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发展计划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发展计划实施方案
一、目标
围绕中国红十字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宗旨,以最易受损群体为服务对象,充分发挥红十字会自身优势,开展富有红十字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扶持和培育各地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项目,提高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运作志愿服务项目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红十字会的社会服务能力,为改善易受损群体的境况做出更多的贡献。
二、项目理念
本计划借助公益组织孵化器的理念,对运作初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和社会上其他有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进行能力培养、经费补贴等关键性支持,培育和发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本计划为长期性计划。计划初期由总会制定发展计划方案和项目评测制度,并选择试点地区和试点项目进行试点,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和评估,由地方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红十字志愿服务队进行试点项目的申报、实施和宣传。当试点项目运作成熟后,总会将对项目进行全国推广。整体条件成熟后,总会将逐步扩大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的扶持范围,加大扶持力度,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的整体发展。
三、首期服务对象
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民工及其子女
四、首期服务内容
(一)健康促进。针对空巢老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的需求,组织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红十字志愿者为他们提供健康检查,生活照料、出行协助、信息服务和心理抚慰等服务,帮助他们在生活中排忧解难。
(二)自护教育。组织红十字志愿者深入城乡基层,为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民工及其子女讲授防灾避险、疏散安置和健康卫生等知识,并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护演练活动,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自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帮助他们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三)人道援助。汇聚社会爱心,争取社会各界支持,针对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民工及其子女的需求,组织进行物资和资金捐助,积极设立社区博爱超市、红十字服务站、爱心互助金和开展爱心义卖活动等社区送温暖服务项目。
(四)社会融入。利用现有的红十字志愿服务基地、社区服务站,在具有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带领下,组织低龄空巢老人和有行动能力的残疾人,开展健康检查、卫生宣传、互帮互助等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建立老人、残疾人生活互助小组,扩大其生活和社交网络,促进其社会融入。
(五)共同教育。利用学校红十字会平台,组织当地红十字青少年与农民工子女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进行学业辅导和兴趣辅导,共同学习红十字运动和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组织当地红十字青少年与农民工子女共同开展宣传预防艾滋病、宣传远离烟草和毒品等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联合开展红十字青少
年夏令营,共同参观城市,感受城市文化和城市生活。
各地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在重点做好以上志愿服务工作同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策划开展其他内容的志愿服务项目。
五、项目支持方式
(一)能力建设。总会将对试点项目进行现场指导和督导评估,对试点项目的志愿者骨干进行集中培训。
(二)经费资助。总会将根据试点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六、项目资助分类
总会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地申报的志愿服务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试点项目进行分类资助(评审标准见附件一)。
(一)一类资助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20,000元及以上;
(二)二类资助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5,000至10,000元。
七、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必须以志愿服务队的名义进行,各级红十字会所属志愿服务队均可参加申报,志愿服务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队伍稳定。志愿服务队成员、服务项目、活动基地等相对稳定;志愿者注册登记、培训、考评等环节完善;能够广泛吸收社会资源,为服务项目提供必要的保证。
(二)服务规范。活动开展前有计划,活动结束后有视频、
照片和活动总结等材料备案。能按照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的方式,把志愿者来源、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工作目标具体化。
(三)特色明显。因地制宜的定期开展基于服务对象特点的志愿服务项目。项目内容丰富,操作性强,符合“党政关心、群众欢迎,媒体关注、志愿者所能”的原则。志愿服务在培育志愿服务品牌上有目标、有规划。
(四)管理完善。申报志愿服务队在志愿者招募、培训、组织调配、考核激励等方面有健全的规章制度,能够保证服务质量稳定,服务内容规范。
八、项目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队结合本地实际进行项目策划,并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二)。
(二)各志愿服务队向所在地方红十字会申报项目,各级地方红十字会对志愿服务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向省级红十字会进行推荐。没有归属的志愿服务队可直接向省级红十字会进行项目申报。
(三)省级红十字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后报送至总会,各省级红十字会报送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报送至总会的志愿服务项目均进入总会的志愿服务项目库。
(四)总会组织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终审,提出评审意见,总会在此评审意见基础上,选定志愿服务队和志愿服务项目,并拨付项目资助经费。总会(项目资助单位)、
志愿服务队(项目承担单位)及其所属地方红十字会(项目保证单位)签订三方合作协议(见附件三),确保项目的有效执行。
九、项目执行
(一)试点项目执行期暂定为1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试点项目志愿服务队要按照计划,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并及时上报项目开展相关信息,便于总会了解、指导项目运行,对于未按要求实施项目的志愿服务队,总会可根据协议终止项目。
(二)项目执行单位及相关单位要整合资源,扩大宣传,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对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志愿服务项目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弘扬志愿精神和红十字精神。
(三)总会将选取富有特色、效果良好的项目向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推荐,制作专题节目或跟踪报道。
十、项目评估
(一)项目执行结束后,总会将进行项目总结评估。项目执行单位应提交《项目实施报告》。报告应包括活动开展记录、宣传报道情况、活动参与者感言、经费使用情况明细、视频、照片资料等内容。
(二)总会将结合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实施报告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评估。
(三)总会将根据各项目的完成情况,适时组织现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