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管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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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土地诈骗案例(一)

“追了一年,终于如愿拿到属于我的土地款了。”清新太平派出所内,来自阳山清莲镇的陈顺吉及其他50名阳山的老乡喜出望外,陈顺吉更是向太平派出所所长卢梓星送上两面鲜艳的锦旗,上面写有“天降神兵破案神速”,感谢太平派出所的民警为他们这群在外拼搏的外乡人追回了30万元的土地订金款。

10月31日,被害人徐炳坤、陈顺吉等人到太平派出所报案,称在2008年10月份期间,被清新县太平镇龙湾炮楼新村的成某以帮忙购买位于太秦路煤气站旁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并办证的名义,先后收取徐某、陈某等人1000到3万元不等的订金共约30万元。

“去年开始,那个成老板先是承诺我们只要交上订金,他就可以为我们办好买地的手续。”陈顺吉告诉记者,他当时打算购买面积80平方米的土地,对方收取了3万元订金后,却再也没有下落,一年来他多次联系成老板,但后来对方居然跑了。

除陈顺吉外,在太平同时受骗的还有徐炳坤等50多人。而他们的身份,几乎都是来自阳山清莲镇的村民,由于长期在清新打工谋生,在当地购地建屋成为他们的迫切需求。然而,意外的事情却发生在了他们身上,1000到3万元不等的订金交出去后,购地的事情却成了泡影,订金也打了水漂。

卢梓星说,接到报案后,太平派出所高度重视此案,派出所主要领导马上要求尽快立案侦查,并指定两名业务精干的办案人员作为该案的主办侦查员。该所受理该案后,马上组织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先

后调查了50多名群众,走访了多个相关的政府部门,同时,加大对犯罪嫌疑人成某的追捕力度。

经过侦查,公安机关于11月9日早上,将潜逃回家的犯罪嫌疑人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嫌疑人成某对伙同罗某等人以帮忙买住宅用地的名义诈骗群众财物达3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循线追踪,于11月9日上午在太平镇一饭店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罗某抓获归案。当天,公安机关对2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追捕犯罪嫌疑人成某、罗某后,民警为减少群众的损失,除继续加大力度追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外,还加大追赃力度。经过艰苦工作,追回30多万元赃款。

太平派出所所长卢梓星表示,由于随着清远经济快速发展,目前地皮一年比一年贵,与土地诈骗有关的案件发生不可避免,当地人成某正是抓住外来移民买房的迫切和贪便宜的心理进行诈骗,造成了陈顺吉等50人先后受骗。

“买地要到街镇的国土资源所咨询,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确认,这才是正规渠道和方法。”卢梓星提醒。

6、土地诈骗案例(二)

勾结他人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160余万。南关区一干部获刑15年,征地补偿利益链串起了南关区建设局干部王国升、吉林省建业拆迁公司项目经理朱凯、富裕村村书记张振辉及农民王志全等10人。此案的侦破使102国道南关区征地拆迁补偿的一系列土地诈骗案件浮出水面,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2008年2月13日,新年

后上班的第一天,长春市市长崔杰在实地视察102国道建设等重点工程时,现场看到的是,原本无任何建筑物的农田上,冒出了一座座东倒西歪的大棚,地垄沟上随处可见一株株插在石缝中的死树苗。

随后,长春市成立专案组彻查拆迁补偿问题,以南关区建设局工作人员王国升、吉林省建业拆迁公司项目经理朱凯等为代表的外来人员勾结村民抢建大棚骗取补偿款的一系列土地诈骗案件浮出水面。从检察机关介入到一审结束,历时超过半年,10名涉案人员终于被批捕归案,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事发:地里突然“长”树苗,细心市长发现端倪

说到这一系列案件,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对案发过程记忆深刻:“那是春节后第一天上班,崔杰市长实地视察长春南部新城的大项目建设情况,发现土地上比以前多了很多树苗,这引起了市长的注意,上前一拔,树苗竟然离地而起。”

经查,这些树苗都是冬天抢栽的,由于土地上冻,无法正常栽种,很多树苗入土较浅,用土堆、石块固定才不至于倒地。“这样的行为分明是在骗取国家的补偿!”一系列的深入调查随即展开。

调查:建设局项目审核人员,联手他人侵吞补偿

在调查中,办案人员发现102国道征地拆迁补偿存在严重问题,长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这一涉及南部新城建设的重点案件。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后,把这起案件交办给南关区人民检察院,2008年2月份成立了专案组。

办案人员经过调查发现,长春市南关区建设局重点项目办公室负

责人王国升存在诸多问题。王国升负责102国道南关区征地拆迁补偿监督审核工作,却利用职务之便与原吉林省建业拆迁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朱凯、南关区幸福乡富裕村党支部书记张振辉相互串通、勾结,采取以少做多、以无充有、虚构数字、多量面积的手段,涉嫌侵吞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160余万元。

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在这起案件中,从村民、村书记、拆迁公司项目经理到审核监督的建设局工作人员,补偿款的共同利益把他们串联在一起,让他们感到震惊。

王志全是富裕村的一名普通农民,他家的院落较大,地面建筑等物品也较多,引起了这一利益共同体的关注。根据相关规定,王志全家可以获得约15万元的补偿款,但是朱凯在王志全的补偿协议上又虚设补偿项目,在王国升处顺利审核,套取了高达55万余元的补偿款。事后王志全得到补偿款22万元,余款被王国升和朱凯等人瓜分。

据了解,在这一系列案件中,富裕村党支部书记张振辉把村民和审核人员串联在一起。由于很多村民没有原始承包合同,无法获得更多的补偿,张振辉多次以富裕村的名义出具假证明,这些村民也顺利签订协议,套取了国家的补偿款,张振辉因此获利10万元。

判决:4人被判有期徒刑,挽回损失两千多万

此案经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对王国升、朱凯、张振辉、王志全等10人移送起诉。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近日做出一审判决:王国升因贪污、诈骗、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朱凯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

罚金10万元;王志全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张振辉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6名涉案人员也得到了有罪判决,其中1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免予刑事处罚。

据了解,由于此案侦破及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

7、土地诈骗案例(二)

南海网3月28日消息:临高县博厚镇农民陈让京,利用农村土地承包诈骗临高龙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龙力公司)42.5万元。日前,临高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陈让京有期徒刑10年。据了解,这是在临高县发生的利用农村土地承包诈骗的新型案件,也是临高法院有史以来审理的最大诈骗案件。2003年3月8日,陈让京和邓某、余某共同与临高县博厚镇红牌管理区龙富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龙富村美太洋田200亩土地合同,承包期为20年。2005年间,邓某、余某二人退出,由陈让京一人继续经营。2005年底的一天,陈让京经郑某介绍,认识了龙力公司办公室主任林如旭(在逃)。刚好龙力公司有征地一万亩的任务,林如旭便与陈让京商谈转包美太洋田土地之事。陈让京向林如旭提供了相关的土地材料,林如旭审查后,发现《土地承包合同书》第四条第二项中有“不能转让”的规定,便要求陈让京删掉,同时持修改后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上报南华糖业集团公司审批。南华糖业集团公司同意按每亩每年150元承包“美太洋田”土地。为了完善转包手续,陈让京又与龙富村村主任郑世朝擅自签订一份《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书》,该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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