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授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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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人授权委托行为,提升企业整体内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法人授权委托,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业务需要向被授权人授予办理相关业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签订有关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对外代表公司从事的诉讼行为(包括仲裁,以下同)、业务行为以及办理其他需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的特别事项。

第四条公司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的形式是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第六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应遵循“统一授权、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以本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办理公司总经理概括授予权限外的合同和特定业务,承办特别事项,应当取得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委托。

第八条公司未经公司总经理授权,或者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限终止后,以公司或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公司名义对外办理的诉讼业务、非合同业务及特别事项均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因无效民事行为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行为人自负。

第九条被授权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诚信办理受托事项。

第十条公司办公室负责承办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事宜。

第十一条各项授权事项依据《公司章程》所确定的股东、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权限和分工,以及公司的其它规章制度办理。

(一)属于股东决定的事项,应当持股东会会议决议办理法人授权;(二)属于执行董事批准的事项,应当持执行董事批示,办理法人授权;(三)属于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应当持总经理关于该事项的批示意见办理法人授权;(四)属于公司其他管理程序决定或拟定的事项,应当持相应的批示意见或审核意见办理法人授权。

第十二条办理法人授权的事项属于签订合同的,经办人在报公司法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时,除应持有相关会议决议或批示、审核意见外,还应当按合同审核会签程序取得合同审核部门及公司领导签署的同意签订合同的审查意见,方可办理法人授权。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公司法人进行授权办事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委托的,而在委托的时候就需要出具相应的委托书出来,为大家分享了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办法,欢迎借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以本公司名义对外从事诉讼、非诉讼、签订合同等法律事务,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授权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某种法律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法律性文件。

第四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和受托人亲笔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二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原则第五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行使职权。

董事长可根据需要,授权委托他人作为其代理人,依法行使董事长授权委托的职权。

委托书一般一年办理一次,根据具体情况,董事长可对委托内容和权限进行调整。

第六条受托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经济违规行为,无重大劣迹,能够胜任授权范围内的工作。

第七条对同一事项不能重复委托。

第八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使用范围为公司内外部的法律行为。

第九条授权委托事项实行分级管理,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授权委托管理,报集团政策法律室备案。

第三章授权委托管理程序第十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依据业务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发。

第十一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如下内容: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单位、职务、授权事项及范围、有效期限、其他特别事项等。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依据业务需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授权代理事项:1、由被授权人填写申请表,包括但不限于请求代理事项范围、代理事项期限、其他特别事项等内容;2、被授权人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经公司法律工作部门审核,提出法律意见,交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审批;4、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同意的申请表送交到法律工作部门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手续。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行为,保障公司和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在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办理法人授权委托手续。

未办理法人授权委托手续的不能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律采用向受托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形式。

本办法所称法人授权委托书是指由公司统一制作、经法定代表人签发、授予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对外代表公司实施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部门,对法人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制作、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和办理。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如政府部门对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有强制性要求,可依政府部门要求办理,申请部门或人员仅需填写《法人授权委托申请表(存根)》到综合办公室进行备案即可。

第五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委托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公司加盖公章。

第二章授权委托事项及程序第六条下列事项应当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一)合同授权委托,即以公司名义对外谈判、协商、签订合同(包括各类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意向书等);(二)股东授权委托,即公司委派发起人代表、出资人代表或股东代表,参加所投资公司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签署发起人协议、股东会决议等法律文件;(三)诉讼、仲裁授权委托,即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四)公司登记授权委托,即办理公司所投资公司或企业的登记注册、变更、清算注销等事宜;(五)产权登记授权委托,即办理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其他资产的产权登记和变更等手续;(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经营需要,应当办理法人授权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签发程序:(一)申请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的业务部门应填写《法人授权委托申请表(存根)》,并附上相关的合同、协议、决议等文件.(二)上述申请表及所附文件应经申请业务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

法人授权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管理办法

法人授权管理办法法人授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法人授权管理,规范授权活动的行为,增强授权活动的法律效力,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在本单位内部或者与外部单位进行授权行为的法人。

第三条授权概念授权是指法人将其拥有的某项权利或者行为权限转让给他人代为行使的行为。

授权可以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进行。

第四条授权方式授权可以采用书面授权或者口头授权的方式。

第二章授权行为第五条授权许可的主体和范围授权许可的主体可以是法人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授权许可的范围应当明确,不得超过被授权人的权限。

第六条授权的内容和期限授权的内容应当明确,不得超出法人的权限范围或者法律规定的范围。

授权的期限应当明确,授权结束之后应当及时撤销。

第七条授权义务授权人应当遵守授权的约定,对授权行为负责;被授权人应当按照授权人的要求行使授权的权利或者行为权限,对授权行为负责。

第三章授权管理第八条授权的管理本单位应当建立授权管理制度,规范授权行为的流程,保障授权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授权记录的保存本单位应当保存授权记录,包括授权书、授权人件、被授权人件等证明文件,保存期限应当至少为3年。

第十条授权的撤销授权人可以在授权期限到期或者授权事项完成后随时撤销授权。

第四章法人授权的效力第十一条授权协议的效力授权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订立,受到法律保护。

被授权人按照授权约定行使权利或者行为权限,授权行为有效。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授权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授权,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法人:法律认可的组织形式。

2. 授权:法人将其拥有的权利或者行为权限转让给他人代为行使的行为。

3. 授权许可:授权人通过授权书等形式授权被授权人行使某项权利或者行为权限。

统一法人授权经营管理规定

统一法人授权经营管理规定

统一法人授权经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实行统一法人制度,强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的集中管理与内部控制,增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保护被保险人和公司自身的合法权益,保证各级分支机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授权,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和各级分公司根据各自的管理权限向所属职能部门和下级分支机构授予经营管理权限的行为。

授权人指授予经营管理权限的机构,被授权人指接受经营管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

第三条授权实行逐级授权、分类授权和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被授权人应当在授权人的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授权根据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方式;根据层次的不同,可分为授权和转授权两种方式。

第二章授权的组织管理第六条被授权人的主要负责人是被授权人授权经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被授权人的授权经营管理工作;(二)正确行使授权权限,不滥用授权或超越授权;(三)定期向授权人报告授权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法律部门)负责公司授权经营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基本授权文件的起草、修订及审核;(二)审核特别授权申请的合法合规性;(三)开展授权经营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应配合本级法律部门开展授权经营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与授权事项相关业务的日常管理;(二)提出基本授权建议;(三)对特别授权申请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内容进行审核,保证相关材料的真实完整;(四)对自身职能范围内授权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基本授权第九条基本授权指总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范围内,对所属职能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从事一般经营管理活动的授权。

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三篇

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三篇

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第一条为适应现代金融企业要求,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内部层层有责、责权对等,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机制,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行法人授权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涉及公司政策、机构设置、预算及重大投融资等有关的决策权,集中在董事会。

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日常经营活动的组织权授予总经理。

第三条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经营审批权限和年度预算内的费用批准权由董事会授权予公司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分级管理、分级授权的原则,将其部分权限授予其下属,并按此原则逐级下放。

第四条公司实行对费用批准权限与费用支付权限相一致的管理原则,即有权批准动用费用进行经营活动的人,同时具有批准付款的权力。

第五条总经理因公出差或休假期间,可将行政职能授权予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时在公司内部网和集团内部网上予以公布。

副总经理因公出差或休假期间,其行政职能自动由公司总经理接管。

第六条各部门经理在总经理对其授权范围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部门的分级授权标准。

第七条上级授权主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其对下一级的授权标准。

第八条授权标准发布后即成为公司内部制度,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被授权人禁止越权操作。

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规定者,公司将采取行政和经济处罚、纪律制裁直至开除。

如后果严重,并直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董事长的授权:(一)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5%(含)以内的期中调整;(二)批准公司年度信贷计划20%(含)以内的调整;(三)批准公司3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的综合授信类业务;(四)批准公司对外月度、季度稽核报告。

第十条对总经理的授权(一)签订公司信贷合同;(二)批准公司3000万以下的综合授信类业务;(三)批准公司贷款支付;(四)批准资金账户划转;(五)批准公司费用报销;(六)批准公司费用预支;(七)批准公司资金账户的开立、撤销;(八)批准公司招聘或解聘经理以下人员。

法人授权管理制度

法人授权管理制度

法人授权管理制度法人授权管理制度一、引言在企业管理中,法人授权管理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

通过明确规定公司内部的授权流程和责任分工,可以有效地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和规范性,确保公司运作的可持续性和合规性。

二、法人授权管理的定义法人授权管理是指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员工之间建立一套明确的授权规范和流程,以保证公司内部决策合理化、授权许可清晰明确,避免擅自行动和权责不清的情况发生。

三、法人授权管理的重要性1. 规范性:建立法人授权管理制度可以确保授权动作合法合规,避免违法风险。

2. 效率性:明确的授权流程可以减少决策耗时,提高得到事情解决的效率。

3. 透明性:规范的授权制度使得授权和责任分工清晰,避免信息不对称和内部不公平现象。

四、法人授权管理的原则1. 合法性:授权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2. 透明性:授权过程应该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

3. 一体化:授权管理应该与公司内部其他规章制度相一致,互相配合。

五、法人授权管理制度的流程1. 授权申请:员工向主管申请特定授权。

2. 授权审核:主管审核授权请求,确认合规并签署授权书。

3. 授权执行:员工根据授权书执行相关操作。

4. 授权监督:主管对授权操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六、法人授权管理制度的角色1. 授权人:有权对他人授权的人员。

2. 被授权人:接受他人授权的人员。

3. 授权审核人:负责对授权请求进行审核和决策的人员。

4. 授权监督人:负责监督和评估授权操作的人员。

七、法人授权管理制度的落实1. 培训: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培训。

2. 监督:公司内部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部门负责授权管理的监督。

3. 处罚:对违反授权规定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八、法人授权管理制度的优化1. 自动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授权流程进行优化和自动化。

2. 信息共享:建立内部信息共享平台,便于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3.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授权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和效果,进行持续改进。

公司法人授权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法人授权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人授权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法人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管理人员在特定范围内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法人授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授权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权责一致原则:授权应当明确授权范围、权限和责任,确保授权与责任相匹配。

(三)公开透明原则:授权行为应当公开进行,确保公司内部和外部知情。

(四)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审慎选择授权对象和授权事项。

第二章授权范围和种类第四条公司法人授权范围包括:(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决策事项;(二)公司章程授权的法定代表人职权范围内的决策事项;(三)公司章程授权的其他管理人员职权范围内的决策事项。

第五条公司法人授权分为以下种类:(一)基本授权: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管理人员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决策事项。

(二)特别授权:指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基本授权之外,对特定事项或特定人员的授权。

第三章授权程序第六条授权程序如下:(一)提出授权申请:各部门或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向董事会提出授权申请。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根据授权原则和授权范围,对授权申请进行审议和批准。

(三)授权通知:董事会将授权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授权人。

(四)授权文件:被授权人根据授权决定,制作授权文件,明确授权范围、权限和责任。

第四章被授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被授权人享有以下权利:(一)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行使职权;(二)根据授权决定,独立作出决策;(三)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八条被授权人承担以下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二)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四)不得超越授权范围行使职权。

公司法人授权管理制度

公司法人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人授权管理工作,明确权利责任关系,控制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授予其一定的决策、管理、执行等权利。

第三条公司法人授权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授权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权限适度原则:授权范围应与被授权人的职责和能力相匹配。

(三)责任明确原则:被授权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程序规范原则:授权行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授权范围与权限第四条公司法人授权范围包括:(一)公司重大决策授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投资决策等重大事项的授权。

(二)公司经营管理授权: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事项的授权。

(三)子公司授权:对子公司设立、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授权。

(四)其他授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其他需要授权的事项。

第五条公司法人授权权限包括:(一)决策权:对授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决策。

(二)管理权:对授权范围内的部门、子公司等进行管理。

(三)执行权:对授权范围内的任务进行执行。

第三章授权程序第六条公司法人授权程序如下:(一)授权申请:被授权人根据工作需要,向授权主体提出授权申请。

(二)授权审核:授权主体对授权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授权范围、权限和期限。

(三)授权批准:授权主体批准授权申请,并签署授权文件。

(四)授权执行:被授权人按照授权文件的规定,行使授权权限。

第四章责任与监督第七条被授权人应按照授权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限,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八条被授权人违反授权文件规定,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授权监督机制,对授权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授权工作合法、合规。

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相关规定

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相关规定

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相关规定一、定义及作用法人授权委托书是指法人在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某项事务时,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法律文件。

它具有法律效力,代表了法人的意志,对受托人具有约束力,同时也是受托人行使代理权的依据。

二、授权对象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对象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授权对象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授权内容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某项事务的权限、办理事务的范围、办理事务的方式、办理事务的期限等。

授权内容应当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

四、授权期限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期限应当由委托人明确指定。

如未指定,则授权期限至办理完委托事务为止。

授权期限内,受托人可以多次行使代理权。

五、授权书的制作及签字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字或者盖章。

如有需要,可以加盖法人公章。

授权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

六、授权书的生效法人授权委托书自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在授权期限内,受托人可以以法人名义行使代理权,办理授权事务。

七、授权书的撤销委托人可以书面通知受托人撤销授权。

授权书的撤销自通知到达受托人之日起生效。

撤销授权后,受托人应当停止行使代理权。

八、授权书的法律效力法人授权委托书一经生效,即对委托人和受托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办理的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九、授权书的保存和归档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别妥善保存。

办理完毕委托事务后,受托人应当将授权书归档,以备查阅。

十、违规处理违反法人授权委托书的规定,超越授权范围行使代理权或者未按照授权内容办理事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法人授权委托书是法人在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事务时,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重要法律文件。

明确、具体的授权内容、期限和范围,以及合法、规范的制作和签字盖章程序,是保障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性的关键。

同时,遵守授权书的法律规定,确保其法律效力,对于维护法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人签署委托授权书规定

法人签署委托授权书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法人签署委托授权书的行为,明确委托授权的范围和权限,保障委托人、受托人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法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

第三条委托授权书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1. 委托人、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2. 委托授权的事由和目的;3. 委托授权的范围和权限;4. 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5.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6. 约定解除委托授权的条件;7. 违约责任;8. 解决争议的方式;9.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四条委托授权的范围和权限应当明确、具体,不得超越委托人的经营范围和实际能力。

以下情形不得授权:1. 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2. 违反委托人、受托人真实意愿的;3. 可能损害委托人、受托人合法权益的;4. 可能导致委托人、受托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第五条委托授权书应当由委托人、受托人签字或者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第六条委托授权书应当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授权书在有效期内,受托人应当依法行使委托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履行义务。

第七条委托授权书有效期内,委托人、受托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撤销委托授权书。

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者撤销的,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或者撤销协议。

第八条委托授权书有效期内,委托人、受托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受托人应当依法行使委托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履行义务,不得超越委托授权的范围;2. 受托人应当妥善保管委托授权书,不得泄露委托人、受托人的商业秘密;3. 受托人不得利用委托授权书谋取不正当利益;4. 委托人、受托人应当共同维护委托授权书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委托授权书有效期满或者解除后,受托人应当及时将委托授权书返还给委托人,并依法注销委托授权书。

第十条委托人、受托人因委托授权书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人授权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法人授权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人授权管理,明确授权范围、权限和程序,保障公司合法、合规、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内部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授权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明确性原则:授权内容应当明确,权限范围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三)适度性原则:授权范围和权限应与授权人职责相适应,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有序进行。

(四)监督性原则:对授权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授权事项的合法、合规、高效执行。

第二章授权范围和权限第四条公司法人授权分为以下类别:(一)基本授权:包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授权。

(二)特别授权:包括公司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等方面的授权。

第五条公司法人授权权限包括:(一)决策权:对授权范围内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二)执行权:对授权范围内的决策、事项进行组织实施。

(三)监督权:对授权范围内的决策、事项进行监督。

第六条被授权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权限。

第三章授权程序第七条公司法人授权程序如下:(一)申请:被授权人根据工作需要,向授权人提交授权申请。

(二)审议:授权人组织召开会议,对授权申请进行审议。

(三)批准:授权人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授权申请。

(四)授权:授权人向被授权人颁发授权证书,明确授权范围、权限和期限。

(五)监督:授权人对被授权人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被授权人职责第八条被授权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规章制度。

(二)按照授权范围和权限,认真履行职责。

(三)及时报告授权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接受授权人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九条公司设立授权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法人授权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条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授权委托书的规定要求

法人授权委托书的规定要求

根据《民法典》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人授权委托书是指法人为办理某项事务,将其法定代表人的部分或全部职权授权给他人代为行使的书面文件。

以下是法人授权委托书的规定要求:一、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授权范围、授权期限、被授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营业执照号码等事项。

授权范围应当明确具体,授权期限应当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计算。

二、被授权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被授权人应当向法人提交其身份证件或者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三、授权委托书应当向法人登记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备案。

备案时,法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或者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一经送达被授权人,即产生法律效力。

被授权人可以凭借授权委托书办理授权范围内的事务。

授权委托书不得撤销,但授权期限届满或者被授权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况除外。

五、被授权人应当依法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维护法人的合法权益。

被授权人超越授权范围办理的事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损毁或者非法使用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法人授权委托书涉及的有关事项发生变更的,法人应当及时更新授权委托书,并重新备案。

八、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在法人的住所或者营业场所公示。

法人应当向公众提供授权委托书的查阅服务。

九、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相关纠纷,应当依法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

十、违反法人授权委托书的规定,给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总之,法人授权委托书是法人为办理某项事务,将其法定代表人的部分或全部职权授权给他人代为行使的书面文件。

在制定和使用法人授权委托书时,应当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要求,确保授权委托书的真实、合法、有效,以免产生法律责任和民事纠纷。

法人授权管理制度

法人授权管理制度

法人授权管理制度一、概述在现代社会中,法人作为企业的主体,在日常经营中可能需要将一部分权力和责任委托给特定的个人或其他机构。

为了确保授权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和有效性,建立并实施一套完善的法人授权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授权的概念与原则1. 授权的概念授权是指法人将特定权力或权限委托给个人或机构,并在一定的范围和条件下允许其代表法人行使相应的权力和义务的过程。

2. 授权的原则(1)明确性原则:授权行为必须明确具体,授权方和被授权方对授权范围、期限和条件等必须达成一致。

(2)合法性原则:授权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有效性原则:授权行为必须经过正式程序,有明确的授权文书或授权书面确认。

(4)责任原则:被授权方行使权力或权限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授权方的指示行事。

三、法人授权管理制度的内容1. 授权的程序和范围(1)授权的申请:包括授权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授权委托书等程序。

(2)授权的审批:包括对授权申请进行审核、审批、签发授权书等程序。

(3)授权的范围:明确授权的权力或权限范围,包括经济权力、法律权力、管理权力等。

(4)授权的期限:规定授权的有效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期或撤销。

2. 授权的要求和条件(1)授权条件:明确授权的前提条件,如被授权方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能力和经验等。

(2)授权要求:规定授权的基本要求,如对被授权方的素质、职责、义务等进行明确规定。

(3)授权限制:针对特定情况或特定权限进行授权限制,确保授权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3. 授权的管理和监督(1)授权的记录和备案:要求对所有授权行为进行记录和备案,确保日常授权行为的可查性和可追溯性。

(2)授权的监督和检查: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包括定期或不定期对授权行为进行检查和审核。

(3)授权的风险防范:对可能存在的授权风险进行事先评估和预警,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

四、法人授权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改进1. 实施(1)制度宣贯:组织内部对法人授权管理制度进行宣贯,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法人委托授权书管理

法人委托授权书管理

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合作日益增多,法人委托授权书作为企业间合作的重要法律文件,其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法人委托授权书的管理,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二、法人委托授权书的概念及作用1. 概念法人委托授权书是指法人授权他人代为处理某项事务的法律文件。

它具有法律效力,被授权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 作用(1)明确授权范围,保障企业合法权益;(2)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3)降低企业风险,避免因授权不当导致的经济损失。

三、法人委托授权书的管理1. 制定管理制度企业应制定法人委托授权书管理制度,明确授权程序、审批权限、授权期限、授权范围等内容,确保授权合法、合规。

2. 建立授权档案企业应建立法人委托授权书档案,对每份授权书进行编号、登记,确保授权书的安全、完整。

同时,对授权书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3. 规范授权程序(1)授权申请:被授权人需向企业提出授权申请,说明授权目的、范围、期限等;(2)审批:企业对授权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授权合法、合规;(3)授权: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授权书,明确授权范围、期限等;(4)备案:企业将授权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 加强授权监督(1)授权期限届满,企业应收回授权书,终止授权;(2)对授权人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3)对授权书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防止滥用授权。

5. 处理授权纠纷企业应建立健全授权纠纷处理机制,对因授权不当引发的纠纷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结语法人委托授权书管理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确保授权合法、合规,降低企业风险,维护市场秩序。

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规定

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规定

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公司运营的正常有序,法定代表人需要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对公司进行授权,故有必要对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进行规定。

一、授权范围法定代表人通过签署授权书对公司进行授权。

但是,授权范围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范围之内,不能超出其职权范围。

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授权行为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财务主管或其他相关员工,且不得逾越职权范围。

在授权行为过程中,该授权行为的范围应当做到明确,以防止授权过程中产生的误解。

二、授权流程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进行授权应当遵照如下程序进行:1.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协商,在协商达成协议后,起草一份授权书。

2.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后,由法定代表人向公司财务主管或其他相关人员提出授权申请。

3.公司财务主管或其他相关人员对授权进行复核,确认授权的合法性和准确性,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范围明确的授权行为即可进行。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授权过程中要注意文本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一定要确保授权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三、授权书的内容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授权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2.授权范围,明确授权行为的范围和期限。

3.授权的生效时间和期限,授权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

4.授权人的签字确认。

四、授权的变更和解除在授权过程中,可能情况会发生变更,包括授权范围和授权人对被授权的人员进行变更。

这些变更必须通过公司正常的流程进行操作,以保证授权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对于授权的解除,则需要告知公司相关人员,授权解除于相关方签署的日期生效。

同时,也要在公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中登记相关信息。

五、监督和检查公司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于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也要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和完善审计工作,确保授权过程的真实可靠性。

六、风险提示虽然授权是法定代表人权力下的行为,但是任何授权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定代表人掌管的范畴。

否则,就可能会造成公司利益的损失,甚至导致经济纠纷的发生。

法人授权管理制度

法人授权管理制度

法人授权管理制度法人授权管理制度一、前言法人授权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为确保内部人员的行为得到有效监督和控制,在规范和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在法人授权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法人授权管理政策1. 授权管理的基本原则公司授权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授权必须明确和合理授权必须有明确的授权对象和范围授权必须按照权限等级进行划分授权必须有有效的监督和审计机制2. 授权管理的流程公司授权管理流程如下:1. 申请授权:员工向管理部门递交授权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和所需权限等信息。

2. 授权审批: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确定授权权限范围和时效性。

3. 授权手续:签署授权书,由申请人和授权人确认授权内容。

4. 记录备案:将授权内容归档,以备查阅和审计。

三、法人授权管理规定1. 授权范围公司的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处理财务事务确定公司政策和战略代表公司参加重大会议和活动2. 授权权限等级授权权限等级根据员工在公司的职位及责任划分为:高级领导授权部门主管授权普通员工授权3. 授权变更与撤销授权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授权权限进行调整和变更。

若员工违反授权规定,授权人有权立即撤销该员工的授权,并追究责任。

四、法人授权管理制度的执行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法人授权管理制度,确保每一项授权活动都符合规定,达到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安全性的目的。

定期对授权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规范化程度。

五、法人授权管理制度的监督与检查公司内部设立专门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检查授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各部门的授权情况进行审计和核查,确保授权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六、总结通过建立有效的法人授权管理制度,公司能够提高内部管理效率,减少潜在风险,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各部门员工应深入了解授权管理政策和规定,切实履行授权义务,做到规范授权、透明监督,共同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法人授权规定

法人授权规定

法人授权规定一、引言在商业社会中,法人代表机构的授权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保障法人授权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明确授权范围和责任,制定法人授权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二、授权方式1. 授权书法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即授权书,明确授权的范围、期限和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身份信息。

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的公章,以确保授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内部授权规范法人单位也可以在其内部制定授权规范。

该规范可以明确授权的程序、权限和责任,以及相关内部审核、备案和监督机制。

这可以为法人单位的管理和运营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授权范围法人授权的范围应明确界定,涵盖具体的事项或行为。

授权的范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超出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的职权范围。

同时,法人应制定有效的内部审核制度,确保授权行为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四、授权的限制1. 时限限制法人授权可以根据需要设定时限,即授权的期限。

在授权期限届满前,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合理行使权限。

超出期限的授权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2. 金额限制法人授权可以对授权金额进行限制。

被授权人在进行与金额相关的交易时,必须明确授权金额的上限。

在超出限制的情况下,被授权人应及时报告并尽快纠正错误。

五、授权的撤销法人单位可以随时撤销已发出的授权。

撤销授权应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并在法人单位内部进行备案。

同时,撤销授权后,被授权人不得继续行使之前授权的权限。

六、授权的责任1. 授权人责任授权人应对其授权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

授权人应在授权前对被授权人的资质和能力进行合理评估,并告知被授权人与授权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2. 被授权人责任被授权人应按照授权书或授权规范的要求行使其权限。

被授权人应对其行为的合法性和效果承担责任,并在授权范围内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七、违约责任对于违反授权范围、超出权限或擅自行使权限的行为,法人单位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行政处罚或法律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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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统一法人管理体制,规范公司和营业性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健全内控和自我约束机制,增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遵循“统一管理、区别授权、及时调整、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统一法人体制下的授权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授权是指公司在法定经营范围内,授予财务部、组织人事部、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和其他部门进行经营管理活动的权限。

第四条:公司授权应根据受权人的经营管理水平、主要人员素质和业绩、风险控制能力、当地投资环境等条件及其变化,实施区别授权和动态管理。

第五条:受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从事经营管理活动。

严禁任何职能部门、营业性分支机构和个人越权或未经授权经营。

第二章授权的分类和形式第六条: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类。

基本授权是对法定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业务所授予的权限。

特别授权是对基本授权外的特殊业务,创新业务等所授予的权限。

基本授权、特别授权分为直接授权和转授权两个层次。

直接授权是指公司对各职能部门、营业性分支机构或关键岗位授予的权限。

转授权是各职能部门、营业性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本单位有关业务处室和关键岗位授予的权限。

第七条:授权以授权书形式办理。

授权书包括《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用于基本授权的直接授权)、《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用于特别授权的直接授权)、《法人转授权委托书》(用于基本授权的转授权)和《法人转授权委托书》(用于特别授权的转授权)。

第八条:授权书内容包括:(一)授权人全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受权人全称及负责人姓名。

(三)授权事项及限制性要求。

(四)授权期限。

(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九条:授权范围包括:(一)基本授权范围:1.总经理拥有的经营管理权限。

2.分管副总经理及组织人事部拥有人事、劳动工资管理权限。

3.分管副总经理及财务部拥有财务资金管理权限。

4.分管副总经理及业务发展一部、业务发展二部拥有对外发展授信业务的权限,对外签署业务合同的权限。

5.分管副总经理及风险管理部拥有风险评估管理的权限,对外签署中介合同的权限。

6.分管副总经理及业务发展一部、业务发展二部、风险管理部拥有授信业务管理、资产保全管理权限。

(二)特别授权范围:基本授权外的业务。

创新业务和特殊业务。

诉讼、仲裁代理事项。

其他需要进行特别授权的事项。

第十条:授权书的有限期限各分管副总经理及职能部门基本授权的有效期限与受权人的任职期限一致。

营业性分支机构基本授权的有效期限根据公司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规定,且仅在受权人任职期间内有效。

特别授权一事一授权,有效期限根据授权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均自授权人签发之日起生效,但经授权人审批同意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一条:法人授权管理工作由风险管理部统一管理,各营业性分支机构的法人授权管理工作应归口并由专人负责。

(一)风险管理部负责授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检查、组织有关部门拟定授权建议、对授权内容进行法律审查。

具体办理基本授权、特别授权事宜。

监督检查转授权事宜。

制定各类授权书的格式等。

(二)各职能部门、营业性分支机构应规范授权管理。

对授权书等与授权有关的文书应建立登记、使用、保管、归档制度。

第三章直接授权(一)风险管理部统一征集授权建议。

1.风险管理部对第九条(一)款规定的直接授权范围内的权限进行基本授权时,通知各职能部门或营业性分支机构相关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向其征集对各职能部门、营业性分支机构或关键岗位的授权建议。

2.各职能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应在风险管理部要求的期限内拟定本部门、营业性分支机构或关键岗位的授权建议、包括授权人、权限内容、有效期限、是否可以转授权及其他内容。

受权人负责人变更,授权内容无变更的,各职能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直接向风险管理部提出授权建议,并报风险管理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授权内容变更,无论受权人负责人是否变更,授权建议均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送交风险管理部。

(二)风险管理部汇总授权建议后,拟订各分管副总经理、职能部门、营业性分支机构或关键岗位的授权方案后报公司总经理。

(三)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提请法定代表人审批。

(四)法定代表人审批同意后,风险管理部制作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用于基本授权的直接授权)。

公司综合部凭法定代表人的审批意见,在授权书上加盖法定代表人的名章和加盖公司章。

(五)综合部将授权委托书交受权人。

该授权书复印两份,一份由综合部归档,另一份由风险管理部归档。

(一)公司各分管副总经理、职能部门需办理特别授权时,拟定法人授权建议送风险管理部审核,报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提请法定代表人审批。

法定代表人审批同意后,风险管理部制定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用于特别授权的直接授权)。

公司综合部凭法定代表人审批意见,在授权书上加盖法定代表人的名章和公司章。

该授权书复印两份,一份由综合部归档,另一份由风险管理部归档。

(二)各营业性分支机构需办理特别授权时,由其负责人签发授权申请,报公司有关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有关归口管理部门拟定授权建议并送风险管理部审核后报风险管理部分管副总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提请法定代表人审批。

法定代表人审批同意后,风险管理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办理授权书。

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营业性分支机构有权自行办理的事项需要办理特别授权时,由该营业性分支机构提出授权申请,拟定授权建议报公司有关归口管理部门并送风险管理部审核后报风险管理部分管副总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提请法定代表人审批。

法定代表人审批同意后,风险管理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办理授权书。

(三)特别授权未获批准的,由公司有关归口管理部门通知申请单位。

(四)关键岗位授权的程序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规章制度中有关授权的内容与法人授权书的规定不一致时,应以法人授权书为准。

第十五条: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授权,受权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接受授权并行使授权。

特殊情况下,由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总经理行使授权。

第四章转授权第十六条:转授权包括基本授权的转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转授权。

转授权人应规范转授权管理。

转授权的权限内容和有效期限仅限于直接授权许可的范围,不得超出直接授权。

直接授权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权限,不得转授权。

第十七条:基本授权的转授权程序(一)在授权人授权后,根据业务需要及授权书规定,制定转授权方案。

(二)转授权人审批通过转授权方案后,由转授权人负责人参照《法人转授权委托书》(用于基本授权的转授权)签发转授权书。

(三)转授权人应于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授权书复印件交综合部和风险管理部存档。

第十八条:特别授权的转授权程序(一)根据业务需要,转授权人进行特别授权的转授权的,参照本章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二)转授权人参照《法人转授权委托书》(用于特别授权的转授权)制作转授权书。

(三)转授权人应于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授权书复印件交综合部和风险管理部存档。

第十九条:受权人负责人因故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按照有关业务管理规定,如需转授权,按照本规定办理转授权。

第五章授权增加、变更与终止第二十条:如发生下列情况,授权人应依情况变动或变化程度,增加、变更或撤销对受权人的授权:(一)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大变化。

(二)主要负责人和重要管理人员变动。

(三)授权事项发生重大变更或消失。

(四)公司内部机构和管理制度发生重大调整。

(五)受权人当地经济条件和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六)受权人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和经营状况恶化。

(七)受权人资产负债规模和资产质量明显下降。

(八)受权人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减弱。

(九)受权人授权制度执行情况较差。

(十)受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或发展未经授权的业务。

(十一)受权人负责人失职造成重大经营风险和损失。

(十二)国家进行政策性调整。

(十三)影响授权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一条:授权期间,受权人发生本规定第二十条需要增加、变更或撤销对受权人的授权等事项的,按照如下程序办理:(一)由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或受权人拟定授权增加或变更建议,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送风险管理部。

(二)风险管理部拟定增加或变更授权方案报分管风险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提请法定代表人审批。

(三)法定代表人审批同意后,风险管理部凭批件,重新制作《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综合部凭法定代表人的批示,加盖法定代表人的名章和公司章。

(四)风险管理部办理登记和备案后,将授权书交受权人负责人。

受权人应同时将原授权书(正本)送交风险管理部。

(五)重新制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交综合部和风险管理部存档未经本规定授权增加或变更程序,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已发送通知等文件的形式对授权进行增加或变更。

在增加或变更的授权书印发并生效后,受权人不得自行扩大权限。

自新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受权人应按变更后的授权执行,原授权书废止。

第二十二条:对受权人的法人授权进行变更的,按照第七条规定的授权书形式办理。

第二十三条: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授权将自动终止:(一)授权期届满。

(二)授权被撤销。

(三)受权人发生分立、合并、被撤销或被更名。

(四)实行新的授权制度和办法。

(五)其他需要终止授权的情况。

授权终止后,受权人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失效的授权书原件交风险管理部。

第二十四条:授权发生变更或终止的,转授权应进行相应的变更或终止。

转授权变更或终止的条件与程序参照本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五条:公司授权监管工作在公司统一管理下,建立日常监管,年检以及受权人定期报告执行授权情况的制度。

受权人负责人离职,其执行授权和监管授权情况应作为离职审计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六条:各职能部门负责预授权事项相关业务的日常监管工作。

发现超越授权、未经授权开展业务以及其他重大风险事项的,应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限期改正并将改正情况上报。

第二十七条:受权人应严格按照授权从事经营管理,同时还应监管授权及转授权的执行情况,履行执行授权和监管的双重职责。

第二十八条:监察部门负责检查授权执行情况,有权对变更授权(或转授权)提出建议,并报告本级负责人。

第二十九条:受权人应在每年12月30日前将执行本年度授权情况的报告包送风险管理部,并抄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前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执行授权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自我评价以及对下年度授权的建议等。

第三十条:公司员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举报的权利和义务,举报的受理单位为监察部门。

第七章罚则第三十一条:受权人违反本规定有关内容的,应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二条: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对法人授权事宜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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