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贯彻实施港口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
应用文-完善长江港口岸线管理体制的建议
完善长江港口岸线管理体制的建议'完善长江港口岸线体制的建议当前我国进入转型期,长江港口货物吞吐量也由高速增长期进入平稳增长期。
作为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支撑的港口岸线资源,近年来时被乱占乱用、占而不用、多占少用,党和国家领导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此高度关注。
为了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服务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实施,保护宝贵的长江港口岸线资源,提高港口岸线资源使用效率,促进长江港口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分析长江港口岸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我国现行的长江港口岸线管理体制进行思考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思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长江港口岸线管理体制现状港口岸线是维持港口设施正常运营所需的相关水域和陆域组成的空间概念。
港口岸线资源十分宝贵且具有稀缺性、不可再生性,是促进地区水运事业发展、拉动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性依托。
为了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国家曾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简称《港口法》)和《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对港口岸线的、审批、使用等各个环节作出规定。
各省地市在中央法律、法规框架下也相继出台了本级港口岸线管理规定。
截至目前,我国港口岸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了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三级架构。
同时,为了合理保护长江岸线资源,在国家层面还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长江航运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对提高长江港口岸线资源使用效率和促进长江港口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2 长江港口岸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1 港口岸线准入审批环节不够科学、精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需要使用港口岸线的建设项目,应当在报送项目申请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向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港口岸线使用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等内容。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港口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水〔2018〕103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港口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港口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水〔2018〕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0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加强港口经营管理,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规定》修订的重要意义《规定》认真贯彻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精简了港口经营许可范围,完善了港口拖轮经营资质条件,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规范港口经营市场秩序和促进港口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地方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准确把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改革要求,加大宣贯力度,强化监管履职,督促港口经营人严格执行法规标准,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二、严格实施港口经营许可地方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港口经营许可证》)式样及印制填写说明(附件1),做好《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印制和发放工作,严格按统一的标准格式和要求规范填写,可根据管理需要在副本中设置附页,载明港口主要港口设施设备、监督检查记录及其他管理内容。
地方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经营资质条件,符合条件的,依法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并逐一列明核准的港口经营许可事项,对从事危险货物装卸或者储存的单位还应当依法配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推行网上许可,通过政务网站或其他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港口经营许可办事指南,及时公布许可结果,实现办理进度和许可结果的实时查询。
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企业经营与管理QIYEJINGYINGYUGUA NL I112一、前言目前,国内港口的模式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多次的改革,港口的管理体制虽然有一定的优化,但是部分重要的环节还是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改革。
二、我国港口改革的发展路程改革开放以来,我过港口管理体制经历了两次改革,第一次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逐步形成了“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
但这一次的改革依然没有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企合一,中央政府管大企业(港务局),地方政府管小企业的计划经济模式。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种双头领导的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我国政治、经济改革对于港口发展的需要。
2001年1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转发了交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央企业工委《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意见》规定,新一轮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现由中央管理的秦皇岛港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港口全部下放地方管理。
港口下放后,原则上交由港口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管理;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按照“一港一政”的原则自行确定管理形式。
政企分开后,港口企业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
三、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后的特点和问题(一)特点由于我国大多数港口集团公司是由原港务局剥离行政管理职能后整体转制而成的,而原来的港务局是经营所有公用码头的,因此,我国大多数港口都是由地方政府独资或控股的港口集团公司统一经营所有的公用码头。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发展港口,降低竞争消耗,最大限度地减少甚至不需付出(港内)竞争的成本,港口资源能得到充分利用。
此模式的缺点是港口内部缺乏竞争,活力不足。
与此模式不同的是,在香港、新加坡以及许多老牌的市场经济地区、国家中的港口是由多家独立企业经营的,在港口内部形成竞争机制。
港口发展建议及措施
港口发展建议及措施嘿,咱来说说港口发展这档子事儿哈!港口那可是个热闹又重要的地儿,就好比是经济的大舞台。
你想想,那一艘艘大船开进开出,拉来的是满满的希望和财富呀!那货物堆得像小山似的,多壮观呐!要让港口发展得更好,咱得有点招儿。
首先呢,基础设施可得整得杠杠的!码头得宽敞坚固吧,起重机得够厉害吧,不然怎么能快速又安全地装卸那些货物呢?这就好比家里的房子,得结实牢固才能住得安心嘛!还有啊,服务质量得提上去呀!工作人员都得热情周到,让那些船主啊货主啊都感觉像回到家一样。
别搞得人家来了一次就不想再来第二次了,那可不行!就像咱去饭馆吃饭,要是服务员爱答不理的,咱下次还会去吗?再说说效率问题,这可太关键啦!船在港口停留的时间越短越好哇,这样大家都能省时间省成本。
就跟咱出门坐公交一样,要是半天等不来车,多着急上火呀!所以啊,各种流程都得优化,不能拖拖拉拉的。
咱也得重视环保呢!港口不能乌烟瘴气的呀,那对环境多不好。
得想办法减少污染,让大海还是那么蓝,天空还是那么美。
这就好像咱自己的家,得干干净净的才舒服呀!另外,人才可不能少哇!那些懂技术、会管理的人可得多多招揽。
他们就像是港口的大脑,能让港口更聪明地运转。
没有他们,港口不就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啦?咱还得和其他港口加强合作呀!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一起把蛋糕做大。
不能各顾各的,那多没意思。
这就好比一群小伙伴一起玩游戏,互相帮助才能玩得更开心嘛!港口发展好了,那带来的好处可多了去了。
经济能腾飞,就业机会能增多,大家的生活都能变得更美好。
咱可不能小瞧了港口的力量呀!总之,港口发展可不是一件小事,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努力。
让我们一起加油,把港口建设得越来越好,让它成为我们的骄傲!让那些大船欢快地来来去去,给我们带来更多的繁荣和希望!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关于我国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我国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交水发[2005]483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港口管理局),各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 1号)明确要求:“沿海港口的引航机构作为向各码头靠泊船舶提供引航服务的单位,应从港口企业中分离出来。
鉴于目前引航机构与港口。
企业分离的条件尚未成熟,为平稳过渡,引航机构尚未与港口企业分离的港口可暂维持现状,过渡期为三年,在业务上接受港口管理机构的指导,为全港所有码头提供服务。
”为了认真搞好沿海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2003年部组织力量对引航管理体制问题进行了专门调查研究,形成了《关于我国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报告》。
经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综合各方面情况认为,目前进行引航体制改革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
引航体制改革有利于促进港口企业公平竞争,有利于改善港口行业的行政管理,有利于加强港口的安全生产监管,有利于港口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我国港口事业协调发展。
根据《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 91号)文件要求,依据《港口法》和《船舶引航管理规定》,在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港航管理部门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改革意见:一、改革的目标根据我国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管理统一、安全引领、公平服务、高效廉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港口引航管理体制,以适应和满足我国港口和航运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引航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依据法律法规和我国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调整和理顺港口引航相关关系,保障船舶和港口安全,满足港口生产需要,促进港口和航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改革的范围这次改革的范围是:原交通部直属和交通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沿海港口(长江浏河口以上的港口除外)。
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回顾与建议
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回顾与建议作者:肖钟熙来源:《水运管理》2012年第10期2001年10月,原交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和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国港口开始了新一轮以港口管理属地化和政企分开为主要内容的港口管理体制改革。
自改革以来,我国港口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主要标志是,港口不再是制约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瓶颈,而是强有力的支柱。
1 改革回顾1.1 港口定位于基础设施港口的特殊性在于,港口是由企业经营的支持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设施,其经营的目标不是一般企业追求的利润最大化。
作为基础设施的港口,其功能是支持所在城市及腹地国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加大所在城市及腹地对资源集聚的吸引力,增加所在城市的就业与收入。
港口对城市的贡献远大于其本身的收益。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港口对城市及其腹地的贡献更多地表现在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上。
1.2 港口管理属地化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主要港口除秦皇岛港外都是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
2001年《意见》颁布后,港口全部下放归地方政府管理,也就是港口管理属地化。
这一举措大大有利于港口基础设施作用的充分发挥,港口所在城市可以从港口的生产服务活动中大大得益。
港口管理属地化后,地方政府有发展港口的自主权。
港口管理属地化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实施,这样,地方政府不仅有发展港口的自主权,也有发展港口的资金,地方政府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规划发展港口。
因此,改革以来,港口发展速度也大大提高。
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前的2001年和2002年,沿海港口投资仅254亿元,而在港口开始体制改革后的2003年至2005年,3年投资超过亿元,几乎是前两年的5倍。
“十一五”期间,港口投资更是高达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5倍。
2011年港口投资额更是突破亿元。
巨量投资改变了港口面貌。
第四章 港口行政管理
四、港务行政管理
第三节 港口经营的审批与管理
一、港口经营的概念
1、港口经营活动的性质与范围
港口经营包括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的经营、港口旅 客运输服务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的装卸、驳运 仓储的经营和港口拖轮经营等。这些活动尽管也是 体现了实现港口的社会功能,但更主要是为了实现 港口经营企业的盈利目的。因此,港口经营活动是 企业行为,港口管理当局应当规范港口经营活动, 使之有利于港口发展。
3、港口建设的程序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明确了港口建设的程序,
(1)在立项程序方面,规定对政府投资的港口建 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审批制
(2)在基建程序方面,规定不论是政府投资项目还 是企业投资项目,在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 验收等过程中都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 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有关的建设程序。
4、港口建设管理的完善
(1)加强建设市场 的准入管理,继续完 善资信等级制度。
(2)加强工程招 标投标管理,规范 招标行为。
港口建 设管理 的完善
(3)加大对工程 质量的监督力度。
(4)加强建设项 目管理
三、港口保护职责
港口管理机构 负责维护港口 公益性设施, 监督港口设施 所有人或者经 营人对港口生 产和安全设施 进行维护,使 港口设施保持 正常状态。
第四章
港口行政管理
课程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港口行政管理的职能 港口规划与建设管理指标 港口经营的审批与管理 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 港口行政性收费 港口口岸管理 港口行业组织
第一节 港口行政管理的职能
一、港口行政管理的内容
交通部2002年1月4日 《关于贯彻实施港口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
关于贯彻实施港口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
关于贯彻实施港口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发布单位】交通部【发布文号】交函水[2002]1号【发布日期】2002-01-01【生效日期】2002-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关于贯彻实施港口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交函水[2002]1号)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广东、重庆、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省(直辖市)人民政府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促进我国港口在新形势下的健康发展,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1号)。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第91号通知精神,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港口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工作,现就港口行业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一、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体制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我国港口管理体系框架这次港口管理体制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建设和管理港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港口增强综合竞争力,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需要。
港口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应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实现“一港一政”,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加强港口行政事务的统一管理,促进港口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为保证我国港口体制深化改革工作顺利稳妥的推进,各地方政府、港口主管部门和港口企业要充分认识港口体制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港口体制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加强领导,坚定信心;要恰当处理各种矛盾,顾全大局,保持稳定;要加强舆论导向,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要加强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改革和安全生产两不误。
通过这次体制改革,形成较为合理的港口管理体系,总体框架是:1、政府部门对港口实行分级管理。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港口港务【发文字号】交水发[2014]112号【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发布日期】2014.05.29【实施日期】2014.05.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14]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各有关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港口)局,有关行业协会,部交科院、规划院、水运院,有关港口、航运企业,部内有关单位:港口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要枢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港口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已成为世界港口大国,对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国港口在服务功能、服务质量、节能环保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需要加快转型升级,提高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水平,由单一装卸仓储功能向物流、商贸、信息、金融等功能拓展,提升质量效益和服务水平。
为推进我国港口转型升级,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本意见以沿海港口和内河主要港口为指导对象,其他内河港口参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加快转变港口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改革创新,调整优化结构,夯实发展基础,拓展港口功能,推进平安港口、绿色港口建设,促进港口提质增效升级。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质量效益高、枢纽作用强、绿色安全、集约发展、高效便捷的现代港口服务体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港口信息化带动作用更加突出,标准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港口发展基本实现由主要依靠增加资源投入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由主要提供装卸服务向提供装卸服务和现代港口服务并重转变,由主要追求吞吐量增长向着力提升质量和效益转变。
二、主要任务(三)拓展服务功能,发展现代港口业。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开展港口转型升级健康发展调研工作的函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开展港口转型升级健康发展调研工作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3.12.20•【文号】水运港口函[2013]870号•【施行日期】2013.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开展港口转型升级健康发展调研工作的函(水运港口函[2013]870号)各相关单位: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港口转型升级,促进港口健康持续发展,我部将开展港口转型升级书面调研(有关调研问题见附件)。
请你单位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书面材料以传真或电子版形式发送调研工作组。
联系人:王斌,************(电话),134****3613(手机),************.cn(邮箱),************(传真)。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2013年12月20日调研问题提纲一、政府部门1、对本辖区港口发展现状评估分析。
主要包括:港口规划、吞吐能力、机械装备、经营服务的水平、功能、效能、管理等方面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港口与城市关系;港口与综合运输体系等。
省级港口管理部门分析还包括本辖区内港口的布局与港口间协调情况。
2、对本辖区港口发展趋势判断。
主要包括:未来辖区港口发展速度、规模、结构、市场化、功能、港城关系发展的判断等。
3、近年来推进本辖区港口转型升级情况经验总结。
主要包括:推进港口结构调整、提升港口服务水平,拓展港口服务功能,改善港城关系和口岸管理,发展港口物流,投融资模式和技术创新等方面措施及成效。
4、本辖区港口下一步转型升级的重点及主要任务。
主要包括港口规划建设、市场经营、服务功能、绿色低碳、智慧、安全、体制机制等方面。
5、本部门今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发展的政策措施。
6、对部推进港口转型升级发展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二、港口企业1、本企业发展现状评价、制约发展的主要问题及港口今后发展面临形势和发展趋势的判断。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双重领导港口下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双重领导港口下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2.12•【字号】粤府办[2002]93号•【施行日期】2002.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双重领导港口下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2]93号)有关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广东省双重领导港口下放实施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与省交通厅联系。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广东省双重领导港口下放实施方案一、政策依据(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1]91号文)。
(二)交通部《关于贯彻实施港口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交函水[2002]1号)。
(三)省政府与交通部2002年1月21日座谈会议纪要(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2](12)号)。
二、指导原则(一)属地下放、一港一政。
(二)政企分开,促进港口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理顺有关各方的关系。
(四)全省港口实行统一规划,在广州港出海航道两岸建设码头必须符合广东省港口布局规划,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三、管理体制改革意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广州、湛江、汕头三个港口直接下放给三个属地市政府,包括港务局直属企业、水域、出海主航道及锚地,由各市政府接收后再组织实施港口政企分开。
(一)企业管理体制广州、湛江港剥离原港务局下属企业,包括本港码头泊位及锚地水域,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港口集团公司;汕头港口集团公司原则上维持现状,按照国办发[2001]91号文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
各港口集团公司由接收市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港口集团公司现在拥有或将来修建在其他地区的码头泊位视同企业行为,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报批并缴纳税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港口管理体制改革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港口管理体制改革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87.01.13•【文号】国办发[1987]2号•【施行日期】1987.01.1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港口管理体制改革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办发〔1987〕2号)山东、江苏、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务院同意《关于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会议纪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一九八七年一月十三日关于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会议纪要(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八日)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七日至八日,李鹏同志在青岛主持召开了港口管理体制改革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体改委、财政部、交通部、劳动人事部、建设银行、国务院口岸办等部门和山东、江苏、广东省以及青岛、烟台、广州、连云港、南通市的负责同志。
会议听取了天津、大连、上海港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的介绍,一致认为,港口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强了港口所在市政府对港口工作的领导,密切了交通部和港口所在城市的关系;扩大了港口的自主权,增强了港口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快了港口建设进度和老旧设备的更新;进一步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生产效率,对加速船舶周转起到了积极作用。
经过近三年的试点证明,港口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对头,步子稳妥,效果明显,继续对交通部直属港口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是必要的。
会议着重研究了青岛、黄埔、连云港、烟台、南通五港的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根据一九八五年三月在天津召开的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的精神,议定了以下事项:一、从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对青岛、黄埔、连云港、烟台、南通五港实行以所在城市管理为主,交通部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
黄埔港管理体制改变后,与广州港合并组建为新的广州港务局。
江苏省连云港建港指挥部合并到连云港港务局,合并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由江苏省会同交通部妥善解决。
交通部关于对货主码头经营问题的函
交通部关于对货主码头经营问题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0.05.08
•【文号】水运港口字[2000]280号
•【施行日期】2000.05.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交通部关于对货主码头经营问题的函
(水运港口字[2000]280号)
张家港港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重申货主码头经营管理问题的紧急请示》(张港调发[2000]055号)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交通部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变张家港港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协议》的规定,你局为苏州市政府负责港口管理的直属机构,对苏州市辖区所有码头包括货主码头实施行业的行政管理。
二、根据《货主码头管理规定》([84]交海字17号)第二条的规定,在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再度改革之前,“江海粮油储运站”所属货主码头向社会开放、从事营业性装卸业务,应当与你局协商,不应擅自经营,但你局现仍为“政企合一”的单位,希望能实事求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二000年五月八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方案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2•【字号】闽政文[2012]108号•【施行日期】2012.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12〕108号)泉州市、莆田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深化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方案的请示》(闽交政法〔2012〕3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深化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方案》,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泉州市政府、莆田市政府、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省口岸办等单位组成港口工作小组,确定移交内容、人员划转、机构设置、挂牌仪式等具体事宜,确保2012年第一季度完成整合工作。
二、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为整合后湄洲湾港的港口管理部门,统一行使泉州、莆田两市行政区划内的港政、航政的管理权,统一管辖泉州、莆田两市行政区划内的所有港区,即肖厝港区、斗尾港区、秀屿港区、东吴港区、泉州湾港区、深沪湾港区、围头湾港区、兴化湾港区。
三、原泉州市港口管理局、莆田市港口管理局及下属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成建制划转到整合后的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及下属机构。
泉州市、莆田市要深入做好干部职工的工作,保证思想稳定,队伍稳定,保证工作正常开展,保证港口生产安全。
四、请省编办抓紧研究并按程序批复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等事项,请省财政厅抓紧研究批复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办公经费等相关事项,请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建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班子。
五、港口整合后,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要加大对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满足泉州、莆田对港口发展的愿望和需求,充分尊重地方政府在港口规划、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07.03•【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交办水函〔2020〕10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中国港口协会、理货协会、引航协会、船东协会,中国船级社,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部规划院、交科院、水科院、天科院、职业资格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港口经营管理,我部组织修订形成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20年7月20日前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人:部水运局胡琳琳,联系电话:010-********,传真:************,邮箱:**************.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0年7月3日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港口经营行为,维护港口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港口经营,是指港口经营人在港口区域内为船舶、旅客和货物提供港口设施或者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下列各项:1.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2.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3.从事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区内驳运;4.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
(二)港口经营人,是指依法取得经营资格从事港口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三)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是指为委托人提供货物交接过程中的点数和检查货物表面状况的理货服务的组织和个人。
(四)港口设施,是指为从事港口经营而建造和设置的建(构)筑物。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经营行政管理工作。
交通部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港口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
交通部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港口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工作意见和
建议的函》
《中国港口》编辑部
【期刊名称】《中国港口》
【年(卷),期】2002(000)002
【摘要】@@ 根据有关方面消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这项改革工作,近日,交通部给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贯彻实施港口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就港口行业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总页数】1页(P6)
【作者】《中国港口》编辑部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交通部海事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
2.交通部发出关于贯彻实施《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3.交通部:三方面推进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工作
4.关于征求深化建筑业和工程建设体制改革意见和建议的函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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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央企业工委(二OO一年十月八日)沿海和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在我国航运事业和对外开放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984年以后,国家对这些主要港口的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形成了目前的秦皇岛港由中央管理,沿海和长江干线37个港口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这种管理体制曾对我国港口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权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港口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为了有利于政府主管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港口行业的行政管理,有利于港口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自主经营、走向市场、有利于我国港口事业不断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8]27专)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现就深化现行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将现由中央管理的秦皇岛港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港口全部下放地方管理。
港口下放后原则上交由港口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管理;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管理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一港一政”的原则自行确定管理形式。
港口下放后,实行政企分开,港口企业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
二、改革港口观行的计划、财务管理体制。
计划管理,由现行中央计划管理改为地方管理;财务管理,由“以港养港、以收抵支”改为‘收支两条线”,取消港口企业定额上缴、以收报支的办法,同时按照国家税收管理有关规定征缴港口企业所得税。
港口下放时,其财务关系相应划转。
港口的资产先偿划转地方管理(交由国家开采投资公司管理的资产除外),其债权、债务一共随之转移。
港口下放后,应缴企业所得税缴入地方财政,所得税指标以零基数划转。
广州港务局改制方案
广州港务局改制方案
根据《XXX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号)、交通部《关于贯彻实施港口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交函水X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XX省双重领导X口下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XX号)的精神,结合实际,制订XX港务管理局组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促进XX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港政实行属地管理,实现“一港一政”,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加强港口行政事务的统一管理,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港、航行政管理体系,促进港口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独立原则。
1、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剥离原XX港务局的下属企业,组建XX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界定原XX港务局承担的港政管理职能。
2、按照港政与航政合一管理的原则,在原XX港务局港政管理职能和XX市航务管理局港政、航政管理职能的基础上,组建XX港务管理局,依法对港口和航务实行统一管理。
3、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和调整机构,精简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办事效率。
4、按照权麦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港、航管理体制,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有机结合、协调运转的管理体制。
5、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平稳过渡,确保XX港的稳定和安全生产,确保XX市航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大连港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连港管理体制改⾰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号:国办发[1986]30号颁布⽇期:1986-04-22执⾏⽇期:1986-04-22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政法规辽宁省⼈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原则同意《关于⼤连港管理体制改⾰问题的会议纪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国务院办公厅⼀九⼋六年四⽉⼆⼗⼆⽇关于⼤连港管理体制改⾰问题的会议纪要(⼀九⼋六年⼆⽉⼗⼋⽇)⼀九⼋六年⼆⽉⼗六⽇⾄⼗⼋⽇,李鹏同志在⼤连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岸领导⼩组会议,讨论进⼀步贯彻落实去年三⽉召开的天津港⼝管理体制改⾰座谈会的精神,确定⼤连港下放的有关问题。
国家计委黄毅诚,国家经委赵维⾂,交通部林祖⼄,财政部李朋,国务院⼝岸办梁况⽩,辽宁省全树仁、彭祥松,东北经济区规划办公室冯英奎,⼤连市毕锡祯、魏富海等同志出席了会议。
经过讨论,议定了以下事项:⼀、从⼀九⼋六年⼀⽉⼀⽇起,将⼤连港⼝局的建港指挥、公安消防、引⽔、岸线及港区陆域管理等⼯作单位,与⼤连港装卸联合公司合并组成⼤连港务局,实⾏交通部与⼤连市⼈民政府双重领导,以⼤连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为加强航政与港监的统⼀领导,⾏使国家海上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将⼤连港⼝局的港务监督及所属有关单位,改设为⼤连海上安全监督局,直属交通部。
⼆、⼤连港是我国重要的外贸港⼝之⼀,每年的外贸进出⼝额占全国五分之⼀以上。
为了使该港在⾃我改造和发展上具有更⼤的活⼒,会议同意对⼤连港原则上实⾏“以港养港”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五”计划期间,⼤连港以⼀九⼋五年决算利润总额⼀亿七千⼋百四⼗七万元为基数,国家给港⼝让利⼆千五百万元(考虑到⼀九⼋五年利润中若⼲不正常增收因素),确定年度利润包⼲基数为⼀亿五千三百四⼗七万元,⼀定五年不变,五年内的年度利润增长部分全部留给⼤连港,五年累计包⼲利润总额为七亿六千七百三⼗五万元。
上述包⼲利润总额还要扣除:(1)因提⾼折旧率⽽增加的折旧基⾦⼆千五百⼀⼗五万元;(2)按规定应偿还的贷款本息四千六百⼋⼗五万元;(3)按规定提取的企业留利⼀亿⼆千零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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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贯彻实施港口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工作意见和建议
的函
篇一:对深化防城港市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学习先进港口经验深化我市港口体制改革
——防城港市“港口经济”调研组赴广东福建学习考察报告
为了学习先进地区港口建设与运营的成功经验,深化我市港口体制改革,促进防城港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9月15日至23日,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会同市财政局、防城港务集团公司等单位组成“港口经济”调研组,赴广东、福建学习考察。
调研组先后考察了湛江、深圳、福州、厦门等港口城市,通过座谈、现场看点等活动,增长了见识,开拓了视野,启迪了思路,对港口发展的认识取得了质的飞跃。
主要收获如下:
一、深化港口体制改革,是东部沿海港口科学发展、超常规发展的根本经验
(一)抢抓机遇促进港口生产能力呈几何级增长
东部沿海港口善于抓住机遇谋发展。
湛江港抓住泛珠三角合作以及东部沿海产业转移的机遇,围绕“以港兴市”大做文章,港口货物吞吐量直线上升。
湛江港货物吞吐量登上登上前三个千万吨用了53年,从20XX年以来,连续五年每年以超过1000万吨的增量快速增长。
盐田港1987年开始建设,深圳市政府抓住深圳特区建设和珠三角开放
型经济对港口运输的迫切需要,大力发展港口。
开港之初,盐田港的年吞吐量仅1.2万标箱;1998年,盐田国际吞吐量首次突破百万标箱,20XX年吞吐量就达到1000
万标箱,成为我国首个吞吐量破千万的单体集装箱码头。
福清江阴港紧紧抓住国家支持海西经济区发展,以及两岸经济往来的机遇,港口吞吐量呈裂变式增长。
该港20XX年开港,20XX年集装箱仅为1万标箱,20XX年达到近40万标箱。
正努力打造海西国际新港。
厦门港地处海西经济区,属于跨行政区划管理的港口。
该港抓住福建省整合港口资源,支持海西经济区建设的机遇加快港口建设的机遇,大力整合厦门湾内各港口,港口发展迅猛。
20XX年,厦门港完成503.46万标箱,挺进全球20强。
(二)强化政策扶持加快港口发展步伐
政策是港口快速发展的催化剂,考察发现,各港口城市在20XX至今都较为密集的出台了许多港口发展促进政策,特别此轮金融危机更促进了许多港口城市纷纷出台政策帮助港口企业过冬。
湛江市在20XX 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港口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湛江港近几年的跨越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在新的形式下,湛江市又于20XX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港口经济的决定》,并且制定了更有竞争力的集装箱、基础设施建设等促进政策,力图建立区域性枢纽大港。
深圳市于1998年就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对深圳港口岸线的建设、管理等作出了规定;20XX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港口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快建设“世界级大港”的若干举措。
厦门市于
20XX年就出台了《关于厦门港航道及其他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办法》,明确规定港口航道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在港口建
设费、货物港务费、港口岸线转让收益、港口土地转让出让金中按比例筹集,并且明确了筹措比例,以专项资金方式进行使用。
随后,政府也出台了多项优惠措施如扶持国际中转业务,以做大做强厦门港。
(三)坚持“规划先行”为港口发展奠定基础
深圳、厦门、福州等港口的建设发展中,无不印证着“法规总领、规划先行”的道理。
深圳市于1998年就制定了《深圳港总体布局规划》,20XX年结合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和国际航运发展的新趋势,优先制定了《深圳港盐田港区总体规划》,对港区规划进一步优化调整。
20XX年又出台了《深圳港总体布局规划》。
福州市在20XX年就出台了《福州市港口岸线管理规定》,很早就明确了岸线有偿使用制度。
厦门市在20XX年实施厦门港一体化运作之前,就编制了《厦门港口总体规划》。
江阴港作为新港,港口规划在8年前就已编制完成,福州市还修编制定了《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修编(20XX-2020)》。
(四)深化港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港口有序发展
深入彻底的港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港口良性发展的前提。
湛江、深圳、厦门等市经过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最终形成了政企分开的港口行政管理体制,除深圳在市交通委员会下面设港口管理处外,湛江、厦门、福州等市都成立了正处级行政单位——港口(务)管理局。
而湛
江港改制后,集团机关由31个处室精简为10个部室,人员由过去700多人精简为140多人。
集团员工
也从1998年底的13000多人,下降到目前不足10000人。
福建省于20XX年对厦门港进行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并将厦门港与漳州港归集到厦门港实施一体化管理,成立厦门港口管理局。
厦门口管理局下设办公室、政治处、计划财务处、规划建设处、港航管理处、安全技术处、航道管理处、政治法规处(国际合作与台湾事务处)、老干部工作处、纪检监察室,涵盖了港航管理的各项工作。
(五)港口投资多元化为港口发展注入源源不竭的动力
按照我国国土资源规定,岸线属于公共资源,需政府调控与市场竞争性开发才能获得最大的价值。
湛江港、江阴港、厦门港与时俱进,多次深入进行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利用“市场竞争之手”,大力引进社会资本进行业主码头建设。
湛江港1999年与中海集团合作成立湛江港中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XX年成功引入战略投资者香港招商局和宝钢集团,将湛江港集团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招商国际出资16.2亿元,宝钢出资3.5亿元,新体制为湛江港集团加快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
“十一五”期间,湛江全市港口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1亿元,相当于前45年的总和。
盐田港得益于引进和记黄埔,成为中国第一个组建的合资港口和港口扩大开放、引用外资的典型范例。
厦门港引进了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穆勒马士基等十多家国内外大型港航企业进驻。
(六)大力打造产业发展平台为港口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沿海主要港口十分注重港口建设与产业发展是互动发展。
湛江港随着中海油湛江分公司、湛江东兴石油有限公司的石化项目建成投产,华农集团、俄罗斯塔氏集团的登陆,奥里油电厂、中星石化的扩建,临港工业正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发展壮大的新亮点。
仅中石油在湛江港首期建设的94.5万立方米奥里油储灌项目,每年就为湛江港带来1000万吨的吞吐量。
江阴港与江阴工业区属于区港一体,初步形成了港口运输和现代物流产业、医药产业、化工产业、电力能源产业、循环经济产业五大产业发展雏形。
20XX年,江阴工业区跻身全国百佳科学发展示范园区。
目前,江阴港正在积极申报保税港区。
(六)重视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为港口腹地提供优质服务
湛江港优先发展疏港交通运输体系,先后开通至西南各主要城市集装箱班列,湛江港至蛇口等集装箱快线,贵州/云南—湛江—深圳西南海铁联运新快线。
盐田港在1998年就着手制定《深圳市盐田港道路集疏运系统交通规划》。
江阴港(江阴经济开发区)供水供电设施齐全,已全面动建的疏港高速公路和铁路支线将分别连接京台、同三、向莆、福厦等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网,使港口服务半径拓展到江西、湖南等内陆省份。
二、观念落后和体制单一,是我市港口发展与先进地区的最大差距将我市与所考察的港口城市对比,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我市港口的发展缺陷,尤其是思想观念与体制上的强烈反差,使我们产
篇二:关于我国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我国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交水发[20XX]483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港口管理局),各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91号)明确要求:“沿海港口的引航机构作为向各码头靠泊船舶提供引航服务的单位,应从港口企业中分离出来。
鉴于目前引航机构与港口。
企业分离的条件尚未成熟,为平稳过渡,引航机构尚未与港口企业分离的港口可暂维持现状,过渡期为三年,在业务上接受港口管理机构的指导,为全港所有码头提供服务。
”
为了认真搞好沿海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20XX年部组织力量对引航管理体制问题进行了专门调查研究,形成了《关于我国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报告》。
经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综合各方面情况认为,目前进行引航体制改革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
引航体制改革有利于促进港口企业公平竞争,有利于改善港口行业的行政管理,有利于加强港口的安全生产监管,有利于港口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我国港口事业协调发展。
根据《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91号)文件要求,依据《港口法》和《船舶引航管理规定》,在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港航管理部门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改革意见:
一、改革的目标
根据我国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管理统一、安全引领、公平服务、高效廉洁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