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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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价规则

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并不是“医保定价”,而是指医保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基数,对于药品价格发挥的只是一个引导作用。这个支付标准也不是基金支付的绝对金额,具体药品报销多少,还与基金支付的比例等直接相关。

《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中明确提出“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调查药品实际市场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医保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并规定标准应在2015 年9 月底前出台。

迄今,只有五个省份(福建省三明市单独列述)出台了相关的规定,且规则迥异,具体在下表列述。

采购

机制

的意

执行。

重庆2010

年重

庆市

基本

药物

集中

采购

公告

(2010

YPJZC

G-02)

2010

年重

庆药

品交

易所

药品

电子

挂牌

交易

公告

渝府

办发

【20

15】

46号-

关于

实施

医疗

保险

药品

支付

标准

(试

行)

的通

2015年

3月23

纳入试点药品(上一年

度重庆药交所交易额

前300位的医保药品

以及与其同通用名、同

剂型的药品)医保支付

标准

国产GMP药品在各省购

销均价(无购销价采用中

标价)计算普通质量层次

平均价,低于平均值的,

以平均值作为医保支付

标准,高于平均值的,分

厂牌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1)有3个及以上购销

价的,以价低的后3位的

均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2)有2个购销价,取

低的购销价(3)仅1个

购销价,在购销价基础上

下降一定比例确定医保

支付标准。具体下降比

例:上一年度重庆药交所

交易额1-100位下降5%,

101-200位下降4%,

201-300位下降3%。按以

上办法计算的标准低于

平均值以平均值为标准,

高于平均值,标准不得超

全省所

有医疗

保险定

点医院

和特病

定点药

每年7月1日

到次年6月30

日为一个统计

期确定试点药

品,按自然年

度执行小规格

支付标准不超

过大规格。

2015/6/1起执

行。

是。

根据

药交

所实

际成

交均

价和

有关

省购

销情

况。

原则

上每

两年

调整

次。

注:以上部分政策文件摘自易联招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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