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7.21•【字号】青教通字〔2022〕87号•【施行日期】2022.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87号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有关学校,有关民办学校: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强课提质行动实施方案》(鲁教基字〔2021〕10号)要求,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强化课程教学实施,全面提升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育人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推进“双减”工作有效落地,经研究,制定《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的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教育局2022年7月21日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文件精神,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强课提质行动实施方案》(鲁教基字〔2021〕10号),深入推进“双减”工作有效落地,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普通中小学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经研究,现对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课改带教改,推进强课提质,坚守课堂教学主阵地,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发挥教师主导作用,深入推进“双减”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2.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教学改革、提升学校教学质量,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全面提高育人质量,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学生多样化成长的需要得到基本满足。
通过3年努力,构建优秀课程资源和师资支撑体系,培育100个优秀教改项目,形成200个特色课堂教学模式,在区域内形成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充满活力、全面提升的良好教学改革局面,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青教通字[2015]9号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青教通字[2015]9号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为深化全市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促进全市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汇聚我市优质课程资源,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意见》(鲁教师字〔2014〕18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范围全市中小学教师。
二、主要任务(一)"一师一优课"。
全市教师要根据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和自身专业发展的需要,在全员远程研修、校本研修基础上,每学年至少要上好一个研究课,并在校内进行交流研讨,研究课既要体现学科教学改革成果,也要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应用成效。
(二)"一课一名师"。
在全市教师全员研究课、交流课的基础上,通过推荐优秀教师参与区(市)、市二级"晒课"和"赛课"活动,使每个学科具有典型意义的课型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讲授,形成优质课程资源,供全市教师学习借鉴。
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争取用3至5年时间,逐步形成覆盖全市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主要课型的生成性、示范性优质课程资源库。
青岛市教育局处室函件
青岛市教育局处室函件──────────────────────────────
青教处函…2011‟57号
关于组队参加2011年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
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14号)和《2011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2个专业技能比
赛规程的通知》(鲁职赛组字…2011‟1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组队参加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手组成
从2011年“软控杯”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中,选拔优秀选手组队参加省比赛,共有96名选手、102人次,参加全省12个专业类别的42个比赛项目。
这也是我市历年来组队参加全省职业技能比赛参赛项目和人数最多的一届(名单附后)。
二、其他要求
今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由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主办,将于4月7—22日分别在潍坊、济南、淄博、枣庄、烟台、泰安、德州7个地市举行。
要求各参赛学校高度重视,根据比赛规程,对参赛选手集中训练,按时参加比赛,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未尽事宜,请与市职业教育教研室联系。
联系人:魏茂林电话:89092838
附件:2011年青岛市参加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选手名单
职教研室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2011年青岛市参加全省中等职业学校。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1.09•【字号】青教通字〔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2号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教育局2023年1月9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体系建设的意见》《青岛市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倍增三年行动计划》等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国家战略,在中小学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构建特色育人体系,破解创新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卡点瓶颈问题。
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各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学生的创新素养明显提升,特殊禀赋学生适性充分成长,全市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一)明确创新培养目标。
学前教育阶段以激发创新兴趣为主,注重游戏活动,培养想象力,保护好奇心,加强创新体验。
小学阶段以培养创新意识为主,注重养成学生广泛学习的兴趣和注重探究的意识。
初中阶段以培养创新思维习惯为主,加强创新技能训练,初步培养创新实践能力。
高中阶段以培养创新志趣为主,注重形成批判性思维和辩证性思维能力,逐步完善创新人格。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青教办字…2008‟99号─────────────────────────────────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专业师资培训班的通知各区、市教体局,各相关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落实教育部提出的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在企业实践不少于两个月的意见,市教育局决定5月26日至7月24日在青岛市惠谷软件园青软实训中心,举办基于企业级项目开发的“.NET”方向“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专业师资培训班”。
一、培训方式培训采用项目教学模式。
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集中学习参与项目开发的相关知识,第二阶段分组由企业资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企业级模块化的项目制作,第三阶段由实训中心组织与企业沟通,学习企业综合化的项目生产开发。
课程体系采取模块化的方式,采用基础知识学习、模块项目开发、实际项目实践三个过程,共用400个学时(含企业实践80学时)。
二、培训内容1..NET框架、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2.Windows Form 开发、基于Windows Form(窗口设计)的项目分析与开发 Web 开发、基于 Web(动态网站管理与设计)的项目分析与开发4.参与相关企业的企业级开发实践、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规范指导下的项目开发及管理实践。
三、培训费用培训费2950元/人,由市教育局从职业教育经费中列支;教材及资料费360元/人、住宿费150元/月/人,由派出学校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伙食费自理。
四、人员分配与管理各区、市教体局及相关职业学校按照“附件1”所分配名额组织报名,推荐优秀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妥善安排好参加培训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保证其全程参加培训。
教师参加培训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派出学校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参加培训期间,由青软实训中心对培训教师进行管理,并在培训结束时进行项目测评,最后发放青软实训中心培训证书。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达标创优学校创建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达标创优学校创建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5.19•【字号】青教通字〔2023〕64号•【施行日期】2023.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达标创优学校创建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64号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为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促进中小学幼儿园家校社协同育人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决定从2023年起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达标校、示范校、品牌校创建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教育局2023年5月19日青岛市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达标创优学校创建评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和《青岛市家校社协同育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家庭教育工作体系化、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内涵发展, 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从2023年起开展青岛市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达标创优学校创建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以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根本目标,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在全市树立起一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的典型,全面推广和辐射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经验,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二、评估内容与标准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达标创优分三个等级:标准校、示范校和品牌校,根据《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评价体系》(附件1),逐项落实工作内容,完成全部评价要求。
青岛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意见
青岛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6.29•【字号】青教通字〔2022〕78号•【施行日期】2022.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青岛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意见青教通字〔2022〕78号各区(市)教体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行业办学校: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
为支持全市广大教师持续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17号),现就全面推进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梯队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适应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抓牢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高质量教师发展体系,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工作原则。
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开展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建设。
以“教师为本、产出导向、分类施策、梯次推进、持续提升”为基本工作原则,把持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作为关键目标,推动全体教师持续提升,名优教师不断涌现。
坚持鼓励竞争与城乡相对均衡并行、培养与管理使用贯通,推动教师在教师梯队发展平台上“比学赶帮超”良性竞争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4年,青岛“教育名家”达到百人以上,青岛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数以千计,市级骨干教师数以万计,实现城乡优质师资倍增。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二○一一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二○一一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8.28•【字号】青教办字[2011]127号•【施行日期】2011.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二○一一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通知(青教办字〔2011〕127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27个教师节。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教育规划纲要发布实施一周年之际,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隆重庆祝教师节,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就组织开展2011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突出今年教师节活动主题。
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和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
教师节期间,教育部将推出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举办“美丽心灵--献给老师的歌”主题晚会,开展“教师之歌”的网络评选活动,继续与媒体合作开设“教育部2011教师节感念师恩”主题活动的官方微博,组织教师节“感念恩师”最佳祝词评选等活动。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教育部教师节有关活动,深入开展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习活动,组织收看9月10日中央电视台一套播出教育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教师节专题晚会,参与“教师之歌”等网络评选活动,以及教师节“感念恩师”最佳祝词评选等活动(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2011教师节“感念师恩”主题宣传活动的启事》http://)。
二、深化师德教育活动。
要与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学风建设相结合,通过座谈会、主题演讲、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广大教师中开展一次主题鲜明、广泛深入的师德教育活动。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12.14•【字号】青教通字〔2021〕153号•【施行日期】2021.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153号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驻青各高校,机关各处室:《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教育局2021年12月14日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办发〔2020〕2号)要求,提升全市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提质增效,提升教育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引领教育工作者以研究的方式提升办学育人质量,为构建轻负高效的教育生态、建成高质量区域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
2.工作目标。
构建区域特色鲜明、适应新时代特点的教育科研体系,教育科研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组织形式和研究方法更加科学,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具创新活力,原创研究和实践研究能力显著增强,服务立德树人和课堂教学更加有力,助推“双减”政策落地,大幅提升教育科研的社会贡献度。
打造一支高素质、创新型教育科研队伍,建设一批教育创新示范区(市)、示范校(园),催生一批影响力广、示范性强、理论实践水平高的优秀教育科研成果。
青岛市教育局文件
青岛市教育局文件青教通字…2009‟30号─────────────────────────────────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全市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按照保持政策稳定性、促进素质教育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现将2009年全市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初中学生学业考试㈠考试科目和形式2009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仍由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部分组成。
1.科目考试科目: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六科,在九年级进行;体育与健康考试按•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青岛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09]19号)执行。
会考科目:历史在九年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在八年级考试(其中莱西市地理在七年级考试)。
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作为毕业考查科目,在九年级进行,由初中学校组织。
2.形式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实行口语对话考试,其他学科实行闭卷考试。
㈡考试日期安排(见附件1)考试科目:2009年6月11日(星期四)至13日(星期六)。
英语口语考试安排在6月15日(星期一)至16日(星期二)。
会考科目:历史学科为6月12日(星期五),与考试科目一并安排。
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时间为6月17(星期三),信息技术会考时间为6月18日(星期四)。
考查科目:由各初中学校在4月底前完成。
㈢考试、会考科目原始分值及时间安排表㈣考试命题、审题和阅卷1.命题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
学业考试命题在关注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进一步增强试题的应用性、探究性、教育性和综合性,重视体现对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近视眼健康宣传教育及视力检测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近视眼健康宣传教育及视力检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3.09•【字号】青教办字[2012]33号•【施行日期】2012.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近视眼健康宣传教育及视力检测的通知(青教办字〔2012〕33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青发〔2009〕2号),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生阳光亮眼计划,实现我市青少年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组织开展近视眼防健康宣传教育及视力检测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青发〔2009〕2号)明确提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75%以上的中小学生达到良好等级,耐力、力量、柔韧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肥胖和近视发生率明显下降。
目前,我市中小学生近视率居高不止,已经超过全省的平均水平。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学校要把预防青少年学生近视作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从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高度出发,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落实近视眼防控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确保我市“防近”工作目标的落实。
二、加大投入,改善中小学“防近”条件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卫生等部门协调合作,根据《方案》规定的中小学教室采光与照明、课桌椅配置、黑板及教室布局等教学条件要求,对现有学校的卫生设施设备逐一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时间表,逐年加大资金投入,保证学校的教学条件和设施配备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为“防近”工作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
三、广泛开展“防近”系列活动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视力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和管理,培养学生正确的用眼习惯,形成良好的氛围,让全社会各部门都来重视关心学生的视力健康,切实解决学生视力下降问题。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青岛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过程性评价有关事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青岛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过程性评价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26•【字号】青教办字〔2019〕073号•【施行日期】2019.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青岛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过程性评价有关事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9〕073号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局属初中学校,有关民办初中学校:为进一步落实《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实施办法》(青教通字[2018]53号)文件要求,规范初中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过程性评价操作流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过程评价对象青岛市所有初中学生。
2017级学生为初二和初三学年;自2018级学生开始为初一至初三学年。
二、组织实施(一)区市教体局职责1.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协调区教学研究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制定本区市的过程性管理实施办法和学校成绩上报审核制度,并于8月31日前通过金宏网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2.审核学校过程评价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备案,并将此作为对学校进行过程评价督查的重要依据。
3.审核学校在市教育局e平台提报的学生过程评价结果,确认后计入学生体育考试总分。
4.监督学校过程评价工作,确保过程评价的公开、公正、公平。
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接受家长和学生的投诉,及时处理。
对过程评价中的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二)学校职责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到人,有计划的将该项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体系,从制度上保障该项工作的落实。
2.根据市教育局、区市实施办法制定本校过程评价实施方案,并报区市教体局备案。
3.根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和有关教材,将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健美操、游泳等项目,合理的安排到各学年中,每学期选择3-7个项目供学生选择,制定并落实好体育学科学年、学期教学计划和课时安排。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19•【字号】青教办字〔2024〕34号•【施行日期】2024.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青教办字〔2024〕34号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青各高校,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经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第三方专家评委评审、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确定275项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进一步做好全市规划课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开题论证各课题组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组织开题。
各区市、学校要组织科研骨干,注重发挥专家作用,开放性、互动式研讨各课题的研究目标、内容、方法、技术路线和预期成果,组织申报本年度课题未能立项的课题申报人参加开题培训。
课题开题报告、开题会议照片电子版由各课题管理单位集中发至电子邮箱***********************.cn。
二、过程管理与结题鉴定市规划办将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和结题审查,注重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
结题审查中发现研究报告质量不高及存在其他《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应撤项问题的,将予撤销课题,课题主持人及所在学校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及以上规划课题。
严格控制课题结题通过率,对未能通过结题审查的课题,提供二次结题机会,二次结题仍未通过的,予以撤销课题。
三、成果培育与转化完善课题项目化研讨交流机制。
各区市教科研机构、学校要对课题研究进行跟进指导,鼓励各课题组主动提交课题成果专报、承办成果交流研讨活动,推进课题研究成果交流、培育和转化。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青教办字…2007‟186号─────────────────────────────────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评选青岛市教学能手活动的通知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学校:为了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树立一批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方法灵活得当、教学成绩突出的典型,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更新教学观念,积极推行教学改革,努力提升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2007年下半年在全市开展市级教学能手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现任专职教师(含一直兼课的学校管理人员和教研员,但总数不得超过推荐名额的10%;学校管理人员兼课每周不少于4节)。
已经评为省、市级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等专业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此项评选。
二、评选条件(一)认真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施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工作认真负责,尊重热爱学生,有良好的师德,注重教书育人。
(二)到2007年9月具有实际任课5年以上(含5年)的教学实践经验,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含3年),学历达标。
职业学校中技能性强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已取得高级技术等级职务的,学历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三)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教学思想端正,教学基本功过硬,能熟练地掌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正确贯彻教学原则,灵活运用教学方法,积极参加教师专业化培训,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果。
在区市及以上教育教学活动中做过至少一次经验介绍或在区市及以上刊物发表至少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四)教学成绩突出(主要看近5年以来的成绩)。
注重教学的实际效果和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情况,教学成绩突出,指导或辅导学生参加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方面成绩显著。
(五)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在本区、市有较高知名度,在开展校本教研活动中起到带头作用。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教学能手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教学能手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1.13•【字号】青教通字[2014]108号•【施行日期】2014.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教学能手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108号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有关民办学校:现将青岛市教育局《市级教学能手评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教育局2014年11月13日市级教学能手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广大教师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培养和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教学能手(以下简称"教学能手")是指全市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水平高,教育科研能力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优秀骨干教师。
第三条教学能手评定应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严格标准、总量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教学能手每两年评定一次,每次评定600名左右,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评定比例不低于70%(其中,35岁以下青年教师评定比例不低于30%)。
符合评定条件的校级管理人员和教研员评定比例分别不超过10%。
在同等情况下,农村镇以下中小学教师优先。
第二章评定范围和条件第五条教学能手评定范围为青岛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各学科在岗教师。
近三年兼任参评学科教学工作的校级管理人员和在岗教研员。
第六条教学能手推荐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和学历要求。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任教参评学科满3年,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者优先。
(二)具有良好的师德。
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家校社协同育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家校社协同育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7.27•【字号】青教通字〔2022〕89号•【施行日期】2022.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家校社协同育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89号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完善青岛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提升教育系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现将《青岛市家校社协同育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教育局2022年7月27日青岛市家校社协同育人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全国妇联、教育部《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计划(2021-2025年)》,不断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以法治为引领,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以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根本目标,持续提升家庭教育工作体系化、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二)发展目标到2024年,实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更加优质、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更加专业、充足,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更加落地、落实,家庭教育特色品牌更加多元、鲜明,家庭教育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更加充分、有效;家长教育能力和素养逐步提升,家校合作能力逐步增强,家校关系融洽和谐,“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学校支持、社会参与”的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进一步健全和深化。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创新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创新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1.20•【字号】青教通字[2014]114号•【施行日期】2014.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创新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114号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现将《青岛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创新实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好中小学班主任创新实验区工作。
青岛市教育局2014年11月20日青岛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创新实验区实施方案为完善中小学班主任管理机制,提高班主任队伍专业化水平,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基〔2006〕13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基一〔2009〕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创新实验区有关要求,现就我市推行国家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创新实验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验目标以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创新实验区为契机,通过探索实施班主任职级制,成立优秀班主任工作室,举办班主任工作论坛和公益讲座,探索完善班主任培训、激励、评价等机制,鼓励全市中小学教师争做班主任,做好班主任,逐步建立起一支年龄结构合理、道德品质高尚、专业素质精湛的班主任队伍,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努力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
二、实验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
三、实验步骤1.2014年11月-2015年8月,在部分区市、学校试点中小学班主任创新实验工作。
试点区市、学校可从实验内容中选择试点项目,也可根据区市、学校实际,在班主任工作其他方面进行改革试点。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3.13•【字号】青教办字[2012]36号•【施行日期】2012.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教办字〔2012〕36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现将《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青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12年工作要点2012年基础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十二五”教育规划,按照寻标、对标、达标、夺标的要求,统筹规划,抢抓机遇,深化改革,狠抓落实,提高质量,推进我市基础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1.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夯实全面育人载体。
学习贯彻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管理全过程,统筹部署、落实和检查。
结合传统节日、重大历史纪念日等特殊节庆日,开展感恩教育、传统美德教育及第九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
举办青岛市第二届中小学读书节,营造文明向上的读书氛围和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
开展第三届中小学生科技节,提高中小学生的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推动各区(市)加快多功能、综合性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力争启用青岛市中学生学农实践基地。
深入开展德育品牌创建工作,逐步探索形成“区域有特色,学校有品牌”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格局。
2.加强评价制度和队伍建设,提高德育工作专业化水平。
探索建立班教导会制度、全员育人导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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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青黄教研通字〔2016〕1号
青岛市黄岛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关于开展2015至2016学年“一师一优课”
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全区各普通中小学: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实现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至2016学年“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17号)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至2016学年“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青教办字〔2016〕14号)文件精神,我区决定开展2015至2016学年“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区普通中小学教师。
二、活动安排
(一)创建优课
根据“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要求,各普通中小学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发动全体学科教师开展“一师一优课”创建活动,通过人人创课、校内亮课和观摩评课等系列活动,遴选出具有创新特色、推广价值的校级优秀课例,并参照山东省“优课”的研究内容、教学标准、技术标准(见附件1,2,3),关注电子白板、电
子书包、微课等新媒体新技术的使用,拍摄课堂实录,完成“优课”制作。
各学校于3月3日前将参赛课例以学校为单位推送至本区“一师一优课”平台,参加区级晒课与赛课活动。
具体推送方法及要求见附件7。
(二)区级晒课、赛课
我区将在校级“优课”推送的基础上,分学段、学科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区级晒课、赛课活动,并与远程研修、校本培训、网络教研有机结合。
区级评选出的“优课”于3月10日前推送至市“优课”平台,参加市级晒课、赛课活动。
(三)市级晒课、赛课
市教育局在各区市、局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推送“优课”的基础上,分学段、学科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市级晒课、赛课活动,评选出市级“优课”。
市电教馆及时做好市“优课”平台与省“优课”平台(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的对接,5月8日前完成向省平台推送市级“优课”工作,参加省级晒课、赛课活动。
(四)省级晒课、观评课
各市将遴选的市级“优课”推送到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平台进行晒课。
省平台联系与国家平台对接,并根据对接情况将各市推荐的“优课”课例推送参加国家级晒课和赛课活动。
省级“观评课”环节与201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项目整合设计。
在开展省级“观评课”的基础上,组织评审专家评选省级“优课”。
201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三、推送方式与数量
“优课”的推送方式,采用逐级推送的方式进行。
各学校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节课至多推荐1个优秀课例参与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秀课例(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
各学校于3月3日前将黄岛区“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优课”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稿AM提交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高中发送到陈家星处,初中发送到许加逾处,小学发送到孟兆山处。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
各单位要提高对“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意义的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管理,搞好协调服务。
要在总结上学年“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研制本学年的活动方案。
活动中,切忌功利思想和形式主义,切忌增加教师工作压力和经济负担。
(二)明确分工,搞好协调
各部门要明确分工,搞好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切实提高“优课”活动质量。
教研部门负责“优课”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工作。
电教部门负责“优课”活动技术保障工作。
(见附件6)。
(三)完善评价,强化管理
各学校要把教师参加“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情况纳入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并作为教师年终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
教师参加活动并获得“优课”是推荐参加当年同级优质课评选的前提条件。
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