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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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加强岗位、编制管理,切实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组织机构及定岗定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总体原则:(一)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工作,应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权责一致。

在满足公司需要的前提下,减少管理层级,归并关联职责,精简管理机构,科学定岗定编。

(二)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应在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人工成本、人均效能。

(三)组织机构设置应把握稳定与适应的平衡,既维持相对稳定的组织状态及架构设置,又要依据内外环境的变化、战略修编做出适时调整。

原则上,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可依据战略及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以1-2年为周期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职责(一)审批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制度;(二)审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及调整方案,报集团审批或备案。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职责(一)审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制度;(二)制订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及调整方案;第六条党群人资部是公司组织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拟写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及调整方案;(二)组织实施经批准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及调整方案;(三)组织开展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日常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设置原则及要求第七条组织机构设置的主要依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应主要根据集团管控要求、公司章程、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目标、管控模式进行设置。

第八条组织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一)基于业务需求。

当公司战略或业务发生变化时,可依据需要设立、调整或撤销组织机构或职能部门。

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包括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人员配置、编制调整等。

第三条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机构编制管理。

(二)精简高效原则:优化机构设置,减少编制数量,提高工作效率。

(三)权责一致原则:明确机构职责,确保权责统一。

(四)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机构编制。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本单位机构设置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特点,科学设置内设机构。

(二)内设机构应明确职责,避免职能交叉和重复。

(三)内设机构设置应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第五条内设机构的设立、调整、撤销,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三章编制配备第六条本单位编制配备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编制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二)编制配备应与单位职责、工作任务和人员素质相适应。

(三)编制配备应体现专业化和分工合作的原则。

第七条编制配备的调整,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四章人员配置第八条本单位人员配置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编制配备和岗位需求,合理配置人员。

(二)人员配置应注重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等方面的合理搭配。

(三)人员配置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人员配置的调整,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五章编制调整第十条本单位编制调整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编制调整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进行。

(二)编制调整应遵循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

(三)编制调整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编制调整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公司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一、公司机构设置1. 公司总部(1)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审批公司重大决策。

(2)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分管各部门业务。

(3)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核算、预算编制、资金管理等工作。

(4)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工作。

(5)市场营销部:负责市场调研、产品推广、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

(6)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物料采购、生产管理等工作。

(7)技术部:负责技术研发、工艺改进、设备维护等工作。

(8)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监控、检验检测、不合格品处理等工作。

2. 分支机构(1)销售分公司:负责区域内市场开拓、客户维护、销售业绩达成等工作。

(2)生产分公司:负责区域内生产任务、物料采购、成本控制等工作。

(3)研发分公司:负责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工作。

二、管理制度1. 办公室管理制度(1)员工需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时到岗、离岗。

(2)保持办公区域整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3)不得在办公区域吸烟、饮酒。

(4)不得随意透露公司内部信息。

2. 财务管理制度(1)财务人员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2)严格执行报销审批流程,不得违规报销。

(3)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4)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合规。

3.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制度。

(2)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

(3)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4)完善薪酬福利体系,激发员工积极性。

4. 市场营销管理制度(1)制定市场战略,明确市场定位。

(2)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客户需求。

(3)严格执行销售政策,确保销售业绩达成。

(4)加强客户关系维护,提高客户满意度。

5. 生产管理制度(1)制定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进度。

(2)加强物料采购,确保生产所需。

(3)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

(4)加强设备维护,降低设备故障率。

6. 技术管理制度(1)加强技术研发,提高产品竞争力。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一、前言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组织结构和编制管理对于工作效率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科学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对于事业单位依法履行公共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基本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和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违背法律规定,不得超越职权行使权力。

(二)公平性原则: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应准确、公正地反映工作任务的轻重缓急,对于数量、层次等方面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合理公正。

(三)灵活性原则:事业单位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工作需要不断调整机构编制,确保适应性和创新性。

(四)效益性原则: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应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为导向,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益。

三、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一)机构编制总则:明确编制设置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包括编制数量、构成、设置层次和序列、编制职务等。

(二)机构编制程序:规定机构编制的申报、核定、调整、注销等程序和相关材料的准备和报批程序。

(三)职务设置管理:明确各级职务设置的原则和要求,确保职务设置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合理分配职责和权力。

(四)机构调整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机构调整和合并,确保机构编制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五)编制职务管理:明确各级编制职务的条件和要求,制定编制职务任免和晋升的程序和标准,确保选拔上岗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六)编制数量管理:依据事业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经费预算,合理掌握编制数量的总量和分配,确保编制分配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七)编制建设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和发展方向,根据相应的规划和预算,进行编制建设和人员招聘的管理和指导。

(八)编制使用管理:对编制的分配、调动、使用、职责进行管理,确保编制的有效利用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编制配备管理:对编制职务进行配备,确保编制的合理使用和岗位职责的顺利履行。

(十)编制考核管理:对编制职务进行日常工作和绩效考核,评价编制的使用效益和工作质量。

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企业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企业人力资源,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竞争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部门和岗位,全部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定义1.机构编制:指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人力资源:指企业的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

3.直接上级:指在组织关系上直接管理和引导下属工作的上级。

4.间接上级:指在组织关系上间接管理和引导下属工作的上级。

第二章机构编制基本原则第四条人性化原则在进行机构编制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需求和合理布置,确保员工的工作负荷合理,避开员工的过重工作压力和疲乏。

第五条敏捷适应原则机构编制应依据企业的经营发展和业务需求进行合理调整和更改,以适应市场环境和经营策略的变动。

第六条提高效率原则在进行机构编制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各岗位之间的协调搭配和信息流动,避开重复办公和资源挥霍,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合理配置原则机构编制应依据岗位职责和业务需求,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公平公正原则在进行机构编制工作时,应遵从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鄙视或偏袒任何员工,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第三章机构编制程序第九条需求分析1.依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各部门提出机构编制需求申请。

2.人力资源部门进行需求分析和评估,形成机构编制需求计划。

第十条设计方案1.人力资源部门依据需求计划,订立机构编制设计方案。

2.机构编制设计方案包含部门职责、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等内容。

第十一条内部审批1.机构编制设计方案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内部审批。

2.内部审批包含部门层级审批和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公示与调整1.完成内部审批后,机构编制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接受其他部门和员工的看法和建议。

2.依据公示看法和建议,进行必需的调整和改进。

第十三条最终批准1.依据公示与调整的结果,机构编制设计方案由总经理进行最终批准。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一、机构设置1.根据机构的职能和任务,合理划分各部门和岗位,确保机构的运转顺畅和工作高效。

2.机构可以按照职能、地域、业务等划分为多个部门,每个部门由一名负责人领导,负责统筹和协调部门的工作。

3.部门内可以设立多个岗位,每个岗位有具体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二、岗位编制管理1.岗位编制是根据机构设置和工作需要,确定各个岗位的数量和要求的管理工作。

2.岗位编制应根据机构的需求和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确保编制数量与工作需求相适应。

3.岗位编制应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招聘过程的公正性和员工的权益。

4.岗位编制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安排。

5.岗位编制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责,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三、岗位职责1.每个岗位应明确具体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确保各项工作得以有序进行。

2.岗位职责应与机构的目标和任务相适应,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效地达成。

3.岗位职责可以随机构设置和工作需要的调整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4.岗位职责的调整应与岗位编制管理制度相配套,确保岗位职责的变更符合编制的规定和要求。

四、岗位权限1.每个岗位应确定相应的权限范围,确保在职责和权限之间有一个合理的配比。

2.岗位权限应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确保员工在工作中有相应的自主权和决策权。

3.岗位权限的设定应遵循相应的规定和程序,确保权限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五、岗位绩效考核1.每个岗位应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标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评估和奖惩。

2.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确定,并与机构目标相一致。

3.岗位绩效考核应公开、公正并具有可量化的指标,确保对员工绩效的客观评价。

4.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员工晋升、晋级、奖励和薪酬调整的依据。

上述内容为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的主要要点,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机构的正常运转和有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机构的发展和目标的实现。

机构编制工作制度

机构编制工作制度

机构编制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构编制工作是指对党和国家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进行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机构编制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循法治原则、优化配置、精简高效、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机构编制工作应当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第五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负责全国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地区、各部门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机构设置第六条党和国家机构的设置应当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职能明确、分工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党和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批。

第八条禁止擅自设立或者调整党和国家机构,禁止擅自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事业单位。

三、职能配置第九条党和国家机构的职能配置应当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职能明确、分工合理、高效运转的原则。

第十条党和国家机构的职能配置和调整,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禁止擅自调整党和国家机构的职能配置,禁止擅自设置或者变相设置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四、人员编制第十二条人员编制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人员数额、结构和领导职数。

第十三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人员编制,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十四条人员编制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十五条禁止擅自增加人员编制,禁止擅自提高领导职数。

五、领导职数第十六条领导职数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领导职务数额。

第十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领导职数,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批。

第十八条领导职数管理应当遵循精简、高效、合理的原则。

第十九条禁止擅自增加领导职数,禁止擅自提高职务层次。

六、监督检查第二十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xx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公司运营工作的高效、顺畅,实现企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岗位及其它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1. 公司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

2. 董事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如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3. 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根据业务需要设立。

三、岗位编制1. 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

2. 岗位编制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组织结构和业务需求等因素确定。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岗位编制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四、岗位职责1. 岗位职责主要包括:负责本岗位日常工作事务的处理;参与决策过程,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完成本岗位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2. 岗位职责应符合岗位说明书的要求,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效率性。

3. 各岗位之间应相互协作,形成高效、顺畅的工作流程。

五、岗位调整与招聘1.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员工能力表现调整岗位或晋升、降职。

2. 公司对外招聘岗位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人才。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招聘工作,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签订劳动合同等。

六、培训与发展1.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和发展,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 培训内容应结合员工岗位实际需要,注重实效性、针对性。

3. 公司应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规划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进取。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改和调整。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1)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

《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

《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规范,提高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开性,根据《事业单位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安徽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科学决策、公正透明;(三)职责明确、权责统一;(四)效能充分发挥、服务为主;(五)合理编制、人员精干。

第二章机构设置原则第四条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职能单位与事业单位相对应;(二)权责清晰、职能明确;(三)地域适度、层级合理;(四)管理紧凑、职能齐全;(五)预算合理、经费适度。

第五条机构设置应当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模、功能、特点等因素进行细化,具体原则如下:(一)中心单位设置应当按照权责明确、层级适度、管理紧凑、便于决策服务的原则进行;(二)外设机构的设置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三)直属单位的设置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适度划分;(四)派出机构的设置应当根据事业单位的服务范围、区域特点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

第三章编制管理原则第六条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编制、精细管理;(二)坚持用人导向、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编制;(三)绩效导向、人岗匹配;(四)岗位交流和调整以及编制增减应当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第七条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机构编制计划的制定和调整工作;(二)各单位编制计划的审核和核定工作;(三)编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四)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第四章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程序与要求第八条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一)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提案;(二)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论证;(三)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审批;(四)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公示;(五)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实施;(六)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监督。

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合理安排编制构成,提高办公效率和服务效能,依据《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包括编制设置、调整、变动和清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单位,是指按照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独立设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内设机构。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机构,是指单位内部根据职能必要、任务需要而设置的组织形式。

第五条编制,是指单位设立的各级各类机构规定的工作人员数额。

第六条机构编制是单位机构设置的根据,是对单位机构设置和规模的一项定量指标。

第七条机构编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机构编制应当与单位的职能任务相适应,有利于提高单位的工作效率;(二)机构编制应当与单位的经济实力相适应,有利于保障编制中人员的基本工作待遇;(三)机构编制应当与职工队伍的素质结构相适应,有利于提高单位的整体素质。

第二章机构编制的设置和变动第八条单位机构编制、设置和变动应当做到科学规范、合理稳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思想,符合上级机构的组织体系,综合考虑单位业务特点、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和经济财政状况。

第九条单位领导必须严格按照《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程序、按要求、按政策规定对机构编制进行管理。

第十条机构编制的设立、调整和变动要经过依法设定权力的决策,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程序公示。

第十一条设立和调整单位机构编制要方便、灵活,严格实行审批手续,不得超越权限。

第十二条对机构编制的调整要合理调整人事编制,为精简机构减少规范编制创造条件,不得私自减少编制,设立和调整机构编制人,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应当设定单位机构编制:(一)为保证单位工作正常运转需要,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二)有法规法律规定的必要机构设置;(三)有为业务包办业务的必要机构设置。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应当变更单位机构编制:(一)因故必须增设或减设的;(二)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必须变更的;(三)其他必须变更的情形。

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构编制管理应当坚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遵循职能科学、权责一致、精简高效、公开透明的要求。

第四条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职能配置等。

第五条机构编制管理应当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机构设置应当根据职能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职能结构。

第七条机构设置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机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论证,报请有权机关批准。

第八条机构设置应当明确职责范围,强化职能整合,防止职能交叉和重复,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机构设置应当遵循层级节制原则,合理设置管理层级,简化管理层级,减少行政成本。

第十条机构设置应当根据职能特点,分类制定机构设置标准,合理确定机构规模和人员编制。

第三章人员编制第十一条人员编制应当根据机构职能、工作量和工作性质,合理配置人员,确保机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人员编制应当遵循编制总量控制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适时调整编制总量。

第十三条人员编制应当根据岗位需求,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保持各类人员结构的合理性。

第十四条人员编制应当严格控制领导职数,合理确定领导职务和职级,避免职务层次过多。

第十五条人员编制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优化人员素质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第四章岗位设置第十六条岗位设置应当根据机构职能和业务需求,合理划分岗位类别,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

第十七条岗位设置应当遵循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十八条岗位设置应当根据员工素质和业绩,合理配置岗位等级,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机构编制_工作制度

机构编制_工作制度

机构编制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设置,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构编制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循法治原则、优化配置、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数配备、人员编制等方面。

第四条机构编制工作由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负责,日常工作由编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编办)承担。

二、机构设置第五条机构设置应当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遵循职能明确、精简高效、上下对应、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六条新设机构应当严格控制,确需新设的,应当进行充分论证,报请上级编委审批。

第七条机构撤销、合并、更名或者职能调整,应当充分论证,报请上级编委审批。

第八条机构设置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层级和规模,避免重复设置和职能重叠。

三、职数配备第九条职数配备应当根据机构设置、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

第十条领导职数应当根据机构层级和规模,合理配置,严格控制。

第十一条职数配备调整应当充分论证,报请上级编委审批。

四、人员编制第十二条人员编制应当根据机构设置、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

第十三条编制使用应当遵循实名制管理原则,确保编制资源合理分配、有效利用。

第十四条人员编制调整应当充分论证,报请上级编委审批。

五、动态调整第十五条机构编制工作应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机构编制调整应当及时上报,经上级编委审批后实施。

六、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各级编委应当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十八条机构编制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

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包括

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包括

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保证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行为,提高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

以下是一篇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字数超过500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简称“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

第三条机构编制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设置、合理配置、严格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实现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优化配置。

第四条机构编制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机构设置应当根据职能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配置资源,减少机构数量,简化机构层次。

第六条设立机关内设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报请上级机关审批。

审批机关应当根据职能要求、机构数量和人员编制等因素,进行审核把关。

第七条机关内设机构的名称、性质、级别、职责和权限,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条机关内设机构的编制数额,应当根据职能需要、工作任务和人员素质等因素合理确定。

编制数额应当报请编制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章人员编制第九条人员编制是指机关内设机构的人员数额,包括领导职数和工作人员数。

第十条领导职数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机关规模和层级结构合理确定。

领导职数的设置和调整,应当报请上级机关审批。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数应当根据职能需要、工作任务和人员素质等因素合理确定。

工作人员数的调整,应当报请编制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编制数额使用人员,不得擅自增加编制数额或者实有人员。

第四章编制管理第十三条编制管理部门负责机关编制管理的日常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编制管理政策和办法;(二)审核和批准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和调整;(三)审核和批准机关内设机构的编制数额和领导职数;(四)监督和检查机关编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五)其他编制管理相关工作。

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机构编制管理,优化学校组织结构,提高管理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机构编制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机构编制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设置,精简高效;2. 按需设岗,权责明确;3. 动态调整,持续优化;4. 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学校机构设置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合理设置学校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机构设置分为校级机构、中层机构和基层机构。

1. 校级机构: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人事处、科研处等。

2. 中层机构:年级组、教研组、团委、学生会等。

3. 基层机构:班级、教研室、实验室等。

第六条机构设置应遵循以下要求:1. 机构设置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2. 机构设置要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3. 机构设置要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4. 机构设置要有利于学校内部管理。

第三章岗位设置第七条学校岗位设置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岗位。

第八条岗位设置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

1. 管理岗位: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等。

2. 专业技术岗位:教师、教辅人员、行政人员等。

3. 工勤岗位:工人、清洁工、食堂工作人员等。

第九条岗位设置应遵循以下要求:1. 岗位设置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2. 岗位设置要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3. 岗位设置要遵循按需设岗、权责明确的原则;4. 岗位设置要有利于学校内部管理。

第四章编制管理第十条学校编制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合理确定编制规模。

第十一条学校编制分为事业编制和自筹编制。

1. 事业编制:根据国家规定,由财政全额拨款保障的编制。

2. 自筹编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由学校自筹资金保障的编制。

第十二条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编制规模要符合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2. 编制使用要遵循按需设岗、权责明确的原则;3. 编制调整要适应学校发展需要;4. 编制管理要严格审批程序。

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机构编制管理,优化医院内部组织结构,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部门及各类人员的机构编制管理。

第三条医院机构编制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精简高效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合理设置机构,严格控制编制数量,提高工作效率。

(二)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确保权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机构编制。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医院机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三)符合医院内部管理要求。

第五条医院机构设置包括:(一)行政机构:包括院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医务科、护理部、后勤保障部等;(二)业务科室: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康复科等;(三)其他机构: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设置。

第六条医院机构设置应当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第三章编制管理第七条医院编制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第八条行政编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医院行政职能、岗位要求和人员结构合理设置。

第九条事业编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医院业务发展需要、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和人员结构合理设置。

第十条医院编制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控制编制总量,不得擅自增设、调整编制;(二)严格执行编制审批程序,确保编制审批合法、合规;(三)合理配置编制,确保编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四)加强编制使用监管,确保编制使用规范、高效。

第十一条医院编制调整应当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第四章职责分工第十二条医院院长负责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二)审批医院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三)组织实施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四)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实施细则;(二)负责编制统计、编制调整等工作;(三)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四)处理机构编制工作中的投诉和举报。

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高组织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包括机构设置、岗位设定、人员编制、职务晋升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机构编制管理的原则:(一)科学合理原则: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机构,科学配置岗位,确保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精简高效原则:优化机构设置,简化管理层级,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员浪费,确保组织的高效运作。

(三)公平竞争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和晋升员工,确保人员编制的合理性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变化和市场需求,及时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确保组织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第四条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公司机构设置应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合理划分部门和岗位,确保组织结构的清晰和职能明确。

第六条机构设置应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避免重复设置和职能重叠,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公司机构设置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业务发展变化进行及时调整。

第三章岗位设定第八条岗位设定应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确保岗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岗位设定应遵循平等竞争的原则,确保员工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公平公正。

第十条公司应根据员工的能力和业绩,合理分配岗位,确保员工的工作与个人能力相匹配。

第四章人员编制第十一条人员编制应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各岗位的人员数量,确保组织的高效运作。

第十二条人员编制应遵循节约高效的原则,避免人员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务需求,进行人员编制的动态调整,确保组织的人员配置合理。

第五章职务晋升第十四条职务晋升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公平竞争,确保晋升机会的公正性。

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制度

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制度

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是指对本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等方面进行管理和调整的活动。

第三条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遵循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工作制度,明确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责、程序、权限和责任,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单位的机构设置应当根据其职能、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合理配置,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第六条单位机构设置应当遵循上下对应、左右协调、内外平衡的原则,确保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和协调性。

第七条单位机构设置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机构设置的合法性和适应性。

第八条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内设机构,明确内设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责任,确保内设机构的高效运作。

第三章人员编制第九条人员编制是指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比例,确定的工作人员数额。

第十条单位人员编制应当根据其职能、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合理配置,遵循精简、高效、公平的原则。

第十一条单位人员编制的调整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确保人员编制的合法性和适应性。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根据人员编制规定,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工作需要。

第四章岗位设置第十三条岗位设置是指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岗位进行划分和设置的活动。

第十四条单位岗位设置应当根据其职能、任务和工作需要,遵循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十五条单位岗位设置应当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和任职条件,确保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和适应性。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岗位设置,确保岗位设置的合法性和适应性。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七条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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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宏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程序~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母子公司管控体系要求~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实行宏观调控、集中归口、责权对等、分级授权管理。

第三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整体效益,,2, 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国际规范运作,,3, 有利于建立机构精简、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4, 有利于加强经营管理~建立信息畅通、反应灵活、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的运行机制。

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若未特别提及~等同于子公司运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用本制度。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可依据本制度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管理范围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母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本单位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和管理定位~制订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办法,提出组织机构改进建议,按管理权限~核定、审批管控范围内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执行情况。

第八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归口上报需集团公司审批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核定、审批管理权限以内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调控的范围:- 1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1, 集团总部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部门正副职及领导班子设置职数, ,2, 审核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经营层设置职数~提交总裁办公会研议后~提请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3, 审核备案子公司人员编制、部门正副职设置职数。

第十条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自行管理的范围: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结合本企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分解职能部门具体人员编制~确定部门正副职职数以及部门内业务单元设置。

第三章调整依据及要求第十一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根据企业类别、发展战略、组织结构模式、经济效益、管理幅度、员工总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二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调整应广泛征求多方面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及时、谨慎、民主、科学决策~最大限度减少改革成本。

第十三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应适应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和外部市场变化的要求~顺应国内外上市公司组织结构的发展趋势~减少中间管理层次~避免设置业务重复或职能相近的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式管理。

第十四条岗位设置不宜过细~不得因人设岗。

要撤并无效、低效岗位~提高人员素质~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满足专业化协作的需要。

提倡部门按业务流程管理~部门内一般不再下设二级职能处室~减少工作界面~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

第十五条确定人员编制~必须以核准的工作量和生产任务为前提~以科学先进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为依据~先定任务、定职责、定岗位~后定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人员~不得超编制用人或无编制增人。

第十六条严格职数管理~不得超职数配备经营层成员~已超职数配备的~要逐步压缩到职数以内。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子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就子公司机关职能部室人员编制控制人数指导意见~尤其是副职或助理设置职数务求精干。

- 2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第四章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调整步骤第十八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调整分三种形式开展~分别为年度例行审议、组织变革倡议、部门临时动议。

第十九条年度例行审议由人力资源部在每年末~结合下年度经营计划工作的需要~收集同类企业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信息~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建议~调研组织体系中存在的管理问题~对现有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进行全面回顾~从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角度提出相应的优化解决方案~提交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涉及一级职能部门及经营层职数分工变动的~还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组织变革倡议企业经营模式、发展战略、管控体系等因素发起组织变革~职能分工及权限流程发生变动~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相应发生调整~跨部门组建的变革工作小组提出专题方案~经变革领导小组、总裁办公会议逐级审议通过后,涉及一级职能部门及经营层职数分工变动的~还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部门临时动议各部门因工作量变化需新增岗位的~需根据岗位说明书固定格式草拟新增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同时填写新增岗位申报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报分管领导审核。

人力资源部对部门新增岗位进行论证,包括新增岗位在组织结构中的定位、职能职责和工作量分析等内容,~填写论证意见~并审核新增岗位的岗位说明书~经人力资源部经理签署后~送行政总裁批准。

部门提出原有岗位新增人数的需求~需参照岗位说明书格式填写其基本工作职责、任职资格要求、岗位工作量、是否内部调配和到职时间要求,一般在需求批准后一个月,~填写新增用人需求表~经部门经理签署~并报分管领导审核。

人力资源部再就是否需要新增及新增人数提出意见~经人力资源部经理签署后~送总经理批准。

因员工离职造成岗位空缺~人力资源部对补充必要性进行论证后认为需要补充的~随时进行补充~不必审批需求,人力资源部或用人部门认为可减少岗位或岗位人员编制的~填写减少岗位论证表~经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人签署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送行政总裁批准。

工作流程和职能分工发生变动时~应征求相关业务往来部门意见~同时以书面形式- 3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告知相关业务往来部门~及时修订岗位说明书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调控范围内需要调整的业务~由子公司参照上述步骤自行开展~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及时予以指导协助。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行政总裁、子公司总经理和各级职能部门正职为本单位,部门,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负全责。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情况每月编制在职员工统计表~作为财务部门发放薪酬的主要依据。

没有公司正式行文的非在编人员薪酬发放财务部门一律拒绝执行。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对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适时进行通报~并限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纠正。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

此前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凡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下面是赠送的合同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 4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范本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一、_________ 培训学校聘请_________ 籍_________ (外文姓名)_________ (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_________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1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

(另附2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________ 至_________ 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________ 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七、受聘方的义务: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 5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

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a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b 、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30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a 、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

b 、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

当事人以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

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仲裁: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案局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在_________ 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 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同时有效。

聘方(签章)_________受聘方(签章)_________签订时间: 年月日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由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 6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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