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运营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
序号
类别
管理环节
隐患编号
隐患内容
1
基础管理
人员管理
SJ-JOO1
项目法人和施工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11
水闸工程
SY-ZOO1
水闸安全鉴定为三类、四类闸,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12
SY-Z002
水闸的主体结构不均匀沉降、垂直位移、水平位移超出允许值,可能导致整体失稳;止水系统破坏
13
SY-Z003
水闸监测发现铺盖、底板、上下游连接段底部淘空存在失稳的可能
14
堤防工程
SY-FOO1
堤防安全综合评价为三类,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SY-KOO1
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4
程
SY-K002
大坝防渗和反滤排水设施存在严重缺陷;大坝渗流压力与渗流量变化异常;坝基扬压力明显高于设计值,复核抗滑安全系数不满足规范要求;运行中已出现流土、漏洞、管涌、接触渗漏等严重渗流异常现象;大坝超高不满足规范要求;水库泄洪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水库防洪能力不足
4
临时设施
SJ-J004
宿舍、办公用房、厨房操作间、易燃易爆危险品库等消防重点部位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且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宿舍、办公用房、厨房操作间、易燃易爆危险品库等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未达到A级;宿舍、办公用房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未达到A级
5
围堰工程
SJ-J005
围堰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围堰位移及渗流量超过设计要求,且无有效管控措施
水利隐患判定标准
1 2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清单(指南)
基础条件
重大事故隐患判据
水电站调度规程与应急预案未制定并报批。
不能按审批的调度规程合理调度运用,未按规范开展安全监测,不能及时掌握水电站安全状态。
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相关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
物的不安全状态
渡槽槽身、支架、渐变段发生变形,安全系数达不到规范要求值。
倒虹吸管身、支撑结构、渐变段变形较大,安全系数达不到规范要求值。
满足任意3项基础条件+任
暗涵涵身衬砌结构有变形较大。
意2项物的不安全状态。
渠下涵涵洞分缝处有明显不均匀沉陷。
跨渠桥桥墩与桥台沉陷量大。
建筑物(构筑物)止水漏水严重、处数多。
填方及傍山渠道存在塌方、渗水问题。
七、引调水工程
基础条件
重大事故隐患判据
规章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工作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未落实管养经费或未按要求进行养护修理,引调水工程不完整,管理设施设备不完备,运行状态
不正常。 管理范围不明确,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安全隐患。 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相关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
建筑物护底的反滤排水不畅通。
四、水闸工程
基础条件
重大事故隐患判据
工程管护范围不明确、不可控,技术人员未明确定岗定编或不满足管理要求,管理经费不足。
规章制度不健全,水闸未按审批的控制运用计划合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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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隐患编号 SY-ZZ001 SY-ZZ002 SY-ZZ003 SY-ZZ004 SY-ZZ005 SY-ZZ006 SY-ZZ007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水安监[2017]344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规范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见附件),现就贯彻执行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水利建设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科学判定隐患级别是排查治理的基础。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做好判定标准实施工作,指导和帮助辖区内有关单位熟悉掌握有关方法和标准,科学合理地进行隐患判定。
二、水利建设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是事故隐患判定工作的主体,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判定标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科学合理判定。
判定标准清单中列出了一些常见隐患内容,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补未涵盖的隐患内容,也可根据工作经验采用其他方式方法来判定。
对于判定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重大事故隐患及其整改进展情况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依法切实加强督办工作。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有关单位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认真开展跟踪督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1 总则1.1 为科学判定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判定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期和运行管理期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水库大坝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定义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根据《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水安监[2017]344号),水库大坝运行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可分为直接判定和综合判定两类。先采用直接判定法,不能直接判定的采用综合判定法判定。
物的不安全状态
隐患编号隐患内容
SY-KZ001大坝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
大坝的安全鉴定依据主要为《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
隐患编号隐患内容
SY-KZ002大坝抗震安全性综合评价级别属于C级
依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大坝的抗震安全评价属于C级,为不安全。
隐患编号隐患内容
SY-K004闸门主要承重件出现裂缝、门体止水装置老化或损坏渗漏超出规范要求,闸门在启闭过程中出现异常振动或卡阻,或卷扬式启闭机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
隐患编号隐患内容
SY-K005泄水建筑物堵塞无法泄洪或行洪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隐患编号隐患内容
SY-K006近坝库岸或者工程边坡有失稳征兆
直号隐患内容
SY-K001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
依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三类坝是指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隐患编号隐患内容
(三)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的;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指南)
四、其它 液氨制冷
SJ-Q013 SJ-Q014 SJ-Q015 SJ-Q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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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管理环节 隐患编号
SJ-Z038 SJ-Z039 SJ-Z040 SJ-Z041 SJ-Z042 SJ-Z043 SJ-Z044 SJ-Z045 SJ-Z046 SJ-Z047 SJ-Z048 SJ-Z049 SJ-Z050 三、专项工程 模板工程 SJ-Z051 SJ-Z052 SJ-Z053 SJ-Z054 SJ-Z055 SJ-Z056 SJ-Z057 SJ-Z058 危险物品 SJ-Z059 SJ-Z060 SJ-Z061
营地及施工设 施建设 二、临时工程 围堰工程
SJ-L002 SJ-L003 SJ-L004 SJ-L005 SJ-L006 SJ-Z001 SJ-Z002 SJ-Z003 SJ-Z004 SJ-Z005 SJ-Z006 SJ-Z007 SJ-Z008 SJ-Z009 SJ-Z010 SJ-Z011 SJ-Z012 SJ-Z013
消防安全 SJ-Z066 三、专项工程 SJ-Z067 SJ-Z068 SJ-Z069 SJ-Z070 SJ-Z071 SJ-Z072 SJ-Z073 SJ-Z074 SJ-Q001 SJ-Q002 SJ-Q003 SJ-Q004 SJ-Q005 SJ-Q006 SJ-Q007 SJ-Q008 SJ-Q009
隧洞进出口无防护棚。 无爆破设计,或未按爆破设计作业。 地下井挖,洞内空气含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时未停止爆破作业的。 未设置警戒区,或未按规定进行警戒。 无统一的爆破信号和爆破指挥。 装药、起爆作业无专人监督。 起爆前未进行全面清场确认。 爆破后未进行检查确认,或未排险立即施工。 爆破器材库房未进行专门设计,或未按专门设计建设,或未验收投入使用。 使用非专用车辆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或人药混装运输。 爆破器材库区照明未采用防爆型电器。 支架基础承载力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 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安装或拆除沉箱、胸墙、闸墙等处的模板(包括翻模、爬(滑)模、移动模架 等)。 支架立杆采用搭接、水平杆不连续、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扣件紧固力不符合要求。 采用挂篮法施工未平衡浇筑;挂篮拼装后未预压、锚固不规范;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要求或恶劣天气移 动挂篮。 各类模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转序施工。 无专项拆除设计施工方案,或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拆除施工前,未切断或迁移水电、气、热等管线。 未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安全隔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围堰拆除未进行专门设计论证,编制专项方案,或无应急预案。 爆破拆除未进行专门设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方案作业,或未对保留的结构部分采取可 靠的保护措施。 易燃、可燃液体的贮罐区、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小于规范的规定。 油库、爆破器材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未专门设计,或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有毒有害物品贮存仓库与车间、办公室、居民住房等安全防护距离少于100m。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方法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分为直接判定法和综合判定法,应先采用直接判定法,不能用直接判定法的,采用综合判定法判定。
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可根据判定清单(指南)所列隐患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单位和工程实际适当增补隐患内容,按照《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方法判定。
判定要求隐患判定应认真查阅有关文字、影像资料和会议记录,并进行现场核实。
对于涉及面较广、复杂程度较高的事故隐患,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可进行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
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在判定重大事故隐患的同时,应当明确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措施、治理时限以及治理前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1直接判定符合下列判定标准中中的任何一条要素的,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SJ-Z001 没有专项方案,或施工用电系统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 400-2016)3.3.1规定,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及以上者,应编制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用电工程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资料,并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SJ-Z002 未按规定实行三相五线制或三级配电或两级保护。
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单独敷设,不作他用。
“三级配电”就是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控制,实行分级配电。
“两级保护”就是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分别设置漏电保护。
SJ-Z003 电气设施、线路和外电未按规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 398-2007)规定,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应绝缘可靠,线路敷设整齐,应按规定设置接地线。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实用标准(试行)》(水安监〔2017〕344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水安监[2017]344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规范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见附件),现就贯彻执行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水利建设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科学判定隐患级别是排查治理的基础。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做好判定标准实施工作,指导和帮助辖区内有关单位熟悉掌握有关方法和标准,科学合理地进行隐患判定。
二、水利建设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是事故隐患判定工作的主体,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判定标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科学合理判定。
判定标准清单中列出了一些常见隐患内容,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补未涵盖的隐患内容,也可根据工作经验采用其他方式方法来判定。
对于判定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重大事故隐患及其整改进展情况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依法切实加强督办工作。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有关单位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认真开展跟踪督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部直属各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对隐患判定标准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我部安全监督司。
水利部2017年10月27日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1 总则1.1 为科学判定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判定标准。
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讲授课件
1、《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
判定方法 07综合判定要素 7.3.7 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高层建筑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门的损坏率超 过其设置总数的20%,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门的损坏率大于其设 置总数的50%。 7.3.8 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的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 不符合GB50222的规定。 7.3.9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 7.3.10 人员密集场所的外窗被封堵或被广告牌等遮挡。 7.3.11 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救援场地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被占用,影响火灾扑 救。 7.3.12 消防电梯无法正常运行。
1、《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
判定原则和程序 4.1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应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4.2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适用下列程序: a)现场检查:组织进行现场检査,核实火灾隐患的具体情况,并获取 相关影像和文字资料; b)集体讨论:组织对火灾隐患进行集体讨论,做出结论性判定意见, 参与人数不应少于3人; c)专家技术论证: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按照本标准判定重 大火灾隐患有困难的,应组织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技术论证,形成结论性判定意 见。结论性判定意见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同意。 4.3 技术论证专家组应由当地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和 相关消防技术专家组成,人数不应少于7人。 4.4 集体讨论或技术论证时,可以听取业主和管理、使用单位等利害关 系人的意见。
1、《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
判定方法 07综合判定要素 7.4 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7.4.1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储存泡沫液等灭火 剂。 7.4.2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或已设置 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正常使用。 7.4.3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设置但 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正常使用。 7.4.4 除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外,其他场所未按国家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4.5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外的其他 固定灭火设施。 7.4.6 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水利工程因其特殊的作业环境,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重大意外事故,不仅会造成严重的财务损失和灾难性连锁反应,还会对周边社会和环境产生消极影响。
为此,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并准确判定安全隐患,对提高水利工程生产安全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此,有关部门制定《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旨在准确判定水利工程的安全隐患,以便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1)管理责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分析安全管理机制,并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责任人应根据安全要求,落实每项安全管理职责,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
(2)组织措施水利工程责任人应根据安全要求,落实组织安全管理措施,包括责任范围、制度体系完善、岗位责任落实、人员培训指导、安全交底会议及安全检查等;(3)技术措施水利工程责任人应根据生产安全要求,抓好技术措施落实,健全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技术操作,提高技术和设备安全性,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使技术和设备满足安全要求;(4)应急措施水利工程责任人应根据安全要求,识别安全应急情况,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定期开展演练,保证应急安全能力的有效提升。
三、安全风险控制措施(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结合水利工程工作特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工作场所和员工作业环境,及时防治隐患;(2)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应确保工程生产环境、设施、设备安全,考虑安全要素,优化生产场所设计,安装安全设施,加固设备和部件,实施安全检查,及时修理或更换安全设施,确保安全设施有效运行;(3)加强安全监控体系应建立完善安全监控体系,确保视频监控覆盖范围,定期检查系统设备,加强信息安全,控制授权访问,提高安全监控效果;(4)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应健全安全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处置流程,并按要求落实安全应急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落实应急预案,准备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能力有效提升。
水利工程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水利工程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嘿,咱今儿就来聊聊水利工程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这事儿。
你说水利工程那可是关乎民生大计的呀,要是出了啥岔子,那可不得了!
就好比咱家里盖房子,那根基得打牢吧,水利工程也一样,得保证稳稳当当的。
那怎么判断有没有重大事故隐患呢?咱先说说工程质量这块儿。
你想想,如果那大坝修得跟纸糊的似的,稍微来点大水冲击就摇摇欲坠,这不是隐患是啥呀!这就好比一辆车,零件松松垮垮的,能安全上路吗?
还有设备的维护也很重要啊!那些个机器呀,就跟咱家里的电器似的,得经常检查、保养。
要是都锈迹斑斑了还在用,能不出问题吗?就好像你穿着一双快掉底的鞋去爬山,那多危险呐!
再说说人员操作。
这可不能马虎呀,就跟司机开车一样,得熟练、得靠谱。
要是操作的人都稀里糊涂的,那水利工程还能安全吗?这不就是闭着眼睛过马路嘛,多吓人!
咱也别小看了那些小细节,有时候一个小螺丝没拧紧,都可能引发大问题呢!这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一个小环节出问题,可能整个就垮啦。
水利工程那么大的家伙,要是因为一点小疏忽出了事,那后果可不堪设想啊!
咱平常过日子都知道要小心谨慎,那对待水利工程更得打起十二分精神呀!你说要是大坝决堤了,那得淹了多少地方,影响多少人的生活呀!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所以啊,对于水利工程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咱可得牢记在心。
要像爱护自己的宝贝一样爱护水利工程,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懈怠。
大家都用心了,水利工程才能稳稳地为我们服务,我们才能安心地享受它带来的好处呀!总之,水利工程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绝对不是小事,这是关乎我们每个人生活的大事,可不能不当回事儿啊!
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河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7.11.20•【字号】豫水安监 [2017] 73号•【施行日期】2017.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河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豫水安监[2017] 7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厅属各单位:现将《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水安监〔2017〕34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水利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迅速贯彻落实《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的印发,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划分提供了具体标准,也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隐患排查提供了明确依据。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将《标准》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排迅速传达到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让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认识《标准》、掌握《标准》、应用《标准》,切实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辨识能力。
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标准》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判定出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五落实”,并按照《通知》要求将重大事故隐患及其整改进展情况报送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能够得到有效整改。
三、完善系统信息,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结合近期开展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内工程、隐患等相关信息,及时对系统内的隐患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每月按时填报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对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依法依规加强督办工作,并建立完善本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每月向厅安全监督处报送。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 总则1.1 为科学判定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判定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期和运行管理期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事故隐患判定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对相关隐患判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3 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依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本标准判定重大事故隐患。
1.4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分为直接判定法和综合判定法,应先采用直接判定法,不能用直接判定法的,采用综合判定法判定。
1.5 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判定清单(指南)所列隐患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单位和工程实际适当增补隐患内容,按照本标准的方法判定。
2 判定要求2.1 隐患判定应认真查阅有关文字、影像资料和会议记录,并进行现场核实。
2.2 对于涉及面较广、复杂程度较高的事故隐患,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可进行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
2.3 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在判定重大事故隐患的同时,应当明确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措施、治理时限以及治理前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隐患判定3.1 直接判定。
符合附件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指南)》中的任何一条要素的,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3.2 综合判定。
符合附件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清单(指南)》重大隐患判据的,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4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大隐患判定4.1 直接判定。
符合附件3《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指南)》中的任何一条要素的,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的建设、投运、经营维护管理操作、设备检修以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涉及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分析判断。
二、定义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形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特定条件和特定条件下出现的突发风险,可能导致物质损失和人身伤害的危险状态和条件三、指标(一)安全重大事故危险程度(1)人身伤害隐患:一旦发生,可能对人员进行伤害折断、烧伤、切伤、蒸汽把持或者被压碎等。
(2)工资损失隐患:一旦发生,可能会发生破坏性的工资亏损等情况。
(3)环境污染隐患:一旦发生,可能会发生水污染、空气污染等情况。
(4)重大火灾隐患:一旦发生,可能会造成室内火情,影响事故崩溃、燃烧和火灾等。
(5)表层土壤污染隐患:一旦发生,可能会发生有毒物质的废弃水的排放,威胁上层土壤被破坏、污染等。
(6)仪器仪表隐患:一旦发生,可能会发生仪器仪表故障、突发报警等。
(7)设备及非固态物料隐患:一旦发生,可能会造成设备熔断或者仹水弹出等状态,威胁到安全防护系统失效。
(8)电气设备隐患:一旦发生,可能会造成过电压穿越或者过载等现象,变压器熔断等状态。
(9)设备操作隐患:一旦发生,可能会发生人为操作失误,导致事故的发生。
(10)车辆管理隐患:一旦发生,可能会造成车辆违章或者车轮翻转,人员受伤的情况。
(二)安全评估及控制措施(1)针对上述9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对比应用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风险矩阵,以及专家判断等方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分析,并对其危险等级按照一般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2)根据安全隐患原因推断,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发生安全重大事故,实施消除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效措施。
四、试点(一)为了加强对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分析判断,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分析判断试点,按照上述标准来进行相应的原因分析,并采取控制措施。
(二)上述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分析判断试点,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降低了安全重大事故隐患,预防了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了水利工程的安全。
水利工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3
目录:一、引言二、水利工程重大隐患概述三、水利工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重要性四、水利工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制定背景五、水利工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具体内容5.1、工程设计和施工阶段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5.2、工程运行和维护阶段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5.3、工程监测和应急处置阶段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六、水利工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推广和实施七、结论一、引言水利工程作为维护国家水资源安全和保障人民生活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及时发现和防范水利工程中的重大隐患,对水利工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水利工程重大隐患的概述、判定标准的重要性、制定背景、具体内容以及推广实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水利工程重大隐患概述水利工程重大隐患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和维护过程中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损失的隐患,例如大坝失稳、渠道破裂、泵站故障等。
一旦发生此类隐患,将给周围地区的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甚至可能引发生态环境灾害。
重大隐患的及时发现和判定对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三、水利工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重要性水利工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是指根据水利工程的特点和风险等级,明确规定就某一隐患是否属于重大隐患,并确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预警机制的标准和标准化程序。
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判定标准的建立可以规范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2. 预防和应对重大事故。
通过判定标准指导把控重大隐患,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3. 规范水利工程管理。
判定标准的制定能够统一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对重大隐患的认定和处理程序,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四、水利工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制定背景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为了更好地应对水利工程建设和运维中出现的重大隐患,国家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水利部门决定制定统一的水利工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指南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指南一、前言水利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生产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水利工程的规模不断扩大,一些安全隐患也随之而来,给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制定本指南,以供相关单位和人员参考。
二、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1. 工程设计阶段隐患1.1. 设计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1.2. 设计图纸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1.3. 设计中是否考虑了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对工程安全的影响?1.4. 设计中是否考虑了工程的长期维护和管理?2. 工程施工阶段隐患2.1. 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2.2. 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搭建、超负荷作业等安全隐患?2.3. 施工工艺是否合理,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2.4. 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3. 工程运营阶段隐患3.1. 工程是否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取得了相应的运营许可证?3.2. 运营单位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3.3. 工程设施的检修和维护是否得到了及时和有效的保障?3.4. 运营单位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4. 突发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隐患4.1. 工程所在地是否存在地质灾害、气候变化等自然灾害隐患?4.2. 工程周边是否存在盗采、违法建设等人为破坏隐患?4.3. 运营单位是否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4.4. 相关部门是否对工程所在地进行了定期的环境保护监测和评估?三、水利工程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工作要点1. 制定清单根据水利工程的特点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水利工程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营阶段和突发事件隐患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清单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2. 制定监管措施建立相关部门对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包括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有效的监管和保障。
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如下:
1.水利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保养、改造、扩建和拆除等过程中,出现重大设计缺陷、建设工艺不合理、施工质量不达标、设备设施老化、维护保养不及时、改造扩建不规范或者拆除不彻底等不安全因素的,应视为隐患。
2.水利工程承担的任务、所处的地理位置、所用的材料、所服务的人口和设施、天气气候等因素不同,安全隐患的大小、影响程度和类型也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评估。
3.已发生事故或事故报告中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实行安全措施,排除隐患可能造成的安全风险,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4.未发生过事故的水利工程也存在着潜在的安全隐患,应定期对重点区域、关键设施、重要工艺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排除发现的隐患。
5.隐患的判定和评估要进行多方面考虑,根据隐患的性质、风险等级,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指南)
四、水闸工程
SY-Z001
水闸安全类别被评定为四类。
SY-Z002
水闸过水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
SY-Z003
闸室底板、上下游连接段止水系统破坏。
SY-Z004
水闸防洪标准不满足规范要求。
五、堤防工程
SY-F001
堤防安全综合评价为三类。
SY-F002
堤顶高程不满足防洪标准要求。
主要发供电设备异常运行已达到规程标准的紧急停运条件而未停止运行。
SY-D003
厂房渗水至设备、电器装置。
SY-D004
存在三类设备设施。
SY-D005
涉及水库大坝工程的隐患参照水库大坝工程。
三、泵站工程
SY-B001
泵站安全
SY-B003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清单(指南)
管理对象
隐患编号
隐患内容
一、水库大坝工程
SY-K001
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
SY-K002
大坝坝身出现裂缝,造成渗水、漏水严重或出水浑浊。
SY-K003
大坝渗流异常且坝体出现流土、漏洞或管涌。
SY-K004
闸门主要承重件出现裂缝、门体止水装置老化或损坏渗漏超出规范要求,闸门在启闭过程中出现异常振动或卡阻,或卷扬式启闭机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
SY-K005
泄水建筑物堵塞无法泄洪或行洪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SY-K006
近坝库岸或者工程边坡有失稳征兆。
SY-K007
坝下建筑物与坝体连接部位有失稳征兆。
SY-K008
存在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性行为危及工程安全的。
二、水电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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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淤地坝工程
基础条件 管理主体责任不健全,管理人员职责不明晰。 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不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 淤地坝安全监测、防汛交通与通信等管理设施不完善。 未按规范开展安全监测,不能及时掌握大坝安全状态。 淤地坝养护修理不及时,处于不安全、不完整的工作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 坝体表面出现较多裂缝、冲沟。 坝坡无坡面排水沟,或排水沟部分损毁、断裂。 溢洪道未按设计要求砌护,或砌体表面局部出现裂缝、局部破损。 溢洪道内有人为搭建物,或过流断面堵塞。 放水卧管或竖井出现局部损坏,或进水口堵塞。 放水涵洞或涵管附近土体有潮湿或渗水现象。 近坝岸坡或工程边坡有滑坡体,且未进行监测。
态。
暗涵涵身衬砌结构有变形较大。
渠下涵涵洞分缝处有明显不均匀沉陷。
跨渠桥桥墩与桥台沉陷量大。
建筑物(构筑物)止水漏水严重、处数多。
填方及傍山渠道存在塌方、渗水问题。
七、引调水工程
基础条件
重大事故隐患判据
规章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工作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未落实管养经费或未按要求进行养护修理,引调水工程不完整,管理设施设备不完备,运行状态不正
物的不安全状态 堤防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或安全综合评价为二类。 堤防防渗安全性复核结果定为B级。 堤防或防护结构安全性复核结果定为B级。 交叉建筑物(构筑物)连接段安全评价评定为C级。 堤防观测设施缺失严重。
重大事故隐患判据
满足任意3项基础条件+ 任意2项物的不安全状
态。
重大事故隐患判据
满足任意3项基础条件+ 任意2项物的不安全状
重大事故隐患判据
满足任意3项基础条件+ 任意3项物的不安全状
态。
第1页
1 2 3 4 5 6 隐患编号 SY-DZ001 SY-DZ002
SY-DZ003
SY-DZ004 SY-DZ005
二、水电站工程
基础条件
重大事故隐患判据
水电站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职责不明晰。
水电站安全监测、防汛交通与通信等管理设施不完善。
物的不安全状态 潜水泵机组轴承与电机定子绕组的温度超出限定值,机组油腔内的含水率超出正常范围。 泵站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或安全类别综合评定为三类。 泵站主水泵评级为三类设备。 泵站主电动机评级为三类设备。 消防设施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物护底的反滤排水不畅通。
重大事故隐患判据
满足任意3项基础条件+ 任意2项物的不安全状
一、水库大坝工程
基础条件 水库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职责不明晰。 大坝安全监测、防汛交通与通信等管理设施不完善。 水库调度规程与应急预案未制定并报批。 不能按审批的调度规程合理调度运用,未按规范开展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不能及时掌握大坝安全性 态。 大坝养护修理不及时,处于不安全、不完整的工作状态。 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相关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
态。
第3页
1 2 3 4 隐患编号 SY-ZZ001 SY-ZZ002 SY-ZZ003 SY-ZZ004 SY-ZZ005 SY-ZZ006 SY-ZZ007
1 2 3 4 隐患编号 SY-FZ001 SY-FZ002 SY-FZ003 SY-FZ004 SY-FZ005
四、水闸工程
基础条件 工程管护范围不明确、不可控,技术人员未明确定岗定编或不满足管理要求,管理经费不足。 规章制度不健全,水闸未按审批的控制运用计划合理运用。 工程设施破损或维护不及时,管理设施、安全监测等不满足运行要求。 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相关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
物的不安全状态 防洪标准安全分级为B类。 水闸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或安全类别被评为三类。 渗流安全分级为B类。 结构安全分级为B类。 工程质量检测结果评级为B类。 抗震安全性综合评价级为B级。 水闸交通桥结构钢筋外露锈蚀严重且混凝土碳化严重。
五、堤防工程
基础条件 规章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工作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未落实管养经费或未按要求进行养护修理,堤防工程不完整,管理设施设备不完备,运行状态不正常 。 管理范围不明确,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安全隐患。 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相关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
水电站调度规程与应急预案未制定并报批。
不能按审批的调度规程合理调度运用,未按规范开展安全监测,不能及时掌握水电站安全状态。
水电站养护修理不及时,处于不安全、不完整的工作状态。
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相关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 物的不安全状态
消防设施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满足任意3项基础条件+ 任意2项物的不安全状
第2页
1 2 3 4 隐患编号 SY-BZ001 SY-BZ002 SY-BZ003 SY-BZ004 SY-BZ005 SY-BZ006
三、泵站工程
基础条件 工程管护范围不明确、不可控,技术人员未明确定岗定编或不满足管理要求,管理经费不足。 规章制度不健全,泵站未按审批的控制运用计划合理运用。 工程设施破损或维护不及时,管理设施、安全监测等不满足运行要求。 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相关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
物的不安全状态 大坝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 大坝抗震安全性综合评价级别属于C级。 大坝泄洪洞、溢流面出现大面积汽蚀现象。 坝体混凝土出现严重碳化、老化、表面大面积出现裂缝等现象。 白蚁灾害地区的土坝未开展白蚁防治工作。 闸门液压式启闭机缸体或活塞杆有裂纹或有明显变形的。 闸门螺杆式启闭机螺杆有明显变形、弯曲的。 卷扬式启闭机滑轮组与钢丝绳锈蚀严重或启闭机运行震动、噪音异常,电流、电压变化异常。 没有备用电源或备用电源失效。 未按规定设置观测设施或观测设施不满足观测要求。 通讯设施故障、缺失导致信息无法沟通。 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或不满足规范要求。
态。
机组的油、气、水等系统出现异常,无法正常运行,或存在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机组的电流、电压、振动、噪声异常;发电过程存在气蚀破坏、泥沙磨损、振动和顶盖漏水量大等问 题,出现绝缘损害、短路、轴承过热和烧坏事故等。
水轮发电机机组绕组温升超过限定值。
水电站工程其他物的不安全状态参照本指南中其他相同或相近工程。
重大事故隐患判据
满足任意3项基础条件+ 任意3项物的不安全状
态。
第6页
态。
第4页
1 2 3 4 隐患编号 SY-GZ001 SY-GZ002 SY-GZ003 SY-GZ004 SY-GZ005 SY-GZ006 SY-GZ007
1 2 3 4 隐患编号
六、灌区工程
基础条件
重大事故隐患判据
规章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工作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未落实管养经费或未按要求进行养护修理,灌区工程不完整,管理设施设备不完备,运行状态不正常 。
管理范围不明确,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安全隐患。
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相关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
物的不安全状态 渡槽槽身、支架、渐变段发生变形,安全系数达不到规范要求值。 倒虹吸管身、支撑结构、渐变段变形较大,安全系数达不到规范要求值。
满足任意3项基础条件+ 任意2项物的不安全状
附件4
1 2 3
4
5 6 隐患编号 SY-KZ001 SY-KZ002 SY-KZ003 SY-KZ004 SY-KZ005 SY-KZ006 SY-KZ007 SY-KZ008 SY-KZ009 SY-KZ010 SY-KZ011 SY-KZ012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清单(指南)
常。 管理范围不明确,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安全隐患。
满足任意3项基础条件+ 任意2项物的不安全状
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相关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
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
参照相应工程。
第5页
1 2 3 4 5 隐患编号 SY-NKZ001 SY-NKZ002 SY-NKZ003 SY-NKZ004 SY-NKZ005 SY-NKZ006 SY-NKZ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