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项目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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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码头项目立项程序

港口码头项目立项程序

港口码头项目立项程序港口码头项目立项程序是指为了开展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一系列的审批和立项程序。

下面是一个较为完整的港口码头项目立项程序,包括项目的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设计规划、招标采购、施工建设以及验收等环节。

以下是详细的描述:一、前期调研与筹备阶段1.1确定项目目标和任务:明确港口码头项目建设的目标,如提升港口运营效率、增加货物吞吐量等。

1.2组建项目立项团队:成立项目立项团队,包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

1.3收集基础资料:收集相关的基础资料,如地理环境、港口运营情况、市场需求等。

1.4进行风险评估:对港口码头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5确定项目的投资计划:根据调研结果和风险评估,确定港口码头项目的投资计划。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2.1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根据前期调研的结果,编制港口码头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其中包括项目的市场分析、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等内容。

2.2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将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相关审批机关进行审批。

若审批通过,则进行下一步。

三、审批立项阶段3.1申请立项:向国家发改委或相关审批部门申请项目立项,并提交相关材料,如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等。

3.2审批程序:根据不同港口码头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审批程序可能存在差异。

通常情况下,需要经过多个审批环节,包括行政许可、环境评估、土地审批、水利部门审批等。

3.3审批结果:如果审批通过,会颁发项目立项文件,即批复文件,确认项目的立项。

四、设计规划阶段4.1项目管理机构组建:成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后续的设计、招投标、施工等工作。

4.2编制项目设计方案:根据项目要求和审批文件的要求,编制港口码头项目的设计方案。

4.3报建设计方案:将编制完成的设计方案报送相关审批机关进行审批,同时需提供设计方案的技术、质量报告和安全评估报告。

4.4审批设计方案:审批机关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并出具审批文件。

港口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审批

港口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审批

港口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审批(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三条: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但是,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使用港口岸线,不再另行办理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手续。

(二)港口岸线划分标准1、沿海港口岸线(1)沿海港口岸线的范围沿海港口岸线的范围是指沿海、长江南京长江大桥以下及各通航支流入海(江)口门节制闸外及其他非通航入海(江)河流感潮河段水域内的港口岸线。

(2)沿海港口深水岸线的标准沿海港口深水岸线是指适宜建设各类型万吨及以上泊位(含水工结构兼顾万吨级)的沿海港口岸线,包括维持其正常运营所需的相关水域和陆域。

(3)沿海港口非深水岸线的标准沿海港口非深水岸线是指适宜建设各类型万吨级以下泊位(不含万吨级)的沿海港口岸线,包括维持其正常运营所需的相关水域和陆域。

2、内河港口岸线(1)内河港口岸线的范围内河港口岸线是指除沿海港口岸线以外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内的港口岸线。

(2)内河港口深水岸线的标准内河港口深水岸线是指适宜建设千吨级及以上泊位的内河港口岸线(含维持其正常运营所需的相关水域和陆域)。

(3)内河港口非深水岸线的标准内河港口非深水岸线是指适宜建设千吨级及以下泊位的内河港口岸线(含维持其正常运营所需的相关水域和陆域)。

(三)审批条件各市港口管理部门在办理项目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报告(1)岸线利用的必要性从本港及区域内同等码头现状及能力适应性分析、腹地经济发展及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等方面论证岸线利用的必要性。

(2)岸线利用的可行性岸线利用是否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水利、环保、海洋、航道、海事等要求。

(3)岸线利用的合理性建设规模是否合理,平面布置是否满足港口工程规范要求,与相邻港口设施、后续规划关系及岸线利用长度是否科学合理,岸线使用是否做到深水深用、浅水浅用。

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办法

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办法

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办法交通部关于印发《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86)交基字796号现将《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基建局,以便进一步修订。

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做好港口工程的初步设计,现根据原国家建委一九七八年九月十五日(78)建发设字第410号文颁发的《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结合港口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办法》(试行)。

初步设计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港口工程的初步设计任务必须由经过资格认证,获得水运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其证书等级和副本所规定的工程规模、任务范围承担设计任务,不得超出。

该设计单位即为该工程的总体设计单位。

个别专业性很强的单项设计项目,能够由总体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给其它有资格的专业设计单位承担。

初步设计必须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为依据。

没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不能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没有批准的初步设计,不能提供设备订货清单和施工图纸。

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能达到确定港内外配套项目的建设规模,水陆域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设备选型和数量,港区总定员,水工及其它主要建构筑物的结构型式,总工程量,单项工程量,总用水量,总用电量,总概算以及三大材用量等。

一、初步设计文件的组成和篇、章、目录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材料、工程概算和设计图纸四篇组成。

其中,第一篇设计说明书分二十二章。

港口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应按规定的篇章顺序编制(不论有无内容)。

港外铁路、公路、供电、供水、生活区等港外工程的初步设计,如由港口工程总体设计单位统一编制,可单列篇章或并入相应的篇章;如由总体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关专业设计单位编制时,可单列分册,应与港内工程初步设计同时编制,其三材和概算由总体设计单位审查确认后汇总。

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办法

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办法

交通部《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86)交基字796号为了进一步做好港口工程的初步设计,现根据原国家建委一九七八年九月十五日(78)建发设字第410号文颁发的《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结合港口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办法》(试行)。

初步设计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港口工程的初步设计任务必须由经过资格认证,获得水运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其证书等级和副本所规定的工程规模、任务范围承担设计任务,不得超出。

该设计单位即为该工程的总体设计单位。

个别专业性很强的单项设计项目,可以由总体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给其他有资格的专业设计单位承担。

初步设计必须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为依据。

没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不能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没有批准的初步设计,不能提供设备订货清单和施工图纸。

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能达到确定港内外配套项目的建设规模,水陆域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设备选型和数量,港区总定员,水工及其他主要建构筑物的结构型式,总工程量,单项工程量,总用水量,总用电量,总概算以及三大材用量等。

一、初步设计文件的组成和篇、章、目录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材料、工程概算和设计图纸四篇组成。

其中,第一篇设计说明书分二十二章。

港口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应按规定的篇章顺序编制(不论有无内容)。

港外铁路、公路、供电、供水、生活区等港外工程的初步设计,如由港口工程总体设计单位统一编制,可单列篇章或并入相应的篇章;如由总体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关专业设计单位编制时,可单列分册,应与港内工程初步设计同时编制,其三材和概算由总体设计单位审查确认后汇总。

港口工程初步设计的设计说明书的篇、章目录如下:第一篇设计说明书第一章总论第二章自然条件第三章货运量和船型第四章总平面布置第五章航道第六章装卸工艺第七章水工建筑物第八章陆域形成和道路、堆场第九章港区铁路第十章生产、辅助生产、和生活及生活福利建筑物第十一章供电、照明第十二章控制第十三章通信、导航第十四章给排水、消防、污水处理第十五章采暖、通风、除尘第十六章机修第十七章供油第十八章环境保护第十九章安全和卫生(或劳动保护)第二十章节能第二十一章施工条件、方法和进度第二十二章投资和经济效益分析第二篇主要设备及材料第三篇工程概算第四篇设计图纸二、设计说明书各章的内容第一章总论本章主要内容包括:1.初步设计的依据: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及其他由上级机关下达的文件等。

港口建设程序

港口建设程序

港口建设程序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开工备案-竣工验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备案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备案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开工备案-竣工验收港口建设管理程序主要内容一、岸线管理许可二、项目审批或核准三、初步设计审批四、施工图设计审批五、招投标管理六、质量监督七、开工备案八、交工验收九、试运行备案十、竣工验收一、岸线管理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国家主席令2004年第5号)2、•江苏省港口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5号公告)3、•港口建设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交通部2004年第5号公告)4、•关于发布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二、岸线标准划分1、非深水岸线标准沿海港口非深水岸线的标准:指适宜建设各类型万吨级以下泊位(不含万吨级)的沿海港口岸线,包括维持其正常运营所需的相关水域和陆域。

内河港口非深水岸线的标准:指适宜建设千吨级以下泊位(不含千吨级)的内河港口岸线,包括维持其正常运营所需的相关水域和陆域。

2、深水岸线标准沿海港口深水岸线标准:指适宜建设各类型万吨级及以上泊位(含水工结构兼顾万吨级)的沿海港口岸线,包括维持其正常运营所需的相关水域和陆域。

内河港口深水岸线的标准:指适宜建设千吨级及以上泊位(含水工结构兼顾千吨级)的内河港口岸线,包括维持其正常运营所需的相关水域和陆域。

三、岸线审批程序港口建设应当符合港口规划,不得违反港口规划建设任何港口设施。

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包括码头、船坞、船台、滑道、锚地、防波堤、单点系泊及水上过驳设施等)需要使用港口岸线的,在项目立项前或者申请项目核准前,岸线使用人向港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的,上报前须征求同级港口管理局意见。

1、深水岸线申请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由设区的市港口管理局受理,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后,向省港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附市港口管理局初步核查意见、必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文件;经省港口管理局审查并征求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意见后,向交通运输部转报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申请。

港口项目审批流程

港口项目审批流程

港口项目审批流程港口项目的审批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立项申请、前期准备、可研报告、环评报告、工可报告、开工审批、竣工验收。

首先,立项申请是港口项目审批流程的第一步。

项目申请方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递交立项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建设方案、资金计划、预计收益分析等。

第二步是前期准备。

政府部门会对申请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行性等方面的评估。

评估结果将决定是否进入下一步审批流程。

第三步是可研报告。

如果项目通过初审,申请方需要编制可研报告,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

可研报告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市场需求分析、投资估算、收益预测等内容。

第四步是环评报告。

申请方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评报告。

该报告需要详细描述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环评报告还需要经过相关环保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五步是工可报告。

在环评报告通过审核后,申请方需要编制工可报告,对项目的具体技术方案、施工计划、运营管理等进行详细规划和论证。

工可报告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六步是开工审批。

如果工可报告通过审核,申请方需要向政府部门递交开工审批申请。

政府部门会对项目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可能还涉及招标、合同签订等程序。

最后一步是竣工验收。

项目完成后,申请方需要向相关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

政府部门将对项目进行验收,包括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检查。

只有通过验收后,项目才能正式投入运营。

总之,港口项目的审批流程主要涵盖立项申请、前期准备、可研报告、环评报告、工可报告、开工审批以及竣工验收等步骤,并需要与政府部门进行多次的沟通和审核。

项目申请方需要提供详细完备的资料,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和可行性,同时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标准。

5分钟搞清楚港口岸线审批

5分钟搞清楚港口岸线审批

A4
1. 2. 3. 4.
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岸线利用必要性 岸线利用可行性 岸线利用合理性 相关技术要求
A4
主要附件
1. 工可报告 2. 水利、环保、海洋、航道、海事部门意见 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文
Question and Answer
1. 2. 3. 4.
为什么要办理港口岸线申请? 什么项目需要申请港口岸线? 港口岸线审批的权限及程序? 如何办理港口申请文件?
1. 深水岸线
由交通运输 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批准。 2. 非深水岸线由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 门批准。
03
深水岸线审批流程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改委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改委
市交通运输局 业主单位
市 政府 海事部门
03
非深水岸线审批流程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改委
市交通运输局 业主单位
市 政府 海事部门
A4
——如何办理港口岸线申请文件?
THANK YOU!
用 港口深水岸线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 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建设港口 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批准。
A2
——什么项目办理港口岸施的项 目。 2. 非国家发改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
A3
——港口岸线审批的权限及程序?
03
3分钟搞懂港口岸线审批
——如何办理港口建设项目岸线申请?
Q1
——为什么要办理港口岸线申请?
Q2
——什么项目办理港口岸线申请?
Q3
——港口岸线审批的权限及程序?
Q4
——如何办理港口岸线申请文件?
A1
——为什么要办理港口岸线申请?
A1

码头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流程图

码头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流程图

码头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流程图
以下是码头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流程:
1.港口建设项目法人编制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2.进行项目选址,并征求省建设厅的意见。

3.编制水利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海事通航安全评价报告、
航道影响评价报告、岸线使用请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以及河势影响评价报告。

4.进行报告审查和通航安全评价报告、航道影响评价报告、岸线使用合理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审查。

5.进行正式批复,分别由省水利厅/市水利局、省XXX、
省航道局/市航道处、XXX、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省安监局进
行批复。

6.进行土地预审和工可报告(送审稿),并征求市XXX 的意见。

7.进行工可审查/省(市)发改委节能评估报告/表和XXX 项目核准立项。

8.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进行第三方审查报告、省港口局组织专家会以及批复初步设计。

9.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并进行第三方审查报告、市港口局组织专家会以及批复施工图设计。

10.进行施工许可和开工。

需要注意的是,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码头的岸线均由XXX(或委托省交通厅港口局)组织召开岸线合理性利用审查会,通过后发岸线批复;初步设计由省交通厅港口局组织初设审查会,通过后批复;施工图由地区市交通局港口处组织审查,并发批复。

而内河500吨级码头岸线则由省交通厅港口局
组织召开岸线合理性利用审查会,通过后发岸线批复;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则由地区市交通局港口处组织审查,并发批复。

港口工程项目报批流程

港口工程项目报批流程

港口工程项目报批流程1.前期准备:在启动港口工程项目之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前期调研和论证,明确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效益,包括港口的位置、规模、功能、容量等。

此外,还需要进行项目筹资和投资方面的工作。

2.项目审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港口工程项目需要进行审批和核准。

首先,需要向国家海事局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正式的项目申请书,并提供项目的背景资料和相关材料。

审批机关将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经过审批机关的评审通过后,项目可以进入下一阶段。

3.建设准备:在项目审批通过后,需要进一步进行建设准备,包括港口用地的招标和划拨、相关的法律合同签订、项目的财务计划和预算编制等。

4.环评报告:港口工程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相关的环评报告。

该报告需要详细描述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土地利用、水质、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等方面。

环评报告需要经过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的程序,确保项目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5.工程设计:港口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港口配套设施(码头、堤防、泊位等)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

设计需要根据港口的规划和功能要求,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技术,确保港口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6.施工图审查:港口工程项目的施工图需要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图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审查机构将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包括结构设计、材料选用、施工工艺等方面,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7.施工许可证申请:在施工前,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

申请时需要提交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工期计划、安全管理措施等相关材料。

审批通过后,才能正式进行港口工程项目的施工。

8.施工:港口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包括土方工程、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试运行等。

在施工期间需要进行质量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总结起来,港口工程项目的报批流程包括前期准备、项目审批、建设准备、环评报告、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申请、施工等阶段。

港口建设项目审核、审批等有关事项说明

港口建设项目审核、审批等有关事项说明

原油、煤炭、集装箱、矿石码头泊位的建设有国家发改委核准,其他由所在省的发改委核准,★★港口深水岸线审批程序使用港口岸线,实行两级审批制度。

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港口设施或建设项目,不再单独办理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审批手续。

其余港口设施或建设项目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由连云港市港口管理机构征求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海事部门意见后,向省交通厅提出申请(附必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文件、资料,下同);省交通厅对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并征求同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委)的意见后,向交通部提出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申请;交通部在进行评估后,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的,由连云港市港口管理机构征求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海事部门意见后,向省交通厅申请,省交通厅对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并征求同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委)的意见后审批,审批结果报交通部备案。

凡未经批准使用港口岸线的,连云港市港口管理机构不予许可从事港口经营。

港口码头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1)项目建设单位首先向当地港口主管部门(港口管理局)提出项目建设申请,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项目选址和可行性研究;(2)经可行性研究通过论证可行后,方可向建设项目审批机关申报立项;(3)建设项目由审批机关立项并经有关单位初步设计审查后,施工前应向港口管理机构办理岸线和临、跨、拦航道建筑物审批手续;(4)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供开工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报省、区、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工。

港口建设项目审核、审批等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港口建设项目审核、审批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和经交通部审批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由交通部负责;(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三)其余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四)连云港市港口工程建设审核、审批事项由连云港港口管理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港口工程项目报批流程

港口工程项目报批流程

福建省港口工程项目报批程序根据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福建省港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预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港口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一)报送项目预审;(二)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履行核准手续;(四)根据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六)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的监理、施工招标;(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八)备案后组织工程的实施;(九)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验收材料,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十)按权限,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一、项目预审申请根据《福建省港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港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在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之前,必须将建设项目报送项目预审并取得预审同意意见后,方可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港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未经预审或预审意见未明确同意的,相关部门不得为该项目出具规划选址意见、用地用海预审意见或进行审批、核准。

1、项目预审程序:(1)项目申请人向市港口管理局提出建设项目预审申请;(2)港口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市发改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联合转报省交通厅(港航局)和省发改委。

(3)省交通厅(港航局)收到转报材料后会同省发改委对预审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于15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并告知项目申请人,同时抄送市港口局和市发改委。

2、申请预审需提交的材料(1)港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预审表;(2)港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拟选址情况、拟使用规划岸线长度等;(3)建设项目位置图。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项目预审通过后,可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审批程序图

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审批程序图

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审批程序图简介本文档旨在提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批程序图,以便相关部门和利益相关者了解审批流程和所需步骤。

该审批程序图包含了以下几个关键步骤:步骤一:方案提交1.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申请人将方案文件提交给相关部门(如港口管理机构或港务局)。

2.相关部门将对方案进行初步审查,以确认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步骤二:技术评估1.相关部门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方案进行评估。

2.技术评估包括对方案的可行性、可靠性和可持续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必要的修改建议。

步骤三:环境评估1.相关部门将安排环境专家对方案进行评估。

2.环境评估包括对方案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必要的环境保护和改善建议。

步骤四:公众参与1.将方案公示于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公告板上,接受公众意见和建议。

2.相关部门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在必要时进行方案修改。

步骤五:审批决策1.审批机构将综合考虑技术评估、环境评估以及公众意见,对方案进行审批决策。

2.审批决策可能包括批准、拒绝或要求进一步修改方案。

步骤六:方案实施1.一旦方案获得审批通过,相关部门将与申请人签订正式合同,并开始方案的实施。

2.方案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将监督并确保方案按照批准的要求和时间计划进行。

结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批程序图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流程图,以指导各方在方案审批过程中的行动。

该审批程序图有助于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环境友好性,并促进公众参与和意见收集。

请按照该程序图的要求进行方案审批,并确保相关程序的严格执行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港口项目审批流程

港口项目审批流程

港口项目审批流程1.前期调研及评估在开展港口项目前,需要进行前期调研及评估,包括项目区域选址、市场需求、资源状况、预计投资规模等方面的研究。

同时,还需要进行潜在风险及可行性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2.方案设计与报批在完成前期调研及评估后,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包括港口的规划布局、港区设施、码头类型、设备选型、港区交通等方面的设计。

设计完成后,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报批。

报批材料通常包括设计方案、用地申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3.环评审批港口项目作为一个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对环境和生态造成的影响需要进行评估。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环保部门提交相应的报告。

环评审批的主要目标是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提出合理的环保措施。

4.土地手续办理在港口项目中,往往需要大面积用地。

因此,需要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

土地手续办理包括申请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合同等。

这些手续的办理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确保项目的土地使用合法、合规。

5.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港口项目需要经过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才能开始施工。

申请工程施工许可需要提交项目的施工方案、安全预评价、工程结构设计等相关资料。

审批机构将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的施工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6.竣工验收及相关部门验收港口项目的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主要是对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确保港口的设施和设备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同时,还需要进行相关部门的验收,包括海事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

7.正式投产运营在通过竣工验收及相关部门验收后,港口项目正式投入运营。

投产运营阶段,需要遵守相关的港口管理法规和安全要求,确保港口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经营。

在投产运营阶段,还需要进行运营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监管等工作。

总结起来,港口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包括前期调研及评估、方案设计与报批、环评审批、土地手续办理、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及相关部门验收、正式投产运营等多个步骤。

港口岸线审查审批工作

港口岸线审查审批工作

附件2:港口岸线审查审批工作港口岸线手续主要包括港口岸线的选址、使用、使用主体变更、选址延期、收回岸线等,统称为港口岸线申请。

新建码头及设置危险货物趸船需要进行港口岸线选址;其他情况原则上不需要港口岸线选址。

市交委或市港航局负责审批的港口岸线,业主申请资料均须主送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抄送当地港航管理机构审查后转报。

一、港口岸线选址申请(一)岸线选址申请资料1、《港口岸线选址申请表》一式四份,盖鲜章(附件2—1);2、公司(个体)营业执照或公司名称核准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分公司申请办理还需成立分公司的文件、分公司营业执照等;3、业主出具的书面申请文件(附件2—2);4、有资质的测绘部门近期实测地形图一式三份。

测图要求:(1)测图比例:1:500—1:2000;(2)测图范围:①垂直水流方向必须包括以下区域: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以上五米(黄海高程)内至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水沫线之间的区域,以及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水沫线至停泊设计船型(型宽)外侧二至三倍之间的区域;②沿水流方向必须包括以下区域:申请岸线段上、下游各外延不小于100米;(3)测图坐标:北京54坐标系,附参考航道里程;(4)图纸要求:由有资质测图单位进行测图,分别测量申请段岸线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以上五米、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两种水位下的岸线上、下游点的坐标,在图纸上标明所申请岸线的上、下游坐标点位置、陆域和水域范围控制坐标,测绘审图人员签字,测图单位盖鲜章;附电子版地形图(AUTOCAD格式)光盘一张,内容包括在两种坐标系统下的同一地图,其一为北京54坐标系(三度带),其二为WGS84坐标系(经纬度);(5)在所测地形图上标明申请段岸线与上、下游100米以内已存在的码头的实际距离并注明其码头情况;(6)申请岸线上、下游陆域控制点按图在设计最高通航水位高程位置或最高通航水位以上5米以内打好界桩,并在界桩上注明坐标。

码头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流程图

码头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流程图

码头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流程图港口建设项目法人编制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编制安全预编制航道影响编制海事通航编制环境影项目选址编制水利防洪使用岸线请示评价报告影响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响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意见(省
建设厅)岸线使用合理性安全预评价报环境影响评价河势影响评价通航安全评价报告航道影响评价报评估告审查告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审查审查正式批复正式批复正式批复正式批复正式批复正式批复(省水利厅/市水利局)(省安监局)(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地方海事处)(省海事局/ /市航道处)(省航道局/省港口局)(交通部
土地预审工可报告(送审稿)压矿、地质灾害等市发改委意见省(市)发改委工可审查/ (具备各方面意见后)表节能评估报告/ 发改委项目核准立项项目申请报告(立项完成)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第三方审查报告、省港口局组织专家会、批复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第三方审查报告、市港口局组织专家会、批复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开工
吨级及以上码头的岸线均由交通部(或委托省交通厅港口局)组织召开岸线合理性利用审查会,通过后发岸线批复;初步设计由省1、内河1000 交通厅港口局组织初设审查会,通过后批复;施工图由地区市交通局港口处组织审查,并发批复。

吨级码头岸线由省交通厅港口局组织召开岸线合理性利用审查会,通过后发岸线批复;初步设计、施工图由地区市交通局港口处组织5002、内河审查,并发批复。

吨级码头岸线由地区市交通局港口处组织召开岸线合理性利、内河3003 用审查会,通过后发岸线批复;初步设计、施工图由市/县交通局组织审
查,并发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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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建设项目流程

港口建设项目流程

港口建设项目流程港口建设项目那可是个超级复杂又超有趣的事儿呢。

一、前期规划。

港口建设不是一拍脑袋就决定的呀。

得先做很多调研呢。

比如说要看看当地的地理环境,这可太重要啦。

是在海边呢,还是在河边呀?要是海边的话,海水的深度够不够大轮船进出呀?要是河边呢,河流的宽度和流量能不能支持运输呀。

而且还得考虑周边有没有城市或者工业区,要是离得老远,建了港口货物运起来也不方便呀。

这就像是给港口找个合适的家一样,得找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地方。

然后呢就是要做需求分析啦。

得知道这个港口建起来主要是用来做什么的。

是运货物呢,还是载人呀?如果是运货物,那是运啥货物呢?是煤炭这种大宗商品,还是像电子产品这种小而精的东西。

不同的货物对港口的设施要求可不一样呢。

要是运煤炭,就得有专门的煤炭装卸设备,而且储存场地也要大。

要是载人的呢,那候船大厅就得弄得舒舒服服的,像什么商店、餐厅之类的配套设施也得跟上。

二、项目审批。

这一步可不能马虎哦。

要把之前做的规划啊什么的,都整理成各种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

比如说要给环保部门看看这个港口建设对环境有没有影响,要是影响太大,那可不行呢。

像会不会破坏当地的海洋生态或者河流生态之类的。

还有就是要给交通部门看看,毕竟港口也是交通枢纽的一部分嘛。

这个审批过程就像学生交作业给老师检查一样,得认真对待。

相关部门会从各个方面来审查这个项目是不是可行,要是有哪里不合格,就得回去修改,重新提交,可折腾啦。

三、设计阶段。

等审批通过了,就可以开始设计啦。

这时候设计师们就像魔法师一样开始发挥他们的魔力了。

要设计港口的布局,哪里是码头区,哪里是货物储存区,哪里是办公区等等。

码头区的设计得考虑到不同类型船只的停靠,像大船和小船的停靠位置就不一样。

货物储存区呢,要根据货物的种类来设计不同的仓库,有的货物怕潮,就得设计防潮的仓库;有的货物怕压,那仓库的结构就得特别设计一下。

办公区也不能太随便啦,得方便工作人员管理整个港口的运营呢。

长江岸线码头审批流程

长江岸线码头审批流程

长江岸线码头审批流程如下:
港口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向区交委提出岸线使用选址申请→区交委会同区港航局、万州航道处现场踏勘,并初步确定岸线选址→区交委审查同意后,报重庆市交委→重庆市交委批复岸线选址→业主取得岸线选址批复后,向区水利、环保、地灾、海事、航道、移民、建委、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申请相关论证和行政许可,取得前置条件后,向区发改委报送可研报告或核准报告→区发改委核准批复后,再向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岸线→港口建设项目符合划拨供地的,由区国土部门按划拨方式办理港口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需有偿使用建设用地的,由区国土部门依法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港口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省厅审批项目)

港口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省厅审批项目)
维稳(报发改委)
初步设计
编制初步设计 报省交通厅 初设批复 报省发改委 招投标
报市港航局 编制应急预案
应急预 案批复
质量鉴定
出具质量鉴定意见
专项验收
预验收 报 省 质 监 站
质量鉴定申请
编制竣工资料
项目施工
消防设施验收 环保设施验收 职业病防护验收 安全设施验收 航标效能验收 通航安全核查 档案专项验收 能力核算报告
项目论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质量鉴定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口岸开放编制工可研报告海域论证海洋环评报省海洋渔业厅海域使用证海域使用预审意见出具行业意见报省交通厅节能报发改委环评报省环保厅安全预评价35d后安全专篇报省安监局职业病防治报省安监局通航安全论证报市海事局维稳报发改委报发改委评估意见深水岸线批复省交通厅报交通部项目核准批复省发改委编制初步设计初设批复报省交通厅报省发改委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批复报市港航局招投标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批复航道省交通厅审查其它市港航局审查招投标文件开工备案报省交通厅编制竣工资料预验收质量鉴定申请出具质量鉴定意见档案专项验收环保设施验收通航安全核查消防设施验收安全设施验收职业病防护验收试运行期经营许可证航标效能验收能力核算报告竣工决算审计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证书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应急预案及批复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交通部颁发市港航局组织审查口岸开放申请县市级口岸办市港航局质量监督报告市港航局试运行编制竣工报告报省质监站市港航局报省交通厅
市港航局 试运行期经营许可证
试运行
竣工决算审计
质量监督报告
编制竣工报告 市港航局
初步验收 报省交通厅
竣工验收申请
竣工验收
施工图设计批复
航道 省交通厅审查 编制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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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项目审批流程
一:企业向港口管理机构提出港口建设项目申请
二:企业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或备案文件
三:土地、环保、规划、水利、交通、消防、安全等审批程序;
1:土地、环保、规划审批见省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流程图》;
2:水利审批需要如下手续: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省水利厅窗口)
提交材料:1,《关于报审XXX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的函;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一式三份。

办理程序:1.向省政务中心水利窗口提交申报材料;2.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技术评审,包括现场勘查和技术文件评审,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3.根据技术评审形成的专家评审意见,由业主组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单位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并上报一式三份;
4.省水利厅在收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后,即使组织审批。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0个工作日(编制报批稿30个工作日,项目审批20个工作日)。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省水利厅窗口)
提交材料:1.建设单位申请;2.工程建设方案;3.防洪评价报告;4.相关的省级河道及水工程管理单位或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5.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转报水利部有关流域机构。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0个工作日(现场勘测和专家评审等30个工作日,项目审批20个工作日)。

通航安全审批(地方或长江海事主管机构)
提交材料:1.申请文件;2.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需办理批准手续的项目);3.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4.施工方案;已建立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5.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及复印件(必
要时);6.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及其复印件;7.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如施工船舶不在本辖区可暂不提供原件);8.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必要时);9.航行通(警)告发布申请(必要时);10‘专项维护申请(必要时);11.委托证明及委托热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四:核准或备案(发改委)参照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流程图》
五:港口岸线审批(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提交材料:1.港口岸线使用申请文件(内含使用岸线位置、坐标及使用岸线长度);2.港口岸线使用合理性分析评估报告;3.海事、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4.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绘制的近期实测的1:500至1:2000的项目所在地段水、陆域地形图;5.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各四份)
港口深水岸线由交通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批准;港口非深水岸线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征求同级发改委意见后批准。

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港口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不再另行办理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手续。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六:企业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七:初步设计审批(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提交材料:1. 港口主管部门申请文件一式2份;2.初步设计文件一式2份和相应的电子版本1份;3.港口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及相关附件(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印件1份。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另一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咨询。

并根据审查咨询报告、其他相关文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批复初步设计文件。

交通部负责审批经国家发改委审批、核准和经交通部批准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

省交通厅负责审批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

其余港口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八:企业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九:施工图审批(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施工图设计审批(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提交材料:1.申请文件一式2份;2.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2份;3.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1份。

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另一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关于结构安全、稳定、耐久性的内容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规定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十:工程招投标备案(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提交材料:按项目管理权限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结果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办理时限:即办。

十一:工程开工备案(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条件:1.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查批准;2.建设资金已经落实;3.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4.施工、监理单位已确定;5.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工程开工前,企业应当向工程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予以备案:1.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2.控制性用地的批复复印件1份;3.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1份;4.质量监督手续材料复印件1份。

办理时限:即办。

十二:工程竣工验收(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提交材料:1.申请文件一式2份;2.竣工资料一式2份(包括环保、消防、水利、安全等专项验收合格资料,以及各参建单位的竣工资料)。

办理时限:资料审查(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 20个工作日)。

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经交通部审批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由交通部负责。

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验收资料报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上述以外的港口工程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竣工验收,一般港口工程经过三个月试运行;设有系统装卸设备的矿石、煤炭、散粮、油气、集装箱码头等港口工程,经过6个月的试运行后,经检查符合相关规定后颁发相关营运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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