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问题共30页PPT资料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限制及其利益平衡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限制及其利益平衡一、本文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普及,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逐渐凸显出其重要性。
网络环境为作品的创作、传播和利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同时也给著作权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如何在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促进知识的共享和传播,实现著作权保护与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限制及其利益平衡问题。
我们将概述著作权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分析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新特点和新挑战。
然后,我们将深入探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措施,包括技术手段、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等方面的努力。
接着,我们将讨论著作权限制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限制的具体表现形式。
我们将着重探讨如何实现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与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法律完善措施。
本文旨在通过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限制及其利益平衡问题的深入研究,为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我们也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著作权保护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共同推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现状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传统的著作权法律体系在应对网络环境中的新型挑战时显得捉襟见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
当前,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现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频发:在网络环境中,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使得著作权侵权行为变得更加容易和隐蔽。
未经授权的网络转载、复制、篡改、盗版等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著作权保护法律体系亟待完善: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著作权法律体系,但在应对网络环境下的新型著作权问题时,仍存在诸多不足。
例如,对于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行为认定、责任追究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使得法律执行面临困难。
浅谈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
盗版方式多样化
网络盗版的方式多样化, 包括非法复制、上传、下 载、传播等,给版权保护 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盗版收益巨大
网络盗版往往不受地域限 制,盗版收益巨大,对版 权所有人的经济利益造成 了严重损害。
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的难点
著作权确认难
网络作品的匿名性和即时 性使得著作权确认困难, 需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 来确认和保护著作权。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
当前,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已经 不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问题,而是 需要全球共同努力。各国需要加强交 流与合作,共同研究和应对著作权保 护的全球性问题,如跨国侵犯著作权 、网络盗版等。
VS
在国际合作方面,应坚持《世界知识 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等国际公约和条 约的宗旨和原则,加强各国之间的协 作与配合,共同打击网络环境下的著 作权侵权行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 权益。
中国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方面采取了 诸多措施,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建立健 全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同时,政府 相关部门也加大了执法力度,严厉打 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这些措施有效 地保护了版权持有者的合法权益,维 护了良好的网络秩序。
案例的启示与借鉴
启示
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通过对国际和国内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加强著作权保 护的重要性。这不仅需要政府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还需要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 好的网络环境。
展望未来:数字化时代的著作权保护趋势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著作权保护将更加 依赖于技术手段和法律制度。未来,数字版 权管理、数字水印、访问控制等技术在著作 权保护中的应用将更加广泛和深入,为著作 权的保护提供更加全面和有效的手段。
同时,随着网络环境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网 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法律制度也将逐步健全和 完善,为著作权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内容摘要:摘要:近年来互联网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是网络著作权的保护问题日益突出。
我国著作权立法相对滞后,网络著作权得不到有效地保护。
为了有效的保护网络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促进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本文从网络著作权的特点、网络侵权的主要方式、被侵害的著作权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及如何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等角度对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提出相关的观点与建议。
关键词:网络著作权;网络作品;侵权现状;网络著作权保护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广泛应用,网络渗透到了我们生活,学习,工作等各个方面。
由于网络的自由化程度很高,发生在网络上的侵权事件层出不穷,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及《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对于种类繁多的网络著作权被侵害的事件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
一、网络著作权网络著作权是指单位或个人对其创作的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学作品在网络上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它是以传统的著作权为基础,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产生。
与传统著作权相比,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无地域性与传统的著作权相比,网络著作权无明显的地域保护的特性。
众所周知,网络作品是以互联网为载体,互联网的特点就是广泛互联,最基本的目的就是保持全球的信息流通和资源共享。
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作品经常无法判断该依据哪国法律,在那个领域有效。
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侵权行为地”也无法认定。
针对网络著作权地域性的虚拟性,无法在物理上将侵权行为地确定下来。
网络著作权得不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保护则保护网络著作权就没有意义。
(二)主体身份难以确定互联网具有虚拟的特性,在互联网上很少真实的表达出一个人的真实身份和信息。
当一篇网络作品在网上传播,出现著作权的争议时,对于真正的确认难度很大。
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著作权属于,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
在网络环境下,作品的原稿是记录在数字存储设备中的电子数据,而该电子数据又能被极其方便、快捷地复制;因此,在作品没有标注或者对署名的身份发生争议时,该如何确定电子数据是作品的原稿,谁是该作品的,显然要比在传统环境下困难得多。
著作权侵权PPT课件
详细描述
某网络平台未经授权擅自上传知名作家的小说,供用户免费 阅读和下载。该平台通过广告收益和推广等方式获得利益。 作者发现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最终获得赔偿和道歉。
案例二:盗版软件侵权案
总结词
盗版软件侵权案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 人授权,复制、发行、演绎、表演、 展示软件作品的行为。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根据时代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法律制度的及时更 新和适应性。
提高公众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著作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形成全 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THANK YOU
著作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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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创作者的权益
著作权能够保护创作者的 权益,防止他人盗用或非 法复制其作品。
促进文化创新
著作权能够鼓励创作者不 断创新,推动文化事业的 发展。
维护市场秩序
著作权能够维护市场秩序 ,防止盗版和侵权行为对 市场造成混乱。
著作权保护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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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权行为至关重要。
借鉴国际经验
各国在著作权保护方面都有不同的 做法和经验,相互借鉴有助于提高 保护水平。
维护国际形象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有助于树立本国 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提升国际地 位。
未来展望与建议
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
随着科技的发展,应加强技术手段在著作权保护中的应用,提高 侵权行为的发现和打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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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 工具、帮助等便利条件 的。
数字环境下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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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上非法复制、发行他人 的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浅谈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
2023浅谈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contents •著作权的基本概念与特征•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受到的挑战•加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措施•著作权保护的意义和作用•结论与展望目录01著作权的基本概念与特征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类,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著作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受到法律保护。
著作权:创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
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且具有个人印记。
独创性著作权为作者所专有,受法律保护。
专有性作品可以复制并传播,但需遵守著作权法的规定。
可复制性著作权与知识产权的关系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权、商业秘密权等。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02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受到的挑战在网络环境下,未经授权的内容分享是一个普遍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如通过社交媒体、论坛等渠道传播未授权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作品。
未经授权的内容分享一些网络用户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转载、抄袭他人的作品,严重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
盗用他人作品著作权侵权现象的普遍性盗版软件的传播网络上存在着大量的盗版软件,这些软件未经授权,且可能含有恶意软件和病毒,对计算机系统和信息安全构成威胁。
数字图书馆的局限性数字图书馆虽然方便了用户获取信息,但也可能导致盗版书籍的传播,给著作权带来侵害。
网络盗版对著作权的侵害跨国网络侵权的复杂性网络的无国界性使得跨国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日益增多,侵权者通过不同国家的服务器进行侵权活动,使得权利人难以追踪和维权。
跨国网络侵权行为的难以控制国际法律制度的差异各国对于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一些国家对著作权保护力度较弱,可能存在法律漏洞,给跨国网络侵权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技术手段的更新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新的侵权手段和方式层出不穷,如网络爬虫、深度链接等,使得权利人难以有效维护自己的著作权。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在当今数字化飞速发展的时代,网络如同一张无边无际的大网,将我们紧紧相连。
信息的传播与交流变得前所未有的便捷,然而,这也给著作权的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网络环境的特殊性使得著作权侵权行为变得更加容易和难以察觉。
在传统的出版领域,作品的传播和复制需要一定的成本和技术手段,而在网络上,只需要轻点鼠标,作品就可以被大量复制和传播。
例如,一些未经授权的网站擅自上传他人的文学作品、音乐、影视作品等,供用户免费下载或在线观看,这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为什么要保护著作权呢?著作权保护不仅仅是对作者个人劳动成果的尊重和认可,更是对创新和创作的激励。
如果作者的创作成果可以被随意窃取和滥用,那么他们将失去创作的动力,文化和知识的创新也将受到抑制。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著作权保护有助于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和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精神财富。
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法律保护面临着诸多难题。
首先,侵权行为的界定变得更加复杂。
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和信息的快速传播,很难确定侵权行为的主体和具体的侵权行为发生时间、地点。
其次,技术的发展也给著作权保护带来了挑战。
例如,P2P 技术使得用户之间可以直接共享文件,这使得侵权行为更加分散和难以控制。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这也给跨国的网络著作权保护带来了困难。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我国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和侵权行为的责任,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同时,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也不断出台,以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新的侵权形式。
在执法方面,加大了对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相关部门通过监测网络、受理投诉等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理侵权行为。
对于严重的侵权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加强了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共同打击跨国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
然而,仅仅依靠法律的强制力是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变得愈发突出。
在网络时代,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文将探讨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的挑战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著作权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
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信息传播无处不在,随之而来的是著作权的被侵权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如何有效保护著作权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挑战1. 数字化媒体的普及网络时代,数字化媒体极大地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
然而,数字化媒体的复制和传播方式给著作权保护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数字化媒体的普及使得盗版和侵权行为更加容易发生。
2. 匿名性与跨国特性网络环境下的侵权行为往往具有匿名性和跨国特性,使得著作权的追责变得复杂困难。
网络上的盗版行为容易隐藏身份,一些跨国盗版网站更是避免了本地法律的制裁,给著作权保护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3. 意识和法律法规缺失在网络时代,一些用户对著作权意识不强,对侵权行为缺乏警惕性。
与此同时,网络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地相对滞后,也给著作权保护带来了困难。
三、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对策1. 加强立法针对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需要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借鉴国际经验,制定合适的法规,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2. 建立版权申请与保护体系在网络环境下,建立版权申请与保护体系是至关重要的措施之一。
通过注册和登记版权,确保著作权可以得到法律保护。
3. 强化技术手段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引入更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加强著作权保护。
例如,数字水印技术可以对作品进行标识和追踪,从而有效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4. 提高用户的著作权意识加强著作权教育宣传,提高用户对著作权的重视和保护意识。
鼓励合法使用作品,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五、结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问题,但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通过加强立法、建立版权保护体系、运用技术手段以及提高用户意识,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为促进网络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保障。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资料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资料在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资料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作品享有的法定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演出权等。
而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面临着侵权风险和保护难题。
本文将探讨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资料。
一、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现状在互联网时代,网络上的信息以电子形式广泛流通,创作作品的传播不再受限于时间和空间。
这使得著作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
首先,网络上的著作权盗版现象严重,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电影、音乐、文学作品等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随意被复制、传播,给原作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其次,网络上的著作权保护难度较大,由于匿名性和边界模糊性等特点,侵权者在网络上往往能够逃避法律追究。
此外,技术手段的不断进步也为侵权者提供了更多突破著作权保护的可能性。
二、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方式为了更好地保护著作权,在网络环境下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国家应当出台更加严格的著作权保护法律,加大对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侵权成本。
其次,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维护正常的数字版权市场秩序。
再次,加强版权教育和意识普及。
通过教育宣传,提高公众对著作权保护的认识,增强版权意识。
最后,探索技术手段辅助保护著作权。
例如,数字水印技术、数字版权管理等技术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盗版行为。
三、未来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趋势面对互联网时代的挑战,著作权保护也在不断发展变化。
未来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趋势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随着技术的进步,数字版权管理技术将进一步完善,可以更好地追踪侵权行为,提高保护效果。
其次,产业链协作将成为保护著作权的重要手段。
网络平台、版权方和用户之间的合作将更加密切,在保护著作权的同时实现利益最大化。
再次,国际合作将加强。
著作权保护已逐渐成为全球范围的议题,各国将加强合作,共同应对侵权问题。
中国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情况介绍PPT教学课件
法律:《中华人民பைடு நூலகம்共和国著作权法》
法规:《著作权 法实施细则》、 《计算机软件保护 条例》
司法解释:《关 于审理涉及计算机 网络著作权纠纷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其他法律,如 《民法通则》、 《民事诉讼法》等 以及有关部门规章
Law: Copyright Law of P.R.C.
1
Development and Present Situation of Internet in China
中国互联网发展十分迅速 上网计算机:
1997年30万台——2004年3630万台 上网用户数:
1997年62万——2004年8700万 登记网站:
1997年1500个——2004年62.7万个 CN下注册域名:
Regulations: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of Copyright Law, Regulations of Computer Software Protection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Provisions of the Supreme Court about Several Issues Concerning the Trial of Computer internet Cases for Applying Laws
Introduction of Chin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on Internet
Intellectual Property Center,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P.R.C.
2020/12/09
中国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情况介绍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问题
• 技术措施保护 • 司法解释第六条 • 条例第四条 • 较之司法解释更加具体,除了规定不得故意 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外,还增加了“不得故意 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主要用于避开或者破 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 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服务。但是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除外”的规定。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 第十三条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为了查处侵犯信息网络 传播权的行为,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涉 嫌侵权的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 网络地址等资料。 • 第二十五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或者拖 延提供涉嫌侵权的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的,由著 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没收 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
• P2P的问题 的问题 网络视频分享网站的侵权责任 • 被控侵权的主体包括: 网络服务提供商、使用P2P软件的用户, 及P2P软件的开发者。
• “警告”与“通知” • 司法解释第四条 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 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 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 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根据民法 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 的共同侵权责任。 • 条例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 就“通知”与“反通知”,“移除”与“恢 复”程序作了规定。
• 网络服务商被控侵权的一般情况 未经权利人许可 超越授权范围 已过授权许可期限 • 相当一部分网站因未经授权,通过互 联网提供文字作品(包括博客作品) 、音 乐、电影、网络游戏 及手机彩铃彩信的在 线收听、收看和下载服务引发纠纷。
• 发表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
• 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一般与著作财产权 (如出版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等同时行使。 网络环境下,“博客”实时在线创作作品并 通过互联网公之于众,是一种新的发表作品的方 式。按照现行法律对权利的设置,系同时行使发 表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试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3、增强公众的版权意识: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版权保护的认识和 理解。使人们意识到尊重和保护他人的著作权是每个网络公民应尽的责任。
4、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鼓励互联网行业、内容创作者和其他利益相 关者建立自律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共同维护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秩序。
5、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除了传统的法律诉讼途径外,可以考虑建 立在线纠纷调解机制,为权利人和侵权者提供一个便捷、高效的争议解决平台。
参考内容
一、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环 境下的著作权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成为了一个备受的话题。著作权,作为知识 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网络环境下如何得到有效的保护,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 大挑战。
二、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
1、网络著作权的定义
网络著作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 享有的专有权。这种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 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6、国际合作与协调:在全球范围内加强合作与协调,共同打击跨国侵权行 为。通过国际条约和协议的形式,促进各国在著作权保护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7、完善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规定:明确网络服务提供商在著作权保护 中的责任和义务,促使其加强对侵权内容的监管和防范措施。同时,为网络服务 提供商提供一定的豁免权,以平衡各方利益。
8、发挥集体管理组织的优势:鼓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发挥其在维权、协 商和谈判方面的专业优势,为权利人提供更好的服务。通过集体管理的方式,降 低个体维权的成本和难度。
9、创新商业模式:鼓励互联网企业探索新的商业模式,以合法、可持续的 方式满足市场需求。例如,通过付费内容、广告支持的服务或会员制度等方式, 为权利人提供合理的收益渠道。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浅析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一、网络作品的概念和特征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网络作品,就是指那些经过智力加工,符合作品实质性要件的网络信息。
依照网络作品的来源,可以认为两类网络作品应当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一类是数字化作品,指进入网络前已经借用传统载体存在,只是通过键盘,扫描仪等工具输入计算机,然后通过网络传播的作品;另一类就是在网络上创作的作品,即从被创作起就直接以数字化的形式在网络上传播的作品。
网络作品具有如下特征:(一)法律调整的滞后性网络作品一经在网上传播,任何人只要一根电话线就可以得到该作品,而关于网络上著作权利益调整的法律,却没有及时出现,这样,对于网络作品的法律规制便远远落后于现实。
(二)地域性的消失与传统的著作权有一定的地域性不同,由于国际网络本身的跨国性特点,无法判断一件网络作品的著作权应当依据哪个国家的法律,应当在哪个领域内有效,因此网络著作权的不存在地域性的问题了。
(三)专有性的弱化作品在网络中传播后,在具有了无形性、高效性、方便性和普及性的同时,也大大的削弱了著作权的专有性。
在网络环境下,网络使用者关心的是如何获得物美价廉的作品,他们获取的版权信息并不充分,对谁是版权人,作品的使用条件并不是很清楚,他们也不是很关心;真正的版权人却难以了解自己作品的使用情况,更不用说控制作品的不合理使用了。
因而,在网络环境下,作品的专有性能几乎为零。
(四)表现形式上的数字化与传统的作品都有自己的表现形式不同,但是随着“网络超文本结构”的出现,传统作品在网络中被数字化,形成另一种全新形式的作品,即网络作品,网络作品的表现形式颠覆了传统的区分著作权类型的意义。
二、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一)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的表现形式从分析来看,有三种典型的侵权行为:1、传统媒体侵犯网络作品著作权的行为。
3.2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
第19页,共29页。
第三章 第二节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
❖ 三、著作权法定使用许可制度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 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
总结:只能使用录音,不是录像;可以是各种录音。
第16页,共29页。
第三章 第二节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
❖ 二、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
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
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 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第三章 第二节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
❖一、著作权概述
❖(三)著作权的主体
6、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含转让和赠与),不视为作品 著作权的转移”,此规则也适用于计算机软件等具有知识产权的 标的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美术作品 原件的所有人享有展览权,此外的其他权利仍由著作权人享有。
第21页,共29页。
被告对转载事实没有否定,但称该稿件系他人 通过电子邮件推荐,没有见到“版权所有,请勿转 载”的内容。被告于1998年10月16日在报纸上将该 文全文发表,署名为“无方”,并在发表时加注“ 作者与3D一样发源不详”。被告同意以国家稿费标 准付给《戏说MAYA》一文的作者稿费231元,但是 原告须证明他就是作者“无方”。被告同时辩称其 没有主观过错,不构成侵权,故不同意道歉及支付 惩罚性稿费的要求。 【审判结果】审理结果:被告侵犯原告《戏说MAYA》 一文的版权行为成立,被判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和赔偿经济损失924元。判决宣判后,双方均未提 出上诉。
网络著作权案件中的主要问题29页PPT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
谢谢!பைடு நூலகம்
网络著作权案件中的主要问题
21、静念园林好,人间良可辞。 22、步步寻往迹,有处特依依。 23、望云惭高鸟,临木愧游鱼。 24、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 何能尔 ?心远 地自偏 。 25、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计算机网络时代背景下的著作权保护
一、计算机网络时代引发的变革(一)计算机网络传播的特征计算机网络的发展是以计算机技术的成熟和发展为基础的,计算机网络是一个集合体,它由无数个计算机网络个体互相协作互联组成,具有规模大、信息量大、涵盖面广、使用人数多、方便快捷等优势,计算机网络是辐射面最广的全球信息共享平台。
计算机网络具有无时间地域性、分散性、不可控性。
1.无时间地域性。
计算机网络是全球各地个体计算机使用者、单个计算机组成的全球范围内的信息、自愿共享平台。
计算机网络是不分区域、国别的,计算机使用者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访问跨地区、跨国界访问到全球各地的服务器上,计算机网络平台上的各项数据、信息均来源于全球范围内的个体计算机使用者,数据、信息的来源具有全球性,没有时间、空间的限制。
随着人类宇宙空间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网络的资源、信息来源亦扩展至宇宙空间.2.分散性。
计算机网络平台的资源、信息均来源于全球范围内的用户,全球各地亦有成千上万个主机服务器。
虽然计算机网络具有无地域性的特点,但计算机网络的个体使用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主机服务器却存在于不同的地域、国家,国家、地域之间对计算机网络的各项活动管理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些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也是单纯的技术性标准。
实际上,对于整个计算机网络平台而言,计算机网络使用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主机服务器均来自不同的地域、国家具有分散性,计算机网络的管理规范、技术标准亦没有统一,且无法涵盖计算机个体使用者的全部上网行为。
3.不可控性。
传统的信息交互模式受到了纸张、页面、时间、空间等限制,计算机网络突破了传统信息的交互模式,突破了这些限制。
对于计算机网络而言,信息的数字化传播突破了容量的限制,计算机网络个体使用者的网络行为产生的大量信息,大部分无法进行事先审查。
对于计算机网络的提供者和管理者而言,这些信息具有不可控性。
(二)计算机网络时代著作权的变化1.著作权的无形性更加凸显。
智力成果作为一种无形的精神财富,是著作权的权利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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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定,但不等于临时复制都是合法行为。
三、关于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管辖
• 司法解释第一条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
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 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 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 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 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 侵权行为地。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2019年5 月)
条例就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 作者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权利的保 护、权利的限制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 责任及责任免除等作了规定。
• 司法解释第二次修改 (2019年11月)
删除了原司法解释第三条:已在报刊上 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 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 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 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 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即今后审理此类案件不再适用该规定。
• 经修改后的现行的司法解释共计八条
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适用
• 2019年6月9日互联网条约在我国正式生效。 • “条约”的相关规定已转化为国内法,现
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与“条约”之 间不存在矛盾之处。 •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件优先适用法律、法规。
• 信息网络传播权
• “警告”与“通知”
• 司法解释第四条 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
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 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 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根据民法 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 的共同侵权责任。 • 条例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
• 网络服务商被控侵权的一般情况 未经权利人许可
超越授权范围
已过授权许可期限
• 相当一部分网站因未经授权,通过互 联网提供文字作品(包括博客作品) 、音 乐、电影、网络游戏 及手机彩铃彩信的在 线收听、收看和下载服务引发纠纷。
• 发表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
• 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一般与著作财产权 (如出版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等同时行使。
就“通知”与“反通知”,“移除”与“恢 复”程序作了规定。
• 无需通知的情形 有证据证明网络服务商直接提供的侵权
内容;有证据证明网络服务商明知或应知 其他网站实施侵权行为。
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 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 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 利。
• 网络传播作品的主要形式
一是通过电信互联网提供在电脑终端下载或者 在线传播;二是无线网络运营商通过无线增值服 务在手机终端下载或者传播。
• 关于复制权 传统的“复制”概念
• 另据统计,2019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规模 为27.8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其普及率 远高于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电子商务等 互联网应用服务领域。
一、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制定、修改
• 制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颁布《关于审理
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 制定过程:总结地方法院审判经验;参考 借鉴国外的做法;听取专家、学者、立法 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地方法院法官意见。
• 制定司法解释的目的 弥补相关法律不足,解决审判实践中急需解决又
有把握解决的问题
• 司法解释的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著作权法、民事诉讼法。
• 司法解释的内容 涉及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数字化作品保
护、侵权行为的认定、网络服务商的法律责任及 赔偿责任等问题作了规定。
• 《著作权法》修改 (2019年10月27日)
• 网络环境下,“博客”实时在线创作作品并 通过互联网公之于众,是一种新的发表作品的方 式。按照现行法律对权利的设置,系同时行使发 表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 因“博客”引发的版权问题 • 转载作品(网站之间、网站与报刊之间) • 作者与提供相应发布平台和技术支持服务的博
客网站之间的关系?
• 案例:2019年,秦某诉搜狐公司侵犯其在在 博客专栏中发表的作品的著作权;三位作者诉博 客网擅自转载其网上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李某诉 广州某晚报未经许可转载其网上发表的作品侵犯 著作权纠纷。
• 直接侵权
司法解释未作规定,直接适用著作权法、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 过错责任原则
提供连线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 络信息是否侵犯著作权没有监控的义务, 主观上没有过错,不因他人侵权承担侵权 责任。司法解释未作规定。
• 间接侵权
• 司法解释第三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参与或者教唆、帮助他人实 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 条的规定,追究其与其他行为人或者直接实施侵 权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责任。
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增加了有关信息网络 传播权、技术措施及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保 护、诉前临时措施及赔偿等内容。
• 司法解释第一次修改 (2019年12月)
删除了相关条款,增加有关技术措施保 护、诉前临时保护措施的规定。
•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2019年5 月)国家版权局与信息产业部共同颁布
著作权行政行为,网络服 务提供者虽然不是内容的直接传播者,如其行为 客观上起到了“帮助”、“教唆”他人实施侵权 行为的作用,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民事责 任。
• P2P的问题 网络视频分享网站的侵权责任
• 被控侵权的主体包括: 网络服务提供商、使用P2P软件的用户,
及P2P软件的开发者。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于晓白
•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互联网作为新兴 产业发展速度迅猛,根据最新统计,截至 2019年6月,中国互联网用户人数已达1.62 亿,且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预计 未来将迅速超越美国居全球第一。
• 在网民经常使用的网络服务/功能调查统计 一项中,在线影视收看及下载影视节目的 人数占网民总数的36.3%以上,占整个互 联网使用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