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众创空间政策
上海众创空间认定标准
上海众创空间认定标准上海众创空间是指由政府、企业或社会组织等主体依法设立,为创新创业提供场地、设施、服务和支持,促进创新资源的集聚和创新要素的融合,推动创新创业的孵化、成长和加速发展的载体。
众创空间认定标准是评价众创空间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规范众创空间建设和运营的基本要求。
下面将从场地设施、服务支持、创新创业氛围和成效评估等方面,介绍上海众创空间认定标准。
一、场地设施。
1. 场地位置,众创空间应位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便于创业者和创新团队的交流与合作。
2. 场地面积,众创空间应根据服务对象数量确定合理的场地面积,确保创业团队有足够的办公和活动空间。
3. 设施设备,众创空间应配备完善的办公设施、会议室、实验室、休闲区等,满足创新创业所需的各种设备和工具。
二、服务支持。
1. 创业辅导,众创空间应提供专业的创业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创业者完善商业计划、寻求融资、市场推广等。
2. 人才培训,众创空间应组织相关的创新创业培训课程,提升创业者和团队成员的专业能力和创业素养。
3. 资金支持,众创空间应积极协调政府、投资机构和企业资源,为创业团队提供融资渠道和投资机会。
三、创新创业氛围。
1. 交流合作,众创空间应定期组织创业沙龙、项目路演、行业交流等活动,促进创业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创业文化,众创空间应倡导创新创业的良好文化氛围,鼓励创业者敢为人先、敢于尝试、敢于失败。
3. 创新资源,众创空间应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包括技术资源、人才资源、市场资源等,为创业团队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成效评估。
1. 创业成功率,众创空间应定期对入驻创业团队的成长和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关注创业成功率和项目落地情况。
2. 创新成果,众创空间应关注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鼓励创业团队取得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注册等成果。
3. 社会影响,众创空间应关注创新创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评估其对就业、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影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2.24•【字号】嘉府发〔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府发〔2023〕9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科委拟定的《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绩效目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3年2月24日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财预[2021]75号)、《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沪科创办[2021]122号)、《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沪科创办[2021]123号),设立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定园(以下简称“嘉定园”)建设,打造创新实力凸显、创新产业引领、创新活力充沛的现代化新型科技园区。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和管理原则(一)聚焦创新发展导向。
专项资金使用要与嘉定园的发展规划相结合,符合区域产业和科技创新发展导向,聚焦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急需支持和投入的薄弱环节,强化专项资金的引导、鼓励和支持作用。
(二)强化资金统筹联动。
专项资金与其他财政科技投入资金错位支持、互为补充。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奖补政策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奖补政策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奖补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财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按照其服务规模、服务质量、成效等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
2. 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税收优惠,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
3. 服务支持:提供一系列配套服务,包括技术咨询、法律咨询、市场推广等,以满足企业的各种需求;
4. 政策扶持:对于在孵企业在经营场地、人才引进、耗材采购上的困难,提供政策扶持和便利;
5. 科技创新支持:为在孵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支持,包括技术合作、科研项目合作等;
6. 其他支持:除以上政策之外,还可根据情况加大对有潜力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奖励力度,促进其快速发展。
众创空间的支持政策与服务模式
众创空间的支持政策与服务模式众创空间是指面向创业群体的共享创新创业空间,它提供了基础设施、服务、创意资源和培训等多方面的支持,使得创业者们可以更加高效地完成创业过程,并最终成功实现创意转化。
由于众创空间在创业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地政府也开启了对众创空间的政策支持,希望通过政策的引导和资金的扶持,进一步促进创业创新的繁荣发展。
一、众创空间的支持政策众创空间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下,不断发展壮大。
各地政府出台的众创空间扶持政策大同小异,其中最主要的几个支持政策如下:1.资金扶持政策目前很多地方都在推出资金扶持政策,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创业者积极创新、大胆创业。
众创空间应当在其业务范围内,获得政府投资基金、低息贷款、政策性担保等支持,这些政策可以帮助众创空间更好地向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从而更好地实现创业目标。
2.土地配套政策为了让众创空间能够更好地提供服务,政府机构可以提供竞买土地、优先分配土地等措施,以满足众创空间升级换代、扩设服务场地的需求。
3.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可以对众创空间所处领域的税收进行优惠。
在税负方面,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税收减免、税收退还,当然也可以考虑设置专项税源。
这样一来,创业者在经营过程中能够有更多的空间,从而更好地实现创业的目标。
4.人才引进政策除了众创空间本身的建设和发展,政府还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等政策,来为其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政府可以把优秀的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到众创空间内从事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
二、众创空间的服务模式众创空间是一个集创业、创新、学习、交流和产业孵化于一体的空间。
在此处,创业者们不仅能够获得辅导和支持,还能与其他来自不同领域的创业者交流,寻找更好的创新点子。
1.创业辅导与培训众创空间不仅提供创业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而且还会向托管的创业团队提供创业辅导、创新技巧培训等服务。
目的是帮助创业团队更好地做好自身实力建设工作,从而更好地面向市场和客户。
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试行)2020
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本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高质量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支撑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9〕11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创新创业载体(以下简称“载体”)是指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平台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基地、大众创新创业的支撑平台,主要包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以及大学科技园等。
第三条本市开展载体培育体系建设,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以及大学科技园等不同的发展方向、阶段、形态,构建起全市有梯度、有层次的载体培育、服务、管理体系。
通过培育不断提高载体的服务能力和孵化成效,形成主体多元、类型多样、业态丰富的发展格局,持续孵化新企业、催生新产业、形成新业态,推动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投资与孵化结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支撑。
第四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本市载体进行动态管理和业务指导,其中大学科技园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负责管理、指导。
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区内的载体进行具体服务和指导工作。
第二章载体培育标准第五条纳入本市载体培育体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标准:(一)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成立并实际运行超过1年。
(二)孵化场地集中,具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
(三)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并有不少于3个资金使用案例。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业型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2015)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业型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2015)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0.26•【字号】•【施行日期】2015.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业型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本市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5〕3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2015〕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明确思路目标2015至2017年,围绕创建新一轮上海市创业型城区的总体目标,通过实施本意见,努力在虹口营造创新活力最强、创业成本最低、服务效能最优、居住条件最佳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一是创业扶持载体全面拓展。
提升本区青年创业实训中心功能,建立8个集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资源空间为一体的社区众创空间,完善政策落实、服务创业、环境优化的服务体系。
二是创业服务平台全区覆盖。
每年遴选扶持1至2家创业孵化基地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促进提档升级。
引导社区众创空间对接创业孵化基地和产业园区,实现公共创业服务机构、平台、网点对各类园区、高校、社区的全覆盖。
三是创业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建立健全创业政策扶持、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载体支撑、创业服务、创业氛围“五位一体”工作机制,以及创业扶持引导资金投入评估机制、政府购买创业公共服务成果机制。
遴选扶持优秀创业项目100个,开展创业培训60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的成功创业率明显提升。
四是带动就业效果明显增强。
大力培育各类创业主体,统筹推进各类群体创业,鼓励和支持劳动者二次创业、上市创业,做大做强创业企业,帮助引领2400名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就业1万人以上,其中青年大学生成功创业1200人。
上海众创空间发展现状
上海众创空间发展现状上海是中国最具创新创业氛围的城市之一,众创空间作为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在上海得到了迅猛发展。
上海众创空间发展现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数量大幅增加。
截至2021年,上海已经拥有400多家众创空间,分布在浦东、徐汇、闵行、松江等各大区域。
众创空间的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为各类创业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
其次,类型丰富多样。
上海的众创空间涵盖了各个行业和领域,包括科技创新、文化创意、互联网金融等。
不同类型的众创空间根据创业者的需求提供不同的服务和设施,满足各类创业项目的需求。
第三,创新支持政策齐全。
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为众创空间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例如,上海市众创空间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为众创空间提供了财政支持;上海市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为众创空间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了保障。
第四,孵化效果显著。
众创空间通过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地、技术支持、市场推广等一站式服务,大大提高了创业项目的成功率。
很多具有潜力的创业项目通过在众创空间的孵化,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果。
第五,国际交流加强。
上海的众创空间积极参与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活动,与国内外的创新创业资源进行合作交流。
这不仅为创业者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促进了上海众创空间的国际化发展。
综上所述,上海众创空间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数量、类型、政策支持等方面来看,众创空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和较为完善的体系。
上海将继续加大对众创空间的支持力度,为更多创业者提供更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同时,众创空间也需要不断创新和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以适应创业者的需求,推动上海众创空间发展进入一个更高的水平。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9.29•【字号】沪府发〔2017〕76号•【施行日期】2017.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7〕7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源。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经济转型中实现就业转型,以就业转型支撑经济转型,促进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现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本市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经济发展带动就业的能力,在经济转型中稳定和扩大就业,以提升就业供给质量支撑经济转型,实现稳增长与促就业的有机结合。
将新增就业岗位和控制失业率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牢牢稳住就业基本盘。
在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要综合评价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探索建立本市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机制,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地税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促进就业协同。
围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目标,注重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与促进就业相协调。
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的要求,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完善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带动就业结构的优化。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世界级前沿产业集群,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能力,加快存量企业转型升级,整体提升区域产业能级,建设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型产业体系,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国发〔2019〕15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沪府令19号)和《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9〕2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领域及方向全方位聚焦和支持国家、上海市明确在临港新片区重点发展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四大产业(以下简称“新片区重点发展的四大产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大项目,配套支持国家和上海市立项的重大项目以及特定出资事项。
二、支持类别及内容(一)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突破1.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支持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方向技术产品以及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原则上一般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新片区重点发展的四大产业中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加强国产化能力、带动一批产业链上下游国产企业发展、代表国家体现国际竞争力的项目,可以加大资助扶持力度。
2.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或核心部件实现首台(套、批)突破。
支持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装备或核心部件实现首台(套、批)突破。
对被评为国际首台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20%-3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对被评为国内首台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的10%-2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众创空间服务简介浦东街3号
浦东街3号众创空间简介一、浦东街3号众创空间建设概况浦东街3号众创空间运营主体为新疆信和创新创业基地,由新疆信和创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创办,浦东街3号众创空间以实现孵化青年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科技项目落地和增加大学生及失业人员就业率的科技创新型创业平台为目标,积极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互为推动”的运营机制,为入孵的青年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服务。
浦东街3号众创空间倾力为新疆科技、医疗领域、现代农业的互联网科技企业和创客打造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旨在创造低成本、全能型和智能化的互联网科技青年创业园区,为广大互联网科技企业和创客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浦东街3号众创空间以“市场化机制+高端化服务+资本化途径+集成化系统+网络化支撑+国际化链接”为目标,建立孵化、技术、资本、人才、服务“五位一体”的服务机制,并与新疆各高校联合,前端辅导大学2年级以上学生创新创业,后端延伸孵化,形成浦东街3号众创空间创新创业生态链,目标将是全疆最具有影响力最具活力的科技创新创业根据地之一。
二、场地建设情况浦东街3号众创空间位于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头屯河区)上海路浦东街3号,为新疆信和创新创业基地核心部分,基地建筑面积为10049.87平米,周边交通便利,公共设施配套齐全。
浦东街3号众创空间地上2层,分别是1层与2层,建筑总面积为3975.67㎡,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为3733.54平米,依托新疆信和创新创业基地。
设有业务咨询办理服务区、科技企业孵化区、综合服务区。
业务咨询办理服务区提供入驻指导、工商代办、咨询;税务、人社咨询;法律咨询;财务、政策咨询;培训、辅导等服务。
科技企业孵化区为科技型项目及创客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投融资、新闻发布会等相关孵化服务,及指导企业签订重大合同,保障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等服务。
综合服务区提供会议室、路演大厅、线上线下培训室、咖啡茶点、读书、健身房、迷你电影院、手工制作室等场地,可为创客提供便捷舒适、低成本及便利化的的服务场地。
上海静安众创空间小额贷款监管评级
上海静安众创空间小额贷款监管评级近年来,随着我国创业创新热潮的兴起,众创空间逐渐成为了创业者们的首选。
作为众创空间中的一员,上海静安众创空间一直致力于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其中,小额贷款监管评级成为了静安众创空间的一项重要工作。
静安众创空间作为一家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众创空间,为了更好地支持创业者,提供了小额贷款服务。
小额贷款是指借款金额较小、贷款期限较短的贷款形式,主要用于满足创业者们在创业初期的资金需求。
然而,小额贷款的特点也决定了其风险较高,因此监管评级显得尤为重要。
小额贷款监管评级是对静安众创空间的小额贷款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综合评估。
评级结果将直接影响到静安众创空间在小额贷款行业中的声誉和竞争力。
因此,静安众创空间高度重视小额贷款监管评级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
静安众创空间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通过制定严格的贷款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和回收性。
同时,静安众创空间还加强了对创业者的资信调查,确保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通过这些措施,静安众创空间有效降低了贷款风险,提升了监管评级。
静安众创空间注重贷后管理工作。
一旦贷款发放,静安众创空间将加强对借款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
同时,静安众创空间还提供创业指导和培训服务,帮助借款人提升经营能力,增加还款来源。
这些举措不仅有助于降低贷款违约风险,还能促进创业者的成长和发展。
静安众创空间还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合作,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通过与监管机构的合作,静安众创空间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监管评级水平。
同时,静安众创空间还积极参与行业协会和组织的活动,与同行进行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小额贷款行业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上海静安众创空间在小额贷款监管评级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贷后管理工作以及与监管机构的密切合作,静安众创空间成功提升了自身的监管评级水平,树立起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上海静安众创空间小额贷款监管评级
上海静安众创空间小额贷款监管评级摘要:一、上海静安众创空间小额贷款监管评级背景二、评级方法与过程三、评级结果及分析四、对小额贷款行业的影响与启示正文:上海静安众创空间小额贷款监管评级,旨在加强对小额贷款行业的监管,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评级背景、评级方法与过程、评级结果及分析以及对小额贷款行业的影响与启示。
一、上海静安众创空间小额贷款监管评级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小额贷款行业在满足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小额贷款行业也面临着监管难题,诸如风险防控不力、贷款用途不规范等问题。
为此,上海静安众创空间积极探索小额贷款监管评级方法,以期加强对小额贷款行业的监管。
二、评级方法与过程上海静安众创空间小额贷款监管评级采用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制定评级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结合小额贷款行业特点,制定评级标准。
2.数据收集:通过官方渠道、企业自报等途径收集小额贷款企业的相关数据。
3.数据处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核实,计算各项指标得分。
4.评级结果:根据各项指标得分,对小额贷款企业进行等级划分。
三、评级结果及分析根据评级结果,上海静安众创空间小额贷款监管评级将小额贷款企业分为五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
评级结果反映了小额贷款企业在风险防控、贷款用途、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表现。
通过分析评级结果,可以发现小额贷款行业整体状况,为政策制定者和监管机构提供决策依据。
四、对小额贷款行业的影响与启示上海静安众创空间小额贷款监管评级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小额贷款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对小额贷款企业而言,评级结果将引导企业加强风险防控,提高服务质量,以获取更高的评级。
对政府监管部门而言,评级结果为政策制定和调整提供了有力支持。
对投资者而言,评级结果为投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上海众创空间申请条件 -回复
上海众创空间申请条件-回复上海众创空间是一种为初创企业提供场地、资源和支持的创业平台。
在申请成为上海众创空间的入驻企业之前,你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本文将逐步回答关于上海众创空间申请条件的问题。
第一步是确定你的企业是否属于初创企业。
上海众创空间主要面向初创企业,特别是互联网、科技和创新型企业。
创业者和创新者,具有创新意识和技术优势,愿意承担创业风险的志愿者都是欢迎的。
第二步是寻找适合的上海众创空间。
上海有许多众创空间可供选择,不同的空间提供不同的资源和支持。
你需要根据你的企业类型、行业需求和预算等因素来选择最适合的众创空间。
第三步是了解每个众创空间的具体申请条件。
不同的众创空间可能有不同的入驻条件。
一般来说,你需要提供以下信息:1. 公司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等基本信息。
2. 公司资质:注册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3. 公司业务:介绍你的企业背景、产品或服务、市场规模等。
4. 团队信息:团队成员的背景、专业技能及相关经验。
5. 融资情况:如果你的企业已经获得风投或其他形式的融资,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
6. 商业计划:包括市场研究、竞争分析、盈利模式、发展规划等。
7. 入驻意向:你的入驻目的、入驻期望、需求等。
第四步是提交申请。
一般来说,你可以通过上海众创空间的官方网站或线下咨询方式提交申请。
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材料。
第五步是评审和面试。
申请提交后,上海众创空间的工作人员会对申请进行评审,并邀请合适的申请者进行面试。
面试一般包括项目介绍、商业计划解读和团队介绍等环节。
第六步是入驻协议签订和入驻准备。
如果你的申请成功,你将收到入驻通知并需要签署入驻协议。
在入驻之前,你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入驻费用和办公设备等。
总结起来,申请成为上海众创空间的入驻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你需要是一家初创企业,具有创新意识和技术优势。
你需要了解不同众创空间的特点和申请条件,并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材料和商业计划。
上海市文创产业扶持政策
上海市文创产业扶持政策上海市作为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为了推动文创产业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
下面将对上海市文创产业扶持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上海市对文创企业提供财政支持。
通过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文创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
文创企业可以申请资金用于项目开发、市场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
此外,对于贫困地区开展的文创项目,还有额外的补助和奖励政策。
其次,上海市提供土地资源的优惠政策。
对于文创企业购买或租赁土地用于文创产业的发展,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如低价出让土地、减免土地使用费等,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此外,还为文创企业提供开发区和园区等专门的场地,方便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再次,上海市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通过设立专项人才计划,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文创产业的研究和创新。
上海市还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建立联合创新中心和实验室,培养更多的文创人才。
此外,对于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上海从事文创产业,还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提供住房和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最后,上海市积极打造文创产业集聚区。
通过整合资源,建设文创园区和众创空间,为文创企业提供集中、便利的创业环境。
这些园区和空间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创意工作室,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创新氛围。
同时,上海市还发展文创产业展示交流平台,组织文创展览和演出活动,促进文创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综上所述,上海市文创产业扶持政策涵盖了财政支持、土地资源优惠、人才引进与培养以及文创产业集聚区建设等方面。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上海市的文创产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发展的机遇,进一步推动了文化艺术创意产业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虹口区众创空间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虹口区众创空间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3.28•【字号】•【施行日期】2016.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上海市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虹口区众创空间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区有关单位:《虹口区众创空间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6年2月29日第3次科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6年3月28日虹口区众创空间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5〕37号),落实培育、规范、引导和扶持辖区内创业孵化基地、科技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新型众创空间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业型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虹府发〔2015〕22号)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认定首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通知》(沪人社就〔2013〕152号)要求,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激发大众创造活力,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创业模式多样化的发展新格局,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对象范围本办法所指的众创空间是指注册在本区,由独立机构运营,集中面向金融、航运、科技、文化创意、健康、低碳环保等符合虹口发展相关产业的创新创业中小微企业,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办公服务场所,可建成科技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等,既是创业孵化服务平台,也是创新型孵化器。
上海市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规划土地政策实施办法
上海市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规划土地政策实施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快推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上海科技创新中心,优化科研创新空间格局,保障国家科学中心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产业园区转型建设科研创新功能承载区,提升科技研发和实体产业能级,服务自主创新创业,促进科研创新功能和城市功能融合发展,推动建设全球创新城市,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和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等,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办法适用于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工业、研发用地。
本实施办法所指园区平台,为承担市、区级各类园区建设、运营管理的平台型公司。
第三条工作原则(一)完善城市功能,营造有利于科技研发和创新创业的空间布局和政策环境,促进科技研发体系建设和创新经济发展。
(二)支持园区平台发展运营,提高园区平台服务科技研发和创新创业的能力,促进产业园区转型建设科研创新功能承载区。
(三)提升科技研发和实体产业能级,重点扶持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和“四新”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企业发展。
(四)鼓励土地节约集约复合利用,促进科技研发和产业、社区融合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五)简化审批提高行政效率,改进审批管理服务,形成土地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第四条简化规划实施及调整机制(一)合理制定工业、研发用地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
一般情况下,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高度不超过30米;研发用地容积率不超过3.0,高度不超过50米。
对于有特殊产业功能和工艺需求的项目,经市产业、科技等部门认定,容积率和高度指标可予突破,参照相同区位商办项目核定。
(二)加强区规划管理部门与园区管理机构的工作协调,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区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园区整体转型发展需求,结合规划执行情况,及时对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完善。
临港3.2人才标准
临港3.2人才标准
“临港3.2”是指上海市临港新片区的规划建设进程中,要实现人均3.2平方米的园区用地配备标准,充分满足人才生活和创新创业需要,从而推动新片区高质量发展。
具体而言,临港3.2人才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住房:人均住房配备面积3.2平方米。
在新片区建设过程中,将优先发展适合人才居住的多样化住房类型,比如公寓、共有产权房、共享社区等,充分满足人才居住需求。
2.创新创业:人均创新创业场地配备面积
3.2平方米。
建设各类人才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提供免费或低价资源,搭建创新创业的平台,培育和支持创新创业人才。
3.公共服务:人均公共服务配备面积3.2平方米。
在新片区建设过程中,将重点打造高品质、便捷、多元的公共服务体系,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多元化服务,满足人才各方面的需求。
综上所述,临港3.2人才标准是新片区对人才需求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为人才提供优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新片区的可持续发展。
大渡口区移动互联网产业园-优惠政策
大渡口区创新创业扶持办法(试行)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增强创新驱动力与产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众创空间政策第一条引导多元化主体投资建设众创空间。
区政府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的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众创空间建设。
第二条在移动互联网产业园投资建设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形式的众创空间,经审核,在3年内写字楼按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给予房租补贴。
对新建的科技中介、公共技术服务、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可给予3年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办公场地租赁补贴。
第三条鼓励众创空间提高发展质量。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
已获奖晋级的,只奖励差额部分。
第四条加快众创空间内的项目培育。
由众创空间引进、培育的项目,且在大渡口区新注册公司的,每注册1个公司给予众创空间5000元资助。
众创空间内的项目,如一次性获得100万元(含)以上投资,且资金用于企业自身发展的,可按投资金额的1%给予众创空间创业辅导奖励,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五条支持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区级人才、科技等部门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创业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3万元、2万元、1万元的经费资助,资助经费总额每年不超过50万元。
众创空间组织的创新、创业、创意大赛等活动,按照其举办活动的年度实际直接支出的10%给予后补助,每家机构每年最高资助不超过30万元。
在国内外知名创业大赛获奖的区内企业,可根据获奖金额给予1:1的配套创业资助。
第六条建立创新券制度。
采取购买服务、后补助、业务奖励等方式,鼓励企业使用创新券向众创空间、科技服务机构等平台为创新创业购买知识产权、检验检测认证、金融、财务、法律、战略咨询、电子商务、数据分析等服务,根据其服务购买量,每个企业每年发放不超过5万元的创新券。
第七条开设绿色通道。
为众创空间或在众创空间内登记的各类企业,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以及各类便捷的社会中介服务,开设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实现一窗一次性受件、一窗发证,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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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众创空间培育支持试行办法
时间:2015-03-17 10:32:00
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荐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1号)为支持众创空间健康发展,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和支持众创空间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构建本市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制定本试行办法。
适用范围众创空间是指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托广泛的社会资源,为创业团队、创业企业提供包含工作空间、网络空间、交流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在内的各类创业场所,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服务平台,并开展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的特色创新创业孵化服务的机构,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具有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三)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主题明确,内容丰富,计划合理;
支持内容(一)与其它机构、企业、组织共同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大赛等;
(二)自主创办、持续运营、定期开展的创业主题活动;
(三)对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创业者、科技中小企业的开展的各类创新创业服务等。
申请材料申请本试行办法的众创空间采取年度备案制度,备案材料包括:
(一)独立法人的证明文件;
(二)上海众创空间备案表;
(三)上年度众创空间活动一览表及相关材料等;
(四)本年度工作计划。
支持方式协会对众创空间开展的科技服务活动提供帮助、指导和宣传,对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活动的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并给予后补贴支持,但已经享受过其它创业服务补贴的机构除外。
生效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具体由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负责实施和解释。
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