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理论思考与操作框架(DOC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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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理论思考与操作框架(DOC 5)
我国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理论思考与操作框架
一、员工持股计划与产权改革
我国企业改革的目标是最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企业的法人地位,建立由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专亏的管理制度,确立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分离的经营模式。由于我国所有制是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的最终所有者为全体人民,而在现实中,有“全体人民”来对所有国有企业履行所有者的权利和责任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在我国,是通过政府作为全体人民代表进行对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负所有者的权利和责任。但是,由于政府同时又作为经济的管理者,政企不分很容易造成效率低下,滋生腐败等弊端;另外,企业的职工虽然作为全体人民的一分子,从理论上拥有企业一份所有权,但是由于所有权的分散和监督成本的高昂,使得企业的职工缺乏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通过产权改革,理顺财产隶属关系,解决国有资产的“代理”问题是必然的,也是改革成功的前提,而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一种将企业的部分所有权授予企业员工,使其不仅具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同时也可以享受所有者的酱利得的权利,这对于解决国有企业中的出资主体缺位问题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另外,对于中央确定的国企改革中的“放小”政策而言,ESOP是一种可行的途径,而且具有比其它的出售方式更有利的地方。
二、员工持股计划与企业法人法理结构的完善
现代企业制度下,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这样虽然具有一系列的优点,但同时也带来了如监督代理问题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制约着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和企业的发展。因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一般来讲,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效用函数是有差异的,因此公司的经营者们包括员工就有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损害所有者的利益。而所有者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就需要对经营者进行监督,现代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就是基于这样一些考虑建立起来的。但是在这种治理结构下,企业的所有者仍然需要付出代价来监督经营者的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一旦这个成本高出一定限度,所有者就会放弃监督,导致经营者为其自身利益,违背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损害企业的利益,损害企业的效率。企业通常通过这种治理结构北后的某种激励约束机制来解决这些问题,实践证明,只有这种激励约束机制才是决定企业效益的最重要因素。而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员工购买企业股票的方法,使得员工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就解决了所有者和经营者利益冲突的问题,从而可削弱“内部人控制”,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三、我国企业员工持股实践问题思考
我国的企业员工持股是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同时诞生的。虽然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发展得很快,但是员工持股却没有走规范发展道路,而且发展也很不平衡。根据国内学者的研究,目前国有股份制企业中的内部员工持股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员工持股的平均化和强制性
有的企业以平均摊派的手段要求企业所有员工出资入股,前一时期更有企业筹集资金的硬性规定,如果员工不购买职工股就意味着自动下岗。强制的情况随职工出资持股的多少依次有:持股上岗、调整到报酬低、不合理的岗位;降低劳动报酬,取消其它合法报酬,取消其它合法权益,扣、停发工资和资金等等,这显然违背自愿入股的原则。而实际上,在人人持股又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制衡制度的情况下,与改制前没有什幺区别。
2、员工持股的福利化
企业股权结构改善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企业绩效的提高,这是符合企业所有者的利益的。但是,目前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实行的职工持股有福利化的倾向。企业将一部分股份无偿地送给职工持有。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由于公司法规定内部职工股在公司股票上市一段时间之后,可以通过市进行变现,而职工购买的内部职工股与上市后的股票市场价格有较大的差价,职工往往在公司上市之后很快将手中的职工股抛出变现,无形中助长了上市公司视职工股为一种福利手段。
3、员工持股的形式化
有的国有企业为了应付上级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匆匆忙忙在形式上搞个持股会,走过场了事;有的企业为了赶潮流,不管条件成熟与否,盲目推行职工持股制度。如此这般,企业还是原来的企业,职工还是原来的职工,问题没有解决,麻烦倒添了不少。
4、员工持股者的短期行为化
这种情况在上市公司中最为突出。像前述的公司上市后的职工股抛售行为,就很难达到增强公司内部职工凝聚力,调动其生产经营积极性的初衷。
5、员工持股的外部化
根据前几年的一个上市公司的年报显示,某上市公司1993年底职工人数仅仅为33人,而该公司的职工股在国家股1:2转配后竟达1792.8万股,人均约为54.3万股,这是让人不可思议的。该公司1987年成立,不可能有庞大的离退休职工,公司管理层每人仅持股6000股。唯一的解释就是有大量的职工股被非本企业职工所持有,造成职工股的外部化。而这个外部化的过程是很容易产生不法现象的。
6、员工持股的非制度化
由于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员工持股计划和法规,各地和各企业出于自身需要,制定了适应自己的规章制度。而这些制度往往是互相矛盾的,不具备广泛普及的意义。而且已经建立起来的这些制度为今后的统一造成了诸多障碍,加大了规范运作的成本。
这些表现出来的不规范的特点许多是有违于制度设计者的初衷的,也是不利于我国企业的发展的。因此必须在思考、总结以前的经验教训的同时,积极探索,寻找真正适合国情的员工持股计划,并以制度化和规范化为管理工作的重点。
四、我国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操作方案研究
1、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步骤
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由于还没有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统一的法规法案,因此在实施中也多数属于探索性质,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理论研究再进行一定程度的创新。另外,现在整个方案的审批也存在不同的说法,不同的企业在实施中也会遇到不同的部门,从而也不存在一定的步骤可以遵循。但是,这样一些内容则是具有一定通用意义的,也是欲实施ESOP的企业应该思考的问题。
(1)进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涉及到政策的允许程度;对企业预期激励效果的评价;财务计划;股东的意愿统一等。
(2)对企业进行全面的价值评估。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到所有权的变化,因此合理的公正的价值评估对于计划的双方员工和企业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企业价值高估,显然员工不会愿意购买;而企业价值低估,则损害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国有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