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6号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安全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是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的法人单位。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对本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分支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应当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平稳过渡、有序推进”的原则。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安全考核大纲和安全考核题库,建设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安全考核管理平台)。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并监督实施。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有关工作。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考核不得收费,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
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考核合格。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6个月内完成安全考核工作。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试行)(三级)考评内容和要点分值考评方法、细则及标准自评摘要自评分考评摘要①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5★★★查方针、目标和控制指标文件资料:1.围绕国家有关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制定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方针;2.每年的安全生产目标须符合上级要求及本企业实际,有明确的截至期限、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3.安全生产目标包含交通责任事故、责任死亡、责任伤人、财产损失,万车公里事故起数、万车公里伤亡人数等目标;安全控制指标不得高于上级年度控制指标。
(三级达标企业必须得满分)②制定实现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的措施。
5查落实措施文件资料:1.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目标制定保证本企业实现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措施。
未制定的,扣5分;措施不具体的,扣2分;2.上年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此项不得分,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①制订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跨年度专项工作方案。
5★★查规划、方案等文件资料:1.制订中期至2015年、长期至2020年的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未制订的扣2分;2.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等跨年度工作方案。
未制订的,扣2分;3.未组织实施的,扣1分。
①根据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年度专项活动方案,并严格执行。
5查年度计划和专项活动文件资料:1.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2分;2.未制定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安全生产年、道路客运安全年、安全生产月、平安交通等专项活动方案的,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3.未认真执行年度计划和专项活动方案的,扣1分。
①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5查指标细化和分解文件资料:1.未细化和分解安全生产管理指标的,扣3分;2.未制定和分解阶段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扣2分。
②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5查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文件资料:1.制定考核和奖惩办法(应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管理、车辆管理、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应急响应与救援、事故处理与统计报告、奖惩兑现等10方面内容),未制定的,扣5分,2.仅规定单方面内容的,扣3分;3.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内容不全面的,扣2分。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方法和考评实施细则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方法和考评实施细则一、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方法1. 资料审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资料进行审查,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记录、事故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2. 现场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包括车辆运行状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员工操作情况等实地考察。
3. 问题调查: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调查和核实,包括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安全隐患排查等。
4. 安全管理评估: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包括制度健全性、安全生产意识、应急预案等。
二、考评实施细则1. 达标考评团队的组建:成立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组成的达标考评团队,负责考评工作。
2. 考评时间安排:提前通知企业安排考评时间,确保企业有充分准备。
3. 考评程序规范:达标考评团队按照考评方法进行考核,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考查。
4. 考评结果公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并邀请企业进行座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5. 达标认定及奖惩措施:确定达标企业并予以认定,同时对不达标企业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并要求其整改。
通过以上方法和细则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推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保障了旅客运输安全,也为行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是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了确保达标考评的公平公正,以下是实施达标考评的具体方法和细则。
一、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方法1. 资料审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资料进行审查,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记录、事故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2. 现场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包括车辆运行状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员工操作情况等实地考察。
3. 问题调查: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调查和核实,包括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安全隐患排查等。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2023年修订)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3.11.11•【文号】交运规〔2023〕4号•【施行日期】2023.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交运规〔20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应急管理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修订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2023年11月11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客运企业)。
第三条客运企业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2018)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2018)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客运企业)。
第三条客运企业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公安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客运企业应当依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章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第六条客运企业及分支机构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动态监控等业务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拥有20辆(含)以上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拥有20辆以下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对于300辆(含)以下客运车辆的,按照每3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对于300辆以上客运车辆的,按照每增加100辆增加1人的标准配备。
第八条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道路旅客运输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执业资格并经属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
{安全生产管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实施细则
三、扣分原则
1.各项扣分均以本项分值为扣分上限。
不同考评员在几个部门考评,同一考评扣分项扣分不迭加,在考评组内部沟通时,以本项考评指标分值为上限扣分。
2.法律法规要求的、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发现不符合一次扣全分。
3.标为“★★★”的项目,发现不符合,申报一、二、三级达标的企业考评不达标;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并申请考评组验证合格,视同达标。
标为“★★”的项目,发现不符合,申报一级、二级达标的企业考评不达标,对存在的问题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并申请考评组验证合格,可视同达标;申报三级达标的企业,酌情扣分。
标为“★”的项目,发现不符合,申报一级达标的企业考评不达标,对存在的问题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并申请考评组验证合格,可视同达标;申报二级、三级达标的企业,视情况酌情扣分。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送审稿)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安全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对象】道路运输企业是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的法人单位。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对本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分支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第四条【考核原则】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应当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平稳过渡、有序推进”的原则。
第五条【职责分工】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安全考核大纲和安全考核题库,建立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安全考核管理平台)。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并监督实施。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有关工作。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考核不得收费,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
第六条【总体要求】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考核合格。
第七条【考核要求】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6个月内完成安全考核工作。
道路旅客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什么是道路旅客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道路旅客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是指公司为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确保旅客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而设立的一套考核机制。
该制度通过建立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员工以及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和奖惩处理。
通过考核和奖惩的手段,激励员工和部门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提高道路旅客运输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
为何需要道路旅客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道路旅客运输公司是承担着大量旅客运输任务的企业,其安全生产事关旅客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考核奖惩制度是必要的。
具体原因如下:1. 激励员工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道路旅客运输公司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非常重要。
通过考核奖惩制度,可以激励员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2.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通过建立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标准,并将其作为考核的依据,可以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促使公司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 降低事故发生率:道路旅客运输事故往往具有严重的后果。
通过考核奖惩制度,可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和员工进行处罚,从而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如何建立道路旅客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建立道路旅客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 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标准:根据道路旅客运输的特点和行业要求,公司需要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标准,包括事故发生率、责任事故占比、安全培训覆盖率等。
这些指标和标准应该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紧密相连,并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
2. 设立绩效考核机制:公司需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将安全生产指标和标准作为考核的依据。
通过每月、季度或年度的考核,对公司员工和相关部门进行评估,从而形成考核结果。
3. 建立奖惩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奖惩机制。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是指为了确保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从而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发生事故和灾难,保障交通秩序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以下是一份基本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供企业参考:一、组织管理指标:1.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2.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保证每位员工都了解并履行安全责任;3.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督导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整改安全隐患;4.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设备和人员的配备;5.是否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事故和灾害。
二、车辆管理指标:1.是否按照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配备符合要求的车辆,车辆是否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2.是否建立车辆保险制度,并保证车辆具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防火设备、应急疏散设施等);3.是否建立车辆安全技术档案,记录和管理车辆的使用情况、维修记录等信息;4.是否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是否要求驾驶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和禁止酒驾;5.是否建立车辆定期检测和维修制度,确保车辆的性能和安全状态达到要求。
三、驾驶员管理指标:1.是否建立健全驾驶员岗前、在岗和定期培训制度,确保驾驶员具备必要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2.是否建立驾驶员考核和奖惩制度,对驾驶员的安全行为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奖励;3.是否对驾驶员进行定期体检,确保驾驶员身体状况符合驾驶要求;4.是否建立驾驶员驾驶行为监管制度,确保驾驶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违规行驶;5.是否建立驾驶员违规处理制度,对驾驶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教育。
四、线路和客运站管理指标:1.是否按照规定设立和标识线路,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和维护客运站;2.是否建立线路和客运站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进出站车辆和人员;3.是否进行客运站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如摄像头、防火设施、安全告示等;4.是否制定客运站的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确保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5.是否建立线路和客运站的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巡查和隐患整改。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133号文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通部133号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评价工作,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具体负责一级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管辖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具体负责二、三级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
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分别负责行政许可权限范围内的长江干线、西江干线省际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具体负责二、三级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以上部门和单位统称为主管机关)。
第四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领域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收费公路运营六个专业类型和其他类型(未列入前六种类型,但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批或许可经营)。
道路运输专业类型含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和汽车客运站等类别;水路运输专业类型含水路旅客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等类别;港口营运专业类型含港口客运、港口普通货物营运、港口危险货物营运等类别;城市客运专业类型含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和出租汽车营运等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专业类型含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和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等类别;收费公路运营专业类型含高速公路运营、隧道运营和桥梁运营等类别。
第五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三级为最低等级。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旅客运输、港口危险货物营运、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隧道和桥梁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不设三级,二级为最低等级。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评价指南,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发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 效实施
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 考核工作,督促消除安全隐患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组织事故的抢救、调查和分析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工作,组 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和培训
改进安全管理
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03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奖励种类与标准
奖励种类
包括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物质奖 励包括奖金、奖品、荣誉证书等;非 物质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记功、记大 功、晋级等。
奖励标准
根据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贡献程 度、工作质量、技能水平等因素综合 评定,分为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奖 励标准和审批权限不同。
制定安全培训计划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员工 特点,制定符合企业安全 生产需求的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实施
按照计划,组织员工参加 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 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 能。
培训记录管理
建立员工安全培训记录, 完善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安全教育内容与方法
安全教育内容
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 产基本知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01
发现车辆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 ,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02
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 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01
安检员
02
负责对运营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
术标准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安全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是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的法人单位。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对本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分支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应当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平稳过渡、有序推进”的原则。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安全考核大纲和安全考核题库,建设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安全考核管理平台)。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并监督实施。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有关工作。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考核不得收费,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
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考核合格。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6个月内完成安全考核工作。
在道路运输领域有效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向属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后,视同安全考核合格,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录入安全考核管理平台()。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旨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旅客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安全生产方针如下: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 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技能。
4. 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安全生产目标:1. 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
2. 降低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 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营造安全生产文化。
安全生产原则:1. 以人为本,关注员工生命安全。
2.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 全员参与,形成全员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组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
2. 工作机构(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企业安全技术工作,包括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安全技术研究、安全事故处理等。
(3)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部门内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安全职责如下:(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实现。
(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项目安全生产资源配置,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4)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5)定期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安全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是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的法人单位。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对本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分支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第四条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应当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平稳过渡、有序推进”的原则。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安全考核大纲和安全考核题库,建设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1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所指的安全生产管理,是指以保障客运行车安全为中心内容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本规范所称企业车辆是指车辆行驶证上“车主”栏为该企业名称的车辆。
3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包括班车客运企业、包车(含旅游)客运企业和出租车客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4 基本要求4.1 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2企业应按照本规范要求将安全制度落实到所有从业人员和企业车辆。
5 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5.1 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形成安全管理网络。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法人代表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担任,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任常务副主任或副组长。
5.2 企业应逐级设立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
5.3 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5.3.1 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出租车客运企业按每50辆营运车、其余企业按每30辆营运车1人配备,但不得少于1人。
5.3.2 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运输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6 安全生产职责6.1 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体制。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6.2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将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7 客运从业人员管理7.1 驾驶员管理7.1.1 驾驶员必须具有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同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考评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办法。
【目的依据】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交通运输的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适应范围】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一级考评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
【职责分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管辖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二、三级考评机构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考评员报考条件审核,承担考评员能力测试考务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分别负责长江干线、西江干线跨省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二、三级考评机构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考评员报考条件审核,承担考评员能力测试考务工作。
(以上部门和单位统称为主管机关)第四条交通运输部通过购买服务选择组织实施单位,具体承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的管理与维护、考评员能力测试题库维护和考评机构工作抽查等日常工作。
各省级主管机关可根据需要选择组织实施单位承担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第五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业类型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港口罐区及仓储、公路运营和其它八类.道路运输专业类型含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和汽车客运站等类别;水路运输专业类型含水路旅客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等类别;港口营运专业类型含港口客运、港口普通货物营运和港口危险货物营运等类别;城市客运专业类型含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和出租汽车营运等类别;港口罐区专业类型含港口危险化学品罐区和港口理货仓储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专业类型含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和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企业等类别;公路运营专业类型含高速公路运营、隧道运营和公路养护等类别;其它专业类型为上述类别未涵盖,但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批或许可经营企业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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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公司实行分级式安全目标管理,年初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目标指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转变为各部门、各岗位的分目标,年终根据各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奖惩。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分为4个阶段,即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及目标的评价与考核。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内容(一)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二)分管安全生产、分管生产经营以及分管车站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三)管理科室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四)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二、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和车队实际情况制定总目标(客运主业安全生产目标应至少包括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控制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万车公里事故起数、万车公里伤亡人数等指标)。
(一)交通行业标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JT/630-2005)规定的“交通事故指标”参照标准:1、参照历年行业管理标准:百万车公里责任事故频率5.5次;责任死亡频率0.65人;责任受伤频率3.3人;直接经济损失率0.12万元。
2、参照交通行业标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JT/T630-2005)。
3、参照公司近三年行车事故情况。
2、全员安全培训教育面达到100%,合格率100%。
3、安全保障基础投入,按照规定提取专项安全费用,严格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
4、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必须达到100%。
5、安全考核、评价结果符合“二级”标准化企业规定指标。
6、加强科技投入,规范3G 监控系统监督管理。
GPS系统完好率、运行车辆在线率不得低于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值。
7、制度、规程适宜性100%。
8、营运车辆必须按照国家法规和企业管理规定足额、足险种投保,投保率必须达到100%。
9、劳动安全控制指标:职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控制指数为,千人死亡率0.2人;重伤率0.5人;工伤事故经济损失率0.4万元。
职业病临界人数低于3人/年,职业病确诊人数为0。
10、消防安全控制指标:办公场所、生产场地、生活区域无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坍塌责任伤亡事故发生。
11、治安安全控制指标:无较大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发生。
12、全部生产符合其它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和规定。
三、安全生产目标体系的建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与各科室管理岗位人员、驾驶员等从业人员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使各级人员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管理责任,从而形成自上而下的目标管理体系和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的安全管理模式。
四、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范本】(应适时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在全队范围内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控制死亡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势态平稳,特签订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1、“交通事故指标”参照标准:1、参照历年行业管理标准:百万车公里责任事故频率5.5次;责任死亡频率0.65人;责任受伤频率3.3人;直接经济损失率0.12万元。
2、参照交通行业标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JT/T630-2005)。
3、参照公司近三年行车事故情况。
2、劳动安全控制指标:职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控制指数为:千人死亡率0.2人;重伤率0.5人;工伤事故经济损失率0.4万元;职业病临界人数低于3人/年,职业病确诊人数为0。
3、消防安全控制指标:办公场所、生产场地、生活区域无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坍塌责任伤亡事故发生。
4、治安安全控制指标:无较大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发生。
5、隐患排查治理完成率100%。
6、安全生产奖惩落实率100%。
7、专项活动开展、完成率100%。
8、GPS系统完好率、在线率不得低于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值。
9、节假日安全、特殊时段、特殊气候安全工作安排完成率100%。
10、“日常安全工作”按相关规定落实、完成率100%。
11安全考核评价指标:安全评价符合“二级”标准化规定指标。
12、安全管理指标:制度、规程适宜性100%。
(二)安全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不安全不生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重点以“各类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车辆、设施设备、经营线路、气候等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1、建立以分队长为组长,线管员为成员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分队的所有线路、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分片包干管理,随时通过GPS/3G 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对运行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实时监控,了解、掌握车辆途经线路的道路状况和天气情况等。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班组、岗位及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分解安全责任指标,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班组、岗位、车头和人头。
3、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和车队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落实车队下达的安全目标和任务,做到文件有传达、工作有检查、情况有汇报,确保安全生产的部门、人员、经费、职责、奖惩落实,从而促进分队安全工作的需要。
4、按照(集团)公司和车队要求,负责对科室员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开展驾驶员月度安全培训和效果考核,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5、在发班前:一是要严格按照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和运调管理流程对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气候、不同道路状况对驾驶员进行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教育;二是对随车安全设施设备(包括GPS/3G系统、灭火器、三角木等)进行安全检查。
6、切实抓好驾驶员的准入关、资质审查关和日常“四项指标”的监督关;对新进驾驶员必须进行跟踪回访。
7、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车队下达的车辆保险计划,提前通知经营者或驾驶员进行车辆保险,严禁车辆脱保或漏保运行现象发生。
8、严格按照车队下达的车辆维修保养计划,督促经营者或驾驶员按期进行维护保养,防止车辆漏保、脱保运行。
9、督促驾驶员认真做好车辆“三检查”工作并填写《行车日志》;严格执行车辆维护保养、检测、报废等有关规定,防止病车上路运行;结合春、夏、秋、冬季等专项安全活动及时清理和检查车辆随车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10、每天必须对安装3G/GPS车辆进行动态监控和安全管理并做好监控记录。
11、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查堵安全管理漏洞,制定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按照集团公司和车队要求,逗硬查处本分队的各种违章行为。
12、负责按照(集团)公司和车队要求,根据不同线路、季节、气候特点,及时修订线路安全保障措施并发放到每位驾驶员手中;并配合生产经营科对新增、改道线路进行实行考察。
13、对重点车辆、重点人员、重要路段要进行重点监控或者守候,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4、认真落实超长线接驳运输管理规定。
一是督促接驳驾驶员提前入住接驳站,防止假接驳;二是随时了解、掌握接驳站驻站人员履职情况,确保接驳运输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收集整理、妥善保管接驳运站交回的接驳台账及相关资料。
15、扎实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各种专项安全生产活动,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安排布置、有检查落实、有总结汇报。
16、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部门汇总。
17、按照《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评分标准》(2018年修订版)、《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建立健全本部门各种安全基础资料,做到资料齐全、规范整洁、分类归档、真实有效。
18、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做好各种安全基础资料、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三)目标考核车队根据实际,参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评分标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记分表》、《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DB51/T2242-2016)、《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以及日常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年终综合评定并兑现奖惩。
(四)奖惩1、奖励(1)在本年度内,未突破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控制指标,颁发奖金1000元。
(2)在本年度内,安全管理成绩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较好,无重大安全隐患存在,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由公司报请集团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2、处罚在本年度内,突破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控制指标,对部门处罚款1000元,给予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安全先进评选资格。
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按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处理。
严重的官僚主义或玩忽职守,不执行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违章指挥,酿成重、特大事故,除按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外,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为了确保目标顺利实施,建立检查、整改、督查、总结、提高的循环管理。
根据年初车队与各部门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日常工作的安排布置等,采取月度定期隐患排查、适时不定期到各部门安全督查、以及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落实。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与评价一、安全目标考核每年底,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行业指标《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分标准》、《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四川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状况评分标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以及日常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等,对全队各部门进行年终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并以文件形式进行全队通报。
二、安全生产评价1、建立内部评价机制:车队每年进行1次内部安全管理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生产安全监督与检查、应急响应与救援、事故处理与统计报告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一般在每年年底进行。
2、聘请第三方评价:单位每年度配合集团公司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