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级开发区管理体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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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级开发区管理体制概述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我国重点开发区管理模式优化探究

【第一章】我国经济开发区管理机制探析绪论

【2.1】我国国家级开发区的特点和发展历程

【2.2】我国国家级开发区管理体制概述

【第三章】我国国家级开发区现行管理制度分析

【第四章】创新我国国家级开发区管理体系的建议

【结语/参考文献】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形式创新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二节我国国家级开发区管理体制概述

自全国各地国家级开发区创建以来,各个开发区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地区发展环境,对管理体制进行了丰富的创新实践,使得开发区的体制始终保持活力,开发区的制度创新优势成为开发区取得巨大成绩的首要前提和重要保障。通过三十年的发展,目前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呈现多元化,各个模式各具优势,也面临不同的挑战。同传统行政管理体制不同,不同类型的开发区管理体制均保持了开发区体制机制的精髓,即精简高效。这不仅符合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长期发展趋势,也凸显了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的作用。各开发区在体制

创新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以说没有最优的模式,只有最适合的模式。本节将通过对目前我国开发区现有模式和成功经验的梳理,探寻我国国家级开发区在管理体制上可创新发展的途径。

一、国家级开发区管理体制的类型

结合不同开发区的功能及地区背景环境,地方政府对开发区的管理体制进行了丰富的制度创新实践,目前开发区管理体制已走向多元化。在实践中,大致形成了管委会、区政统筹、企业管理三种基本管理模式。管委会模式是我国开发区最初体制创新的产物,也是目前我国开发区最普遍采用的体制模式。经过10到15年的发展,开发区一般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发展后,管委会模式出现分化,部分开发区仍坚持管委会模式并取得骄人的成绩;部分开发区在管委会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发展出区政统筹的一种新模式;另外,企业管理模式也在第一批14个开发区中出现。

(一)管委会模式

管委会模式一般具有以下的特点:一是在总体组织框架上,管理委员会是所在地政府的派出机关,而非一级人民政府,主要行使当地政府授权的经济管理职能;管委会模式与一般行政区的管理体制的区别是所在市委派出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不设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

会议。一般还同时组建一个由管委会直接管辖的开发建设总公司作为经济活动法人。二是在组织人事方面,开发区管委会一般具有高级别干部配置和高管制授权安排等特征,其领导人地位甚至高于该城市所辖区县,开发区在某些领域享有省一级的权力,很多超过了所在的城市。在干部任免上,管理委员会领导实行任命制,下级干部实行聘任制。三是在管理委员会内部设置高度精简的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合署办公,与政府机构相比,其机构和人员编制比行政区管理体制要精简得多。四是国家级开发区设立一级财政,可以编制、实施财政预算、组织税收,并相应地制定区域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实现依法治区。

这种高度授权,特事特办,专心发展经济的管理体制,是目前我国国家级开发区采用最多的管理体制模式,它的优点为:一是管理委员会拥有较大的行政管理权和独立的经济管理权,保证了体制创新的活力和动力;同时开发区管委会的高层次、高授权,对获取政府高层信息、协调一线矛盾、屏蔽外部环境干扰、降低交易成本具有直接帮助。二是作为相对独立的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可以脱离来自各个方面的牵制和干扰,在所在地政府的领导下,因地制宜制订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从而保证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三是机构设置精简、高效,体现了小政府、大社会的精髓。管理委员会下设职能部门受其统一领导,目标取向一致,有效避免和降低了存于运行机制内部的扯皮、摩擦和内耗。同时,由于进行合理的职能归并,不搞上下对口,管委会内设机构的行政资源得到高度整合,大大提高工作效能。其精简高效

的机构设置,对优化区域发展环境有重大意义。

这种模式的薄弱环节在于:一是行政授权不到位,宏观控制缺乏力度。开发区管理权限的下放一般都是根据开发建设的需要,缺乏整体性和综合协调管理力度,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二是管委会作为准政府,在法律上突出管理经济事务的职能,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不完备,随着开发区不断发展必然产生越来越多的社会事务管理需求,这种管理模式并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三是开发区与所在行政区在领导、规划、管理、开发、建设等方面的权利和经济利益上的再划分容易发生冲突。

目前国内已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绝大多数采用管委会模式,一方面是因为管委会管理模式同我国大多数开发区的发展阶段相匹配,我国目前大多数开发区目前发展还处于初级和中期发展阶段,开发范围较小,开发区行政级别不高,管委会模式能充分发挥所在政府优势,集中力量发展基础设施和经济建设,充分发挥了管委会模式的优势;另一方面也说明管委会模式仍有其明显的先进性的存在。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许多东部十分发达的开发区仍选择管委会模式,而且也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绩,这说明如果充分发挥管委会模式精简高效的优势,并能有效的解决其弊端,管委会模式是十分具有活力的。

(二)区政统筹管理模式

随着国家级开发区完成第一阶段的开发职能,逐步进入发展的第二阶段,开发区为解决自身发展空间不足,为现有产业提升预留空间,开发区发展从产业集聚过渡到人才集聚,开发区面临城市化发展的内生需求。开发区原有管委会模式出现分化,部分仍沿用管委会模式,部分开发区在管委会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混合型管理模式在管委会模式上逐渐发展起来。区政统筹型管理模式是以准政府的管委会模式为主导,衍生发展出来的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主要是指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受委托管理,与乡镇、行政区合并管理。其宗旨是通过体制设计,在加快开发区自身发展的同时,发挥园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使开发区由单一工业区向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区转变,实现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以及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又能很好地解决开发区自身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从表现形式来看,区政统筹型管理模式可以细分为以下两种:

一是垂直委托管理(街道乡镇委托管理)。随着开发区的管辖范围不断扩展,园区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建区初期的单纯管委会制模式不能充分适应开发区与辖区乡镇统筹管理、协调发展的需要,因此,“管委会+托管乡镇”的管理模式应运而生,这一类型是管委会模式的扩展,是上下级间的合并。其主要的特征是:受当地政府的委托,对周边乡镇进行经济社会的统一管理,将园区周边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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