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招拍挂的区别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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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拍挂

1、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3、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招标:是指通过一定的公开平台召集有资质的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期限通过上报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出让金等材料,并在一定时间内公开开标,来争取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拍卖:是土地所有者(政府)在一定的时间通过叫价的方式决定土地的使用者价高者得

土地挂牌:是指土地以明确的价牌标价接受挂牌价的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

土地协议出让是指土地所有者与一家土地使用者商议土地使用金

三种土地出让方式的具体程序:

协议出让程序

市土地局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出让地块方案向境内外发

布出让土地信息。

有意受让者提出用地申请,并填写用地申请表。

市土地局向申请受让者提供出让地块的有关资料和规定。

必要时向成片开发土地的有意受让者提交土地开发建

设方案。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付定金,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在付款期限内向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赋予土地出让职能的土

地管理部门付清全部土

地出让金。

受让者在付清出让金后,到市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招标出让程序

市土地局制定出让土地招标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发布招标公告。

有意投标人到指定地点购买土地使用规划、投标须知、土地投票书、土地使用合同书文本及其它有关文件。

市土地局向有意投标者解答有关出让土地法规及出让

有关问题。

投标者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保证金(不计息),并将密封后的投标书投入标箱。

市土地局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评标委员会,主持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对有效标书进行评审,市土地局向中标者发出中标证明书,未中标者由市土地局退保证金。

中标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赋予土地

出让职能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定金,保证金可抵充定金。

中标者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出让金后,到市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

拍卖出让程序

市土地局制定出让土地拍卖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拍卖出让土地公告。

市土地局向竞争者提供土地使用合同书文本、土地使用规划及其他有关文件。

验证竞买者资格,发放应价牌。

市土地局主持拍卖竞买,简介拍卖地块情况,宣布拍卖起价。

竞买者举牌应价。

竞买获胜者与市土地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付定金。

竞买获胜者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在付款时限内向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赋予土地出让职能的土地管理部门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竞买获胜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30日内,到市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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