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登海默法理学阅读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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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E 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
第一部分法律哲学的历史导读
第一章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法律理论
第一节早期希腊的理论
1、早期:荷马史诗与海希奥德Hesiod的诗歌——神法人法未区分
a法律是神颁布的,人通过启示得知法律
海希奥德:动物不知神法故自相残杀,宙斯将神法赠与人类;法律是建立在公平基础上的和平秩序,迫使人们戒除暴力;
b法律宗教不分离
祭祀司法地位高;国王司法权源于宙斯;特耳非Delphi的名言具有阐述神意的权威性
c神法人法冲突初现
安提戈涅之死
2、公元前5世纪:诡辩派——法律不是永恒的,可以根据人的意志改变
a普罗泰戈拉
人为尺度,神不存在(神法不存在);“一切理论都有其对立说法”(否认法律唯一必然性)
b安堤弗Autiphon
人违反自然physis(法)必受惩罚,人违反(人)法则nomos只要不被发现就无所失(区分二法)——暗设:人为惯例是对自然权力的的桎梏
c卡里克利斯Callicles
自然法的基本原理是“强者的权利”,因为自然中是弱肉强食。法律趋向平等(多数人弱者制定),但强者摆脱法律束缚才符合自然法则
d斯拉雪麦格(色拉叙马霍斯)Thrasymachus
强权即公理;正义(法律)为强者服务,是由当权者制定的,不正义的生活更好
第二节柏拉图的法律观
1、前半生
a人生而不平等,正义是人各居其位、各司其职
《理想国》
财产妻子公有优生政策统治者与哲学结合趋善避恶
辅助者
财产私有自建家庭生产者
b不给予法律权威,而给予统治者自由裁决权,法律是善之阻遏
《理想国》《政治家篇》
法律原则简单、抽象,事务却复杂、无限,无完满约束之法律
有法会使统治者懒惰
2、后半生
a“法律国家”是次好选择
“无法律”国家是最好选择,但不犯错的高才智统治者难找
“法律国家”中统治者是法律仆人,指导民众从法
第三节亚里士多德的法律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