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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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医师输血权限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医师输血权限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规范临床医师输血行为,提高临床用血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临床医师输血权限的准入与培训1. 临床医师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方可申请获得输血处方权限。

2. 临床医师获得输血处方权限前,须参加医院组织的临床输血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

3. 获得输血处方权限的医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临床输血知识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临床医师输血分级管理1.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以下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批准,方可备血。

四、临床合理输血管理1. 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积极推广成分输血,严禁输安慰血、搭配血、人情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2.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

3. 临床医生在给患者进行输血治疗前,应根据病情,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认真做好临床输血治疗前的全面评估,记录在病历中。

4. 患者需要输血时,临床医生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输血治疗的利弊,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后,与患者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方可输血治疗。

五、临床输血申请与审批1. 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九项(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等检查,报告单贴在病历上。

临床输血标准规程

临床输血标准规程

临床输血流程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安全有效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临床输血。

第二章输血申请流程第三条临床经治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自体输血和血液治疗等,对病人实施临床输血疗法。

第四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直系亲属履行告知义务:第一款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其直系属的同意,并在《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上全名签字。

第二款病人《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保存。

第三款无直系亲属与相关人员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保存。

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临床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

第一款《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包括:1.病人姓名、年龄、性别、民族、门诊号(住院号)、科别、病区、床号;2.疾病诊断、输血史、妊娠史、输血反应史;3.相关检验(Hb、HCT、PLT、HBsAg、Anti-HBs、HBeAg、Anti-HBe、 Anti-HBc、Anti- HCV、Anti-HIV1/2、梅毒等);4.输血成分与输血量、血型(已有红细胞ABO血型与RhD血型必须填写备查);5.申请日期、输血日期、输血地点、申请医师全名签字等。

第二款《临床输血申请单》必须由主治医师核准全名签字,连同病人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三款输血科(血库)医师或工作人员可根据病人病情与输血目的选择最合适的血液制品种类进行配发血。

第三章病人血样采集与送检流程第六条确定病人输血后,医护人员(必须至少有一名注册护士)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在病床旁核对病人有关信息后,采集血样。

第一款采集血样时,如病人意识清楚可要求病人回答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科别、病区、床号、血型(已知红细胞ABO血型与RhD血型)等确认其身份;如病人意识不清式,通过询问病人的亲属或其他护理人员,确认其身份。

山东省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试行)

山东省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试行)

山东省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医院临床输血管理,确保临床输血安全和输血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参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适用于所有开展临床输血工作的医疗机构,是对医院临床输血管理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医院临床医护人员应执行输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诊疗规范。

第四条医院应充分发挥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的作用,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安全、合理、科学和有效用血的教育、培训和评价。

第五条医院应开展输血质量全程监控,加强临床输血培训,制定、实施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严格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范,建立科学有效的临床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制度及应急用血预案。

第六条医院应定期开展对各临床科室及医师合理用血情况的评价,评价结果与科室质量管理和医师个人业绩考核及用血权限认定挂钩。

第二章输血培训第七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应对临床医护人员及从事临床输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输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的教育与培训,并做好记录。

未经临床输血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与临床输血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输血科(血库)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或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过输血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临床执业医师,须经医院组织的输血培训合格后,由医院医务处(科)授权方可开展临床输血工作。

每年至少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第十条医院必须对新入院医护人员和其他从事输血相关辅助工作的专门人员进行临床输血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第十一条医学生、进修人员入院教育培训必须包括临床输血知识,在带教教师指导下从事临床输血相关工作。

2023年《临床输血管理技术规范》

2023年《临床输血管理技术规范》

2023年《临床输血管理技术规范》
本规范旨在规范临床输血管理技术,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治疗效果。

以下为规范内容:
一、输血前准备
1. 确认输血指征
在确认患者需要输血之前,应进行全面的评估。

确保输血是必要的,在确诊后立即开始输血。

2. 确认输血前实验室检查
输血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型、交叉配血等。

3. 警示标志
在输血前应正确标注,以避免输血错误。

标记应包括血型、交叉配血结果。

二、输血后观察
1. 输血速度
控制输血速度,不应过快,以免造成对身体负担。

2. 输血异常反应
输血后如出现异常反应,应及时进行处理。

三、输血设备和操作
1. 输血设备
使用符合标准的输血设备,确保输血的全面控制。

2. 输血操作规范
严格执行输血操作规范,包括输血前、输血中、输血后的操作。

每名医务人员在操作之前应接受培训。

以上为《临床输血管理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临床医务人员
应严格执行该规范,确保输血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2024版】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2024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为规范临床输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组织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组织输血相关培训和考核、监督输血工作的实施等。

2.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3.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血液储存和配血等工作。

第三条输血指征和原则1. 临床医师应当掌握输血指征,合理应用血液制品。

2. 输血治疗前,应当充分评估患者病情,权衡利弊,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

3. 输血应当遵循同种异体血输注原则,优先选择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

第四条输血前检查1. 受血者在接受输血治疗前,应当进行血型鉴定、抗体筛查等检查。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受血者血型档案,定期更新,确保输血安全。

3. 输血前,应当核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五条输血申请和审批1. 临床医师应当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经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一并提交输血科。

2. 输血科应当根据临床输血申请单和相关检查结果,进行配血和交叉配血。

3. 输血科应当将配血结果和交叉配血报告单及时反馈给临床医师。

4. 申请输血量超过2000毫升的,应当填写大量输血申请表,经医务部门批准。

第六条输血过程管理1.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共同核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等信息,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

2. 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3. 输血结束后,医护人员应当核对输血量,确保准确无误。

第七条输血后管理1. 输血后,医护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跟踪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输血并发症。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输血不良反应。

临床输血相关具体制度与规范

临床输血相关具体制度与规范

临床输血相关具体制度与规范篇一:临床输血制度4.18.1.2 临床输血相关具体制度临床输血制度为了使临床输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输血必须在输血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三、临床输血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四、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五、检验科应有专人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

六、执业医师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科学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输血。

七、受血者或家属必须知情同意,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输血。

八、执业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由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后申请备血。

九、检验科应有专人负责标本收集、处理、检测及输血前检查工作。

十、检验科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包适ABO正反定型、Rh血型)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十一、认真做好血液收领、发放、质量检查和发放前核对工作。

十二、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

“七查”指:①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②献血者条形码号;③献血者血型;④血液品种;⑤采血日期及效期;⑥储存条件;⑦输血器材质量。

“八对”指:①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②病案号、住院号;③病室、床号;④病人血型;⑤配血结果;⑥献血者血袋号;⑦血液品种;⑧血量。

“九不用”指:①标签有破损的血液不用;②标签字迹不清的血液不用;③血袋有破损的血液不用;④有明显凝块的血液不用;⑤血液呈乳糜或暗灰色的血液不用;⑥血浆层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大颗粒的血液不用;⑦血浆层与红细胞层分界不清或交界面有溶血的血液不用;⑧红细胞层呈紫红色的血液不用;⑨过期血或有疑问的血液不用。

十三、输血以“先慢后快,密切观察”为原则,输注前15min,以1~3ml/min为宜,无输血不良反应后,适当加快速度,一旦有输血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血,查清原因后再输注。

临床输血管理和规范

临床输血管理和规范
临床输血管理和规范
临床输血管理和规范
第1页
血液安全现实状况
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完善;
自愿无偿献血:提升了血液起源安全性;
输血传输性疾病筛查:核酸检测技术应用,使 HIV危险几率只有1/2,000,000;
输血前检验逐步完善:ABO、RhD血型判定、不 规则抗体筛查、交叉配血试验;
成份输血合理使用:白细胞滤除、辐照血、洗
(4)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5)输血后6小时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红细胞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及
血清抗A、抗B凝集素效价。
临床输血管理和规范
第14页
临床输血存在问题
用血浆补充血容量和蛋白情况普遍存在,造成 血浆供需矛盾突出,真正符合输血浆指证患者 却无足量血浆输注。
临床输血管理和规范
第5页
临床用血管理(输血申请)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 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 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出ml时要推行报 批手续,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署 名后报医务科同意(急诊用血除外)。
急诊用血事后应该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方法》第十一条)
(2)普通冰冻血浆是全血在保留期以内或过期5天以内 经自然沉降或离心后分出血浆,马上放入-30℃以下冰 冻成块,即为普通冰冻血浆。冰冻状态一直连续到使 用之前,使用期为5年。该制品内含有全部稳定凝血 因子,但缺乏不稳定凝血因子VIII和V,主要用于凝血 因子VIII和V以外因子缺乏症病人治疗。新鲜冰冻血浆 保留期满1年,可改为普通冰冻血浆。(卫生部医政 司《临床输血须知》)

2023年临床输血管理规定

2023年临床输血管理规定

2023年临床输血管理规定引言:输血是指将外源性血液或其组分通过静脉(或其他途径)输入到患者体内,以纠正血液系统的功能障碍或维持生命的一种治疗手段。

由于输血涉及到献血者、血液采集、血液贮存、输血操作以及受血者等多个环节,因此需要严格规范和管理。

2023年的临床输血管理规定将进一步完善输血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确保输血安全,提升医疗质量。

本文将对2023年临床输血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献血者管理:献血者是输血链条的第一环节,要求其身体健康、年龄在18岁到55岁之间、无传染病史等基本条件。

2023年的临床输血管理规定将会加强献血者的筛查工作,引入更加严格的血液检测技术,确保献血者的血液安全可靠。

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献血者的教育,引导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提高献血者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减少献血者在输血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二、血液采集与贮存:血液采集是输血链条的第二环节,血液贮存是输血链条的第三环节。

2023年的临床输血管理规定将要求血液采集单位具备相关的许可证和资质,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并且配备先进的设备和仪器,确保血液采集的安全和质量。

同时,血液采集单位还需建立完善的血液贮存管理体系,包括血型鉴定、血清学检测、血液质量评估等内容,确保采集的血液贮存安全有效。

三、输血操作:输血操作是输血链条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受血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2023年的临床输血管理规定将进一步加强输血操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化。

将要求输血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资质,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

同时,还将加强对输血器材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质量可靠。

此外,还将要求输血操作人员严格遵循输血操作流程,确保输血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受血者管理:受血者是输血链条的最后一环节,他们的安全和治疗效果直接受到影响。

2023年的临床输血管理规定将加强对受血者的责任管理和评估。

将要求医务人员对受血者进行详细的评估,并选择适当的输血方式和血液成分,确保输血安全有效。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临床输血是一项重要的医疗技术,有助于治疗疾病和拯救生命。

为了确保输血安全和有效,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应该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

本文将介绍临床输血管理规范的要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一、患者评估与适应症在进行临床输血前,首先要对患者进行评估,以确定输血的适应症。

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血红蛋白水平、症状、输血史以及可能的输血风险因素等。

只有在明确的适应症下才能进行输血,以减少不必要的输血风险。

二、血液采集与检测进行输血前,应确保所使用的血液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血液采集应遵循无菌技术,确保采集到的血液样本不受外界污染。

采集的血液样本需要进行相关的检测,包括血型、Rh血型以及传染性疾病标志物的检测等,以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三、血液储存与管理血液储存和管理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环节。

血液产品应储存在专用的血库中,符合相关的储存条件和标准。

储存的血液需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质量和有效性。

同时,血液储存和管理应遵循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流程,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和可控。

四、输血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输血之前,应对患者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对患者进行相关的血液学和生化学检查,以评估患者的输血耐受性。

同时,还需进行输血预备,包括血型鉴定、交叉配血和配血试验等,确保输血的适应性和安全性。

五、输血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在输血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输血前需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和所使用的血液产品是否匹配。

其次,输血过程应有专人负责,确保输血速度和流量适宜,避免输血过快或过慢导致的不良反应。

同时,还需密切观察患者的输血反应和体征变化,以及及时处理输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并发症。

六、输血后的观察与处理输血后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输血反应和相关指标的变化。

如果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或并发症,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报告相关医务人员。

同时,还需对输血后的病情和相关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以及进行必要的随访和复查。

七、输血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为了确保输血过程的质量和安全,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临床输血管理规定

临床输血管理规定

临床输血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XXX[1996]31号《关于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的紧急通知》、[1999]6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2000]184号《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以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的管理。

一、组成: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负责执行和督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和珍惜血液的教育和培训。

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积极推广成分输血,做好开源节流,保证临床输血安全,促进我院输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三条临床用血基本原则一、输血适应症:凡失血量>20%血容量,血红蛋白(HGB)<100g/L,红细胞压积(HCT)<30%者为输血适应症。

二、患者确需输血治疗时,应采用“病人缺什么就输什么”的用血原则,尽可能不输全血,符合自身输血条件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保存式自身输血、稀释性自身输血或回收式自身输血,自身输血病人由经治医师推荐,输血科负责(配合)采血、储存和配血。

手术室内的稀释自身输血或回收自身输血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坚决杜绝输“安慰血”、“营养血”、“人情血”、“新鲜血”。

三、严格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下称规范)的成分输血指南、自身输血指南、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内科输血指南、术中控制性低血压技术指南等进行相关输血技术工作。

4、失血量>20%血容量,血红蛋白(HGB)<100g/L,红细胞压积(HCT)<30%的病人需求大量输血时,应先输注晶体液或并用胶体液以补充血容量,再输注红细胞以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

失血量很大,且另有进行性出血,濒临休克或已经发生休克的病人,仍需利用晶体或胶体液扩容,同时可输部分全血。

全血适用于既要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又需求补充血容量的病人,而不适用于容量一般或低血容量已被改正的贫血病人。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临床输血室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室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临床输血室工作,确保输血安全、有效,提高输血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临床输血室设立在医院血液科或输液科下属。

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护士长一名,输血护士若干,全体人员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三、人员管理1. 临床输血室主任、副主任应具备中高级护师以上资格,具有丰富的输血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担输血室的管理工作。

2. 护士长应具备中级护士以上资格,具有一定的领导管理能力,要能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

3. 输血护士应具备初、中级护师资格,通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输血相关工作。

4. 所有人员须定期参加输血相关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5. 违反输血相关法规或制度的人员将被追究责任。

四、设备管理1. 临床输血室应配备完备的输血设备,包括输血椅、输液泵、输血管路等必需工具。

2. 输血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3. 如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做好备用设备的准备。

五、质控管理1. 输血前应按照规定流程核对病人身份,血液类型和数量,并征得病人同意。

2. 输血时应严格控制输血速度,及时观察病人反应。

3. 输血后要及时记录输血情况,并观察输血后反应。

4. 定期进行输血质量评估,找出问题,并及时改进。

5. 对输血中出现的问题要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安全管理1. 临床输血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作环境无安全隐患。

2. 遵守血液传染病防护法规,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3. 对输血相关操作人员进行职业暴露防护培训,并提供防护用具。

4. 对输血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时处理,确保输血安全。

七、突发事件处理1. 对于输血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临床输血室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2. 应急预案要包括人员分工,措施及装备准备等。

3. 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八、其他1. 临床输血室应与相关科室密切合作,共同保障输血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 定期做好输血室的整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临床输血应用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应用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应用管理制度为规范临床输血应用及管理工作,提高输血安全性,确保输血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临床科室输血工作及相关部门。

三、输血适应症与禁忌症1. 输血适应症(1)急性大出血及休克:急性外伤、手术、肝脾、牙龈、子宫、胃肠穿孔等造成的急性大出血或休克时,应尽快输血。

(2)贫血症状明显:贫血伴有头晕、乏力、心悸、气促等症状明显者,应考虑输血。

(3)血液病:需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以及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等患者可能需要输血。

2. 输血禁忌症(1)过敏史:有输血不良反应史或对血制品过敏的患者禁忌输血。

(2)溶血性贫血:由于自身或外源物质引起的溶血性贫血患者禁忌输血。

(3)慢性贫血:轻度贫血且无明显症状的患者不宜常规输血。

(4)出血病:如血友病、先天性出血性毛细血管扩张病等,不宜输血。

四、输血程序及操作1. 术前准备(1)要求患者协作,充分告知需要输血的目的、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预防措施。

(2)患者全身情况评估,了解患者既往输血史、传染病史等。

(3)测定患者血型与Rh因子,确保输血配型正确。

2. 输血前处理(1)抽取待输血血样,进行交叉配血并确认结果。

(2)在输血前1小时测定患者基本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

(3)患者饮食宜清淡,注意适当水分摄入。

3. 输血操作(1)核对输血用血样、输血标签等信息,确保配血正确。

(2)输血前开展输血前常规护患措施,包括备好输血器具、用血袋与导管等。

(3)按照医嘱及输血流程依次进行输血。

(4)输血过程中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变化,及时处理不良反应。

(5)输血结束后,留置导管30分钟,观察患者情况,确认无不良反应后拔除导管。

五、输血不良反应处理1. 过敏反应(1)药物性过敏:立即停止输血,予以抗组胺药物、皮质激素治疗。

(2)输血反应:可进行过敏筛查确认原因,再决定是否继续输血。

2. 发热反应(1)可进行解热处理,结合患者情况决定是否停止输血。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为确保临床急救用的基本需要,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献血法》,制定临床输血管理规范。

一、输血申请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出血量在600ml以下者不准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用品。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申请输用全血,需另外填写申请表,全血申请量在400—800ml需科副主任医师签字,多于1000ml要由科主任签字批准,并上报医务部,再同时通知输血科;申请量超过3000ml 者,要经主管医疗的院长批准,并通过医务部上报市卫生局。

3.输血前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

首次输血,应检查血型鉴定、抗体筛检和输血前检查;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 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输血超过7d,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为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输血前检查。

4.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5.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二、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1.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与申请单联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

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

2.血液采集后,由门、急诊、病区护理人员或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合格后输血科保存备用。

三、交叉配血1.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d之内采集的,超过3d必须重新采集。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一、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科学合理使用血液,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临床输血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恢复血容量,提高胶体渗透压,补充红细胞、提高供氧能力,改善供血功能,补充有效抗体,提高机体免疫力等。

在实际应用中,应当遵循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严格掌握输血的适应症,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输血或输入患者不需要的血液成分而影响患者的健康。

本规范所述输血是指由使用血库发出的血液制品。

三、我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我院“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

对我院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四、血库应指定人员负责血液的收领,发放工作。

认真核查血袋包装,核查内容以《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准。

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应拒领拒收。

五、血库对验收合格的血液,应认真作好入库登记,对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存放于专用冷藏设施内储存。

经办人要签名和签署入库时间。

禁止接受不合格血液入库。

输血科储血设施应当保证完好,全血,红细胞,代浆血冷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

血小板应当控制在20-24℃(6小时内输注)。

储血保管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储血环境应当符合卫生学标准。

六、输血适应症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hct)低于30%或血液其他成份明显低于正常值时属输血适应症。

七、成份输血血液由不同血细胞和血浆组成。

将供血者血液的不同成分应用科学方法分开,依据患者病情的实际需要,分别输入有关血液成分,称为成分输血。

成分输血具有疗效好,副作用小,节约血液资源以及便于保存和运输等优点。

(一)、全血:用于急性大量失血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估计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在补充晶体、胶体、红细胞的基础上,可输部分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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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管理规范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卫生局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输血工作特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本院设置临床输血委员会和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科学、安全、合理用血。

三、医院定期对临床医护人员和输血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减少预防性输注。

四、临床所需各种血液制剂,由天津市卫生局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负责制备和供给。

不私自采集互助献血者的血液。

五、建立输血前告知制度。

经治医师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充分告之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传播肝炎等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六、经治医师决定输血后开具血型化验单,然后根据血型结果开具输血申请单,申请单项目应填写完整,除一般项目外,应填写输血适应证。

七、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处批准备案。


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八、患者血液治疗和自体输血工作,由临床科室和输血科共同实施。

临床医师负责适应证选择及治疗过程中患者监护,输血科负责仪器运转。

九、需要自体输血者,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并填写自身输血申请单,入病历保存。

十、临床科室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送取血标本、输血申请单和输用的血液,并做好核对工作。

血标本要求:临床需输血而以前未输过血的患者,必须送检血型和合血标本,标本要求为72小时内。

需再次输血的患者,必须根据血型报告单结果开输血申请单,并应于输血前抽取血液合血样本。

十一、护理部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相应的输血制度,输血前做好核对工作,血型核对应以患者血型报告单为准。

十二、输血后及时书写病程记录,包括输血目的、输血过程等。

有输血反应和疑似输血传播疾病向输血科或医务处反馈信息,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输血反应回报率应,90%。

十三、临床科室和输血科按照规定保存输血相关物品和资料。

十四、输血器材和试剂由医院指定渠道统一购进,不得随意更改。

十五、医院按照规定和要求定期考核临床科室用血情况和输血科工作情况。

十六、输血科工作条件和人员配备应符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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