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控系统执行瓦斯超限断电的特别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关于监控系统执行瓦斯超限断电的特别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关于监控系统执行瓦斯超限断电的特别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7121

关于监控系统执行瓦斯超限断电的特别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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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控系统执行瓦斯超限断电的特别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机电专业在设计采煤工作面的供电系统时,必须考虑监控系统的断电控制问题。一个工作面的供电电源不得超过2路,并且必须在同一个采区变电所或者在同一个移动变电站供电。供电系统图必须交维修工区、准备队工区、通修工区和在该工作面施工的采煤单位。因供电设计不规范而造成监控系统不能正常断电,由机电专业负责,因供电系统图提供不到位、不及时,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二)准备队工区在给工作面供电时,要严格按照供电系统图施工,不得随意改变供电的开关。

(三)维修工区负责对监控设备供电并接通馈电开关的控制线,

(四)通修工区负责采煤工作面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和接通监控系统的控制线。两个单位必须同时施工,现场调试合格。

(五)采煤单位必须维护好监控电缆和各类传感器,当发生传感器损坏以及信号中断等意外情况导致工作面断电时,必须先维修好监控设备,然后再送电。由于监控设备维护不好而导致影响生产,由采煤单位自己负责。另外要按供电系统图的要求给设备供电,严禁将进风巷内的电源接入回风巷的设备,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六)每个掘进工作面要单独供电,防止出现一套监控设备控制两个掘进工作面或者两个掘进工作面使用一路供电电源。要维护好各自的监控设备,每发

现用木楔子挤接触器、用电线短接继电器和短接2#线等甩掉监控控制线的行为,罚款100元,并按严重违章处理当班跟班电工。

(七)施工单位要维护好甲烷传感器,保持面貌清洁。在洒水、喷浆时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每发现一次传感器面貌不好,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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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 为了保证瓦斯超限信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制度: 一、“瓦斯超限”范围界定 1、专用排瓦斯巷道(尾巷)CH4> 2.5%。 2、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风流处、井下煤仓上方CH4> 1.5% 3、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掘进 工作面及回风流、采区回风巷CH》1.0%。 4、一翼回风巷及矿井总回风巷CH4> 0.7%。 5、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进风巷、被 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密闭墙外及其他扩散通风巷道和硐室风流中的CH》0.5%。 二、瓦斯超限具体分类 1、对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抽放不达标,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配备不充足或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维修调校不及时出现故障及生产作业过程中放炮、割煤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界定为“瓦斯超限事故”。 2、对于矿井生产安全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停风、停电、瓦斯排放、反风演习、瓦斯测试、设备检修等认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则上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煤矿必须记录在案。 3、对于非瓦斯浓度引起的瓦斯传感器数值超过规定值而发生的 误报警,认定为瓦斯异常信息(假瓦斯超限),原则上可不做为瓦斯超

限事故处理,但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行。 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1、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2、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0.8%;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0.4%;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0.6%; 一氧化碳CO 20ppm时、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10mim,汇报至调度主任、通风部长、机电部长,并由井下瓦斯员、通风跟班队长、机电队长 现场处理。 3、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1.0%;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4> 0.5%;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0.75%; 一氧化碳C6 24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10mim时,汇报至通风助理、安全副总、生产副总、矿总工程师,并汇报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 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部长、机电部长现场处理。 4、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1.5%;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 A 0.7%;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0.9%; 一氧化碳C6 50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30mim时,汇报至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长、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管理局一通三防部、机电供应部、 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助理现场处理。 5、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2.0%4;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0.9%;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 1.0%; 一氧

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系统和设备的技术结构、主要功能、主要性能和指标及使用方法,严格遵守系统和设备的操作规程,同时还要有一定的电工和计算机基础知识,以及煤矿安全知识。 二、各类设备在开机前必须检查环境条件,电源电压和连接线缆等,符合要求后方可开机。开机必须按规定顺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并待设备稳定后方能进行工作。 三、所有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长期不用的库存设备必须定期通电检查。 四、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h 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使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进行,确保矿井现场安全生产。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h时,应及时更换。 五、安全监控系统设置的瓦斯报警浓度数值为≧%,CO报警浓度数值为≧ppm,水泵房设置的水位超限报警数值为m。系统在数值超限后,自动通过屏幕显示及音箱报警。 六、安全监控系统和网络中心应每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 七、当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调度部门,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值班人员对于无法处理的故障问题,应保护故障现场,并请专职维修人员检修。 第 2 页共 4 页

瓦斯超限处理措施

新宜矿业公司安利来煤矿 瓦斯超限处理措施 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编制罗荣彬 安利来煤矿技术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六日 瓦斯超限处理措施 瓦斯超限是形成瓦斯事故的根源,矿井生产过程中巷道风流中出现瓦斯超限现象经常发生,并不可避免,巷道排放瓦斯时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提高瓦斯排放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瓦斯超限后的安全排放,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是瓦斯治理的目的。 一、瓦斯超限原因 1、瓦斯超限的原因很多,有计划内的停风、停电,如主扇检修,停网电,井下电器检修,巷道临时封闭,更换局扇及风筒等,计划内的停风是事先预计的,瓦斯排放措施的编制、会审、审批,现场指挥,现场实施均有计划安排。 2、供电故障、巷道冒顶、发生瓦斯喷出,瓦斯突出、采空区内大量瓦斯泄漏,供风量不足,钻孔释放瓦斯等意料外的瓦斯超限,具有突然性和不可预见性,如拖延了处理时间,会给井下安全生产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为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理意料外的瓦斯超限。 3、主风机陈旧,井下密闭、风门漏风严重,巷道断面小、开拓巷道长、通风阻力大,风量不能满足要求。 4、地面变压器容量小,井下用电负荷大,对主风机供电不够,电量不稳定常会出现主风机运行不稳定。 二、对瓦斯超限进行报告 执行人员:瓦检员、监控员 报告对象:调度室、地面值班领导、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矿长

报告程序:瓦检员→调度室(监控员)→地面值班领导→安全矿长→矿总工程师→矿长 1、当班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后应及时打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超限原因、处理措施、 处理结果等。 2、监控员发现井下作业面瓦斯超限后,必须及时打电话询问当班瓦检员瓦斯超限原 因,并作好记录。 3、若瓦斯超限经采取相应措施后仍不能降到规程允许浓度1%以下时,瓦检员必须向 当班带班矿领导汇报协助解决。 报告范围:瓦斯超限原因、处理措施、超限时间及恢复时间、处理结果等 4、若其它原因如瓦斯异常涌出、停电停风等原因造成瓦斯浓度超限达到3%及以下时, 当班瓦检员应先向调度室汇报,并按照《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组织排放,在升井后填写瓦斯日报时注明原因、处理结果。 5、当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先报请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组织排放。 三、采取措施 1、意料外瓦斯超限发生后,由安全员、瓦检员负责把瓦斯超限区内的作业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瓦检员负责在巷口打好栅栏,挂警示牌,停网电由安全员、走段瓦检员负责把井下作业人员撤至地面,瓦检员负责在地面各入井口站岗,打好栅栏,挂警示牌,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调度接到汇报后,分别向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并组织处理,尽量减少停风时间。停风后,接到调度室汇报,地面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通风部、通瓦队、安全部、机电部为成员,负责地面指挥协调工作。 2、瓦斯超限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检员请示矿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确认已断电,撤人及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瓦斯超限信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制度: 一、“瓦斯超限”范围界定 1、专用排瓦斯巷道(尾巷)CH A 2.5%。 2、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风流处、井下煤仓上方CH > 1.5%。 3、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隅 角、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采区回风巷CH》1.0%。 4、一翼回风巷及矿井总回风巷CH l> 0.7%。 5、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进 风巷、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密闭墙外及其他扩散通风巷道和硐室风流中的CH4 > 0.5%。 二、瓦斯超限具体分类 1 、对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抽放不达标,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配备不充足或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维修调校不及时出现故障及生产作业过程中放炮、割煤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界定为“瓦斯超限事故” 。 2、对于矿井生产安全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停风、停电、瓦斯排放、反风演习、瓦斯测试、设备检修等认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则上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煤矿必须记录在案。

3、对于非瓦斯浓度引起的瓦斯传感器数值超过规定值而发生的误报警,认定为瓦斯异常信息(假瓦斯超限),原则上可不做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但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行。 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1、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2、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0.8%; 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 0.4%;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 > 0.6%; —氧化碳CO 20ppm时、主扇停止运转时间> 10mim,汇报至调度主任、通风部长、机电部长,并由井下瓦斯员、通风跟班队长、机电队长现场处理。 3、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 1.0%; 被串工作面局扇前CH|> 0.5%;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 > 0.75%; 一氧化碳CO 24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10mim时,汇报至通风助理、安全副总、生产副总、矿总工程师,并汇报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部长,并由通风部长、机电部长现场处理。 4、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 1.5%; 被串 工作面局扇前CH4> 0.7%;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 > 0.9%; —氧化碳CO 50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30mim 时,汇报至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煤业公司一通三防部、安全 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长、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 管理局一通三防部、机电供应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和副 部长。并由通风助理现场处理。

视频监控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视频监控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774-54 视频监控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了加强视频监控系统操作管理,确保监控值班人员正确操作,确保监视范围内情况得到及时处置、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的安全使用,特制订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万意百货市场有限公司所使用的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 3.职责及要求 3.1使用部门负责对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 3.2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 3.3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

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未经岗位培训合格并获取相关资质的人员不得操作本设备。 3.4使用部门应定期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本规程,必要时可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考核。 3.5新进员工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并考核通过后,可在有操作资质人员的指导下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操作,但不得单独操作。 3.6操作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公司各类规章制度、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劳动保护用品。 3.7操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与企业的各项安全法规和安全制度,一切生产活动都必须约束在安全规范之内。 3.8保证安全作业,无责任设备事故,无工伤事故,无各种事故苗头。 3.9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 3.10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或制止违反安全制度的指挥或操作。

瓦斯超限管理办法

瓦斯超限异常分析制度 一、瓦斯误报警、预警、超限事故的界定 (一)瓦斯误报警的界定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的误报警的两种情形: 1、技术缺陷出现的误报警: (1)系统电源故障使甲烷传感器处于时好时坏状态,传输某一种频率信号,出现报警; (2)电桥电阻无故断开,出现报警; (3)转换电路运行当中无故损坏,出现报警; (4)甲烷传感器的航空插头长时间使用后松动,风吹震动频率400-1000赫兹时,出现报警; (5)系统采集甲烷传感器刚通电时的瓦斯显示值,出现报警; (6)主传输线路接线盒接触不好,震动出现瓦斯值频率,出现报警; (7)当线路受到干扰的频率或次频率为400~1000赫兹之间时,出现报警; (8)瓦斯传感器距煤墙小于200mm。 2、凡出现下列情况为人为责任引起的误报警: (1)检修线路时,接线震动频率与瓦斯值频率相同,出现报警。 (2)甲烷传感器受热蒸汽影响,出现报警。 (3)甲烷传感器进水,出现报警。 (4)甲烷传感器受到摔、碰等强烈震动后,出现报警。 (5)采用物品包裹甲烷传感器致使其透气性不好,出现报警。 (6)松香水等碳氢物质浓度超标,出现报警。 (二)瓦斯超限浓度的界定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都应按瓦斯超限统计: 1、采掘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1.0%; 2、采区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1.0%; 3、被串工作面进风流瓦斯浓度≥0.5%; 4、打钻钻孔施工点回风侧5m内瓦斯浓度≥1.0%;

5、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0.75%; 6、移动抽采泵站排放口在采区专用回风巷的,下风侧30m处瓦斯浓度≥1.0%;移动抽采泵排放口在总回风道或一翼回风巷的,下风侧30m处瓦斯浓度≥0.75%; 7、有计划地排放瓦斯,第一汇风点下风侧10m处瓦斯浓度≥1.5%; 8、其他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的范围。 (三)瓦斯预警浓度的界定 凡上述规定的瓦斯超限情况,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7%小于1%在此范围内的均属于瓦斯预警。 (四)瓦斯预警、超限次数的界定。 1、一次停电、停风造成多处预警、超限的按一次预警、超限;一处瓦斯涌出源造成多处预警、超限的按一次预警、超限;同一地点多次瓦斯预警、超限的要分别进行统计。 2、因监控系统技术缺陷原因或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误报警,不作为瓦斯超限统计。但必须查明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二、瓦斯预警、超限汇报程序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监控系统出现瓦斯预警、超限报警等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中心,矿调度中心在接到监控值班人员汇报后,若发生超限的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停止超限地点及影响区域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安排现场跟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落实瓦斯超限情况,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矿长及相关单位汇报,并向鑫龙公司调度室汇报;若发生预警的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现场跟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落实瓦斯预警情况,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及相关单位汇报,并向鑫龙公司调度室汇报。监控中心、调度室值班人员应作好记录,汇报及处理程序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当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和采区回风巷瓦斯预警(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7%小于1%时),调度中心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现场跟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落实瓦斯预警情况,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及通防部、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盂县恒泰皇后煤业有限公司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盂恒皇煤字[2014]36号 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理念,切实做好瓦斯防治工作,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必须追查”的原则,做到明确责任,超前防范,分级追究,强化考核,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订《皇后煤业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 一、瓦斯治理管理职责划分 (一)矿长是瓦斯治理业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通风助理及时汇报和解决瓦斯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负责监督检查瓦斯治理技术现场贯彻落实情况。 (二)通风部正职及主要负责人是通风部管理范围内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协助通风助理做好瓦斯治理技术和现场管理工作。

(三)安监部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和标准的监督落实负责,做好瓦斯治理的现场监督工作。 (四)调度室正职对瓦斯治理措施施工和组织落实负责,按瓦斯治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好瓦斯治理措施的组织协调落实。 (五)各业务部室正职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要求做好分管业务工作。 (六)各部、队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落实执行情况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措施要求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事故汇报及处置 (一)井下作业地点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按程序进行汇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存档备查。 (二)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班组长等发现瓦斯超限后,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汇报矿调度室。 (三)监测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室立即组织处理和汇报。 (四)矿调度室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助理等汇报情

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068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系统和设备的技术结构、主要功能、主要性能和指标及使用方法,严格遵守系统和设备的操作规程,同时还要有一定的电工和计算机基础知识,以及煤矿安全知识。 二、各类设备在开机前必须检查环境条件,电源电压和连接线缆等,符合要求后方可开机。开机必须按规定顺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并待设备稳定后方能进行工作。 三、所有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长期不用的库存设备必须定期通电检查。

四、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h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使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进行,确保矿井现场安全生产。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h时,应及时更换。 五、安全监控系统设置的瓦斯报警浓度数值为≧%,CO报警浓度数值为≧ppm,水泵房设置的水位超限报警数值为m。系统在数值超限后,自动通过屏幕显示及音箱报警。 六、安全监控系统和网络中心应每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 七、当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系统发出报警、

瓦斯超限处理措施

世纪通煤矿瓦斯超限处理措施 瓦斯超限是形成瓦斯事故的根源,矿井生产过程中巷道风流中出现瓦斯超限现象经常发生,并不可避免,巷道排放瓦斯时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提高瓦斯排放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瓦斯超限后的安全排放,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是瓦斯治理的目的。 一、瓦斯超限原因 1、瓦斯超限的原因很多,有计划内的停风、停电,如主扇检修,停网电,井下电器检修,巷道临时封闭,更换局扇及风筒等,计划内的停风是事先预计的,瓦斯排放措施的编制、会审、审批,现场指挥,现场实施均有计划安排。 2、供电故障、巷道冒顶、发生瓦斯喷出,瓦斯突出、采空区内大量瓦斯泄漏,供风量不足,钻孔释放瓦斯等意料外的瓦斯超限,具有突然性和不可预见性,如拖延了处理时间,会给井下安全生产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为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理意料外的瓦斯超限。 3、主风机陈旧,井下密闭、风门漏风严重,巷道断面小、开拓巷道长、通风阻力大,风量不能满足要求。 4、地面变压器容量小,井下用电负荷大,对主风机供电不够,电量不稳定常会出现主风机运行不稳定。 二、对瓦斯超限进行报告 执行人员:瓦检员、监控员 报告对象:调度室、地面值班领导、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矿长 报告程序:瓦检员→调度室(监控员)→地面值班领导→安全矿长→矿总工程师→矿长 1、当班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后应及时打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超限原因、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2、监控员发现井下作业面瓦斯超限后,必须及时打电话询问当班瓦检员瓦斯超限原因,并作好记录。 3、若瓦斯超限经采取相应措施后仍不能降到规程允许浓度1%以下时,瓦检员必须向当班带班矿领导汇报协助解决。 报告范围:瓦斯超限原因、处理措施、超限时间及恢复时间、处理结果等。 4、若其它原因如瓦斯异常涌出、停电停风等原因造成瓦斯浓度超限达到3%及以下时,当班瓦检员应先向调度室汇报,并按照《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组织排放,在升井后填写瓦斯日报时注明原因、处理结果。 5、当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先报请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组织排放。 三、采取措施 1、意料外瓦斯超限发生后,由安全员、瓦检员负责把瓦斯超限区内的作业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瓦检员负责在巷口打好栅栏,挂警示牌,停网电由安全员、走段瓦检员负责把井下作业人员撤至地面,瓦检员负责在地面各入井口站岗,打好栅栏,挂警示牌,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调度接到汇报后,分别向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并组织处理,尽量减少停风时间。停风后,接到调度室汇报,地面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通风部、通瓦队、安全部、机电部为成员,负责地面指挥协调工作。 2、瓦斯超限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检员请示矿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确认已断电,撤人及回风侧岗哨站好的情况下,可由瓦检员控制风量排放瓦斯。 3、巷内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范围小且停风时间短时,通风部必须编制排放瓦斯措施,经通风处长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并由矿总工程师指挥,通瓦队队长(或副队长)现场负责进行排放。 4、巷内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停风时间超过一小时或停风时

瓦斯超限责任划分管理规定

文号:岳煤通字〔2012〕14号 制定单位:通风科 颁布日期:2012年2月28日 岳城煤矿瓦斯超限责任划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瓦斯及监测监控系统管理,有效控制瓦斯超限及误报警事故,强化瓦斯超限误报警责任划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瓦斯超限及误报警事故根据专业管理权限及业务保安责任实行专业负责制,分别由通风、机电、生产等专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矿属各单位。 第二章责任划分 第四条凡以下原因发生的瓦斯超限及误报警事故,由通风专业负责。 1.通风系统设置不合理、运行不稳定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 2.局扇安设地点不正确或全风压供风处配风不足,发生循环风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 3.瓦斯抽采工程及防突措施实施不到位,工作面预抽不到位

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 4.瓦斯抽采系统管理不到位,因管路积水、堵塞而导致抽采系统运行不畅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 5.采掘工作面割出钻孔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 6.爆破作业过程中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 7.瓦斯抽采工程实施过程中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 8.排放瓦斯过程中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 9.通风系统调整过程中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 10.井下瓦斯抽采管路改造期间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 11.移动探头过程中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 12.因通风设施施工质量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 13.井下硐室及非采掘作业地点出现的瓦斯超限事故; 14.传感器因位置设置不当引起的瓦斯误报警事故。 第五条凡以下原因发生的瓦斯超限及误报警事故,由机电专业负责。 1.主扇、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 2.瓦斯抽采泵站无计划停运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 3.地面瓦斯抽采管路损坏或抽采泵站运行不正常而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 4.瓦斯抽采泵站室内、加压泵站室内因气体泄露而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91197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新出版的《煤矿安全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谨慎操作和要求自己。 2. 监控系统主机严禁挪作他用和不用,严格实行“24小时开机” 3. 严禁利用监控系统主机播放影音文件、进行电脑游戏或上因特网。 4. 系统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微机室良好的卫生环境,严禁吸烟,并定期清除工控机及键盘、鼠标的污垢。 5.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必须严密保守自己的

“操作权限密码”,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配置和操作。 6. 系统操作人员除及时向矿领导递交本矿需要的各种报表外,必须对系统所提示的“报警信息”、观察到的危险现象,及时向主管人员以及安全矿长如实汇报,同时作各种报警信息的处理方法的记录。 7. 监控人员人员每10天对井下相关瓦斯传感器进行断电实验。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的措施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342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Production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Object Of The Problem And The Scope Of Influence, Analyzing The Problem, Proposing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Cost Planning And Feasibility Analysis, Implementation, Follow-Up And Interactive Correction, Summary, Etc.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的措施通用范本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的措施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对工作想法的进一步提升,对工作的正常进行起指导性作用,产生流程包括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执行,后期跟进和交互修正,总结等。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为了加强我矿瓦斯治理工作,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事故可控可防”的安全工作理念,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何继生 副组长:敖生涯邓世忠黄盛文张学亮 成员: 梁冬谷黄地生聂小林聂吉坤 陈国华陈武祥谢长根袁炎顺 何明周及各施工队负责人 办公室下设在安全生产调度室,由谢长根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监督工

瓦斯超限规定(1)

瓦斯超限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现场瓦斯管理,严格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采取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经百灵煤矿研究决定,对瓦斯超限做如下规定: 1、严格按规定延接风筒,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为:煤巷不大于5m、半煤巷不大于8m、岩巷不大于10m,风筒出口风量必须满足通风设计要求,确保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道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2、瓦检员必须严格按划分的瓦斯检查区域检查瓦斯和CO2,每次检查的结果要认真准确地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在瓦斯或CO2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切断电源,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 3、瓦检员不得空班、漏检、假检,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出现空班、漏检、假检按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处罚。 4、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检员交接班制度》、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每班至少要向安监调度汇报三次,发现问题或隐患必须及时汇报。 5、检查瓦斯时不得进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和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的巷道。

6、通风值班人员,必须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及时向调度汇报。 7、通风瓦斯日报必须经通防部长签阅,并上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重大问题,必须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8、掘进施工单位要爱护好风筒,不得将风筒扒脱节、割破、用异物堵住风筒口或改变风筒的位置。发现以上情况的给予掘进施工单位每次罚款500元。 9、生产单位是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管理的责任主体,上隅角要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上隅角要及时回收,超前管理。上隅角没有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上隅角没有及时回收、超前管理的给予生产单位每次罚款500-1000元。 10、上隅角回柱时要经瓦检员检查瓦斯,回柱时要采取防止产生摩擦、撞击火花。瓦斯超限强行作业的按“三违”论处。 11、矿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安全监测工、流动电钳工、煤机司机、电机车司机下井时,必须随身携带便携仪。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违反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 12、采掘班组长每班必须在上隅角或迎头指定位置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不按规定吊挂的罚当班班队长100元;每班检查瓦斯至少3次,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有瓦斯喷出危险或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应经常检查瓦斯。 13、采掘生产单位要正确悬挂T0、T1瓦斯传感器,并按进尺或回采

矿井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和 瓦斯超限调度分析处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瓦斯超限事故,从严控制和查处瓦斯超限,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瓦斯超限预警机制,是通过对井下作业环境中瓦斯浓度达到超限临界值之前进行超前报警,现场及时处置,达到防止瓦斯超限的目的,减少超限次数。 第三条: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机电硐室和其它用风地点实行瓦斯超限预警。实施预警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瓦斯超限。 第四条: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当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置。瓦斯检查员未按照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罚款100元/次;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进行处置,罚款100元/次。 第五条:瓦斯超限预警浓度规定: (一)采掘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及回采面上隅角瓦斯预警浓度设0.8%; (二)采区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8%; (三)矿井总回风巷及一翼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6%;

(四)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4%; (五)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瓦斯预警浓度设0.4%; (六)处于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瓦斯预警浓度设0.4%。 第六条:瓦斯检查员发现检查地点的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就近通知带班领导、带班队长和预警区域的人员进行处理。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汇报调度室罚50元/次。 第七条:带班领导、带班队长接到瓦斯超限预警信号或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预警工作面,查找原因,进行处置,必须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继续上升,保证瓦斯不超限。 带班领导、带班队长未按规定处置,未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继续上升,造成瓦斯超限的,罚100元/人.次。 第八条:回采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降低瓦斯涌出量。待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有效后,方可恢复作业。 回采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未停止作业而造成瓦斯超限的,罚施工队500元/次。 第九条:掘进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通风队必须立即对工作面采取增风措施,降低瓦斯浓度;若属出煤等施工作业增加了瓦斯涌出量,则首先停止作业或控制施工作业强度,再采取增

瓦斯超限处理措施1

泰昌安能源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瓦斯超限处理方案措施 编制刘善康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 公司瓦斯超限处理方案措施

瓦斯超限是形成瓦斯事故的根源,矿井生产过程中巷道风流中出现瓦斯超限现象经常发生,并不可避免,巷道排放瓦斯时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提高瓦斯排放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瓦斯超限后的安全排放,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是瓦斯治理的目的。 一、瓦斯超限原因 1、瓦斯超限的原因很多,有计划内的停风、停电,如主扇检修,停网电,井下电器检修,巷道临时封闭,更换局扇及风筒等,计划内的停风是事先预计的,瓦斯排放措施的编制、会审、审批,现场指挥,现场实施均有计划安排。 2、供电故障、巷道冒顶、发生瓦斯喷出,瓦斯突出、采空区内大量瓦斯泄漏,供风量不足,钻孔释放瓦斯等意料外的瓦斯超限,具有突然性和不可预见性,如拖延了处理时间,会给井下安全生产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为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理意料外的瓦斯超限。 3、主风机陈旧,井下密闭、风门漏风严重,巷道断面小、开拓巷道长、通风阻力大,风量不能满足要求。 4、地面变压器容量小,井下用电负荷大,对主风机供电不够,电量不稳定常会出现主风机运行不稳定。 二、对瓦斯超限进行报告 执行人员:瓦检员、监控员 报告对象:调度室、地面值班领导、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矿长、公司通防部、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总经理 报告程序:瓦检员→调度室(监控员)→地面值班领导→安全矿长→矿总工程师→矿长→公司各部门领导

1、当班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后应及时打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超限原因、处理措施、 处理结果等。 2、监控员发现井下作业面瓦斯超限后,必须及时打电话询问当班瓦检员瓦斯超限原 因,并作好记录。 3、若瓦斯超限经采取相应措施后仍不能降到规程允许浓度1%以下时,瓦检员必须向 当班带班矿领导汇报协助解决。 报告范围:瓦斯超限原因、处理措施、超限时间及恢复时间、处理结果等 4、若其它原因如瓦斯异常涌出、停电停风等原因造成瓦斯浓度超限达到2%及以下时, 当班瓦检员应先向调度室汇报,并按照《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组织排放,在升井后填写瓦斯日报时注明原因、处理结果。 5、当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先报请矿技术负责人,排放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后有矿山救护队组织排放。 三、采取措施 1、瓦斯超限发生后,由安全员、瓦检员负责把瓦斯超限区内的作业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瓦检员负责在巷口打好栅栏,挂警示牌,停网电由安全员,瓦检员负责把井下作业人员撤至地面,瓦检员负责在地面各入井口站岗,打好栅栏,挂警示牌,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调度接到汇报后,分别向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并组织处理,尽量减少停风时间。停风后,接到调度室汇报,地面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通风部、安全部、机电部为成员,负责地面指挥协调工作。 2、瓦斯超限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检员请示矿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确认已断电,撤人及回风侧岗哨站好的情况下,由总工程师制定措施并现场指挥排放瓦斯,瓦斯排放结束后,矿总工程师把瓦斯排放情况连同排放措施一起报公司总工程师备案。 3、巷内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范围小且停风时间短时,通风

瓦斯超限_停电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将现场情况汇报公司调度室。 2、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生报警,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3、作业人员发现报警要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经检查瓦斯超限时要与现场负责人组织停电、撤人、汇报工作。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同时检测时,以最高的瓦斯浓度数为基准,确定瓦斯浓度。 5、任何人不准违反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否则按事故追究责任。 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规程、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二、认真学习规程知识,熟练掌握各种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的方法,并持证上岗。 三、坚持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作好预防工作,达到有事先知。 四、熟悉掌握避灾路线和使用自救器。 五、如果发现以下地点瓦斯超限时,停工撤人: (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75%撤出井下工人。 (2)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工撤人。 (3)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时,必须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聚积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6)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先撤出人员,后向调度室报告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六、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 1、工作面发生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及时向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报告,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 2、由当班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瓦检员带领工人按《瓦斯避灾路线》中制定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3、由当班电工切断工作面风流、回风流中电气设备电源。掘进工作面瓦斯超过3.0%时,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在掘进巷道入口1米处设置栅栏,悬挂禁止入内牌板。 4、当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而小于3.0%时,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通风部、安监部制定安全措施,对瓦斯浓度超限区域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 3.0%时,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排放工作。 矿井及各作业地点停风、无风、微风情况下 的撤人制度 一、教育职工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思想素质、了解安全规程、掌握安全常识; 二、井下所有管理人员和停风、无风和微风地点的工作人员要听从跟班领导安排,密切配合、督促撤人; 三、对井下停风、撤人的工作地点要立即停风、撤人、停电;

瓦斯超限预警分析制度

瓦斯超限预警分析处置制度 第一条为了从严控制和查处瓦斯超限,有效预防瓦斯超限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瓦斯超限预警机制,是通过对井下作业环境中瓦斯浓度达到超限临界值之前进行超前报警(下简称预警),现场及时处置,达到防止瓦斯超限的目的,实现瓦斯零超限。 第三条矿井必须建立瓦斯超限预警管理制度,对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机电硐室和其它用风地点实行瓦斯超限预警。实施预警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时,矿井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第四条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当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置。 第五条以下地点的瓦斯超限预警浓度规定为: (一)矿井采掘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及回采面上隅角瓦斯预警浓度设0.8%; (二)采区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7%; (三)矿井总回风巷及一翼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6%; (四)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 4%; (五)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瓦斯预警浓度设0.4%;

(六)处于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瓦斯预警浓度设0.4%。 第六条瓦斯检查员发现检查地点的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就近通知带班矿长、带班队长和预警区域的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带班矿长、带班队长接到瓦斯超限预警信号后,必须立即赶到预警工作面,查找原因,进行处置,必须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继续上升,保证瓦斯不超限。 第八条回采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必须立即采取限产(包括控制爆破量)、控制施工作业强度等措施,降低瓦斯涌出量;若因通风系统短路或通风巷道垮塌造成风量不足发生瓦斯预警,则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恢复正常通风系统或维修失修巷道,保证正常供风量。 第九条掘进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必须立即采取增风措施,降低瓦斯浓度;若属出煤等施工作业增加了瓦斯涌出量,则首先停止作业或控制施工作业强度,再采取增风措施,将瓦斯浓度控制在预警值以下。 第十条采区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区内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停止采煤及爆破作业,由值班矿长负责,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将瓦斯浓度控制在预警值以下。 第十一条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查明原因,对引起矿井或一翼回风巷预警的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监控系统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新出版的《煤矿安全 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谨慎操作和要求自 己。 2. 监控系统主机严禁挪作他用和不用,严格实行“24 小时开机” 3. 严禁利用监控系统主机播放影音文件、进行电脑游 戏或上因特网。 4. 系统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微机室良好的卫生环境,严 禁吸烟,并定期清除工控机及键盘、鼠标的污垢。 5.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必须严密保守自己的“操作权 限密码”,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配置和操作。 6. 系统操作人员除及时向矿领导递交本矿需要的各种

报表外,必须对系统所提示的“报警信息”、观察到的危险现象,及时向主管人员以及安全矿长如实汇报,同时作各种报警信息的处理方法的记录。 7. 监控人员人员每10天对井下相关瓦斯传感器进行断电实验。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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