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支护材料管理规章制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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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庄煤矿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程庄煤矿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程庄煤矿支护材料管理制度为了强化矿井支护材料用品的质量管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减少材料损耗浪费,降低支护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政法字﹝2001﹞108号关于发布《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所有支护材料用品执行使用前的质量验收制度。

配件厂制造、加工、修理的支护产品,同时执行内部质量认可制度。

2.配件厂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技术政策,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要求。

已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安全标志并按期进行换证。

由部(委)、煤管局和上级其它部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产品,配件厂还必须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进行许可证的申请领证和换证工作。

3.进一步建立健全支护材料用品的质量管理体制。

⑴供应部负责检查进货产品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对产品质量把关;⑵企管部和质标办负责支护材料进货、验货、入井质量把关;⑶企管部成本办负责对进矿支护产品的质量验收把关,并检查产品合格证;⑷生产技术部负责井下支护材料用品的技术质量管理;⑸各制造加工和修理单位对其产品质量负责,并出具产品合格证;⑹各使用单位对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监督,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4.支护材料用品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5.由配件厂负责锚索、锚杆、W钢带、拱形托板、W托板、U型钢、铁垫片、钢筋钢带、钢筋网等井下支护材料的加工。

6.配件厂负责对加工支护材料所需原材料的质量进行进厂把关,订购支护原材料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行业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有煤炭技术权威部门指定检验单位的检验合格证,有生产单位的产品合格证以及按要求取得的安全标志。

否则,不得购进。

7.配件厂加工好支护材料后,必须经质检员检验合格签署出库合格证后才能出库,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严禁出库。

8.企管部成本办验收时必须检查支护材料是否有质量合格证,并对材料质量进行把关验收,对没有质量合格证的支护材料严禁接收。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范本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范本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的管理,确保工作面支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工作面支护工作的部门和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1.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指用于工作面支护的各种材料、设备配件的备用物资。

2. 管理责任人:指负责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的人员。

三、管理原则1. 先进先用原则:备用材料设备配件按照先进先用原则进行使用。

2. 综合考虑原则: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使用需综合考虑工作面支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性和经济性。

3. 定期检查原则:定期对备用材料设备配件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四、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统一管理1. 单位配备备用材料设备配件专人:每个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管理、保管和更新工作。

2. 编制备用材料设备配件清单:每个单位应编制备用材料设备配件清单,并标明其名称、规格、数量和存放位置。

3. 清单更新:备用材料设备配件清单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定期更新,确保其准确无误。

五、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存放管理1. 存放位置:备用材料设备配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尘和防火的专用仓库或保管间。

2. 盘点及入库:每次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入库和盘点时,应进行严格的登记记录,包括名称、规格、数量和入库日期等。

3. 定期检查: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管理责任人应定期对存放的备用材料设备配件进行检查,确保其数量和质量无误。

六、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使用1. 申请领用:单位需要使用备用材料设备配件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填写申请单,并由管理责任人审批同意后方可领用。

2. 使用记录:使用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填写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用途和使用数量等。

3. 维护保养:使用完备用材料设备配件后,应及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质量和性能不受影响。

七、备用材料设备配件的更新和淘汰1. 更新时机:备用材料设备配件在使用一定期限后,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确保备用库存与实际需求相匹配。

井下材料员管理规章制度

井下材料员管理规章制度

井下材料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绪论
为了规范井下材料员的管理,保障矿井运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井下材料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材料员的职责
1. 按照上级的安排和要求,进行材料的配送和管理工作;
2. 负责井下材料的领用、保管、交接和清点;
3. 负责井下材料的计量、验收和登记工作;
4. 配合矿工安全监测、防火和通风等部门工作;
5. 负责井下材料的清点、统计和汇报。

第四条材料员的权利
1. 有权按照工作需要合理调配井下材料,并要求工人遵守;
2. 有权对井下材料的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并要求及时处理;
3. 有权拒绝不合格或数量不足的材料;
4. 有权要求上级领导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五条工作要求
1. 严格遵守矿井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
2. 严格执行材料的领用、保管和使用流程;
3. 勤勉工作,认真负责,不得有疏忽、迟疑或懈惰的现象;
4. 保持材料库房的整洁、有序,定期进行清扫和维护工作;
5. 及时准确地统计和上报井下材料的使用情况。

第六条管理措施
1. 对材料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和评定,形成绩效管理制度;
2. 加强对材料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3. 设立奖惩机制,激励材料员工作积极性;
4. 对材料员管理不当或工作不力的,予以处理或解聘。

第七条附则
1. 本规章制度由矿井的主管部门负责执行;
2.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会严肃处理;
3.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井下材料员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各位材料员严格遵守,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巷道支护管理的规定(3篇)

巷道支护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巷道支护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矿所有巷道支护工程,包括巷道掘进、支护、维护、修复等全过程。

第三条巷道支护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综合治理、系统管理;(三)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四条矿井各级领导和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巷道支护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本规定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巷道支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巷道支护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巷道支护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下机构:(一)巷道支护管理办公室,负责巷道支护管理工作的日常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二)技术质量管理部,负责巷道支护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三)安全监察部,负责巷道支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四)设备管理部,负责巷道支护设备的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一)巷道支护管理办公室:1. 负责编制巷道支护管理制度、规程和作业指导书;2. 组织开展巷道支护培训、技术交流和经验总结;3. 对巷道支护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4. 对巷道支护工程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二)技术质量管理部:1. 负责编制巷道支护技术方案,并进行审查;2. 组织开展巷道支护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监督;3. 对巷道支护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

(三)安全监察部:1. 负责对巷道支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2. 对违章操作、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查处,提出整改意见;3. 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预防措施。

(四)设备管理部:1. 负责巷道支护设备的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2. 对巷道支护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矿山支护管理制度样本(2篇)

矿山支护管理制度样本(2篇)

矿山支护管理制度样本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在不稳固的岩层中掘进井巷,应进行支护。

二、需要支护的井巷,劫掠方法、支护工作面间的距离,应在施工设计中规定;中途停止掘进,支护应及时跟至工作面。

三、架设木支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不应使用腐朽、蛀孔、软杂木和劈裂的坑木。

2、支架架设后,应在接榫附近用木楔将梁、柱与顶、帮之间楔紧,顶、两帮的空隙应塞紧,梁、柱、接榫处应用扮钉固定。

3、斜井支架应有下撑和柱杆。

4、柱窝应找在稳定的岩石上。

5、爆破前,靠近工作面的支架,应加固。

6、发现棚腿歪斜、压裂、顶梁折断或坑木腐烂等,应及时更换、修复。

四、井巷砌碹支模,应遵守下列规定:1、砌碹前拆除原有支架时,应及时清砼顶、帮浮石,并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砌碹后应将顶、帮空隙填实。

2、木碹胎间距超过1m,金属碹胎间距走过2m,应进行中间加固。

3、跨度大于4m巷道架设碹胎,金属碹胎各节点应用螺栓联结,木碹胎的各节点应牢固可靠。

4、碹胎的强度,应具有不小于3倍支撑重量的系数。

5、碹胎的下弦,不应支撑工作。

五、竖井砌碹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竖井的永久性支护与掘进工作面之间,应安设临时井圈,井圈及背板应用楔子塞紧。

2、用普通凿井法穿过表土层、松软岩层或流砂层时,临时井圈应紧靠工作面,并应加固,圈后背板要严密,并及时砌碹。

3、竖井的砌碹,应保持碹壁平整、接口严密;岩帮与碹壁之间的空隙,应用碎石填满,并用沙浆灌实;碹外有涌水时应用导管引出,砌碹完毕,应进行封水。

六、喷锚支护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1、锚杆、喷射砼支护设计和施工,遵守GB50086的规定;2、支护应有专门设计;3、砂浆锚杆的眼孔应清洗干净,灌满灌实。

4、锚杆应做抗拉力试验,喷体应做厚度和强度检查。

5、锚杆的托板应紧巾巷壁,并用螺栓拧紧。

6、处理喷射管路堵塞时,应将喷枪口朝下,不应朝向人员。

7、在松软破碎的岩层中进行喷锚作业,应打超前锚杆,进行预先护顶;在动压巷道,应采用喷锚与金属网联合支护方式。

煤矿锚杆支护技术规范(新)

煤矿锚杆支护技术规范(新)

煤矿锚杆支护技术规范一、术语和定义1、煤巷:断面中煤层面积占4/5或4/5以上的巷道。

2、半煤岩巷:断面中岩石面积(含夹石层)大于1/5到小于4/5的巷道。

3、锚杆支护:以锚杆为基本支护形式的支护方式。

4、锚杆杆体破断力:锚杆杆体能承受的极限拉力。

5、锚杆拉拔力:锚杆锚固后,拉拔试验时,锚杆破断或失效时的极限拉力。

6、锚固力:锚杆的锚固部分或杆体在拉拔试验时,所能承受的极限载荷。

7、设计锚固力:设计时给定的锚杆应能承受的锚固力。

8、树脂锚杆:以树脂锚固剂配以各种材质杆体及托盘(托板)、螺母与减磨垫圈等构件组成的锚杆。

9、树脂锚固剂:起黏结锚固作用的材料称锚固剂,树脂锚固剂由树脂胶泥与固化剂两部分分隔包装成卷形。

混合后能使杆体与被锚固体煤岩黏接在一起。

10、锚固长度:锚杆的锚固剂或锚固装置与钻孔孔壁的有效结合长度。

11、端头锚固:锚杆的锚固长度不大于钻孔长度的1/3。

12、全长锚固:锚杆的锚固长度不小于钻孔长度的90%。

13、加长锚固:锚杆的锚固长度介于端头锚固与全长锚固之间。

14、拉拔试验:测试锚杆拉拔力的试验。

15、搅拌时间:安装树脂锚杆时,从开始搅拌树脂锚固剂到停止搅拌所用的时间。

16、等待时间:安装锚杆时,搅拌停止后到可以上紧螺母托板的时间。

17、预紧力:安装锚杆(锚索)时,通过拧紧螺母或采用张拉方法施加在锚杆(锚索)上的拉力。

18、预紧力矩:拧紧螺母使锚杆达到设计预紧力时,施加到螺母上的力矩。

19、锚杆快速安装:使用锚杆钻机连续完成搅拌树脂锚固剂、拧紧螺母的全过程。

20、初始设计:根据已有资料提出的巷道支护形式与参数。

21、信息反馈:对支护监测信息进行解释,并据此对支护设计进行验证和修改的过程。

22、正式设计:根据监测信息,对初始设计进行验证或修改,在技术性、经济性以及安全性等方面均能满足生产要求的支护设计。

23、巷道顶板离层临界值:支护设计或工程实践分析确定的巷道顶板允许的最大离层值。

井下支护工程管理制度内容

井下支护工程管理制度内容

井下支护工程管理制度内容一、井下支护工程管理的基本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井下支护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落实责任到人,做到有责必问、有问必答、有错必追究。

2. 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对于每一项井下支护工程,都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强化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矿山企业应加强对井下支护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4.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矿山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井下支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5. 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

对于每一项井下支护工程,都应建立完整的施工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为今后的管理和维护提供依据。

二、井下支护工程管理的组织结构1. 领导机构:矿山企业应设立井下支护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井下支护工程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

2. 监督机构:矿山企业应设立井下支护工程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井下支护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 执行机构:矿山企业应设立井下支护工程施工部门,负责具体的施工工作,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工程施工。

三、井下支护工程管理的工作程序1. 设计阶段:在井下支护工程的设计阶段,矿山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设计,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

2. 施工阶段:在井下支护工程的施工阶段,矿山企业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3. 检查与验收:在井下支护工程的施工完成后,矿山企业应进行检查与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四、井下支护工程管理的检查与验收1. 施工前检查:在井下支护工程的施工前,矿山企业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施工条件符合要求。

2. 施工中检查:在井下支护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矿山企业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采煤工作面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管理规定(5篇)

采煤工作面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管理规定(5篇)

采煤工作面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管理,进一步提高和巩固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结合焦煤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焦煤公司除采用充填开采、沿空留巷开采或有其它特殊要求以外的所有采煤工作面。

第二条采煤工作面端头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

1、采用单体柱铰接梁支护的炮采工作面,使用单体柱π型钢梁迈步对棚支护端头,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与工作面循环进度一致。

2、采用单体柱π型钢梁对棚支护的炮采工作面,使用单体柱π型钢梁迈步对棚支护端头,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与工作面π型钢梁一致。

3、采用悬移支架支护的采煤工作面,优先使用端头支架加强支护,使用单体柱π型钢梁迈步对棚支护端头时,端头π型钢梁迈步对棚与排头架间距不超过____毫米,超过____毫米时要增加一对棚,够一架悬移支架宽度时,要及时加架。

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与工作面循环进度一致。

4、采用综采(放)工艺的采煤工作面(设计采高≤____米),端头支护必须使用端头架。

端头π型钢梁对棚与排头架间距不超过____毫米,超过____毫米时要增加对棚,够一支架宽度时,要及时换成综采(放)支架。

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为600±____毫米。

5、采用大采高综采工艺的采煤工作面(设计采高>____米),端头支护必须使用端头架或过渡架。

端头π型钢梁对棚与排头架间距不超过____毫米,超过____毫米时要增加对棚,够一支架宽度时,要及时换成综采支架。

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为600±____毫米。

6、端头π型钢梁长度为____米,一梁不少于4柱,柱间距(中-中)为1100±____毫米(可以适应机头及安全口宽度进行调整梁长、柱间距),两端单体柱距梁端100±____毫米,端头对棚同步梁间距(中-中)为600±____毫米,并对梁间距为(中-中)200±____毫米。

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范本(2篇)

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范本(2篇)

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范本采煤工作面在煤炭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保障工作面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是煤炭企业的首要任务。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的备用制度是工作面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工作面支护设备故障造成的生产停工和事故发生。

为此,本文将介绍一套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的范本,以供参考。

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的备用管理,确保备用品库存充足、品种齐全,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工作面支护设备故障和事故。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采煤工作面的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

三、备用品分类根据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的功能和用途,将备用品分为以下几类:1. 支护材料备用品:包括锚杆、锚网、钢丝绳等;2. 支护设备备用品:包括液压支架、液压油缸、液压阀门等;3. 配件备用品:包括连接件、密封件、电缆等。

四、备用品需求预测1. 需求分析:根据历史数据和工作面生产计划,分析备用品的使用情况和需求趋势。

2. 需求预测:根据需求分析结果,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备用品的需求量,并制定备用品的采购计划。

五、备用品采购管理1. 供应商选择:根据备用品的品质要求和供货能力,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 采购合同: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备用品的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要求。

3. 采购计划执行:根据备用品的需求预测,按照采购计划进行备用品的采购和库存管理。

六、备用品库存管理1. 库存监控:定期对备用品库存进行盘点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2. 库存记录:建立备品备件的库存记录,包括入库、出库和库存余量等。

七、备用品使用管理1. 配发管理: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的领用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 使用管理:备用品在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保养和维护,及时处理故障。

八、备用品故障处理1. 故障报告:对备用品的故障要及时报告,并进行相关记录。

2. 故障维修:备用品故障时,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并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确保煤矿地下生产施工工作面的安全,保证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的充足供应,管理配件备用的使用、消耗、补充工作,保证煤矿生产的持续稳定以及安全生产以及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该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生产中的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工作。

3. 设备与配件备用管理3.1 对设备的管理(1)设备的购买及入库:设备从供应商订购后,由采购人员进行验货,合格后方可入库。

(2)设备台账的管理:设备分类建立台账,标明品种型号、购买日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数量、金额以及使用寿命等重要信息。

(3)设备折旧核算:设备到期报废或报废前进行折旧核算,使公司财务负担降至最小,保证核算准确。

(4)设备调拨管理:设备在调拨前需经过管理部门的审批及保管部门的验收,保证调出的设备数量、质量、性能均满足使用要求。

3.2 对配件的管理(1)配件采购入库:由配件采购人员按在台账中列明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保质期等要求进行采购,并在验收合格后把配件分类及时入库。

(2)配件使用管理:配件的申领及使用需在配件领用单上进行明确记录,使用后,配件领用单交由管理人员核对并进行回收。

(3)配件盘点管理:对配件库存进行定期盘点,并将盘点结果记录入台账。

3.3 对备用材料的管理(1)备用材料采购入库: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及库存量进行安排采购备用材料,并在入库时建立台账,记录重要信息。

(2)备用材料使用管理:备用材料的使用应由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面所需进行调配,做到用多少补多少,使用后余料要进行登记,及时送回库房进行存储。

(3)备用材料盘点管理:备用材料库存的定期盘点,将盘点结果记录入台账,以及时了解库存状况。

4. 库房管理4.1 库房位置本公司设立配件库房、备用材料库房,并设有专人进行库房管理。

4.2 库房管理(1)库房库存管理:库存中的设备、配件、备用材料应进行定期确认、清点,缺失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管理部门,保障水平使用。

煤矿支护材料管理制度(新)

煤矿支护材料管理制度(新)

为加强支护材料的管理,强化职工的成本意识、节约意识,提升支护材料效能,降低支护材料消耗和吨煤成本,增强公司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为加强支护材料管理,成立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 XXX XX XXX成员:生产技术科、供应科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供应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计划、采购、审核矿属各队组支护材料的使用、回收等管理工作。

1 、各队组编制各队组的支护材料年、季、月度使用、回收计划。

2、负责按提供的支护材料计划组织货源,及时按型号、规格、质量、数量要求供应。

严格控制支护材料使用及消耗指标,参预检查支护材料的使用、管理、回收等规章制度及措施的执行情况.3、负责对公司支护材料管理部门的业务领导,生产技术科负责公司支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使用.4、不定期组织支护材料管理专项检查,在考核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同时,匡助并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1、按照生产技术科提供的生产作业计划及材料计划要求,按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组织货源.2 、依据计划分期进行定货、加工、租赁及对外联系,保持零库存,但不得影响生产。

支护材料必须符合煤矿有关规定,证标齐全有效 (安标、生产许可证书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3、到货后, 由供应科进行质量验收,产品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试验报告等由供应科负责保存,以便查阅。

4 、供应科材料员负责对支护材料入库、出库、退库建立帐目,并做好出入井材料地面的验收、移交等工作.1、负责对新型支护材料立项和技术把关(包括设计、变更、检验、验收等) 工作,总结、推广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2、负责支护材料采购、使用计划的编制和使用审批。

3、确定采掘工作面的支护方式及支护参数。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支护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并负责支护材料的抽检工作.4、负责支护材料消耗量、复用、报废等指标的确定。

1、每月依据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编制支护材料需用计划,报生产技术科审核。

煤矿生产科三类材料管理办法

煤矿生产科三类材料管理办法

鑫磊煤业三类材料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矿三类材料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职工的成本意识、节约意识,完成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

减少人为丢失、浪费、材料乱丢乱放及不合理使用的现象,使材料管理更加规范,从而达到减少投入、节约成本的目的,特制定并下发《鑫磊煤业三类材料管理办法》,望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成立三类材料管理领导组:组长:郑纪峰马发村组员:黄剑宋文晋王戊田胡国荣宋海强程晖李鹏王再峰靳彦斌田德鹏闫耀兵彭衍卿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部长黄剑(兼)各部门职责:生产技术部:负责全矿三类材料(即支护材料、建工材料、木材,以下简称三材)年度及月度计划的编制、考核、审批、使用情况上报等工作。

材料投入使用前的质量检验、材料选型、井下现场材料的管理及材料的回收复用等工作.供应部:负责按生产技术部提供的计划及材料质量要求,分期进行订货、加工及对外联系;所购置的产品必须具有安标、生产许可证书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货到供应部后,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两部门联合进行质量验收,产品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试验报告等由供应部门负责保存,以便查阅。

供应部门库工负责对材料入库、出库、退库建立帐目,出入井材料地面的验收、移交等工作.企计科:负责对三类材料管理部门工作的监督,配合生产技术部对各单位的材料考核工作;配合生产技术部对各单位的材料计划及考核工作。

财务科:主要负责资金的保管和审核,杜绝非三类材料费用进入成本。

各单位(队组)材料员:负责本单位材料使用计划的编制、上报、清点、领用、移交、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各单位材料管理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便实现对口管理。

如发生变动,应及时将管理员名单报生产技术部。

二、“三材”范围规定:“三材”即:支护材料、建工材料、坑木。

其中支护材料包括:单体液压支柱(含三用阀)、金属顶梁(包括π型梁、前探梁及其它金属顶梁等)、锚杆、锚索及其附件等、金属网(钢筋网、菱形网)及钢带(锚梁)、钢筋梯子等、水泥制品(包括水泥轨枕、水泥盖板等)、塑料网、树脂药卷等;建工材料包括:水泥、沙子、石子、速凝剂、黄土、料石、石棉网、砖等;坑木包括:井下用的点柱及由圆木加工后的破板、板闭、道木等。

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制度

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制度

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支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煤矿企业、矿工、支护材料供应商等。

第三条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合理、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工作应当根据煤矿生产情况、工艺流程、技术要求等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保护环境意识和资源利用意识,推动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章回收管理第六条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责任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

第七条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工作应当建立支护材料回收台账,并进行定期更新,包括支护材料的种类、数量、质量、回收情况等内容。

第八条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工作应当建立相应的回收流程和程序,确保回收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九条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工作应当从源头加强管理,明确支护材料的回收要求和标准,规范使用和管理,提高支护材料的回收率。

第十条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回收奖惩机制,对回收工作中的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工作应当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支护材料回收工艺的改进和优化,提高回收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资源利用第十二条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工作应当强调资源的有效利用,提倡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原则,推动煤矿支护材料的资源化利用。

第十三条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工作应当建立资源评估体系,对回收材料的质量、用途、价值等进行评估,合理规划和利用。

第十四条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推动支护材料的资源共享和交换,形成资源互补、优势互补的局面。

第十五条煤矿支护材料回收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支护材料回收市场的监测和研究,及时了解市场态势,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煤矿支护材料管理制度(新)

煤矿支护材料管理制度(新)

煤矿支护材料管理制度(新)一、制度目的为规范煤矿支护材料管理行为,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支护材料的选用、购置、出库、使用、检验等环节,促进煤矿支护材料的科学管理,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支护材料的管理,具体包括煤矿支护材料的选用、购置、出库、使用、检验等环节。

三、管理要求1.支护材料的选用a.根据煤矿条件和煤层特性以及煤炭开采工艺的要求选择相应的支护材料,确保使用的支护材料符合生产作业要求。

b.支护材料结构、牢度、耐腐蚀、抗压性、吸水性等性能指标应满足《煤矿安全标准》等相关标准。

2.支护材料的购置a.支护材料的购置应严格按照领导签署的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执行,杜绝超计划、超预算、无计划、无预算的情况发生。

b.支护材料的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确保材料的质量和价格公正。

c.支护材料的购置应具备合理性、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等原则,确保所购置的支护材料符合生产要求。

d.支护材料的采购应结合生产要求做好储备计划,确保生产不受材料短缺的影响。

3.支护材料的出库和使用a.支护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出库和使用,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放行。

b.支护材料必须保持干燥、清洁,并还要避免储存、运输过程中磕碰、挤压等情况,确保材料的完好无损。

c.支护材料的使用应有专人监管,并做好记录,确保材料的使用情况及时反映和分析,随时掌握材料使用情况。

4.支护材料的检验a.支护材料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b.支护材料的检验应在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下进行,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的基础上使用材料。

c.支护材料的检验应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确保检验结果及时的反映和分析,随时掌握检验情况。

四、责任及执法a.煤炭生产企业应对本制度进行宣传,提高员工对支护材料管理的意识。

b.煤炭生产企业应建立本制度执行的机构和检查制度,保证本制度的落实。

c.对违反本制度的管理责任人,拟定严肃的违规处理措施。

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办法

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办法

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制度为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工作,尽量减少支护材料投入,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矿井经济效益,实现规化、精细化管理。

特制定《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一、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掘进副矿长副组长:掘进副总成员:生产技术部部长、安监部部长、物资部部长、监审部部长、掘进队队长。

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掘进专责负责具体协调联络工作,各区队技术员、材料员为本区队支护材料的监督员,负责本区队支护材料领取时质量、规格的查验工作。

二、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领导小组管理职责(一)生产技术部职责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负责总结、推广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3.负责确定掘进工作面的支护方式及支护参数。

4.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支护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5.负责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6.负责掘进巷道支护参数的设计优化工作,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支护材料的消耗量。

7.负责检查各施工现场使用的支护材料、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对支护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地点,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二)安监部职责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参与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3.负责对支护材料现场实时监管工作,发现有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三)物资部职责1.负责支护材料的采购、审批、领用和发放、仓储、装卸等管理工作。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工作面支护是矿井生产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为了确保工作面支护系统的正常运行,必须对支护材料、设备和配件进行严格的备用管理。

一、备用材料管理工作面支护材料的备用管理是工作面支护的关键环节,只有做好备用管理,才能保证在支护需要时能够及时拿到合格的材料,保障矿工的安全。

备用材料管理包括备用材料的种类、数量、保存条件等内容。

1、备用材料的种类工作面支护材料种类繁多,常见的有钢架、锚杆、锚碇、木材、钢丝网等,需要根据矿井情况和支护方案的具体要求来确定备用材料的种类。

在备用管理中,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预留各种材料,尤其是经常消耗的支护材料,如锚杆、锚碇等。

2、备用材料的数量备用材料的数量应根据工作面支护的需求和材料的使用频率来确定,一般需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材料,确保工作面支护的正常进行。

备用材料的数量要根据矿井规模、产量、支护方式等因素来合理确定,避免备用材料过多或过少的情况发生。

3、备用材料的保存条件备用材料的保存条件直接影响着材料的质量和使用寿命,应根据材料的特性和要求来进行合理保存。

一般来说,钢材、木材等应防潮防晒,锚杆、锚碇等应定期检查防锈,保持材料的良好状态。

在保存备用材料时,要避免污染和损坏,确保备用材料的质量完好。

二、备用设备管理工作面支护设备是支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辅助工具,保证了支护工作的正常进行。

备用设备管理应包括备用设备的种类、数量、维护保养等内容。

1、备用设备的种类备用设备种类繁多,常见的包括支护架、液压支架、千斤顶、液压泵等,根据工作面支护的需要和设备的使用频率来确定备用设备的种类。

备用设备的种类要与工作面支护的具体情况相匹配,确保备用设备可以满足支护工作的需求。

2、备用设备的数量备用设备的数量应根据工作面支护的需求和设备的使用频率来确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预留。

备用设备的数量要充足,确保在设备故障或损坏时能够及时更换,保证工作面支护的正常进行。

新田煤矿大型材料管理办法

新田煤矿大型材料管理办法

新田煤矿大型材料管理办法新田煤矿大型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材料的管理,提高利用率,降低损失率,减少投入,不断提高我矿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的水平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矿已从供应库房领出、计入生产成本的钢轨、道岔、地辊(含压绳轮组、托绳轮组等)、风水管道、钢丝绳、皮带、H架、纵梁、托辊(含槽型托辊、直托辊等)、电缆、矿车(含坑木台车、平板车等)、刮板输送机中部槽、刮板、链条、马蹄环、仪器仪表(含万用表、绝缘电阻摇表等),该类物资价值高,使用周期长短不一、可多次重复使用,周转性强,需加强监督管理。

第三条新田煤矿机电部负责新田煤矿及下属单位的大型材料管理业务的监督、协调、指导、考核工作。

各单位应该以机电部门为本单位大型材料管理主管部门。

第四条大型材料管理的原则:一是要坚持统一管理与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二是要坚持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的原则;三是要坚持建账管理的原则;四是要周转调剂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大型材料主管部门职责第五条新田煤矿机电部门职责1.制定矿井大型材料管理办法。

2.收集矿井大型材料管理有关信息,检查指导各单位管理工作。

交流各单位管理经验,促进提高管理水平。

3.参与协调管理各单位之间大型材料的调剂工作4.负责监管废旧大型材料的处置。

第六条各单位大型材料管理职责1.负责制定本单位大型材料管理办法,并不断完善,促使大型材料管理日益规范化。

2.审核大型材料申请和领用计划,控制进入成本的材料数额。

3.负责大型材料领用、回收、修理、复用、报废管理并填制台账、卡片和汇总表,掌握本单位大型材料的资源量及其分布情况,做到帐、卡、物相符。

4.做好大型材料管理的监督考核工作。

5.按时向新田煤矿机电部报送有关报表,并接受监督和考核。

第三章大型材料的储存、审批、领取和运输第七条各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区队或专业部门及机修车间管理的临时新、旧料储存仓库,临时储存新领出或新修复后的大型材料。

煤矿材料管理规定

煤矿材料管理规定

关于下发《关家崖煤矿2017年材料管理制度》的通知矿属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物资系统化管理,规范材料的使用、回收,减少材料的丢失浪费率,降低吨煤生产成本,堵塞各种漏洞、杜绝浪费现象及,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物资及时供应,达到所需材料的科学合理利用。

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年度材料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现将该管理制度下发,各单位要对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材料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相关数据。

特此通知。

附件1:《关家崖煤矿物资成立材料管理领导组织机构》附件2:《关家崖煤矿物资计划申报审批管理规定》附件3:《关家崖煤矿物资到矿验收入库管理规定》附件4:《关家崖煤矿材料审批、发放管理规定》附件5:《关家崖煤矿材料现场使用跟踪管理规定》附件6:《关家崖煤矿材料回收、再利用管理规定》附件7:《关家崖煤矿大型材料管理规定》附件8:《关家崖煤矿材料以旧换新及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附件9:《关家崖煤矿二级库房管理规定》附件10:《关家崖煤矿设备外修管理规定》附件11:《关家崖煤矿油脂管理办法》附件12:《关家崖煤矿专项材料主管部门责任及考核管理规定》附件13:《关家崖煤矿单项工程材料管理规定》附件14:《关家崖煤矿自制加工和修旧利废管理规定》附件15:《关家崖煤矿材料定额管理办法》附件16:《关家崖煤矿材料绩效考核及奖罚管理规定》企管科编制山西兴县华润联盛关家崖煤业有限公司二0一七年一月一日附件1:关家崖煤矿成立材料管理领导组织机构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材料的管理,规范材料的使用、回收,减少材料的丢失浪费率,降低矿井的生产成本,提高矿井经济效益确保安全生产组织正常运行,现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成立材料管理领导小组。

二、组织机构矿成立材料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如下:组长:陶水平常务副组长:武永峰副组长:石荣亚孙凯张震高文平成员:刘海亮徐德强李国强邢广通白继斌苏晓光景茂奉薛东吴理想郭照照赵志龙薛卫卫材料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管科,企管科长白继斌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工作,材料考核专员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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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材料管理制度为加强支护材料的管理,强化职工的成本意识、节约意识,提升支护材料效能,降低支护材料消耗和吨煤成本,增强公司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及管理职责为加强支护材料管理,成立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 XXX XX XXX成员:生产技术科、供应科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供应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计划、采购、审核矿属各队组支护材料的使用、回收等管理工作。

1、各队组编制各队组的支护材料年、季、月度使用、回收计划。

2、负责按提供的支护材料计划组织货源,及时按型号、规格、质量、数量要求供应。

严格控制支护材料使用及消耗指标,参与检查支护材料的使用、管理、回收等规章制度及措施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公司支护材料管理部门的业务领导,生产技术科负责公司支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使用。

4、不定期组织支护材料管理专项检查,在考核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同时,帮助并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二)供应科1、按照生产技术科提供的生产作业计划及材料计划要求,按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组织货源。

2、依据计划分期进行订货、加工、租赁及对外联系,保持零库存,但不得影响生产。

支护材料必须符合煤矿有关规定,证标齐全有效(安标、生产许可证书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3、到货后,由供应科进行质量验收,产品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试验报告等由供应科负责保存,以便查阅。

4、供应科材料员负责对支护材料入库、出库、退库建立帐目,并做好出入井材料地面的验收、移交等工作。

(三)生产技术科1、负责对新型支护材料立项和技术把关(包括设计、变更、检验、验收等)工作,总结、推广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2、负责支护材料采购、使用计划的编制和使用审批。

3、确定采掘工作面的支护方式及支护参数。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支护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并负责支护材料的抽检工作。

4、负责支护材料消耗量、复用、报废等指标的确定。

(四)各使用单位(队组)配置专职或兼职材料管理员1、每月依据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编制支护材料需用计划,报生产技术科审核。

2、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措施提出的支护质量要求,领取和使用支护材料。

3、认真配合生产技术科搞好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试验和推广工作。

4、负责搞好施工现场支护材料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本单位支护材料清点、领用、移交、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各单位材料管理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便实现对口管理。

如发生变动,应及时将管理员名单报领导小组。

二、计划、采购(一)计划管理生产技术科必须在每月25日前编制出下月的支护材料需用计划,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供应科。

由供应科根据库存情况确定公司下月支护材料需用计划,经主管矿长批准后,进行采购或租赁。

(二)采购管理1、每种新型支护材料在投入使用前都必须先由领导小组进行项目鉴定,然后提出具体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供应科据此再进行委托加工、采购等工作。

2、支护材料的加工具由供应科根据相关技术要求安排加工。

3、需外购的支护材料(除供应科统购以外的)由供应科负责联系采购,各种支护材料必须证标齐全有效,并经领导小组审查。

三、仓储、装卸和运输管理(一)仓储管理1、消耗性支护材料的仓储管理由供应科负责,应做到摆放整齐、分类码放,防潮防淋防火,并进行挂牌管理,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2、树脂锚固剂应储存在4—25°C的避光防火的仓库中,且按出厂日期的先后分批存放,在仓库的存放期不得超过30天。

3、单体柱、金属顶梁、工字钢、柱鞋的仓储管理由机修车间负责,收发由供应科负责。

4、供应科管理人员负责作好单体支柱的出、入库帐目和办理相关手续。

5、各使用单位对需用单体支柱的规格、数量要准确预计,对领下井迟迟不用发生丢失(数量不对),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照价赔偿。

(二)装卸、运输管理1、支护材料在装卸时,应避免野蛮装卸,以防止对支护材料造成损坏。

特别是在装卸树脂锚固剂时,必须做到轻拿轻放,不得损坏树脂锚固剂的包装箱。

2、搬运工在装车下料时,必须严格按《领料单》实发数量和发料人员的安排装车,不得少装、多装或随意乱装。

在装车时,供应科管理员和领料单位材料员监督装车,防止出错。

3、所有下井的支护材料都应分类装车,不得多种材料混合装车。

4、支护材料装车不得超高超宽,不得超出矿车两端碰头,并要留出联销孔,以便连车和防止撞坏材料。

5、用料车和平板车装运支护材料时必须进行封车,属运输队装车的自行负责封车,属使用单位自装的,由装车单位负责封车。

6、在运输支护材料车前必须检查装封车质量,对不符合规定,影响运输和提升安全的,有权拒绝运输,并通知调度室和装车单位重新装、封牢固。

7、支护材料车下井前必须在车外侧标明用料单位、用料地点和下料时间,以便准确运送和监督检查。

8、装运锚索时必须将锚索盘在花车内,严禁超过花车联销孔,以防锚索端头损坏。

9、运输单位必须及时准确地运送使用单位计划的支护材料。

四、技术、质量验收及送检管理(一)技术管理1、生产技术科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明确说明所使用支护材料的规格型号,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

2、当施工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生产队组应及时向生产技术科反映,以便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改进,以保证支护强度和矿井安全生产。

3、生产队组应积极配合生产技术科做好新型支护材料的试验和支护参数的优化工作。

(二)质量验收管理1、对于初次投入使用的支护材料,在入库前必须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室和加工单位进行联合质量验收(包括检验其规格型号、材质、强度、包装等),验收合格共同签字认可后,供应科方可接收入库。

2、支护材料的日常入库验收由供应科负责,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期抽检。

严禁不合格产品入库和下井使用,同一产品连续出现三次质量事故,公司将终止该产品的加工合同。

3、领导小组负责每季度对在用的支护材料进行抽检,对经检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有权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向矿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4、在支护材料入库验收和随机抽检时,挑拣出的不合格品由进货单位负责退货,不得发放下井和使用。

5、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支护材料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或供应科反映,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查、落实、处理。

除按规定对加工单位进行处罚外,相关部门负有连带责任,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

(三)送检管理1、支护材料(树脂锚固剂、锚杆金属杆体及其附件、菱形金属网、锚索钢绞线等)每样抽取3份,其中每种型号的锚杆各取40cm,网片取10cm*10cm的样本。

所取支护材料样本由供应科送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得出质检报告,再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支护材料进货情况。

五、施工现场管理1、各采掘工作面都要在施工现场附近建立相对固定的备用料场(根据工作面推进长度适当移动),料场必须选在上无淋水、下无积水、不影响运输和行人的安全地段。

所有备用物料和待回收物料都必须集中分类存放,码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分散在巷道内。

2、工作面迎头临时存放支护材料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掘进工作面应摆放在迎头后20m范围外,采煤工作面应摆放在回风巷距切眼20-30m范围内,所有支护材料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当班用不完的支护材料应退回到备用料场整齐码放,不得在施工现场积压。

3、凡使用树脂锚固剂的掘进工作面,往迎头送锚固剂时都必须使用专用提盒,不得整箱或用手掐拿到迎头,锚杆安装完毕应及时把锚固剂运到临时存放点。

新下井的锚固剂在卸车上架时,必须把架上存的旧货翻到上面,避免只用新不用旧,井下存放量不得超过2箱,造成垛底长期闲置,从而失效报废。

备用锚固剂都必须装箱放在货架上或专用提盒内,不得散放,更不得用其它包装袋包裹,包装箱不得撕破或作它用。

4、除备用料场和施工迎头外,其它地点一律不得存放支护材料。

5、凡不按以上规定要求进行支护材料管理的,每检查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和单位正职处以2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6、由于锚固剂易损坏,且是纸质包装箱,故要求各掘进工作面不得使用皮带从外部往迎头方向运送锚固剂,否则,一经发现皮带两侧底板上有散落的锚固剂,则罚施工单位100元/支。

7、各采掘队组现场备用的支护材料应码放整齐;随着工作面推进及时前移。

凡不按规定存放支护材料的,发现一次每种材料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

8、使用单位应提高支护材料节约意识和保护意识,尽量避免材料损坏或报废,更不能挪作它用,否则,除锚固剂按100元/支罚款外,其它材料按原值的2倍罚款。

凡在施工现场发现螺纹锚杆或卡缆有缺失螺帽现象,依缺失数量按50元/个罚使用单位。

9、各采掘工作面日常消耗的支护材料备用量不得超过正常生产条件下三天的用量。

随机检查时,对超储部分,锚固剂和锚杆托盘按50元/个罚款,其它材料按100元/件罚款。

10、为便于开展工作,各采掘区队必须长期固定支护材料管理员,主要负责日常现场清点维护及办理领用、回收等手续,并密切配合供应科的日常管理检查工作。

11、回采工作面使用的单体柱、金属长梁要实行按棚编号,对号入座,撤回的单体柱要站立存放。

六、回收管理1、回收上井的单体支柱由使用单位交供应科,供应科开出接受票据,到生产技术科销账。

回收的支柱不得在料场长期积压,必须及时安排检修,如发现乱堆乱放,对卸料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2、所有回收上交的支护材料,都要办理《材料回收交接单》。

工钢、单体柱、金属顶梁由采掘区队和运输队在井底车场交接,由运输队出据验收单,交至生产技术科、调度中心,作为考核采掘队组的依据。

柱鞋的回收由生产区队在井上仓库与供应科进行交接。

七、考核管理(一)消耗性支护材料的考核1、考核范围所有井下使用的消耗性支护材料(包括锚杆、托盘、金属网、锚固剂等)均由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2、考核办法(1)掘进工作面按每米消耗定额考核。

(2)采煤工作面按每万吨消耗定额考核。

(3)基础工程根据施工措施和竣工验收单进行考核。

(二)周转性支护材料的考核1、该项材料主要指:单体支柱、工钢支架、U钢支架、金属顶梁、柱鞋等。

2、丢失、损坏考核规定(1)单体支柱、工钢支架、金属顶梁不得丢失,否则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赔偿。

待修率分别按当月在籍量的10 %考核,超出部分按损坏部件价值罚款。

(2)回收金属支架不得压埋,特殊情况下难以回收确需压埋时,生产单位应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报主管领导签批后不予处罚,否则照价赔偿。

(3)柱鞋的回收率按95%考核,达不到回收率的部分按柱鞋原值进行考核。

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难以回收,使用单位应提前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报主管领导签批后执行。

(4)以上规定的待修材料都不得缺部件,否则,不论损坏数量多少,均按所缺部件价值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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