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石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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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石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信息表
序号
饮用
水源地名称
水源
类型
水资源量水质
供水规模
(m3/d)
供水人
口(人)
取水口坐标
划定范围及面积
保护区内现有污染源、
风险源分布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内容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001 石门县蒙泉镇
蒙泉水库水库
(在用)
5110万m3,
69.6 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
测指标均达《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贫
营养。
2400 20000 1、
E:111°22′37.28″;
N:29°25′00.21″
2、
E:111°21′20.57″;
N:29°25′54.79″
一级保护区边界分
别位于石门县蒙泉
镇夏家巷社区、石门
县蒙泉镇将军山村
境内。
水域面积
0.17km2,陆域面积
0.19km2,一级保护
区总面积为
0.36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蒙泉镇两
河口村(南侧)、夏
家巷社区(东侧)、
将军山村(西侧、北
侧)境内。
水域面积
3.10km2,陆域面积
66.14km2,二级保护
区总面积为
69.24km2。
居民2户,无耕
地,无公路。
居民128户,耕
地1200亩,畜禽
养殖污染15户,
生猪养殖存栏39
头,集雨区内无
公路,有村道通
过,村道长度
2.0km。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
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
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
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
高保护区内居民的环保意
识,一级保护区内搬迁户数2
户。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
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
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
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
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128户住户建
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93户采用集中式生活污水处
理工程;35户采用分散式生活
污水处理工程。
3、128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
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
整治工程。
4、15户养殖户需进行畜禽养殖
污染治理、控制工程。
5、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
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
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6、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
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
毒有害物质。
002 石门县蒙泉镇
首桥水库水库
(在用)
1180万m3,
9.06 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
测指标均达《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贫
营养。
1020 9551 E:111°26′29.15″;
N:29°22′32.45″
一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蒙泉镇保
宁桥村(北侧)及临
澧县文家乡青龙村
(南侧)境内。
水域
面积0.063km2,陆域
面积0.086km2,一级
保护区总面积为
0.149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蒙泉镇保
宁桥村(东侧)、天
子岗村(西侧、南
侧)、上七里村(西
侧、北侧)、花薮坪
村(南侧)及临澧县
文家乡青龙村(东
侧)境内。
水域面积
0.63km2,陆域面积
8.301km2,二级保护
区总面积为
8.931km2。
无居民,无耕
地,无公路。
保
护区存在跨界
问题,监管难度
较大。
居民320户,耕
地1200亩,集雨
区内无公路,有
村道通过,村道
长度 6.0km,保
护区存在跨界问
题,监管难度较
大。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
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
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
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
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
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
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
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
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320户住户建
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210户采用集中式生活污水
处理工程;110户采用分散式生
活污水处理工程。
3、320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
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
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
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
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
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
毒有害物质。
003 石门县蒙泉镇
寺垭水库水库
(在用)
1405万m3,
11.24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
测指标均达《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贫
营养。
2000 20000 E:111°23′22.15″;
N:29°21′41.81″
一级保护区边界均
位于石门县蒙泉镇
中午通村境内。
水域
面积0.14km2,陆域
面积0.03km2,一级
保护区总面积为
0.17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蒙泉镇中
午通村(东侧、南
侧)、天子岗村(西
侧、北侧)、花薮坪
村(北侧)、上午通
村(西侧、南侧)境
居民4户,无耕
地,无公路。
居民396户,耕
地3200亩,畜禽
养殖污染28户,
生猪养殖存栏96
头、集雨区内无
公路,有村道通
过,村道长度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
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
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
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
高保护区内居民的环保意
识,一级保护区内搬迁户数2
户。
1、二级保护区的396户住户建
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351户采用集中式生活污水
处理工程;45户采用分散式生
活污水处理工程。
3、396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
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
序号
饮用
水源地名称
水源
类型
水资源量水质
供水规模
(m3/d)
供水人
口(人)
取水口坐标
划定范围及面积
保护区内现有污染源、
风险源分布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内容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内。
水域面积
0.74km2,陆域面积
10.33km2,二级保护
区总面积为
11.07km2。
6.0km。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
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
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
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
水源地监管。
整治工程。
4、28户养殖户需进行畜禽养殖
污染治理、控制工程。
5、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
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
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6、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
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
毒有害物质。
004 石门县夹山镇
东泉水库水库(现
用)
正常库容为
1156万m3,
集雨区面积
17.53km2
1、一级水域保护区水
质监测指标达《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Ⅱ类标准要求;二级
水域保护区水质监测
指标达《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Ⅲ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贫
营养
3600 30000 1、
E:111°19′32.7″;
N:29°31′14.49″
2、
E:111°19′14.34″;
N:29°30′58.42″
一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夹山镇的
东泉村境内,水域面
积0.0138km2,陆域
面积0.34km2。
一级
保护区总面积为
0.126 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夹山镇的东泉村
(东侧、南侧和北
侧)、慈利县苗市镇
龙阳村(西侧河南
侧)、慈利县苗市镇
塘树村(北侧)。
水
域面积0.5m2,陆域
面积16.5m2。
无居民1250户,耕
地1500亩。
集雨
区内有公路通
过,石青公路
3km,乡林路
6km。
取水口上
游2km有张家界
市慈胜石英材料
有限公司,企业
性质为采矿企业
(矽砂矿)。
涉及
到跨界划定,需
联合慈利县一并
监管,监管难度
较大。
1、设置保护标志牌、宣传牌、
警示牌等,进行环境保护意
识宣传教育,提高当地居民
环保意识。
2、农业种植污染治理优先考
虑退耕还林、还草、还湿,
实行生态补偿政策。
一级保
护区禁止从事种植、放牧等
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
格限制公路运输有毒有害物
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
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1000户住户建
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320户采用集中式生活污水
处理,930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
水处理。
3、1250户采用“减量化、资源化、
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
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
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
展有机。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
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
毒有害物质。
6、对张家界市慈胜石英材料有
限公司予以排污口关闭,企业搬
迁处理。
005 石门县蒙泉镇
丰禾水库水库
(在用)
13.53万m3,
0.32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
测指标均达《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中营
养。
240 2000 E:111°26′00.42″;
N:29°19′29.14″
一级保护区边界均
位于石门县蒙泉镇
潘家铺村境内。
水域
面积0.02km2(全水
域),陆域面积0.006
km2,一级保护区总
面积为0.026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蒙泉镇潘
家铺村境内。
陆域面
积0.294km2,二级保
护区总面积为
0.294km2。
无居民15户,耕地
60亩,无公路。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
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
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
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
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
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
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
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
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15户住户建议
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15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
理工程。
3、15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
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
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
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
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
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
毒有害物质。
序号
饮用
水源地名称
水源
类型
水资源量水质
供水规模
(m3/d)
供水人
口(人)
取水口坐标
划定范围及面积
保护区内现有污染源、
风险源分布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内容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006 石门县蒙泉镇
黄旗裕水库水库
(在用)
108万m3,
2.4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
测指标均达《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贫
营养。
420 3500 E:111°29′26.29″;
N:29°20′00.45″
一级保护区边界均
位于石门县蒙泉镇
邵福寺村境内。
水域
面积0.019km2(全水
域),陆域面积0.09
km2,一级保护区总
面积为0.109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均位于石门县蒙
泉镇邵福寺村境内。
陆域面积2.301km2,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
为2.301km2。
无居民12户,耕地
30亩,集雨区内
无公路,有村道
通过,村道长度
2.0km。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
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
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
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
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
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
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
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
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12户住户建议
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12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
理工程。
3、12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
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
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
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
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
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
毒有害物质。
007 石门县蒙泉镇
太浮水库水库
(备用)
151万m3,
4.3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
测指标均达《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贫
营养。
960 8000 E:111°29′21.22″;
N:29°18′59.99″
一级保护区边界均
位于石门县蒙泉镇
望仙树村境内。
水域
面积0.063km2(全水
域),陆域面积0.032
km2,一级保护区总
面积为0.095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蒙泉镇望
仙树村(北侧、南侧、
西侧)、临澧县太浮
镇六合村(东北侧)
境内。
陆域面积
4.205km2,二级保护
区总面积为
4.205km2。
无居民22户,耕地
50亩,集雨区内
无公路,有村道
通过,村道长度
2.5km。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
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
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
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
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
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
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
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
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22户住户建议
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22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
理工程。
3、22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
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
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
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
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
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
毒有害物质。
008 石门县夹山镇
何岗水库水库
(规划
使用)
141万m3,
3.25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
测指标均达《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贫
营养。
约390 3200 E:111°27′06.12″;
N:29°32′37.92″
一级保护区边界均
位于石门县夹山镇
邵福寺村境内,水域
面积0.047km2(全水
域)。
陆域面积
0.043km2,一级保护
区总面积为
0.09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夹山镇邵
福寺村(西侧、南
侧)、夹山管理处夹
山寺村(东侧、西侧、
北侧)、临澧县杉板
乡白洋村(东侧)境
内。
陆域面积
3.17km2,二级保护
区总面积为
3.17km2。
无居民30户,耕地
100亩,集雨区
内无公路,有村
道通过,村道长
度 2.5km,保护
区存在跨界问
题,监管难度较
大。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
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
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
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
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
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
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
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
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30户住户建议
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30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
理工程。
3、30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
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
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
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
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
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
毒有害物质。
序号
饮用
水源地名称
水源
类型
水资源量水质
供水规模
(m3/d)
供水人
口(人)
取水口坐标
划定范围及面积
保护区内现有污染源、
风险源分布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内容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009 石门县夹山镇
团结水库水库
(在用)
106万m3,
3.6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
测指标均达《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贫
营养。
约290 2400 E:111°19′04.38″;
N:29°27′07.30″
一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夹山镇青
玄社区(东侧)、慈
利县广福桥镇亮狮
村(东侧、西侧、南
侧)、慈利县广福桥
镇井岗村(北侧)境
内。
水域面积
0.037km2(全水域),
陆域面积0.13 km2,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
为0.167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慈利县广福桥镇
亮狮村(东侧、西侧、
南侧)、慈利县广福
桥镇井岗村(东侧、
西侧北侧)境内。
陆
域面积3.433km2,二
级保护区总面积为
3.433km2。
无居民81户,耕地
2700亩,2个石
材厂(慈利县),
集雨区内无公
路,有村道通过,
村道长度6.0km。
保护区存在跨界
问题,监管难度
较大。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
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
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
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
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
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
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
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
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81户住户建议
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81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
理工程。
3、81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
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
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
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
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
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
毒有害物质。
6.关闭排污口,拆除石材厂。
010 石门县夹山镇
杨坪水库水库
(备用)
183万m3,
1.65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
测指标均达《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贫
营养。
360 3000 E:111°19′04.38″;
N:29°27′07.30″
一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夹山镇杨
坪社区(东侧、西侧、
南侧)、邵福寺村(东
侧、西侧、北侧)境
内。
水域面积
0.076km2(全水域),
陆域面积0.24km2,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
为0.316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夹山镇杨
坪社区(东侧、西侧、
南侧)、邵福寺村(东
侧、西侧、北侧)境
内。
陆域面积
1.344km2,二级保护
区总面积为
1.344km2。
无居民13户,耕地
1500亩,集雨区
内无公路,有村
道通过,村道长
度1.5km。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
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
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
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
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
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
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
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
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13户住户建议
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13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
理工程。
3、13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
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
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
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
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
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
毒有害物质。
011 石门县所街乡
迎新水库水库
(在用)
198万m3,
2.57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
测指标均达《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贫
营养。
360 3000 E:110°54′36.84″;
N:29°52′41.23″
一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所街乡迎
驾垭村(北侧)、磨
香坪村(南侧)境内。
水域面积0.063km2
(全水域),陆域面
积0.032 km2,一级
保护区总面积为
0.095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所街乡迎
驾垭村(东侧、南侧、
北侧)、磨香坪村(西
侧)境内。
陆域面积
4.205km2,二级保护
区总面积为
4.205km2。
无居民5户,耕地
40亩。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
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
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
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
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
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
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
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
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5户住户建议
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5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
理工程。
3、5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
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
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
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
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
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
序号
饮用
水源地名称
水源
类型
水资源量水质
供水规模
(m3/d)
供水人
口(人)
取水口坐标
划定范围及面积
保护区内现有污染源、
风险源分布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内容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毒有害物质。
012 石门县所街乡
中宪水库水库
(在用)
103万m3,
3.71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
测指标均达《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贫
营养。
360 3000 E:110°49′46.41″;
N:29°51′29.08″
一级保护区边界均
位于石门县所街乡
麻纳峪村境内。
水域
面积0.034km2(全水
域),陆域面积0.078
km2,一级保护区总
面积为0.112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所街乡麻
纳峪村(东侧、南侧、
北侧)、焦山村(西
侧)境内。
陆域面积
3.588km2,二级保护
区总面积为
3.588km2。
无居民22户,耕地
50亩。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
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
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
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
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
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
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
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
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13户住户建议
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13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
理工程。
3、13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
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
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
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
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
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
毒有害物质。
013 石门县雁池乡
老峪水库水库
(规划
使用)
109万m3,
4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
测指标均达《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贫
营养。
约320 2600 E:110°58′44.82″;
N:29°53′49.10″
一级保护区边界均
位于石门县雁池乡
杨柳园村境内。
水域
面积0.05km2(全水
域),陆域面积0.1
km2,一级保护区总
面积为0.15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位于石门县雁池
乡杨柳园村(东侧、
西侧、南侧)、长湾
村(西侧)、石门县
太平乡石水田村(东
侧、西侧、北侧)境
内。
陆域面积
3.85km2,二级保护
区总面积为
3.85km2。
无居民1户,无耕
地,无公路。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
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
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
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
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
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
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
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
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1户住户建议
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1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
理工程。
3、1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
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
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
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
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
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
毒有害物质。
014 石门县东山峰
管理区大长湖
水库水库
(在用)
130万m3,
3.5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
测指标均达《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贫
营养。
240 2000 E:110°40′12.83″;
N:29°55′14.41″
一级保护区边界均
位于石门县东山峰
管理区北山一片境
内。
水域面积
0.03km2(全水域),
陆域面积0.06 km2,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
为0.09 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东山峰管
理区北山一片境内。
陆域面积3.41km2,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
为3.41km2。
无耕地300亩,无
居民,无公路。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
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
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
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
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
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
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
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
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
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
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2、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
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
毒有害物质。
序号
饮用
水源地名称
水源
类型
水资源量水质
供水规模
(m3/d)
供水人
口(人)
取水口坐标
划定范围及面积
保护区内现有污染源、
风险源分布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内容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015 石门县三圣乡
黄沙溪水库水库(现
用)
正常库容为
344万m3,
集雨区面积
12.7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
测指标均达《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贫
营养
600 5000 E:111°14′26.40″;
N:29°49′16.57″
一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三圣乡的
彭家堰村境内,水域
面积0.026km2(全水
域),陆域面积0.1
km2,一级保护区总
面积为0.126 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三圣乡的
彭家堰村(东侧和南
侧),三圣庙村(西
侧)和澧县太青乡遇
市村。
陆域面积
1.874km2,二级保护
区总面积为
1.874km2。
无居民44户,农业
种植面积200
亩。
涉及到跨界
划定,需联合澧
县一并监管,监
管难度较大。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
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
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
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
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
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
格限制公路运输有毒有害物
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
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44户住户建议
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44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
理。
3、44户采用“减量化、资源化、
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
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
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
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
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
毒有害物质。
016 石门县三圣乡
楚阳水库水库(现
用)
正常库容为
19.79万m3,
集雨区面积
1.13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
测指标均达《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贫
营养
480 4000 E:111°12′37.40″;
N:29°52′3.26″
一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三圣乡的
河口村境内,水域面
积0.003km2(全水
域),陆域面积
0.028km2,一级保护
区总面积为
0.0.031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
于石门县三圣乡的
河口村(东侧、西侧
和北侧),北岔村(南
侧)。
陆域面积
1.099km2,二级保护
区总面积为
1.099km2。
无居民25户,耕地
100亩。
集雨区
内无公路,有乡
道经过,乡道长
约1.3km。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
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
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
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
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
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
格限制公路运输有毒有害物
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
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25户住户建议
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25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
理。
3、25户采用“减量化、资源化、
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
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
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
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
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
毒有害物质。
017 石门县新铺乡
天池堰水库水库
(现
用)
正常库容为
110万m3,
集雨区面积
0.9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
测指标均达《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贫
营养
540 4500 E:111°25′00.82″;
N:29°38′53.30″
一级保护区边界均
位于石门县新铺乡
的天池堰村境内,水
域面积0.011km2(全
水域),陆域面积
0.09 km2,一级保护
区总面积为0.101
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均
位于石门县新铺乡
的天池堰村境内。
陆
域面积0.7km2,二级
保护区总面积为
0.7km2。
无居民200户,耕
地1200亩。
集雨
区内无公路,有
乡道经过,乡道
长约1.5km。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
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
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
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
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
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
格限制公路运输有毒有害物
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
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200户住户建
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200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
处理。
3、200户采用“减量化、资源化、
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
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
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
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
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
毒有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