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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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第一条为实施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

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

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 3 —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第三条本名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划分行业类别。

第四条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第五条同一排污单位在同一场所从事本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申请一张排污许可证。

第六条属于本名录第1 至107 类行业的排污单位,按照本名录第109 至112 类规定的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实施重点管理或者简化管理的,只需对其涉及的通用工序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不需要对其他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第七条属于本名录第108 类行业的排污单位,涉及本名录规定的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或者登记管理的,应当对其涉及的本名录第109 至112 类规定的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对其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一)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二)二氧化硫或者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大于250 吨的;(三)烟粉尘年排放量大于500 吨的;(四)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大于30 吨,或者总氮年排放量大于10 吨,或者总磷年排放量大于0.5 吨的;(五)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合计年排放量大于30 吨的;(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3000 的。

环境保护部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环境保护部•【公布日期】2017.01.20•【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我部研究制定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对《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网址:/)。

进入“互动交流”点击“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专项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35)联系人:童莉、赵蓓蓓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

环境保护部2017年1月20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实施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有序发放,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环境危害程度,对企业的排污许可实行分类管理。

第三条现有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在实施时限内申请并获得排污许可证。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属于名录规定的多个行业的,所有行业均在一个排污许可证中统一管理。

粘土砖瓦生产是否需申请废气许可排放量?加油站洗车要纳入排污许可?

粘土砖瓦生产是否需申请废气许可排放量?加油站洗车要纳入排污许可?
由于《技术规范》中未提出重点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核算方法,因此,在《技术规范》修订前,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3031(以煤或者煤矸石为燃料的烧结砖瓦)排污单位在进行排污许可证申请时无需申请废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核发部门也无需核定废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有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的,从其规定。【环评互联网】
①《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简称《2017年版名录》)第50项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的管理类别判定条件中明确:以煤为基础燃料的建筑陶瓷企业为重点管理,其他均为简化管理(具体见名录1)。
②《2019年版名录》第64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的管理类别判定条件明确:对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3031(以煤或者煤矸石为燃料烧结砖瓦)实施重点管理,3031(除以煤或者煤矸石为燃料的烧结砖瓦以外的),3032,3033、3034及3039(以上均不含仅切割加工的)实施简化管理,对仅切割加工的实施登记管理(具体见附录2)。
1、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811中的汽车修理与维护8111是指汽车修理厂及路边门店的专业修理服务,包括为汽车提供上油、充气、打蜡、抛光、喷漆、清洗、换零配件、出售零部件等服务,不包括汽车回厂拆卸、改装、大修的活动。包括汽车清洗服务。
因此,洗车服务的行业类别属于汽车修理与维护8111。
根据两版名录对比发现,《2017年版名录》对砖瓦行业的管理类别判定较为粗放,均归入第50项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中的“其他”,实施简化管理;而《2019年版名录》将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的管理类别进行了细化,明确将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3031(以煤或者煤矸石为燃料的烧结砖瓦)调整为重点管理。
4、如环评中审批意见未包含洗车服务的,则加油站洗车服务及相应的污染物排放口暂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国家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在沙颍河流域规模化畜禽

国家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在沙颍河流域规模化畜禽

图1牲畜饲养及粪污处理处置示意图与牲畜不同,家禽在摄入饲料后,其排泄特点是粪尿都从泄殖腔排出体外,粪尿混合。

根据统计数据,沙颍河流域97%的家禽养殖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经机械或人工收集后,堆肥还田或发酵制有机肥,无生产废水。

家禽饲养及粪污处理处置过程见图2。

图2家禽粪污处理处置示意图
根据统计数据,沙颍河流域99%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后灌溉回用,固体粪便流域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均采用堆肥还田或生产有机肥。

2国家现行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生态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生态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态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中华⼈民共和国⽣态环境部令
第11号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已经⽣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
过,现予公布,⾃公布之⽇起施⾏。

2017年7⽉28⽇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
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同时废⽌。

部长李⼲杰
2019年12⽉20⽇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注1.表格中标“﹡”号者,是指在⼯业建筑中⽣产的排污单位。

⼯业建筑的定义参见《⼯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T 50083-2014),是指提供⽣产⽤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前区建筑、⽣活间、动⼒站、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表格中涉及溶剂、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量的排污单位,其投运满三年的,使⽤量按照近三年年最⼤量确定;其投运满⼀年但不满三年的,使⽤量按投运期间年最⼤量确定;其未投运或者投运不满⼀年的,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件确定。

投运⽇期为排污单位发⽣实际排污⾏为的⽇期
3.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城乡污⽔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活污⽔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业园区、开发区等⼯业聚集区域内的排污单位提供污⽔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排污单位⾃建⾃⽤的污⽔处理场所
4.本名录中的电镀⼯序,是指电镀、化学镀、阳极氧化等⽣产⼯序
5.本名录不包括位于⽣态环境法律法规禁⽌建设区域内的,或⽣产设施或产品属于产业政策⽴即
淘汰类的排污单位。

排污许可管理技术课件-1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使用之备注

排污许可管理技术课件-1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使用之备注

表后备注内容——有5条,逐一举例说明
1.表格中标“﹡”号者,是指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排污单位。工业建筑的定义参见《工程结 构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T 50083-2014),是指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 前区建筑、生活间、动力站、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表格中涉及溶剂、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的排污单位,其投运满三年的,使用量 按照近三年年最大量确定;其投运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使用量按投运期间年最大量确定; 其未投运或者投运不满一年的,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确定。投运日期为排 污单位发生实际排污行为的日期
简化管理的内容
从全国各地的实践情况来看,在申请材料、许可事项、 环境管理要求、信息公开、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 行报告等方面,可以实施简化管理
从填报人员角度来说
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单位
填报网站系统相同 填报的模版相同(15个表+上传附件) 具体填报内容根据不同行业的技术规范、指南等执行 重点管理的单位,申请之前需要公示5天
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尽快在全国范围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 排放许可制,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
证规定排污。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 办发〔2016〕81号)
制定排污许可管理名录。
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017年7月28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公布 实施
包含78个行业类别(涉及31个大类、104个中类、295个小类)
2017年11月6日,《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 2019年7月修改)
第三条 环境保护部依法制定并公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明确纳入排 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申领时限。

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砖瓦陶瓷工业》

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砖瓦陶瓷工业》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的规定,对于以煤为燃料的建筑陶瓷、卫生陶 瓷(年产 150 万件及以上企业)和日用陶瓷(年产 250 万件及以上企业)的陶瓷制造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管 理,对以煤为基础燃料的建筑陶瓷窑、喷雾干燥塔排 气筒,卫生陶瓷窑(年产 150 万件及以上企业)排气筒、 日用陶瓷窑(年产 250 万件及以上企业)排气筒主要排 放口大气污染物逐一计算许可排放量,许可排放量为 各主要排放口年许可排放量之和,其他均为一般排放 口,一般排放口不设置许可排放量要求。 2 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的规定,陶瓷砖瓦技术规范适用于陶瓷砖瓦工 业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 可证申请与核发管理,适用范围具体包括《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GB/T4754)中的 303、307 中类:建筑陶瓷、 卫生陶瓷、日用瓷和烧结砖瓦、非烧结砖、防水建筑材 料、隔热和隔音材料、建筑用石加工、陶瓷砖瓦其他制 品类等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 污许可管理;其中 308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执行工业炉 窑相关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因此,本技术规范不适用 于耐火材料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申 请与核发工作。 1 分类管理
1分类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对于以煤为燃料的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年产150万件及以上企业和日用陶瓷年产250万件及以上企业的陶瓷制造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管理对以煤为基础燃料的建筑陶瓷窑喷雾干燥塔排气筒卫生陶瓷窑年产150万件及以上企业排气筒日用陶瓷窑年产250万件及以上企业排气筒主要排放口大气污染物逐一计算许可排放量许可排放量为各主要排放口年许可排放量之和其他均为一般排放口一般排放口不设置许可排放量要求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前言: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文章,文章是由本店铺通过查阅资料,经过精心整理撰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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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正文:就一般而言我们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具有以下内容:一、引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对污染源的管理与治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的排污行为,保障生态环境,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该名录的内容、目的、实施方式及意义,以期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清晰的指导和参考。

二、名录概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的。

该名录主要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的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

三、管理分类重点管理对于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这些单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和管理。

重点管理的目的是确保这些单位能够采取更加严格、有效的措施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简化管理对于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这些单位需要按照简化管理的要求,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简化管理旨在降低这些单位的管理成本,同时确保它们能够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 3000 的。污染当量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计算。
第八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排污单位,确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的,其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生 态环境部确定。
第九条 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 第十条 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 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同时废止。
造 214,其他家具制造 219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 10 吨及以 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稀释 剂、固化剂)的、年使用 20 吨及以 上水性涂料或者胶粘剂的、有磷化表 面处理工行业类别
十七、造纸和纸制品业 22
36 纸浆制造 221
全部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
登记管理 /
37 造纸 222
第三条 本名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划分行业类别。
第四条 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 —2—
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 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 登记表。
第五条 同一排污单位在同一场所从事本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 生产经营的,申请一张排污许可证。
34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藤、棕、草等制品制造 204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胶合板制造 2021 (年产 10 万立方米及以上的)、纤 维板制造 2022、刨花板制造 2023、 其他人造板制造 2029(年产 10 万立 方米及以上的)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其他﹡
十六、家具制造业 21
木质家具制造 211,竹、藤家具制造 35 212,金属家具制造 213,塑料家具制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排污许可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排污许可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排污许可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1、以下实行排污许可制的国家中,采用单项许可的管理方式。

A、德国B、美国C、英国D、加拿大2、德国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对象为A、排污企业B、排污设施C、排污活动D、环境要素3、以下选项中,不属于《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基本原则的是。

A、精简高效,衔接顺畅B、公平公正,一企一证C、权责清晰,强化监管D、突出重点,有序管控4、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的核心制度是()。

A、环境影响评价制度B、总量控制制度C、排污许可制D、排污权交易5、排污许可制现阶段的目标任务是到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A、2018B、2020C、2025D、20306、排污许可证首次核发有效期为 C 年。

A、一B、二C、三D、五7、实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向申请排污许可证。

A、环境保护部B、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C、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D、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8、同一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位于不同生产经营场所的排污单位,应()申请许可证。

A、以所属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向注册地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B、以所属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向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C、以所属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分别向所在地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D、以所属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向所在地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9、以下不属于排污许可证登记事项的是。

A、污染物排放方式B、主要原辅材料C、产排污环节D、污染防治设施10、以下不属于排污许可证许可事项的是。

A、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B、许可排放浓度C、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D、污染物排放去向11、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A、环境保护部B、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C、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D、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12、核发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A、五B、十C、十五D、二十13、延续换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年。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机分别下滑4 . 1 5 % 、8 . 4 2 % 。印刷器材出1 2 1 3 . 7 9 4 7 亿美元,同比增长1 3 . 7 9 % 。印刷器材子项中,喷墨墨水与柔性树
脂版 分别增长1 8 ] . 7 1 % 、l 2 6 . 7 9 % ,印刷油墨与胶 印版材分别下滑6 . 7 5 % 、4 . 3 5 % 。2 0 1 7 年E p  ̄ ; J r 设备 、器材进出口整体
与去年同期相 比,印前设备增 长2 . 1 0 % ;印后设 备增长5 . 2 9 % ;辅 机零件增长 l _ 9 5 % ,其中 ,非数 印刷机刚与数字 印刷机用分别增长0 . 2 6 % 、2 . 2 7 % :印刷机整体下滑5 . 4 2 % ,其中,胶印机增长2 4 . 0 4 % ,其他常规印刷机与数宁印刷
中,除包装装潢印刷外,书报 刊印刷 、本册印刷、其他 F F g J J 均没有 列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譬
( 印 文 )
2 0 1 7 年上半年E口
形 势 好于 去 年
2 0 1 7 年上半年 ,印刷设备 、器材进 出口2 2 . 8 8 0 6 亿美 元,同比增长5 . 9 8 % 。其 中,进 口1 0 . 7 8 3 4 亿美元 ,同
别下 滑 2 . 5 2 %、5 . 9 4 %。
2 0 1 7 年1 月~6 月,印刷器材进V I 2 . 0 6 2 3 亿 美元 ,同b l s N长1 2 . 5 0 % 。与去年 同期相比,喷墨墨水增长6 0 . 2 2 % ;印
刷 油 墨增 长 9 . 1 0 % :柔 性 树 脂版 下 滑 3 3 . 3 5 % ;胶 印版 材 下 滑 l 8 . 4 1 % 。印刷 设 备 出 K 1 8 . 3 0 2 5 亿 美 元 ,同 比下滑 1 . 7 6 % 。

2017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1)

2017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1)

28
基础化学原料 制造 261
无机化学 工业
29
聚氯乙烯
聚氯乙烯
聚氯乙烯 工业
30
肥料制造 262
化学肥料制造 (不含单纯混合 或者分装的)
化肥工业
31
农药制造 263
化学农药制造 (包含农药中间 体)、生物化学 农药及微生物农 药制造,以上均 不含单纯混合或 者分装的 涂料、染料、油 墨、颜料、胶粘 剂及类似产品制 造,以上均不含 单纯混合或者分 装的
/
60
有色金属合金 制造 324
/
2020 年
61
有色金属铸造 3392
年产 10 万吨 以下
36
化学药品原料 药制造 271
/
制药工业
37
化学药品制剂 制造 272 中成药生产 2 74 兽用药品制造 275
化学药品制剂制 造、化学药品研 发外包 / 兽用药品制造、 兽用药品研发外 包 利用生物技术生 产生物化学药 品、基因工程药 物的制造,生物 药品研发外包
/ 有提炼工艺 的中成药生 产 /
2020 年
4
制糖业 134
其他
2017 年 农副食品 加工工业
5
屠宰及肉类加 工 135
其他
2018 年
6
水产品加工 1 36
年加工能力 1 万吨及以 上 5 万吨以 下的
2020 年
7
其他农副食品 加工 139
年加工能力 15 万吨玉米或者 1. 5 万吨薯类及以 上的淀粉生产或 者年产能 1 万吨 及以上的淀粉制 品生产(含发酵 工艺的淀粉制品 除外)
23
印刷 231
/
2020 年
印刷工业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是指针对固定污染源进行排污许可申请和审批管理的名录。

本名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相关规定制定的,旨在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污行为,促进环境保护。

一、适用范围及用途本名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申请和审批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石化、化工、纺织、造纸、印染、医药、电力、冶金、建材、农药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

同时,本名录也适用于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二、排污许可分类按照排污物种类和来源进行分类,排污许可分为大气、水、固废、噪声等几类。

具体如下:1.大气排放许可涉及大气污染物废气的污染源,如烟囱、烟道、焚烧炉、燃气锅炉、燃煤锅炉等。

2.水污染排放许可涉及水污染物废水排放的污染源,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等。

3.固废排放许可涉及固废的污染源,如生活垃圾、工业废渣、建筑垃圾等。

4.噪声排放许可涉及噪声的污染源,如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等。

三、排污许可申请污染源需在环保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排污许可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详细的排污情况描述、污染源名称、废物总量、污染物种类及浓度、处理方法等相关信息。

四、排污许可审批环保部门会以审查资格、审核排污情况、对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等方式来审核排污许可申请。

审批通过的污染源需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排放,如超出许可证要求的排污量、种类和浓度,将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

五、排污许可证的期限及更新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1-3年,过期之后需要向环保部门重新申请,并进行一轮新的审核。

排污许可证的更新申请需要提供污染源的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污染控制设施的运行情况等更新材料。

六、排污许可证的撤销如果污染源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超出了许可证要求的排污量、种类和浓度等,都会被注销或吊销排污许可证。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正式版)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正式版)
—4—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一、畜牧业 03
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
1 牲畜饲养 031,家禽饲养 032
场、养殖小区(具体规模化标准按《畜
/
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
2 其他畜牧业 039
/
/
二、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6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061,褐煤开采
3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其他﹡ 其他﹡
15 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 137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16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39
年加工能力 15 万吨玉米或者 1.5 万 吨薯类及以上的淀粉生产或者年产 1 万吨及以上的淀粉制品生产,有发 酵工艺的淀粉制品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加工能力 1.5 万吨及以上玉米、0.1 万吨及以上薯 类或豆类、4.5 万吨及以上小麦的淀 粉生产、年产 0.1 万吨及以上的淀粉 制品生产(不含有发酵工艺的淀粉制 品)
第三条 本名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划分行业类别。
第四条 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 —2—
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 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 登记表。
第五条 同一排污单位在同一场所从事本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 生产经营的,申请一张排污许可证。
(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 3000 的。污染当量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计算。
第八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排污单位,确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的,其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生 态环境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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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制浆造纸工业
使用溶剂型油墨或者使用涂料 年用量 80 吨及以上,或者使用
/ 溶剂型稀释剂 10 吨及以上的包 装装潢印刷
2020 年
印刷工业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人造原 /
油制造
以石油馏分、天然气等为原料,
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
/
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工业
京津冀鲁、长 三角、珠三角 区域 2017 年, 其他 2018 年
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
实施时限
适用排污许可行业 技术规范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玻璃纤维制造、玻璃纤
49
/
2020 年
玻璃工业
制造 306
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50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3
/ 精制造等,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 或者分装的
2020 年
涂料油墨工业
长三角 2018 年,其他 202
0年
石化工业
2020 年
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
2020 年
日用化学产品 制造工业
十四、医药制造业 27
-7-
序号
行业类别
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
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
实施时限
适用排污许可行业 技术规范
36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271
十、造纸和纸制品业 22 20 纸浆制造 221
21 造纸 222
有电镀工艺或者有喷漆工艺且 有化学处理工艺的或者
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 10 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
吨及以上的、使用粘结剂的锯 漆(含稀释剂)量 10 吨
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竹、 以下的
藤、棕、草制品制造
以植物或者废纸为原料的纸 /
乙烯、芳烃生 产 2017 年, 其他 2020 年
石化工业
-5-
序号
行业类别
26 炼焦 2521
27 煤炭加工 252
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28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 29 聚氯乙烯
30 肥料制造 262
31 农药制造 263
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
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
实施时限
适用排污许可行业 技术规范
22 纸制品制造 223
十一、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3 23 印刷 231
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5 24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251 25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
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 /
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
实施时限
适用排污许可行业 技术规范
有工业废水、废气排放 的纸制品制造企业
纳入 2015 年 环境统计范 围内的 2017 年 6 月实施, 未纳入 2015 年环境统计 范围但有工 业废水直接 或者间接排 放的 2020 年
10
15 年环境统计的食品及饲料添
/
49
加剂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
2019 年
和分装的)
四、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5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 食品制造工业
-2-
序号
行业类别
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
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
实施时限
适用排污许可行业 技术规范
11 酒的制造 151
啤酒制造、有发酵工艺的酒精制
造、白酒制造、黄酒制造、葡萄
浆生产 用纸浆或者矿渣棉、云母、石棉 等其他原料悬浮在流体中的纤 维,经过造纸机或者其他设备成
/ 型,或者手工操作而成的纸及纸 板的制造(包括机制纸及纸板制 造、手工纸制造、加工纸制造)
2019 年 2017 年 6 月 2017 年 6 月
人造板工业 家具制造工业 制浆造纸工业
-4-
序号
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类别
十五、化学纤维制造业 28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281,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
42 合成纤维制造 282,非织造布制造 1
/
成纤维制造、非织造布制造
781
2020 年
化学纤维制造 工业
-8-
序号
行业类别
43 溶解木浆 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44 橡胶制品业 291 45 塑料制品业 292 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 46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301
使用溶剂型胶黏剂或者溶剂型处 /
理剂的
八、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
实施时限 2020 年 2019 年
适用排污许可行业 技术规范
羽毛(绒)加工 工业
制鞋工业
18 人造板制造 202
年产 20 万立方米及以上
其他
2019 年
九、家具制造业 21 木质家具制造 211,竹、藤家具制
19 造 212
生产焦炭、半焦产品为主的煤炭加 /
工行业
煤制天然气、合成气、煤炭提质、
煤制油、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等其
/
他煤炭加工
焦炭 2017 年, 炼焦化学工业
其他 2020 年
2020 年
现代煤化工工业
无机酸制造、无机碱制造、无机盐 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 装的
烧碱制造、单纯混合或 者分装的无机碱制造、 无机盐制造、无机酸制 造
第三条 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 本名录的规定,在实施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
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同一场所从 事本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申请一个排污许可 证。
第五条 本名录第一至三十二类行业以外的企业事业单 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本名录第三十三类行业中的锅炉、 工业炉窑、电镀、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等通用工序 的,应当对通用工序申请排污许可证。
/
酒制造
12 饮料制造 152
含发酵工艺或者原汁生产的饮 /
料制造
五、纺织业 17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1,毛纺织
及染整精加工 172,麻纺织及染整 含前处理、染色、印花、整理工
13 精加工 173,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 序的,以及含洗毛、麻脱胶、缫
/
工 174,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17 丝、喷水织造等工序的
其他 乳脂肪、干酪等)制品制造(不包 括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的 生产)
2019 年
纳入 2015 年环境统计的含发酵
9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6
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 其他(不含单纯分装的) 2019 年
酱油、醋等制造
纳入 2015 年环境统计的有提炼
工艺的方便食品制造 、纳入 20
方便食品制造 143,其他食品制造 1
5
六、纺织服装、服饰业 18
含水洗工艺工序的,有湿法印
14 机织服装制造 181,服饰制造 183
/
花、染色工艺的
七、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 9
皮革鞣制加工 191,毛皮鞣制及制
15
含鞣制工序的
品加工 193
其他
2019 年
总氮、总磷控 制区域 2019 年,其他 202
0年
酒精、饮料制造 工业
品、造纸化学品、皮革化学品、油
脂化学品、油田化学品、生物工程
化学品、日化产品专用化学品等专
项化学用品制造,林产化学产品制
/
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环境污染处
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动物胶制造
等,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

35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68
肥皂及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 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香料香
47 玻璃制造 304 48 玻璃制品制造 305
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
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
用于生产粘胶纤维、硝化纤维、
醋酸纤维、玻璃纸、羧甲基纤维
/
素等
实施时限
适用排污许可行业 技术规范
2020 年
制浆造纸工业
橡胶制品制造
/
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 料的,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有 其他 电镀工艺的塑料制品制造
-1-
第六条 本名录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 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本名录规定的重点管理行业, 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
(一)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单项年排放量大于 250 吨的; (三)烟粉尘年排放量大于 1000 吨的; (四)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大于 30 吨的; (五)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合计年排放量大于 30 吨 的; (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 于 3000 的(污染当量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规定计算)。 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并适时修订。 第八条 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含前处理、染 色、印花工序 的 2017 年, 其他 2020 年
纺织印染工业
2020 年
纺织印染工业
含鞣制工序 的制革加工 2 017 年,其他
2020 年
制革及毛皮加工 工业
-3-
序号
行业类别
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
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
16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194
羽毛(绒)加工
/
17 制鞋业 195
年加工能力 15 万吨玉米或者 1. 5 万吨薯类及以上的淀粉生产或 者年产能 1 万吨及以上的淀粉制 品生产(含发酵工艺的淀粉制品 除外)
除实施重点管理的以 外,其他纳入 2015 年环 境统计的淀粉和淀粉制 品生产
2018 年
三、食品制造业 14
8 乳制品制造 144
年加工 20 万吨及以上的以生鲜 牛(羊)乳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 的液体乳及固体乳(乳粉、炼乳、
2020 年 2020 年
橡胶制品工业 塑料制品工业
水泥(熟料)制造 平板玻璃
/
石灰制造 202 石灰制造、水泥粉磨站 0 年,其他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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