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CL27
(2016年原创版)实验室新评审准则评审表
4.2.8
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关键支持人员的工作描述可用多种方式规定。但至少应包含以下容:
a)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3
b)资格和培训计划;
24
c)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职责;
25
d)检验检测策划和结果评价的职责;
26
e)提交意见和解释的职责;
27
f)方法改进、新方法制定和确认的职责;
7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人员理解他们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性,明确实现管理体系质量目标的职责。
8
4.2.2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9
4.2.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措施。
51
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采取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
35
4.2.10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检验检测所需的资源。
36
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
37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质量主管,应赋予其在任何时候使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力。
38
质量主管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政策或资源的最高管理者。
39
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42
4.2.12
从事国家规定的特定检验检测的人员应具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资格。
43
4.3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试验室认可评审表(通用表)
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测数据的统计技术。
是否确保使用标准方法是最新有效版本,除非该版本不适宜或不 5.4.2 可能使用。必要时,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加以补充,以确保应
用的一致性。
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试验室是否具有所有相关设
5.4.3
备的操作指导书和检测试验过程作业指导书。所有与试验室工作 有关的指导书、标准和参考资料是否保持现行有效并易于员工取
JAC江淮汽车
编号:JSJL324-07
试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任
务编号:
本核查表依据JSZX-SYS-GL201601-01准则要求编制,编号与准则一致,其中准则的条款1、2和3在本核查表中省略。 填表说明:“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 Y表示“符合”,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需说明的问题,N表示“不符 合”, N/A表示“不适用”。当用Y´、N、N/A表示时必须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4.9 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
试验是否有政策和制度,当检测工作的任何方面,或该工作的结
果不符合其制度或与委托方达成一致的要求时,予以实施。该政
策和制度应确保:
4.9.1
a) 确定对不符合工作进行管理的责任和权力,规定当识别出不符 合工作时所采取的
措施(包括必要时暂停工作、扣发检测报告);
b) 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进行评价;
条款
4 管理要求 4.1 组织
供应商名称
核查内容
评审 结果
评审说明
备 注
试验室是否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论他们的其他责任,他们 4.1.1 应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来履行包括实施、保持和改进管理制度
的职责,识别对管理制度要求,并对其进行管理。
4.1.2
试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试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注:“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 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 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 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附件1(CNAL-CL18:2006) 任务编号: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纺织品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纺织品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5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5.2 5.2 人员人员人员条 款 评 审 内 容评审结果 评审说明 5.2.1从事检测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需进行培训、考核,获得资格。
羊绒、羊毛手排长度、棉花手扯长度的检测工作操作技巧性强,从事此项目检测工作的人员需有二年以上的实际操作经历,方可独立开展检测工作。
三个月以上未从事外观、黑板、棉花品级、抱合、色牢度、起毛起球、棉结杂质等用目光评定的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目光校对。
同样时期未从事过羊绒、羊毛手排长度和棉花手扯长度检测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操作比对,合格后方能重新从事上述项目的检测工作。
实验室应制定目光校对和操作比对计划,保证从事检测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目光校对与操作比对,以稳定、统一检测目光与操作。
5.3设施和环境条件设施和环境条件5.3.2纺织品检测物理项目指标中按标准规定有环境要求的项目(如强力、伸长、捻度、细度、纺织材料静电性能电压半衰区的测定等),其检测环境条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上述项目的检测区域内必须配置有温湿度自动记录仪(或温湿度自动监控装置),并且要保留实际工作期间的温湿度连续监控记录。
注:“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 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 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 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5.5 5.5 设备设备设备5.5.2在利用实验室外的场地、设备进行纺织品外观、重量等项目检测时,所使用的外观检测用灯光装置及其照明度和重量检测所用磅称、台称等的精度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2
附件1(CNAS-CL17:2006) 任务编号: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玩具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4管理要求
注:“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注:“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注:“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注:“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4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4附件1(CNAS-AC20:2006)任务编号: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实验室认可准则在信息技术软件产品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4管理要求4.1组织条款评审内容评审结果评审说明4.1.5 实验室须有政策和程序确保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得到保护,除了电子储存和传输结果的保护程序,还要在检测过程中对客户产品的一切信息进行保护,例如检测过程中的屏幕保护等。
4.10纠正措施4.10.2 不合格潜在的原因除了注释中所列之外,还应包括病毒、试验的操作顺序等。
5.2人员条款评审内容评审结果评审说明5.2.1 实验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信息技术软件检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检测人员至少应具备软件、硬件和网络技术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特别对信息技术软件产品的具体应用领域须有相关的工作经验或至少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相关知识培训,针对相应的培训,还应考虑必要的考核。
检测人员还应接受过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专门教育,具备知识产权意识,确保客户利益和商业机密不被泄露。
5.3设施和环境条件5.3.1 为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及试验设备的安全、稳定,实验室场地应具备防静电措施。
5.3.2 实验室应具备防范计算机病毒、黑客程序等不良程序对检测设施和环境造成影响的措施。
实验室还应定期检查网络情况,必要时,定期进行软、硬件的更新,换代。
5.4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5.4.1信息技术软件产品检测所采用的检测方法涉及:构成测试套(检测用例的集合)的各个检测用例;用来运行这些检测用例的测试工具(硬件和软件)和使用它们的方法;用来选择和运行检测用例及分析观察、说明结果的相关程序,所有这些都应经适当的验证、确认并进行相应的文件化管理。
检测方法确认中应包括对样品的各个功能的检测顺序及检测的组合。
5.4.4 非标准方法注:待测样品类型的描述应包括样品名称、版本信息、类别等。
5.5设备5.5.2 用于软件检测的计算机系统或网络系统应进行标准配置,所选用的软件环境应具有可追溯性的商用软件或其他检测工具。
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检查表
附件5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检查表审核时间:2010-10-28 共9页第1页评审员签字: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检查表审核时间:2010-10-28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检查表审核时间:2010-10-28评审员签字:注: 1、条款号、审核方法、审核材料、审核记录、评价意见一一对应;2、审核记录(含实验室建立的管理体系文件描述是否符合《评审准则》要求;管理体系是否实施运行,提供质量、技术活动记录否规范;3、评价意见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缺此项、不适用必须并用文字描述。
附件5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检查表审核时间:2010-10-284.95.1.15.1.2 5.1.3 5.1.4 5.1.5 5.1.6 5.1.7 5.2.1检查检验原始记录、设备使用记录、培训记录等,确认技术记录的完整性和信息的充分性。
1、人员一览表;2.、任命文件、聘用证书或授权书;3、人员业绩档案;4、人员劳动合同或人事证明;5.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清单;6.工资发放表;7、人员能力证明材料;8、监督检查实施记录。
9.培训记录。
1、人员的资格及技能确认记录。
2、特殊产品的检测和/或校准岗位培训资格证明。
1人员培训程序;2.年度培训计划;3 培训实施记录。
4.人员任职条件;5. 提供相适应的教育、培训、技术知识和经验证明。
1、培训中的人员的工作管理制度或程序;2.培训中的人员监督记录。
1、人员档案管理规定;2.人员的资质档案。
1. 技术主管、授权签字人的任职规定;2. 任命文件;3.技术职称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
4.工作经历证明;5.培训证明。
1、通过面谈或笔试考核授权签字人的七个方面条件。
对照相关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进行检测场所实地核查。
有相关质量和技术记录表格42个,有记录清单,记录信息基本齐全。
未能提供退休人员XXX的的聘用协议书和职称证书,所有13人能提供社保局确认的社保清单。
人员经培训持证上岗。
质量手册明确了各岗位人员的能力准则,对人员的任职条件提出了要求。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程序文件《检测结果质量保证程序》
实验室建立文件化程序保证检测结果质量, 参加中检所组织的测量审核,本实验室内部也进行了人员比对,结果满意。此条款符合要求。
附件1(CNAS-CL10:2006)任务编号:L06253-2010-01
实 验 室 现 场 评 审 核 查 表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5技术要求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名称及章节/条款号
评 审 结 果
评 审 说 明
5.2 人员
5.2.1
实验室授权签字人应具有化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历。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应具有足够的化学相关领域检测工作经历(至少十年)。
5.5 设备
5.5.1
应制定标准溶液和其它内部标准物质的制备、标定、验证、有效期限及其标识的文件化程序,并保存详细记录。
程序文件《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质量手册5.6.3条款
Y
本实验室标准溶液的配置有相关作业指导书,并保留相关纪录,此条款满足要求。
5.6测量溯源性
5.6.1
实验室进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核查时,应制定核查计划、核查方法,保存详细记录,进行结果评价,保证其溯源性。
5.3.2
实验室应有与检测范围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及设施,如个人防护装备、烟雾报警器、毒气报警器、洗眼及紧急喷淋装置、灭火器等。
程序文件《设施和环境条件控制程序 》《安全与内务管理程序》 质量手册5.3条款
Y
有个人防护装备及灭火器,有烟雾报警装置。此条款符合
5.3.3
实验室应有安全处理、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措施及文件化程序,并应有安全处理、处置有害废物的设施和作业指导书。
2016年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SL02
5.2人员
5.2.1
是否雇用受过所需教育和培训的有经验的人员实施“能源之星”相关项目的检测?
5.2.5
是否定期评价实施“能源之星”检测项目的人员道德水平,并记录评价结果?
5.3设施和环境条件
5.3.1
是否配备了检测“能源之星”相关项目所需的设施、环境和设备?
5.4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
5.4.1
4.2管理体系
4.2.2
1) a)是否有阐明了质量目标、承诺和操作程序的政策?
填表说明:
“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Y表示“符合”,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需说明的问题,N表示“不符合”,N/A表示“不适用”。当用Y´、N、N/A表示时必须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5技术要求
条款
核查内容
评审结果
是否制定了每项申请的“能源之星”检测方法的作业指导书?该作业指导书应详细说明如何利用实验室的设施、装置、设备和人员进行检测。
实验室是否持续跟踪“能源之星”检测标准的变化?
5.9检测和校准结果的质量保证
5.9.1
实验室的质量监控计划是否包括所开展的“能源之星”检测项目?
实验室参加的能力验证活动是否满足CNAS及EPA的能力验证要求?
评审组长/评审员:评审日期:
附件1(CNAS-SL02:2012)任务编号:
“能源之星”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表
4管理要求
条款
核查内容
评审结果
评审说明
4.1组织
4.1.5
实验室是否:
b)有文件以保持公正性、保证管理层和员工不受来自内部和外部的会影响工作质量的不正当的压力?
建立了处理干预检测结果情况的报告和反馈机制?
e)有组织机构图?该组织机构图应展示员工的职责、权限,以及负责管理、操作、核查检测结果的所有人员之间的内在关系,以防止出现干扰工作质量的情况。
2016年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CL10-概要.
5.6.1
总则
a)实验室是否按检测方法的要求建立校准曲线?
所用标样是否覆盖被测样品的浓度范围?
最低浓度的标样是否在接近检测方法报告限的水平,并建立和执行线性校准曲线相关系数的准则?
对非线性校准函数,是否有更多的校准标样?
如适用,是否使用插入法技术(bracketing technique)?
“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Y表示“符合”,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需说明的问题,N表示“不符合”,N/A表示“不适用”。当用Y´、N、N/A表示时必须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5技术要求
条款
核查内容
评审结果
评审说明
5.2人员
5.2.1
实验室从事化学检测的人员是否具有化学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的学历,或者具有10年以上化学检测工作经历?
4.5检测和校准的分包
4.5.1
实验室已获认可的项目是否存在没有技术能力而分包的检测项目?
4.6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4.6.1
试剂和标准物质的储存
试剂和标准物质在制备、储存和使用过程中,是否关注其特定要求,包括其毒性、对热、空气和光的稳定性、与其他化学试剂的反应、储存环境等?
4.6.2
试剂和标准物质的验收
5.4.5
方法确认
a)任何对标准方法的偏离,是否进行实验室确认,即使所采用的替代技术可能具有更好的分析性能?
注:参考CNAS-CL10:2012 5.4.5 a)注
b)实验室是否通过试验方法的检出限、精密度、回收率、适用的浓度范围和样品基体等特性来对检测方法进行确认?
实验室是否能解释和说明检出限和报告限的获得?
操作复杂分析仪器如色谱、光谱、质谱等仪器或相关设备的人员是否接受过涉及仪器原理、操作和维护等方面知识的专门培训,掌握相关的知识和专业技能?
现场评审检查表
g)设备接收/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
h)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适当时);
i)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5.4.6
所有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都应有明显的标识来表明其状态。
5.4.7
若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制,实验室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检查并能显示满意结果。
4.1.8
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及各部门主管应有任命文件,独立法人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由其上级单位任命;
最高管理者和技术管理者的变更需报发证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确认。
4.1.9
实验室应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必要时,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记录应包括参与抽样、样品准备、检测和/校准人员的标识。
所有记录、证书和报告都应安全储存、妥善保管并为客户保密。
4.10内部审核
4.10
实验室应定期地对其质量活动进行内部审核,以验证其运作持续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
每年度的内部审核活动应覆盖管理体系的全部要素和所有活动。
审核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确认其资格,只要资源允许,审核人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
5.4设备和标准物质
5.4.1
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或校准(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所需的抽样、测量和检测设备(包括软件)及标准物质.
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
5.4.2
如果仪器设备有过载或错误操作、或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明显标识,如可能应将其储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
5技术要求
5.1人员
条款
实验室内部审核检查表2016
1.是否建立相关程序文件;2.仪器 设备检定/校准计划及实施情况; 3.仪器设备的状态标识;4.校准因 子的使用情况
№ 序号 审核要素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检定或校准状 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检查内容及要求
质量记录编号D-25 处理情况 检查结果 检查情况简要描述 发不合格 现场纠 Y/N 报告 正
4.4.3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 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 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 定或校准。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检定或 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 求,并标识其状态。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 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结果及相 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检验检测设 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出现致 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检验检测机构的 参考标准应满足溯源要求。无法溯源到国家或 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 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 序号 审核要素 检查内容及要求
质量记录编号D-25 处理情况 检查结果 检查情况简要描述 发不合格 现场纠 Y/N 报告 正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 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 1.现有设施设备能否满足检验检测 4.4.1 设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 工作的开展;2.有无使用非本中心 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 的设备情况 构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设备和设 4.4.2 施管理程序,以确保设备和设施的配置 . 维护 是否制定相关程序文件 和使用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
№ 序号 审核要素 检查内容及要求
质量记录编号D-25 处理情况 检查结果 检查情况简要描述 发不合格 现场纠 Y/N 报告 正
2016年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CL34-2012
③应具有处理分析基桩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经验和能力;
④应具有正确理解和执行有关标准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⑤应具有完成基桩检测工作的能力。
主要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且应有不少于3年的本专业工作经历。
5.3设施和环境条件
5.3.1
实验室应制定并实施有关现场检测安全的文件化程序,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5.5设备
5.5.6
实验室应制定并实施有关现场检测设备(含软件)的运输、使用和保护措施的文件化程序,确保设备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损坏。
5.10结果报告
5.10.2
检测报告的内容除应满足CNAS-CL01:2006准则规定要求外,还应提供以下信息: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名称,基础、上部结构型式,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数量;
附件1(CNAS-CL34:2012)任务编号: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准则在基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4管理要求
条款
核查内容
评审结果
评审说明
4.1组织
4.1.3
应在适当的技术控制和有效监督下进行基桩检测。
4.1.5g)
实验室应根据需要设立技术监督人员,该人员应有能力对检测工作提供足够的技术指导和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和说明。
——工程概况;
——地质条件描述;
——受检桩的桩号、桩位和相关施工记录;
——检测设备及检测过程描述;
——受检桩的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
——检测结论。
评审组长/评审员:评审日期:
5.2.3
对于建筑、市政、交通、铁路、水利等行业,从事基桩检测的技术人员(包括授权签字人、监督员和检测人员),除应符合相应行业管理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质量手册5.2 人员
程序文件《人员培训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本条款满足。
5.2.2
实验室人员应接受有关化学安全和防护、救护知识的培训。关键检测人员(熟悉各项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应掌握化学分析测量不确定度评价的方法。
----在日常分析检测过程中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或次级标准物质进行结果核查;
----由同一操作人员对保留样品进行重复检测;
----由两个以上人员对保留样品进行重复检测;
----使用不同分析方法(技术)或同一型号的不同仪器对同一样品进行检测;
----参加能力验证或其他实验室间试验比对活动。
----所有内部质量控制计划结果均应详细记录并进行结果评价。
质量手册5.3.7条款
程序文件《设施和环境条件控制程序 》《安全与内务管理程序》
Y
实验室建立相关文件化文件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处理,废液统一管理,由院务处进行统一处理,满足要求
5.3.4
从事痕量分析的实验室应确认检测设施和环境不对检测结果产生不良的影响。
NA
本实验室不涉及痕量分析
5.4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
质量手册5.2条款
程序文件《测量不去确定度评定程序》
《人员培训教育管理程序》
Y
本实验室参加过测量不确定度的培训。
并对检测人员安全救护知识的培训。
5.3设施和环境条件
5.3.1
实验室应制定并实施有关实验室安全和人员健康的文件化程序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程序文件《安全与内务管理程序》
Y
实验室制定相关制度和程序,保证实验室安全和人员健康,此条款符合。
填表说明:“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实验室现场督查记录表
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情况,需使用隔离或停用标识,在修复后进行校准,设备报废后应及时撤出使用场所,保存相关记录。
8.6
建立玻璃仪器的台帐,玻璃仪器清洗、干燥、消毒、灭菌等符合相关要求。*
8.7
容量瓶、移液管、移液枪、滴定管等量器使用前进行检定*
序号
督查内容
督查记录
判定结果
9测量溯源性要求
9.1
凡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所有检测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检定)。*
5.3
数据处理的主要过程及其结果应该在检测记录中记载,符合数字修约规则。
5.4
检测记录应由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审核,审查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5
记录应存放在适宜的设施中,并规定记录的保存期。
5.6
记录的调用、处理应由相关人员批准,并保存相关记录。
5.7
检测报告包括的信息要全面,需由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批准才可出具。
2.2
使用正在培训中的员工,应对其安排适当的监督。
2.3
具有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档案制度,有健康证明。
2.4
实验室应有人员培训的政策和程序,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
序号
督查内容
督查记录
判定结果
2.5
实验室人员上岗前应得到授权、能力评价和资格确认、培训及考核等*
2.6
人员应熟悉其工作职责与内容,掌握所承担工作的SOP,技术能力达到工作要求。*
4设施与环境条件要求
4.1
实验室设施配置和环境条件应达到检测工作的要求
4.2
实验室应配备处理紧急事故的装置、器材和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材、防护用具、意外伤害所需物品)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6.6实施版——现场评审检查表
4.2.2
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负责管理体系的简历和有效运行;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4.5.12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以便验证其运作是否符合管理体系和本准则的要求,管理体系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内部审核通常每年一次,由质量负责人策划内审并制定审核方案。内审员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内审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应:
a)依据有关过程的重要性、对检验检测机构产生影响的变化和以往的审核结果,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审核方案包括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
4.5.10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当发现潜在不符合时,应采取预防措施。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管理评审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5.1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记录管理程序,确保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符合要求。
4.2.7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
4.3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汇编(doc 26页
本核查表依据CNAL/AC01准则要求,编号与准则一致,其中准则的条款1、2和3在本核查表中省略。
4管理要求
4.1组织
条 款
评 审 内 容
质量手册条款号
程序文件
4.1.1
实验室或实验室作为其一部分的组织是否在法律上是可识别的:
如果实验室是独立法人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律文件证明其有合法的服务范围和独立机构编制?
4.3.2.1
文件批准和发布
作为管理体系组成部分发给实验室人员的所有文件,在发布之前是否由授权人员审查并批准使用?
c)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体系的目的?
d)实验室所有与检测和校准活动有关的人员熟悉与之相关的质量文件,并在工作中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
e)实验室管理层对遵守CNAL/AC01:2005及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4.2.3.3.1
注:参考ISO/IEC 17025:2005标准4.2.2.注。
4.2.3
e)确定实验室的组织和管理结构、其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此内容亦可用组织机构图表明)
f)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
g)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校准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充分的监督?
最高管理者是否提供了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承诺的证据?
询问最高管理者对质量体系的承诺内容,核查对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的设想与实施证据。
4.2.3.5
4.2.4
最高管理者是否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达到组织?
询问最高管理者通过什么方式将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传达到实验室的所有员工,查阅相关记录和证据。
c实验室现场核查表
提问验证
4.5.2
实验室的分包安排是否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并得到客户的书面同意?
验证
4.5.3
实验室是否明就其分包方的工作向客户负责?
面谈
4.5.4
实验室是否保存所有分包方的注册资料及工作的证明记录?
查阅
4.6.1
实验室是否有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控制程序?程序中是否包括了服务和供应品的购买、接受和存储的内容?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条款
核查内容
核查方法
4.1.1
实验室是否有文件证明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查验证明文件
4.1.2
实验室是否明确承诺并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其检测和校准活动符合准则的要求,同时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或对其提供承认的组织的需求?
面谈、查阅文件并确认
4.1.3
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是否明确?
抽查
提问验证
5.3.3
对相互影响的相邻区域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隔离措施?
现场观察核实
5.3.4
对影响检测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是否进行限制和控制?
现场核实
5.3.5
是否有措施和程序确保实验室有良好的内务?
查阅、现场观察、面谈
5.4.1
实验室是否使用合适的方法和程序来进行检测活动?
是否对可能给检验工作带来影响的所有仪器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样品的处置和制备、检验工作编制指导书?
查阅文件、抽问
现场抽问
4.1.6
实验室确定了那些沟通方式,最高管理者是否发挥了主导作用?
面谈、确认
4.2.1
实验室是否建立了文件化的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文件是否使相关人员知悉、理解、可得到并执行?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实验室应有与检测范围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及设施,如个人防护装备、烟雾报警器、毒气报警器、洗眼及紧急喷淋装置、灭火器等。
程序文件《设施和环境条件控制程序 》《安全与内务管理程序》 质量手册5.3条款
Y
有个人防护装备及灭火器,有烟雾报警装置。此条款符合
5.3.3
实验室应有安全处理、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措施及文件化程序,并应有安全处理、处置有害废物的设施和作业指导书。
质量手册5.2条款
程序文件《测量不去确定度评定程序》
《人员培训教育管理程序》
Y
本实验室参加过测量不确定度的培训。
并对检测人员安全救护知识的培训。
5.3设施和环境条件
5.3.1
实验室应制定并实施有关实验室安全和人员健康的文件化程序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程序文件《安全与内务管理程序》
Y
实验室制定相关制度和程序,保证实验室安全和人员健康,此条款符合。
填表说明:“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当某条款符合时用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应说明的问题时用Y`表示,当某条款存在不符合项时用N表示,当某条款该实验室不适用时用N/A表示,凡出现上述表示时应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名称及章节/条款号
评 审 结 果
评 审 说 明
质量手册4.1.4.16条款
质量手册5.2 人员
程序文件《人员培训教育管理程序》
Y
实验室授权签字人均为化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本条款满足。
5.2.2
实验室人员应接受有关化学安全和防护、救护知识的培训。关键检测人员(熟悉各项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应掌握化学分析测量不确定度评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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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电子物证检验实验室的地面是否铺设防静电地板,对手机检验有无手机信号屏蔽设施?
电子物证检验实验室有无保护其信息网络安全的措施,包括防范计算机病毒等恶意代码、防范网络入侵的措施?
在影响检验结果的软件升级时是否记录软件的名称和升级后的版本号?
5.4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
5.4.1
4.13记录的控制
4.13.1.2
电子物证检验记录能否至少保存5年,并定期备份?
4.13.2.1
电子物证检验记录能否追溯到检验人员的操作过程和检验方法?
和填表说明:
“评审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Y表示“符合”,Y`表示存在观察项或需说明的问题,N表示“不符合”,N/A表示“不适用”。当用Y´、N、N/A表示时必须同时在“评审说明”中详细描述。
5.5.10
电子物证实验室是否有程序对检验所使用的软件工具的功能进行期间核查,以保持其状态的可靠性?
5.8检测和校准物品(样品)的处置
5.8.1
实验室有无专门的程序或方法保证送检设备的完整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能否对送检的存储设备进行完整备份?
5.8.4
实验室有无专门防磁、防静电存储环境存放检材?
5技术要求
条款
核查内容
评审结果
评审说明
5.2人员
5.2.1
从事电子物证检验技术人员是否具有计算机科学专业、电子技术专业或者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包括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具有同等学历,且经过电子物证检验技术方面的技术培训,并至少具备在电子物证检验领域的3年工作经验?
实验室是否制定程序定期检查每一名被授权从事检验人员的能力?
附件1(CNAS-CL27:2010)任务编号:
实验室现场评审核查表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子物证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
本核查表依据CNAS-CL01准则要求,编号与准则一致。
4管理要求
条款
核查正措施
4.11.2
原因分析:
在电子物证检验中出现异常时,分析潜在的原因除了注释中所列之外是否还包括计算机病毒等恶意代码的影响、计算机内运行的其它软件的影响、计算机运行的网络环境的影响、检验方法及检验操作过程等?
5.10结果报告
5.10.1
总则
实验室应签署它所完成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能否准确
5.10.6
从分包方获得的检验和校准结果:
当电子物证的检验报告包含了由分包方所出具的检验时,其检验结果是否作为整个结果的一部分附在检验报告之后并清晰标明?
5.10.7
结果的电子传送:
当电子物证检验的结果数据以电子方式传输时,是否使用电子签名,以确保报告的完整性?必要时,采用加密方式传输,以确保报告的机密性?
总则:
实验室能否按照相关的检验技术规范进行电子物证检验,包括检验环境、检验工具、检验步骤及其检验结果的描述;检验样品的提取、封装、保存、对样品的各个功能的检验所采用的检验方法顺序及检验方法的组合等?
5.4.5.2
实验室自行制定检验规范是否通过聘请3名以上具备高级职称的外部专家进行确认,确保其可行性、有效性和结果重复性、复现性的要求?
5.4.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这些要求适用于要进行物理量检验等个别的情况。
5.5设备
5.5.1
实验室能否确保检验设备能够满足电子物证检验的要求?自行研究的检验设备是否通过确认?用于检验的计算机系统或网络系统是否进行合理配置,所用软硬件检测工具的量值是否是可溯源的?
5.5.5
实验室是否对主要的电子物证检验设备情况编制文件和保持记录?记录除准则中所列之外,是否还包括检验所用设备的配置情况?
电子物证实验室授权签字人是否在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5.2.2
实验室是否有专业知识的培训计划,对所有从事电子物证检验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业培训?培训可以采用在职培训、脱产培训或其他适当形式的培训。
实验室是否对新的检验人员和在岗人员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每位新的检验人员是否在经过培训才上岗?当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和人员岗位等发生变化时,在岗人员是否及时培训后上岗?
评审组长/评审员:评审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