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评审书(A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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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申请评审书
项目类别
学科分类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申请者的承诺:
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如果获准立项,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协议,遵守《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申请者(签章):
200 年月日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请如实用钢笔或打印填写。
二、申请人不填封面左上方1个框内容,需填其他栏目及表内各项内容。
三、申请人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者不填本表第七项:推荐人意见。
四、课题设计论证活页.B表各项内容,不能出现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的姓名。
五、表内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1、项目类别:指所申报的是特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含自选项目)
2、学科分类:填写一级至二级学科,如申报伦理学研究项目,可按“哲学伦理学”填写。
3、研究类型:指本项目研究属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开发研究、综合研究等。
4、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研、财务管理人员。
5、预期成果形式,含专著、译著、研究报告、论文、电脑软件等。
六、本表报送一式10份,(含1份原件),B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一式5份。复印请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由项目负责人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加具意见,统一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州黄华路4号之二,邮编:510050,
电话、传真:(020)83830154。
A表
二、课题设计论证提要:
三、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其他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已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主要研究成果:
五、预期研究成果:
六、经费预算:单位:万元
其他经费来源:
经费管理单位:
七、推荐人意见:
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十一、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