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资源保护规划》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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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2011]24号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2011]24号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2011〕24号)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有关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和省取水户: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9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对建设项目取水、用水、退水的各项要求,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办资源〔2011〕32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以下简称“后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后评估工作范围和组织方式自2002年5月1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第15号令)正式实施以来,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通过审批或目前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建设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报告书审批管理权限自行组织。

二、后评估主要内容(一)评估建设项目业主对报告书和审批文件的落实情况及其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影响。

(二)分析报告书提出的取用水量、取退水影响分析是否合理,取退水方案是否可行,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是否有效,进而对报告书的科学性、可行性、有效性进行评估。

后评估要重点分析建设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与报告书提出的取水水源、取用水量、退水量、退水水质及取、退水口的设置等是否相符;实际用水节水情况与报告书提出的用水定额、重复利用率等用水指标是否相符;实际运行中与报告书提出的削减取退水影响、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及补偿措施是否相符、是否落实了有关措施;差异较大或未予落实的,应当分析说明原因。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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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报请审定〈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粤水水保〔2016〕110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综合防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通过《规划》的实施,到2020年初步实现全面预防保护,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0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900万吨;到2030年,全面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8万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2000万吨。

四、要以全省水土保持区划为依据,全面实施预防保护措施,加大江河源头区和重要水源地预防保护力度;以小流域为单元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其他水土流失严重区的综合治理,对崩岗等侵蚀沟道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坡地进行重点整治。

五、要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大水土保持监测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维护,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科技水平,不断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六、各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推进本区域水土保持工作。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规划(全文)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规划(全文)
2009 年 5 月 18 日,广东省水利厅以《关于报请批准广东省地 下水功能区划的请示》(粤水资源〔2009〕9 号),将业经组织专家评 审论证并征求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建设 厅、农业厅、环保局、地质局等有关部门意见后编制的《广东省地 下水功能区划》上报省政府。2009 年 8 月 17 日,省政府以《关于同 意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复函》(粤办函〔2009〕459 号),同意《广 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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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
1.2.2 相关标准 (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4)《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 (5)《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SL286-2003)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2) (7)《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GB/T 7027-1986)
1.生态脆弱区指具有重要生态保护意义且生态系统对地下水变 化十分敏感的区域,包括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划分为生态脆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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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
①国际、国家重要湿地和其它具有重要生态保护意义的湿地; ②国家、省和地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湿地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或缓冲区面积有重叠时,取湿地与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边界线的外包线作为该生态脆弱区的范 围。 2.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地下水水位下降后,容易引起海水入侵、 咸水入侵、地面塌陷、地下水污染等灾害的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的,划分为地质灾害易发区: ①砂质海岸或基岩海岸的沿海地区,其范围根据海岸区域咸淡 水分布界线确定,砂质海岸以海岸线以内 30km 的区域为易发生海水 入侵的区域;基岩海岸根据裂隙的分布状况,合理确定海水入侵范 围。在具体区划过程中,砂质海岸宽度达不到 30km 地段向基岩部分 适当延伸; ②由于地下水开采而易引发咸水入侵的区域,以地下水咸水含 水层的区域范围确定咸水入侵范围,在地下水矿化度大于 1g/L 的咸 水区和微咸水区边界向内陆方向延伸一定宽度; ③由于地下水开采、水位下降易发生岩溶塌陷的岩溶地下水分 布区,根据岩溶区水文地质结构和已有的岩溶塌陷范围等,合理划 定易发生岩溶塌陷的区域; ④由于地下水水文地质结构特性,地下水水质极易受到污染的 区域。 3.地下水水源涵养区指为了保持重要泉水一定的喷涌流量或涵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概算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概算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概算
该工程主要包括建设水库、引水渠道、地下水井、水厂以及配套的水
利设施等。

预计总投资将达到几百亿元人民币,并将于未来几年内逐步实施。

其中,建设水库是该工程的重点之一、目前规划的水库包括北江水库、贝水水库、珠江水库等。

这些水库将充分利用广东省灌溉区的降雨,通过
建设蓄水设施储存水资源,并在需要时进行调配供水。

引水渠道也是该工程的核心部分。

为了实现水资源调配,广东省将修
建一条长达数百公里的引水渠道,将北江、珠江等水源地的水资源引入广州、深圳等沿海城市。

除了建设水库和引水渠道外,该工程还包括建设地下水井。

广东省地
下水资源丰富,通过开发地下水井,可以更好地利用这些资源。

此外,还
将建设一批现代化的水厂,以提高供水效率和水质。

总体来说,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实施,将为广东省的经济
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该工程的建设也意味着广东省在水资源管理方
面将迎来一次重大的转变。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广东省水利厅二〇〇七年六月前言水功能区是指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和水环境状况,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水质的需求及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在江河湖库划定的具有相应使用功能,并且主导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明确的水域。

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划是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将水质管理目标落实到具体水域和入河污染源的主要依据;是加强水资源调度,维持江河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强化陆域污染源管理,优化产业布局,科学确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依据;是明晰水权的重要依据之一。

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规划的重要基础,也是我省水资源管理及水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二、三十三和三十四条规定,按照2002年水利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02]83号),以及广东省计委和省水利厅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计农[2002]903号),要求各省对已批准的水功能区划进行复核和调整,并在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和技术细则中明确了水功能区复核和调整的原则和方法。

据此,省水利厅委托省水文局,重新复核广东省水功能区划的成果。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是由省水文局在《广东省水资源保护规划》有关水功能区划成果基础上,通过野外勘查,广泛搜集基本资料、充分利用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多年成果,按照全国统一的复核程序和方法,经详细论证编制而成,前后历时四年。

区划范围为地表水部分。

由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一级区划分别是由珠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会同我省划定的;跨省河流省界河段水功能区划是经流域机构协调,同周边相邻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定后划分的。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复核过程中,得到了珠江水利委员会的指导,省水利厅组织多次讨论会,邀请有关专家对《广东省水功能区划》进行多次研究讨论,并将修改后的《广东省水功能区划》向省环保、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及各地市水利(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广东省政府批准实施《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

广东省政府批准实施《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

《规划》以水利部《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技术大纲》为依据,坚持地下水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的原则,以省政府2009年批复的《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为基本单元,对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进行了分析评价,划定了地下水超采区,编制了地下水保护与利用方案,明确了地下水超采区控制和治理目标任务,提出了地下水保护、利用与治理修复等综合保障措施。《规划》划定湛江市区的硇洲岛、霞山区和赤坎区为全省三个地下水超采区,是地下水资源治理保护的重点区域,也是执行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依据。
本站讯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日前水利厅印发了《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粤水资源函〔2011〕377号,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全省各市、县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全面加强广东省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严格执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制度以及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地下水功能区水位、水质管理,遏制地下水超采,促进全省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要求湛江市应按照规划划定的三个超采区(湛江市霞山区、赤坎区和硇洲岛)要求,切实做好超采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实现地下水的采补平衡,改善地下水生态环境。
《规划》的实施,划定了广东省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红线,为依法审批地下水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为开展地下水保护、开发利用、治理修复和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对进一步保障全省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与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相配套,是广东省实行最严格的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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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0)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0)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07.23•【字号】•【施行日期】2010.07.23•【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07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第三章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饮用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情况纳入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范围,并建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协调领导机制,统筹协调辖区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使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规划项目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应当符合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护饮用水源和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水质保护实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鼓励清洁生产,削减污水排放量。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国土、水、公安、海事、渔业、农业、林业、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对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违反饮用水源水质保护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饮用水源水质的义务。

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

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
对于供水工程的水资源论证工作,水源区水量与水质及对其它取水户的影响程度是论证的关键。本项论证工作将根据水濂山水库的水文水质资料,采取数理统计等评价方法进行水量水质分析论证,并评价工程取水后是否对其它取水户产生影响,为取水许可审批提供决策的科学依据。
1.2 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9);
东莞市总面积2465km2,其中山地677km2,占27.5%,水面210km2,占8.5%。境内有低山、丘陵、平原和河汊纵横交错的东江三角洲。地势东南高、西北低;东部和东南部为山区,中部为丘陵台地,北部为东江流域平原,西部和西北部濒临珠江口,为三角洲平原河网区。
南城区土地类型属三角洲平原网河区,地势依山傍水,半属丘陵地带,半属水乡。东部地势较高,是起伏较大的丘陵地;西部地势较低,属冲积平原。西部地区毗邻东江南支流和东引运河,可利用潮汐自流灌溉。
2.3 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水厂总规模1万m3/d。
2.4 供水对象与范围
御花苑水厂主要供应御花苑小区生活用水,整个小区主要划分为三个功能区:别墅区、高级公寓区、公建服务区。项目总用地面积1300亩(90万m2),总户数约4600户。
2.5 主要净水工艺
净水处理工艺的主要任务是中和沉降,其次是杀菌。针对水处理的需要,结合本地区几十年的生产实践经验,拟采用中和+常规一级混凝沉淀及过滤处理工艺,流程如下:
现状查勘、有关基础资料收集
取水合理性析
水质特征分析
水文特征分析
水源水量
可行性分析
水源水质
可行性分析
对其它用水户影响分析
结论
图1-1 技术路线框图
2 建设项目概况
2.1 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性质

广东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

广东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

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广东省水利厅二〇一一年一月目录一、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 (4)(一)地下水资源状况 (4)(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6)(三)地下水开采诱发的生态环境问题 (13)(四)地下水超采状况 (17)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8)(一)指导思想 (18)(二)基本原则 (18)(三)主要目标 (20)三、地下水利用总量控制方案 (21)(一)规划地下水开采控制量 (21)(二)未超采区开采方案 (22)(二)超采区压采方案 (30)四、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措施 (32)(一)地下水开发利用工程 (32)(二)地下水保护工程 (34)(三)地下水治理与修复工程 (35)(四)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 (36)五、重大工程项目 (37)(一)地下水监控工程 (37)(二)地下水源替代工程 (40)(三)地下水修复工程 (41)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2)(一)加强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实施管理,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 (42)(二)加强地下水资源法制建设,严格执法检查和监督 (42)(三)加强地下水资源开采管理和超采区的压采管理 (43)(四)强化执行地下水功能区管理制度 (43)(五)加强基础研究和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保护水资源氛围 (44)(六)构建保障规划实施的投入机制 (44)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地下水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 [2007]409 号)要求,编制《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水利部颁发的《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技术大纲》为依据,按照地下水保护优先原则,在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和省人民政府2009 年批复同意实施的《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基础上,以地下水功能区为单元,评价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制定地下水保护与利用方案,提出地下水治理、保护与管理措施。

地理研究性-广东缺水吗?

地理研究性-广东缺水吗?

1. 水质性缺水问题已经浮现,水环境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广东省主要江河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仅为57.6%,城镇 污水处理率仅为40.2%,大中城市河段污染较为严重, 生态环境建设及生态恢复能力不足,部分水库水质呈现富 营养化状态,水生生态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珠江三角洲及 粤东等地区水土资源过度开发,水土流失严重,已出现水 质性的问题。
2. 水资源利用效率低。广东省水资源已 利用量占主要江河可利用量的30%,其中 最低的西江利用率仅为1.5%,工业用水 重复利用率为47%,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 不足0.5。
3. 城乡人均耗水量偏大。广东省年人均用水量为499立方米,高于全国人均 427立方米用水量;城市、乡村人均生活用水量分别为每日227升和每日147升, 分别高于全国城乡人均每日212升和每日68升的生活用水量。
面对大量的生活污水,如何才能减少人们对水源的污染,从而进一步保护广东 水资源呢?专家建议,除了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外,还要提倡市民节约用 水,而提高水价是其中比较有效的方法。 据了解,广东还没有良好的节水和水资源忧患意识,随意用水现象严重。数据 显示,广东省人均日用水近390升,高居全国之首,广州则为全省之首。因此, 有专家认为,广州水费太低是市民没有节约用水意识的主要原因之一。现在广州市 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综合平均售价为1.18元,其中污水处理费仅为0.27元, 这个费用对于每处理1方水需1元成本来说,根本无法弥补污水处理的成本,更不 用说广东省还有些城市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 由此可见,提高水价,限制用水势在必行。最近国务院要求,水价要优先调整 到污水处理保本的水平上,目前省物价局和环保部门已将此纳入工作议程中。广东 省水利厅有关部门也正在编撰《广东省用水定额》,将对各行各业、生产生活等多 领域实行全面用水定额限量,严格控制城市高耗水、农村粗放型用水。广东省人大 常委会正在草拟《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取水许可制度,逐步变无偿水为 商品水,最终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综合开发、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的良性循环。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6•【字号】粤府办[2011]89号•【施行日期】2011.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1〕8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水利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我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突出抓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

现制定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省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发〔2011〕1号文、粤发〔2011〕9号文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主线,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等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体系和监控体系。

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责任制,逐步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原则。

--民生优先,人水和谐。

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现代化民生水利为目标,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14•【字号】粤府[2012]120号•【施行日期】2012.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我省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

编制实施《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对推进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

各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原则、要求以及本地区主体功能定位,对本地区国土空间进行功能分区,明确各功能分区的定位和边界、发展目标和方向、开发和管制原则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省直各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任务分工和要求,调整完善相关规划和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面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9月14日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目录序言一、规划背景(一)自然状况与特点(二)国土开发现状(三)存在问题(四)面临挑战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战略格局(一)指导思想(二)开发理念和主体功能区分类(三)开发原则(四)主要目标(五)战略格局三、广东省域范围主体功能区(一)优化开发区域1.综合评价2.功能定位3.发展方向4.发展布局(二)重点开发区域1.综合评价2.功能定位3.发展方向4.发展布局5.分区指引(三)生态发展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1.综合评价2.功能定位3.发展方向4.分区指引(四)生态发展区域(农产品主产区)1.综合评价2.功能定位3.发展方向4.发展重点(五)禁止开发区域1.综合评价2.功能定位和目标3.管制原则4.分类管制四、区域政策和绩效考核(一)财政政策(二)投资政策(三)产业政策(四)土地政策(五)农业政策(六)人口政策(七)环境政策(八)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九)绩效考核评价五、规划实施(一)省有关部门职责(二)市县级人民政府职责(三)监测评估附件1 广东省禁止开发区域名录附件2 图集图1 广东省行政区划图图2 广东省地形地貌图图3 广东省城市化战略格局示意图图4 广东省农业战略格局示意图图5 广东省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示意图图6 广东省综合交通战略格局示意图图7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分总图图8 广东省优化开发区域分布图图9 广东省重点开发区域分布图图10 广东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布图图11 广东省农产品主产区分布图图12 广东省禁止开发区域示意图图13 广东省可利用土地资源评价图图14 广东省可利用水资源潜力评价图图15 广东省生态系统脆弱性评价图图16 广东省生态重要性评价图图17 广东省国土开发强度评价图图18 广东省人口聚集度评价图图19 广东省交通优势度评价图图20 广东省大气环境容量评价图图21 广东省水环境容量评价图图22 广东省自然灾害危险性评价图图23 广东省经济发展水平评价图附件3 地级以上市开发指引一、广州市二、深圳市三、珠海市四、佛山市五、江门市六、东莞市七、中山市八、惠州市九、肇庆市十、汕头市十一、潮州市十二、揭阳市十三、汕尾市十四、湛江市十五、茂名市十六、阳江市十七、韶关市十八、河源市十九、梅州市二十、清远市二十一、云浮市序言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全省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问题的若干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全省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问题的若干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全省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问题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2•【字号】粤府[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全省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问题的若干意见(粤府〔2008〕1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做好统筹全省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统筹全省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1.水资源是人类社会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

广东省是水资源大省,但在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全省人均占有本地水资源量为2100立方米,低于全国人均2200立方米的水资源占有量;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配置不尽合理,供需矛盾和局部洪涝、干旱灾害日趋突出;部分地区水污染恶化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生态恢复与生态建设力度不够;水资源利用效率总体偏低,管理体制和机制不能完全适应统筹水资源需要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合理配置、利用、保护和节约水资源,统筹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2.主要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立全省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实现水资源综合利用与人口、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至2020年,全省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以生态安全、社会安全和经济安全以及人水和谐为主要标志的水利现代化,基本实现全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生态安全目标。

到2010年,省内主要河道内生态需水量保证率达到80%;主要江河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其中山区达到90%以上;全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其中山区达到98%,保持主要水资源地水质不低于Ш类;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90%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其中山区达到50%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84.9万公顷。

(完整word版)广东省城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大纲

(完整word版)广东省城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大纲

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城市水资源专项规划工作大纲中山大学广东省水文局广东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二〇〇五年八月目录1 总则 (4)1.1 目标与任务 (4)1.2 规划思路 (5)1、总体思路 (5)2、规划重点 (5)1.3 规划原则和依据 (5)1、基本原则 (5)2、主要依据 (5)1.4 规划内容 (6)1.5 基本规定 (7)1、规划范围 (7)2、规划水平年 (7)3、价格与投资估算水平 (8)1.6 成果要求 (8)1.7 组织分工与进度安排 (8)1、组织分工 (8)2、进度安排 (9)2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研究 (10)2.1基本任务与要求 (10)2.2 工作内容 (10)2.3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 (10)3 节约用水 (11)3.1基本任务与要求 (11)3.2工作内容 (11)3.2.1现状节水水平分析 (11)3.2.2 确定节水标准与指标 (11)3.2.3 节水潜力分析 (11)3.2.4 提出节水方案和节水规划成果 (12)3.3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 (12)4 经济社会发展与需水预测 (13)4.1 基本任务与要求 (13)4.2工作内容 (13)4.2.1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预测 (13)4.2.2经济社会需水预测 (13)4.2.3生态环境需水预测 (14)4.2.4需水预测成果汇总 (14)4.3 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 (14)4.3.1工作进度 (14)4.3.2提交成果 (15)5 城市供水水源与供需分析 (16)5.1 基本任务与要求 (16)5.2 工作内容 (16)5.2.1 供水水源及供水基础设施基本情况 (16)5.2.2 供水预测 (16)5.2.3 供需分析 (16)5.2.4 城市供水水源规划 (17)5.3 工作进度安排及提交成果 (17)6 水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建设 (18)6.1基本任务与要求 (18)6.2工作内容 (18)6.2.1水质及排污治污现状调查评价 (18)6.2.2污染物排放量及入河量预测 (18)6.2.3污染物排放控制量、削减量与对策措施 (19)6.2.4饮用水源地保护 (19)6.3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 (20)7 总体布局与近期重点工程 (22)7.1 基本任务与要求 (22)7.2 工作内容 (22)7.2.1 总体布局 (22)7.2.2 投资估算 (22)7.3 工作进度安排 (23)8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 (24)8.1 基本任务与要求 (24)8.2工作内容 (24)8.2.1城市供水应急类型的识别 (24)8.2.2城市供水应急预防性措施 (24)8.2.3应急对策预案的制定和其他措施 (25)8.2.4投资估算 (25)8.3 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 (25)8.3.1工作进度 (25)8.3.2提交成果 (26)9 城市水资源管理 (27)9.1 基本任务与要求 (27)9.2工作内容 (27)9.2.1水资源管理问题分析 (27)9.2.2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 (27)9.3 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 (28)9.3.1 工作进度 (28)9.3.2 提交成果 (28)1 总则1.1 目标与任务城市作为人口聚集地和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广东省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概况

广东省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概况

广东省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概况(江火荣) 时间:2001-08-07 14:39:04 来源:《水问题论坛》2001-2放大缩小打印广东省地下水资源开采程度还不高,1997年现状年总供水量441亿m3中地下水供水量21.64亿m3,仅占5%。

全省大多数地区不开采地下水,仅在平原区中的湛江市和广州市的广花地区较多开采地下水。

开采地下水较多的一些地区,由于过量开采,引发了一系列环境地质问题。

广东省虽然地表径流比较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匀,地下水资源作为地表水资源的补充,应合理开发利用。

1 地下水开发利用及超采状况1.1 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广东省1997年地下水开采量为21.64亿m3,其中中、深层水为4.65亿m3地下水开采量占可开采量的5%。

地个水开采量中农田灌溉、林牧渔业、城镇工业、农村工业、城镇生活、农村生活用水总量分别为3.03亿m3、0.66亿m3、3.15亿m3、2.08亿m3、2.21亿m3、10.51亿m3。

现状年地下水开采量详见表1、表2[1]。

全省地下水开采集中在湛江市的雷州半岛地区、广州市的广花地区,属平原地区。

山丘区开采很少,只有韶关的韶关市、马坝地区及清远的英德等地开采较多。

全省共有地下水开采集中的水源地23个,其中湛江市8个,广花盆地15个。

这些水源地及上述山丘区的韶关、马坝、英德等地有较多用水大户,这些自来水厂、矿山及大的工厂开采地下水的机井往往是包括中深层的,日出水量一般有几千吨,甚至过万吨,如湛江十大自来水厂,日取地下水量约20万m3,机井80眼,湛江发电厂,目前日取水量约1万m3,湛江化工厂,日取水量约1.6万m3。

韶关钢铁厂历史上最高日取水量15304m3,红工矿务局日取地下水量13357m3,英德玻纤厂日取水8297m3等等。

广花地区则有较多的地下水开采集中的水源地,虽没有上述那么大的用水大户,但水源地都是以镇为核心,连同人口集中的郊区农村,开采量也是很大的,如江村水源地日开采量43749.8吨,新华水源地15150吨,肖岗水源地11583.3吨等。

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全文

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全文

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全文水资源管理条例是为了更好的管理、配置水资源而设定的。

下面是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全文,欢迎阅读。

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地下水(包括地热水、矿泉水)。

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规定对水资源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资源管理,增加和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和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第四条水资源实行行政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及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本省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由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交通、建设、国土资源、经济贸易、农业、渔业、林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

第六条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第七条鼓励、支持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科学研究。

第八条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开发利用第九条水资源综合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防洪、治涝、灌溉、航运、供水、水力发电、渔业等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工程项目管理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案例分析

工程项目管理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案例分析

工程项目管理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案例分析工程项目管理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案例分析一、概述(一)基本情况高洲乡位于萍乡市莲花县北部,距县城30公里,是一个偏僻的乡镇,全乡总面积128平方公里。

总户数3000余户,总人口约16500余人。

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发展,高洲乡逐渐形成了以煤碳、水电、竹木加工等为主的工业经济体系,和以高山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种植等特色农产品为龙头的生态农业经济。

农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各项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乡集镇建设已初具规模,随着罗市至高洲公路建设工程的启动,制约高洲经济发展的瓶颈得到解除。

(二)兴建自来水工程的必要性1、由于高洲乡境内没有大江大河通过,仅有一条流量较小的芳洲河,居民、企业、学校机关的生产生活用水得不到保证且水质较差,影响学生和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

2、乡村经济发展必须有充足卫生的水资源才能得到保障,同时,随着农民生活和居住条件的改善,原有的取水方式已不再适应需求。

3、为改变高洲乡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困难的现状,乡政府想方设法筹措资金,经过多方面调查分析和技术分析,并报请县计划部门批准同意,立项兴建自来水工程。

200_年初已建成高水位蓄水池一座,总容量达300m3。

可见,为保证我乡学生、居民和企业的日常生产生活用水,促进我乡经济全面发展,兴建自来水工程是势在必行的。

二、自来水工程拟建规模根据我乡近期规划和实地勘察,预测自来水工程解决6000人的生活用水,按人口平均用水量120升/人.日计算,则:1、生活用水量q1=k6000120=1.56000120divide;1000=1080t/d。

(k为日变化系数,取1.5)2、生产用水量经测算,预计生产用水量q2=560t/d3、其他用水7主要指一些临时用水,消防设施,街道浇洒等用水q3=150t/d4、管网漏损量按前三次的q110%计算,q4=(q1+q2+q3)10%=180t/d日供水总量:q1+q2+q3+q4=1970t/d可见,自来水工程日供水量规模须达20__t左右。

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 三防专栏

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 三防专栏
第二十七条 水电工程取水的水资源费按实际发电量计收,其他取水的水资源费按实际取水量计收,水资源费列入成本。
第二十八条 水资源费统一缴入同级财政,实行预算管理和分级分成管理。县级水资源费,属对县管工程取水征收的,应当按照百分之十的比例上交地级以上市财政,属对省管、市管工程取水征收的,应当按照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上交地级以上市财政;地级以上市征收的水资源费,应当按照百分之十的比例上交省级财政
(四)其他日取地表水十五万立方米以上的。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取水许可的审批、发证:
(一)日取地表水不满十五万立方米的市管水利工程取水;
(二)总装机五千千瓦以上、不满五万千瓦的水电工程取水;
(三)日取地下水单井二千立方米以上、单位井群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
第二十二条 取水户应当在取水点装置经计量管理部门检测合格的量水设施。无量水设施或量水设施运行不正常的, 取水量按取水设施最大取水能力计算。
第二十三条 取水许可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未经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取水许可证无效。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五年。取水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取水的,取水户应当在期满前九十日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第二十九条 水资源费应当用于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订
第五章 计划用水与节约用水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第三十一条 全省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管理制度)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管理制度: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广东省境内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第二章水资源保护第三条政府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保护水的水质和水量,预防和减少水污染,保障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水资源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1. 制定和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2. 加强水资源监测和评估;3. 加强水污染防治;4. 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等。

第三章水资源开发和利用第五条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状况,制定水资源开发和利用的规划,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六条水资源开发和利用的主要内容包括:1. 统筹规划水资源开发和利用;2. 推动水资源节约利用;3. 完善水资源利用制度;4. 加强水资源利用技术支持等。

第四章水资源管理第七条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和监督,维护水资源的公共利益。

第八条水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 设立水资源管理机构;2. 制定水资源管理办法;3. 加强水资源执法监督;4. 开展水资源管理宣传教育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破坏水资源环境,影响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损害水资源环境,造成水资源短缺或水污染等后果,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对于特殊情况和问题,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制定水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内容梳理,如有违规违法行为,请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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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下水规划

广东地下水规划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为一级区和二级区。其中,一级功能区划分 为开发区、保护区、保留区三类,主要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和生 态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体现国家对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的总体部署;在一级功能区的框架内,根据地下水的主导功能,划 分为集中式供水水源区、分散式开发利用区、生态脆弱区、地质灾 害易发区、地下水水源涵养区、不宜开采区、储备区和应急水源区 共 8 类地下水二级功能区。地下水二级功能区主要协调地区之间、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划定了我省地下水开发利用红线,是 指导我省地下水管理的基础平台,与业经省政府批准的《广东省地 表水功能区划》相配套,是我省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 依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是地下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的 重要基础依据,是开展地下水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开采地下水水资 源论证等工作的基础依据,是地下水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管理的 科学依据,是实现我省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保障。
2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体系
2.1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体系 地下水功能保留区 3 类,主要
5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
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和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体现国家对地下
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部署。在地下水一级功能区的框
架内,根据地下水资源的主导功能,再划分为 8 类地下水二级功能
①补给条件良好,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模数不小于2 万m3/a.km2 ; ②地下水赋存及开采条件良好,单井出水量不小于 10m3/h; ③地下水矿化度不大于 1g/L; ④地下水水质能够满足相应用水户的水质要求; ⑤多年平均采补平衡条件下,一定规模的地下水开发利用不引起 生态与环境问题; ⑥现状与规划期内具有一定的开发利用规模。 按地下水开采方式,地下水资源量、开采强度、供水潜力和水质 等条件,开发区划分为集中式供水水源区和分散式开发利用区 2 类 二级功能区。 1.集中式供水水源区指现状或规划期内供给生活饮用或工业生 产用水为主的地下水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划分 为集中式供水水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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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质趋势 评 价 表 明 , 点 源 污 染 使 部分 河 非
流的入河污染负荷增加 , 污染 物 浓 度 上 升 , 点
为 :O ) 1 1 d 氨氮 16t , 中江河 水体 C 1 7t 、 6 / 4 d 其 / 的允许 纳 污量 为 : O Ⅵ 1 3 d 氨氮 11 / ; C D n 3t 、 2 / 3 d t
能 区, 中多数二级区为多种功能综合利用。 其 规划 出跨 省 界河流 交接 断面 1 , ( 0个 跨 地级 ) 市
界河流 交接 断面 3 6个 。
3 5 污 染物 总量控 制规 划 .
全省 主 要 江 河 ( 库 ) 湖 的总 水体 纳 污 能 力 分 别为 :O  ̄ 57 8t 、 C D . 8 d 氨氮 4 2t , 中江河 / 1 d 其 / 的 水 体 纳 污 能 力 为 : O 3 2 2 t , 氮 CD 5 / 氨 d 36t ; 、 的 水 体 纳 污 能 力 为 : O 1 d 库 湖 / CD
当前 , 建筑工 程 中 的质 量 通病 屡屡 发 生 , 因 此 切实提高质 量管理水平 意义重大 , 在这方 面还
析 , 出结 论 。“ 验 ” 加 以总 结 并 转 化成 今 得 经 则
后 保证质 量 的“ 准 ” “ 标 和 制度 ” 形 成 新 的质 保 ,
有 很多工作 要做 。尤其 工程 项 目负 责人 更应 该 视质量 如生命 , 以质 量取 得 信誉 , 样 才 能发 展 这
因江河湖泊的污染 日趋 严重 , 使广东省 面临着水质性 缺水的危 机。扼要介 绍《 广东省 水资源保 护规划》 的范围 、 内容 、 完成的主要成果及规划实施 的措施
关 键 词 水 资 源 保 护 规 划 广 东省
1 引 言
规划 现 状 年 : 9 7年 , 划 水 平 年 : 0 0 19 规 2 1
水水 质不 断下 降 , 水 口被 迫 一 迁 再 迁 , 质 取 水
性缺 水 严 重 ; 活 污 水 处 理 滞 后 ; 生 态环 境 生 水
调查结 果显 示 :9 7年 全省 较 大入 河 排 污 19 口 95个 , 中实测 主要 入河 排 污 口 30个 , 1 其 6 超 标排 放 的排 污 口 占实 测 排 污 口数 的 比例 为 : 东
2 3 年 6川第 3 (2 1 期
珠 江 现 代 建 设
总第 17 0 期
《 广东省水资源保护规划》 概述
张 立
( 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广东 , 州 50 1) 16 1

要 水资源的保护是全国重中之 重的 、 刻不 容缓 的工作之 一, 管广 东 省有着较 丰 富的水资源 , 尽 但
十分脆 弱 , 海域 赤 潮加 重。 丰 富 的水 资 源 却 近
因水 质污 染而 面 临 着缺 水 危 机 , 并成 为 区域 经
江 2 .% , 它 9 水 系 7 .%。超 标排 放 的 11 其 条 76 项 目主要是 总 磷 、O 氨 氮 , 它 项 目超 标 CD和 其
的排 污 口较 少 。 19 9 7年全 省 主 要 江 河 城 镇 入 河 废 污 水 量 5 . 亿 n , 要 污染 物 入 河 量 18 7 92 1主 3 0 .3万 t其 ,
壮 大企业 , 才能 为社 会提供更多 的合格产 品
1 9
措施 ;问题 ” “ 则要 作 为 以后 质 量 管 理 的预 控 目

原 因之一 。
规划 的 主要 内容 , 括 经 济社 会 和 水 资 源 包 开发 利用 现状 评 价 与 预 测 ; 主要 江河 、 湖 水 库
质现状 和 入河排 污 口现状 调 查 与评 价 ; 供 需 水
规划 , 地表 水水 功 能 区划 分 ; 水体 纳 污 能 力 、 水 体允许 纳 污量 和最 大 允许 入 河量 计 算 ; 河排 入 污 口总量 控制 规 划 ; 饮用 水 源地 保护 规 划及 水 质监 测规划 等 。
韩供 水工 程 、 江供 水工 程等等 。 湛
3 4 地 表水 功能 区划 .
对跨市 ( 省 ) 主 要 江河 干 支 流 、 城 以 跨 的 县 上集 中式生 活饮 用 水 源 河段 、 要 特 殊 保 护 的 需 区域 、 污 染 较 重 的 河 段 , 水 以及 具 有 饮 用 水 功 能 的主要 中型 以上 水 库进 行 水 功 能 区 划 , 共划 分出 5 6个一 级 功 能 区 , 中保 护 区 6 2 其 0个 、 保 留区 7 6个 、 冲 区 l 缓 5个 、 发 利 用 区 3 5个 。 开 7
江 、 头 , 中广 州 、 汕 其 东莞 为 水 质性 缺 水 , 深圳 、 湛 江为 资源性 缺 水 , 汕头 为水 质性 和工 程 性 缺
全 省各 市 的 饮 用 水源 保 护 区 方 案 全部 通
过 省政 府 或 省 人 大 批 准 。重要 饮 用 水 源 地 的
保 护对 策措施 主 要 包 括 : 要 饮用 水 源 地 的监 重
3 完成 的主 要成 果
3 1 入 河排 污 口现状 调查 .
近2 0年来 全 省经 济社 会 发 展 取 得 了辉 煌 成就 , 社 会 建 设 的 发 展 也 引 起 了水 的污 染 。 但 目前 大部 分 流 经 城 镇 的河 段 水 质 受 到 不 同程 度 的 污染 , 分 河 涌 水 体 发 黑 发 臭 ; 多 饮用 部 许
在 3 5 开 发 利用 区 中 , 划 出 4 0个二 级 功 7个 又 6
制订 和完 善有 关 政 策 法 规体 系 , 如 : 广 例 《 东省 入河排 污 口监 督 管理 办 法 》 《 东 省 地 表 、广 水水功 能 区管理 办 法》、广 东 省河 道 主 要 污染 《 物 总量 控制 办法 》 《 东 省 入 河排 污 口主要 污 、广 染物 控 制 实 施 细 则 》 一 系列 法 规 、 例 和办 等 条 法 。用法 律 和 经 济 的手 段 进 行 水 资 源 保 护 管 理, 鼓励 节 约 用 水 ; 好 水 环 境 工 程 建 设 。用 抓 先进 技术 提高 水 资 源保 护 管 理 水 平 , 真搞 好 认 宣传 、 鼓励 公 众参 与 , 强科学 研究 等 。 加 为保 证规 划 实施 , 需 建 立 健 全 各级 水 资 还 源保护管理机构 , 化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 , 强 加大 水资 源保 护管理 的投 入 。
在评 价 的 5 个 河段 中 , 8 汛期 Ⅳ类水 质 以上 的河 长 9 m, 3k 占总评 价 河 长 的 2 7 ; 汛 期 Ⅳ类 .% 非 以上 的河 长为 6 m, 5k 占总 评价河 长 的 19 . %。
湖泊 , 行政 区囊 括全 省 2 个地 级市 。 1
1 8
256t , 3 d 氨氮 9 d / 6t 。 /
全省主 要 江 河 、 、 水 体 的 允 许 纳 污 量 库 湖
( 接 第 1 页) 上 5
3 结

明确实施 内容 、 法 和 效 果。在 实 施 质 量 计划 方
和攻关措 施 中加 强 质 量 检 查 , 结 果 要 定量 分 其
控措 施 、 突发性 污染 事 故 的 应急 措 施 及 重 点饮 用 水源 地 的保 护措 施 。
3 7 水 质 监 测 规 划 .
水并 存 。解 决 缺 水 的 主要 水 资 源 规划 配 置 工 程 有 : 州 市 南 部 水 源 工 程 、 州 市 西北 江 调 广 广
水工 程 、 圳 市 东 部 供 水 工 程 、 头 市 潮 阳 引 深 汕
源 污染物 的排 放 近 年 来 没 有 呈 现 显 著 增 长 趋
势。
3 3 水 供 需 规 划 .
库 、 水 体 的 允 许纳 污 量 为 : O 34t 、 湖 C D 8 / 氨 d
氮 1t。 5/ d
3 6 饮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规 划 .
预测 保证 率 P=9 %时 , 省 2 1 0 全 00年总 需 水量 5 7 4 亿 m ,0 0年 5 3 8 5 .2 32 2 8 .9亿 。未来 水供 需缺 口较 大 的城 市 为 广 州 、 深圳 、 莞 、 东 湛
济社 会发 展的制 约 因素 。 为使广 东 省 的 经 济 社 会 可 持 续 发 展 和 保 障人 民的身体健 康 , 东 省水利 厅 于 19 率 广 98年 先在 全 国组 织 开展 水 资 源保 护 规 划 工 作 , 于 并 20 年完 成 《 01 广东 省 水 资 源保 护 规 划》 告 的 报
针对 目前 站 网 布设 存 在 站 点 少 , 表性 不 代
足 、 局不 够 合 理 等 问题 ,0 0年 规 划 监 测 省 布 21
界 交接断 面 1 、 0个 市界 交接 断面 3 6个 、 重点 污 染河 段控 制 断 面 7 4个 、 用 水 源 断面 15个 、 饮 7 入河 排 污 口断 面 7 2个 ;0 0年 规划 监 测 省 界 22 交接 断面 1 5个 、 界交 接断 面 5 市 3个 、 点 污染 重 河段 控制 断 面 7 4个 、 饮用 水 源 断 面 28个 、 9 入 河排 污 口断面 30个 。 6 4 实 施措施
编制 。 2 规 划范 围及 内容 规划 范 围 为 省 内跨 市 或 跨 省 的 珠 江 水 系
和独 立人海 河 流 的地 表 水 水 域 , 括 : 江 、 包 西 北
中 C Dr .3万 t占 9 .% ; 氮 74 O c97 9 , 17 氨 .3万 t ,
占 68 。 .%
3 2 水 环 境 现 状 及 评 价 .
全省 主干 河流 水 质 基 本保 持 较 好 , 污 染 受
河段 主要在 部 分 支流 和珠 江 三 角洲 部 分 河 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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