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企业职工食堂依据性质分为三类
企业职工食堂依据性质分为三类:第一类属于独立经营的职工食堂。
这类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外,还同时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犹如饭店或餐饮公司。
依据现行“同一法人企业内部可能会有多个独立的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税制度,这类食堂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就其收入缴纳营业税,并按税法规定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
第二类是入驻企业的餐饮公司开办的职工食堂。
这类食堂实质上是“外援”——企业将餐饮事务外包,引进餐饮公司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
这些餐饮公司都是正规的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手续齐全,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可以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
第三类为企业内部食堂。
这类食堂只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功能重在服务而不在经营,属于单位内部行为,不属于提供了《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范畴,无需办理税务登记,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当然也没有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的权力。
本文主要讨论第三类——企业内部食堂的涉税问题及其财税处理。
一、相关政策分析1〃现行财税政策描述企业内部食堂属于职工福利的范畴,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对此均有明确规定。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上述两条均提到了“职工食堂”。
这在强调职工食堂是企业员工的重要福利外,也给广大财务人员处理职工食堂的收支,指明了方向。
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
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有效)
说明:
1.本表所列政策为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制定或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中央机关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减免税政策。
地方政府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发布的适用于本地的减免税政策,以各地税务机关发布的内容为准。
2.现行有效的减免税政策未在本表中单独列示的,在减免税业务办理过程中,可选用相应收入种类下减免政策大类为“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减免政策小类为“其他”的减免性质代码。
3.“减免性质代码”按减免收入种类、政策优惠领域类别细分政策条款编制代码,用于减免税申报、备案、核准、减免退税等业务事项办理中“减免性质代码”栏目的填报。
享受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减免同时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相应代码可以采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政策相应减免性质代码。
4.未列明“优惠条款”的,表示政策对当前行对应税种全文适用同一代码。
5.“减免项目名称”是减免税政策条款的简称,用于减免税申报、备案、核准、减免退税等业务事项办理中“减免项目”等栏目的填报。
6.“关联政策条款”列有政策的,表示所列政策与当前行政策条款属同一减免项目,办理相应减免税事项采用当前行减免性质代码。
7.本表将根据政策发布、废止等调整情况,适时更新。
其他
个人所得税
396支持其他各项
事业
05129999。
青岛房屋契税征收标准
青岛房屋契税征收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青岛作为中国的一个重要城市,房地产市场一直都很繁荣。
对于购房者来说,除了支付房价之外,还要缴纳一定的契税。
那么青岛的房屋契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要了解青岛的房屋契税征收标准,要先知道什么是房屋契税。
房屋契税是指房屋买卖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房屋契税是指根据收入规模,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种。
在青岛,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地方要求,青岛的房屋契税征收标准也是有规定的。
青岛的房屋契税征收标准主要是根据房屋的价值来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房屋契税的计算是按照房屋的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的。
根据青岛地方政策,目前青岛的房屋契税的征收标准如下:对于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税率一般为1%;对于企业购买商业用途的房屋,契税税率一般为5%。
在青岛购房时,需要缴纳的房屋契税一般是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的。
具体是由哪一方来承担契税,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来确定,也可以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动产的买卖行为,如果符合相关免征条件,也可以享受房产契税的减免或者免除政策。
青岛的房屋契税征收标准虽然是由政府规定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可能存在一些灵活性。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可以尝试和开发商谈判,看看是否可以将契税费用分摊、减免或者免除。
在购房时还需要留意一些购房优惠政策,有些政府会推出购房补贴、减免或者奖励政策,可以适当利用以减轻购房成本。
青岛的房屋契税征收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并按时按量缴纳契税。
在购房前也要对相关政策有一定了解,尽量寻找合适的购房优惠政策以减轻购房成本。
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青岛的房屋契税征收标准。
第二篇示例:青岛市是一座美丽的海滨城市,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吸引了众多投资者和购房者。
作为购房者,除了需要支付房价外,还需要缴纳房屋契税。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所得税问题解答》的通知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所得税问题解答》的通知发文文号:青地税函[2011]4号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文时间:2011-1-11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在所得税日常征管工作中,市局收到了各基层单位、部分纳税人及中介机构的来电、来函,询问所得税有关问题。
为此,市局将具有代表性及对今后征管工作有启示的问题加以整理,并根据有关所得税政策规定进行了解答,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2010年所得税问题解答》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2010年所得税问题解答1、问:母子公司框架下,员工与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由于工作需要,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派遣员工,母子公司均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及奖金、补贴,其工资及奖金、补贴如何扣除?被派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答:鉴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的特殊关系,员工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经常调配,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子公司如能够提供母公司出具的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等做出的调配决定及员工名册等充分适当的证据,子公司发放给与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税前扣除。
母子公司两个单位在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时,应分别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该员工应到为其缴纳“三费一金”的单位主管地税机关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2、问:核定征收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或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等是否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答:根据总局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税收优惠的享受需要相关项目单独核算,核定征收企业由于不能单独核算相关项目,不能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等规定,核定征收企业可以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免税收入有关税收优惠,除此以外的各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不得享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遇到财政税收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目前,经济体制和税制改革不断深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数量不断增加,反映在一般纳税人管理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资格认定不规范。
新办企业认定主观性大。
新办企业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时,由于尚未进行正常经营,税务机关不能以文件规定的年实际销售额标准作为批准的依据,只能以企业是否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有无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无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180万元以上等要素作为标准对企业进行审批,主观性较大。
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为了通过一般纳税人认定,便利用这种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通过注销小规模企业,新办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新办企业身份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预计销售额不易确定。
税务机关一般通过查验企业销售合同来预测纳税人的经营前景。
为此,一些新办企业往往采取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虚构经营前景,来骗取一般纳税人资格,从而给日后的增值税征管留下隐患。
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政策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准确把握。
对经营规模”没有统一、规范的衡量标准,不同的税务机关,甚至同一税务机关不同的税务人员就会有不同的判别尺度,宽严不一,不利于规范执法行为。
资格认定存在重复劳动,容易造成职责不清。
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税务机关严把认定关,从最基层的税收管理员、分局局长到上级税务机关税政管理人员、业务局长,采取多级审核制度,做到按级报送、层层审批。
除了按照规定认真审核资料外,还要与企业相关人员约谈,并到企业经营地实地查验。
但税务分局和税政科出具的约谈笔录、调查报告内容几乎雷同,存在大量重复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很难分清责任。
2.辅导期管理制度不完善。
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松懈。
一些税务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对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为只要认定一般纳税人进入辅导期,上了防伪税控系统,就等于进入了保险箱,辅导期达到6个月就按期转正,弱化了认定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数量
名称
购买方
纳税人识别号
单价
金额
税率
税额
说明
合计
————
————
——
一、购买方□
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
1.已抵扣□
2.未抵扣□
(1)无法认证□
(2)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3)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4)所购货物或劳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代码:
第4页
官网
郑州威驰外资企业服务中心
郑州外资公司注册代理服务商
下统称《信息表》,详见附件 1、附件 2)。《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 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 经认证结果 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 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 期进项税额中转 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 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 证”、“纳税人识别号 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 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 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 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纳税人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发票为离线发票。离线开票时限是指自第一份离线发票 开具时间起开始计算可离线开具的最长时限。离线开票总金额是指可开具离线发票的 累计不含税总金额,离线开票总金额按不同票种分别计算。
纳税人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的设定标准及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一、推行范围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开具时限
遇到财政税收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开具时限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其记载的信息必须全面、准确、合法,能够满足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需要,满足税务机关的稽核检查需要。
为此,税法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企业必须利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并按照以下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
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8)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企业必须按下列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开具的专用发票将不能作为购货方扣税凭证:(1) 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的公告
财经助手
微信号:ttcjzs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3号
成文日期:2015-10-29
为全面落实减免税政策,规范减免税事项办理,提高税务机关减免税管理工作效能,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对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制定或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中央部门发布的减免税政策及条款,按收入种类和政策优惠的领域类别,分别赋予减免性质代码及减免项目名称。
税务机关及纳税人办理减免税申报、备案、核准、减免退税等业务事项时,根据各项工作的管理要求,检索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及减免项目名称,填报有关表证单书。
地方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发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减免税政策,由各地税务机关制定代码并发布。
二、《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将根据减免税政策的新增、废止等情况,每月定期更新,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服务”下的“申报纳税”栏目发布。
各地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税务网站、12366热线、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转载、发布与宣传推送。
特此公告。
附件: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
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1.12.02
•【字号】
•【施行日期】2011.1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增值税,营业税
正文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增值
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对增值税、营业税提高了起征点。
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的幅度调整为月销售(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提高为每次(日)销售(营业)额300-500元。
辽宁省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第65号令结合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一、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0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二、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0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三、执行日期:自2011年11月1日起。
四、温馨提示
1、当您接受定额核定时,请您主动索要《核定定额通知书》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
2、您有涉税需求时,敬请拨打12366。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6.05.13•【文号】财税[2016]60号•【施行日期】2016.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增值税,文化正文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现就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下简称营改增)后娱乐服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本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娱乐服务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娱乐服务应缴费额=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三、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四、本通知所称娱乐服务,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娱乐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五、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5月13日。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1、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再继续。
2、免征有关政府性基⾦范围再扩⼤。
3、与⾦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再扩⼤。
⼀、⼩微企业政策有哪些⾃2012年1⽉1⽇⾄2016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年1⽉1⽇⾄2016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年1⽉1⽇⾄2017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册公司的⼩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7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型微利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项和第(⼆)项所称从业⼈数,包括与企业建⽴的职⼯⼈数和企业接受的⽤⼯⼈数。
从业⼈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抓紧做好⼩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作。
同时,要及时跟踪、了解优惠政策的执⾏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优惠政策落位。
三、⼩微企业优惠项⽬(⼀)优惠政策(执⾏⾄2017年12⽉31⽇)1、符合哪些条件的⼩微企业能享受增值税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1)增值税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形资产的销售额。
税务文件
一、增值税类1.某个体工商户,定额为每月20000元,6月份来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
但7月份,对方企业提出户头信息全部错误,故无法认证将发票退回。
因发票已过月无法作废,只能申请红字发票冲销。
因定额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申报,冲销发票的税款可以办理退税申请吗?答:可以申请退税或抵减下期应纳税款。
2.某个体工商户,定额为17000元。
因对方公司向其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故该企业向税局申请代开发票,该情况是否可以代开?答:根据国税函[2003]1396号文件规定,对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税务机关不得为其代开专用发票。
3.根据青国税发〔2011〕135号文件规定,企业销售2009年1月1日前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按4%减半征收应提交的资料如下:(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1式3份);(2)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申请备案的书面报告;(3)购买固定资产的发票、固定资产账薄及复印件;(4)销售固定资产的发票。
其中第三条我们企业做起来相当有难度,因为我公司设备很多是在1996年以前采购,发票原件已随会计凭证入档,会计凭证的保存期是15年,超过15年以上的会计档案企业定期销毁。
此种情况应如何处理?答:青国税发〔2011〕135号文件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发票”是指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备案时提供的证明。
如调拨固定资产、自制固定资产、接受法院判决、超过会计档案保存期限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提供当时购进的原始发票。
可通过其他证明材料,来证明纳税人处理的固定资产是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的。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就可办理备案。
4.企业因企业财务人员离职,交接不清楚导致已经认证的发票未能按期抵扣,申请办理抵扣。
根据青国税函〔2012〕28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
税务机关要求我们提供相应资料证明真实性,我们拟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作为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证明文书,当否?是否还需要其他书面材料来证明真实性?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要求,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的,可作为客观原因之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减免税申请报告(精选20篇)
减免税申请报告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
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减免税申请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减免税申请报告篇1xx地(国)税局:我单位(或我厂)于什么时候成立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座落在什么地方,主要经营什么产品,有职工多少人。
自成立以来,经营成果一直不好,某年亏损了多少,近年来由于xx原因,使我单位的产品严重滞销,截止到什么时候产品的销量只有去年同期的多少,职工己经多长时间没有开过工资,经营十分困难,为使我单位早日度过难关,恢复生产,特向贵局提出申请,免除某年某月的xx税金。
xxx20xx年xx月xx日减免税申请报告篇2炎陵县地税局:我公司于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由县工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并相继办理了税务登记证。
是一家以特色种养、笋竹林开发、农产品贮藏、餐饮业、鸡和生猪及黑山羊饲养、休闲农业为经营范围的合伙企业。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的通知》(株政发〔20xx〕2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特申请减免以下税费:1.申请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可以免征农业税。
我公司所销售的农产品,全为自产自销型的农产品。
2.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的规定,从事农、林、牧、渔等项目的所得,自开业之日起,可免征所得税。
3.申请免征营业税。
我公司是从事农牧产业及相关技术培训为业务,家禽、牲畜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取得的'收入,按相关规定可以免征营业税。
我公司符合以上条件,特向贵局提出以上申请,请批准为盼。
炎陵县神农生态农业开发中心20xx年x月x日减免税申请报告篇3任县国家税务局:xxx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15日,一般经营项目为:园林工程施工、城市草坪种植、维护服务、城市鲜花栽培、布置服务、城市树木、公园树木、公园树木保护服务、城市园林绿化服务、服务技术咨询、花卉、草坪培育、销售。
《未达起征点征收通知》(联合发函)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处财产行为税管理处流转税管理处个人所得税管理处关于未达起征点征收问题的通知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根据2009年3月31日局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07年8月28日省局发布《关于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征收税款问题的通知》,规定“对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和营业额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纳税人,其应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从价)、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除社会保险费以外的地方税费,从2007年9月份起可不予征收。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不执行上述规定,应正常征收”。
《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辽地税发…2008‟129号),将营业税月营业额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
《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委托代征和定期定额管理的通知》(辽地税函…2008‟277号),规定“营业税起征点提高,省局负责综合征管系统及其双定核定系统的维护,保证基层地税机关从2009年4月1日起按调整后规则操作。
调整前,营业额5,000元以下,系统定额默认为零”。
通过省局后台查询,全省2008年月营业额5,000元以下,月平均29,718户(最多月份34,605户,最少月份24,913户),年度征收各项税款3,686.47万元,占2008年税收收入0.04%,其中房产税433.88万元。
为减轻经济负担,关照弱势群体,集中工作精力,保障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省局决定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且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纳税人,其应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从价)、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除社会保险费以外的地方税费不予征收。
实行其它征收方式,按现行规定办理。
二○○九年四月一日抄送:省局领导,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事业单位。
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
服务业
5%
技术 商标 著作权 商誉
所有权、使用权的转让
销售无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形资产
经营权、特许、经销、分销、代理、会员、网络虚拟、肖 像、转会、冠名 海域使用权 探矿权 采矿权 取水权 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转让有限产权、永久产 宅房楼等可供住工作活动等 权以及与其一并转让的 路桥隧道水坝等 土地使用权
17% 11%
金融保险业
5%
一般纳 税人
现代服务
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
纳税人 应税行 为 租赁服务 经营租赁服务 具体范围 有形动产融资服务 过路停车过 桥费、光租 不动产融资租赁服 干租、车机 船身广告位 务 专业资质监测计量证明 鉴定后出具证明 提供信息建议策划调查翻译 拍录采编写剪译字特修及确权 分账买断委托等方式 影院剧院网络电视电台等播放 内部市场物业日常等管理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代理报关服务 劳务招聘劳力外包 人身及财产的保护 除上以外 创作表演图书档案文物展览等 比赛活动训练指导管理 学历和非学历、教育辅助 检查诊断治疗保健生育及使用药 品器材救护车等 6% 娱乐业 5-20% 6% 文化体育业 3% 增值税税率 原营业税税目 原营业税 税率
17%
服务业
5%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认证服务 鉴证服务 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 制作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 发行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 播映服务 企业管理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 安全保护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 文化服务 体育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
纳税人 小规模 纳税人 应税行 具体范围 增值税税率 原营业税税目 为 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纳税人,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增值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 征收率3% 营改增各项应税服务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 1.粮食、使用植物油、鲜奶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11%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6.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食用盐 出口货物 0 铁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 公路缆车索道地铁轻轨 其他陆路运输服务 特定航次 程租业务 交通运输 水路运输服务 11% 运输业 业 配备操作人员的船 期租业务 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 配备机组人员 管道运输服务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气液固等 信印刷物卡邮政小包 函件 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服务 (包括邮票报刊 汇款) 邮政特殊服务 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 工程服务 安装服务 建筑服务 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 贷款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 务 保险服务 金融商品转让 包裹 邮政特殊服务 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 代理等 基础电信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 工程服务 安装服务 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 贷款 融资性售后回租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 金融商品转让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 研发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专业技术服务 软件服务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设计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广告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 不超50KG一边不超1.5M,长宽高 合计不超3M 机要、盲人读物等 11% 邮电通信业 5% 原营业税 税率 -
刘晓庆引发中国查税风暴
刘晓庆引发中国查税风暴2008年08月05日12:55来源:我有话说查看评论(0)好文我顶(0)(注:本文原载于2002年08月03日《新闻周刊》)南方网讯北京警方7月30日传出的消息说明,针对刘晓庆的税案仍在深入调查,不会不了了之。
警方否认了刘晓庆在看守所受到可洗淋浴等“特殊”待遇,说她和几个其他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羁押在同一监室内,接受相同的管理。
针对刘晓庆这样的富人,中国刮起查税风暴。
如果仅仅缴齐个人所得税,国库就会有1000亿元人民币进账,既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消除社会贫富不均,也可以缓解财政压力。
更有专家预测,刘晓庆税案将为中国建立现代税收体制祭旗。
这是一场注定只有一个输家的战争:输家刘晓庆——中国一个著名的女人,现在,已经被拘禁在中国最著名的秦城监狱旁边的北京第一看守所。
作为中国的影后,息影多年的刘晓庆再一次成为主角:在一桩税案中,她涉嫌偷税1000万元人民币。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调查的深入,这桩税案的戏剧性超过了她曾经主演的任何一部电影,因此倍受关注。
刘晓庆曾在媒体面前公开否认“偷税漏税”传闻影后新片:全国稽税总动员这部纪实电影在7月24日正式开拍:这一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了对刘晓庆的逮捕。
此前的6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了她。
事实上,“刘晓庆税案”早就向世人做好了推广工作:4月26日,刘晓庆的妹夫、北京晓庆文化艺术公司总经理靖军,就因为涉嫌偷逃巨额税款而被警方拘留;6月18日,掌管着公司财务的刘晓庆的妹妹刘晓红同样被刑事拘留。
媒体的报道也让这桩税案充满悬念:今年5月9日,刘晓庆出现在深圳边防检查的关卡,尽管手续齐全,但检查人员还是告诉她“护照和实际年龄不符”,刘晓庆因此被留下。
刘晓庆的对手是国家级的税务机关。
在北京,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小组,展开对刘晓庆公司偷逃税款的调查。
同时,对刘晓庆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调查也在进行中。
至于刘晓庆涉案的确切金额,现在仍属于猜测阶段。
猜测很多,而且有的不着边际。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16号令、17号令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16号令、17号令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字号】大国税发[2007]119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16号令、17号令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发〔2007〕119号)各区、市(县)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各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第16号令《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和第17号令《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后,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规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贯彻落实好16号和17号令,就有关规定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现对有关问题予以明确,请各局一并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市局反馈,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试行)》与本通知不符的,请按照本通知执行。
一、关于停业、注销登记方面的问题(一)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在规定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申请,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表样附后),经核准停业的个体工商户,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实际停业天数相应调整定额征收税款。
申请停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当月应纳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停业当月应纳税额=定额÷30天×开业天数×征收率。
如当月开具发票的应纳税额小于当月经计算的应纳税额,按计算的应纳税额缴纳税款;如当月开具发票的应纳税额大于当月经计算的应纳税额,按开具发票额缴纳税款。
(二)个体工商户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或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和负责人的,应当先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定期定额户注销税务登记,应当填报《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____税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向原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总申报并缴清税款。
原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实施纳税检查,结清税款、缴销发票、收回发票领购簿、税务登记证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民办非企业举办学校、培训班使用地税发票的通知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民办非企业举办学校、培训班使用地税发票的通知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通知》(鲁财综[2023]53号)和《关于改进票据领购工作的通知》(鲁财综[2023]19号)精神,民办非企业(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气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学校(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和培训班,均属于自愿、有偿服务,具有非强制性特征,不体现政府行为。
因此,其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应当使用地税发票。
一、凡青岛市教育局及其所属部门审批的民办非企业举办的各类教育机构应使用《山东省青岛市社会力气办学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
为加强《专用发票》管理,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负责到市北分局领购《专用发票》并逐级发放。
市教育局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专用发票》的领购、发放和使用等环节加强管理,并按规定对应税项目收入代征营业税及附加。
二、其他行政部门审批的社会力气兴办的非学历教育机构应使用《山东省青岛市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由各教育机构直接到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领购。
三、前发文件与本通知不全都的,以本通知为准。
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历程
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历程来源:中国会计视野发布时间:2011-10-31作者:杜旭冬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4号1993年12月13日)第十八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财法字[1993]38号)第三十二条条例第十八条所称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
(三)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六、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
提高增值税的起征点:将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600-2000元提高到2000-5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月销售额200-800元提高到1500-3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现行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提高到每次(日)150-2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9号)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于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等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销售上述农产品为主的个体工商户,其起征点一律确定为月销售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一律确定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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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标 签】增值税起征点
【颁布单位】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青国税函﹝2003﹞100号
【发文日期】2003-05-13
【实施时间】2003-05-13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增值税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若干问题的通知》(青国税函﹝2010﹞110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3﹞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列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研究,青岛市增值税起征点确定为:
一、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上述增值税起征点适用于青岛市所有个人,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市局将根据上述增值税起征点标准重新修订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办法个体工商户的定税标准。
新确定的增值税起征点实施后,各局不仅要加强宣传工作的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同时,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市局反映。
关联知识: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