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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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体系”为依法治国保驾护航

“五个体系”为依法治国保驾护航

改革创新 的发力方向, 只有在惠及全 民的改革创新 中, 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的中国梦才能变为现卖。
( 摘 自新 华 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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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o l 4 年第 l l 期
国 的 根 本 。 监 督 是 良 药 。法 治 中 圈 建 设、 依 法 治 闫方 略 的完 备 和落 实 , 没有 严
求 。完善 的党内法规体 系是依法治国的
需 要 。坚 持 中 国共 产党 的 领 导 , 是 推 进
也 是 社 会 公 平 正 义的 本 糸 度, 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 国 的 关 键 所 在 ,
将 为依法治国基本方 略再 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保

完 备 的法 律 规 范体 系 是 依 法治 国的 基础 。党 和 国家 的一 切 工 作必须于法有据 , 必 须 始 终 在 法 治 的 轨
让 改革创新成就 中国梦
习近 平 总 书 记指 出, 面 向未来 , 我 们 必
须坚持改革创新 要破解中国发展中面临
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 。促进 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 , 首先
必 须 提 高党 的 建 设科 学 化 、 规范 化 、 系统 化 水平 , 不 断 深 化党 的建设 制 度 改 革 , 形 成 完善 的党 内法 规 体 系 。 ( 摘 自人 民 网 )
依 法律 规 范 体系、 高 效的 法
党 史党 建 艾f J :

个不断完善 、 不 断 完 备 的过 程 。 高 效
极 推 动 科 学 法 、 严格执法 、 公 正 司法 、 伞 民守 法 , 为 人 民安 居乐 业 、 丰 十 会 安定 有 序、 囝家 长 治 久 安 提供 法 治 保 障 的 新 要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并指出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决定》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地位重要、意义重大。

实施法治不在于制定了多少法律,而在于所制定的法律在多大程度上付诸实施。

有法律不实施比没法律还可怕,徒具空文的法律不是零价值而是负价值,因为其直接伤害了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然而,现实中一些领导机关及其领导干部虽然口口声声不离法治,但一旦到了判断是非、处理事务时却背离法治思维,违反法治方式。

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议题。

[1]目前,我国理论界关于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在教育行政执法方面,学界比较集中研究了中国教育行政执法的问题和教育行政执法的监督,对教育行政督导也有深入的研究。

现将其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对中国教育行政执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中国教育行政执法问题、对策和司法救济、教育行政督导等方面。

一、法治实施体系的内涵卢乐云在《高效法治实施体系的十个基本要素》一文中提出: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指法治实施体系能有效地确保纸面上的规范成为实践的行为和立法目的如期实现。

该体系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层面,关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并将法治实施的十个基本要素阐述为:宪法权威的神圣性;法律体系的严谨性;执行程序的法定性;违法后果的必定性;执法过程的透明性;救济渠道的畅通性;监督机制的有效性;法治队伍的可靠性;普法教育的全面性;考核评价的激励性。

[2] 而陈奇彪认为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

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

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在我国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要求。

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希望大家喜欢。

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篇一一、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价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一)全面依法治国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推动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由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迈进,离不开法治保障。

只有加强法治建设,依法界定市场与企业、市场与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把经济发展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发展关系,处理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冲突,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完成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新目标。

(二)全面依法治国是发展民主政治保障人民权利的必然要求。

民主是法治的价值目标。

发展人民民主,保障公民享有充分的权利与自由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

我国具有良好的民主政治基础,推动民主政治实现更大发展,人民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需要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与程序化,实现公权力运行与规制的法治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从制度上排除对公民权利自由的不当干预,保障公民各项权利落到实处。

(三)全面依法治国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组织保障。

当前,我国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意识与依法行政能力还存在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功利性、随意性行政问题还在一些地方一定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

只有通过法治国家建设,建立体制健全完善、权力依法行使、监督制约有力、权力责任统一的法治政府,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才能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

高效法治实施体系的基本要素

高效法治实施体系的基本要素
法治队伍的可靠性。建设高素质、能力强的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人民调解员等法治专门队伍。做到四可靠,即政治可靠、素质可靠、组织可靠、制度可靠。
普法教育的全面性。加强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有效性。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公民的法制教育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法律意识是公民意识和公民政治素质的内涵,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归结到一点,法治是人民意志,全体国人对法治的认同是法治的一切力量之源,我们期待着法治成为国人的一种意识、一种习惯、一种文化。
高效法治实施体系的基本要素
Hale Waihona Puke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并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笔者以为,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应当具备十个方面的基本要素:宪法权威的神圣性、法律体系的严谨性、执行程序的法定性、违法后果的必定性、执法过程的透明性、救济渠道的畅通性、监督机制的有效性、法治队伍的可靠性、普法教育的全面性、考核评价的激励性。
执行程序的法定性。法定程序规制一切权力、保障合法权利。程序法定、程序正当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程序法既是权力的来源,又是权力运行的章程,还是权利保障的机制。四中全会强调,“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司法作为守护公平正义、守护法治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权的运行更加强调程序的法定性。
法律体系的严谨性。从法治实施的要求看,现行体系不无缺漏。一是一些法律制度规则系统不严谨,比如有的法律制度只有原则性规定,而无具体制度,使得这些法律仅仅是宣示性条文。二是法制规则系统不配套或者不协调。为此,四中全会特别提出,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

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2014年11月13日 10:26:24来源:《求是》2014/22 作者:周强字号:【大中小】核心要点:■人民群众是法治实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必须坚持法治实施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在党员带头守法、领导干部带头守法的基础上,着力培育公民和社会组织自觉守法的意识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全社会自觉守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法的良好氛围,夯实建设法治实施体系的社会根基。

■牢固树立高效与公正相统一的法治实施理念。

高效必须以公正为前提、为基础,没有公正就不能有高效,错误裁判和执行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会更大。

公正必须以高效为支撑,迟到的正义会使正义大打折扣,同样影响法治实施的权威和公信。

■司法人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就是终身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和对人民负责。

必须针对各类司法人员职责和各类案件的具体情况,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具体工作之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篇贯穿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里程碑意义。

《决定》针对我国法治建设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18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力度之大、措施之多,令人鼓舞。

《决定》首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在总目标中首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作了全面深刻阐述,即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决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骨干工程和重要抓手,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制度和实践意义。

关于完善法治实施体系的重点内容

关于完善法治实施体系的重点内容

一、总体要求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完善法治实施体系是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的迫切需求。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法律、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实施体系建设。

下面将就完善法治实施体系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二、强化立法能力1. 提高立法质量立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需要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在制定法律时,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法律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加强法律宣传普及只有人们了解法律,才能自觉遵守法律,加强法律宣传普及,提高全民法制观念,是建设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环。

三、健全执法体系1.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执法是法治的重要保障,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素质,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公正。

2. 建立执法监督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防止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等现象的发生,维护公平正义。

四、完善司法体系1. 提高司法公正性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需要完善司法体系,确保司法程序公开、公正。

2.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独立、公正、廉洁的司法机构,使人民裙众能在司法过程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五、加强监督机制1. 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对行政机关、执法部门、司法机构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有效制衡各方力量,防止滥用权力。

2.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将法治理念融入国家治理各个领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六、加强国际合作1. 参与全球法治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法治建设,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我国法治建设水平。

2. 维护国际法治秩序积极维护国际法治秩序,参与国际法治事务的议事决策,为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法治秩序贡献力量。

七、结语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完善法治实施体系是至关重要的任务。

只有建设健全的法治体系,才能为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我们应该更加注重法治建设,不断推动法治实施体系的完善,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懈努力。

统编版高中政治必修三政治和法治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知识点归纳

统编版高中政治必修三政治和法治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知识点归纳

第三单元全面依法治国第七课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单元序:1、治理国家和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2、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3、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以理性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

第七课前言: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什么?一、我国法制建设的历程(一)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P74-75)1、法律的产生: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2、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3、法律的发展历程:(1)在古代社会,法律确认和保护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2)近代以来,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了人治,成为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方式。

4、中国法律发展的历史及评价。

(1)历史:中华法系源远流长。

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制定成文法;西汉时期,强调礼法结合;唐朝时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鸦片战争之后,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未获成功。

(2)评价: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成为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名词点击】什么是中华法系?指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律文明,它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代表性法典为《唐律疏议》。

(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P75-77)1、法的产生: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2、决定因素: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3、法的历史类型: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4、法的特征:(1)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名词点击】什么是社会规范?是指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

主要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职业规范等。

如何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

如何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

如何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作者:张鹤鸣来源:《科学与财富》2018年第20期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法律实施效果明显。

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诸多原因,目前我国法律实施各环节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要求我们必须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大改革力度,继续突破现有各种体制机制束缚,努力建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关键词:法治实施体系;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监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建设取得很大进展,法律实施效果明显。

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目前我国法律实施的各个环节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对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大改革力度,继续突破现有各种体制机制束缚,努力建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能够稳步顺利地向前推进。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决定法治建设成败的因素有很多,但关键在于法律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是否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

现阶段,我国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本身不够严谨由于我国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还不到位,一些法律制度在设计上不够严谨,使得某些法律原则性、概括性规定得多,具体性、可操作性规定得少。

有些法律相互间不协调,难配套,缺少稳定性、连续性和前瞻性。

还有一些法律中的法律责任规定得不够完善,只有禁止行为,没有违法后果。

同时,一些法律还没能够很好地反映广大民众的共同意愿,保障他们的根本利益。

这些情况的存在,使很多法律与良法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在实践中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

2、执法环节常打折扣受权大于法的传统法律思想影响,我国目前的执法环境仍然很不理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压法、以情越法、以钱废法,即所谓关系执法、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意识强烈,往往不是依据法律规定,而是根据其地方、部门利益,甚至是少数人乃至领导个人的利益来做判断和决策,使法律在执行过程中还难以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者:宋刚来源:《山东青年》2020年第03期法治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治理方式,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明确要求。

这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在法治轨道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德治等而言的治理方式,“简言之,就是依法而治,即管理国家、治理社会主要依靠法律这种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不因为法律之外的社会规则而朝令夕改,不因为领导人的变动而忽兴忽废。

一、从国家治理体系和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容来看,法治体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与前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即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两项总体要求,其中之一是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我们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是由各个领域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制度安排等要素构成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以法治体系现代化为基础和前提。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的根本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而明确其总目标,则为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引领着法治中国的伟大征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一总目标涵盖了丰富的内涵和深远的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包含多个层面的有机整体。

首先是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要求法律的制定要科学、民主,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到有法可依。

同时,法律的规定要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能够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明确的指引。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关键所在。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执法机关要严格执法,确保法律得到公正、准确的执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只有法律得到有效实施,才能真正发挥其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不可或缺。

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法治监督体系要对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防止权力滥用。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重要支撑。

这包括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为法治建设提供充足的人力支持;加强经费、技术等方面的保障,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独特组成部分。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党内法规的完善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党内法规要与国家法律相衔接、相协调,共同促进法治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味着国家的各项工作都要依法进行,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在法治国家中,宪法和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浅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浅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浅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者:陈文辉来源:《赢未来》2019年第11期摘要:本文主要分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利于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关键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一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不少法律法规脱离实际,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的立法主体多,立法数量也多,容易出现法与法之间的冲突,特别是各级省市政府制定的地方性规章,各级省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而且,有些法的质量有待提高。

有些立法机关对地方利益考虑得较多,制定出来的法突显对地方利益的保护;有的立法机关在立法立项中,没有抓住主要问题来加以立项,这样,制定出来的法怎么能谈得上高质量呢。

在立法过程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发现问题,走群众路线,让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制定出反映人民群众意愿的法,这样的法,才能够让人民群众所认可、所遵守。

在立法过程中,也要注意法规规范之间的冲突,立法专家们要多深入研究相关的法律规范,要针对当前突出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法,解决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让改革有法有据,全面推动依法治国。

同时,也要注意立改废释并举,社会不断发展,法也要跟得上,调整现实社会中的种种关系。

总之,我国现阶段立法任务仍然严峻,要制定出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法来,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目前,我国社会生活中不遵法、不守法的例子很多。

特别是违法行政问题比较突出,有些政府部门人员不依法行政,利用手中的职权为所欲为,乱作为,甚至以权谋私,鱼肉百姓,捞取钱财,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而有些公民法制观念也淡薄,不遵法,不守法,给行政执法增加难度。

因此,必须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违法行政问题比较突出,跟我国行政执法体制不完善有一定的关系,我国的行政执法主体设置过多,政出多门,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有利可图的地方,大家都争着去管,在无利可图的事情上就会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了,也出现了罚款与经费挂钓,罚款越多经费越多,这就是“钩鱼执法”。

法治建设建立有效的法律体系

法治建设建立有效的法律体系

法治建设建立有效的法律体系在现代社会中,法治建设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它代表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政治、社会和经济方面的成熟与稳定。

而要实现有效的法治建设,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是非常关键的。

本文将探讨如何建立有效的法律体系,以实现法治建设的目标。

一、立法环节1. 立法的目的和原则立法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社会的秩序与稳定,保护公民的权利与利益。

在立法过程中,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法律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2. 立法程序的规范立法程序应当符合宪法和国家法律的规定,确保法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立法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保障公众参与,确保法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 着力解决现实问题在立法过程中,应当注重解决当前社会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法律。

立法应当紧密结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和现实的情况,确保法律的实施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二、执法环节1. 执法机关的建立和规范建立专业的执法机关,确保执法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确保执法的公正和权威。

2. 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

3. 加强执法手段和技术支持运用科技手段和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执法信息系统,加强执法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三、司法环节1. 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确保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司法机关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其他权力的干扰。

2. 加强司法公正和便民化推进司法公正,确保审判的公平和公正。

同时,加强司法便民化,提高司法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方便群众的诉讼和申诉。

3. 完善司法制度和程序不断完善司法制度和程序,确保司法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完善司法制度、规范司法程序,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质量。

四、监督环节1. 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督制度,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个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个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个体系
依法治国五个体系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五个体系(1)法律规范体系(2)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3)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4)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5)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国家治理体系的三大要素

国家治理体系的三大要素

国家治理体系的三大要素作为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它的形成和运作都需要一系列关键要素的支撑和协调。

这些要素相互关联,相互作用,构成了一个稳定和高效的国家治理体系。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国家治理体系的三大要素,分别是法治、民主和有效的行政管理。

一、法治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发展方向。

法治的核心思想是依法治国,即通过法律来管理国家和社会、规范人民行为,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正。

法治的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规范,以及健全的法律机构和法律程序。

一个健全的法治体系必须具备以下要素:1. 法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法律应当保证每个人的平等权利和机会,不允许任何人因身份、地位或财富而受到特殊待遇。

2. 法律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法律应当能够顺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变化,具备明确的执法程序和执行机构,以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3. 法制环境和法律文化。

一个健全的法治体系需要建立一个法制稳定、法律透明、法律意识普及的环境,以促进人民对法律的尊重和依从。

二、民主民主是一个国家治理的重要指标,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之一。

民主的核心思想是人民当家作主,通过普选和公民参与来决策和管理国家事务。

民主的实施需要建立多元的政治体制和公民社会,以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和参与权利。

一个健全的民主体系必须具备以下要素:1. 选举制度和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选举是民主的重要实践方式,选举制度应当确保选举公正和透明,各方候选人和政党能够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相互争取选民支持。

2. 公民社会和独立的社会组织。

公民社会是民主的基础,其核心是公民权益保障和社会参与。

一个健全的民主体系需要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以及独立的社会组织的参与和监督。

3. 政府的责任和透明度。

政府是民主的重要执行者,应当具备责任和透明度。

政府的决策和行动必须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并对其行政行为负责。

三、有效的行政管理除了法治和民主,一个国家治理体系还需要有效的行政管理来实现有效和高效的国家管理。

把牢总抓手 建设法治国家

把牢总抓手 建设法治国家

把牢总抓手建设法治国家作者:李天尧来源:《求知》2015年第05期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说明时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正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理解其作为总抓手的枢纽作用,对于我们扎实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做好法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抓手涵盖了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核心要素1把牢总抓手,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决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前提。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这就要求:首先要恪守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中,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保障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志。

其次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明确立法权力边界,把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

再次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解决因体系性不强导致的法律规定在逻辑上、价值取向上相互“打架”的问题。

最后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

2把牢总抓手,要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部分,而法律实施的关键在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决定》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在法治实施体系中,要坚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愈加重要。

这一体系包括法律体系、法律执行体系、司法体系和监督体系等多个方面。

在法律体系方面,需要设立全面、科学的法律法规体系,并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和法律环境。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法律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在法律执行体系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执法机构和执法程序,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执行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在司法体系方面,需要构建独立、公正、高效的司法机制,建设完善的审判制度和程序,加强司法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司法公信力。

在监督体系方面,需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司法审查制度和监察体系,增强对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总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为人民提供更加公平、公正、高效的法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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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以及内容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以及内容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以及内容
一是健全宪法实施制度。

二是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四是着力培育公民和社会组织自觉守法的意识。

高效法治实施体系是指法治实施体系能够有效确保纸上规范成为实践的行为和立法目的如期实现。

该体系涉及立法、执法、司法、顺法各层面,涉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人民群众是法治实施的主体、力量源泉。

法治实施要坚持以为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立足点。

在党员带头守法、领导干部带头守法的基础上,着力培养公民和社会组织自觉守法的意识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全社会自觉守法的积极性,严厉惩罚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营造全社会守法的良好氛围,夯实建设实施法治体系的社会基础。

牢固树立效率与公正统一的法治实施理念。

效率必须以公正为前提。

没有公正就没有效率。

错误的审判和执行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将更大。

公正必须靠效率支撑,落后的正义会使正义减半,也会影响法治的权威和公信力。

什么是依法治国的总抓手

什么是依法治国的总抓手

什么是依法治国的总抓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重视宪法和法律的实施,通过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核心环节是怎样使静态的法律制度在实践中得到良好实施,最重要的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执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自身职责。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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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并指出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决定》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地位重要、意义重大。

实施法治不在于制定了多少法律,而在于所制定的法律在多大程度上付诸实施。

有法律不实施比没法律还可怕,徒具空文的法律不是零价值而是负价值,因为其直接伤害了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然而,现实中一些领导机关及其领导干部虽然口口声声不离法治,但一旦到了判断是非、处理事务时却背离法治思维,违反法治方式。

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议题。

[1]目前,我国理论界关于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在教育行政执法方面,学界比较集中研究了中国教育行政执法的问题和教育行政执法的监督,对教育行政督导也有深入的研究。

现将其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对中国教育行政执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中国教育行政执法问题、对策和司法救济、教育行政督导等方面。

一、法治实施体系的内涵卢乐云在《高效法治实施体系的十个基本要素》一文中提出: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指法治实施体系能有效地确保纸面上的规范成为实践的行为和立法目的如期实现。

该体系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层面,关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并将法治实施的十个基本要素阐述为:宪法权威的神圣性;法律体系的严谨性;执行程序的法定性;违法后果的必定性;执法过程的透明性;救济渠道的畅通性;监督机制的有效性;法治队伍的可靠性;普法教育的全面性;考核评价的激励性。

[2] 而陈奇彪认为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他认为高校执法至少应该包含两层意思:执法机关贯彻法律,广大群众守法依规。

并提出法律体系与法治体系的区别在于:法治体系是一个立体的、动态的、有机完整的体系,而法律体系则是相对静态的制度体系。

法治体系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都纳入其中,体现了更完善和科学的法治理念。

[3]杨光斌也提出:“法治”不但是一种制度,还是一种文化,即是否习惯于遵守规则的法律文化。

[4]高校的法治实施体系是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关于高校法治实施体系的研究颇多,其中,关于高校法治实施体系内涵的论述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张小琏在《论高校依法治校》中将其阐述高校的法治实施体系阐述为:“就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学校,从法律制度上保证高等教育路线、方针在学校的贯彻执行”。

[5]谢运策在《高等学校依法治校若干问题探讨》中将其界定为“一种治校的权力由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确定,高等学校依据明确、完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运行治校权力,科学、全面地治理高校管理类事项的治校理念与方法”。

[6]二、当前法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是依法治国理论的重大发展。

法律体系主要立足于立法领域,以构建法律制度等基础性工作为要;法治体系则立足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法治诸领域,是一个综合性、贯彻性的系统工程。

法律体系强调制度构建的公正性、科学性;法治体系则强调制度实施的现实性和结果的公平正义。

法治体系的主体比法律体系的主体更加广泛,是一个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行动者的广泛的集合性主体。

[7]但是,我国当前法治实施体系存在诸多问题。

杨光斌在《中国当下法治体系的问题与出路》一文中,从立法体制、监督体制、司法体制和行政体制两个方面对我国当前法治实施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

[8]朱家德在《大学有效治理:西方经验及其启示》中提出:我国大学内部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是教师在大学重大事务决策中被边缘化,如何增进教师的参与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9]王立峰在《高校法治研究》中,根据执法的概念和特征将执法分为外部执法和内部执法,并提出了两者存在的问题。

其中,指出外部教育执法存在下列弊端:“其一,法律虚设,政策高于法律,人治大于法治。

其二,程序混乱、职权不明。

其三,过度执法、职权滥用。

与此同时指出,在内部执法中存在以下四点问题:首先,执法人员素质问题;其次,权力配置格局不合理;其三,执法方式不当,处分与处罚于法无据,并且缺少正当程序机制;其四,内部执法的监督与救济机制缺失。

[10]胡建华在《论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一文中,从高校法治实施过程中文化建设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他认为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即一是现行高等教育法制体系尚不完善,二是大学内部民主自由相对缺失,三是高校内部师生权利与行政管理权力相冲突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大学内部管理方式比较粗放。

五是高校人的法治意识不强。

[11]陈金圣在《重塑大学治理体系-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认为泛行政化、单中心化我国大学治理体系的制度性缺陷。

[12]林雪楠,高军在《高校法治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及途径研究》中认为高校法治实施过程中文明建设存在以下这些问题:第一,学校整体法治文明意识比较淡薄;第二,有关高校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13]三、解决法治实施体系中存在问题的途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这就抓住了法治的核心问题。

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科学立法是基础。

立法要扩大公众参与,克服部门本位主义,超越部门利益,制定出公正合理、操作性强的“良法”,为法律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保证法律实施,严格执法是关键。

因为我国 80%以上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忠实执行宪法法律,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

政府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坚持职权法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做到行政行为于法有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严厉惩处失职、渎职。

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机构、充实基层执法、强化综合执法,做到严格高效执法。

保证法律实施,合理的激励评价制度是动力。

应加快建立法律实施的激励保障机制,运用“法治 GDP”考核提拔使用能够严格执法确保法律实施的干部。

保证法律实施,严密监督才有效。

要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形成全天候立体监督模式,让执法者须臾不敢忘记法定职责,司法者丝毫不敢违背法律准则,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在法治实施过程中,如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

郭卉在《如何增进教师参与大学治理-----基于协商民主理论的探索》一文中,认为要通过强化教师的制度化权力来促进教师参与,同时要在此基础上建立教师和行政人员之间的决策性协商、互动性协商、咨询性协商和开放式协商等机制来增进教师参与大学决策。

党委会作为我国大学的最高决策机构,应该体现包括教师在内的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满足各层次利益相关者参与大学治理的民主诉求。

[14]学生是受教育权的主体,是大学的重要利益相关者。

在法治实施过程中,如何保障学生的权利问题是不容忽视的。

周湖勇在《大学有效治理的法理分析》一文中,提出:应该完善学生会等学术团体在校务会,学术委员会等决策和管理机构中的作用。

在这些机构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学生代表、教职工和学生的权利需要进一步保障,尤其是要建立救济的方式予以保障。

除了普通的诉讼救济和行政救济方式以外,还要建立健全教育申诉制度和宪法诉讼制度,要建立由党委、校长等行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外代表,包括出资者、校友代表组成的类似董事会的权力机构,行使学校的重大问题决策权和重要规章制定权以及对校长的任免权。

在当前的政治架构下,充分发挥出资者、校友等利益主体在学校决策事务的作用,以充分体现和反映他们的利益,加强大学和社会的联系和互动,调动社会捐资办学的积极性,实现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由此也能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

同时,应改变目前政府主导大学评估的模式,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大学评估中的主导作用,这既是政府转变职能,实现对大学宏观管理和调控的重要手段,更是社会利益主体对大学进行有效监督的有力手段。

[15]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内外部问题,王立峰在其硕士论文《高校法治研究》中同样给予了回答:“针对外部教育执法中的问题,教育执法应从以下方面完善:其一,严格遵循执法的基本原则,即合法性、合理性、越权无效原则。

其二,形成自律性机制,即通过加强执法监督机制、设定责任机制、管控执法手段等方式实现行政主体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机制。

其三,强化他律机制,即通过外部各种监督机制、制裁机制、惩戒机制保障执法不偏离方向。

其四,培养法治观念,普及法治教育。

通过法治知识教育与理念内化,培养主体依法行政的自愿性与自觉性。

”对于内部执法方面,也提出了相应建议:一是深化执法职能机构改革,合理配置职权结构;二是培养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形成自律性机制。

三是依照程序办事、规范工作方式;四是执法内容与方式合法、合理。

五是完善监督与救济机制。

[16]林雪楠,高军认为加强高校法治文明建设的途径主要有加强法制教育,增强依法治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法规体系,健全学校各项制度;增强联动力度,密切高校与司法部门的联合。

综上所述,我国理论界对高校法治实施中高校法治实施体系的涵义,高校法治体系实施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高校法治实施体系存在问题的途径等主要内容展开了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当前的研究还刚刚起步,尚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许多观点亟待深入探讨,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和依法治校不断深入人心,我国理论界在继承前人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于高校法治体系实施的研究将更加全面、更加深入、更有新意。

参考文献:[1] [2]卢乐云.高效法治实施体系的十个基本要素[N].检察日报,2014-11-05003.[3] 马国川.大学名校长访谈录[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173-174[4][8]杨光斌.中国当下法治体系的问题与出路[J].探索与争鸣.2010年第1期[5]张小琏,《论高校依法治校》,《嘉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6]谢运策等,《高等学校依法痔校若干问题探讨》,《现代大学教育》,2002年第l期[7]吕廷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行动要素[J].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13 年第 1期 13-17[9] 朱家德.大学有效治理—经验及启示.高等教育研究,2013,(6).[10][15]王立峰.高校法治研究[D].吉林大学,2006.[11]胡建华.论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08,06:86-91.[12] 陈金圣.重塑大学治理体系: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J].教育发展研究.2014,(9).[13]林雪楠,高军.高校法治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及途径研究[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3,03:65-67.[14] 郭卉.如何增进教师参与大学治理-----基于协商民主理论的探索[J]高等教育研究,2012.(12):26-32[15]周湖勇.大学有效治理的法理分析.中国高教研究,2014,(3)[16]刘永林.我国高校规章制度法治化研究文献综述[J]当代教育论坛.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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