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操作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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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拍挂中的关键指标及招拍挂流程

土地招拍挂中的关键指标及招拍挂流程

土地招拍挂中的关键指标及流程建什么房,买什么房,都是基于土地规划而言的,业内外人士都很关注土地拍卖,很想了解某某地块又拍出什么价格?对于片区有什么影响?未来会有什么配套?房子的升值潜力如何……等等信息,我们或许可以从招挂拍信息中看到诸多端倪!楼盘项目的发端,往往是从地块信息开始的,一纸公布出的招拍挂信息,里面规定的各项指标:位置、面积、容积率、用地性质、出让价格、竞价限制以及出让条件等等。

就像人体的DNA,早早就决定了项目的各项特征。

透过这些地块信息,不仅能提前窥探到项目情况,甚至可以预测整个片区的发展。

那么,这些枯燥的数据中,怎样找到那些“关键”指标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关键指标一、从地块位置看政府规划方向关键指标二、从地块面积大小看项目配套关键指标三、从容积率看项目的产品类型关键指标四、从用地性质看地块建筑用途关键指标五、从出让价格看地块市场价值关键指标六、从出让条件看地块配套建筑现在楼市降温,土地市场的控制也更为严格,在公平竞争的背景下,宅地的定向出让难觅踪迹。

但招拍挂信息中心的关键指标,仍是房企夺地的首要考虑。

土地招拍挂详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1、国土局发布拟挂牌地块信息;2、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保证金为竞买底价的10%-20%.3、竞买人竞得后,按照合同要求缴纳拆迁款,国土局负责拆迁;4、拆迁完毕,缴纳土地出让金;5、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

注:对于联合竞买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办到所有联合竞买人名下,对于该快土地的开发,在不违犯政府对该地块整体规划的情况下,由联合竞买人自行协议决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程序l、拟订招标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规划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2、报批报市政府批准招标出让方案;3、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出让公告、投标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中标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及收费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及收费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及收费事项一、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1、报批方案阶段①提供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申请报告原件一份。

(由原划拨地土地使用者提供)②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必须提供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已完成了拆迁安置补偿的证明材料。

③原为划拨地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一份、原用地审批单原件一份、红线图原件一份。

④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⑤涉及特殊情况准许委托交易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招标或拍卖、挂牌出让的委托书。

属于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用地应提供上级政府批准意见;省属单位应提供省国土资源厅及省财政厅联合批文原件。

⑥规划定点蓝线图原件二张及规划设计条件书原件。

⑦其他附件。

(会议纪要、领导批文及其他有关文件)⑧地籍测绘成果原件一份、地籍调查表原件一份;上好坐标的1:500—1:2000地形图原件三份;属于部分转让的,还需提供剩余土地地籍测绘成果和地籍调查表原件各一份。

⑨土地估价报告。

2、实施阶段②受让方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报价单和成交确认书原件一份。

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红线图原件。

⑤地价款和各种税费付款证明。

⑥由交易中心负责更换的受让方地籍测绘成果和地籍调查表原件4、发件①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红线图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③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收费事项根据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及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标准,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需支付下列费用:①用地管理费,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支付,城区规划区内按9元∕平方米、城区规划外按6元∕平方米收取。

②耕地开垦费,是经批准占用耕地但不能或不具备补充耕地条件的,及补充耕地验收不合格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支付,水田按18元∕平方米、旱田按12元∕平方米收取。

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

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

发布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文件分类类别:土地市场文号:京国土市[2005]30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亦庄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局属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北京市国上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负责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

第四条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土地,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政策.第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应当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市国土局在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前,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规划使用条件、土地用途、年限、投标人或竞买人资格等土地出让条件。

第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有关行政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七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第八条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活动。

第九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应当发布公告。

拍卖和挂牌公告应当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或者其他媒体。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问题介绍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问题介绍
该示范文本主要包括合同正文、附件、合同使用说明三大 部分: (1)合同正文包括9章46条,包括了合同双方基本信息、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则、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土地开发建设 与利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届满、不 可抗力、违约责任、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附则。 (2)合同附件包括三个附件,即出让宗地平面地界图、 出让宗地竖向界限以及市(县)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 宗地的规划条件。 (3)合同使用说明,在使用说明中对出让主体、出让客 体、12个合同条款的填写以及合同解释权等作出了详细的 说明。
《物权法》立法背景方面 2007年3月16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全面肯定了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同时对土地使用权出 让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
3. 为了有效规范招拍挂出让行为,2006年国土资源部制定 了国土资发【2006】114号《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 权规范>(试行)的通知》。
规范主要针对招拍挂实施程序方面做了具体详细的规定。
其内容包括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的: 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地价评估;编制出让文件; 发布出让公告;申请和资格审查;招拍挂具体实施流程; 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办理土地登记等方面的内容。是招拍挂工作的重要指引性 文件。
4. 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物权法》中第十二章关于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规定。
全面肯定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同时 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提出了新的要求。
(1)扩大了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的范围(137条)
(2)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概念,扩大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设 立范围。(13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 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国有土地招拍挂流程规则

国有土地招拍挂流程规则

国有土地招拍挂流程规则1.引言国有土地招拍挂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对土地进行招标、竞拍和挂牌出让的一种制度,旨在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本文将围绕国有土地招拍挂的流程规则展开介绍。

2.招拍挂的意义国有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招拍挂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市场机制推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

通过竞争性招标、竞拍和挂牌出让,可以确保土地的公平竞争,提高土地出让价格,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3.招拍挂流程规则3.1项目筹备阶段在项目筹备阶段,相关部门需要进行以下工作:-制定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的规模、区域和用途,确定招拍挂的基本要求和流程。

-执行项目审核: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和审核,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制定项目公告:发布招拍挂公告,向社会公开项目信息,吸引潜在投资者参与。

3.2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参与者需要完成以下步骤:-资格预审:参与者申请资格预审,相关部门根据规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备案:符合条件的参与者进行报名备案,并按要求缴纳报名保证金。

-参与者资格审查:相关部门对报名参与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具备参与招拍挂资格的人员。

3.3竞价及谈判阶段在竞价及谈判阶段,参与者需要进行以下活动:-竞价登记:参与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竞价登记,提交竞价保证金。

-竞价活动:参与者通过竞价方式进行价格的竞争,确定出让土地的最高价。

-谈判环节:根据竞价结果,相关部门与最高竞价人进行进一步谈判,确定最终成交价和出让条件。

3.4合同签订阶段成交后,参与者需要完成以下步骤:-缔约过程:最高竞价人与相关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缴纳款项:最高竞价人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支付土地出让款项。

-过户手续:最高竞价人需按照规定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确保土地产权的正常转移。

4.结语国有土地的招拍挂流程规则是确保土地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环节。

通过遵循一系列的流程,可以保证土地的公平竞争,提高出让价格,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详解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详解

令)的重要 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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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 新 的要 求 。 … 是扩 大 了 土 地 使 用 权 招 标 拍 卖 挂 牌 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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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 9 8 07 月2 日, 国 土 资源 部 发布 了 《 标 拍卖 挂 牌 出 j 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 牌,相对 于各地 已将工业 招 黪 让 国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规 定 》 (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土 资 源 羹 用 地 纳 入 招 标 拍 卖 挂 牌 范 围 , 1 号令 规 定 的 出 让 范 围 显 得 中 轰 l
为 贯 彻 落 实 《 权 法 》 , 根 据 部 20 年 立 法 工 作 计 物 07 述 规 定 以外 用 途 的土 地 的供 地 计 划 公布 后 , 同 一 宗 地 有 两 0 划 , 国 土 资 源 部 土 地 利 用 司 、法 规 司对 部 1号 令 实 施 以来 l 个 以上 意 向用 地 者 的 ,也 应 当采 用 招 标 、拍 卖 或 者挂 牌 方 经 营 性 土 地 招 标 拍 卖 挂 牌 出 让 的 工 作 实 践 进 行 了认 真 调 研 式 出让 。 1号 令 第 一 次 明确 了经 营 性 用 地 必 须 实 行招 拍 挂 l 和 总 结 ,对 1 号 令 中 与 《 权 法 》 规 定 不 一 致 的 内容 进 行 l 物
二、3 号令进 一步 完善和发展 了1 号令规定 9 1
随着土地使 用制度 改革 的不断深入 和土地资源 市场化 囊 的各项制度 1 号令 发 布 后 的 5 问 ,各地 大 力 推进 土地 招 标 拍卖 挂 l 年 _

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办事指南

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办事指南

BSZN-0483-2015/01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发布2015-01-01发布 2015-01-01实施办事指南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事项代码:0483三、办理依据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通过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3、地方法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现有建设用地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除应由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向市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4、政府规章: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上海市人1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房地资源局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试行办法》的通知。

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土局)具体实施](二)办理权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规土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1.城市规划确定的本市重要地区和重要道路两侧的建设用地:(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核发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审批)2.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3.跨区(县)的建设项目;4.其他需要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

商服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图

商服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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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示
(宗地编号、位置、面积、用途、出让方式、成交价款、竞得人、出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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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宗地编号、位置、面积、用途及规划指标、成交价款、缴款时间、交地时间、开工竣电子档案上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归档
出让方案批复文件;出让文本;宗地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结果公开和公布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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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出让公告
(宗地编号、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指标、出让方式、竞买人范围、申请起止时间、出让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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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大厅实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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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宗地编号、面积、成交价款、约定缴款时间、约定交地时间、约定签订出让合同时间、成交时间)
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图
编制、确定出让方案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滕国土资字()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出让批复[滕政土字()号]、宗地编号、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指标、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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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前上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
(宗地编号、位置、面积、评估机构、出让方式、公告发布时间、出让时间)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部令详解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部令详解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部39号令)详解《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部39号令)详解岳晓武雷爱先段春华王小雨2007年9月28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了解修订《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国土资源部11号令)的背景,正确理解和把握39号令的基本原则、总体内容、操作程序和重点条款,有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物权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制度,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为此,我们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下称39号令)的重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一、《物权法》扩大了“招拍挂”出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范围,11号令修订成为必然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11号令),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11号令全面确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前述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11号令第一次明确了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第一次对招拍挂出让的原则、范围、程序、法律责任进行了系统规定。

11号令确立了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制度,其核心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这一既具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规定的部门规章一经面世,既在社会上产生了强大的反响,被业界称为“第二次土地革命”。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的不断提高,11号令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局限性,需要进一步完善。

比如,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上,11号令只规定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四类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相对于各地已将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11号令规定的出让范围显得窄了。

土地招拍挂制度

土地招拍挂制度

土地招拍挂制度是国家土地资源出让、买卖的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简称,具体是指国家在土地出让或者买卖程序中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的政策或者规定。

该方式作为我国经营性用地出让的指定方式,对规范土地市场、提高政府的对城市土地的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拍卖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拍卖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拍卖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 天发布拍卖公告,发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时间、地点。

4、出售拍卖文件:按拍卖公告规定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竞买申请: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辟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7、审查竞买资格:根据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申请人的开辟资质、诚信记录进行审查,向符合条件者发放竞买人资格确认通知书及竞买号牌。

8、举办拍卖会: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拍卖会。

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和佣金。

9、发布成交结果:拍卖活动结束后10 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拍卖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10、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 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招标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投标开始日前20 天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时间、地点。

4、出售招标文件: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土地招拍挂流程及时间

土地招拍挂流程及时间

土地招拍挂流程及时间
土地招拍挂是指国家土地资源部门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招标、拍卖的程序。

这一程序在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规范土地使用、促进土地资源有效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土地招拍挂的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土地出让计划编制,国家土地资源部门根据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制定土地出
让计划,确定拍卖的土地面积、用途、起始价等重要信息。

2. 公告发布,发布土地招拍挂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情况、拍卖时间、地点、条件等信息。

3. 报名资格审查,有意参与土地招拍挂的各方需向土地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
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后续的竞买活动。

二、拍卖过程。

1. 现场竞价,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竞买的各方进行现场竞价,以确定最
终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对象。

2. 成交确认,竞价结束后,土地资源部门将公布最终的竞得人,并签订土地出
让合同。

三、后期手续办理。

1. 缴纳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需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土地资源部门缴纳
土地出让金。

2. 领取土地证书,竞得人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需向土地资源部门领取土地使
用权证书,方可实际进行土地开发和利用。

以上就是土地招拍挂的基本流程及时间安排。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遵循着这样的程序。

土地招拍挂的时间安排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此参与者在关注拍卖公告的同时,也需及时关注可能出现的时间变动。

希望本文对大家了解土地招拍挂流程及时间有所帮助。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的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的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0.11.27•【字号】沪规划资源规〔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土地资源正文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的通知沪规划资源规〔2020〕17号各区规划资源局、各派出机构,市土地交易中心:《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经2020年11月19日第2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11月27日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交易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本市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等,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开发区成片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出租等可参照执行。

一、接收地块出让资料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土地交易中心)从信息系统接收市、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拍挂办公室)提交的地块出让信息,并收取地块出让资料文件,对其类型、数量、内容进行查验、初审,若地块出让资料中基础文件缺失、有误、不符土地出让研判意见的,作退件处理,招拍挂办公室须收回地块出让资料,重新确认后,再行提交。

地块出让资料中的基础文件包括:土地储备计划批文、供地批文、出让方案批文(附出让方案)、规划部门规划条件批文、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

国有资产挂牌交易流程

国有资产挂牌交易流程

国有资产挂牌交易流程国有资产挂牌交易是指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所有人通过挂牌方式,将其所持有的股权、土地、房产等资产向社会公开出售的一种市场化交易方式。

其流程基本分为以下四个步骤:1.资产鉴定评估国有资产挂牌交易的第一步是对挂牌资产进行鉴定评估。

鉴定机构可以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评估机构等。

该环节主要是为了确定挂牌资产的市场价值,同时也可以为后续交易提供一个参考价格。

2.挂牌公告发布在完成鉴定评估后,国有资产所有人可以向资产交易中心或其他挂牌交易平台递交挂牌申请,申请文件包括挂牌公告、交易指南等。

挂牌公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挂牌资产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挂牌起始价、交易期限等等。

在挂牌公告发布结束后,挂牌资产正式进入挂牌交易市场。

3.招标报价在挂牌公告发布后,任何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均有资格参与竞价拍卖。

竞价拍卖的形式包括封闭竞价、自由竞价、单次报价等,竞价期内,竞买人可以通过资产交易中心或在线交易平台提交报价或竞价意向书。

最终以最高价的竞标人或出价最高的竞价人中选。

4.交易完成交易完成后,国有资产所有人和竞拍成功的竞价人签订相应的交易合同,实现资产的过户及交易款项的支付。

国有资产所有人需要完成挂牌资产的交割工作,包括撤下挂牌公告、提供真实有效的权属证明等。

交易完成后,国有资产所有人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交易所得款项纳入国库、企业账户等。

以上就是国有资产挂牌交易的流程介绍,通过严格的交易流程、规范的业务操作,可以确保国有资产交易的公开、透明、公正,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

国有资产拍卖流程

国有资产拍卖流程

国有资产拍卖流程国有资产拍卖是指政府或国有企业将闲置或不需要的资产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出售的行为。

国有资产拍卖流程一般包括资产评估、挂牌公告、报名登记、竞买资格审核、竞买活动、成交公告等环节。

首先,资产评估是国有资产拍卖流程中的重要环节。

资产评估是通过专业评估机构对拍卖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市场价格,为后续拍卖活动提供参考依据。

资产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拍卖底价的确定和竞买者的参与意愿。

其次,挂牌公告是国有资产拍卖流程中的重要环节。

挂牌公告是指拍卖方将拍卖资产的基本信息、拍卖时间、地点、拍卖条件等公开发布,以便吸引更多的潜在竞买者参与拍卖活动。

挂牌公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平公正。

报名登记是国有资产拍卖流程中的必要环节。

竞买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登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报名费用。

报名登记是竞买者参与拍卖活动的准入条件,也是拍卖方进行竞买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竞买资格审核是国有资产拍卖流程中的关键环节。

拍卖方将对报名登记的竞买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其符合竞买条件和资格要求。

只有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者才能参与后续的竞买活动,确保拍卖活动的公平公正。

竞买活动是国有资产拍卖流程中的核心环节。

在拍卖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活动,竞买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出价竞购拍卖资产。

竞买活动一般分为多轮竞价,最终以最高价成交。

最后,成交公告是国有资产拍卖流程中的结束环节。

拍卖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竞买结果,确认最终成交的竞买者和成交价格,并要求竞买者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履行交割手续。

总之,国有资产拍卖流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拍卖方、竞买者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只有做好每一个环节的细致准备和规范操作,才能确保国有资产拍卖活动的顺利进行,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公正,保障国有资产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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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操作流程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防止交易活动中围标、串标等各种不良现象的发生,本着“制度创新、科技防腐、公平公正、优质服务”的原则,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制定济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操作流程。

一、市国土资源局
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出让方案的审批、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的制定及出让底价的确定,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土地招拍挂委托书,
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负责发布出让公告和土地招拍挂活动的组织实施及资料移交工作
(一)供地信息发布
1、承办部门:地产与产权交易科
2、服务时限:自收到出让公告之日起1---2工作日内发布
3、操作规程及要求:
在招标拍卖挂牌开始前20日发布公告,由地产与产权交易科负责人安排信息传递员负责通过内网将出让公告传递至综合信息科,综合信息科按照提供的公告内容在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出让公告。

(二)、接受竞买人咨询
1、承办部门:地产与产权交易科
2、服务时限:及时受理
3、操作规程及要求:
地产与产权交易科负责人安排报名资格审核员,在公告规定时间内负责接受咨询,对竞买人提出的问题,能现场给予答复现场答复,对暂时不能答复问题,在征求国土资源部门的同意后给予答复,或根据竞买人提出的疑难问题的实际情况,通知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现场答疑会。

(三)、竞买人资格审查
1、承办部门:地产与产权交易科
2、服务时限:自收到申请人竞买资料之日起1---3工作日内
3、操作规程及要求:
(1)、报名资格审核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竞买人的有关申请,并对有关申请资料进行初审,主要提供以下资料:竞买(投标)申请书、委托书是否按规定格式填写;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
构代码证、缴纳竞买保证金收据有关证件、票据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出让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2)、如报名资料齐全,填写报名资料收件单。

(3)、如报名资料不齐全,填写报名资格审查告知单。

(4)、初审资料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门。

(四)、确定竞买人(中标人)
1、承办部门:地产与产权交易科
2、服务时限: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时间
3、操作规程及要求:
挂牌
(1)、由具有招拍挂主持人资格的人主持进行。

(2)、综合信息科负责将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及增价幅度等,在交易中心综合服务大厅显示屏挂牌公告。

(3)、挂牌时间按法定要求不得少于10日。

(4)、地产与产权交易科将报价单审核后结果及时通知综合信息科,综合信息科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5)、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6)、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低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在挂牌期限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者为竞得人,但低于底价者除外;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则不成交。

(7)、如在挂牌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按照挂牌文件规定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8)、地产与产权交易科负责现场竞价会场所的预约及布置,负责竞价会主持人、监督人、记录人、竞买人标牌的摆放。

(9)、确定竞得人后,市国土资源部门与竞得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

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交易行为进行确认并对《挂牌成交确认书》存档备查。

拍卖
(1)、由具有招拍挂主持人资格的人员主持进行。

(2)、地产与产权交易科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竞买人按照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拍,并负责拍卖现场各种标牌的摆放及拍卖纪录。

(3)、主持人点算竞买人、同时,通报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监督人员等。

(4)、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5)、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

设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6)、主持人报起拍价。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8)、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者报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9)、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者报价者为竞得人。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者报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10)、根据拍卖结果确定竞得人,确定竞得人后,市国土资源部门与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交易行为进行确认并对《拍卖成交确认书》存档备查。

招标
(1)、地产与产权交易科应在开标前与综合信息科联系,确定开标、评标会议室,并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准备齐全各种开标、评标所用表格。

(2)、投标
地产与产权交易科按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活动应当由土地招拍挂主持人主持进行。

投标开始前,招标主持人应当现场组织开启标箱,检查标箱情况后加封。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将标书及其他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经招标人登记后,将标书投入标箱。

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

投标人登记后,负责在投标截止时间将标书投入标箱。

投标人投标后,不可撤回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投标人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说明,但应在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投标人并将补充文件送达至投标地点。

(3)开标
地产与产权交易科按照招标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应当由土地招拍挂主持人主持进行。

招标主持人邀请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

标箱开启后,招标主持人应当组织逐一检查标箱内的投标文件,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

(4)评标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的,可以不成立评标小组。

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成立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评标小组由出让人、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在评标前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小组专家成员。

交易中心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要求
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小组应当根据评标结果,按照综合评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但低于低价或标底者除外。

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报价高低排名,报价也相同的,可以由综合评分相同的申请人通过现场竞价确定排名顺序。

投标人的投标价均低于低价或投标条件均不能满足标底要求的,投标活动终止,
(5)定标
招标(出让)人应当根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排序确定中标人。

招标(出让)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

(6)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交易行为进行确认并对《中标通知书》进行存档备
查。

(五)、成交结果公示
招拍挂活动结束后,地产与产权交易科应及时将招拍挂出让结果通过内网传递给综合信息科,综合信息科在10个工作日内将出让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等相关网络媒体和招拍挂交易大厅显示屏进行公示。

三、档案移交
成交结果公示后,地产与产权交易科将档案整理好后移交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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