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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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兵役制度

中国的兵役制度

中国的兵役制度兵役制度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承担军事任务或在军队外接受军事训练的一项重要的军事制度。

它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又随着国家的经济情况、政治制度和军事需要而变化。

兵役制度的种类很多,就其性质而言,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义务兵役制,又称征兵制。

这种制度是国家利用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带有强制性。

另一种是志愿兵役制,又称慕兵制。

这种制度是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定服役合同。

惩戒机关为地、市、州以上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地、市、州以上的司法行政机关设立律师惩戒委员会,具体负责惩戒工作。

惩戒委员会由执业律师、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人员组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建立以来实行的兵役制度,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孙科为何平白无故迁怒胡汉民呢?原来,孙科和代行大元帅职权的胡汉民早因意见不一,产生矛盾,以致颇受委屈的胡汉民曾向孙中山提出辞呈。

当时,孙中山正在前线督战,他深知儿子年少气盛,容易得罪人,立即写信力劝他以大局为重,同舟共济。

认真钻研新课程教学目标和要求,认真备好每节课,明确重点、难点,在传授知识的基础上,进行思想教育和能力培养。

从建军之日起到建国初期的1955年,一直实行的是志愿兵役制。

自愿参军的人员,长期地在军队服务。

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这一时期,除个别单位保留了极少数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外,全军基本实行清一色的义务兵役制。

兵役法规定的义务兵服役年限为:陆军3年,空军4年,海军5年。

1965年经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为陆军4年,空军5年,海军6年。

196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决定改为陆军2年,空军3年,海军4年。

从1978年起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

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批准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

什么是义务兵 待遇好不好

什么是义务兵 待遇好不好

什么是义务兵待遇好不好
很多人对于义务兵比较感兴趣,那幺什幺是义务兵,义务兵的待遇怎幺样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
 义务兵是什幺意思兵役制度的种类很多,就其性质而言,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义务兵役制,又称征兵制。

兵役制度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承担军事任务或在军队外接受军事训练的一项重要的军事制度。

它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又随着国家的经济情况、政治制度和军事需要而变化。

兵役制度的种类很多,就其性质而言,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义务兵役制,又称征兵制。

这种制度是国家利用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带有强制性。

另一种是志愿兵役制,又称慕兵制。

这种制度是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定服役合同。

而服义务兵役的士兵,称为义务兵。

 义务兵的待遇怎幺样义务兵各种生活待遇还是不错。

农村义务兵服役时,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优待,保留其入伍前的耕地、山场等生产资料;城镇义务兵服役期间给予适当的优待,退伍后由政府安排工作,凡自谋职业的,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优惠。

义务兵服役期满后,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相当数量的可以转改为士官。

 一期士官,月工资700元左右,以后逐年增加,并按月基本工资的41%计算住房补贴。

义务兵退役待遇义务兵退役待遇的具体内容根据1999年6月
30日军委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六章第41条规定:“义务兵服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一律退出现役。

”退出现役,通常是指士兵。

中国兵役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兵役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兵役制度的主要内容中国兵役制度的主要内容中国兵役制度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承担军事任务或在军队外接受军事训练的一项重要的军事制度。

它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又随着国家的经济情况、政治制度和军事需要而变化。

中国兵役制度分为两种:一种是义务兵役制,又称征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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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制度的种类很多,就其性质而言,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义务兵役制,又称征兵制。

这种制度是国家利用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带有强制性。

另一种是志愿兵役制,又称慕兵制。

这种制度是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定服役合同。

根据兵役法和其他法规,中国兵役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役制度中国的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现役是指公民自入伍之日起至退伍之日止,在军队中所服的兵役。

在现阶段,凡是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军兵种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服役的公民,都属于服现役。

现役分为军官的现役和士兵的现役。

现役士兵分为义务兵和志愿兵。

预备役是指公民在军队外所服的兵役,是国家储备后备兵员的形式。

在现阶段,凡是参加民兵组织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都属于服预备役。

预备役区分为军官的预备役和士兵的预备役。

衔级制度衔级制度分为现役军人的衔级制度和预备役军人的衔级制度、军官衔级制度和士兵衔级制度。

现役军官的军衔制度,包括军衔等级的设置,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军衔的首次授予,军衔的晋级、降级、取消和剥夺,以及军衔的标志和佩戴等一系列制度。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衔制度。

管理体制中国兵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其管理体制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

第二,各军区的兵役工作,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由各军区负责。

第三,省、地、县、自治区、市、市辖区的兵役工作,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负责。

义务兵制度

义务兵制度

义务兵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取得了全国范围的、稳固的人民政权之后,全国各族人民有了安定团结的生活和进行和平建设的可能,这就具备了按照一定方案进行统一的征兵和退伍工作的条件。

随着各种社会改革和政治运动的胜利,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普遍有了提高,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年迫切要求实行义务兵役制,轮流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实现保卫祖国的愿望。

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条件根本上已经成熟。

国兵役制开展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建立以来实行的兵役制度,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开展阶段:从建军之日起到建国初期的1955年,一直实行的是志愿兵役制。

自愿参军的人员,长期地在军队效劳。

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这一时期,除个别单位保存了极少数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外,全军根本实行清一色的义务兵役制。

兵役法规定的义务兵服役年限为:陆军3年,空军4年,海军5年。

1965年经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为陆军4年,空军5年,海军6年。

196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xx、中央文革小组决定改为陆军2年,空军3年,海军4年。

从1978年起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

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批准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

决定指出,为了加速我军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决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将局部义务兵改为志愿兵,并对现行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适当延长。

从1978年起,义务兵服现役的时间又恢复了1955年的规定,服役年限分别为:陆军部队的战士3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和陆军特种技术部队的战士4年,海军舰艇部队、陆军船舶分队的战士5年。

义务兵的待遇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并按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义务兵服役期限从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国家对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过数次较大的修改。

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服兵役(3篇)

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服兵役(3篇)

第1篇一、引言依法服兵役是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利益的重要保障。

根据我国《兵役法》的规定,公民有义务依法服兵役。

本文将从我国法律对依法服兵役的规定、服兵役的意义、服兵役的义务和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增强公民依法服兵役的意识和责任感。

二、我国法律对依法服兵役的规定1. 《兵役法》《兵役法》是我国关于兵役制度的基本法律,于1984年颁布实施。

该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法服兵役。

2. 《国防法》《国防法》是我国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本法律,于1997年颁布实施。

该法规定,公民有保卫祖国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3. 《刑法》《刑法》是我国关于刑事犯罪和刑罚的基本法律,其中对拒不履行兵役义务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刑法》规定,拒不履行兵役义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服兵役的意义1. 维护国家安全依法服兵役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个国家的安全离不开一支强大的军队。

服兵役的公民通过接受军事训练,提高国防意识,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作出贡献。

2. 保卫人民利益服兵役的公民在履行国防义务的同时,也为人民利益保驾护航。

当国家面临战争威胁或自然灾害时,他们能够迅速行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增强民族凝聚力依法服兵役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

通过服兵役,公民能够感受到国家的强大和民族的团结,激发爱国热情,为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四、服兵役的义务和责任1. 义务(1)依法参加兵役登记,接受兵役机关的审查和征集。

(2)依法履行兵役义务,接受军事训练。

(3)保守军事秘密,维护国家安全。

2. 责任(1)自觉履行兵役义务,按时参加军事训练。

(2)遵守军事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爱护军事设施,维护军事秩序。

(4)关心国防事业,积极参与国防建设。

五、依法服兵役的保障措施1. 完善兵役法规体系我国不断完善兵役法规体系,确保依法服兵役的法律依据。

兵役法主要内容简介概括

兵役法主要内容简介概括

兵役法主要内容简介兵役法是指规范国家兵役制度的法律法规,是国家对公民兵役义务和兵役制度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法律文件。

兵役法主要内容包括义务兵役、征集兵役、服役期限、拒绝服役和逃避、免服兵役、补充兵役、复员和退役、兵员待遇等方面。

下面将对兵役法的主要内容进行概括和介绍。

一、义务兵役义务兵役是指公民在国家需要时,根据法律规定与国家建立兵役关系,承担兵役义务。

兵役法规定了享有兵役权利和承担兵役义务的公民范围、兵役体检、征兵和兵役登记等手续和程序。

二、征集兵役征集兵役是指根据国家需要,通过征集程序选拔具备体格、智力和道德条件的公民参加服役。

兵役法规定了征集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方式,包括体检、选拔考试、体能测试等。

三、服役期限服役期限是指兵员入伍后需要服役的时间。

根据兵员的军种、岗位和后勤工作的需要,兵役法规定了不同军兵役期的长短,一般为两年到三年不等。

同时,兵役法对继续服役、延长服役、应征入伍等情况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四、拒绝服役和逃避兵役兵役法严禁公民拒绝执行征集命令,以及故意逃避兵役。

对于有拒绝服役和逃避兵役情节者,兵役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对于未达到服役条件的公民或丧失服役条件的公民,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五、免服兵役免服兵役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公民根据兵役法的规定,获得免去兵役义务的权利。

兵役法规定了免服兵役的具体情况,如年龄限制、学业免役、家庭养老、境外居住、有重大疾病或残疾等。

六、补充兵役补充兵役是指国家根据需要,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对特定人群实施的兵役服务制度。

兵役法规定了补充兵役的范围、条件和程序。

七、复员和退役兵役法对于服役期满的兵员,规定了复员和退役的程序和相关待遇。

复员是指在现役部队中服役期满或因其他原因退出现役部队,根据国家规定以预备役身份转为 civ3,测试完成 student18。

退役是指在部队中服役期满的公民退出现役部队,并且解除与国家的兵役关系。

八、兵员待遇兵役法规定了兵员服役期间和退役后的待遇,包括工资、军事津贴、医疗保险、伤残津贴等。

义务兵制度

义务兵制度

义务兵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取得了全国范围的、巩固的人民政权之后,全国各族人民有了安定团结的生活和进行和平建设的可能,这就具备了按照一定计划进行统一的征兵和退伍工作的条件。

随着各种社会改革和政治运动的胜利,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普遍有了提高,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年迫切要求实行义务兵役制,轮流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实现保卫祖国的愿望。

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条件基本上已经成熟。

国兵役制发展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建立以来实行的兵役制度,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从建军之日起到建国初期的1955年,一直实行的是志愿兵役制。

自愿参军的人员,长期地在军队服务。

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这一时期,除个别单位保留了极少数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外,全军基本实行清一色的义务兵役制。

兵役法规定的义务兵服役年限为:陆军3年,空军4年,海军5年。

1965年经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为陆军4年,空军5年,海军6年。

196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xx、中央文革小组决定改为陆军2年,空军3年,海军4年。

从1978年起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

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批准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

决定指出,为了加速我军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决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将部分义务兵改为志愿兵,并对现行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适当延长。

从1978年起,义务兵服现役的时间又恢复了1955年的规定,服役年限分别为:陆军部队的战士3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和陆军特种技术部队的战士4年,海军舰艇部队、陆军船舶分队的战士5年。

义务兵的待遇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并按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义务兵服役期限从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国家对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过数次较大的修改。

兵役法解读

兵役法解读

2003年6月,韩国 警方发动大规模行动抓 获了170名以文身逃 避兵役的男子,(文身 在韩国一直被视为极不 光彩的行为)
• 宋承宪写亲笔公 开信坦认利用假 尿液证明有肾病 逃兵役,向国民 道歉。
• 逃避兵役 刻意文身
• 泰顺一青年被罚款2万元 • 本报讯 参加征兵初检目测时,顺利通过了,而到 了征兵体检时,手臂上突然多出了两处文身。泰顺县 仕阳镇青年林某为逃避服兵役,竟想出了文身的招数。 昨天,林某因此被罚款2万元。 泰顺县政府征兵执法小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并 对林某作了笔录。原来林某是为逃避服兵役,于10月 中旬在自己的左手臂上刻刺了两处文身,面积分别是 3×1平方厘米、0.6×1平方厘米。对此,泰顺县政府 责令他在11月3日前必须将文身清除,再参加统一征 兵体检。但林某未对文身进行任何处理。 11月3日,在泰顺县人武部征兵体检站,林某因文 身面积较大,经主检医生确诊为体检不合格。但根据 相关条例,泰顺县政府对逃避服兵役的林某作出罚款 2万元的决定。
• 按照兵役法规定,有严重生 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 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第五、公民履行兵役义务 的几种形式
(一)踊跃参军,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 队服现役 (二)参加民兵组织 (三)参加兵役登记,积极服预备役 (四)高校和中学生军事训练 (五)支持军队建设 (六)拥军优属 (七)保护军事设施和军事机密
第二、公民服现役的期限
• 年满18岁的男女公民应征参加中国 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即为服 现役,服现役期限为两年。
第三、公民服现役的有关 规定
• 兵役法规定,年满18~35岁的男 性公民凡符合条件的,除应征服 现役以外,都应按规定进行预备 役登记,分别服第一类预备役或 第二类预备役。
第四、我国公民兵役义务关于 年龄、性别、健康的规定

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

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

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1.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征集的高校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女性高校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国家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应征入伍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3.公民应征入伍需要符合哪些政治条件?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4.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陆勤人员: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5.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年龄方面是如何规定的?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周岁(今年即1989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24周岁(今年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兵役制度

兵役制度

兵役制度: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

1978年3月7日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将部分义务兵改为志愿兵,并对实行义务兵的服役年限适当延长。

从1978年起,义务兵服役的年限分别为:陆军部队的战士3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和陆军特种技术部队的战士4年;海军舰艇部队、陆军船舶分队的战士5年。

(一)义务兵和志愿兵制度公民有义务服兵役。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义务兵在部队服役,是为国家尽义务。

国家对义务兵家属实行优待政策。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可以改为志愿兵。

(二)民兵和预备役制度民兵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预备役是公民在军队外所服的兵役。

义务兵和志愿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28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

2000年为适应现代军事发展的需要,我军已对沿用了21年的志愿兵制度进行彻底改革:取消志愿兵制,实行义务兵和士官制度,同时大幅提高士官待遇,鼓励有技术的士官走上职业军人道路。

把4年服役期缩短为2年服役期,同时为鼓励有文化、有技术的士兵留在部队服役,取消志愿兵制度,改为士官制度。

同时,对士官实行初(1-2级)、中(3-4级)、高(5-6级)三级管理;一、二级服役3年,三、四级服役4年,五级服役5年,六级服役9年以上。

部队中各类作战、训练、管理、通讯等其他技术兵,都纳入选取晋升士官的范围。

与此同时,士官的各种相关待遇也大幅提高,以鼓励部队里有文化、有技术的骨干力量留在部队,成为职业军人。

义务兵制度

义务兵制度

义务兵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取得了全国范围的、巩固的人民政权之后,全国各族人民有了安定团结的生活和进行和平建设的可能,这就具备了按照一定计划进行统一的征兵和退伍工作的条件。

随着各种社会改革和政治运动的胜利,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普遍有了提高,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年迫切要求实行义务兵役制,轮流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实现保卫祖国的愿望。

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条件基本上已经成熟。

国兵役制发展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建立以来实行的兵役制度,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退伍费是对义务兵服现役期满经批准退出现役时发给个人的费用的统称。

包括退伍补助费、医疗补助费和退伍差旅费等。

从建军之日起到建国初期的1955年,一直实行的是志愿兵役制。

自愿参军的人员,长期地在军队服务。

与中国的志愿兵役制不同,韩国目前实行的是义务兵役制。

具体讲就是韩国男性,在规定的时间段之内,经身体检查,没有不适宜参军条件者,均需到部队服兵役2年时间。

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部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这一时期,除个别单位保留了极少数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外,全军基本实行清一色的义务兵役制。

兵役法规定的义务兵服役年限为:陆军3年,空军4年,海军5年。

1965年经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为陆军4年,空军5年,海军6年。

196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决定改为陆军2年,空军3年,海军4年。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从1978年起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

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批准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

决定指出,为了加速我军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决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义务兵优抚优待政策

义务兵优抚优待政策

义务兵优抚优待政策引言义务兵是指在特定时间内服役的一种军事人员。

他们以自愿的方式参军,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贡献。

为了保障义务兵的权益和福利,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抚优待政策。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义务兵优抚优待政策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义务兵的定义与分类根据中国《兵役法》的规定,义务兵是指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在特定时间内服役并获得津贴或工资报酬的人员。

根据服务时间和任务性质的不同,义务兵可以分为常备役士兵、预备役士兵和志愿者等不同类型。

•常备役士兵:服役期满后进入常备役队伍,并享受相应待遇。

•预备役士兵:完成培训后,退役并进入预备役队伍,在特定时期接受组织调动。

•志愿者:按照志愿服务协议参加军事训练,并完成一定时期的服役。

义务兵优抚优待政策的内容中国政府为义务兵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抚优待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经济待遇•工资与津贴:义务兵在服役期间享受相应的工资和津贴,根据不同类型和级别的义务兵有所不同。

•退役费用:义务兵退役后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退役费用,用于帮助他们安置和过渡。

•就业优先:义务兵退役后享有就业优先权,可以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就业援助和培训机会。

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义务兵在服役期间享有医疗保障,包括基本医疗费用报销和住院补助等。

退役后,可以继续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义务兵在服役期间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并参加国家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退役后可以按规定领取相应的养老金。

教育支持•免费教育:义务兵子女在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免费教育政策,包括义务兵子女入学优惠和相关教育费用补贴。

•继续教育:义务兵退役后,可以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继续教育机会和补贴。

社会荣誉•荣誉称号:优秀的义务兵可以获得国家或地方颁发的荣誉称号,以表彰他们在军事训练和服务中的杰出表现。

•社会尊重:义务兵退役后,社会将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和关爱。

相关机构和组织也会开展各种活动,弘扬义务兵精神。

义务兵优抚优待政策的实施情况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义务兵的权益保障工作,并积极推动相关政策的实施。

中国兵役法

中国兵役法

中国兵役法一、引言中国兵役法是中国国家制定和实施的一部法律,旨在规定和保障中国公民的兵役义务和权益。

该法律确保了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需要,使每个公民都有参与国防事业的机会和责任。

本文将对中国兵役法进行介绍和解读,包括义务、权益、招募、服役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二、义务和权益1. 兵役义务根据中国兵役法,中国公民享有兵役义务。

兵役义务包括服兵役、参加兵役动员、接受兵役委托和提供兵役信息等内容。

中国公民必须履行兵役义务,服务国家的国防建设。

2. 兵役权益中国兵役法保障了公民的兵役权益。

公民在服兵役期间享有合法权益,包括薪酬、福利、保护和照顾等方面的权益。

同时,兵役法也禁止歧视和虐待士兵,保护士兵的人身安全和尊严。

三、招募和服役1. 招募条件根据中国兵役法,中国公民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参加兵役。

招募条件包括年龄、身体健康、思想品德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符合招募条件的公民才能成为士兵。

2. 兵役登记中国兵役法规定,中国公民在年满18周岁时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是确保公民兵役信息的记录和管理,对国家制定兵役政策和计划起着重要作用。

3. 兵役征集和分配根据兵役法,中国国防部根据需要进行兵役征集和分配。

兵役征集是指根据国家的兵役计划招募士兵的过程,而兵役分配则是根据实际需要将士兵分配到各个军种和部队。

4. 服役期限根据中国兵役法,士兵的服役期限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战士的服役期限为两年,而军官的服役期限则相对较长。

在服役期限结束后,士兵可以选择继续服役或结束兵役。

四、兵役管理1. 军事训练根据中国兵役法,士兵必须接受军事训练。

军事训练包括体能训练、战术训练、军事理论学习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军事训练,士兵可以提高自身的战斗力和军事素养。

2. 兵役保护中国兵役法规定了士兵的权益保护。

国家保障士兵的薪酬待遇,提供军人医疗和养老保险等福利。

兵役法还规定了士兵在服役期间的权益保护措施,保证士兵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兵役奖励和惩罚根据中国兵役法,士兵在服役期间表现优秀可以得到奖励,而对于违反兵役法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惩罚。

土耳其义务兵役法

土耳其义务兵役法

土耳其义务兵役法土耳其是世界上少数几个实行义务兵役制度的国家之一。

土耳其义务兵役法规定了所有年满18岁的土耳其公民在国内或国外服役的义务。

在土耳其文化中,服役被视为男性成年仪式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介绍土耳其义务兵役法的背景、规定以及对土耳其社会的影响。

土耳其义务兵役法始于1927年,当时土耳其政府希望通过义务兵役制度来加强国家军事力量并维护国家安全。

根据该法律规定,所有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必须服役。

役期为6个月至15个月不等,根据军队的需要和公民的身体状况而定。

此外,土耳其还设有一项叫做“替代役”的政策,即可以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来代替直接服役。

但需要注意的是,替代役的费用是相对较高的,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可能是个较大的负担。

土耳其义务兵役法的目的是培养坚强的军事力量,为土耳其的国家安全提供保障。

根据法律规定,年满18岁的男性必须向当地招募办事处登记,并接受体格检查和入伍指导。

在服役期间,义务兵将接受军事训练以及其他相关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军事素质和能力。

这种制度确保了国家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来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

然而,土耳其义务兵役法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和问题。

首先,由于土耳其人口众多,每年都有大量的年轻人入伍,导致军队中的人员过剩,造成了资源浪费。

其次,义务兵役制度也对那些希望继续教育或工作的年轻人造成了限制。

由于义务兵役期限较长,许多年轻人在服役期间无法继续学业或从事其他有意义的工作。

这对他们的个人发展和职业前景构成了一定的挑战。

与此同时,土耳其政府也意识到义务兵役制度所带来的问题,并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

例如,为了减少人员过剩问题,政府逐渐采用了职业军队的模式,允许一部分年轻人选择在军队中进行长期职业服务,而不仅仅是履行义务役。

此外,政府还推出了一项叫做“役期缩短”的计划,旨在减少义务兵的服役时间,从而减轻他们的负担并增加他们的发展机会。

综上所述,土耳其义务兵役法旨在加强国家军事力量和维护国家安全,对土耳其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

是否应该实行全民义务兵役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实行全民义务兵役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实行全民义务兵役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实行全民义务兵役。

首先,全民义务兵役可以提高国家的国防能力。

在现代社会,国家面临着各种安全威胁,需要有足够的军事力量来保卫国家的安全。

如果实行全民义务兵役制度,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国防建设中来,增强国家的国防实力。

正如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曾经说过,“不要问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要问你能为国家做什么。

”实行全民义务兵役可以让每个公民都为国家的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全民义务兵役可以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责任感。

通过参军训练,可以让年轻人学会团结合作、服从命令、坚韧不拔等军人品质,同时也可以培养他们对国家的热爱和责任感。

正如毛泽东曾经说过,“国家有难,舍生取义,为国捐躯,这是人民的特质。

”全民义务兵役可以让公民在国家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为国家的利益和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全民义务兵役可以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团结。

在军队中,来自不同阶层和背景的年轻人都会接受相同的训练和考验,这有助于消除社会阶层之间的隔阂,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同时,军队中的团队合作和集体荣誉感也会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促进社会的团结和凝聚力。

正如美国前总统里根曾经说过,“我们不分种族、宗教和政党,我们是美国人。

”。

反方观点,不应该实行全民义务兵役。

首先,全民义务兵役会对个人的发展和自由造成限制。

在现代社会,人们更加注重个人的发展和自由,实行全民义务兵役会让年轻人失去选择的自由,被迫参军,影响他们的学业、事业和个人发展。

正如英国哲学家罗素曾经说过,“个人的自由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不应该被强制参军所限制。

”。

其次,全民义务兵役会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

实行全民义务兵役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包括训练、装备、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支出,这会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给国家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正如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经说过,“军事开支是国家的负担,过多的军事开支会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

”。

最后,全民义务兵役可能会导致军队的素质下降。

关于兵役的知识点总结

关于兵役的知识点总结

关于兵役的知识点总结一、兵役的概念和含义兵役是指国家依法要求公民在国家需要时参加军队服役的义务。

兵役是国家对公民身份的一种法定要求,是国家安全和国防事业的基础。

兵役制度是国家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国家安全和国防事业的基础。

兵役制度的实施是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保证国家和人民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兵役的种类兵役按照不同的对象可以分为义务兵役和职业兵役两大类。

1. 义务兵役是指国家依法要求公民在国家需要时参加军队服役的义务。

义务兵役是国家对公民身份的一种法定要求,是国家安全和国防事业的基础。

义务兵役是国家安全和国防事业的基础。

义务兵役的实施是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保证国家和人民安全的重要手段。

2. 职业兵役是指国家根据国防需要,从公民队伍中选拔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素质条件的人员,作为正式的军事人员服役。

三、兵役的对象兵役的对象主要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

1. 公民兵役是指国家依法要求公民在国家需要时参加军队服役的义务。

兵役是国家对公民身份的一种法定要求,是国家安全和国防事业的基础。

兵役制度的实施是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保证国家和人民安全的重要手段。

2. 外国人兵役是指外国人在该国家家庭居住期间,按照该国法律要求参加兵役的义务。

外国人兵役是国家对居住期间外国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要求,是该国家安全和国防事业的基础。

3. 无国籍人士兵役是指无国籍人士在国家需要时,按照国家法律要求参加兵役的义务。

无国籍人士兵役是国家对无国籍人士的一种法定要求,是国家安全和国防事业的基础。

四、兵役的程序兵役的程序包括兵役登记、征集、服役、复员和民兵训练。

1. 兵役登记是指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国家依法要求公民进行军事登记,确定公民是否具有适龄服役资格,及时掌握国家军事资源。

2. 征集是指国家根据国防需要,依法将适龄公民调集到军队服役,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国防事业。

3. 服役是指根据国家的调动和安排,服役人员按照规定服役期限参加军队服役,履行兵役义务。

我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我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我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哪些我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三种:服现役,服预备役,学生参加军训。

1.服现役这是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最主要形式.所谓服现役,就是依法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1)现役士兵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a.义务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b.志愿兵〈士官〉: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从服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第一期、第二期服役年限为三年;第三期、第四期服役年限为四年;第五期服役年限为五年;第六期服役年限为九年以上.(2)现役军官现役军官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各级指挥力量.(3)军事院校学员含各种本科、专科、士官学校的所有学员.2.服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和军官以及经过预备役登记的其他符合预备役要求的地方人员.(1)士兵预备役(2)预备役军官3.参加民兵组织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兵分为基干民兵(二十八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和普通民兵(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4.高等院校的学生实施军事训练1984年颁布的兵役法第八章对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的学生参加军事训练作了规定:"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这是新时期赋予大学生的一项光荣任务.兵役法又规定,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但他们仍有履行兵役的义务.大学生在就学期间接受基本军事训练,是改革教育内容,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也是学生履行兵役义务接受国防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

我国兵役制度主要内容

我国兵役制度主要内容

我国兵役制度主要内容
我国兵役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义务兵役制度: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度,男性公民在达到法定年龄时必须服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男性公民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的,应当服兵役。

2.兵役登记制度:我国要求所有适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通过登记系统对公民的基本
信息和兵役年龄进行管理,以便进行征召和管理。

3.兵役征召制度:根据国家需要,兵役制度应对征召适龄男性进行服役。

征召内容包
括体检、政治审查等,符合条件的适龄男性被征召入伍。

4.兵役服务制度:兵役期满后,士兵可以选择继续服役、转业或退役。

继续服役的士
兵可以通过士官、军校等途径晋升;转业的士兵可以到民间就业;退役的士兵享受相
应的优待政策和安置服务。

5.兵役管理制度:我国建立有完善的兵役管理制度,对服役士兵进行权益保障、心理
疏导、教育培训等工作,确保士兵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总之,我国兵役制度是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通过义务兵役、登记、征召、服务和管
理等层面,规范公民的兵役义务和权益,保障国家的国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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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过程管理,自2010年始,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所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兵役机关不再向高校发放统一印制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有报名应征意向的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按要求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各环节活动。
15. 如何理解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拔使用”?
对符合选取士官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对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以及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的可选拔为提干对象;对国家“211工程”等重点高校、军队建设急需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毕业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
Hale Waihona Puke 1. 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陆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4.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年龄条件有何要求?
征集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 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等等。
16.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内容是什么?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17.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6. 现在确定为预征对象后,什么时候正式入伍?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应在网上参加预征报名,并在就读学校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冬季征兵开始前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年底批准入伍。
7. 什么是网上预征报名?
具有普通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可自行在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经相应成人高校审核后录取。
26.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何时报名,何时入学?
23. 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年限是多少?
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是两年。
24.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优惠政策?
(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
5. 面向2010届高校毕业生的征兵预征工作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全国征兵工作在每年冬季进行,从2009年起,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2010年4至6月底,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到毕业生离校为止。
18.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都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吗?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以及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招的士官,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9. 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如何计算?
3. 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25.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是军队给安排还是需要自己联系?
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的“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10.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⑴ 参加网上预征报名:4月至6月,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报名预征,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交所在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
⑵ 参加初审、初检,通过确认:5至6月份,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预征报名毕业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通过的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6月30日前,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预征对象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8. 实行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对毕业生有哪些好处?
一是毕业生可自行上网报名打印有关表格,简化了办事程序,既方便又省时。二是通过学籍信息比对,确定高校毕业生是否符合享受国家鼓励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条件。三是网络系统可提供免费政策解读信息、提醒预征对象及时应征等服务。
9. “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是什么?或。
14. 如何理解高校毕业生应征“优先”政策?
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预征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高校毕业生本人持《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部门具体负责。征兵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安排其上站体检。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为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⑵ 高校初审盖章:离校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⑶ 表格递交县征兵办: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登记表》及《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⑷ 县征兵办审批入伍、复核材料并盖章: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⑸ 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高校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汇总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备案后,确定当年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政策的最终名单及具体金额。
21. 补偿、代偿的经费如何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各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高校在收到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补偿学费;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由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其家长。将剩余资金汇至高校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20. 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程序是什么?
⑴ 填写有关表格:预征工作开始后至6月1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网上预征报名系统”(或),填写、打印并向就读高校递交《登记表》、《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⑶ 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后,预征对象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检政审的高校毕业生由县级兵役机关批准入伍。
11. 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在高校由哪个部门牵头负责?
由学生管理部门或武装部门牵头。有意向参军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学工部(处)、就业中心、武装部咨询。
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收到代偿资金后1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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