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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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符合的条件有()。

A.取得同意流转批准书

B.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

C.具有地上建筑物的合法证明

D.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城镇建设规划

E.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我们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明白这一点,首先要知道我们国家关于土地所有的一些法律规定。在建国之前,我们知道土地私有制,地主富农掌握了一方的大量土地,而真正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民则可能“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所以建国以后,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成交土地,除了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的一部分外,均属于集体所有。而建设用地使用权仅仅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能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行使这项权利。

这项权利的设立,是本着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来建立的。保护环境是造福子孙后台的千秋国策,有的国家因为贫穷落后,采取了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国策,但是环境的污染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治理过来的。所以保护环境才成了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任何发展经济的建设不能以损害环境为代价。

另外,建设用地使用也一样要遵守这项基本国策。而且此项权利也要建立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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