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设(2006)113号文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文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 号文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 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予以发布(单行本另发)。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 号)、《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2]78 号)、《关于调整<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3]64 号)、《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0]80 号)、《关于发布<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52号)等同时废止。
《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费用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中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铁路工程监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2]101号)中增加费用在招标节余费中列支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它文件中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定额所组织发行单行本。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目录1 总则 (1)2 编制方法 (1)2.1设计概(预)算的编制层次 (1)2.2编制范围及单元 (1)2.2.1总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1)2.2.2综合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2)2.2.3单项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2)2.3编制深度及要求 (3)2.3.1单项概(预)算 (3)2.3.2综合概(预)算 (3)2.3.3总概(预)算 (3)2.4定额的采用 (3)2.5章节划分和静态投资费用种类 (4)2.5.1 章节划分 (4)2.5.2静态投资费用种类 (5)2.6 费用项目组成及单项概(预)算程序 (6)2.6.1 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见表1。
如何编制铁路工程概预算,铁路定额
如何编制铁路工程概预算如何编制铁路工程概预算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铁道部在2006年6月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为(铁建设[2006]113号)。
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同时废止。
《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费用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中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中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由于目前许多在建工程,在l13号文发布后没有完工,所以到现在为止,一些在建工程仍采用115号文和42号文进行计算,例如:京广线信陈改造工程、黔桂线工程、襄胡站后工程等。
因此这次首先向大家讲述115和42号文。
并请大家按照115和42号文编制施工图个别预算。
自2006年以后新设计投资的铁路建设工程。
将采用新的113号文编制。
下面向大家先概括介绍一下42号文,它主要是对115号文中的费率进行调整,其中:1.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两项费用以基期工料机费加其他直接费为计算基数,按“115号文”表22中所列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乘以0.5的系数、现场管理费费率乘以0.9的系数计算。
2.计划利润:本项费用以直接工程费(不含运杂费和临时房屋及小型临时设施费)、间接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115号文”表24中所列费率乘以0.7的系数计算。
3.不计列财务费用。
4.运杂费不作为计取现场管理费、临时房屋及小型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费、计划利润的计算基数;基期至编制期的价差、临时房屋及小型临时设施费不作为计取计划利润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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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编制方法
5)基本预备费 指设计概(预)算中难以预料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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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建筑安装工程单项概(预)算计算程序
注:表中直接费未含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需单独编制单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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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人工费 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人工费=∑定额人工消耗量×综合工费标准 3.1.1 综合工费的组成内容 (1)基本工资。 (2)津贴和补贴。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4)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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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运杂费 是指水泥、木材、钢材、砖、瓦、砂、石、石灰、黏土、土工材料、 花草苗木、钢轨、道岔、轨枕、钢梁、钢管拱、斜拉索、钢筋混凝土 梁、铁路桥梁支座、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电杆、铁塔、机柱、接触网 支柱、接触网及电力线材、光电缆线、给水排水管材等材料(电算代号 见表4),自来源地运至工地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 、其他有关运输的费用(如火车运输的取送车费等)以及应按运输费、装 卸费、其他有关运输的费用之和计取的采购及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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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编制方法
2.4 定额的采用 2.4.1 基本规定 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各类工程(其中路基、桥涵、隧道、轨道及站场简称“站 前”工程,其余简称“站后”工程)的设计深度、铁路工程定额体系的划分, 具体定额的采用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初步设计概算:采用预算定额,“站后”工程可采用概算定额。 (2)施工图预算、投资检算:采用预算定额。 2.4.2 独立建设项目的大型旅客站房的房屋工程及地方铁路中的房屋工程可采 用工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定额(含费用定额)。 2.4.3 对于没有定额的特殊工程及尚未实践的新技术工程,设计单位应在调查 分析的基础上补充单价分析,并随设计文件一并送审。
铁 道 部 文 件113号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 [2006] 113号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予以发布(另发单行本)。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2]78号)、《关于调整〈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3]64号)、《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0]80号)、《关于发布〈运营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52号)等同时废止。
《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中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铁路工程监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2]101号)中增加费用在招标节余费中列支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文件中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定额所组织发行单行本。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1 总则1.0.1为统一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方法、费用组成及计费标准,根据国家及铁道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是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的依据。
1.0.3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投资检算或总预算。
一阶段设计,编制总预算。
铁路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铁路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第一条根据《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铁路更新改造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均按照“113号文”及配套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铁路固定资产价值和铁道部统一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办法计提折旧资金用于运输设备更新改造的项目。
其他纳入部(局)更新改造投资规模计划的建设项目,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更新改造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概(预)算应严格依据本办法,实事求是、精打细算、从严控制、节约投资。
第四条更新改造工程原则上采用两阶段设计,技术简单、工程单一、投资较少的可做一阶段设计。
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总预算。
一阶段设计,编制总预算。
铁道部管理的项目由铁路局组织编制设计文件,报铁道部审批。
第五条初步设计概算超过项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l0%时,需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条铁路更新改造工程总概(预)算中不计机车车辆购置费和铺底流动资金。
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见附件1。
第七条各项费用的计算规定一、直接费(一)再用轨料费:凡更新改造资金安排的工程项目,除正线外原则上采用再用轨。
编制工程项目设计概(预)算时,再用轨料价值按照《关于印发<铁路运输企业废旧轨料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财[2007]19号)的相关规定在工程项目设计概(预)算中单独计列,同时考虑运杂费,需.要整修的,按相同规格型号新料价格的10%计算整修管理费。
(二)旧料利用:本更新改造工程范围内拆除的旧料,能利用在本工程的,编制概(预)算时一般只计运杂费,需整修的,按相同规格型号新料价格的10%计算整修管理费;不能利用在本工程的,由施工单位负责回收,与资产所属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三)施工措施费:以基期人工费与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附件2的费率计算。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001-2017)(国铁科法〔2017〕30号)
前言《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0〕117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196号)等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实践经验,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与测定分析,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审查修订而成。
本办法修订贯彻落实了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税制改革等政策法规,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了质量安全、技术进步、绿色环保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科学性客观性、时效性和适用性,满足了铁路建设的需要。
本办法仅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和管理,工程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市场决定。
本办法由总则、编制方法、费用内容及计算方法、其他编制说明、附录和附表组成。
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工程用水、电单价,价外运杂费,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间接费,设备购置费,税金,其他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机车车辆(动车组)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
其他编制说明包括:设计概(预)算价差调整有关说明、利用外资概(预)算编制有关说明、编制概(预)算数小点后位数取定、概(预)算表格。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本办法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分册编制。
二、编制方法。
1.修订了总概(预)算编制范围、单项概(预)算的编制深度、编制内容及单元等。
2.运杂费划分为价内运杂费与价外运杂费。
3.原“施工机械使用费”修订为“施工机具使用费”。
4.修订了“小型临时设施和”和“大型临时设施”的内容。
5.修订了“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的定义与“行车于扰施工增加费”的计算范围。
6.增加了“营业线封锁(天窗)施工增加费”。
概预算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一、编制依据(一)一般规定1、铁建设[2006]113号文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113号文”)。
2、铁建设[2006]129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2005年度)》。
3、铁建设[2006]129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度)》。
4、铁建设函[1998]14号文发布的《关于公布<铁路工程建设设备预算价格>的通知》。
(二)采用定额采用现行《铁路预算定额》;不足部分采用补充定额。
(三)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台班费、运杂费取费标准1、人工费按“113号文”及铁建设【2008】26号文《关于补充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类别划分的通知》规定执行。
2、材料费采用铁道部铁建设[2006]129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2005年度)作为基期价格;地方材料采初设编制期价格;其他不足部分采用调查价或参考2010年1季度价格。
3、施工机械台班费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单价参照《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度)》(铁建设[2006]129号)。
4、按材料运输计划及个别概算分项材料重量直接计列运杂费。
(四)工程用水、电单价工程用水基期单价为0.38元/吨。
工程用电基期单价为0.55元/kw·h。
(五)施工措施费以各类工程的基期人工费与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根据“113号文”施工区段划分表及铁道部铁建设[2007]139号文“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按相应的费率计列。
(六)间接费以基期人工费和基期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不同工程类别,按“113号文”规定计算。
(七)价差1、甲供物资设备不计列价差,甲供材料按“招标文件”公布的价格计入报价。
2、人工价差根据铁建设[2008]26号文规定计列。
3、甲供以外的主要材料费价差,按照编制期与基期单价的差额乘以消耗量计算,编制期按照调查价或《铁路工程建设2010年1季度主要材料价格信息的通知》。
铁路预算编制说明
预算编制说明1.预算编制依据1.1一般规定1.1.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报价编制说明、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答疑书等有关资料。
1.1.2现场调查资料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1.1.3铁道部铁建设[2006]113号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113号文”)及其它有关规定。
1.1.4铁道部铁建设[2007]108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
1.2采用定额1.2.1铁道部铁建设[2010]223号关于公布《铁路路基工程预算定额》等二十九项定额标准的通知。
1.3人工费标准1.3.1人工工资及人工工资调整按铁建设(2010)196号文《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1.4材料价格1.4.1地材价格参考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16年宁夏建材价格指南》2016年第1期相关地就近地区价格,不足部分市场询价计入。
1.4.2混凝土一律采用就近地区商品混凝土。
1.4.3 铁路线上材料价格参照铁路造价信息网2015年第三期材料价格。
1.5机械台班价格1.5.1依据铁道部铁建设【2006】129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度)》。
1.6其他有关费用的取定1.6.1运杂费:火车运价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358号)文件,汽车综合运价按0.6元/t•km计算。
1.6.2其他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根据113号文规定的相关费率执行。
1.6.3安全生产费:依据[2012]245号文《铁道部关于铁路工程设计概算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计取。
2.控制价中包含的内容2.1预算中所报总报价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综合取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及三项措施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和劳保基金等。
铁建设[2006]113号文 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6〕113号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予以发布(单行本另发)。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2〕78号)、《关于调整<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3〕64号)、《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0〕80号)、《关于发布<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52号)等同时废止。
《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费用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中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铁路工程监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2〕101号)中增加费用在招标节余费中列支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它文件中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定额所组织发行单行本。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1 总则1.0.1为统一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方法、费用组成和计费标准,根据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是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的依据。
1.0.3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投资检算或总预算。
铁建设(2006)113号文(最新电子档)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 号文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 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予以发布(单行本另发)。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 号)、《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2]78 号)、《关于调整<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3]64 号)、《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0]80 号)、《关于发布<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52号)等同时废止。
《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费用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中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铁路工程监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2]101号)中增加费用在招标节余费中列支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它文件中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定额所组织发行单行本。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目录1 总则 (1)2 编制方法 (1)2.1设计概(预)算的编制层次 (1)2.2编制范围及单元 (1)2.2.1总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1)2.2.2综合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2)2.2.3单项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2)2.3编制深度及要求 (3)2.3.1单项概(预)算 (3)2.3.2综合概(预)算 (3)2.3.3总概(预)算 (3)2.4定额的采用 (3)2.5章节划分和静态投资费用种类 (4)2.5.1 章节划分 (4)2.5.2静态投资费用种类 (5)2.6 费用项目组成及单项概(预)算程序 (6)2.6.1 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见表1。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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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修订的主要内容
(三)编制方法
2.定额的采用 “站后”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也采用预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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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修订的主要内容
(三)编制方法
3.章节划分及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 (1)章节划分 第六章“通信及信号”改为“通信、信号及信息”,增加了第17节信息; 将第27节“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列入十一章“生产准备费”项下; 将九章第23节“站场建筑设备”更名为“站场”; 将十一章中的“土地征用、拆迁建筑物手续费”列入一章“土地征用及 拆迁补偿费”项下,费用名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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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订工作概况
“115号文”编制办法的修订工作历时四年: 正式立项前的调查研究阶段:
2002年正式立项调研; 2003年5月完成了修订工作大纲及实施细则; 2003年9月完成了征求意见稿; 2003年10月完成了送审稿; 2003年12月召开了送审稿初步审查会; 正式立项后的修订阶段: 2004年2月召开了送审稿审查会; 2004年8月完成了报批稿; 2006年4月完成了报批修改稿; 2006年7月正式发布实施。
113号文培训授课
(铁建设[2006]113号)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 (预)算编制办法》交底
铁路工程定额所 2 0 0 6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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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录
一、修订的背景
二、任务依据
三、修订工作概况
四、新编制办法的特点
五、修订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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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的背景
•36号文
•物价上涨、工资 上涨、“三超”现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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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修订的主要内容
(三)编制方法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号幻灯片
•起源地(材料原价)
•第三 类
113号文材料预算价格旳拟定
五、修订旳主要内容
(四)费用内容及费用原则
2.材料费 (3)材料预算价格确实定。 主要材料信息价格公布机制: 主要材料价格信息作为设计概预算编制及审查时分析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旳主要参照;价格信息旳公布周期为一种季度;价格信息原则上以省、自治 区、直辖市为公布地域单元,部分材料旳价格信息可选择若干信誉良好旳大 型企业(生产厂家)进行公布;各主要材料旳价格信息原则上按类别公布, 当各类主要材料不同规格型号旳价格差别较大时应分规格型号公布,砖、瓦、 砂、石、石灰、黏土等地方材料以及花草苗木不公布价格信息,其价格信息 可参照地方造价信息并经实地调查后分析拟定;价格信息由铁路工程定额所 搜集、整顿、分析,经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审查,报铁道部计划、财务、 建设司备案,以铁路工程定额所名义公布;铁路工程各建设单位应向铁路工 程定额所提供主要材料招标价格及有关信息。
五、修订旳主要内容
(四)费用内容及费用原则
3.运杂费 (1)火车运价
重新测定后旳综合系数K1、K2与“115号文”对比
五、修订旳主要内容
(四)费用内容及费用原则
3.运杂费 (2)汽车运价 汽车运价(元/吨)=吨次费+公路综合运价率×公路运距+汽车运送便 道综合运价率×汽车运送便道运距 (“115号文”:汽车运价=基本运价+运距×综合运价率) ①吨次费:相当于“115号文”公式中旳基本运价,即起码运价,按工 程项目所在地旳调查价格计列。 ②公路综合运价率:材料运送道路为公路时,考虑过路过桥费等原因, 以建设项目所在地旳汽车运送单价乘以1.05旳系数计算。 ③汽车运送便道综合运价率:材料运送道路为施工汽车运送便道时,考 虑地形、道路情况等原因,要求按本地汽车运送单价乘以1.2旳系数计算。 ④公路运距:应按发料地点起算,至卸料地点止所路过旳公路长度计算, 不要求进整 。 ⑤汽车运送便道运距:应按发料地点起算,至卸料地点止所路过旳施工 汽车运送便道长度计算,不要•间接业务费提成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001-2017)(国铁科法〔2017〕30号)
前言《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0〕117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196号)等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实践经验,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与测定分析,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审查修订而成。
本办法修订贯彻落实了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税制改革等政策法规,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了质量安全、技术进步、绿色环保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科学性客观性、时效性和适用性,满足了铁路建设的需要。
本办法仅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和管理,工程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市场决定。
本办法由总则、编制方法、费用内容及计算方法、其他编制说明、附录和附表组成。
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工程用水、电单价,价外运杂费,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间接费,设备购置费,税金,其他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机车车辆(动车组)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
其他编制说明包括:设计概(预)算价差调整有关说明、利用外资概(预)算编制有关说明、编制概(预)算数小点后位数取定、概(预)算表格。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本办法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分册编制。
二、编制方法。
1.修订了总概(预)算编制范围、单项概(预)算的编制深度、编制内容及单元等。
2.运杂费划分为价内运杂费与价外运杂费。
3.原“施工机械使用费”修订为“施工机具使用费”。
4.修订了“小型临时设施和”和“大型临时设施”的内容。
5.修订了“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的定义与“行车于扰施工增加费”的计算范围。
6.增加了“营业线封锁(天窗)施工增加费”。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国铁科法(2017)30号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国家铁路局2017铁路工程造价标准(2017年第1批)国铁科法〔2017〕30号现公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 1001-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等15项标准(详见附件)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发行。
国家铁路局2017年5月6日前言《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0)117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196号)等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实践经验,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与测定分析,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审查修订而成。
本办法修订贯彻落实了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号税制改革等政策法规,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了质量安全、技术进步、绿色环保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科学性、客观性、时效性和适用性,满足了铁路建设的需要。
本办法仅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和管理,工程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市场决定。
本办法由总则、编制方法、费用内容及计算方法、其他编制说明、附录和附表组成。
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工程用水、电单价,价外运杂费,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间接费,设备购置费,税金,其他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机车车辆(动车组)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
其他编制说明包括:设计概(预)算价差调整有关说明、利用外资概(预)算编制有关说明、编制概(预)算小数点后位数取定、概(预)算表格。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本办法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分册编制。
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
1 总则1.0.1为统一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方法、费用组成和计费标准,根据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是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的依据。
1.0.3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投资检算或总预算。
一阶段设计,编制总预算。
1.0.4编制概(预)算应严格依据本办法,结合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精打细算、从严控制、节省投资。
2 编制方法2.1设计概(预)算的编制层次按单项概(预)算、综合概(预)算、总概(预)算三个层次逐步完成。
2.2编制范围及单元2.2.1总概(预)算的编制范围总概(预)算是用以反映整个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文件。
一般应按整个建设项目的范围进行编制。
但遇有以下情况,应根据要求分别编制总概(预)算,并汇编该建设项目的总概(预)算汇总表。
(1)两端引入工程应单独编制总概(预)算。
(2)编组站、区段站、集装箱中心站应单独编制总概(预)算。
(3)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铁路局者,除应按各自所辖范围编制总概(预)算外,尚需以区段站为界,分别编制总概(预)算。
(4)分期建设的项目,应按分期建设的工程范围,分别编制总概(预)算。
(5)一个建设项目,如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则各设计单位按各自承担的设计范围编制总概(预)算。
总概(预)算汇总表由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单位负责汇编。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可按实际需要划分总概(预)算的编制范围。
2.2.2综合概(预)算的编制范围综合概(预)算是具体反映一个总概(预)算范围内的工程投资总额及其构成的文件,其编制范围应与相应的总概(预)算一致。
2.2.3单项概(预)算的编制内容及单元单项概(预)算是编制综合概(预)算、总概(预)算的基础,是详细反映各工程类别和重大、特殊工点的主要概(预)算费用的文件。
编制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运杂费、价差、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间接费和税金。
铁路大修工程的概预算编制
(1)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 (2)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 ; (3)原始森林地区施工增加费 ; (4)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 ;
特殊施工增加费=(编制期人工费+编制期施工机
械使用费)×费率或编制期人工费×费率
铁路工程概预算
9.间接费:
企业管理费 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 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财产保险费 ; 税金 ;施工单位进退场及工地转移费;劳动 保险费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财务 费用 ;其他。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税金等三 部分组成:
铁路工程概预算
六、静态投资
2.设备购置费: 指构成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购
置和虽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属于设计明确列入设备
清单的设备,按设计确定的规格、型号、数量,以设 备原价加设备运杂费计算的购置费用。 设备运杂费以基期设备原价为计算基数,乘以相 应的系数计列。
基建项目系数一般地区6.1%,新疆西藏7.8%;更
改项目费率2%。
铁路工程概预算
六、静态投资
3.其他费: 其他费由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设项目管 理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研究试验费、计算机 软件开发与购置费、配合辅助工程费、联合试运转 及工程动态检测费、生产准备费和其他组成。
铁路工程概预算
六、静态投资
额。
(三)“站前、站后”工程:路基、桥涵、隧道、 轨道及站场工程简称“站前”工程,其余简称“站 后” 工程。
铁路工程概预算
静 态 投 资 动 态 投 资
建筑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 基本预备费
总 概 算
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
机车车辆购置费 铺底流动资金
铁路工程概预算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国铁科法(2017)30号
11
铁建设〔2007〕116 号
知
12 关于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铁建设〔2007〕137 号
13 关于铁路建设施工监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铁建设〔2009〕79 号
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十二项费用设计概
14
铁建设〔2010〕151 号
预算计列指导意见的通知
15 关于进一步明确设计概算税金计列管理的通知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 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国家铁路局 2017
铁路工程造价标准(2017 年第 1 批)
国铁科法〔2017〕30 号
现公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 1001-2017),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 (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 号)等 15 项标准(详见附 件)同时废止。
4
汇编综合概(预)算汇总表。 2.3.3 总概(预)算 根据综合概(预)算,分章汇编。没有费用的章,在输出总概(预)
算表时其章号及名称一律保留。一个建设项目有多个总概(预)算时, 应汇编总概(预)算汇总表。
2.4 定额的采用 2.4.1 基本规定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各工程类别的编制深度要求, 原则上采用铁路工程定额体系编制。 2.4.2 旅客站房及站房综合楼的房屋工程等可采用工程所在地的 地区统一定额编制,其工料机价格及单项概(预)算中的各项费用标 准应配套采用。 2.4.3 对于现行定额未涵盖或不适用而建设项目急需的工程,应 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编制补充单价分析。 2.5 章节及静态投资费用种类划分 2.5.1 章节划分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概(预)算费用,按不同工程和费用类别划 分为四部分,共 16 章 36 节,编制设计概(预)算应采用统一的章 节表,其各章节的细目及内容,见本办法附录“综合概(预)算章节 表”。 各部分和各章费用名称如下: 第一部分 静态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