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说明

关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说明
关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说明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定办法

1、相关条款

1.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同级有关部门确定。

1.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

本条款所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是指既属于依照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应当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户,同时又属于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位。主要包括排放含有有毒有害的重金属和高浓度有机污染物等的废水、水质污染严重、对环境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均有较大危害的排水户,如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制药、造纸、屠宰等行业。

1.4《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解释)

1.4.1“重点排污单位”是指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并于每年3月底前公开发布。

1.4.2“重点排污单位”包括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

1.4.3《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分别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强制性公开内容、方式、时限做出了规定。

1.4.4具体为:

1.4.4.1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属于排污量大;

1.4.4.2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属于城镇居民高度关注;

1.4.4.3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

社会影响的,属于社会关注度高;

1.4.4.4其他有必要列入的情形,属于兜底条款,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2、排水户分类

2.1根据上述规定,将排水户分为一般排水户和重点排水户。

2.2一般排水户指写字楼、商场、物业服务公司、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除重点排水户以外的其他所有行业排水户。

2.3重点排水户共分为8类:化工类、机械类、电子类、制药类、印染类、医院类、光伏类及其它。

3、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水户)的具体界定

设置预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排水户可列为重点排污单位:

4.1日排放污水量500立方米以上;

4.2电镀行业、化工行业、医药行业

4.3印染行业(日排放污水量300立方米以上)或含有浆染工艺的企业

4.4电子类(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5机械类(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6光伏类(日排放污水量300立方米以上)

4.7医院(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8其它排放污水易对城镇排水系统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企业。

4、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初稿(详见附件)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管理暂行办法111

光明新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星级达标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新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全面创新管理模式,通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单位队伍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定等级,实行“星级达标管理”,提高重点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星级级管理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定星级,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及派出所对其实行挂牌监管、分类督导。 第三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星级评定分为四星级(优秀级)、三星级(良好级)、二星级(一般级)和一星级(不达标级)四个等级。规范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达到组织制度规范化,安全提示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

检查巡查常态化,重点单位管理档案化的目标。 第四条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和派出所要将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责任划分到每名消防监督员,实行定人定时帮扶指导重点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管理,争创等级达标。 第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定消防安全“明白人”,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积极整改并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争创等级达标先进单位。 第二章星级的评定与管理 第六条各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星级管理工作的领导,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成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星级考核评定小组,评定小组成员由部分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重点单位负责人代表、公安消防机构相关人员组成。 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办事处重点单位星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 第七条重点单位星级管理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统一标准,从火灾隐患和消防管理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火灾隐患评定参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消防管理评定总分为100分,参照《光明新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星级管理考评细则》(见附件)。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2020年)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及 对策(2020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2020 年)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是消防部门针对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单位进行重点保护而划分出来的。构建和谐社会,消防安全十分重要,特别是党的十六大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后,单位担负了发展经济的重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61号令》)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提出了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要求,但由于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因素,客观上导致61号令法律约束力、执行力较差,再加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也处于弱化的状态,火灾形势越来越严峻,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

不容缓。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谈一些自己的思考。 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消防设施管理问题突出。 消防安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技术不断推广应用,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应用也越来越广。但消防技术在不断应用中,许多单位的管理跟不上,特别是一些单位的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性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 1.2单位员工流动性大,不熟悉单位内部消防设器材、设施使用 特别对于宾馆、饭店行业,由于各自本身的经营状况,单位内部员工流动性很大,每隔几个月就可能更换一次,从而出现了单位部分员工对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部分员工甚至跟本不会识别和使用。这给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1.3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排除 根据公安部61号令规定了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但是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问 (第一批)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问 (第一批)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为全面做好政策解读,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问》,现予以播发。 1、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未做规定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是否可以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来确定。对于已有规定的行业,地方是否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类别提出调整建议,该如何操作? 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名录》)第八条明确,未做规定的排污单位,确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其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确定。对于《名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按照《名录》管理类别要求执行。 2、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是以生产能力区别,这个生产能力以环评批复为准,还是实际生产规模为准? 答: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生产能力界定是以实际生产能力为准。强调一下生产能力、生产量的区别,生产能力是能生产多少,生产量

是生产了多少,生产量通常小于或者等于生产能力,所以不要把生产量或者是生产力混淆了。 3、对于《名录》中第61类中,实行简化管理的橡胶制品业291,提出的年耗胶量2000吨及以上的,是仅适用橡胶板、管、带制造2912,还是同时也适用橡胶零件制造2913以及291 4、291 5、2916? 答:《名录》规定的行业判别,如果中间使用顿号隔开的,定语是从前一直管到最后的;如果是逗号隔开,定语就是截止的。所以这种对于年耗胶量2000吨及以上的都是适用的,即不仅适用2912,同时还适用2913、2914、2915、2916。 4、《名录》第七条(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3000 的。污染当量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计算。”请问污染当量怎么核算,是否需要税务部门出具手续? 答:污染当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进行计算,无须税务部门出具手续。 5、《名录》第七条COD大于30吨的需重点管理,这30吨指的是排环境的量还是纳管量? 答:30吨是指排出企业厂界的量。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 各市、县环境保护局: 《江苏省排污口设臵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业经我局讨论通过~现予印发~同时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1996]4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一、《江苏省排污口设臵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1996]463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局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对污,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和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所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 GB15562.2-1995,等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上述所述污,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和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所~以下简称“排污口”。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我省辖内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含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排污口的管理。

第三条排污单位必须按《江苏省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口数量、位臵以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或产生的公害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情况。 第四条排污口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臵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算、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经规范化整治的排污口~必须按照国家环保局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1996]463号,的规定~设臵与排污口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第六条对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排污口~视同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由环保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下达限期整治通知。逾期未完成的~按环保法律、法规中关于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条建设项目需设臵排污口~必须经负责审批环境 影响报告书,表,的环保部门审查批准。凡需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设臵废水排污口的建设单位~还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报批手续。环保部门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时~必须明确允许设臵排污口的数量、位臵和规范化建设要求~并作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八条未经环保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臵、移动的扩大排污口~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变更时~须履行排污变更申报登记手续~更换标志牌和更改登记注册内容。 ,一,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发生变化的, ,二,位臵发生变化的, ,三,须拆除或闲臵的, ,四,须增加、调整、改造或更新的。

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看法(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6277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看法(正式版)

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 看法(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消防安全”在人们心 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高,特别是近些年来,高层、多层 建筑日益增多,企业经营规模逐渐加大,需要设置火 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场所也 越来越多,人们对消防安全的认识逐步提升。消防安 全重点单位是地方乃至国家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一 直以来都消防部门抓重点。在基层中队的七年多来,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有所认知,部 分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仍然存在些许问题, 就如何做好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谈几点看

法。 一、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一是多数重点单位能按照要求制作五大类基础台帐,台帐资料齐全,特别是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资企业和一部分含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能充分利用消防台帐这一平台,做到检查巡查有记录、安全活动有方案、整改隐患有文书、责任落实有步骤。 二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较彻底,各单位能严格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单位各阶层、部门的管理职能和工作范围,从空间上划分出消防安全责任区,并确定各阶层、部门的负责人。 三是通过消防部门的大力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能熟练掌握“三知三会”等消防常识,并依托消防部门宣传“五进”工作,有效搞好单位内部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岗前培训 (一)消防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加强消防管理的重要性,简单的灭火器材及使用方法 1、由于重点单位内部人员高度密集,装修标准日益提高,加之,在装修过程中涉及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部分场所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消防违法行为,存在较大的火灾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点单位作,应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往往集中在城市的繁华地段,交通便利、人员流动量大,一旦在重点单位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上火灾事故和巨大的社会影响。 2、灭火器的选型: (1)扑救 A 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2)扑救 B 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 B 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3)扑救 C 类火灾应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4)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5)扑救 A 、 B 、 C 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6)扑救 D 类火灾的灭火器材应由设计单位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商解决。

关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说明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定办法 1、相关条款 1.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同级有关部门确定。 1.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 本条款所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是指既属于依照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应当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户,同时又属于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位。主要包括排放含有有毒有害的重金属和高浓度有机污染物等的废水、水质污染严重、对环境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均有较大危害的排水户,如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制药、造纸、屠宰等行业。 1.4《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解释) 1.4.1“重点排污单位”是指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并于每年3月底前公开发布。 1.4.2“重点排污单位”包括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 1.4.3《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分别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强制性公开内容、方式、时限做出了规定。 1.4.4具体为: 1.4.4.1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属于排污量大;

1.4.4.2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属于城镇居民高度关注; 1.4.4.3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 社会影响的,属于社会关注度高; 1.4.4.4其他有必要列入的情形,属于兜底条款,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2、排水户分类 2.1根据上述规定,将排水户分为一般排水户和重点排水户。 2.2一般排水户指写字楼、商场、物业服务公司、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除重点排水户以外的其他所有行业排水户。 2.3重点排水户共分为8类:化工类、机械类、电子类、制药类、印染类、医院类、光伏类及其它。 3、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水户)的具体界定 设置预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排水户可列为重点排污单位: 4.1日排放污水量500立方米以上; 4.2电镀行业、化工行业、医药行业 4.3印染行业(日排放污水量300立方米以上)或含有浆染工艺的企业 4.4电子类(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5机械类(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6光伏类(日排放污水量300立方米以上) 4.7医院(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8其它排放污水易对城镇排水系统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企业。 4、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初稿(详见附件)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087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条为对污(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 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 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环境保 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 等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上述所述污(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固定 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以 下简称“排污口”。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我省辖内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含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排污口的管理。 第三条排污单位必须按《江苏省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口数量、位置以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或产生的公害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情况。 第四条排污口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算、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经规范化整治的排污口,必须按照国家环保局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最新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公安部公通字[2001]97号 为了正确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将该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出以下界定标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1、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系指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所列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县级以上的人民检查院、人民法院。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1、广播电台、电视台; 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1、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2、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东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建设标准》

《东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建设标准》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评定标准 (一)消防安全职责。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1.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2.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维修维护人员消防安全职责、电(焊)工人员消防安全职责等,岗位责任要求做到定岗、定人、定位。 (二)消防安全制度。单位应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会议、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实施,建立档案,记录完好。 二、消防审批、法律文书的评定标准 (一)各类场所使用、开业前或改建、扩建、装修和改变用途应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二)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包括单位内建筑物的消防审核、验收意见书、备案凭证复印件,需要进行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三)公安消防机构历年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处罚意见书等),要求按年份顺序依次归档。 (四)上述法律文书应统一装订,集中放臵在消防控制中心。 三、建筑结构的消防安全评定标准 (一)各类场所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设臵影响消防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二)各类场所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组合布臵及贴邻布臵;除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外,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与丙、丁、戊类厂房、仓库组合布臵;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不宜布臵在丙、丁、戊类厂房、仓库的上部。 (三)各类场所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和消防设施、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其净宽度。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消防安全评定标准 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的开启方向符合要求;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公共区域的外窗、通道不得设臵影响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障碍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臵符合要求,完整好用;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并落实管理责任;疏散门应当安装推闩式疏散门或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管理暂行办法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提高重点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管理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定等级,公安消防机构对其实行挂牌监管、分类督导。 第三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评定分为达标一级(优秀级)、达标二级(良好级)、达标三级(一般级)和不达标四个等级。规范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达到组织制度规范化,安全提示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重点单位管理档案化的目标。 第四条公安消防机构要将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责任划分到每名消防监督员,实行定人定时帮扶指导重点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管理,争创等级达标。 第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定消防安全“明白人”,参照附件2

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积极整改并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争创等级达标先进单位。 第二章等级的评定与管理 第六条各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管理工作的领导,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成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等级考核评定小组,评定小组成员由部分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重点单位负责人代表、公安消防机构相关人员组成。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市重点单位等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 第七条重点单位等级管理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统一标准,从火灾隐患和消防管理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火灾隐患评定参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消防管理评定总分为1000分,参照《恩施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管理考评细则》(见附件)。 第八条下列情形的评定为不达标: (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二)消防管理评分600分以下的。 第九条消防管理评分600分以上800分以下的评定为达标三级。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doc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序号县(市、区)企业名称 1 市直管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七格污水处理厂 2 市直管杭州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3 市直管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4 市直管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5 市直管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6 市直管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 7 市直管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8 市直管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9 市直管浙江省制药工程重点实验室(浙江工业大学) 10 市直管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11 上城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12 上城区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13 上城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14 上城区杭州市肿瘤医院 15 上城区浙江省中医院 16下城区浙江大学儿童医院(湖滨老院区) 17下城区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8下城区杭州市儿童医院 19下城区浙江省人民医院 20下城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1 江干区浙江省眼科医院杭州院区 22 拱墅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23拱墅区 有限公司) 24 拱墅区浙江省新华医院 25 拱墅区浙江省肿瘤医院 26 西湖区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7 西湖区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浙江大学) 28 西湖区杭州市西溪医院 29 西湖区浙江省应用化学重点研究实验室(浙江大学) 30 西湖区浙江省中山医院(浙江名中医馆) 浙江省化工新材料重点实验室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31西湖区 公司) 32 西湖区杭州市中医院 33 西湖区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34 滨江区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35 滨江区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36 滨江区杭州大和热磁电子有限公司 37滨江区浙江大学儿童医院(滨江新院区) 38滨江区杭州万事利漂染有限公司 39滨江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 40经开区浙江星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江奶牛场

2020年(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十项制度(标准)

(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十项制度(标准)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 1、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单位 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 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3、安全部根据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 训内容及授课人,并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4、人力资源部应按照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分期、分批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5、各部门应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消防安 全教育、培训。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范围和内容 1、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 位的员工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2、单位下列人员应当接受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 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 5)电工、电焊工、水暖工、液化气站值班人员、仓库保管员。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报警、灭火、自救、疏散程序 4)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与维护、保养方法;: (1)消火栓的使用方法: ①发现火情,打开消火栓箱,拉出水带,避免打结、扭结, 连接水枪,两人抱紧枪头,另一人逆时针旋转手轮,打开消火栓。 ②对准火源根部喷射灭火,扑救带电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 ③水压不足时击碎消火栓箱内的启泵按钮玻璃启动消火栓 泵加压(或通知消防控制中心自动启动消火栓泵)。 ④火灾扑灭后,关停消火栓泵,关闭消火栓,卸下水枪头, 倒出水带内余水,待水带晾干后,卷起水带放置在原处。(2)手提式灭火器(ABC干粉型)操作维护管理方法: ①发现火情,就近取出灭火器迅速奔赴着火点; ②颠倒摇晃干粉灭火器后,放置灭火器于燃烧物前; ③拔掉灭火器保险销,取下喷管对准着火点根部,按下灭火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

如皋文峰城市广场 消防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一. 报告内容 1.一般情况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包括:专业会议、广播、墙报、标语、电影、幻灯、展览等的次数及受教育的人数。 消防安全检查方面包括:检查的次数、参加的人数、发现隐患数、已整改数、未整改数等。 消防器材方面包括:添置、更换器材数。 义务消防队活动方面包括:活动的内容、次数。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般情况报告,可分月、季、年报告。 2.火灾情况 包括火警、火灾次数、参加人数、发现的隐患数、未整改数等。 二. 消防安全工作统计上报要求 1.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和火灾情况统计,由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综合统计逐级上报主管部门,直至当地消除部门。 2.一般火灾事故由企事业单位先用电话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填写报告表,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 3.重大火灾事故,企事业单位要在24小时内,填写火灾报表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随后要写出有调查、有分析、有处理意见和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公安消防部门。 4.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报告,必须实事求是,迅速、准确、填写清楚。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三、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版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 类管理名录版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第一条为实施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有序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环境危害程度,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 第三条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在实施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 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同一场所从事本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申请一个排污许可证。 第五条本名录第一至三十二类行业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本名录第三十三类行业中的锅炉、工业炉窑、电镀、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等通用工序的,应当对通用工序申请排污许可证。 第六条本名录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本名录规定的重点管理行业,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 (一)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单项年排放量大于250吨的; (三)烟粉尘年排放量大于1000吨的; (四)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大于30吨的; (五)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合计年排放量大于30吨的; (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3000的(污染当量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计算)。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第八条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 类型:环保标准时间:2002年4月22日9:32来源:规划建设网作者:规划建设网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 (1996年5月20日,国家环保局环监[1996]470号) 第一章总则 1.1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标准、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要求》。 1.2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目的是为了促进排污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和污染治理,加大环境监理执法力度,更好地履行“三查、二调、一收费”的职责,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管理。 1.3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应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 1.4 本《要求》适用于一切排污单位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 第二章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范围 2.1 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的排污单位的排放口(点、源),均需进行规范化整治。 2.2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可分步进行。试点期间的整治范围应不少于辖区内已开征排污费单位的50%,并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2.3—2.6)。 2.3 以整治污水排污口为主,兼顾整治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排放口(点、源)。 2.4 以整治重点污染源为主。对列入国家和省、市级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口首先进行整治。 2.5 以整治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12种污染物(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化学耗氧量、石油类、氰化物、砷、汞、铅、六价铬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口为主。 2.6 为体现试点的原则,要分别选择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范、不同隶属关系的排污单位的排污口进行整治。 第三章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 3.1 污水排放口的整治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管理

编号:SY-AQ-0151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管理 Safety management of key fire safety units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管理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由于单位的性质和构成不同,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有较大的差别,为有效预防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安全管理对社会单位分为一般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指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一般单位,是指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单位。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以下统称“公安部61号令”)确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范围,提出了比其他单位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实行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是多年以来消防工作行之有效的做法。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为了正确实施公安部61号令,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安部《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1]97号)进一步提出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1.建筑面积在1000m2(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 1.建筑面积在1000m2(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4.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主要包括: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3.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 4.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办事机关。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1.广播电台、电视台; 2.城镇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候车厅、侯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1.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2.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5.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6.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吉林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2016年吉林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序号监管单位企业名称所属行业 重点监控类型 企业详细地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国控市控 风 险 源 废 水 废 气 污 水 厂 重 金 属 危 险 废 物 废 水 废 气 重 金 属 危 险 废 物 1 市环保局国电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火电●●吉林市丰满区大长屯街88号677324939-0 2 市环保局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吉林轻型车厂汽车制造●●●吉林市丰满区高新区恒山东路12448327-8 3 市环保局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产品制造●●●吉林市深圳街99号717149339 4 市环保局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制药●●●深圳街95号73255311-0 5 市环保局吉林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造纸●●●●龙潭区晨鸣路7787235x 6 市环保局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火电●龙潭区徐州路35路124497514 7 市环保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公司动 力一厂 火电●●龙潭区郑州路9号71717421906 8 市环保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公司动 力二厂 火电●●龙潭区合肥路27号71717421911 9 市环保局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钢铁联合企业●●●●吉林市龙潭区九座村726760930 10 市环保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吉林石化分公司污水处理 厂 污水处理●●●龙潭区遵义西路98号71717421907 11 市环保局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江机公司机械加工●●龙潭区遵义西路17号584611664 12 市环保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乙烯厂 有机化学原料 制造 ●●●●●龙潭区榆树街乙烯路71717421908 13 市环保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丙烯腈厂 有机化学原料 制造 ●●●●龙潭区漓江路322号71717421915 14 市环保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乙二醇厂 化学原料制造●●●龙潭区龙北路21号71717421910 15 市环保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化肥厂 氮肥制造●●●●龙潭区合肥路27号7171742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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