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要把握的三个要点
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小汽车能否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小汽车能否抵扣进项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壮大,许多企业都开始规模化经营,并且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形象,购买小汽车成为了一种常见的需求。
然而,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来说,他们是否能够抵扣这些小汽车的进项税呢?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般纳税人和进项税的概念。
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是指应当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并按照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管理办法征收和管理增值税。
而进项税是指企业发生购买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16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买或者进口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其购买时支付的进项税。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但没有明确列举小汽车在内。
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小汽车并不能直接抵扣进项税。
然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型微利企业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对于小企业购买小轿车的增值税抵扣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告中规定,小型微利企业自购买日起计划使用期限内购买的小轿车,其增值税抵扣比例为70%。
此外,公告还规定了一些购买小轿车的限制,包括限制购买数量、购买小轿车总价限制和购买后使用期限限制等。
当企业购买的小轿车超出限制范围时,超出部分不享受增值税的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规定仅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而并非所有的一般纳税人企业都可以享受这种抵扣政策。
因此,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小汽车的进项税抵扣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购买小汽车时往往还涉及其他税种的问题。
例如,企业购买小汽车会触发车辆购置税的支付,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购买新车时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考虑到车辆的使用税、公共交通费用的报销等相关问题。
因此,针对企业购买小汽车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企业的纳税情况以及相关税务政策的具体规定。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方法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法【运费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抵扣进项税额是纳税⼈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在⼀项销售业务中,销售⽅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付的进项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另⼀类是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以票抵税从销售⽅取得的增值税专⽤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抵扣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抵扣①外购货物增值税进项的处理例:某增值税⼀般纳税⼈,2009年2⽉购⼊货物32000元,进项税额5440元。
收到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发票后⽀付了货款,商品已验收⼊库。
借:库存商品3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440贷:银⾏存款37440②企业接受投资转⼊的货物进项税的处理例:甲企业收到⼄企业的原材料投资,该批材料成本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甲收到了⼄开具的增值税专⽤发票。
则甲的处理为:借:原材料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贷:实收资本117000③企业接受捐赠货物进项税的处理例:2009年5⽉,甲企业接受⼄企业捐赠的⼀台设备,收到的增值税专⽤发票上注明设备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则甲的处理为:借:固定资产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贷:营业外收⼊117000④企业接受应税劳务进项税的处理例:某企业发出⼀批材料A委托外单位加⼯成量具,发出材料成本4000元,加⼯完⼯后⽀付加⼯费2000元,运费200元(假设运费不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加⼯费专⽤发票上注明增值税340元,加⼯完的量具已⼊库。
则企业的处理为:借:委托加⼯物资4000贷:原材料4000借:委托加⼯物资2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贷:银⾏存款2540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量具6200贷:委托加⼯物资6200⑤进⼝货物进项税的处理例:某进出⼝公司2009年4⽉进⼝办公设备500台,每台进⼝完税价格1万元,委托运输公司将进⼝办公⽤品从海关运回本单位,⽀付运费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假设进⼝关税税率为15%。
购进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增值税进项税如何抵扣
购进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增值税进项税如何抵扣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对于企业而言,购进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是常见的投资项目。
然而,购进这些车辆会产生一定的增值税(VAT)进项税。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购进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的增值税进项税如何抵扣,以帮助企业合理规划税务策略。
增值税(VAT)是一种按照增值税法规定的税率和办法,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应纳税额征收的税金。
增值税的抵扣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进项税抵扣和出项税申报。
进项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计算出口货物、应纳税货物销售额时,减免的税额。
对于购进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而言,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对其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存在一定的限制。
首先,根据当前国家税收政策,购进的乘用车通常被视为非生产性资产,不属于可抵扣进项税的范围。
也就是说,购进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的增值税进项税一般无法抵扣。
然而,存在少数情况下,购进的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是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
这包括以下情况:1. 企业购进的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可以抵扣进项税。
例如,一些租车公司和出租车公司购置车辆进行运营,则可以申请抵扣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
2. 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购进的用途属于特定行业或特殊用途的情况下,可以抵扣进项税。
例如,一些公安部门、医院和基层农村社区购置车辆用于疾病治疗、公共安全等工作,则可以申请抵扣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
在购进符合抵扣条件的轿车和多用途乘用车后,企业可以通过增值税申报程序来进行进项税的抵扣。
具体操作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认购进的车辆是否符合抵扣条件。
企业需要确认车辆的用途以及是否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后续申请进项税的抵扣。
2. 编制和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企业需要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格式和规范,编制和填报增值税申报表,将进项税额进行明细列示,并指明相关车辆的用途和抵扣金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范综述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范可抵扣业务类型与凭证1.1采购部门采购货品1.1.1采购非农产品: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或13%(盐)、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国税代开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率17%);1.1.2采购农产品: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目前企业采购大米,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行措施》抵扣进项税额);获得一般发票(企业目前不波及)。
1.2非采购部门采购其他用品与接受服务1.2.1采购办公用品、更换照明灯具、支付电费等,应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3%国税代开发票);支付燃气费,应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支付自来水企业或物业管理企业水费,应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6%或3%。
1.2.2除房产及与房产不可分割系统(电气、消防等)外旳维修,包括汽车维修、电脑软/硬件、通信设备、监控防盗系统旳维修与维护,应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3%国税代开发票);1.2.3支付货品运送费用,应获得货品运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税率11%,小规模纳税人3%国税代开发票),汇总开具旳,需附货品运送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1.2.4接受广告服务/设计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以及技术征询服务,应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3%国税代开发票);1.2.5接受装卸搬运服务、铁路货运场站服务,应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3%国税代开发票);1.2.6支付仓储服务费(提供仓储服务方负责保管代储物资,负责代储物资旳安全,企业负责按月元/吨支付代储费用),应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3%国税代开发票);1.2.7支付通信费用(话费、宽带、托管),以企业名义开户开具发票需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3%国税代开发票)1.2.8支付邮政费用、快递费用,应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邮政业服务11%;收派业服务6%、小规模纳税人3%国税代开发票)1.2.9接受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车辆、设备租赁(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3%国税代开发票)1.2.10接受鉴证征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征询服务(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3%国税代开发票)1.2.11伴随“营改增”推进,财务人员时时跟踪营改增政策变化,针对纳入营改增项目结合企业实际业务进行分析,及时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易错知识点总结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易错知识点总结1.我公司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的情形,已进行进口增值税的代扣代缴,进项税额如何抵扣?答:按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申报抵扣。
(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7行)。
2.我公司平时有购进农产品的业务,请问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如何计算抵扣?答: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需要分情况讨论。
(一)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进口农产品,按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核定扣除。
提醒: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在领用当期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a栏。
3.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三方协议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进项税额如何抵扣?答: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
公司买车可以抵税吗 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公司买车可以抵税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公司买车可以抵税,抵扣税额:1、购买的是新车,需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该发票有抵扣联,价款和税额计算比例为17%。
2、购买的是二手车,取得的是二手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该发票没有抵扣联,不能抵扣。
举个例子,30万的车税可以抵多少?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企业,购进汽车可以抵扣进项税。
购进总价30万的车,可以抵扣:30÷(1+17%)×17%的进项税。
再出售时按照旧货出售有关文件规定,出售方的增值税减按2%征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搞清楚了公司买车可以抵税吗这个问题之后,我们再来谈谈以公司名义买车的利弊。
(一)好处:可以作为公司的资产,提取折旧,减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二)坏处:作为公司的资产,以后公司破产或经济纠纷的时候,车子是抵债资产的一部分,而且以后转回个人名下时候,也必须通过转售程序,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
这不仅得再多缴一次税,而且依然得符合个人的购车条件。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买方后,如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
那么,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怎么做呢?有两种处理方式:(1)如果发生销售折让时,企业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则应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这一点与发生商业折扣的处理方法一致;(2)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关键点)的销售商品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销售折让会计分录举例【例】甲公司2007年7月18日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售价为40000元,增值税为6800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00元。
货到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与合同要求不一致,要求给予价款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折让。
关于消费税抵扣和增值税抵扣的区别
关于消费税抵扣和增值税抵扣的区别增值税抵扣和消费税扣除分别构成增值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的减项。
增值税抵扣,是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进项税额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消费税扣除,是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经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增值税抵扣与消费税扣除既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本质得不同。
准确把握两者的异同,有利于规避涉税风险。
一、范围不同1.增值税抵扣范围,可以从三个方面把握。
(1)首先要看“人”的范围,即纳税人身份及采用的计税方法。
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通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特定情形下,也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抵扣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情形。
(2)其次要看“票”的范围,即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目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完税凭证、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等。
(3)最后要看“用”的范围,即符合税法规定的用途。
税法采用反列举法,列举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等。
2.消费税扣除范围,主要包括外购、委托加工收回、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
税法对消费税扣除范围采用正列举法,部分税目如酒(葡萄酒除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涂料、电池等不属于扣除范围。
税法对生产销售允许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品目与外购、委托加工等方式取得的应税消费品品目予以具体明确,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生产销售允许扣除的品目与外购、委托加工等方式取得的品目是同一税目,即购入某一税目的已税货物,仍用于生产该税目的货物。
如以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等。
关于小轿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中税网)
关于小轿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
中税老师:我公司是制造业,由于业务需要,公司领导购轿车一辆,对方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款也是通过银行汇至对方公司帐户,请问进项税我们能抵扣吗、谢谢!
回复如下:
专家回复:贵公司购入用于生产经营的领导用车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抵扣。
专家分析:
政策依据: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二、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进项税额。
1.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的纳税筹划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的纳税筹划一、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作为生产资料购入方的增值税纳税人为了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可以对购入的生产资料的成本费用进行筹划,进项税的纳税筹划就是其中的一个可行点。
购货方购入货物的结算方式可以分为现金采购、赊购、分期付款。
从纳税筹划角度应尽量选择分期付款、分期取得发票。
一般企业在购货过程中采用先付清款项、后取得发票的方式,如果材料已经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全部付清,供货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税法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会造成企业增值税税负增加。
如果采用分期付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就能够及时抵扣进项税额,缓解税收压力。
通常情况下,销售结算方式由销货方自主决定,购货方对购入货物结算方式的选择权取决于购货方和供货方两者之间的谈判协议,购货方可以利用市场供销情况购货,掌握谈判主动权,使得销货方先垫付税款,以推迟纳税时间,为企业争取时间尽可能长的“无息贷款”。
二、进项税额抵扣时间的纳税筹划《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如何确定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中严格规定了各类企业(经营业务不同)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间,销售环节的进项税额抵扣内容为上一环节的增值税缴纳额,纳税人不能随意提前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以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进项税的抵扣时间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类型加以区分。
作为购货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筹划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如果取得的是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尽快认证,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降低当期的增值税税负;如果取得的是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购货方为工业企业的则应缩短购入货物的入库时间;若为商业企业,购货方选择即购即付,那么就可以在付款当期在销项税中抵扣此项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如果以应付账款的方式结清货款,则货物购入的当期不能抵扣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税额,只有在全部货款全部结清的当期进行进项抵扣,这样就增加了当期的增值税税负,没有达到延期缴纳的目的。
买车抵税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购车抵税已经成为许多消费者在购车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一政策不仅减轻了消费者的购车负担,也促进了汽车市场的繁荣。
本文将对买车抵税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这一政策。
一、购车抵税的法律依据购车抵税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购车抵税政策正是基于这一法律规定,允许居民个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通过购买汽车来抵扣一部分税款。
二、购车抵税的具体规定1. 抵税条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以下条件可享受购车抵税政策:- 购车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个人;- 购车人应当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购车人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抵税范围购车抵税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普通乘用车:购买符合条件的普通乘用车,可享受购置税的减免;- 新能源汽车:购买新能源汽车,可享受购置税的全额减免;- 残疾人专用车:购买残疾人专用车,可享受购置税的减免。
3. 抵税额度购车抵税的额度根据购买车辆的类型和购置税的税率来确定。
以下为部分车型抵税额度的示例:- 普通乘用车:购置税税率为10%,抵税额度为购置税的10%;- 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税率为10%,抵税额度为购置税的100%;- 残疾人专用车:购置税税率为10%,抵税额度为购置税的50%。
4. 抵税流程购车人享受购车抵税政策,需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购车人购车后,向车辆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税申请;-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购车人的申请材料,确认购车人符合抵税条件;- 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购车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将抵税额度退还给购车人。
三、购车抵税的法律责任1. 虚假申报购车人在享受购车抵税政策时,如有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及会计处理规范详解
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及会计处理规范详解—、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账户设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当期销项税额”可以分解为两个部分:因此,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当期销项税额和差额确认销售额”的会计核算,集中于三个科目的确认:(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当期进项税额”可以分解为两个部分:因此,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当期进项税额”会计核算,集中于四个科目的确认:(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3)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等。
“应交税费”还核算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企业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直接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印花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11个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
其中,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和贷方共设置10个专栏加以反映。
二、增值税进项税额常见业务会计实务举例(一)进项税抵扣1、抵扣凭证(1)增值税专用发票(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4)完税凭证(5)机动车销售统——发票(6)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7)桥、闸通行费发票(8)旅客运输服务电子普通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客票2、不可抵扣的情形(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和建筑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和建筑服务;(5)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6)购进贷款、餐饮、居民日常和娱乐服务;(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财税〔2016〕36号文3、抵扣进项税额应同时符合(1)取得规定的扣税凭证;(2)用于能产生销项税额的项目;(3)进行用途确认等条件。
车票可以抵扣进项税了,会计别给自己惹麻烦,这5个常识,要记牢
车票可以抵扣进项税了,会计别给自己惹麻烦,这5个常识,要记牢1、自2021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纳税人提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相应地,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纳税人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车票可以抵扣,取得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车票不能抵扣,如果取得“不征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上没有税额,也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取得注明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以根据税额抵扣;与经营相关车票的可以抵扣,但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取得的车票不可以抵扣。
3、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二、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三、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四、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4、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栏次中;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税额,或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票据,按政策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申报抵扣。
进项税知识点总结
进项税知识点总结进项税是指纳税人用于购买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或者购买应税劳务、应税务二者之一,用于自身消费的货物、劳务和服务所支付的增值税。
一、进项税可以抵扣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人从自身购买货物或者接受劳务、服务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扣除,这就是进项税抵扣。
进项税抵扣是增值税制度的一个核心内容,也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
通过进项税抵扣,可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
二、进项税抵扣的条件1. 纳税人必须持有发票进项税抵扣的前提是纳税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
只有持有发票的购买和费用支出可以进行抵扣。
2. 抵扣税额不能超过应纳税额进项税抵扣的税额不能超过应纳税额。
如果进项税抵扣的税额超过了应纳税额,超过部分可以抵扣至以后的纳税期。
3. 税收管理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进项税抵扣还需要满足税收管理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比如要求购买的货物或者接受的劳务、服务必须是与其生产经营或者应税劳务、应税务相关的等。
三、进项税抵扣的流程1. 持有发票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或者接受劳务、服务时,必须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并按照规定保存。
2. 录入进项税纳税人在记录、账册或者其他记账凭证上,应当按照规定填写抵扣的进项税额。
3. 申报抵扣纳税人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的纳税申报中,可以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用以减轻应纳税额。
四、进项税抵扣的注意事项1. 严格控制发票真伪持有发票时,纳税人必须严格控制发票真伪,避免购买假发票。
一旦购买假发票,可能会导致税务机关的处罚和税收风险。
2. 注意发票使用范围进项税抵扣的发票必须是与生产经营或者应税劳务、应税务相关的,不能进行非生产经营或者应税劳务、应税务无关的进项税抵扣。
3. 及时申报抵扣纳税人必须及时将抵扣的进项税额纳入到每月或者每季度的纳税申报中,否则可能会导致税务管理不规范和造成税收风险。
五、进项税抵扣的好处1. 减轻纳税负担通过进项税抵扣,可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会计干货之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最全面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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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最全面梳理
编者按: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用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当期应纳税额。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纳税人支付的所有进项税额都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链条上,销项和进项应当存在着对应关系,一旦抵扣链条中断,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进项税额也就不能从纳税人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本期文章将为大家梳理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要点知识,以期对读者有所助益。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概念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在抵扣前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其有三个方面的意义:(1)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产生进项税额的行为必须是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3)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是指支付给销货方、应税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提供方,或者购买方自己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二、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
增值税法:把握三重点一难点
增值税法:把握三重点一难点《增值税法》一章内容碎、考点多,考生复习时应注意把握好复习思路,突出征税范围、税率、税额计算、出口退税这四大方面重点和难点内容。
重点:区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鉴于增值税与营业税之间的并列关系,增值税征税范围规定的大部分内容是对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做出界定。
考生在学习时注意把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并用排他的方法把握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重点:记忆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1.根据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此外还有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零税率。
复习这部分内容时,有一个容易被考生忽视的问题: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税率不会涉及13%,只可能是17%的基本税率或3%的征收率。
2.小规模纳税人不使用税率而使用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涉及两种情况———3%、减按2%。
复习这部分内容时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使用征收率,涉及4%、6%、4%再减半,共三种情况。
重点: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及涉及项目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应注意以下七方面:国内采购进项税的计算要有准确的判断。
1.当用于同一目的的货物有着不同的来源时,正是检验考生对不可抵扣进项税和视同销售销项税的运用。
2.凭票抵扣进项税和计算抵扣进项税的规则要熟练运用,烟叶收购进项税的抵扣要与进一步加工生产卷烟的计算结合起来复习。
3.不可抵扣进项税的计算要注意直接不可抵扣的范围和需要用分摊的方式计算不可抵扣的方法的运用。
用来分摊计算的是不能划分征免的进项税,凡能直接划清征免的,不必用分摊的方式划分。
境外采购的进口货物要与进口环节关税、消费税合并复习。
进口增值税由海关代征,计税时需要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1.进口货物的税率为17%和13%,不使用征收率。
2.进口环节按组价公式直接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在进口环节不能抵扣任何境外税款。
3.进口环节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的组合出题是长考不衰的组合。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核实政策及操作要点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核实政策及操作要点一、背景介绍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分别征税的间接税。
而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核实政策是指对纳税人提供的购买或进口货物、应税劳务、出租或转让不动产以及无形资产等发生的增值税项目,进行核实确认其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并确认其金额,从而确定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政策。
二、进项税额核实政策1. 货物购进核实: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应确保购货发票符合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要求,包括发票的基本信息完整、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与实际购货相符,并保留购货发票及有关凭证原始文书。
2. 劳务支出核实:纳税人在支付应税劳务费用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发票,并确保支出的劳务费用与购买服务的实际内容相符合。
3. 不动产租赁核实:纳税人在租赁不动产时,需要核实租赁合同、发票等凭证的真实性,确保租金的支付与租赁内容相符,并保留相关凭证。
4. 无形资产购入核实:针对无形资产的购入,纳税人应将购入的无形资产纳入核实范围,确保购入发票与实际购入的无形资产相匹配,且符合相关税务政策规定。
5. 进口货物核实:对于进口货物,应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核实报关单、进口货物进境声明单、付【相关税费】款凭证以及进口发票等凭证,确保进口货物的信息准确无误。
三、操作要点1. 严格保存凭证: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时,必须严格保存与进项税额相关的购买发票、支付凭证、租赁合同等原始凭证,保证凭证的真实性。
2. 财务账务核实:纳税人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进项税额的核实与账务的一致性,并进行定期核对和调整。
3. 遵守税法规定: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规定,不得虚报、不得虚开发票、不得转移、转让、转债进项税额,确保核实的进项税额符合法律规定。
4. 关注税务政策:纳税人应及时了解和学习国家税务部门对进项税额核实政策的新要求和变化,确保自身操作的合规性。
5. 咨询税务专业人士:对于进项税额核实政策的具体操作细则,纳税人可咨询税务专业人士及时解答和指导。
企业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问题
企业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问题企业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要把握三个要点2010-1-26中国税务报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扩抵政策以后,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
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汽车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上述新政出台后,经常有纳税人对购入的汽车能否抵扣进项税金提出疑问。
就此,笔者总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注意事项,以方便纳税人对照自身的情况进行处理。
要取得相应的抵扣凭证企业在购入汽车时无论用途是哪个方面,都应该取得相应的发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第五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按照上述规定,企业在购入新汽车时要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属于扣税凭证。
但如果企业购入的是旧汽车,无论是从一般的单位处购买还是从旧机动车经销单位购买,也不管这些单位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的规定,只能取得普通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证和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购入的汽车能否抵扣增值税
购⼊的汽车能否抵扣增值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指使⽤期限超过12个⽉的机器、机械、运输⼯具以及其他与⽣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具、器具等。
购进的固定资产仅⽤于⾮增值税应税项⽬、免征增值税项⽬、集体福利或者个⼈消费的不得抵扣;纳税⼈⾃⽤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律不得抵扣进项税⾦⾃2009年1⽉1⽇起,增值税⼀般纳税⼈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该发票开具之⽇起90⽇内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3、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指使⽤期限超过12个⽉的机器、机械、运输⼯具以及其他与⽣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具、器具等。
购进的固定资产仅⽤于⾮增值税应税项⽬、免征增值税项⽬、集体福利或者个⼈消费的不得抵扣;纳税⼈⾃⽤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律不得抵扣进项税⾦。
会计需要的⼀些办税常识(转帖)会计新⼿需要的⼀些办税常识每⽉底之前,增值税专⽤发票进项抵扣联要认证,最好20⽇前认证⼀次,若有不符事项及时退回,重新再开具合格增值税专⽤发票(注意密码区不可折叠,不可涂改有污迹)每⽉可购买25份.每⽉1⽇(各地抄税⽇按照当地国税部门要求办),⼀般纳税⼈要抄税。
每⽉5⽇之前,⼀般纳税⼈要报税。
每⽉10⽇之前,纳税申报(国税、地税,⼀个都不能少。
若有运费税,先向国税申报运费税抵扣报表)。
⼀般纳税⼈远程电⼦申报;⼩规模纳税⼈,电话申报,按12366,根据提⽰⾳进⾏纳税申报。
纸制报表⼀个季度送⼀次,⼀式三份。
申报个⼈所得税不要忘了带上⼯资明细表复印件。
每⽉8⽇之前会计服务⼈员要报送统计报表给市统计局。
4⽉15⽇、7⽉15⽇、10⽉15⽇、1⽉15⽇前申报上季度企业所得税。
2⽉15⽇以前申报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先要通过审计部门审查。
2⽉15⽇以前要记着地税的上年度⾃核⾃缴⼯作,同时要注意国税有没有这⼀要求。
每季度结束后的10⽇内要申报按销售额计算交纳的“⽔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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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要把握的三个要点
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扩抵政策以后,一般纳税人购
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
根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
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汽车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上述新政出台后,经常有纳税人对购入的汽车能否抵扣进项税金提出疑问。
就此,笔者总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注意事项,以方便纳税人对照自身的情况进行处理。
要取得相应的抵扣凭证
企业在购入汽车时无论用途是哪个方面,都应该取得相应的发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第五条规定,自2009年1月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
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按照上述规定,企业在购入新汽车时要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属于扣税凭证。
但如果企业购入的是旧汽车,无论是从一般的单位处购买还是从旧机动车经销单位购买,也不管这些单位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的规定,只能取得普通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证和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是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而2010年1月1日以前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的时间为90天。
因此,取得发票扣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通过,并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不能提前或滞后,否则将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还要属于可以抵扣的项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强调,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购入的汽车是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而且这里也强调“自用”,如果购入汽车不是自用,而是为了销售,则可以抵扣进项税。
《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列举的征收消费税的小汽车范围,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种,不包括其他类型机动车。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对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以上规定强调企业购入的汽车不能用于不得抵扣的项目,而且如果该汽车是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用于可以抵扣项目还是不可以抵
扣项目都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因此,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购入汽车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购入的汽车能够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购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并申报。
3、购入的汽车不是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4、购入的汽车可以即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比如购入货车即用于生产经营方面的运输又用于在建工程运送物资,再比如购入的货车即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项目,都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但对仅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的班车就属于用于职工福利,不能抵扣进项税。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抵扣吗?
2013-01-15 11:44:06| 分类:财务会计| 标签:|举报|字号大中小订阅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抵扣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规定: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货车属于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且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进项税是允许抵扣。
对于企业购进的机动车原则上如果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的范围的就可以抵扣.但除应征收消费税的小汽车除外.那么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所提到的机动车的范围是什么呢?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纳入企业固定资产抵扣范围的包括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与其他生产经营有关的
设备,工具,器具,但是虽然做为固定资产入账的房屋建筑物则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汽车才缴消费税呢?根据企业消费税的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征收消费税的小汽车主要包括乘用车及中轻型的商用客车.
1.具体的乘用小汽车则要根据汽缸的容量来决定的: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1%(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5%
那么由于企业在的购买了这种汽车很难区分到底哪些是按生产用,哪些是按消费用,有时甚至于这这个汽车是既用于生产又用于了个人乘用即个人消费使用.那么为了防止企业将这类原本是个人使用的也混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用途中来抵扣进项税额,造成税负的不公平,所以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就明确规定只有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用的汽车如载货汽车购进时取得的机动车统一发票才能够做为抵扣的.如果企业购进的是上述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的话,那么即使取得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也不允许做为抵扣凭证.
所以根据上述的论述结合您所提的问题来看,那么就要看您企业购进的汽车是否是属于上述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如果是的话,即使取得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话也不允许扣除的.如果购进的是用于生产用的载货用的汽车的话,那么如果取得了机动车发票是可以去当地的国税局认证,并在认证的当月内抵扣.这一点请您注意.另外如果您购进的汽车属于生产经营用的那么抵扣时要根据国税发[2008]117号文件<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规定来办理.
另外国税发[2008]117号文件<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中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的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
所以您取得了可抵扣的机动车统一发票的话,那么一定要在90日内去国税局去认证.但是请注意要从认证的当月起30之日内抵扣.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