T 16500-2019:标准化工作规范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物及废水等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范本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二、相关术语定义1.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场所、设备、人员、作业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问题。
2.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对企业或工地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治理责任和机构设置1.企业负责人是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总责任人,应当承担安全事故隐患的整体管理责任。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制定排查治理计划、实施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
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1.制定排查治理计划企业负责人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排查治理计划,明确排查周期、对象、方法和责任。
2.组织实施排查按照排查治理计划,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企业或工地进行排查,重点检查生产设备、作业场所、人员行为等存在的隐患。
3.隐患记录与评估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记录,包括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位置、原因等,并根据安全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确定整改的优先级。
4.整改措施提出和实施针对评估确定的优先级,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
整改措施可以包括设备维修、设施改进、人员培训等。
5.整改验收当企业完成整改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确认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6.记录与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每次排查治理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监督检查和处罚1.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权对企业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可以随时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2.整改责令和处罚发现企业存在严重隐患或未按照要求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可以向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并限定整改期限。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企业,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班组长培训-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旨在规范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 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保障人民生命财 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有 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水 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
0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体内 容
安全生产法01来自安全生产法概述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02
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
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
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方面。
03
班组长在安全生产法中的职责
3
班组长在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职责
班组长需关注本班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并及时报告和 处理职业病事故。
劳动法相关规定
劳动法概述
01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益,维护正常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相关规定主要内容
02
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劳动者的工资、工
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文化周 等活动,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
识和法律意识。
鼓励班组成员参与安全培训和自 我学习,提高个人安全素质和防
范意识。
06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案例分 析
某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案例分析
总结词
安全生产法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 要法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详细描述
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按规定配备 安全设施,导致发生一起严重的生产 安全事故,造成多人伤亡。该企业被 依法追究责任,并处以高额罚款。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一、电气安全(含防雷、防静电)1、静电接地依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拼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
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9 装有架空地结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栏。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
”2、静电接地专用线《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应与其它用途的接地装置综合考虑, 统一布置。
可利用保护接地干线防雷电感应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使用, 否则应专门设置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
3、静电接地材质要求《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 应采用具有足够机械强度、耐腐蚀和不易断线的多股金属线或金属体(6mm2铜芯软纹线或软铜编织线”。
4、防雷接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 Q。
”5、防爆区域进线口密闭“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
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
不使用的线孔,应用适合于相关防爆型式的堵塞元件进行堵封。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5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
”6、人体静电导出装置设置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置个人防静电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法-安全隐患处罚
安全生产法安全隐患处罚安全生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2年实施的一部法律,旨在加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该法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处罚,以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保障广大人民的安全。
下面我将对安全生产法中与安全隐患处罚相关的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安全生产法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处罚根据安全生产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
一旦违反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1. 处罚措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处罚措施:(1) 警告:对于首次违法行为、且具有一定违法性和危害性的,可以予以警告,要求其立即纠正,并可能对其进行限期整改。
(2) 罚款:对于违法行为严重、危害性大,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处以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危害程度和造成的后果等,由相关部门进行定额或定率处罚。
(3) 暂扣、吊销许可证: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其他措施:相关部门还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采取一些其他措施,如责令停产整顿、责令关闭等。
2. 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安全生产法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有一定的标准,主要包括:(1) 违反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 违反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
(3)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 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评价要求等。
当违法行为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时,即可被认定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将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
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隐患处罚安全隐患是指存在的但尚未发生事故的危险隐患。
安全生产法对于安全隐患的处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法要求有关部门对各类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可以处以罚款,并有权采取其他措施。
这一措施主要是通过定期检查手段发现并督促单位整改安全隐患,确保事故的预防。
隐患排查 法规
隐患排查法规
隐患排查是指对某一领域内存在的各种潜在危险、安全隐患进行系统化、全面化的调查、识别和评估,以及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控和预防的过程。
隐患排查的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安全生产法》:该法规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其中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要求,要求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隐患。
2. 《隐患排查治理条例》:该条例针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包括排查的程序、内容、责任等方面的要求。
3. 行业标准和规范:各行各业都有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通常会对隐患排查进行具体的细化和规定,如石化行业的《化工园区安全评价细则》等。
4. 地方性法规和规定:各地方政府也会制定相关的法规和规定,以适应本地的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比如,某些地区会制定特定的隐患排查要求,或者对特定行业的隐患排查进行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隐患排查并非一次性的工作,而是需要长期持续的进行。
企事业单位在进行隐患排查时,应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确保排查工作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及时采取
相应的措施进行消除或管控隐患,以确保安全生产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安全隐患的处理规定
安全隐患的处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也日益提高。
安全隐患是指可能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潜在危险因素。
为了保护人民的安全,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都有责任采取相应措施来处理安全隐患。
下面将从立法、预防、发现与报告、处理和改善等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安全隐患的处理规定。
一、立法1.法定任务: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确立处理安全隐患的法定任务。
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
2.法律责任:明确处理安全隐患的法律责任和追究责任的条款。
对违反法律法规处理安全隐患的单位及个人给予相应的法律惩罚。
二、预防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
2.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企事业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隐患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3.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安全可靠。
4.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水平。
三、发现与报告1.发现安全隐患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隐患,都有义务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2.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四、处理1.暂时封锁和警示:对于严重的安全隐患,可以暂时封锁相关场所或设备,并设置警示标志,以确保人员安全。
2.整改和改进: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加强监管,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3.责任追究:对于处理安全隐患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及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4.救援和抢险:对于发生突发事件导致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救援和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改善1.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安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及时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最新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一、电气安全(含防雷、防静电)1、保护接地、静电接地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拼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
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9 装有架空地结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栏。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2)《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17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
”3)《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电气装置中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都应通过保护导体或保护中性导体与接地极相连接,以保证故障回路的形成。
凡可被人体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应连接到同一接地系统。
”2、静电接地专用线《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17 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应与其它用途的接地装置综合考虑, 统一布置。
可利用保护接地干线防雷电感应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使用, 否则应专门设置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
3、静电接地材质要求《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17 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应采用具有足够机械强度、耐腐蚀和不易断线的多股金属线或金属体(6mm2铜芯软纹线或软铜编织线”。
4、防雷接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 Q。
”5、防爆区域进线口密闭“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
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
不使用的线孔,应用适合于相关防爆型式的堵塞元件进行堵封《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5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钢管配线的电气线路必须作好隔离密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剩
余电
流动作
保护
装置
安装
和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
运行》GB 13955(2005)
电工房
17
磨
刀机
未加
装剩余
电流
动作保
护
磨刀机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动作电流≤ 30mA,动作时间0.1S)。作业工定期对设备进行
《剩
余电
流动作
保护
装置
安装
和
装置,无保养记录。
保养,并做好记录。
运行》GB 13955(2005)
36
喷淋系统没有自动控制室
喷淋系统设置自动控制室。并配备持证人员上 岗操作。
建筑设计防火范GB
50016—2006
一楼生产车间
NO. 存在位置
安全隐患—对应法律法规
隐患内容
整改措施
标准依据
37
配
电柜
内有
积尘,
柜前未
加绝
缘
每周定期对配电柜积尘进行清理,配电柜前设
《机 业环
械制 境与
造安全 职业健
质量 康考
当班用量。
(GB15603-1995)6.1
35
车 急
间安 照明
全出 灯或
口上方 缺少安
未加 全出
装消防 口指示
应பைடு நூலகம்标
1、车间安全出口上方加装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
<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志灯,消火栓内无消防水带, 全出口指示标志灯;2、消火栓配齐消防水带, >GB50016—2006/11.3.4
一楼生产车间
1995 5.12
《机械制造安全质量标准化》作
13
地沟盖板变形
将变形地沟盖板时行修复或是更换。
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考评第四章:
3.3..3
14
烘干室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
由操作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安全主任审 核,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5
吸尘器区
移 保
动风 护线
扇防护网格 ,未加装剩
18
发电房
未加装应急照明灯,发电机无接 发电房加装应急照明灯,电机外壳加装联结可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
地保护线。
靠的PE保护线。
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3.1.1
安全隐患—对应法律法规
NO. 存在位置
隐患内容
整改措施
标准依据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19
柴油柜无防静电接地;
柴油柜外壳加装联结可靠的防静电接地线。 GB12158-2006 《 机 械 制 造 安 全 质
23
仓库外墙壁未设备禁火标志
在仓库区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烟火”警示牌。 《木工(材)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GB15606=19965/8.1
24
安 明
全出 灯和
口上 安全
方未设 出口指
置消 示标
防应急 志灯,
照 灭
1、安全出口上方加装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火器前堆放杂物。
口指示标志灯;2、清除灭火器前堆放的杂物。 11.3.4
25 车间后铁皮仓库 地沟无防护盖板
地沟加装防护盖板。
《机械制造安全质量标准化》作 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考评第四章: 3.3.3
26
手 余
推锯 电流
设置 动作
在仓库 保护装
内,未加装 置,无安全
剩 操
将手推锯移至生产车间内或是独立设置隔离墙 。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动作电流≤
5
垃圾箱放在消防车通道上。
消除堆放在消防车道上的垃圾箱,确保消防车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道畅通无阻。
6.0.4
6
消防车通道后门前堆放杂物, 源线高度过低,(不足4米)
电
消除堆放在消防车道上的杂物,将门框上线路 拆除、加高或是走入地沟线,确保消防车道畅 通无阻。
同上
7
瓶装液化气未加装减压阀、胶管 瓶装液化气接口处加装减压阀,将固定胶管的
量标准化》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
20
配电房
房 插
间内 座没
漏雨, 有 PE 保
窗户 护线
防鼠网破损 ,未加装剩
, 余
1、尽快对配电房漏雨现场进行处理;2、对窗 户破损的防鼠网进行修复;3、插座加装联结可
考评第三章:4.3.4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装置
安装
和
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靠的PE保护线,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动作 运行》GB 13955(2005)
《剩余电 运行》GB
流动作保护装置 13955(2005)
安装
和
制、安全主任审核,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并配备
安全隐患—对应法律法规
NO. 存在位置
隐患内容
整改措施
标准依据
10
电器开关下方垫木板,二楼阁板 使用木质板,没有防护栏杆。
1、 拆除插头开关下方的木质垫板;2、将二楼 木质阁板进行阻燃处理或更换为不燃型;在阁 楼边沿加装防护栏杆或防护链。
静电接地。
防静电跨接。
(AQ5201-2007 ) 》 9.3
火牌。
火”的警示牌。
1995 5.12
3
消 仓
防车
通道
堆放杂
物,设置杂
物
消除堆放在消防车通道上的杂物,移走通道上 的杂物仓,确保消防车道畅通无阻。
龙岗区拆除铁皮搭建执法指引
4
厂区周边
宿舍楼边搭 车间通行
建铁皮
棚,阻碍消
防
拆除宿舍边通道上搭建的铁皮棚或是将铁皮棚 加高至4.5米以上。
龙岗区拆除铁皮搭建执法指引
1、将风机、电子称更换为防爆型;2、分装液 体危化品时加装消除静电措施;3、室内加装防
《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GB50016-
室内存放液体危化品无防泄漏措 泄漏槽,内开铝合金玻璃门改为外开防火门。 2006,3.6.11
施,门为内开铝合金玻璃普通门
50
底漆作业 无安全操作规程,水帘柜体无防 张贴喷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水帘柜体的 《 涂 装 工 程 安 全 设 施 验 收 规 范
化学品无防泄漏措施。危险化学 手间下水道堵上后方可存放危险化学品。将存
44
烘干室 牵引电机不是防爆型
将烘干室内的牵引机改为防爆型。
同上
45
作业无安全操作规程,桶装危 化学品未加盖密封。
险
由作业员工和车间负责人进行编制、安全主任 审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桶装危化品使用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加盖密封。
流
台对设没备有应PE有保保护养线记的录插表座3加、装同联类结设可备靠在的醒P目E保位护置 线,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动作电流≤
剩余
电流
动作保
护装
置安
装和
运
动作保护装置。
30mA,动作时间0.1S)。
行》GB 13955(2005)
33
(车间外)装稀释剂的空桶(12 及时将将稀释剂的空桶进行处理掉。
”。
求:堆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
部1990.04.10实施)》
40
开关、插座安装有木板上。
拆除开关、插座下方的木板。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5
二楼生产车间
41
安
全出
口前
方安全
标志
不清,
工
安全出口上方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安全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 防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GA703-2007
《剩
余电
流动作
保护
装置
安装
和
作规程和警示牌。
30mA,动作时间0.1S)。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和“ 运行》GB 13955(2005)
当心伤手:警示牌。
27
仓库内设办公室
将仓库内的办公室移走或是设置防火隔离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3.15
车间后铁皮仓库
安全隐患—对应法律法规
NO. 存在位置
作时间安全出口上锁。
出口工作时间严禁上锁。
4.4/4.5
42
擦 防
拭白 护用
电油作业员 品,瓶装白
工未 电油
佩戴个 无标志
人 。
1、擦拭白电油作业员工佩戴防毒口罩,2、瓶装 白电油加装醒目的有危险化学品性质的标签;3
《化
学品
安全技
术说
明书
编写
规
作业区无白电油危害告知。
、作业区设置白电油危害性、防护措施、注意 定(GB16483-2000)》
防白水存放点无防泄漏措施,使 事1、项所等有常液识体的危《化职品业存危放害点告设知置》防。泄漏池(高度
43 三楼生产车间油 用内开铝合金玻璃普通门,风机 不得低于15公分);2、将内开铝合金玻璃门改 《 常 用 化 学 危 险 品 贮 存 通 则
漆仓
不是防爆型,放在洗手间的危险 为外开防火门;3、将风机改为防爆型;4、洗 (GB15603—1995)》
建筑内部 GB5022-95
装
修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11
库区无防火警示牌。
在仓库区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烟火”警示牌。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1995 5.12
仓库区
12
安全出口上方未加装消防应急照 仓库安全出口上方加装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