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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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

XX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

XX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学院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以下简称间接费用)的使用与管理,提高间接费用使用效益,推动学院一流大学建设及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高等学院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地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对间接费用有明确规定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间接费用是指项目责任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主要包括:项目责任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等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

第四条学院是间接费用统筹管理和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核定间接费用预算,统筹安排间接经费使用。

学院(单位)负责统筹本单位科研发展,履行间接费用管理职能,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

项目负责人是间接费用使用的直接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 1 —依法据实使用间接费用。

第五条项目间接费用额度按照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核定。

第六条科研经费全额拨款的项目,按规定比例全额核算或计提间接费用;科研经费分年度到账的项目,按到账经费比例逐次核算或计提间接费用。

第七条学院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应该按照子项目经费占总经费比例核定;若项目组有明确约定的,负责人应向学院提供项目总预算及分配方案,经确认后按照项目组分配方案执行预算编制。

第八条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间接其他费、绩效支出,具体分配比例如下:(一)管理费按照经费总额的2%提取。

其中,学院提取1%,项目所在学院(单位)提取1%。

项目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间接其他费可以用于支付项目实施所发生的相关间接费用,包括不能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通用设备、办公耗材、科研专项审计费等。

(三)绩效支出是扣除管理费和间接其他费后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贡献,科学合理地分配绩效支出。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充分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高校科技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结合高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项目依据经费来源性质,可总体划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

(一)纵向科研项目: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含xx口)批准立项并拨款的科研项目。

(二)横向科研项目:是指以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由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出资投入的科研项目.(三)高校作为参研单位(非外协方)与外单位联合承担的各类政府部门(含xx口)科技计划项目,有相关政府部门(含xx 口)或单位出具能证明高校为参研单位的书面材料的科研项目,按纵向科研项目进行管理。

第三条科研项目依据经费开支范围,可总体划分为提取间接费科研项目和提取管理费科研项目。

(一)提取间接费科研项目。

此类项目开支范围分为直接费和间接费,包括纵向I类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

直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间接费是指高校在组织实施科研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高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暖消耗,有关管理性费用以及高校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绩效奖励等。

(二)提取管理费科研项目。

此类项目开支范围分为直接费和管理费,包括纵向Ⅱ类至纵向Ⅵ类项目.直接费是指按照??有关规定为开展科研工作而发生的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管理费是指科研项目应分摊的高校的管理费用。

XX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2年版)

XX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2年版)

XX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2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中办发〔2022〕50号) 《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22〕71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经费包括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者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

包括:1. 我校以第一承担单位承担的纵向项目。

2. 我校作为非第一承担单位的项目(联合承担或者以XX大学名义加入项目组) ,项目负责人在进行项目登记时同时提供项目的总合同书或者上级计划任务书,认定为我校联合承担的纵向项目或者子课题。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学校通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除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之外的其他所有科研项目经费,包括通过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以及承担各党派、社会团体、专业研究机构及各机关事业单位等科研项目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学校与委托方签订合法的书面合同,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第四条学校取得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均为学校收入,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五条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体制。

1. 科技处和社科处是学校科研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科研项目哺育、申报、合同管理、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等工作。

2. 计划财务处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审查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决算,指导、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或者合同约定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规范、合理使用科研项目经费,承担相应财务管理责任。

科学经费管理制度

科学经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科学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来源1. 政府拨款: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等。

2. 科研项目资金: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

3. 企业赞助:包括企业委托研究、企业技术合作等。

4. 其他来源:包括社会捐赠、科技专项资金等。

三、经费管理责任1. 学校负责人对学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负总责。

2. 科研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

3. 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支出、结算和监督管理负责。

4. 相关部门对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

四、经费使用管理1. 经费预算: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详细预算,包括设备费、材料费、人员费等,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2. 经费支出:经费支出需按照预算进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和审批。

3. 经费资金监督: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经费使用符合项目要求。

4. 经费结余:项目结束后,对剩余经费进行清算,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余处置。

五、经费使用管理原则1. 合理使用:经费使用应符合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不得超支或滥用经费。

2. 保证效益:经费使用应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

3. 严格管理:对经费使用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法、规范和透明。

4. 节约用于:在经费使用中应尽量节约,提高经费利用效率。

1. 经费使用审批: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2. 经费使用检查: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 经费使用评估: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优化管理和使用经费,提高效益。

七、经费管理报告1. 经费预算报告:对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情况进行报告,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和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2. 经费使用报告: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报告,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和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XX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模板】

XX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模板】

XX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强化责任主体意识,确保科研项目顺利完成,促进我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和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纵向科研项目是指由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基金委、各类学术团体公开发布项目(课题)通知,并由学校科技处统一组织申报(含投标)得以立项的,有一定资金资助的科学研究项目。

纵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管理应严格执行科研经费主管部门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凡以XX大学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科研经费管理是指对科研项目包括经费预算编制、经费入账、经费支出使用、经费决算、绩效评价、审计等全过程的管理。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负有法人责任,分管财务和科研的学校领导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重大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决定。

学院(系、所)及学校其它部门和单位(统称二级单位),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要指导预算编制,监督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学校将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纳入学院(系、所)负责人的考核范围。

XX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2年)

XX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2年)

XX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及科研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专兼职教职工以XX学院署名承担的纵向、横向项目及校级项目的经费管理。

第三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必须按科研项目任务书(合同)约定的科研经费全额划入学校银行账户。

第四条学校科研配套经费使用按本办法执行,配套经费见《XX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原则上应先使用争取来的纵向经费,后使用配套经费以补充原经费的不足。

第五条所有科研项目的经费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一)项目负责人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尊重科研规律,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合理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

(二)项目负责人在确保达到考核指标前提下,可自主调整技术路线、实施方案、项目组成员。

(三)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见附件)的编制,审核科研经费的使用。

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处负责经费预算备案。

(四)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

经费支出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备案、财务处报销制,并在学校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表,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

(五)项目主管部门对经费支出有相应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七条科研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资料费、印刷费、事务费(出版、文献、知识产权)、专家咨询费、劳务费、评审鉴定费、项目税费、管理费、绩效支出和其他费用。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购买及租赁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购置、运输、装卸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XX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XX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XX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学院纵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学院一流大学建设及科学繁荣发展,根据国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部等《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37号)等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

第三条根据预算管理方式不同,学院纵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分为预算制和包干制。

第四条项目科研经费全部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学院、分院系单位、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责任制。

学院承担科研经费— 1 —管理主体责任。

社会科学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行使经费管理权和监督权,共同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学院(分院系单位)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应对科研经费执行提供条件保障,对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直接监管责任。

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直接责任人,按项目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经费预决算,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经费开支范围第五条项目资金支出是指与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

项目资金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一)业务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图书、收集资料、复印翻拍、检索文献、采集数据、翻译资料、印刷出版、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二)劳务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XX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充分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促进学院科技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2号)、《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XX学院名义申请并获取的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三条科研经费依据项目来源性质不同,总体划分为“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以XX学院名义取得的由学院独立或联合承担的财政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由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列入财政预算直接下达的经费,或明确批复XX学院为承研单位、通过项目负责单位转拨的经费,按照“纵向Ⅰ类”“纵向Ⅱ类”和“纵向Ⅲ类”进行分类管理。

“纵向Ⅰ类”是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军委科技委等国家部委立项、归口管理的纵向科研经费。

一般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防科技创新特区、战略先导计划、基础加强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以及基地和人才专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

“纵向Ⅱ类”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装备发展部、各军兵种等主管部门立项、归口管理的纵向科研经费。

一般包括高技术船舶计划、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重大专项、基础科研计划、技术基础计划、核能开发计划、武器装备预先研究、军品科研、军品型号研制等。

“纵向Ⅲ类”是指除“纵向Ⅰ类”和“纵向Ⅱ类”之外的其他财政纵向科研经费。

一般包括地方政府基金项目等。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方法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方法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方法第一条总则1.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有效合理地使用经费,保证争论工作的顺当进行,依据国家财政制度及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状况,特制定本方法。

2.科研经费的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厉行节省”的原则,凡是列入我校科研方案的课题,其科研经费一律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财务部门依据科研管理部门开具的经费到帐通知单进行会计核算。

3.科研经费的使用应严格依照预算开支进行,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条件使有限的科研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

4.科研经费的使用实行项目主持人审批负责制,学校科管处和财务处共同负责管理和监督科研经费使用状况。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来源我校科研经费的来源包括:1.纵向经费:国家各部委、各类科技基金、人才基金、省直各厅局(委)、中外合作拨给的科研课题经费。

2.横向经费:科技兴农、国内合作或企事业单位委托争论和开发项目的经费。

3.自筹经费:学校从事业费中划拨的青年老师科研基金经费以及自选课题经费。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科研经费的使用仅限于与课题开展争论工作关于的支出,其主要支出范围包括:1.科研业务费:科研试验用的土地租金,动植物的种植、养殖费、计算、测试、分析费,必需的国内调查和学术会议费,业务资料文件资料、报告、论文印刷费,版面费,专利申请费,争论成果评价鉴定费,现场验收费,开发项目的技术培训费,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科研人员返聘和临时用工劳务费。

2.试验材料费:提供科研用的试验动植物的购置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的购置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运杂包装费。

3.仪器设备费:指项目实施所需专用仪器设备的购置费,运输包装和安装费,自制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和外协加工费。

4.试验室改装费:依据资助项目争论工作需要,为改善试验条件所进行的简单修理修缮费。

5.协作费:指外单位协作者承担该资助项目开展争论试验工作所需的经费(仅限科技协议上列出的协作单位)。

XX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

XX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

XX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X 财科〔202X〕X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港澳)、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各级主管部门明确实施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包干制”,是指对项目总经费进行定额包干资助。

在预算定额内,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书和获批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时,均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第四条“包干制”项目经费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

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代表研究团队承诺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科研诚信要求,按照科研项目绩效目标和任务书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截留、挪用、侵占和虚假套取,不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承诺书签署后报科研处备案。

第五条经费支出不设具体比例限制,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业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资源占用费、科研管理费和绩效支出以及其他与科研活动相关的合理支出,不得列支与本项目科研活动无直接关联的经费支出。

各项经费支出无额度限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无需履行调剂程序。

“包干制”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科研管理费按总经费4%提取(学校、学院各占2%)。

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发放程序和学校其它纵向项目间接经费绩效发放程序相同。

学校科学研究经费使用管理规程

学校科学研究经费使用管理规程

学校科学研究经费使用管理规程1. 总则1.1 目的为确保学校科学研究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规范经费管理,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学校所有承担科学研究项目的教师、科研人员及项目组成员。

1.3 原则科学研究经费使用应遵循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原则,确保经费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财政政策和科研项目要求。

2. 经费管理组织架构学校科学研究经费管理组织架构如下:- 学校科学技术处:负责全校科学研究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和指导。

- 财务处:负责科学研究经费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 各学院(部门):负责本学院(部门)科学研究经费的使用管理。

3. 经费预算与审批3.1 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申请阶段根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和预算标准编制经费预算,明确经费使用范围、金额和用途。

3.2 经费审批学校科学技术处负责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审核,提交学校财务处审批。

财务处根据审批结果为项目负责人建立经费账户,并按照预算执行。

4. 经费使用范围科学研究经费可用于以下范围:- 设备购置:与科研项目直接相关的实验设备、办公设备等。

- 材料费:与科研项目直接相关的实验材料、测试分析费等。

- 差旅费: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因项目需要在国内外进行的出差、调研等费用。

- 劳务费:项目组成员的工资、绩效等费用。

-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在国际合作项目中的交流、合作等费用。

- 其他与科研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

5. 经费使用规定5.1 合法性经费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财政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

5.2 合理性经费使用应符合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和预算要求,确保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

5.3 效益性经费使用应注重效益,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

6. 经费监督与检查学校科学技术处、财务处和各学院(部门)应加强对科学研究经费的监督与检查,确保经费合理、有效使用。

6.1 定期审计学校科学技术处、财务处应定期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最新版)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最新版)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尊重科研规律,提升科研经费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是指我校为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各类项目经费。

主要包括:(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包括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等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经费。

(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包括学校与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国际机构、及个人等签订的委托研究、合作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经费。

第三条凡以XX大学名义取得的科研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各有关部委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合理使用。

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学校是各类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主体。

第五条项目管理施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合同执行情况承担直接责任。

第六条二级单位(学院或校属独立科研机构)负责领导和督促本单位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管理、经费预算编制、合同管理等工作;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使用报销及会计核算、协助项目结题决算及财务审计;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抽查审计和专项审计。

第三章预算与使用管理第七条对项目经费及项目管理有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科研项目,项目主持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文件管理办法,结合科研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经费预算。

第八条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

科研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应同时编制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及经费预算。

第九条直接经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科研工作直接相关的费用。

主要包括:(一)设备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动全校人文社科类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科技部等6部门《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活力的意见》(X党办发〔20XX〕X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04号)、《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XX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X 财教〔20XX〕X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管理制度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凡是以XXXX大学名义申请并获得批准的科研项目经费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拨入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

学校的科研经费按项目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和挪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科研经费实行分类管理,学校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一)社会科学处的职责1.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合同审核、管理等;2.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外拨经费合同的控制管理;3.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技术市场登记工作;4.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5.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预算调整,履行审批职责。

大学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广大教职工开展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调发展,推进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推动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提高我校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项目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择优支持、支出规范、注重绩效的原则管理使用。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科研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以下渠道:(一)国家、省(部)、市(厅)下达的科研项目经费(纵向经费);(一)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研究或接受委托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三)从学校事业费中划拨的科研经费(学校科研业务经费);(四)科研赞助及项目结余经费部分(学校科研发展基金);(五)科技成果转让、科技产品出售等收入(学校科研创收经费);(六)根据项目需要申请的科技贷款及其它科研经费。

第五条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必须汇入学校财务指定的账户,按经费来源不同分类建账,由科研处根据相关项目的管理办法统一计划管理。

第三章经费支出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要严格用于与项目研究工作直接相关的开支。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含配套经费)除有明确规定或合同约定外,均按下列范围(类别)开支:(一)实验材料费:指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费,实验动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各类实验材料的包装、运输、安装费等。

(一)仪器设备费:指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的购置和维修费。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简易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协作费:指外单位协作承担项目部分研究工作的费用。

(五)图书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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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包括两类:
(一)校外科研经费:来源于校外的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经费等。

(二)校内科研经费:
校级科研项目经费、校内科研奖励经费及校外科研经费的配套经费等。

第三条科研经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平台负责人、学科负责人、团队负责人等,以下统称项目负责人)应在科研处、财务处的指导下,按有关规定编制科研经费预算。

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科研任务特点和实际需要及有关规定,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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