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类节目三审制度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播电视台新闻类节目三审制度
为严肃宣传纪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播出
和向上发送的各类节目与***的大局宣传要求口径一致,严格把好节
目审核关,圆满完成***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审核制度
电视新闻采访由新闻部主任(或值班主任、分管主任)统一安
排,节目在采访记者确认画面、同期声等音画质量对位准确后,完成
稿件、单条电视新闻初成品,值班主任或分管主任进行当天新闻二审,
分管台长(或值班台长)终审。
电视专题新闻节目先期按申报选题策划方案报批,再由节目负
责人完成策划、采访、录制、初审,部门主任二审,分管台长或相关
主管台长终审。
二、有关规定
1、未经“三审”签字备案的新闻内容,播出部、总编室一律不
得上传、播发。临时播出的其它节目,承接部门按“三审”程序审核,
并由分管台长以上领导签批后发布。
2、重要内容(如重大事件发布,重要政策颁布,***大会等)
由相关部门指定领导终审。使用通稿的由***的相关科室和领导签定
发布。特殊报道报上级审定。
*****
201*年*月*日