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

合集下载

工程竣工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

工程竣工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
项目负责人:
姜鹏
设计单位:
中铁第十一工程局勘测设计研究院
项目负责人:
詹必秀
施工单位:
湖北刊江建设Leabharlann 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朱正友
监理单位:
武穴擎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郭培强
附件7
工程竣工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式样)
850mm
工程竣工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
550mm
文体:凹刻宋体
字号:
工程名称:
湖北兴雨泵业研发培训楼
设计使用年限:
50年
开(竣)工日期:
2014年01月18日——2019年09月16日
建设单位:
湖北兴雨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戴益兴
勘察单位:
湖北佳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冀建质[2011]156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冀建质[2011]156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冀建质〔2011〕156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程质量提高,现将新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以下简称责任标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2011年3月3日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由参建的企业、法人代表及相关负责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工作,确保今年取得实质性推进。

对住宅尤其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问题,各地要特别重视。

二、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时间和范围自2011年6月1日起,我省区域内所有新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

三、责任标牌的内容、尺寸、材质标牌必须明确刻写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标牌宽不小于750 mm,高不小于500mm,字体应采用宋体,文字高≥35×宽≥35 mm。

五方责任承诺书及永久标牌

五方责任承诺书及永久标牌

附件1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备注法人代表法人代码项目负责人##号变更责任人##号注:表格信息可机打一.建设单位法人授权本单位授权予作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号, 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并对本工程项目终身质量负责.特此授权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二.项目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份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3、与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4、不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建造材料、建造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5、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6、与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工程监督手续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勘察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勘察单位:工程名称:勘察单位备注法人代表法人代码##号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号变更责任人##号执业证书号注:表格信息可机打一.勘察单位法人授权本单位授权予作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号,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并对本工程项目终身质量负责.特此授权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二. 项目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1、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勘察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勘察业务,不越级和超范围勘察或者以其他工程勘察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依法签订工程勘察业务合同,不转包或者##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恶性压价竞争.2、严格执行工程勘察标准和工程勘察现场见证制度,坚决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不提供虚假的勘察成果资料.3、在勘察过程中与时整理、核对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准确,不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4、确保向业主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与时将勘察报告与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工程监督手续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设计单位: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备注法人代表法人代码##号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号变更责任人##号执业证书号注:表格信息可机打一.设计单位法人授权本单位授权予作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号,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并对本工程项目终身质量负责.特此授权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二. 项目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1、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设计业务,不越级和超范围设计或者以其他工程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设计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设计业务,依法签订工程设计业务合同,不转包或者##分包所承揽的设计业务.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恶性压价竞争.2、确保提供的设计文件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校对程序,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与时将设计文件与相关资料归档保存.3、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严格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决不超规模、超标准设计.拒绝未经现场见证的勘察成果,不依据未经现场见证的勘察成果进行设计.4、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审查机构专用章的图纸,不交付相关单位使用.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的修改变更,一律体现在加盖有审查机构专用章的设计图纸上.5、向相关单位提供加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执业人员印章和审查机构专用章的合法有效的施工图纸.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积极做好设计后续服务.6、严格按照像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涉与到建设规模、行业标准、工艺流程等重大变更,须由建设单位报原初步设计审批机关批准后才进行设计变更修改.涉与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等方面的变更,须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审查机构专用章.所有的设计变更均体现在加盖有审查机构专用章的设计图纸上.不向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提供未加盖有审查机构专用章的设计变更图纸,也不用设计变更通知单替代设计图纸的变更修改.7、与时将设计图纸与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参预竣工验收时,以加盖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作为验收依据.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工程监督手续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备注法人代表法人代码##号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号##号变更责任人执业证书号注:表格信息可机打一.施工单位法人授权本单位授权予作为项目的项目经理〔##号,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执业##书与编号〕,并对本工程项目终身质量负责.特此授权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二. 项目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2、未经建设单位允许,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份随意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3、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4、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以与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并对施工中采用的建造材料、建造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检验后应有书面记录,并有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于工程.5、建立、健全质量的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与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验收.6、资料采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与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7、对施工中浮现的质量问题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工程监督手续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监理单位: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备注法人代表法人代码总监理工程师##号执业证书号变更责任人##号执业证书号注:表格信息可机打一.监理单位法人授权本单位授权予作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号, 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执业##书名称与编号〕,并对本工程项目终身质量负责.特此授权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二. 项目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任务,不转让监理业务,不承担与施工单位以与建造材料、建造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厉害关系的工程监理业务.决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监理业务.2、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3、认真编制监理方案,方案中应明确质量要求和标准.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在施工的全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与有关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承担质量监理责任.并协助业主组织好图纸会审与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工作.对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建造材料、建造构配件和设备禁止进场使用.5、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所有质量签证与时、真实、准确.6、发现施工过程参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与时制止,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7、与时采集资料并整理归档.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工程监督手续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附件4关于设置永久性竣工标志牌的说明现对我站监督工程竣工时镶嵌永久性竣工标志牌规定如下:一、工程竣工永久标识牌应当在每一个单体建造上设置一块,不可多个单体建造共用同一块标识牌.标识牌尺寸大小为800mm×600mm×20mm,字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镶嵌部位宜在建造物明显立面处〔如悬挂楼牌号山墙处、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外墙主立面主入口处〕距地面1.5-2米处设置.字体颜色醒目持久.二、标志牌材质应为花岗岩或者不锈钢永久性材料,标志牌保存年限应为建造物的使用年限.三、标志牌必须明确刻写工程名称、设计使用年限、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以与各单位项目责任人##.具体样式如下所示.四、监理单位在提出竣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前,应检查标志牌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安装质量.标识牌必须在工程竣工前安装完毕.建造工程竣工标志牌样式标识牌样式范例〔规格:1000X800MM〕工程竣工标识牌项目名称 设计使用年限开工时间 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注:标识牌样式以上述范例为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略作调整.11 / 11。

五方责任承诺书及永久标牌

五方责任承诺书及永久标牌

附件1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

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

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4、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

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工程监督手续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勘察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勘察单位:工程名称: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勘察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勘察业务,不越级和超范围勘察或以其他工程勘察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依法签订工程勘察业务合同,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

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的通知

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的通知

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的通知来源:作者:时间:2011-05-09 Tag:点击:575赣建建[2011]15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程质量提高,经研究决定,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2012年1月1日起必须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以下简称“责任标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置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二、设置时间和范围各设区市今年内选择2个住宅项目(一个保障性住宅工程和一个商品住宅工程)作为试点,并于5月底前向我厅上报试点工程名单,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责任标牌”中涉及的内容等。

自2012年1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责任标牌”。

三、“责任标牌”的内容、尺寸、材质“责任标牌”必须明确载明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责任标牌”宽不小于750 mm,高不小于500mm,字体应采用宋体,文字宽不小于35 mm、高不小于35mm,材质应为花岗岩或不锈钢耐久性材料,保存年限为工程的使用年限。

四、“责任标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责任标牌”由工程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

设计文件中必须有标牌的位置和安装示意图等内容。

住宅工程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公共建筑(商场、宾馆、会展中心等)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处,市政工程设置在工程明显部位。

责任标牌应在可视范围内,标牌下边缘距地面应不小于1.5米,且不大于3米。

责任牌要求

责任牌要求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程质量提高,现将新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以下简称责任标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2011年3月3日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由参建的企业、法人代表及相关负责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工作,确保今年取得实质性推进。

对住宅尤其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问题,各地要特别重视。

二、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时间和范围自2011年6月1日起,我省区域内所有新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

三、责任标牌的内容、尺寸、材质标牌必须明确刻写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标牌宽不小于750 mm,高不小于500mm,字体应采用宋体,文字高≥35×宽≥35 mm。

材质应为花岗岩或不锈钢耐久性材料,标牌保存年限应为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四、责任标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责任标牌由工程的设计单位负责。

设计文件中必须有标牌的位置和安装示意图等内容。

住宅工程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公共建筑(商场、宾馆、会展中心等)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处,市政工程设置在工程明显部位。

责任标牌应在可视范围内,标牌下边缘距地面应不小于1.5米,且不大于3米。

责任标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

标牌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责任标牌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

永久性责任标牌式样

永久性责任标牌式样

永久性责任标牌式样一、背景介绍永久性责任标牌是一种用于标识和提醒人们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的标识牌,广泛应用于各类公共场所、工业区域、交通设施等地方。

它的设计和制作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格式,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有效提醒。

二、标牌内容要求1. 标牌名称:永久性责任标牌2. 标牌尺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普通为正方形或者长方形。

3. 标牌材质:耐候性好、耐腐蚀、耐磨损的材料,如金属、塑料等。

4. 标牌背景色:醒目的背景色,如红色、黄色等,以提高警示效果。

5. 标牌文字:清晰、易读,使用大写字母,字体要求简洁明了。

6. 标牌图标:根据不同的标识内容,可以使用符号、图形等进行辅助说明。

7. 标牌边框:边框线条清晰,与背景色形成鲜明对照。

三、标牌制作要求1. 设计:根据实际需求,使用设计软件进行标牌的设计,确保文字和图标布局合理、清晰可辨。

2. 制作:选择合适的材料,使用专业的设备进行标牌的切割、打印、喷涂等工艺,确保标牌质量。

3. 安装:根据实际环境和要求,选择合适的安装位置和方式,确保标牌固定可靠、不易损坏。

四、标牌样式示例永久性责任标牌示例:[图示]标牌名称:永久性责任标牌标牌尺寸:30cm x 30cm标牌材质:不锈钢标牌背景色:红色标牌文字:大写字母,黑色,字体为Arial标牌图标:使用一个黑色感叹号图标,放置在标牌右上角标牌边框:边框为黑色,宽度为2cm五、注意事项1. 标牌的内容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编写,确保信息准确、明确。

2. 标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质量和安全。

3. 标牌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标识的清晰可见性。

六、总结永久性责任标牌是一种重要的标识牌,它在各类场所起到提醒和警示的作用。

按照标准格式进行设计和制作,可以确保标牌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合理的安装和维护也是保证标牌功能的重要环节。

通过合理的设计、制作和安装,永久性责任标牌将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提醒人们遵守法规和规定,保障公共安全。

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的通知

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的通知

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的通知赣建建[2011]15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程质量提高,经研究决定,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2012年1月1日起必须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以下简称“责任标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置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二、设置时间和范围各设区市今年内选择2个住宅项目(一个保障性住宅工程和一个商品住宅工程)作为试点,并于5月底前向我厅上报试点工程名单,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责任标牌”中涉及的内容等。

自2012年1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责任标牌”。

三、“责任标牌”的内容、尺寸、材质“责任标牌”必须明确载明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责任标牌”宽不小于750 mm,高不小于500mm,字体应采用宋体,文字宽不小于35 mm、高不小于35mm,材质应为花岗岩或不锈钢耐久性材料,保存年限为工程的使用年限。

四、“责任标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责任标牌”由工程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

设计文件中必须有标牌的位置和安装示意图等内容。

住宅工程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公共建筑(商场、宾馆、会展中心等)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处,市政工程设置在工程明显部位。

责任标牌应在可视范围内,标牌下边缘距地面应不小于1.5米,且不大于3米。

“责任标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施工单位负责安装,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于工程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冀建质[2011]156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冀建质[2011]156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冀建质〔2011〕156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程质量提高,现将新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以下简称责任标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2011年3月3日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由参建的企业、法人代表及相关负责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工作,确保今年取得实质性推进。

对住宅尤其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问题,各地要特别重视。

二、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时间和范围自2011年6月1日起,我省区域内所有新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

三、责任标牌的内容、尺寸、材质标牌必须明确刻写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标牌宽不小于750 mm,高不小于500mm,字体应采用宋体,文字高≥35×宽≥35 mm。

永久性责任标牌式样

永久性责任标牌式样

永久性责任标牌式样一、背景介绍永久性责任标牌是指用于标识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的标牌,以提醒人们对于责任的认识和遵守。

该标牌的设计和样式应当具备清晰、易懂、耐用等特点,以确保信息的传达和持久性。

二、标牌内容要求1. 标牌上应包含明确的责任内容,例如:警告、禁止、注意等。

2. 标牌上的文字应简洁明了,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词汇和句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3. 标牌上的文字应使用醒目的字体和颜色,以增加可读性和吸引度。

4. 标牌上的图案和符号应与责任内容相符合,以便人们能够快速理解和识别。

三、标牌样式设计1. 材质选择:标牌的材质应具备耐用性和防水性能,常见的材质有金属、塑料、玻璃等。

2. 尺寸要求:标牌的尺寸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普通应具备足够的大小,以便人们能够清晰地看到标牌上的内容。

3. 形状设计:标牌的形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计,常见的形状有矩形、圆形、三角形等。

4. 背景颜色:标牌的背景颜色应与文字和图案形成鲜明的对照,以提高可读性。

5. 边框设计:标牌的边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计,常见的边框有直线边框、波浪边框等。

四、标牌制作要求1. 制作工艺:标牌可以采用喷涂、贴膜、丝印等工艺进行制作,以确保标牌的质量和耐久性。

2. 附着方式:标牌的附着方式可以是固定在墙壁、地面、栏杆等位置,也可以采用悬挂、粘贴等方式。

3. 安装位置:标牌的安装位置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以确保人们能够方便地看到标牌上的内容。

4. 维护保养:标牌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例如清洁、修复和更换等,以确保标牌的清晰度和耐久性。

五、案例展示以下是一个永久性责任标牌的样式设计案例:标牌名称:警告!高压电区域标牌内容:警告!高压电区域,未经许可禁止进入。

标牌样式:- 材质:金属板- 尺寸:60cm x 40cm- 形状:矩形- 背景颜色:黄色- 边框设计:黑色直线边框- 字体颜色:黑色- 图案:闪电符号六、总结永久性责任标牌是一种重要的安全标识,它能够提醒人们注意责任和安全。

关于统一和规范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的通知

关于统一和规范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的通知

关于统一和规范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的通知苏建质〔2012〕463号各市建设局(委):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统一和规范永久性责任标牌管理,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以下简称“责任标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责任标牌”内容、尺寸、材质“责任标牌”必须载明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标牌尺寸:宽750 mm,高500mm。

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文字字体采用黑体加黑,其他文字字体采用仿宋体加黑,文字高35mm、宽20mm、行距22mm。

标牌材质:花岗岩(黑色金字)或铜牌(带边红字),标牌年限应为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二、“责任标牌”设计、制作、安装“责任标牌”由工程设计单位负责设计,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责任标牌”的位置和安装示意图等内容。

“责任标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毕。

“责任标牌”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住宅工程“责任标牌”应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公共建筑“责任标牌”应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一侧,市政工程“责任标牌”应设置在工程明显部位,其下边缘距地面高度为600mm。

三、“责任标牌”检查、验收、监管监理单位在签发竣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前,负责检查验收“责任标牌”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安装质量。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责任标牌”纳入监管内容,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责任标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并由监理单位重新检查验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8月10日附件:永久性责任标牌式样。

授权书承诺书及永久性责任牌样式

授权书承诺书及永久性责任牌样式

附件1: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单位:注册地址:兹授权我单位同志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旳工作承当质量终身责任。

本授权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盖执业资格章)身份证号:签发日期:年月日本授权书一式七份,一份授权单位留存,一份提交有关行业主管科室,一份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四份由建设单位纳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附件:2-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当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旳原则。

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精确、齐全旳建设项目有关旳原始材料。

2、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动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动工建设。

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旳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有关设计文献。

3、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旳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对规定必须招标旳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4、作为建筑工程建设旳组织者,牵头负责具体工程专项治理活动旳组织实行工作。

在工程动工前下达住宅工程专项治理任务书,审批施工单位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专项治理旳奖罚措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督促参建各方贯彻专项治理责任,协调解决工作中浮现旳问题。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施工单位旳专项治理自评报告和监理单位旳专项治理评估报告作为竣工验收旳重要审查内容,发现工程存在质量常见问题旳,责令施工单位整治后方可验收交付使用。

本承诺书一式七份,一份授权单位留存,一份提交有关行业主管科室,一份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四份由建设单位纳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3.16•【字号】冀建质[2011]156号•【施行日期】2011.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冀建质〔2011〕156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程质量提高,现将新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以下简称责任标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2011年3月3日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由参建的企业、法人代表及相关负责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工作,确保今年取得实质性推进。

对住宅尤其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问题,各地要特别重视。

二、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时间和范围自2011年6月1日起,我省区域内所有新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

三、责任标牌的内容、尺寸、材质标牌必须明确刻写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标牌宽不小于750 mm,高不小于500mm,字体应采用宋体,文字高≥35×宽≥35 mm。

材质应为花岗岩或不锈钢耐久性材料,标牌保存年限应为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

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

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冀建质〔2011〕156号日期:2011-03-16 00:00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程质量提高,现将新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以下简称责任标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2011年3月3日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由参建的企业、法人代表及相关负责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工作,确保今年取得实质性推进。

对住宅尤其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问题,各地要特别重视。

二、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时间和范围自2011年6月1日起,我省区域内所有新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

三、责任标牌的内容、尺寸、材质标牌必须明确刻写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标牌宽不小于750 mm,高不小于500mm,字体应采用宋体,文字高≥35×宽≥35 mm。

材质应为花岗岩或不锈钢耐久性材料,标牌保存年限应为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四、责任标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责任标牌由工程的设计单位负责。

设计文件中必须有标牌的位置和安装示意图等内容。

住宅工程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公共建筑(商场、宾馆、会展中心等)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处,市政工程设置在工程明显部位。

关于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

关于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

关于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
各旗县区、建设单位:
2014年9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展开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更具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管理,提高五方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求对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通知如下:
一、标志设置时间和范围:
自2014年月日起,凡我市所有新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

二、责任标牌制作要求:
标牌上要求明确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程、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字体采用宋体、刻写要耐久。

标牌宽度不小于750mm,高度不小于500mm,字体高、宽≥35mm,材质应为花岗岩或不锈钢耐久性材料,标牌保存年限应为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三、安装要求:
责任标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和安装。

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毕,住宅工程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公共建筑设置在外墙主体面主入口附近,市政工程设置在工程明显部位。

责任标牌应在可视范围内,标牌下边缘距地面应不小于1.8米,且不大于3.5米。

四、检查验收:
监理单位负责检查标牌内容及安装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工程验收时,应将标牌列入必检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工程项目,责令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

附件:责任标牌样式
二0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责任标牌样式。

永久性责任标牌

永久性责任标牌

永久性责任标牌永久性责任标牌是一种用于标识和提醒人们对某种责任或规定的标牌。

它通常由耐候性材料制成,以确保其长期使用。

永久性责任标牌的主要目的是在特定地点或场所提醒和警示人们遵守相关的责任和规定,以确保安全和秩序。

一、标牌的设计要求1. 尺寸和形状:永久性责任标牌的尺寸和形状应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和要传达的信息来确定。

一般来说,标牌应具有足够的大小和明显的形状,以便人们能够迅速识别和理解其含义。

2. 颜色和图案:标牌的颜色和图案应根据不同的责任和规定来选择。

一般来说,红色表示禁止,黄色表示警告,蓝色表示指示,绿色表示允许。

标牌上的图案应简洁明了,以便人们能够快速理解其含义。

3. 字体和文字:标牌上的字体和文字应清晰可见,以便人们能够迅速阅读和理解。

字体的大小应根据标牌的尺寸来确定,以确保远距离和近距离都能够清晰可见。

二、标牌的制作要求1. 材料选择:永久性责任标牌应选用耐候性好的材料,以确保其在各种气候条件下都能保持良好的使用效果。

常见的材料包括金属、塑料、玻璃等。

2. 制作工艺:标牌的制作工艺应精细,以确保标牌的质量和耐久性。

制作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标牌的平整和清洁,避免出现划痕、变形等问题。

3. 安装方式:标牌的安装方式应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和要传达的信息来确定。

一般来说,标牌可以通过螺丝固定、粘贴等方式进行安装。

安装位置应选择在人们能够容易看到和理解的地方。

三、标牌的维护和管理1. 定期检查:为了确保标牌的正常使用和效果,应定期对标牌进行检查,包括检查标牌的完整性、清洁度和可读性等方面。

2. 维护保养:如果发现标牌有损坏或者字迹模糊的情况,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以保持标牌的良好状态和效果。

3. 更新更新: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责任和规定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标牌上的内容也需要及时更新,以确保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总结:永久性责任标牌是一种用于标识和提醒人们对某种责任或规定的标牌。

标牌的设计要求包括尺寸和形状、颜色和图案、字体和文字等方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